第57章

3个月前 作者: 约翰·福尔斯
    这些对他都不过是框框条条,


    我们上学时就早已知晓——


    谁落后就见鬼去吧,嗬!——


    A-H-克劳《无题》(1849)


    现在,让我们跳过二十个月。那是一八六九年早春二月的一个晴朗日子。在这期间,格拉斯通终于住进了唐宁街十号。约翰-米尔的著作《妇女的隶属性》即将问世,格顿学院即将诞生。泰晤士河仍象往昔那样,因一片混浊而声名狼藉。不过,天空倒是一片瓦蓝,抬头望去,你会觉得自己似乎置身于意大利的佛罗伦萨。


    俯视大地,你会看到,沿切尔西河河堤,地上尚有积雪的痕迹。不过在阳光之下,你也可以看到春天悄悄来临的征兆。我想……我敢肯定,那个我本可以说是推着儿车的少妇(但是不能这样写,因为儿车又过了十年才出现)从来没听说过希腊诗人卡图勒斯,也从来没有怎么想过失恋是种什么味道。即使她在恋爱中曾有过什么不幸,恐怕也不会过多地去思虑。但是她却感觉到了春天的气息。不管怎么说吧,她刚刚离开了家(家就在西面一英里外),全身裹得紧紧的,肚子象是从地底下萌发出来的一个球茎。同样明显的是,她虽然尽力把自己打扮得干净利落,可是,象所有的园丁一样,她喜欢自己的这块球茎长得胀鼓鼓的。从她那缓慢的步履之中,可以看出她是位即将临产的母亲。她那种大腹便便的样子看起来似乎很高傲,但却是世界上最不叫人讨厌的高傲。


    那位悠闲而略带自豪的少妇有一段时间倚在栏杆上,望着灰色的河水。她的面色红润,长长的睫毛象麦芒一样。她的两眼比湛蓝的天空稍淡一些,但并不明澈。伦敦是从来不可能造出纯净东西来的。可是,从她转身观看河前街对面那些新新旧旧的砖瓦房子时的样子来看,她并不讨厌伦敦。她望着富人家的房子,脸上并无妒嫉的神色,倒是看到那些高楼深院时,脸上露出天真的笑容。


    从伦敦市中心驶来一辆马车。少妇的那双蓝色眼睛瞧着马车,那神色叫人一看就知道,她对伦敦那些平庸的习俗仍然感到有趣而好奇。马车停在对面一所大房子的外面。一位女主人走下马车,踏上人行道,从钱包里摸出一枚硬币。


    河堤上的少妇看到对面那个人后陡然目瞪口呆,红润的面庞变得苍白,一会儿又变得通红。马车夫用两个手指头碰了碰帽沿,向那位女主人致意。他的乘客迈着轻盈的步子向身后的大门走去。少妇悄悄走到路边,隐在一棵树后。那女人打开门,消失在门里面。


    “是她,萨姆。我看得很清每,象是——”


    “我简直不敢相信。”


    但是他实际上是相信的。他身上的第六种或第七种感官几乎早就预料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他回到伦敦时,曾找过查尔斯以前的厨娘罗杰斯太太,详细了解了查尔斯在肯星顿住宅最后那些难熬的日日夜夜。这已是好久以前的事了。表面上,他跟厨娘一样,对从前主人的行为很不以为然,但内心里对他的遭遇却感到不是个滋味。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啊。


    萨姆和玛丽你瞪着我,我瞪着你——两个人的好奇、疑惑的目光遇到一起。此时,他们夫妻二人正站在一间不大的客厅里。客厅虽小,布置得倒还讲究。壁炉里还生着旺旺的火呢。两人正在凝视着对方,这时门开了,一个小不点儿女仆走了进来。那女仆约摸十四岁,怀里抱着一个婴儿,婴儿的衣服松散开了。萨姆连忙接过孩子逗了起来,最后把小东西弄得尖叫不止——这总是他下班回家后做的第一件事。玛丽慌忙接过她的宝贝疙瘩,朝着傻乎乎的爸爸咧着嘴笑,而那小女仆在门旁望着他们夫妻二人,也会心地笑了。这时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玛丽身上怀着另一个孩子已好多个月了。


    “我说亲爱的,我想出去散散步。你呢,哈里特,把晚饭烧好。”


    “好的,先生,畔(半)个钟头就好。”


    “这个女仆真不错的,亲爱的。”他无忧无虑地吻了吻玛丽的腮帮子,搔了一下婴儿的胳肢窝,迈步朝街上走去。


    五分钟后,萨姆就不那么高兴了。他坐在附近酒吧间的一个满地撒着木屑的角落里,面前摆着杜松子酒和热水。表面看来,他完全有理由为自己高兴。虽说他还没有自己的商店,但那样的日子也不远了。第一个孩子是姑娘,不过他知道,第二个孩子会弥补他这点小小失望的。


    萨姆在莱姆的那一张牌打得很精。特兰特姨妈一开始就对他深表同情。他在玛丽的帮助下完全投靠了特兰特姨妈。他辞职是不是断送了他的前程?他说,查尔斯曾答应借给他四百镑(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总是要高价)来帮他做买卖,那不是一种福音吗?做什么买卖呢?


    “太太,就做弗里曼先生的那种买卖,只是比他差得远,不好比。”


    另外,他还充分利用了莎拉这张牌。开头几天,他守口如瓶,无论如何也不肯透露以前主人的罪恶秘密。可是特兰特夫人对他那么好——杰里克大院的洛克上校正在找男扑,于是萨姆失业的时间是极为短暂的;他的独身生活也同样极为短暂,举办婚礼是由新娘的女主人掏的腰包——由此看来,他当然应该有所报答了。


    象所有的孤独老太一样,特兰特姨妈也一直在找一个合适的人来收养。她总是被提醒别忘了萨姆想要干男子服饰用品这一行。于是有一天,她来到伦敦住在妹妹家时,便试着向妹夫谈起了这件事。开头,弗里曼先生想要拒绝,但特兰特姨妈很有礼貌地提醒他,这个年轻仆人的行为是多么正直。他自然比特兰特夫人更清楚,萨姆的情报是多么有用,而且还可以继续利用。


    “好吧,安恩我会留心想办法。可能会有个空缺。”


    就这样,萨姆在一家大商店里找到了一个落脚点,当然地位是很低的。他天生精明,这弥补了他教育上的不足。他当仆人得到的训练在接待顾客方面大显身手。他的穿着也很考究。更重要的是,有一天他做了件大好事。


    事情发生在四月的一天上午,那时他和玛丽结婚后回到伦敦已有半年光景。头一天晚上,萨姆在家里闷闷不乐地喝了点酒。就在第二天上午九点钟,天气晴朗,弗里曼先生从他在海德公园的住所步行去商店看看。他看了一遍摆满商品的橱窗,最后走进店里。底楼的店员们一见他进来,便慌慌张张地站起身,急忙整理一下东西,恭恭敬敬地弯腰鞠躬。时间尚早,顾客不多。他以主人的身分,习惯地抬了抬帽子,算作回礼。谁知他蓦地转身走了出去,店员们无不惊骇。底楼的领班异常紧张,赶紧尾随他走到店外。他看到这位商业巨子站在一个橱窗前出神地盯着。领班心里一沉,可他还是小心翼翼地凑上前去,站在弗里曼先生的背后。


    “只是试验一下,弗里曼先生。我马上叫人把它撤掉。”


    另外三个人在他们身旁站住了脚。弗里曼先生扫了他们一眼,拉着领班的胳膊,把他带到几步以外的地方。


    “现在你注意一下那个橱窗的情况,辛普林先生。”


    他们在那儿站了约五分钟。不时地有人走过其他橱窗,来到他们刚才说的那个橱窗前,站在那儿观看。也有的人象刚才弗里曼先生那样,一开始没有注意它,随后又转身回来望着它。


    要详细描写那个橱窗,恐怕在这儿不大协调。不过您只要看一看其他橱窗就可以发现,它们布置得杂乱、单调,标签也是千篇一律。另外您还应记住,维多利亚时代跟我们时代大不相同。我们时代的天才们把毕生精力贡献给广告事业,而维多利亚时代的人却相信这种荒唐的观点:好酒不靠招牌,好货不靠广告。那个橱窗的背景仅是折成皱褶的深紫色棉布,布的前面横拉着一根根细铁丝,铁丝上悬挂着一排耀眼的绅士领带。领带的形状、尺寸、式样变化多端,应有尽有。更巧妙的是,领带排成了字。这些字正在喊着、叫着:“-请-选-用-弗-里-曼-的-货!”


    “辛普森先生,这个橱窗是我们今年布置得最妙的一个。”


    “的确这样,弗里曼先生。很突出,很醒目。”“‘请选用弗里曼的货’。我们所干的就是为顾客提供货物,要不我们开这么大个店干什么?‘-请-选-用-弗-里-曼-的-的-货’——妙极啦!从现在起,我们做主意和广告中全部使用这句话。”


    弗里曼先生走回到店门口。领班笑了。


    “这事主要还得归功于您,弗里曼先生。您还记得吧,有一个小伙子——是法罗先生?——您对他到我们这儿来很感兴趣?”


    弗里曼先生止住步子。“法罗——他的名字叫萨姆吧?”


    “大概是的,先生。”


    “把他叫到我这儿来。”


    “他今天五点钟就来了,先生,特为来布置橱窗的。”


    萨姆被叫了来,他红着脸站在这位大亨面前。


    “干得好,法罗。”


    萨姆深深鞠了一躬,说:“那是我应当做的,先生。”


    “辛普森先生,法罗的薪水是多少?”


    “二十五先令,先生。”


    “二十七先令六便士。”


    萨姆还没来得及说感谢的话,弗里曼先生便走开了。对萨姆来说,好事还在后头呢。周末他去领薪水时,又得到了一个纸包。包里有三枚金币和一张卡片,上面写着:“干劲与发明奖。”


    现在,只过了九个月,他的薪水已急剧上升到三十二先令六便士。由于他已成为橱窗布置雇员中不可缺少的人物,他真感到,只要他一开口薪水便会再次上升。


    这时,萨姆站起身,破例又买了一杯杜松子酒,回到座位上。他之所以不高兴,是因为他在良心上不安(在现代,萨姆的子孙后代在社会公开赌博中尽力想要克服这种缺陷)……或者说他觉得自己的走运和幸福很不公正。浮士德①的传说是文明人的原始模型。萨姆所处的文明时代还没有教会他懂得浮士德是什么人。可是他已很有阅历了,总应该听说过跟魔鬼订立契约这件事以及怎样订立契约吧。跟魔鬼订约的人会走运一时,但总有一天魔鬼会提出它的要求——


    ①浮士德原是欧洲中世纪民间传说中的人物。他为了获得知识,跟魔鬼订立契约,把灵魂出卖给魔鬼。后来,欧洲许多作家都以这个题材创作了文学作品。


    另外使他担心的是,他从来没有把自己做过的那件事告诉玛丽。他们之间没有其他的秘密。他相信玛丽对任何事情都会做出正确的判断。他木来想开个商店,当个店老板。这个想法不时地又回到他的脑海里。现在不是有事实可以证明他是天生有才能的人吗?可是玛丽却有着乡下人的知足感,懂得应该在哪里立足。正是她温柔地——有那么一两次却并不温柔地——把他送到牛津街的那个大商店里去磨练。


    尽管在语音和口音上可以断定他们是下等人,可是这两个人的社会地位却在不断提高,而且他们也明白这一点。对玛丽来说,这犹如一场梦。嫁给了一个一星期能挣三十先令的男人!而她那个赶大车的父亲,从来没有超过十先令!住在一所租金一年十九镑的房子里!


    最让人高兴的是,她最近对十一个下等人进行了面试,为的是确定谁可以干她仅在两年前还在干的差事!为什么要会见十一个人呢?我想玛丽主要考虑的是当了女主人容易不开心,得找个合适的女仆——这种论调她是从那个外甥女而不是那个姨妈那儿学来的。另外,有年轻漂亮丈夫的年轻妻子怎样选女仆,她也很明白。她选择女仆时根本不考虑聪明、能干,最重要的是决不要漂亮的。她跟萨姆说她决定给女仆哈里特每年六英镑,因为她可怜这个姑娘。当然这并非全是谎话。


    那天晚上喝完两杯杜松子酒后,萨姆回到家里去吃炖羊肉。他搂住玛丽的大肚子,吻了吻她。随后他低头看了看她挂在胸前的镶花胸针——在家老是戴着,出门总要摘下,她怕有人会抢劫。


    “那个旧的珍珠珊瑚胸针呢?”


    她笑着把旧的弄高了一点。


    “认识了你,真好,萨姆。”


    他们夫妻二人站在那儿,低头望着胸前那好运道的象征。对玛丽来说,她一向有资格获得这一切;而萨姆呢,他却不得不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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