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偶寄闲情(上)
3个月前 作者: 丰子恺
吃瓜子
从前听人说:中国人人人具有三种博士的资格:拿筷子博士、吹煤头纸博士、吃瓜子博士。
拿筷子,吹煤头纸,吃瓜子,的确是中国人独得的技术。其纯熟深造,想起了可以使人吃惊。这里精通拿筷子法的人,有了一双筷,可抵刀锯叉瓢一切器具之用,爬罗剔抉,无所不精。这两根毛竹仿佛是身体上的一部分,手指的延长,或者一对取食的触手。用时好像变戏法者的一种演技,熟能生巧,巧极通神。不必说西洋了,就是我们自己看了,也可惊叹。至于精通吹煤头纸法的人,首推几位一天到晚捧水烟筒的老先生和老太太。他们的“要有火”比上帝还容易,只消向煤头纸上轻轻一吹,火便来了。他们不必出数元乃至数十元的代价去买打火机,只要有一张纸,便可临时在膝上卷起煤头纸来,向铜火炉盖的小孔内一插,拔出来一吹,火便来了。我小时候看见我们染坊店里的管账先生,有种种吹煤头纸的特技。我把煤头纸高举在他的额旁边了,他会把下唇伸出来,使风向上吹;我把煤头纸放在他的胸前了,他会把上唇伸出来,使风向下吹;我把煤头纸放在他的耳旁了,他会把嘴歪转来,使风向左右吹;我用手按住了他的嘴,他会用鼻孔吹,都是吹一两下就着火的。中国人对于吹煤头纸技术造诣之深,于此可以窥见。所可惜者,自从卷烟和火柴输入中国而盛行之后,水烟这种“国烟”竟被冷落,吹煤头纸这种“国技”也很不发达了。生长在都会里的小孩子,有的竟不会吹,或者连煤头纸这东西也不曾见过。在努力保存国粹的人看来,这也是一种可虑的现象。近来国内有不少人努力于国粹保存。国医、国药、国术、国乐,都有人在那里提倡。也许水烟和煤头纸这种国粹,将来也有人起来提倡,使之复兴。
但我以为这三种技术中最进步最发达的,要算吃瓜子。近来瓜子大王的畅销,便是其老大的证据。据关心此事的人说,瓜子大王一类的装纸袋的瓜子,最近市上流行的有许多牌子。最初是某大药房“用科学方法”创制的,后来有什么“好吃来公司”、“顶好吃公司”……等种种出品陆续产出。到现在差不多无论哪个穷乡僻处的糖食摊上,都有纸袋装的瓜子陈列而倾销着了。现代中国人的精通吃瓜子术,由此盖可想见。我对于此道,一向非常短拙,说出来有伤于中国人的体面,但对自家人不妨谈谈。我从来不曾自动地找求或买瓜子来吃。但到人家做客,受人劝诱时;或者在酒席上、杭州的茶楼上,看见桌上现成放着瓜子盆时,也便拿起来咬。我必须注意选择,选那较大、较厚、而形状平整的瓜子,放进口里,用臼齿“格”地一咬,再吐出来,用手指去剥。幸而咬得恰好,两瓣瓜子壳各向两旁扩张而破裂,瓜仁没有咬碎,剥起来就较为省力。若用力不得其法,两瓣瓜子壳和瓜仁叠在一起而折断了,吐出来的时候我就担忧。那瓜子已纵断为两半,两半瓣的瓜仁紧紧地装塞在两半瓣的瓜子壳中,好像日本版的洋装书,套在很紧的厚纸函中,不容易取它出来。这种洋装书的取出法,现在都已从日本人那里学得,不要把指头塞进厚纸函中去力挖,只要使函口向下,两手扶着函,上下振动数次,洋装书自会脱壳而出。然而半瓣瓜子的形状太小了,不能应用这个方法,我只得用指爪细细地剥取。有时因为练习弹琴,两手的指爪都剪平,和尚头一般的手指对它简直毫无办法。我只得乘人不见把它抛弃了。在痛感困难的时候,我本拟不再吃瓜子了。但抛弃了之后,觉得口中有一种非甜非咸的香味,会引逗我再吃。我便不由得伸起手来,另选一粒,再送交白齿去咬。不幸而这瓜子太燥,我的用力又太猛,“格”地一响,玉石不分,咬成了无数的碎块,事体就更糟了。我只得把粘着唾液的碎块尽行吐出在手心里,用心挑选,剔去壳的碎块,然后用舌尖舔食瓜仁的碎块。然而这挑选颇不容易,因为壳的碎块的一面也是白色的,与瓜仁无异,我误认为全是瓜仁而舐进口中去嚼,其味虽非嚼蜡,却等于嚼砂。壳的碎片紧紧地嵌进牙齿缝里,找不到牙签就无法取出。碰到这种钉子的时候,我就下个决心,从此戒绝瓜子。戒绝之法,大抵是喝一口茶来漱一漱口,点起一支香烟,或者把瓜子盆推开些,把身体换个方向坐了,以示不再对它发生关系。然而过了几分钟,与别人谈了几句话,不知不觉之间,会跟了别人而伸手向盆中摸瓜子来咬。一等到自己觉察破戒的时候,往往是已经咬过好儿粒了。这样,吃了非戒不可,戒了非吃不可;吃而复戒,戒而复吃,我为它受尽苦痛。这使我现在想起了瓜子觉得害怕。
但我看别人,精通此技的很多。我以为中国人的三种博士才能中,咬瓜子的才能最可叹佩。常见闲散的少爷们,一只手指间夹着一支香烟,一只手握着一把瓜子,且吸且咬,且咬且吃,且吃且谈,且谈且笑。从容自由,真是“交关写意!”他们不需拣选瓜子,也不须用手指去剥。一粒瓜子塞进了口里,只消“格”地一咬,“呸”地一吐,早已把所有的壳吐出,而在那里嚼食瓜子的肉了。那嘴巴真像一具精巧灵敏的机器,不绝地塞进瓜子去,不绝地“格”,“呸”“格”,“呸”……全不费力,可以永无罢休。女人们、小姐们的咬瓜子,态度尤加来得美妙:她们用兰花似的手指摘住瓜子的圆端,把瓜子垂直地塞在门牙中间,而用门牙去咬它的尖端。“的,的”两响,两瓣壳的尖头便向左右绽裂。然后那手敏捷地转个方向,同时头也帮着了微微地一侧,使瓜子水平地放在门牙口,用上下两门牙把两瓣壳分别拨开,咬住了瓜子肉的尖端而抽它出来吃。这吃法不但“的,的”的声音清脆可听,那手和头的转侧的姿势窈窕得很,有些儿妩媚动人。连丢去的瓜子壳也模样姣好,有如朵朵兰花。由此看来,咬瓜子是中国少爷们的专长,而尤其是中国小姐、太太们的拿手戏。
在酒席上、茶楼上,我看见过无数咬瓜子的圣手。近来瓜子大王畅销,我国的小孩子们也都学会了咬瓜子的绝技。我的技术,在国内不如小孩子们远甚,只能在外国人面前占胜。记得从前我在赴横滨的轮船中,与一个日本人同舱。偶检行箧,发现亲友所赠的一罐瓜子。旅途寂寥,我就打开来和日本人共吃。这是他平生没有吃过的东西,他觉得非常珍奇。在这时候,我便老实不客气地装出内行的模样,把吃法教导他,并且示范地吃给他看。托祖国的福,这示范没有失败。但看那日本人的练习,真是可怜得很!他如法将瓜子塞进口中,“格”地一咬,然而咬时不得其法,将唾液把瓜子的外壳全部浸湿,拿在手里剥的时候,滑来滑去,无从下手,终于滑落在地上,无处寻找了。他空咽一口唾液,再选一粒来咬。这回他剥时非常小心,把咬碎了的瓜子陈列在舱中的食桌上,俯伏了头,细细地剥,好像修理钟表的样子。约摸一二分钟之后,好容易剥得了些瓜仁的碎片,郑重地塞进口里去吃。我问他滋味如何,他点点头连称umai,umai!〔好吃,好吃!〕我不禁笑了出来。我看他那阔大的嘴里放进一些瓜仁的碎屑,犹如沧海中投以一粟,亏他辨出umai的滋味来。但我的笑不仅为这点滑稽,半由于骄矜自夸的心理。我想,这毕竟是中国人独得的技术,像我这样对于此道最拙劣的人,也能在外国人面前占胜,何况国内无数精通此道的少爷、小姐们呢?
发明吃瓜子的人,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天才!这是一种最有效的“消闲”法。要“消磨岁月”,除了抽鸦片以外,没有比吃瓜子更好的方法了。其所以最有效者,为了它具备三个条件:一、吃不厌;二、吃不饱;三、要剥壳。
俗语形容瓜子吃不厌,叫做“勿完勿歇”。为了它有一种非甜非咸的香味,能引逗人不断地要吃。想再吃一粒不吃了,但是嚼完吞下之后,口中余香不绝,不由你不再伸手向盆中或纸包里去摸。我们吃东西,凡一味甜的,或一味咸的,往往易于吃厌。只有非甜非咸的,可以久吃不厌。瓜子的百吃不厌,便是为此。有一位老于应酬的朋友告诉我一段吃瓜子的趣话:说他已养成了见瓜子就吃的习惯。有一次同了朋友到戏馆里看戏,坐定之后,看见茶壶的旁边放着一包打开的瓜子,便随手向包里掏取几粒,一面咬着,一面看戏。咬完了再取,取了再咬。如是数次,发现邻席的不相识的观剧者也来掬取。方才想起了这包瓜子的所有权。低声问他的朋友:“这包瓜子是你买来的吗?”那朋友说“不”,他才知道刚才是擅吃了人家的东西,便向邻座的人道歉。邻座的人很漂亮,付之一笑,索性正式地把瓜子请客了。由此可知瓜子这样东西,对中国人有非常的吸引力,不管三七二十一,见了瓜子就吃。
俗语形容瓜子吃不饱,叫做“吃三日三夜,长个屎尖头。”因为这东西分量微小,无论如何也吃不饱,连吃三日三夜,也不过多排泄一粒屎尖头。为消闲计,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条件。倘分量大了,一吃就饱,时间就无法消磨。这与赈饥的粮食,目的完全相反。赈饥的粮食求其吃得饱,消闲的粮食求其吃不饱。最好只尝滋味而不吞物质。最好越吃越饿,像罗马亡国之前所流行的“吐剂”一样,则开筵大嚼,醉饱之后,咬一下瓜子可以再来开筵大嚼。一直把时间消磨下去。
要剥壳也是消闲食品的一个必要条件。倘没有壳,吃起来太便当,容易饱,时间就不能多多消磨了。一定要剥,而且剥的技术要有声有色,使它不像一种苦工,而像一种游戏,方才适合于有闲阶级的生活,可让他们愉快地把时间消磨下去。
具足以上三个利于消磨时间的条件的,在世间一切食物之中,想来想去,只有瓜子。所以我说发明吃瓜子的人是了不起的天才。而能尽量地享用瓜子的中国人,在消闲一道上,真是了不起的积极的实行家!试看糖食店、南货店里的瓜子的畅销,试看茶楼、酒店、家庭中满地的瓜子壳,便可想见中国人在“格,呸”、“的,的”的声音中消磨去的时间,每年统计起来为数一定可惊。将来此道发展起来,恐怕是全中国也可消灭在“格,呸”、“的,的”的声音中呢。
我本来见瓜子害怕,写到这里,觉得更加害怕了。
吃酒
酒,应该说饮,或喝。然而我们南方人都叫吃。古诗中有“吃茶”,那么酒也不妨称吃。说起吃酒,我忘不了下述几种情境:
二十多岁时,我在日本结识了一个留学生,崇明人黄涵秋。此人爱吃酒,富有闲情逸致。我二人常常共饮。有一天风和日暖,我们乘小火车到江之岛去游玩。这岛临海的一面,有一片平地,芳草如茵,柳阴如盖,中间设着许多矮榻,榻上铺着红毡毯,和环境作成强烈的对比。我们两人踞坐一榻,就有束红带的女子来招待。“两瓶正宗,两个壶烧。”正宗是日本的黄酒,色香味都不亚于绍兴酒。壶烧是这里的名菜,日本名叫tsuboyaki,是一种大螺蛳,名叫荣螺(sazae),约有拳头来大,壳上生许多刺,把刺修整一下,可以摆平,像三足鼎一样。把这大螺蛳烧杀,取出肉来切碎,再放进去,加入酱油等调味品,煮熟,就用这壳作为器皿,请客人吃。这器皿像一把壶,所以名为壶烧。其味甚鲜,确是侑酒佳品。用的筷子更佳:这双筷用纸袋套好,纸袋上印着“消毒割箸”四个字,袋上又插着一个牙签,预备吃过之后用的。从纸袋中拔出筷来,但见一半已割裂,一半还连接,让客人自己去裂开来。这木头是消毒过的,而且没有人用过,所以用时心地非常快适。用后就丢弃,价廉并不可惜。我赞美这种筷,认为是世界上最进步的用品。西洋人用刀叉,太笨重,要洗过方能再用;中国人用竹筷,也是洗过再用,很不卫生,即使是象牙筷也不卫生。日本人的消毒割箸,就同牙签一样,只用一次,真乃一大发明。他们还有一种牙刷,非常简单,到处杂货店发卖,价钱很便宜,也是只用一次就丢弃的。于此可见日本人很有小聪明。且说我和老黄在江之岛吃壶烧酒,三杯入口,万虑皆消。海鸟长鸣,天风振袖。但觉心旷神怡,仿佛身在仙境。老黄爱调笑,看见年轻侍女,就和她搭讪,问年纪,问家乡,引起她身世之感,使她掉下泪来。于是临走多给小账,约定何日重来。我们又仿佛身在小说中了。
又有一种情境,也忘不了。吃酒的对手还是老黄,地点却在上海城隍庙里。这里有一家素菜馆,叫做春风松月楼,百年老店,名闻遐迩。我和老黄都在上海当教师,每逢闲暇,便相约去吃素酒。我们的吃法很经济:两斤酒,两碗“过浇面”,一碗冬菇,一碗十景。所谓过浇,就是浇头不浇在面上,而另盛在碗里,作为酒菜。等到酒吃好了,才要面底子来当饭吃。人们叫别了,常喊作“过桥面”。这里的冬菇非常肥鲜,十景也非常入味。浇头的分量不少,下酒之后,还有剩余,可以浇在面上。我们常常去吃,后来那堂倌熟悉了,看见我们进去,就叫“过桥客人来了,请坐请坐!”现在,老黄早已作古,这素菜馆也改头换面,不可复识了。
另有一种情境,则见于患难之中。那年日本侵略中国,石门湾沦陷,我们一家老幼九人逃到杭州,转桐庐,在城外河头上租屋而居。那屋主姓盛,兄弟四人。我们租住老三的屋子,隔壁就是老大,名叫宝函。他有一个孙子</a>,名叫贞谦,约十七八岁,酷爱读书,常常来向我请教问题,因此宝函也和我要好,常常邀我到他家去坐。这老翁年约六十多岁,身体很健康,常常坐在一只小桌旁边的圆鼓凳上。我一到,他就请我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站起身来,揭开鼓凳的盖,拿出一把大酒壶来,在桌上的杯子里满满地斟了两盅;又向鼓凳里摸出一把花生米来,就和我对酌。他的鼓凳里装着棉絮,酒壶裹在棉絮里,可以保暖,斟出来的两碗黄酒,热气腾腾。酒是自家酿的,色香味都上等。我们就用花生米下酒,一面闲谈。谈的大都是关于他的孙子贞谦的事。他只有这孙子,很疼爱他。说“这小人一天到晚望书,身体不好……”望书即看书,是桐庐土白。我用空话安慰他,骗他酒吃。骗得太多,不好意思,我准备后来报谢他。但我们住在河头上不到一个月,杭州沦陷,我们匆匆离去,终于没有报谢他的酒惠。现在,这老翁不知是否在世,贞谦已入中年,情况不得而知。
最后一种情境,见于杭州西湖之畔。那时我僦居在里西湖招贤寺隔壁的小平屋里,对门就是孤山,所以朋友送我一副对联,叫做“居邻葛岭招贤寺,门对孤山放鹤亭”。家居多暇,则闲坐在湖边的石凳上,欣赏湖光山色。每见一中年男子,蹲在岸上,向湖边垂钓。他钓的不是鱼,而是虾。钓钩上装一粒饭米,挂在岸石边。一会儿拉起线来,就有很大的一只虾。其人把它关在一个瓶子里。于是再装上饭米,挂下去钓。钓得了三四只大虾,他就把瓶子藏入藤篮里,起身走了。我问他:“何不再钓几只?”他笑着回答说:“下酒够了。”
我跟他去,见他走进岳坟旁边的一家酒店里,拣一座头坐下了。我就在他旁边的桌上坐下,叫酒保来一斤酒,一盆花生米。他也叫一斤酒,却不叫菜,取出瓶子来,用钓丝缚住了这三四只虾,拿到酒保烫酒的开水里去一浸,不久取出,虾已经变成红色了。他向酒保要一小碟酱油,就用虾下酒。我看他吃菜很省,一只虾要吃很久,由此可知此人是个酒徒。
此人常到我家门前的岸边来钓虾。我被他引起酒兴,也常跟他到岳坟去吃酒。彼此相熟了,但不问姓名。我们都独酌无伴,就相与交谈。他知道我住在这里,问我何不钓虾。我说我不爱此物。他就向我劝诱,尽力宣扬虾的滋味鲜美,营养丰富。又教我钓虾的窍门。他说:“虾这东西,爱躲在湖岸石边。你倘到湖心去钓,是永远钓不着的。这东西爱吃饭粒和蚯蚓,但蚯蚓龌龊,它吃了,你就吃它,等于你吃蚯蚓。所以我总用饭粒。你看,它现在死了,还抱着饭粒呢。”他提起一只大虾来给我看,我果然看见那虾还抱着半粒饭。他继续说:“这东西比鱼好得多。鱼,你钓了来,要剖,要洗,要用油盐酱醋来烧,多少麻烦。这虾就便当得多:只要到开水里一煮,就好吃了。不需花钱,而且新鲜得很。”他这钓虾论讲得头头是道,我真心赞叹。
这钓虾人常来我家门前钓虾,我也好几次跟他到岳坟吃酒,彼此熟识了,然而不曾通过姓名。有一次,夏天,我带了扇子去吃酒。他借看我的扇子,看到了我的名字,吃惊地叫道:“啊!我有眼不识泰山!”于是叙述他曾经读过我的随笔和漫画,说了许多仰慕的话。我也请教他姓名,知道他姓朱,名字现已忘记,是在湖滨旅馆门口摆刻字摊的。下午收了摊,常到里西湖来钓虾吃酒。此人自得其乐,甚可赞佩。可惜不久我就离开杭州,远游他方,不再遇见这钓虾的酒徒了。
写这篇琐记时,我久病初愈,酒戒又开。回想上述情景,酒兴顿添。正是:“昔年多病厌芳樽,今日芳樽唯恐浅。”
故乡
在古人的诗词中,可以看见“归”,“乡”,“家”,“故乡”,“故园”,“做客”,“羁旅”等字屡屡出现,因此可以推想古人对于故乡是何等地亲爱,渴望,而对于离乡做客是何等地嫌恶的。其例不胜枚举。普通的如: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李白</a>)
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做伴好还乡。(杜甫</a>)
共看明月应垂泪,一夜乡心五处同。(白居易</a>)
故园东望路漫漫,双袖龙钟泪不干(岑参</a>)
不知何处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李益)
等是有家归未得,杜鹃休向耳边啼。(张泌)
想得故园今夜月,几人相忆在江楼。(杜荀鹤)
故园此去千余里,春梦犹能夜夜归。(顾况)
万里悲秋常做客。(杜甫)
忽闻歌古调,归思欲沽襟。(杜审言)
老至居人下,春归在客先。(刘长卿</a>)
羁旅长堪醉,相留畏晓钟。(戴叔伦)
随便拿本《唐诗三百首</a>》来翻翻,已经翻出了一打的实例了。以前我曾经说过,古人的诗词集子,几乎没有一页中没有“花”字,“月”字,“酒”字。现在又觉得“乡”字之多也不亚于上三者。由此推想,古人所大欲的大概就是“花”,“月”,“酒”,“乡”四事。一个人只要能一生涯坐在故乡的家里对花邀月饮酒,就得其所哉。
现代人就不同:即使也不乏欢喜对花邀月饮酒的人,但不一定要在故乡的家里。不但如此,他们在故乡的家里对花邀月饮酒反而不畅快,因为乡村大都破产了。他们必须离家到大都会里去,对人为的花,邀人造的月,饮舶来的洋酒,方才得其所哉。
所以花,月,和酒大概可以长为人类所爱慕之物;而乡之一字恐不久将为人所忘却。即使不被忘却,其意义也得变更:失却了“故乡”的意义,而仅存“乡村破产”的“乡”字的意义。
这变迁,原是由于社会状态不同而来。在古昔的是农业时代,一家可以累代同居在故乡的本家里生活。但到了现今的工商业时代,人都离去了破产的乡村而到大都会里去找生活,就无暇纪念他们的故乡。他们的子孙生在这个大都会里,长大后又转到别个大都会里去找生活,就在别个大都会里住家。在他们就只有生活的地方,而无所谓故乡。“到处为家”,在古代是少数的游方僧,侠客之类的事,在现代却变成了都会里的职工的行为,故前面所举的那种诗句,现在已渐渐失却其鉴赏的价值了。现在都会里的人举头望见明月,低头所思的或恐是亭子间里的小家庭。而青春做伴,现代人看来最好是离乡到都会去。至于因怀乡而垂泪,沾襟,双袖不干,或是春梦夜夜归乡,更是现代的都会之客所梦想不到的事了。艺术与生活的关系,于此可见一斑。农业时代的生活不可复现。然而大家离乡背井,拥挤到都会里去,又岂是合理的生活?
惜春
不多天之前我在这里赞颂垂条的杨柳。现在柳条早已婆娑委地,杨花也已开始飘荡,春光将尽,我又来这里谈惜春的话了。
“惜春”这个题目何等风雅!古人的诗词里以此为题的不可胜计,今人也还在那里为此赋诗填词。绿肥红瘦,柳昏花冥,杜鹃啼血,流水飘红,再加上羁人,泪眼,伤心,断肠,离愁,酒病,……惜春这件事主客观两方面应有的雅词,已经被前人反复说尽,我已无可再说了。现在为什么取这个题目来作文呢?也不过应应时,在五月号的杂志里写一个及时的题目,表面上好看些。这好比编小学教科书:秋季始业的,前几课讲月亮,蟋蟀,桂花,果实,农人割稻,以及双十节。后几课讲棉衣,火炉,做糕,落雪,以及贺年。春季始业的,前几课讲菜花,桃花,蝌蚪,种牛痘,以及总理忌辰,后几课讲杀苍蝇,灭蚊虫,吃瓜,乘凉,以及热天的卫生。似乎那些小学生个个是一年生的动物,在秋天不知有春,在春天不知有秋,所以非讲目前的情状不可的。我的读者不是小学生,其实不一定要讲目前的情状。但是随笔总得随我的笔,我的笔又总得随我的近感。我握笔为这杂志写这篇随笔的时候,但念不多天之前刚刚写了一篇赞颂初生的杨柳的文章,现在柳条早已婆娑委地,杨花也早已开始飘荡,觉得时光的过去真快得可惊!这其间一个多月的时光,我不知干了些什么?这一点近感便是我得这篇随笔的本意。题目不妨写作“惜时光”。但现在的时光是春天,也不妨写作“惜春”。
去年的春天,我曾在这杂志里谈过春天的冷暖不匀,晴雨无定,以及种种不舒服。故春去在我不觉得足惜。所可惜者,只是时光的一去不返,不可挽留。我们好比乘坐火车,自己似觉静静地坐着,不曾走动一步,车子却载了你在那里飞奔。不知不觉之间,时时刻刻在那里减短你的前程。我曾经立意要不花钱,一天到晚坐在屋里,果然一钱也不花。我曾经立意要不费力,一天到晚躺在床里,果然一些力也不费。我曾经立意要不费电,晚上不开电灯,果然一度电也不费。我也曾经立意要不费时间,躲在床角里不动。然而壁上的时辰钟“的格的格”地告诉我,时间管自在那里耗费。于是我想,做了人真像“骑虎之势”,无法退缩或停留,只有努力地惜时光,积极地向前奋斗,直到时间的大限的来到。
生活上的苦闷和不幸,有时能使人对于时光觉得不可惜而可嫌,盼望它快些过去的。然而这是例外。人生总希望快乐。快乐的时间总希望其不要过得太快。回忆自己的学生时代,最快乐的时间是假期。星期六,星期日和纪念日小快乐,春假,年假和暑假大快乐。这也是世间一件矛盾的怪事:平常出了钱总希望多得几分货;只有读书,出了学费只希望少上几天课。试看假期前晚的学生们的狂喜,似觉他们所希望的最好是只缴学费而永不上课。于此足见读书这件事不是平常的买卖。不然,这件事正像史蒂芬生〔斯蒂文生〕的《自杀俱乐部》中的青年的行为:一面缴了四十镑的会费而做自杀俱乐部会员,一面又在抽签时热望自己永不抽着当死的签。试看星期一早上躺在床上的学生的尴尬脸孔,或暑假开学前一天的学生的没精打采,似觉他们对于赴校上课这件事看得真同赴死一样可怕。其实原是他们自己来寻死的。
我幼时在暑假的前几天感觉非常欢喜,好像有期徒刑的囚犯将被开释似的。又怀抱着莫大的希望,忙里偷闲地打算假期中的生活,整理假期中所要看的书籍。我想像五六十天的假期,似觉时光非常悠长,有无数的事件好干,无数的书可读,有无数时光可以和弟弟共戏,还有无数的余闲可和邻家的小朋友玩耍。本学期中欠熟达的功课,满望在这悠长的假期中习得完全精通。平日所希望修习而无暇阅读的书籍,在假期前都特地买好,满望在这悠长的假期中完全读毕。还有在教科书里看到的种种科学玩意儿,在校因没有时间和工具而未曾试作的,也都挑选出来,抄写在笔记簿上,满望在悠长的假期中完全作成,和弟弟们畅快地玩耍。五六十天的假期,在我望去好像一只宽紧带结成的袋子,不拘多少东西,尽管装得进去。
放假的一天,我背了这只宽紧带结成的无形大袋子而欣然地回家。回到半年不见的家里,觉得样样新鲜,暂把这无形的大袋搁一搁再说。初到的几天因为路途风霜,当然完全休息。后来多时不见的姑母来做客了,母亲热诚地招待她,假期中的我当然奉陪,闲谈几天。后来姑母邀请我去做客,母亲说我年年出门求学,难得放假回家,至亲至眷应该去访问访问,我一去就是四五天乃至六七天。回家又应该休息几天。后来,天气太热,中了暑发些轻痧,竹榻上一困又是几天。病起又休息几天。本镇有戏文,当然去看几天。戏文场上遇见几位小学时代的同学,多时不见,留着款待几天。送往了同学,迎来了一年不见的二姐,姐丈,和外甥们,于是杀鸡置酒,大家欢聚半个月乃至二十天。二姐回家时带了我去,我这回做客一去又是四五天乃至六七天。回家当然又是休息几天。屈指一算,离暑假开学已经只有十来天了。横竖如此,这十来天索性闲玩过去吧。到了开学的前一天,我整理行装,看见于假前所记录着的一纸假期工作表,所准备着的一束假期应读的书,所选定着的假期中拟制之玩具的说明图,都照携回家时的原样放置在网篮里,搁置在书桌旁的两只长凳上,上面积着厚厚的一层灰尘。蹉跎的懊恼和乐尽的悲哀交混在我的心头,使我感到一种不可名状的不快。次日带了这种不快而辞家到校,重新开始那囚犯似的学校生活。
第二次假期前几天,我仍是那样地欢喜,再结起一只宽紧带的大袋子来,又把预定的假期工作多多益善地装进去,背了它欣然地回家。我的意思以为第一次没有经验,安排得不好,以致蹉跎过去;这回我定要好好地安排:客人不必多应酬,或竟不见;做客少住几天,或竟不去;戏不应该看;病不应该生。这样安排,一定有许多书好看,许多事可做。然而回到家里,不知怎样一来,又同第一次一样,这里几天,那里几天,距开学又只十来天了。于是再带了蹉跎的懊恼和乐尽的悲哀所混成的一种不可名状的不快而整理行装,离家到校。
这样的经验反复了数次,我方才悟到预期的不可靠与事实的无可奈何,于是停止这种如意算盘。青年人少不更事,往往向美丽的未来中打很大的如意算盘。他们以为假期有五六十天的悠长的日月,看薄薄的几册书,算什么呢?然而日子自己会很快地过去,而书的page〔页〕不会自动地翻过。宽紧带的袋子看似可以无限地装得进去,但毕竟是硬装的,原来的容量其实很小。我经验了几次如意算盘的失败之后,才知道凡事须靠现在努力工作。现在工作一小时,得益一小时,工作二小时,得益二小时。与其费心于未来的预期,不如现在拿这点工夫来用功。以后每逢假期,我不再准备假期工作。遵守西洋格言Workwhilework,ywhiley①的教训,我预备玩过一暑假。却不意在暑假中也看完了几部小说。开学时回顾,好像得了一笔意外的收入,格外愉快。
青年们在校时不用功,往往预期出校后自行补修;或者在就业后抽闲补习。他们打定了这个如意算盘之后,在校时索性不用功了。他们想:出校后岁月悠长,无拘无束;横竖要从头补修过!现在索性放弃吧。但是,据我所见,他们这预期往往同我的假期工作的预期同一运命,总是不会实践的。他们没有预计到出校后的种种繁忙,同我没有预计到假期回家后的种种应酬一样。职业,生计,恋爱,婚姻,子女,……种种人事拥挤在他们出校后的日月中,使他们没有工夫补修在校时未了的课业。试看社会上就业的成人们的学问知识,恐怕十人中有九人所有的只是青年时代在学校中所收得的一点。靠出校后自己补修而增进学识的,十人中不过一人而已。可知青年求学时代所获得的一点学识,是人生教养的基本。后来的见闻虽然也使你增进些知识,但只是枝叶,人生修养的基本只限于青年求学时代所得的一点。
我自己青年时代没有好好地受教育,年长后常感知识不全之苦。几何三角的问题我不会解,物理化学的公式我看不懂,专门科学的书我都读不下去。屡次希望补修,至今不能实践。古人云:“看来四十犹如此,便到百年已可知。”我离四十只有两年,大概此生不会有能解三角几何问题,能懂物理化学公式,能读专门科学书籍的日子了!人生倘有来世,我的来世倘能没人,投了人倘能记忆这篇文章,我定要好好地度送我的青年时代,多收得些学识,造成一个人生的巩固的基础。我此生中的青年已经过去,无法挽回,只有借了惜春的题目,在这里痛惜一下算了。假如这些话能给正在青年期的读者们一些警励,那便似以前在假期中看完了几部小说,好像得了一笔意外的收入,格外愉快。
注释:
①英国谚语,大意是:该玩时痛快地玩,该工作时专心工作。
蜜蜂
正在写稿的时候,耳朵近旁觉得有“嗡嗡”之声,间以“得得”之声。因为文思正畅快,只管看着笔底下,无暇抬头来探究这是什么声音。然而“嗡嗡”,“得得”,也只管在我耳旁继续作声,不稍间断。过了几分钟之后,它们已把我的耳鼓刺得麻木,在我似觉这是写稿时耳旁应有的声音,或者一种天籁,无须去探究了。
等到文章告一段落,我放下自来水笔,照例伸手向罐中取香烟的时候,我才举头看见这“嗡嗡”“得得”之声的来源。原来有一只蜜蜂,向我案旁的玻璃窗上求出路,正在那里乱撞乱叫。
我以前只管自己的工作,不起来为它谋出路,任它乱撞乱叫到这许久时光,心中觉得有些抱歉。然而已经挨到现在,况且一时我也想不出怎样可以使它钻得出去的方法,也就再停一会儿,等到点着了香烟再说。
我一边点香烟,一边旁观它的乱撞乱叫。我看它每一次钻,先飞到离玻璃一二寸的地方,然后直冲过去,把它的小头在玻璃上“得,得”地撞两下,然后沿着玻璃“嗡嗡”地向四处飞鸣。其意思是想在那里找一个出身的洞。也许不是找洞,为的是玻璃上很光滑,使它立脚不住,只得向四处乱舞。乱舞了一回之后,大概它悟到了此路不通,于是再飞开来,飞到离玻璃一二寸的地方,重整旗鼓,向玻璃的另一处地方直撞过去。因此“嗡嗡”“得得”,一直继续到现在。
我看了这模样,觉得非常可怜。求生活真不容易,只做一只小小的蜜蜂,为了生活也须碰到这许多钉子。我诅咒那玻璃,它一面使它清楚地看见窗外花台里含着许多蜜汁的花,以及天空中自由翱翔的同类,一面又周密</a>地拦阻它,永远使它可望而不可即。这真是何等恶毒的东西!它又仿佛是一个骗子,把窗外的广大的天地和灿烂的春色给蜜蜂看,诱它飞来。等到它飞来了,却用一种无形的阻力拦住它,永不使它出头,或竟可使它撞死在这种阻力之下。
因了诅咒玻璃,我又羡慕起物质文明未兴时的幼年生活的诗趣来。我家祖母年年养蚕。每当蚕宝宝上山的时候,堂前装纸窗以防风。为了一双燕子常要出入,特地在纸窗上开一个碗来大的洞,当作燕子的门,那双燕子似乎通人意的,来去时自会把翼稍稍敛住,穿过这洞。这般情景,现在回想了使我何等憧憬!假如我案旁的窗不用玻璃而换了从前的纸窗,我们这蜜蜂总可钻得出去。即使撞两下,也是软软地,没有什么苦痛。求生活在从前容易得多,不但人类社会如此,连虫类社会也如此。
我点着了香烟之后就开始为它谋出路。但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叫它不要在这里钻,应该回头来从门里出去,它听不懂我的话。用手硬把它捉住了到门外去放,它一定误会我要害它,会用螫反害我,使我的手肿痛得不能工作。除非给它开窗;但是这扇窗不容易开,窗外堆叠着许多笨重的东西,须得先把这些东西除去,方可开窗。这些笨重的东西不是我一人之力所能除去的。
于是我起身来请同室的人帮忙,大家合力除去窗外的笨重的东西,好把窗开了,让我们这蜜蜂得到出路。但是同室的人大家不肯,他们说,“我们做工都很疲倦了,哪有余力去搬重物而救蜜蜂呢?”我顿觉自己也很疲倦,没有搬这些重物的余力。救蜜蜂的事就成了问题。
忽然门里走进一个人来和我说话。为了不能避免的事,我立刻被他拉了一同出门去,就把蜜蜂的事忘却了。等到我回来的时候,这蜜蜂已不见。不知道是飞去了,被救了,还是撞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