穀梁春秋經傳古義疏卷七
3个月前 作者: 廖平
成公 成世晉、楚爲二伯,齊、魯、衛、鄭爲晉屬中國方伯,秦、陳、蔡、吴爲楚屬夷狄方伯。齊本二伯,以鞌戰後退爲方伯,故以下不言公如齊,而言公如楚。 疏 《魯世家》:「宣公卒,子黑肱立,是爲成公。」
黄帝</a>有涿鹿之戰以定火災,顓頊有共工之陳以定水害。唐虞之際,至治之極,猶流共工,放讙兜,竄三苗,殛鯀,然後天下服。夏有甘扈之誓,殷、周以兵定天下矣。天下既定,戢臧干戈,教以文德,而猶立司馬之官,設六軍之衆,因井田而制軍賦。地方一里爲井,井十爲通,通十爲成,成方十里;成十爲終,終十爲同,同方百里;同十爲封,封十爲畿,畿方千里</a>。有税有賦。税以足食,賦以足兵。故四井爲邑,四邑爲丘。丘,十六井也,有戎馬一匹,牛三頭。四丘爲甸。甸,六十四井也,有戎馬四匹,兵車一乘,牛十二頭,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干戈備具,是爲乘馬之法。一同百里,提封萬井,除山川沈斥,城池邑居,園囿術路,三千六百井,定出賦六千四百井,戎馬四百匹,兵車百乘,此卿大夫采地之大者也,是謂百乘之家。一封三百一十六里,提封十萬井,定出賦六萬四千井,戎馬四千匹,兵車千乘,此諸侯之大者也,是謂千乘之國。天子畿方千里,提封百萬井,定出賦六十四萬井,戎馬四萬匹,兵車萬乘,故稱萬乘之主。戎馬車徒干戈素具,春振旅以搜,夏拔舍以苗,秋治兵以獮,冬大閱以狩,皆于農隙以講事焉。五國爲屬,屬有長;十國爲連,連有帥;三十國爲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國爲州,州有牧。連帥比年簡車,卒正三年簡徒,羣牧五載大簡車徒,此先王爲國立武足兵之大略也。周道衰,法度墮,至齊桓公任用管仲</a>,而國富民安。公問行伯用師之道,管仲曰:『公欲定卒伍,修甲兵,大國亦將修之,而小國設備,則難以速得志矣。』于是乃作内政而寓軍令焉,故卒伍定虖里,而軍政成虖郊。連其什 注 伍,居處同樂,死生同憂,禍福共之,故夜戰則其聲相聞,晝戰則其目相見,綏急足以相死。其教已成,外攘夷狄,内尊天子,以安諸夏。齊桓 注 既没,晉文接之,亦先定其民,作被廬之法,總帥諸侯,迭爲盟主。然其禮已頗僭差,又隨時苟合以求欲速之功,故不能充王 注 制。二伯之後,寖以陵夷,至魯成公作丘甲,哀公用田賦,搜狩治兵大閱之事皆失其正。《春秋</a>》書而譏之,以存王道。于是師旅亟動,百姓罷敝,無伏 注 節死難之誼。孔子</a>傷焉,曰:『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故稱子路曰:『由也,千乘之國,可使治其賦也。』而子路亦曰:『千乘之國,攝虖大國之閒,加之以師旅,因之以饑饉,由也爲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治其賦兵,教以禮誼之謂也。」「『齊桓晉文之兵,可謂入其域而有節制矣,然猶未本仁義之統也。故齊之技擊不可以遇魏之武卒,魏之武卒不可以直秦之銳士,秦之銳士不可以當桓、文之節制,桓、文之節制不可以敵湯、武之仁義。』故曰:『善師者不陳,善陳者不戰,善戰者不敗,善敗者不亡。』若夫舜修百僚,咎繇作士,命以『蠻夷猾夏,寇賊姦軌』,而刑無所用,所謂善師不陳者也。湯、武征伐,陳師誓衆,而放禽桀、紂,所謂善陳不戰者也。齊桓南服強楚,使貢周室,北伐山戎,爲燕開路,存亡繼絶,功爲伯首,所謂善戰不敗者也。楚昭王遭闔廬之禍,國滅出亡,父老送之。王曰:『父老反矣!何患無君?』父老曰:『有君如是,其賢也!』相與從之。或奔走赴秦,號哭請救,秦人憐之,爲之出兵。二國并力,遂走吴師,昭王反國,所謂善敗不亡者也。」
荀氏</a>有二大夫矣。 疏 荀首一見。荀首,林父弟,别食知邑,其後爲知氏。
文子</a>曰:『中國不振旅,蠻夷入伐,而莫之或恤,無弔者也。』」
曾子</a>問》曰:『女未廟見死,歸葬於女氏之黨,示未成婦也。』《左氏》説:天子、諸侯不親迎。今學主親迎也。
孟子</a>》曰「民爲貴,君爲輕」是也。以侯執伯,諸侯相執之辭,惡晉侯執曹伯,非曹有罪也。 不言「之」, 據「晉人執衛侯歸之于京師」言「之」。 急辭也, 與「執戎蠻子歸于楚」同。 斷在晉侯也。 詞急,明晉歸後猶與事,不專屬天王。爲下反子臧而安曹國張本。 疏 河陽執在天子側,故不使晉主之。此晉自執,故使晉自斷,不言「之」也。
文同</a>此傳。周九月屬申,于夏正爲七月,乃秋始矣。中間巳、午、未三月爲過時。 九月用郊,用者, 據四月、五月郊不言用。 不宜用也。 與用致夫人同,皆譏詞。九月,失時尤久,故言用。 宫室不設,不可以祭; 《王制》云:「大夫祭器不假。祭器未成,不造燕器。」「庶羞不踰牲,燕衣不踰祭,服寢不踰廟。」 衣服不脩,不可以祭; 《孟子》曰:「牲殺器皿衣服不備,不敢以祭。」《祭統》:「凡天之所生、地之所長,苟可薦者,莫不咸在,示盡物也。外則盡物,内則盡志,此祭之心也。是故天子親耕于南郊,以共齊盛;王后蠶于北郊,以共純服。諸侯耕于東郊,亦以共齊盛;夫人蠶于北郊,以共冕服。天子、諸侯非莫耕也,王后、夫人非莫蠶也。自致其誠信,誠信之謂盡,盡之謂敬,敬盡然後可以事神明,此祭之道也。」 車馬、器械不備,不可以祭;有司一人不備其職,不可以祭。 「夫祭者,必夫婦親之,所以備外内 注 之官也。官備則具備,水草之菹、陸産之醢,小物備矣;三牲之俎、八簋之實,美物備矣;昆蟲之異、草木之實,陰陽之物備矣。凡天之所生、地之所長,苟可薦者,莫不咸在,示盡物也。外則盡物,内則盡志,此祭之心也。」 祭者,薦其時也,薦其敬也,薦其美也,非享味也。 《郊特牲》:「恒豆之菹,水草之和氣也。其醢,陸産之物也。加豆,陸産也。其醢,水物也。籩豆之薦,水土之品也。不敢用常褻味而貴多品,所以交于神明之義也,非食味之道也。」《祭統》:「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于心也。心怵而奉之以禮,是故惟賢者能盡祭之義。賢者之祭也,必受其福,非世所謂福也。福者,備也。備者,百順之名也,無所不順者之謂備。言内盡于己,而外順于道也。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親,其本一也。上則順于鬼神,外則順于君長,内則以孝于親,如此之謂備。唯賢者能備,能備然後能祭。是故,賢者之祭也,致其誠信,與其忠敬,奉之以物,道之以禮,安之以樂,參之以時,明薦之而已矣,不求其爲。此孝子之心也。祭者,所以追養繼孝也。孝者,畜也,順于道,不逆于倫,是之謂畜。是故孝子之事親也,有三道焉:生則養,没則喪,喪畢則祭。養則觀其順也,喪則觀其哀也,祭則觀其敬而時也。盡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
春秋繁露</a>》改。
新序</a>·節士》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