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明变

3个月前 作者: 熊十力
    古代印度佛家,把一切心的现象和物的现象都称名曰行。行字含义有二:一、迁流义。二、相状义。彼以为心和物的现象是时时刻刻在迁变与流行的长途中,故者方灭,新者即起,谓之迁变。故灭新生,相续无绝,因说流行。 不是凝然坚住的东西,所以说迁流义。然而心和物虽是迁流不住,而亦有相状诈现。譬如电光一闪一闪诈现赤色相,所以说相状义。物的相状,是可感知。心的相状,不可以感官接,而可内自觉察。因为心和物具有上述两义,故都名为行。这个命名甚谛,我亦采用之。


    佛家对于一切行的看法,盖本诸其超生的人生态度。超生谓超脱生死,犹云出世。见《慈恩传》。 彼乃于一切行而观无常。观者,明照精察等义。无者,无有。常者,恒常。观一切行,皆无有恒常。申言之,于一切物行,观是无常;于一切心行,观是无常。故说诸行无常。唯作此种观法,方于一切行无所染着,得超脱生死海。此佛氏本旨也。佛氏说世间是一个生死大海,人生沦溺于其中,可悲也。 所以佛家说无常,即对于诸行,有呵毁的意思。本论谈变,明示一切行都无自体。此与佛说诸行无常旨趣似相通,而实有天渊悬隔在。佛说一切行无常,意存呵毁。本论则以一切行,祇在刹那刹那生灭灭生,活活跃跃绵绵不断的变化中。绵绵者,相续貌。刹那刹那皆前灭后生,不中断故。 依据此种宇宙观,人生祇有精进向上,其于诸行无可呵毁、亦无所染着。此其根柢与出世法全不相似也。生灭灭生者,言一切行,都是于每一刹那方生即灭,方灭即生也。


    如上所说,心物诸行都无自体,宇宙唯是变化密移,变化二字,以后省言变。 新新而起,故故不留,岂不奇哉!今有两大问题待解答者:一、有能变否?二、如何成功此变?先谈第一问题。余以为宇宙实体不妨假说为能变。云何知有实体?以万变不是从无中生有故。犹如众沤非无大海水可得起故。众沤,以比喻万变。大海水,以比喻实体。 无能生有,理定不成故。吃紧。 且世间计无,约分二种:曰别计无,曰总计无。总计无者,如计太虚</a>,空空洞洞,是谓之无。为此计者,乃大迷妄,不足据也。大虚含容万有,故有相不异于虚,虚相不异于有。元无二相可分。相者,相状。二相,谓虚与有。 而世俗妄计有一大空无之境,字以太虚。非甚迷妄,孰信之哉?故总计无,全无是处。别计无者,谓于一一事理,或时计为无。如我避寇入川,平日所有的书,现在一本也未带着。我每欲看某书却不可得,此时便说某书是无。又如古今学者所说许多道理,吾人对于某种道理自加思考却信不及,便谓某种道理是无。凡此等计,都属于别计无。颇有人说,别计无并不是果无。如某书不在手边犹不能谓之无,此书或在另一地方是有。又如某种道理某甲信不及便说是无,或由某甲智力短浅不见此理。然而此理确不是无。这种说法,我认为是偏见。如某书纵在他处是有,而克就我手边说确实是无。又如以道理论,固有许多人因不明道理,而妄计为无。却也有许多道理竟是古今愚妄之瞽说,而实际确无此理。如昔者贫民以服事剥削者为当然,在今日则公认为无是理。此种例子正不胜举。所以别计无,是有其所谓无,未可斥以无据。唯总计无,即以为有所谓太虚,本来空洞无物。而从无生有之幻想每原于此,是乃妄情虚构不得无辨。从来持虚无论者约分两派:曰极端派,曰非极端派。非极端派者,一方面依据常识不否认宇宙万象为实有,但未能透悟本体而妄计有生于无。魏晋玄学之徒多属于此派,其说盖自老子</a>启之也。张横渠以太虚名天,气化依之起,亦有生于无之论。 极端派者,不独违反正理,亦且大胆去违反常识。其不承认宇宙万象是实有,即违反常识;更不承认有本体,即违反正理。此派之说,无体即无用。其见地虽迷谬,而持论很一贯。此等思想,中国一向无人倡导。在印度古时有主张一切都空的空见外道,佛家经籍力斥破之,不稍宽纵。甚至说宁可怀我见,如须弥山大,不可持空见而自高慢。人皆知佛氏千言万语都是破除我见,而对空见外道却如此说法,可见佛氏以空见为邪迷至极,故嫉之严也。总之宇宙全是真实弥满,恒久不息。学者不可堕虚无而兴戏论。


    还有许多哲学家承认宇宙万象是客观存在,但不肯承认有实体,甚至厌闻本体论。实体与本体二名,虽有一字不同,而其义则一也。本者,言其本来有故,亦即是万物的自身。实者,言其真真实实。 此与印度古代无因论者,同为浅见。余以为宇宙自有真源,万有非忽然而起。譬如临大海岸谛观</a>众沤,故故不留,新新而起。应知一一沤相,各各皆以大海水为其真源。尼父川上之叹,睹逝水而识真常。神悟天启,非上圣其能若是哉!如祇承认宇宙万象为实在而不承认有本体,便如孩儿临海岸,祇认众沤为实有而不知由大海水变作一一沤。此在孩儿固不足怪,成年人而持此见,非愚痴之极乎?智者穷神知化,取譬斯近;凡愚长迷不悟,可悲也已。


    有问:“本体具何等义?”答曰:略说四义。一、本体是万理之原,万德之端,万化之始。始,犹本也。 二、本体即无对即有对,即有对即无对。三、本体是无始无终。四、本体显为无穷无尽的大用,应说是变易的。然大用流行毕竟不曾改易其本体固有生生、健动、乃至种种德性,应说是不变易的。上来略举四义,学者虚怀默究,不患无脱然超悟时也。本体显为之显字,是显现义。


    复次。前文已云,不妨假说本体为能变,还要补充一段话。此能变一词的能字,祇是形容词,并不谓有所变与之为对。如果说由能变造起所变,必将以能变为超脱乎所变之上而独在。不惟同于宗教拟人之神,更有能所对峙不得圆融之大过。须知,实体是完完全全的变成万有不齐的大用,即大用流行之外无有实体。譬如大海水全成为众沤,即众沤外无大海水。体用不二亦犹是。夫实体浑然无象,而其成为用也即繁然万殊。故从其成用而赞为能。实体所以名能变者,其义在此。


    已说实体为能变。当知实体非常非断,断者,断绝。 故又名之以恒转。恒字,是非断的意思。转字,是非常的意思。非常非断、刹那刹那生灭灭生,故名恒转。此乃即用显体,以立斯名。此中显者,谓以言说明示之也。与显现义异。显现者如大海水变现为众沤,则是显现义也。显字宜随文取义。


    以上略答第一问题。次入第二问题,即如何成功此变?要解答这个问题,自当于万变无穷中寻出其最普遍的法则。余以为不外相反相成的一大法则。因为说到变化,必是有对。易言之,即由宇宙实体内部含有两端相反之几,乃得以成变而遂其发展。变化决不是单纯的事情,单者,单独而无对。纯者,纯一而无矛盾。 单纯,那得有变化?然若两端对峙,惟互相反而无和同,即令此伸彼屈,而此之独伸,亦成乎亢穷,则造化将熄矣。所以说变,决定要率循相反相成的法则。


    中国最古的哲学典册,莫如《大易》。太初羲皇画卦爻,以明宇宙变化的理法。其书为六十四卦,每卦皆以两卦合成。然分观之,则皆以三爻成卦。爻字涵义深广,略言之,祇表示变动。 从来解《易》的人,罕有注意及此。我常求其义于《老子》书中。《老子》说“一生二,二生三”,这种说法就是申述《大易》三爻成卦之旨,用以表示相反相成的法则。因为有了一,便有二,这二便与一相反。同时又有个三,此三却是根据一三本不即是一,祇是根据于一。 而与二反,却能转化乎二以归于和。《易》云“保合太和”是也。惟有两相反而成乎和,所以完成其全体之发展。若惟单纯固无变化,若惟矛盾而不相融和则摧伤必多。即胜之一方,亦将处亢而穷。大化流行,何至于是?


    上来已说变化的法则。今次当谈翕辟和生灭,便可甄明此一公则是一切变化所共由之以成。变化二字,亦省言变。 且先翕辟。前面已经说过,本体是要成为万殊的用。因此假说本体是能变,亦名为恒转。夫恒转,至无而善动。无者,无形,非是空无。善者,赞词。 其动也,相续不已。相续者,谓前一动方灭,后一动即生,如电光之一闪一闪无有断绝,是名相续。非以前动延至后时名相续也。不已者,恒相续故,说为不已。便其有已,便成断灭。有是理乎?此种不已之动,自不是单纯的势用。单纯二字,见前。 每一动,恒有摄聚之一方面。摄者,收敛。聚者,凝聚。 若无摄聚,便浮游无据,莽荡无物。所以动的势用方起,即有一种摄聚。摄聚之威势猛极,乃不期而成为无量数的微细质点,《中庸</a>》说为“小莫能破”,惠子</a>谓之“小一”,每一质点可以说是组成大物的一小单位,故曰小一。 是为物质宇宙所由始。至此则恒转殆将成为质碍之物,失其自性。故翕势可以说是一种反作用。


    然而当翕势方起,却有别一方面的势用反乎翕,而与翕同时俱起。二势非异体,更无先后次第,故说同时俱起。 惟此种势用本是恒转自性显发,毕竟不即是恒转。譬如,说冰自水成,而冰却不即是水。此一方面的势用是刚健自胜而不肯物化,正与翕相反。不物化者,不变为质碍的物也。后凡言物化者仿此。 申言之,即此不肯物化的势用是能运于翕之中而自为主宰,因以显其至健,卒能转化翕终使翕随己俱升。己者,设为辟之自谓。升者,向上义。 《易》云“保合太和,乃利贞”是也。此种刚健而不物化的势用,即名之为辟。


    如上所说,恒转动而成翕。才有翕,便有辟。唯其有对,所以成变。恒转是一,其显为翕也几于不守自性,此便是二,所谓一生二是也。


    然而恒转毕竟常如其性,决不会物化。故翕势方起,即有辟势同时俱起。此辟便是三,所谓二生三是也。


    上来已说变化祇是率循相反相成的一大法则,于此已可见。


    综上所说,翕势摄聚而成物。即依翕故,假说物行。行字,见前。物即是行,故名物行。下言心行者仿此。 辟势运行于翕之中,而能转翕从己。己者,设为辟之自谓。 即依辟故,假说心行。翕辟是大用流行的两方面,本不可破析,故心物非两体。


    从来吾国《易》家多有把物说为向下,把心说为向上。如汉儒云:“阳动而进,阴动而退。”若辈以阴为物,以阳为心。其所谓进,即向上的意思;所谓退,即向下的意思。因此有许多人以为吾所谓翕,便是向下的;吾所谓辟,便是向上的。此等比附,不无错误。说辟具向上性,不失吾意。说翕是向下,却于理有未尽。当知翕祇是摄聚的势用,而不定向下。但从翕势的迹象言,迹象者,言其成为物也。 颇似向下,物则有沉坠之势故。然翕毕竟从辟,即与辟俱向上。非可妄计翕辟恒以一上一下相反对也。


    本体流行,方成乎翕,已有辟在。所以者何?翕将成物似趋于下坠,可谓之反。然本体毕竟不改易其自性,故翕势方成,已有辟势俱起。此辟复反乎翕之坠势而挟以俱升,升者,向上义。 能显发其本体固有刚健、清净诸德。辟之殊特在是也。无从悉举,故言诸德。


    辟是称体起用。称者,谓辟不失其本体之德性,譬如冰从水现,而冰毕竟不失水之湿性。 是即用即体,故言称也。翕虽成物,亦无固定的物。世所见为质碍物,是乃翕势之迹象,所谓化迹是也。


    或有问言:“如公之论,本体流行以翕辟成变,即依辟而说为心,依翕而说为物。持论虽美,然实事求是则心灵现象始见于动物。而动物发育固在物质宇宙凝成之后,是物为先在,心属后起,确尔无疑。若如公说,翕辟成变,即心物体同用异,无先后可分。然则公之论,殆未免玄而无据矣。”答曰:子恶玄乎!穷理到极处,如何不玄?万化之原,万物之本,万理之所会归,谓之极。 玄者,《易》所谓“冒天下之道,如是而已者也”。冒者,包含义,言其无所不包含也。 夫摄用归体,夐然无对,心物两不可名。摄者,摄入。譬如睹冰而不存冰相,直会入水,即唯是水而已。今在宇宙论中说</a>摄用归体,即是观心物诸行而直会入其本体,夫克就本体而言,即无形相,无作意,故心物两不可名也。 原体显用,原者,推原其理也。推原体显为用,当如下所云也。 用则一翕一辟,以其相反而成变化。故翕辟恒俱转,无有一先一后之次第也。用不孤行,必有一翕一辟俱转,反而成和,是故名用。 翕即凝敛而成物,故于翕直名为物。辟恒开发而不失其本体之健,故于辟直名以心。夫心辨物而不蔽,通物而无碍,宰物而其功不息,如《易》云“裁成天地”,“辅相万物”,即宰物之功。而其不溺于物欲,尤见主宰力胜, 正是健以开发之势,故知心即辟也。异名同实,方言即。如云孔丘</a>即仲尼。 心物同体,无先后可分。理实如是,何用狐疑?子以为宇宙本际,唯有物而无心,本际,犹言初际,借用佛籍语。 此肤见也。如本无心,而后忽发现心灵,是从无生有,断无是理。世俗共计,宇宙泰初洪蒙一气,渐分凝而成无量诸天或器界。诸天体或物质宇宙,佛氏谓之器界。 经过岁时悠远而后地球渐有生物。又自动物以至人类,始出现心灵。其以前确无心灵现象可征也。世俗所见祇及此。殊不知地球当未有生物时,动物知觉与人类高等精神作用虽未曾发现,而宇宙之大心所谓辟势,要自周流六虚,无定在而无所不在。上下与四方曰六虚,犹云太虚。 但其时物质宇宙之发展尚未形成生机体,或生机体才见端绪如植物 而其组织太笨。是时辟之势用,虽潜运于物界,毕竟不得彰显发露而疑于无心。《易》之《坎卦》,阳陷阴中而不得出,即此象也。阳表心,阴表物。阳陷阴中,即心被锢于物之象。 夫本体流行,唯是阳明、刚健、开发无息之辟而已。其翕而成物者,所以为辟作工具也。辟待翕以成化乃理势自然,非有意为是,造化本无意也。造化,谓本体之流行。无意者,本体无形无象,非如吾人有意想造作故。 夫辟无定在而无不在,其势无所集中,未免浮散。翕则分化,而凝成众物。物成,即有组织而非散漫。故辟得翕,乃有工具,因以显发其势用也。物界演进约分二层:一、质碍层。质即是碍,曰质碍。 自洪蒙肇启,无量诸天体乃至一切尘,都是质碍相。尘字,本佛籍,犹云物质。 质碍相者,生活机能未发现故。昔人说物为重浊或沉坠者以此。即由如是相故,通名质碍层。二、生机体层。此依质碍层而创进,即由其组织殊特而形成为有生活机能之各个体,故名生机体层。此层复分为四:曰植物机体层、生机体,省云机体。下仿此。 曰低等动物机体层、曰高等动物机体层、曰人类机体层。凡后层皆依据前层,而后层究是突创与前层异类,此其大较也。古今浅于测化者,祇从物界着眼。遂以物为本原、为先在,而不悟物者本体流行之翕势所为也。本体流行,元是阳明、刚健、开发无息之辟势。《大易》言干之德:一曰阳明,非迷闇故。二曰刚健,进进无息,恒不改其本性故。此二德者,万德之本也。余所谓辟,犹《易》之干。 其翕而成物者,盖以辟不可无集中其力用之工具,前已言之矣。翕为物始,必渐趋凝固,此质碍层所由成。辟者宇宙大心,亦名宇宙大生命。本论生命一词,与世俗习用者异旨。 其潜驱默运乎质碍层,固至健无息也。《易》言“乾元统天”,即此义。乾元谓本体。天者,谓无量诸天体。韩康伯演王辅嗣学言诸天体为物之大者,而皆为《干》元之所统御云云。按诸天体即质碍物,而乾元实潜驱默运之,故言统御。此与郑注有别。 然质碍物,已成重浊之势。昔人说物为重浊,正就质碍层而言。重浊即有锢闭与退坠等义,与辟之开发性及向上性正相反。学者倘于生命无体认,即难与语此。 辟之力用固难骤展于质碍层而破其锢闭,要其潜之深积之久,终当一决而出。譬如伏流冥渺,其终横溢为沼泽江河。是故物界由质碍层而忽有生机体层出现,此决非偶然之事。实由辟之潜势,阴帅乎质碍层中。卒使物界之组织由粗大而益趋分化,质碍层中如诸天体,佛家名之为大,以其相状粗大故。后来生机体出,即是各个小物。如人类机体不过七尺之驱,是分化益细。 由简单而益趋复杂,质碍层如推析至元子电子之小宇宙,亦可见其有组织而非游散。否则不能形成诸天体与地球诸大物。然而诸大物之组织,毕竟简单。后来生机体出,始见其组织复杂异常。 由重浊而益趋微妙。生机体组织极精微奇妙,故辟之力用得藉以发挥。若质碍层重浊,辟势便隐而不显。 生机体层之组织所以迥异乎质碍层者,盖阳明、刚健之大力斡运不竭所致。大力,谓辟也。运者,运行义及运转义。斡,则有主领义。 深于观化者,当悟斯趣也。趣者,理趣。 夫辟之运乎物,自质碍层迄生机体层,逐渐转物以自显其胜用。盖从微至着,从隐之显,其势沛然莫御。及至人类机体层则辟势发扬盛大,殆乎造极。人类之资地与权能,号为官天地府万物而莫与匹者,正以吾人机体是辟势高度发展之所在。今人对生机体之研究尚浅。 是故从宇宙全体之发展而观,阳明、刚健之辟,一步一步破物质之闭锢而复其照明主动之贞常性,明明不是偶然。物先心后之论,自未免肤见,无足深辨。


    综前所说,恒转成为大用,即无有离用而独存之体。譬如大海水成为众沤,无有离众沤而独存之大海水。


    用不孤行,必有一翕一辟。翕势收凝,现起物质宇宙,万象森然。辟势开发,浑全无畛,辟是浑全而不可分,故无畛域。 至健不坠,辟势恒向上而不退坠。 是乃无定在而无所不在。包乎翕或一切物之外,彻乎翕或一切物之中,能使翕随己转,保合太和。己者,设为辟之自谓。 辟势不改其实体之德,德具二义:曰德性,曰德用。 故可于此而识本体。余尝云即用明体者,其义在斯。


    有问:“辟本至一,一者,浑全义,非算数之一。 是名宇宙大心。若乃人类与万物各有心,此与宇宙大心为一、为不一耶?”答曰:孟子</a>不云乎?夫道,一而已矣。宇宙大心即是遍在一切人或一切物之无量心,所谓一为无量是也。一切人或一切物之无量心,即是宇宙大心,所谓无量为一是也。老云“玄之又玄”,义在斯乎!


    复有问言:“恒转之动而翕遂成物,然则实体固含有物质性乎?”恒转,即是本体之名,已见前。 答曰:精神物质二性,皆实体所固具也。本来有之,曰固具。 不直言物质而言翕者,从功用立名耳。动而翕者是乃本体之功用,实则翕即质也。 质非固定的物事,元是实体流行,而现似凝敛之一方面。


    不直言精神而言辟者,亦从功用立名。动而辟者,正是实体之功用。实则辟即精神,亦名为心。 所谓阳明、刚健、向上、开发,而不肯化成物之一方面。


    神质二性,是为实体内含相反之两端。相反所以相成,实体以是变成大用也。


    上来阐明翕辟成变。惟翕与辟都不守故常,今次应谈生灭。


    在谈生灭前,不得不先说刹那义。印度佛家小乘分析时间至极小量,方名刹那。如《大毗婆沙论》卷一百三十六说:“壮士弹指顷,经六十四刹那。”其云六十四,不知如何计算?古代无计时之具,即现代钟表犹不能定刹那量。如何说壮士弹指经六十四刹那?或谓壮士弹指迅疾,犹经过六十四刹那,以此形容刹那量极小,不可数计耳。窥基</a>《唯识述记》卷十八云:“念者,刹那之异名。”据此,则以吾心中一念乍动之顷,名为刹那。吾人反观一念乍起,即便谢灭。此念既是刹那异名,故知刹那不可说是时间,唯依自心念念生灭不暂停故,而假说刹那耳。余颇赞同基师说。世俗所谓时间,祇是空间之变相。空间有分段,如东西等方是也;时间亦有分段,如过去现在未来是也。总之,时空都是实物存在的形式。吾人若夹杂世俗时间观念来说刹那,是乃以不测之变作实物推观也。庄生曰:“迹者履之所出,守其迹者未可以观履也。物者变之所形,泥于形者讵可以窥变哉?”本论所说刹那虽未尝不以为至小至促不可更析之时分,要是为言说方便计而假设之云尔。学者须超脱世俗时间观念,以理会变化之妙,庶几不以词害意。


    已说刹那,应谈生灭。凡法,本来无有,而今突起,便名为生。法者,万有之公名。今说翕和辟或心和物,通名为法。下皆仿此。 凡法生已,绝不留住,还复成无,名之为灭。生和灭本是世间所共知的事情,应无疑问。然而世间都以为一切法,生起必住,久后方灭。申言之,一切事物生起,必有长期留住或暂时留住,决非于一刹那顷突起即便坏灭。虽复坏灭迅速,而灭与生断不同一刹那。世间的见解都如此,问题却在此发生。考诸佛说,一切物都是刹那灭。刹那灭者,谓凡法于此一刹那顷才生,即于此一刹那顷便灭,决不会有一忽儿留住。一忽儿,形容时分极促,等于无时分可言。 生灭同在一刹那顷,如秤两头低昂时等。佛说此譬妙极。盖自释迦迄于后来小乘大乘之徒,都无异论。然而佛家以外之学者犹于此义不能信解,攻难颇不少,大乘著述中犹可考见。直到现在,吾侪向人谈刹那灭义,还时时遇着非难。大概古今哲学家深于察变者,虽谈宇宙万象时时舍故趋新,要是宽泛的说法。祇以很生动很警切的语句,来形容事物之不守故常而已。罕有十分明白肯定,直说刹那灭。因为依据刹那灭的说法,则一切法方才生起,即时坏灭,中间没有一忽儿暂住。如此说来,便堕入空见,根本无物存在。甚至自己的身心都不许存在。所以闻者拒而不受。昔曾遇一激烈抗议者云:“如你所说,一切法都是刹那灭。现前有一块石头,此石头如刹那灭即本不存在。吾将拾此石头打上你的头脑,你果不觉疼否?”余笑而不言。若辈祇从大化流行的迹象上去着眼,而不能理会大化之微妙。易言之即祇看到事物,而不能了解事物之内蕴。佛说刹那灭,实烛理入微。兹据大乘义并参己意,对于世间疑难一一解答如下:


    一、汝计一切法不是刹那才生即灭者。果如汝所计,则宇宙万象应该都是常住。然而万物有成必有毁。成,谓一切物之凝成。毁,谓坏灭。 有生必有死,有盈必有虚,盈者,物方充盛,曰盈满。虚者,物渐耗败,曰亏虚。 有聚必有散。凡物由多数分子互相爱合而成,曰聚。凡物破坏为散。 诸行无常的公理,分明昭著,不可否认。诸行,犹言万物。行字,详章首。 汝为甚么怕闻“灭”之一字?


    二、如汝说:“并非不信诸行起已当灭,祇不信诸行才起即灭。诸行虽不常住,至少有暂时住,后乃坏灭。”汝意如此。吾今问汝:若诸行方生得暂住者,将是诸行自力能住、抑或待他力而后住耶?如此二计,皆将成过。何以故?如谓诸行自力能住,则彼应常住不坏。何故祇暂时住,不常住耶?如许诸行因他力得住,宇宙本无造物主。何有他力令诸行住?汝之二计,俱不得成。故知诸行是才生即灭,无暂时住。


    三、如汝说,“诸行已生,不遇毁坏的因,即诸行得住;毁坏的因,后省云坏因。 遇坏因时,诸行方灭。如黑铁,由有火为坏因,便灭;炽热赤铁,方乃新生。若坏因尚未至时,黑铁得暂住”云云。坏因,谓火。 汝持此说,祇是不究理实。当知凡物不能无因而生,即以物的本身自有力用现起,假说为因。 凡物之灭,却不待有坏因而始灭,祇是法尔自灭,法尔,犹言自然。 不可说灭亦待因也。大用流行,至刚至健,至奇至怪。每一刹那顷都是顿起顿灭,无有一毫故物滞积在,总是新新突起。所以说凡物之灭,原不待因。世俗以为黑铁之灭,由有火为坏因。殊不知当黑铁与火合,即是黑铁灭时,亦即是赤铁生时。一刹那顷,黑铁灭即此刹那赤铁生。生灭时间紧相接故,非异时也。 据实而谈,火的功力祇为赤铁作牵引因,令彼得起。彼者,谓赤铁。牵引因者,谓火不能创生赤铁,而赤铁之起实由其本身自有生力,唯遇火为牵引因,乃得起耳。倘无火为牵引因,赤铁亦不起。 不可说火是黑铁之坏因也。黑铁之灭是法尔自灭,原不待因。易言之,即不由火坏灭之也。唯火之起也,则赤铁与火俱起。若无有火,赤铁必不起。由此应说,火有牵起赤铁之功力。世俗不知此火为赤铁牵引因,而误计火为黑铁坏因,此是倒见。或复难言:“世人共见黑铁未与火合时,便住而不灭;及遇火合,黑铁方灭。可证黑铁之灭,由火为坏因。”答曰:汝信黑铁不遇火时,果不灭乎?实则黑铁刹那灭尽,汝不觉知。如前一刹那黑铁灭已,后一刹那黑铁确是新起。但新起之黑铁与前之黑铁极相似故,汝先后所见不异,便谓前黑铁犹住至后耳。或复问云:“现见黑铁与火合时,但赤铁生,黑铁遂不复起。可见此火仍是黑铁的坏因。”答曰:前黑铁灭时,赤铁即遇火而顿起,黑铁遂不复起。宇宙万变,时有创出一新类型,而舍其旧类型,此突变之奇诡也。汝何滞碍不通至是乎?总之,凡物之灭,皆不待因。这个道理须深切体认,而后觉义味深远。大化流行,刹那刹那革故创新。所以凡物之灭,都是法尔自灭,非待因而后灭。唯灭不待因,故刹那灭义得成。若必待因而始灭,则坏因未至时,物当坚住,而刹那灭义不得立。


    四、如汝说:“一切物容暂住终当有灭。”今应问汝:若法灭已,得续起否?若云灭已,不续起者,汝便堕断见;若云才灭,即续起者,汝则不应说一切物可容暂住。所以者何?当物暂住时,即是大化革故创新之机已经中断,云何得有新物续起?应知,凡物才生即灭。刹那刹那前前灭尽,后后新生,化机无一息之停。故万物恒相续起,不断绝也。汝复须知,佛家说刹那灭义,祇显无常。本论阐明化机不息,活泼泼地。此是余与佛家根本不同处。


    五、汝以为,“凡说一切物才生即灭者,即是偏从灭的一方面看去,未免蹈空”云云。殊不知,蹈空之过,汝可以加诸佛之徒,无可加诸我。如我所说,刹那刹那灭灭不住,即是刹那刹那生生不息。生和灭本互相涵,说生已有灭在,说灭已有生在。前面说过,变化是循相反相成的法则,仍用一二三来表示之。如前一刹那新生,便是一;而新生法即此刹那顷顿灭,此灭便是二;二固与一相反,一是生,二是灭,故相反。 然后刹紧续前刹又新生,便是三。刹那,亦省称刹。他处言刹者,仿此。 此三望前为终,望后为始,所谓终则有始也。凡物刹那刹那生灭灭生,始终循一二三之则,常创新而不守其故,易所谓至赜而不可乱也。


    六、汝以为,“若一切物皆刹刹灭故生新者,云何一般人皆见为旧物”云云。刹那刹那,简称刹刹。后皆仿此。 应知,凡物刹刹方灭方生,若不遇异缘,则后刹续生者恒与过去相似。例如黑铁前刹方灭,如无火为异缘,则后刹续生者仍与前黑铁极相似,是名相似随转。转者,起义。似前而起,名相似随转。以转字训为起,此据中译佛书。 由相似随转故,吾人于现前新物,乃见为犹是前物。其实凡物皆前前灭尽,后后新生。惟新物似前,故视之若旧耳。或复问言:“若一切物皆刹刹生灭者,云何不可觉知?”答曰:刹刹生灭灭生,密密迁流,云何觉察。汝若以不可觉察,即不信刹那生灭义。吾且问汝,如汝身体息息新陈代谢,犹自视为故吾。汝将以不可觉知,便否认新陈代谢否?


    七、汝以为:“凡物决非初起即变异者,此实错误。”果如汝所计,计者犹云猜想。他处用计字皆仿此。 一切物初起,便住而不灭,是物已守其定形则无可变易。然世共见一切物,常由一状态转为另一状态。此言转者,是变易义。 如由乳可至酪,是乳显然无定形。乳无定形者,以初起即变异故。当知由乳至酪,中间经过无量刹那生灭相似随转。但其相似处,必逐渐减少。大概后刹继前刹而生之乳,因所遇温度等等缘不一致,渐渐与前乳不甚相似,至于成酪便是另一状态矣。汝今妄计,乳初起无变异,必经多时成酪方是变异。何其闇于观物,终不悟欤!


    八、汝难我云:“若一切物才生即灭,便是刹那顿变,不由渐变。其实,凡物皆由积渐方至盛大。宇宙泰始,元气未分。若乃无量诸天凝成之年代,殊难推算。岂可以顿变为说?又如生物官品、民群结构,莫不造始简单,终趋复杂。足见一切物皆由渐变得来也。”今答汝曰:审汝之论,适足证成我义。一切物若初起便住,固守定形,何从渐渐至盛大乎?夫唯刹那刹那都是顿变,则后刹物承前而新起,必大盛乎前。譬如河流,前流方灭,后流续前而起,益见浩大。随处可悟斯理,汝何苦自障碍乎?顿变渐变,相需而成。就每一刹那说,皆是顿变;通无数刹那生灭灭生,一直相续流下而说,便应说是渐变。朱子云:“天地山川,非积小以高大也。”见《中庸章句</a>》。 朱子此语是否由信仰神力而出?吾不能知。然吾以刹那顿变义通之,则此语妙符真理。有至味也。庄子</a>善言变,曰“运而无所积”,大化流行,曰运。刹刹顿变,无有故物滞留,曰无所积。 此即刹那顿变义也。刹那顿变,是谓每一刹那莫非顿变也。他处未及注者,可准知。 万物皆刹那顿变不暂住,不守定形,是故渐至盛大。若物初起便住而不灭,则恒守其既成之状态,何由渐盛乎?有问:“前一刹那方生方灭,不曾延到后一刹那,如何成渐?”答曰:若前刹物能延到后刹,则物便不灭,那有新生?事实上,前灭后生之间,是紧紧接续。后起承前,自然加盛。故渐变义成。


    九、汝等于诸物,时或起常见,时或起断见。断者,断绝。 如于一木,今昔恒见,则计为常,是起常见。忽焉睹其烬灭,遂又计为断绝,是起断见。维此二见,都有过失。若执诸物初起便常住者,应无后物复生;若执诸物方灭便断绝者,亦无后物复生。应知一切物刹那刹那故故灭尽,说一切物无有恒常。故,犹旧也。故故者返诸过去逐层上推,即已往诸物都无留至于后者,是为故故灭尽。他处未注者准知。 刹那刹那皆灭故生新,说一切物无有断绝。


    十、汝难我云:“佛说一切物,通有轨持二义,故名为法。持,谓任持,不舍自体。自体,犹云自身。如写字的笔即是一物,此笔能任持自身而不舍失,故得成为笔。假若笔的自身顷刻百变,他自己不能任持即不成为笔。举笔为例,他物可知。 轨,谓轨范,可生物解。物,犹言人。轨范,犹云法则。此言一切物皆具有法则,可令人起解也。 而轨范义复重要。《诗经</a>》云:‘有物有则。’一切物都具有法则,非是混乱无理,故吾人能对物起解也。佛氏以轨持二义释</a>物,与《诗经》闇合。吾人的知识所以可能,与科学所由成立,实以万物皆具轨持二义故。今云一切物才生即灭都不暂住,是则一切物从来不曾任持自体。易言之,本无物存在。物既不存在,自无轨范可求。诚如此,知识将不可能,科学亦无安足处。此说何可通乎?”今答汝曰:汝兴此难,颇有意义,惜未观其通也。佛说凡物皆刹那灭,而又以轨持二义释物,岂自相矛盾哉?夫释物以轨持二义者,谓前刹物方灭,后刹有新物生,与前物相似相续,不断绝故。因此,假定一切物为实有,乃可进而寻求物则。物所具有之法则或规律,曰物则。 此依俗谛,肯定世间法,不悖于真理也。


    附识: 佛家有二谛义</a>:曰真谛,曰俗谛。如物理世界世俗共许为有,佛亦随顺世间而说,是为俗谛。若乃超越世俗知见,进而求真,是为真谛。


    十一、汝问:“凡物刹刹顿变,似太飘忽无根据。”答曰:否,否。变化非凭空忽然而起,定有真源,已如前说。真源者,实体之形容词。 真源含藏万有,无穷无尽。《中庸》以“渊泉时出”,形容其妙,可谓善譬。渊泉,无穷尽者也,以比喻真源。时出者,言实体变成大用,生生无尽,如渊泉时时流出无已止也。此以比喻大用。 唯本性具足,实体是大用的本性,譬如大海水是众沤的本性。本性则一切无亏缺。 故万变常新也。


    上来谈刹那生灭,明一切物都无暂住,以见一翕一辟之势用,常创而不竭、常新而不守其故。易言之,本体流行无有穷尽、无有停滞而已。《易》所谓“妙万物而为言者”,此也。


    凡物才生即灭,理不容疑。《易》家姚配中云,一切事物祇有暂时的存在。见姚氏《易传</a>》《乾卦》篇,今本其意而易其词。 姚说犹嫌未透。《易》《系辞传》有言:“不疾而速,不行而至。”此则明示刹那灭义,何物暂住?夫大变之力刹刹才生即灭,才灭即生,其舍故创新之迅速如此,并非猛疾作势而然,故曰“不疾而速”。又刹那灭故,前物不曾往于后;然由刹刹相似随转,宛似前物至后。故说“不行而至”。相似随转,义见前。 宣圣微言,意与释迦异地遥合,岂不奇哉!庄子善发挥《易》义。《大宗师》云:有人怕舟失去,便把舟潜藏在险固的幽壑里;怕山失去,便把山潜藏在渊深的大泽里。此亦可谓藏之甚固。然而夜半喻冥冥中也。 居然有大力的怪物,喻变化。 将那藏在幽壑里的舟、与藏在深泽里的山,并负之而疾趋,杳然不可索其踪迹。喻变化神速,不可得其端倪。 舟和山竟都不知所在。用语体文翻之。 此段话,宏阔深远。郭子</a>玄注曰:“夫无力之力,莫大于变化者也。故乃揭天地以趋新,负山岳以舍故。故不暂停,忽已涉新,则天地万物无时而不移也。世皆新矣,而目以为故;舟日易矣,而视之若旧;山日更矣,而视之若前。今交一臂而失之,皆在冥中去矣。故向者之我,非复今我也。我与今俱往,岂尝守故哉!而世莫之觉,谓今之所遇,可系而在,岂不昧哉!”子玄斯解,直由蒙庄以探《大易》,至可玩也。


    凡物刹那灭,佛氏与吾儒《大易》都见此理。老、庄深达《易》旨,然余独宗《易》,究与二氏殊趣。老、庄同为道家,与佛家并称二氏。 夫刹那刹那灭,实即刹那刹那舍故生新。儒者以此,明人道与群治当体现天行之健,常去故取新自强而不息也。儒者至此为句。《乾卦》取象于天行健,以明本体之流行其德至健也。《说卦》曰:“《革》去故,《鼎》取新。”自强不息,亦《干》象。 佛氏以刹那灭即是无常而作空观,卒流于反人生。老、庄虽见到刹那生灭而卒归本自然,遂至守静任化老庄修己与理群之道皆以守静为本。因任自然之化,曰任化。 而废人能。老庄皆无裁成天地辅相万物之功,是不悟《大易》圣人成能之旨。 二氏毕竟偏而失正,兹不及深论。


    大哉变也,微妙难言。略彰五义:一、幻有义。翕辟成变,刹刹突跃。譬如云峰幻似,率尔移形,顿灭顿起。万有皆是一翕一辟之变耳,虽有而不固定,故谓之幻有。率尔,乍起貌。 譬如风轮乍转,排山荡海,有大威势。万变之诡谲亦犹是,故云幻有。幻有者,繁然大有,无固定相,相者,相状。《易》《大有》之卦,宜玩。 故状之以幻。此中幻字是形容词,不含劣义。 二、真实义。万变皆是真实流行。真实,谓本体。 一华一法界,一叶一如</a>来,法界,谓实体。如来者,无所从来故名。今用为实体之代词。 讵可离幻相而觅实相。谁有智者怀宝而迷。宝,以喻真实。言人不当自迷其真也。 三、圆满义。大化周流,无往而不圆满。试以文字为喻,如一“人”字必含一切人,简一切非人。否则此字不立。故一“人”字已包通万有而无遗。人字如是,自余无量字皆然。庄生言:“泰山非大,秋毫非小。”此非故作奇谈。从万有不齐言,便分大小;从万物并生言,无有孤立,一味平等,何小大之分乎?人亦有言:“摄亿劫于刹那,涵无量于微点。”亿万年虽长远,而摄入一刹那顷;无量世界虽广大,而涵在一微点。 大化周流,千形万状,互相含摄,一切处无亏欠。其妙难思。四、交遍义。万变繁兴,故说世界无量。诸无量界世界,省言界。 同所各遍。无量世界同一所在,各各遍满。 非犹多马,一处不容;如室东隅置一马,倘于该处层累多马而置之,乃决不可能者。就此等事而言,则交遍之义不得成,故句首云非犹。 乃若众灯,交光相网。张千灯于一室,每一个灯光都遍满于此室内。易言之,千灯在一室中层复一层,交相网覆,各各不相障碍,故云交光相网。无量世界,同处各遍,理亦犹是。 如吾与多人同在北京,俗以为北京是一。其实北京有多少人,便有多少北京。如张人在北京,其生活与北京交感而日化,确有与李人不同。化,犹变异。下仿此。 李人在北京,其生活与北京交感而日化,亦有与张人不同。故张李二人各有一北京也。世俗以为北京非不一,而张李所摄受于北京者各有不同,遂疑北京不一耳。殊不知张李所摄受于北京之不同,正由北京本不一。如北京是一,张李所摄受者焉得成异?俗论倒果为因,未可据也。总之北京极复杂,不得言一。然多数北京在一个处所,各各遍满,如千灯在一室光光相网,岂不奇哉。光光者,以其多故,连言之。 五、无尽义。太极是无穷无尽大宝藏,太极者,实体之名。 故其流行自无穷尽。流行便是用。旧稿有云,即于本体之流行而名为用。 万流澎湃,过去已灭,现在不住,未来将新新而起,刹刹故灭新生。《易》家所以赞“万物富有”,《中庸》叹“至诚无息”也。如上以五义明变,虽复难穷其蕴,亦颇近之矣。


    余少时好探穷者,即为宇宙论。会世变亟,参加革命而失学。其后理旧业,深苦一己之智力有限,思博征载籍。而晚周故籍沦亡,间有汉人保存一二单辞碎义,堪资玩索。譬如爝火,何可启大明乎?汉以后文集,求有助于余之所究者更不可得矣。无可如何,旁求佛法。曾咨唯识之论于宜黄大师。未几,厌其为悬空之辨析,复上寻龙树</a>学。余于佛法所专力者,即在大乘空、有二宗。然余于佛家心物之争,并不甚注意。此当别谈。 余所强探力索者,独在其性相之论。佛氏谈性相,犹余云体用。 余之宇宙论主体用不二,盖由不敢苟同于佛法,乃返而远取诸物、近取诸身,积渐启悟,遂归宗乎《大易》也。今将论及佛法。实即综括大乘空、有二宗性相旨趣,而平章之已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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