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之宗教信仰

3个月前 作者: 钱穆
    一


    或疑中国民族乃一无宗教、无信仰之民族,是殊不然。中国自有其宗教,自有其信仰,特其宗教信仰之发展,亦别自有其蹊径。考之商代盘庚以来殷墟甲文,时人已信有上帝,能兴雨,能作旱,禾黍之有年无年,胥上帝之力。然有大可异者,上帝虽为降暵降雨之主宰,而商王室之祈雨祈年,则不向上帝而向其祖先。故甲文乃绝无上帝享祭之辞。盖当时人对上帝之观念,谓上帝虽操极大之权能,而不受世间之私请托与私祈求;故凡有吁请祈求于上帝者,乃必以其祖先为媒介。于此有相附而起者,即先祖配帝之说。此亦在甲文已有之。惟其一族之祖先,禀神明之德,殁而陟降在帝左右,夫而后下土群情,可资以上达。故周人之诗《大雅文王之什》言之,曰:“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文王在上,于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盖昔日之天命在于殷,今日之天命在于周。于何征之?亦征之于在帝左右克配上帝者之移转。故配天之说,自殷历周,而周人之制则犹有可以详说者。《春秋</a>公羊传</a>》僖三十一年谓:“天子祭天,侯祭土。”天子有方望之事,无所不通,诸侯则山川不在其封内者不祭。则惟天子可以有祭天之礼,而诸侯则否。何者?上帝既不受世间之私祈求、私吁请,而克配上帝者惟其一族之祖先,亦惟王者得禘其祖之所自出而以其祖配之。其次则为小宗,小宗五世而迁。祖迁于上,宗易于下。故鲁侯惟得祭周公,不得祭文王。配天者惟文王。既不得祭文王,则凡其所吁请祈求于上帝者皆为非礼,皆将为上帝所不享。故诸侯不祭始祖,即亦不当祭上帝。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鲁人之祖与周人之祖一也,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其同为有上帝之照临亦一也。然而惟天子得祭天,得以其意旨上达于天,而诸侯以下迄于庶人皆所不能。何者?上帝正直无私,其爱眷照顾者,乃人世之全体,乃社会之大群,固不当以小我个己之私吁请、私祈求干之。虽欲干之,上帝亦不之享。而为一国之元首者,则谓之“天子”,惟彼可以传人世大群之公意以达上帝之听闻。然使为天子者,而不以大群之意为意,而亦惟为私吁请私祈求焉,则上帝亦将不之顾,而彼遂失其天子之尊严。故曰:“天命靡常。”又曰:“皇矣上帝,临下有赫,监观四方,求民之瘼。”又曰:“有命自天,命此文王。”又曰:“天立厥配,受命既固”也。然则中国人古代传统之上帝观念,实乃一大群体之上帝,而非个己小我私人之上帝,昭昭明矣。


    或疑祖先配帝,则上帝私于宗族;是亦不然。殷商之制,靡得而论矣。周人封建,虽广树同姓,然外戚如申、吕、齐、许,古国如杞、宋之类,与诸姬封土错列并峙者,亦复不少。天子祭天,而诸侯各得祭其封内之名山大川。上帝之下复有河岳诸神,正如天子之下复有诸侯。盖中国古代宗教,与政治合流。周初封建制度之基础,固建筑于宗法组织之上,而全部政治理论,则并不专为一姓一族之私。古人自有家、国、天下之三层观念,固不得率言其即以家族为天下也。


    故中国古代宗教,有二大特点:一则政治与宗教平行合流,宗教着眼于大群全体,而不落于小我私祈求私吁请之范围,因此而遂得抟成大社会,建设大一统之国家。此可确证吾中国民族天赋政治才能之卓越。循此以下,中国宗教在社会上之功用乃永居于次一等之地位;而一切人事,亦永不失其为一种理性之发展。此其一也。中国宗教,既与政治合流,故其信仰之对象,并非绝对之一神,又非凌杂之多神,乃一种有组织有系统之诸神,或可谓之等级的诸神,而上以一神为之宗。今之论者,好尊欧 美,奉为一切之圭臬;以欧 美信耶教为一神,遂谓一神教乃高级宗教,而信奉多神者则属低级。就实论之,世界信一神教者,大宗凡三:曰犹太教,曰基督教,曰回教。之三派者,皆起于阿剌伯及其近境,皆沙漠地带之信仰也。沙漠景色单纯,故常驱使其居民为一种单纯之想像,而遂产生单纯之信仰。故一神教者,特为一种沙漠地带之产物。若希腊,若印度,论其文化,皆较阿剌伯区域为高,然因其地形与气候繁变,使其居民常觉外界之影响于我者乃为一种复多性而非单纯性,故其宗教信仰亦属多秘而非一神。然以希腊、印度较之中国,则复不同。何者?希腊、印度之多神,其间类无秩序之联系。又其神之性质,亦颇乏严肃之意象。故其宗教信仰常夹杂有离奇惝怳之神话。中国宗教因早与政治合流,故其神与神之间,乃亦秩然有序,肃然有制。既不如耶教、回教之单一而其不容忍性,亦不如印度、希腊神话之离奇而有散漫性。若以耶教、回教为偏理性的宗教,以印度、希腊神话为偏自然的宗教(亦可谓之偏人事的宗教),则中国宗教正是理性与自然之调和。盖既融洽于大陆自然地象之繁变,而又以一种理性的条理组织之,使自然界诸神亦自成一体系以相应于人事之凝结。此又中国古代宗教之特色二也。


    然中国古代宗教,非无其缺点。盖既偏于人事,主为大群之凝结;又既与政治平行合流,而主于为有等级之体系;则其病往往易为在上者所把持操纵,若将使小我个人丧失其地位。大群之凝结,固将以小我个人为其基点。一切人事,扩而言其大,固以大群为极致;析而论其精,亦将以小我为核心。中国古代宗教,乃完全属之大群,而小我与上帝,将渐渐失其精神上活泼之交感。如此,则小我之生命日萎缩,而大群之团聚亦将失其凭借而终至于解消。有起而矫其失者为孔子</a>。


    二


    孔门论学有二大干,曰“礼”,曰“仁”。礼即承袭古宗教一种有等衰有秩序之体系,而仁则为孔子之新创。盖即指人类内心之超乎小我个己之私而有以合于大群体之一种真情,亦可谓是一种群己融洽之本性的灵觉。人类惟此始可以泯群我之限,亦惟此始可以通天人之际。盖小己之生命有限,大群之生命无限。小己有限之生命谓之人,大群无限之生命谓之天。使人解脱小己有限生命之缠缚而融入此大群无限之生命者,莫如即以生命为证,而使之先有所晓悟。我之生命何自来,曰自父母。父母之生命何自来,曰自祖父母。循此而上,当知我之生命虽短促,而我生命之来源则甚悠久。然则我父我母之生命虽若短促,苟知我之生命即为我父我母之延续,则我父我母之生命并不短促。循此而下,我之生命虽若短促,而我之生命亦有其延续,则我之生命亦不短促。如是则小我有限之生命,即大群无限生命之一环。抑且生命不仅有其延续,而复有其展扩焉。我父我母之生命,不仅由我延续之,我之兄弟姊妹,莫不延续我父我母生命之一脉。循是上推下推,子孙百世,宗族衍昌,皆大群体无限生命之延续与展扩也。再寻究此大群体无限生命之延续与展扩之源头及其终极,则感其乃非小我有限生命之所能想像,于是而尊之为天行,神之为帝力。故中国古代之以祖配天,以宗庙祭祀为人事最大之典礼,为政治、宗教最高精神之所寄托而维系者,夫亦曰:惟此可以解脱小我有限生命之苦恼,而使之得融入大群无限生命之中,泯群己,通天人,使人生得其安慰,亦使人生得其希望。人之所赖于宗教与政治者,主要惟此则已。孔门之所谓仁,即吾人对此大群体无限生命之一种敏觉与灵感也。人类惟具此敏觉与灵感,乃可以证悟大群无限生命之真实性。换辞言之,所谓大群无限生命者,即此人类一点敏觉与灵感之所主宰,亦即以此一点敏觉与灵感为灵魂。否则父母生子,本为情欲。子之于母,如物寄瓶中,出即离矣。安见有所谓生命之延续,更安见有所谓生命之扩展?故孔子之所谓仁,实乃为古代政治宗教之着眼于大群体者赋以一真实之生命。中国旧训:礼,体也。仁,觉也。盖礼即象征此大群生命之体段,仁则代表此大群生命之感性。故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此如人有血肉之躯,而感性全失,麻木不仁,则尸居余气,固无如此躯体何也。


    人类生命之延续与扩展,必本于父母兄弟以为证,故孔门言仁,亦首重孝弟。孝弟即仁,亦即人类对其大群无限生命之一种敏觉与灵感。换辞言之,即人类对无限生命之一种自觉也。此无限生命之自觉,亦谓之“性”。故孝者,实人类之天性。何以谓之“性”?以其为大群无限生命之主宰与灵魂故,故不谓之心而谓之“性”。何以谓之“天性”?以大群无限生命之主宰与灵魂,不可以小我个己之文辞言说形容之,故不曰人性而曰天性。此种天性,对父母而发露谓之孝。此种发露,只感生命之无限,早已泯群我,通天人。虽由父母而流露,却非为父母而发。若以浅义喻之,人有耳,始有听,然人不为耳而听。人有目,始有视,然人不为目而视。人有口腹肠胃始有饥渴,然人不为口腹肠胃而饮食。粗以此为喻,人有父母始有孝,然人不为父母而孝。孝子之心,固已无小我与父母之隔阂。孝弟之心油然而生,将惟见自我生命之无限。固已超乎小我之上,其视父母之与小己,犹一体也。故曰,孝非为父母发。


    儒家教孝,最重葬祭。夫父母既殁,葬之虽厚,祭之虽丰,亦复何为?然而不然者,盖惟此最足发明人类孝心之真义。故曰:“祭神如神在,吾不与祭,如不祭。”然则所重在祭者内心之敏觉,而不在其所祭。故曰:“未知生,焉知死。”若以局限于小我有限生命者论之,则所祭已死,其果有鬼神与否,其鬼神之果来享祭与否,皆不可知。然祭者则犹生。若以超出于小我有限之生命者论之,则此祭者内心一片无限生命之敏觉,固已通生死而一之。故父母生命之延续与否,于何证之?亦证之于孝子临葬临祭之一番敏觉与灵感。既知祭之所重在祭者不在所祭,则孝之所重,亦在孝者而不在所孝。义本一贯,例类易明。重在所祭,则信鬼神。重在所孝,则养口体。而儒家教孝之精义则不在此。故虽父母既殁,鬼神之有否不可知,而不害孝子之恪恭以祭。然则父母之存,其无间于父母之智愚</a>慈顽,而为子者亦必恪恭以孝,其义一也。舜之于瞽瞍,周公之于文王,为之父母者虽异,而其所以为孝者则一。今之人乃移政事革命之理论唱“非孝”,而老子</a>乃谓“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则诚浅之乎其测忠孝矣。


    自有孔子之教,而中国古宗教之地位乃益失其重要。何者?宗教起源,大率本于人类自感其生命之渺小,而意想有一大力者为之主宰。今孔门教仁教孝,人类渺小之生命,已融为大群无限之生命,其主宰即在自我方寸之灵觉。故既混群我,通天人,死生彼己一以贯之,则曰:“敬神鬼而远之。”又曰:“丘之祷久矣。”古代赫赫在上昭昭在旁之天鬼,自孔子仁教之义既昌,固可以退处于无足轻重之数。


    亦自孔子之教,而中国古代政治之地位亦变易其重心。古者惟王者之祖得以配上帝,亦惟王者得以郊天而祀祖。大群体之生命操于天,大群体之意旨集中于王者。孔子之教则不然。孔子以仁济礼,仁、礼相协兼尽之谓“道”。《中庸</a>》曰:“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者不可须臾离。”《大学</a>》曰:“自天子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政事不过道之一端。祭天虽属王者天子之事,然人人有父母,斯人人皆有孝。孟子</a>曰:“尽心知性,尽性知天”,不必其祖之克配上帝,不必其身之必为王者,乃可有天之相格。而修明其道者,则常不在君而在师。故自孔门之仁孝言之,则天子至于庶人一也。自孔门之道言之,则政治之重不如教化。教化一本乎人心,故曰:“忠恕违道不远。”“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忠恕亦大群无限生命之一种敏感也。道不可须臾离,十室之邑必有忠信,故人人皆为此大群无限生命之一环。修道之谓教,故阐明此大义者,其责任之重,乃远超于古者天子郊天祭祖之意义之上。然而孔门论学,仁礼相济,于发明人类心性之中,仍包有古代传统政治之精义。于是中国文化大统,乃常以教育居第一位,政治次之,宗教又次之,其事实大定于儒家之教义也。


    三


    今试以儒家教义与耶、佛两教相比,则有绝大不同者一端。孔子教义在即就人生本身求人生之安慰与希望;而耶、佛两教,皆在超脱人生以外而求人生之安慰与希望。此其所以为绝不同也。《新约》“当耶稣播道时,或告耶稣,其母及弟来,欲与耶稣言。耶稣云:‘孰为吾母,孰为吾弟?’张手向其徒,曰:‘凡遵行吾天父意旨者,皆即吾兄弟姊妹与吾母也。’”(《马太》第十三章。)耶稣又谓:“我非为人世送和平来,特送一刀来。我将令子疏其父,女疏其母,媳疏其姑,而视其仇如家人。彼爱父母胜于爱我者,非吾徒也。”(《马太》第十一章。)耶稣又告其门徒及群众:“汝等莫呼地上人为父,汝等仅有一父,即在天上之父是也。”(《马太》第二十三章。)一门徒告耶稣,欲归葬其亲,耶稣曰:“汝自随我,且俾死者自葬其死。”(《马太》第八章。)孔子闻皋鱼之泣,弟子之愿归养其亲者十三人,与耶稣之教适相反。儒家之教曰:“汝归而求之,有余师”,耶稣则不欲其弟子爱其父母过于爱耶稣。儒家之教曰:“反而求诸己”,耶稣则曰舍汝父母兄弟而从我,汝当遵行吾天父之意旨。故孔门之发展为教育,耶稣之训诫则成为宗教。


    然又有不同者。孔子教义,重在人心之自启自悟,其归极则不许有小己之自私。曰仁曰礼,皆不为小己。曰孝弟曰忠恕,所以通天人,即所以泯群我。耶教则不主人心之能自启悟,故一切皆以上帝意旨为归。曰:“为儿女者,当在上帝意下服从其父母。”(《以弗所》第六章。)又曰:“为父母者勿怫其儿女,当就上帝之教诫抚育之。”(《以弗所》第六章。)就儒家而论,父慈子孝,人之天性,率性而行即为道。故儒家必言性善。就耶教论之,则人生本由罪恶谪罚,苟无上帝,举世失其光明。故父母之育子女,子女之事父母,皆不当自率己意,而以服从上帝为主。然儒家道性善,而仁孝忠恕莫非为群。耶稣言信仰,而赎罪得救各自为己。儒家教义之终极点,即在此人世大群之修齐治平,而以人类之性善为出发。耶教教义之终极点,不在此世,而在将来,不在大群之修齐治平,而在各人之赎罪得救,而以上帝之意旨为依归。故儒家教义必与政治相关涉,耶教则超乎政治而别成一宗教。


    故耶稣言:“在外邦人有尊为君王者治理之,有大臣操权管束之。然在汝等则不然。孰欲为大者,孰即是仆。孰欲为首者,孰即是隶。人子之来,不为役人,乃为役于人。”(《马可》第十一章。)就教义言,人人平等,人人各属于上帝,人人自向上帝祈祷忏悔以期赎罪而得救。中世纪以来之教会,乃依仿罗马政权之体统,于政治组织外,别自成一宗教团体之组织。罗马教皇与神圣罗马帝国之皇帝为当时欧陆同时并行之双重统治。然此非耶教真意。自宗教革命以还,罗马教皇之统治势力乃与神圣罗马帝国之政治组织先后解体。而新兴之民主国家,又向教会争夺其人民之教育权。盖耶教并不主于在现实世界为大群体之建立,故既忽视家族之恩情,又忽视政治之秩序。虽曰上帝博爱,而实以个人为骨干。故欧土宗教常与政治对峙,而教育又常屈居二者之下。中国则宗教常与政治交融,而教育又常尊临二者之上。此其不同之较然显著者。


    若论佛教,虽其陈义视耶教有浅深之不同,然亦重个人之出世,亦与政治不相协,亦无意于为现世界建大群体。专就此一节论之,则正与耶教相似。


    四


    中国思想有与儒家鼎立者二宗,曰墨曰道。墨近耶,道近佛。墨家亦主于现世界建大群体,然不探本心性而崇天志。既信天鬼,则死生为两界。又曰“尚同”,曰“兼爱”,抹杀个人以就群体,则群己为两界。又力斥古代传统之礼乐,使中国相传政治宗教相融洽相纽结之点亦为破弃,是仅将建立此大群体之基础筑于天鬼之冥漠。抑且崇天鬼而不尚出世,此盖欲超出古代传统政治及儒家思想之外,别建一现世界之大群体,而未得其真实之支撑点者。道家则不然,儒、墨皆求于现世界建大群,道家则主破毁群体以就小我,求于大群中解放小我以就自然。故墨家尊天鬼以统领大群,道家尚自然以收摄小我,二者实处相反之两端。而自有其共通之点,则皆反对儒家之所谓礼。儒家之礼,乃古代宗教、政治之所由绾合,而为现世大群体之骨骼者。墨家尊天尚群而亦反礼,则无以自圆其说。故墨义之在中国,终湮沉而不显。道家不信天鬼,不尚群体,其反礼固宜。故中国当儒家思想消沉,政治组织腐败,现世大群解体,小我无所寄托,则必归于道家。


    今再就三家对于古代传统宗教之态度言之。墨家尊天尚鬼,为极端之保守派。儒家通天人死生而为一,于上帝鬼神往往存而不论,为中立之温和派。道家则独于传统宗教为彻底之排击,对上帝鬼神之信仰,驳难辨诘,透切无遗,为极端之革命派。中国自有庄 老,而传统宗教之迷信,乃无存在之余地。然后世种种神仙方术、天皇上帝之说,乃终依附于庄 老,东汉以下别有所谓道教者,与孔子、释迦又成鼎足之三分。其事若不可解,其间盖有微妙之消息焉。前固言之,宗教之起,由于人类自感其生命之渺小,而意想有一大力者为之主宰。今诚使于现世界建大群体,使人有以泯群我,通生死,而此大群体无限生命之延续与展扩又由我为之核心,斯固无所憾其渺小,亦无事乎别求所谓主宰;此所以儒学既昌,而宗教信仰即退处于无权也。今若儒家思想消沉,则政治必腐败,群体必涣弛,于是小我皇皇如丧其家,则必厌群体而转向于自然;此所以乱世则庄 老思想必盛。然小我走向自然,终必感其生命之渺小。如人之丧其家,初得逆旅则安焉,稍久则不胜其怅惘之情,而皇皇之心又起。当其时,礼坏乐崩,仁义充塞,现世大群既不足为彼之慰藉与寄托。而赫赫在上昭昭在旁之上帝,又无以启其信。小我之彷徨,而又无所用其私吁请与私祈求,则自易折而入于方术之涂。盖其视宇宙,特不过万物之聚散乘除;物之相与,特各以其智力相驱驾,相役使。其自视不过为宇宙间之一物,其视鬼神也亦然,亦特为万物中之一物,故无所用其吁请祈求,而特以小我之私智力驱驾役使之。彼其化黄金,练奇药,劾召鬼神,一切方术,皆本于此。果由此演而益进,未尝不足为物质科学之先步。特中国文化大统,在为现世界建大群体。方其群体涣散而有庄老,庄 老之不足而有方术,而儒家思想亦往往能于大群涣散之际复振其精神。儒学复兴而政治重上轨道,大群体复建,而庄 老之光焰即熄。如是则方术虽常与礼乐相代兴,而如日出则烟雾消,其势每不久。此通观国史之演进,而自有以见其历历不爽者。


    佛教之入中国,亦正值季汉大群体分裂之际,乃与庄 老方术同时并盛。庄 老变自然而为方术,其势为堕退。而佛教之在中国,其演进之姿态,乃有历级而升之象。方其初惟有小乘,继之则传大乘,又继之则台、贤、禅三宗俱起。此已当大唐盛运初启,佛学界骎骎自宗教折而进入于哲学,又自哲学进入于日常人生所谓反真还俗之境界。从此佛学彻底中国化,佛教思想乃不啻成为中国人求在现世建大群体之一支。而佛学之堕退而流入社会下层者,乃亦与道家方术异貌同情,常在乱世稍稍见其蔓延之迹。昧者不察,因遂谓中国民族无宗教,无信仰,而惟见一种迷信之弥漫于民间。此实未能窥见中国传统文化之真相。


    五


    今试再就中国社会之一般信仰,分别论</a>之。中国人至今依然信仰有一“天”,有一上帝,为斯世最高无上之主宰。然中国人乃从不想像其小我个人与上帝有若父子之私关系,亦始终不向上帝作小我之私吁求、私请托。历代郊天之礼,依然由大群体之最高元首主之。中国人莫不尊崇孔子,奉为万世之师表,然中国读书人亦绝不向孔子作私祭享、私崇拜。中央政府乃至全国各行政区域,莫不有孔子庙,乃亦由中央元首与全国行政首领代表致祭,而士人亦参预其典礼。此实可说明中国传统宗教观念一特点也。中国人莫不各敬其祖先,坟墓祠堂之公祭,义庄义塾之公建,为一宗一族之经济教育谋共同之维系,为一宗一族之情感意象谋永久之团结,宗族之于大群,不啻其一细胞。然中国人虽各敬其祖先,中国人乃无不知其祖先在整个鬼神界之地位。犹中国人莫不知孝父母慈子女,然亦莫不知其父母子女在社会大群中之地位。中国人于祖先崇拜之外,又有地方神,即乡土神之敬祀。名山大川,环而处者,皆膜拜而致敬。都邑有城隍神,乡邑有社神,其邑人之生而立功德于社会者,死则各以其地位配享焉。然中国人亦莫不知凡此诸神在整个鬼神界之地位。此则犹如地方政府之与中央政府然。盖宗族观念与乡土观念之二者,实纵横交织以成此广深立方之大群体,实不啻如人身之有赤白两血球也。中国人于崇祖先及乡土神之外,又有职业神。如医药,如工匠,如优伶,亦莫不在其团体之内各有其崇奉。然彼辈亦各自知其所崇奉者之在整个鬼神界之地位,一行职业之在社会大群中,又不啻其一细胞。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中国人乃以此种种凝合而建造一大群。中国人之崇祀多神,不知者谓其漫无统纪,然中国人实由此凝合人生于自然界,又凝合现社会于过去历史界,又自于人事中为种种凝合。凡中国人之所以能建造此凝结此历史地理为一广深立方体之大群,而绵延其博厚悠久之文化生命于不息者,胥可以于此种丰泛而有秩序之崇拜信仰中象征之。


    故中国人之宗教信仰,乃无所谓不容忍性。凡异宗教之传入中国者,苟可以纳入此丰泛之崇拜而无害其组织之大体,中国人乃无不消融而并包之。此在古代,即如淮、汉、荆、越,滨海燕、齐诸区,其宗教信仰,约略可考见于西周乃及春秋 战国之际者,固与中原传统宗教有不同;然下逮秦 汉一统,此诸地域之宗教信仰,已莫不与中原传统宗教相吸收相融和。即如佛教之入中国,其先若与中国传统信仰不相洽;然循而久之,中国人对于诸佛菩萨之崇拜,乃亦成为中国原有丰泛崇拜之一部分。盖中国人不仅于信界有容忍,抑且于此丰泛崇拜中能为之调整,使鬼神界亦自相凝合而建造一大群体,一如中国人之现实人生焉。耶教惟信一神,即天父上帝,然同于此上帝信奉之下,乃各自分疆划界,互相排斥,甚至于流血屠杀。宗教惨剧,遍演于耶教之诸邦,历数百年之久而不能弭。此为中国人所不能想像。然如中国崇奉杂多之诸神,而能不相冲突,各各安和,历数千年之久而不起争端,亦为虔信一神上帝者所不能理解也。


    逮于社会群体解剥堕地,则诸神之信仰亦失其统宗。其时也,上帝山川,圣贤百神,乃至于各宗族之祖先,亦皆丧失其在鬼神界各自原有之地位,不复足以维系人心而识诫鼓舞之。于是而有淫祀,则有邪神焉,有妖狐焉,有毒蛇焉,莫不肆行无忌,擅作威福。举世之人心,莫不迷惘错乱,各求谄媚攀结以仰鼻息于邪神恶鬼妖狐毒蛇之喜怒。人类不胜其私吁求私请托,而鬼神界之乖戾惶惑乃一如人世。其甚者,莫不自谓彼之所信奉足以推倒一切而独尊,于是如黄巾,如白莲,如天父天兄,愚民蜂屯蚁聚以奔凑于其号召而大乱作。然而上帝山川圣贤百神万姓祖先之大群体,其广博之组织,其悠久之传统,终有以胜此私信小术之披猖。邪不胜正,恶不敌善,宗教信仰之秩序,乃亦与人世治安,同其恢复之迅疾。然当天宇之乍澄,而阴蔀积霾犹未尽扫,则此等淫祀之遗迹,犹时时可见于社会之下层。有时则邪神恶鬼妖狐毒蛇之类,乃亦偷生幸存于上帝山川圣贤百神万姓祖先阳光不照之域,以重待他日之潜滋而暗长。惟在当时之人心,则亦未尝不知此等邪神恶鬼妖狐毒蛇在整个鬼神界之地位。特以一时之穷而无告,或不胜其私吁求私请托之小愿,而姑一试之焉。其不足以再蛊惑一世之人心而摇撼大群体之基础,则亦可置于不足深论之列也。


    六


    由上论之,中国儒家之言礼乐,就广义言,固不仅为人生教育之一端,实兼举政治、宗教而一以贯之矣。凡使小我融入于大群,使现世融入于过去与未来,使人生融入于自然,凡此层层融入,俾人类得以建造一现世界大群体之文化生命者,还以小我一心之敏感灵觉操其机,而其事乃胥赖于礼乐。凡所以象征此文化生命之群体,而以昭示于小我,使有以激发其内心之敏感灵觉者,皆礼也。诚使小我得融入此文化生命之大群体而不啻觌面亲睹焉,则彼将自感其生命之无限,而内心不胜其和怡悦怿,而蹈拜之、歌颂之者,皆乐也。故礼乐乃太平盛世之心情,亦太平盛世之景象。凡其昧于此礼,丧于此乐,囿于小我之幽郁,以自外于大群之和怡悦怿,而不胜其私怖畏、私歆羡、私吁请、私祈求者,此皆谓之迷信。其或仗小我之私智小巧,妄觊役使驱驾,以利用外物,攘窃大群,而暂得逞其私欲者,此皆谓之方术。方术之与迷信,常与礼乐为代兴,而终不敌礼乐之光昌而可久。是为中国民族传统信仰之大要,亦即儒家思想大义所在也。故必待夫教育兴明,政治隆盛,而后吾中国民族对于此广深立方大群文化生命之传统信仰,乃始有其存在与发皇。此则北宋 欧阳子之《本论》固已先我而言之。


    七


    按黑格尔论基督教,谓其未能与任何国家制度相联合以造成一种民族性之活的发展,乃为一种道德之失败。故基督教者,乃纯粹一种精神之宗教也,亦可谓是一种个人的宗教,耶稣命其门徒离弃父母,并放下其所有之一切,以谓如此庶可超出现实世界之束缚,而不致受命运之宰割。耶稣谓有人要你外衣,应并脱长袍与之。命运当使为爱所调解。故基督精神在饶恕一切仇敌,调节一切命运,超脱一切小己利害、世间冲突,而游心于溥博自由之境界。然基督教之缺陷乃亦即在此。盖基督教即在其个人权利之否定中,表现出基督教本身之限制。由否定其自己个人权利义务所达到之爱,仍无法扩充成为任何现实生活之南针。于是基督教不得不退回教会,离开现实社会,而求精神之统一。基督教会除宣传信仰外,于人类多方面的生活不能有所满足。教会既不能离世独立,又不能与世谐和,基督教乃造成一种宗教与人生间不健全的对立。反之,希腊宗教能将政治生活理想化。希腊人对国家之观念,认为一种超感官的较高之实在,小己生命之持续于国家生活中,乃其自己努力实现之目标。自罗马征服四邻,进而破灭此种比较切近人生之自由公民的宗教,将吸收公民全部生命之有机的国家生活变为死的机械的政治制度,从外面管理此薄弱无力的民众。彼等在社会生活中寻不到安身立命可以不朽之点。故罗马覆灭,时人对宗教之要求特切。本可以当下实现之天国,今既成为一种悠远之愿望,其到达之期,乃不能不展至世界之末日。遂使上帝之外界化,与人生之堕落败坏相与俱来。今按:黑氏此论,正可借以发挥中国儒家精神。儒家根本人心之仁孝,推扩身、家、国、天下以及于天人之际,而融为一体。较之基督教教人离弃父母及一切,以解消人间世之争执与对立者,所胜远矣。惟黑氏所知限于西方,故识破彼中中世纪以来基督教之缺陷,则折而返于古希腊。其实古希腊人对于政治理想之圆宏伟大,固尚远逊于中国。中国儒家所谓礼乐,固已括尽现实世界政治、社会、风俗、经济、学校、教化之各方面。内仁孝,外礼乐,欣合以成一体,以实现当下之天国,儒家思想之可以代替宗教者在此,宗教思想之不能盛行于服膺儒术之中国者亦在此。中国儒家论礼乐,必从井田、封建、学校诸大端求之,其义亦在此。若专从死丧哭泣祭祀歌蹈仪文细节处论礼乐,斯亦失之。细读欧阳修</a>《本论》,可窥见此中消息。


    又黑格尔论希腊人观念,谓希腊人认国家不仅为外在之权威,而为实现个人自由之唯一处所。并认彼辈所崇奉之神灵,非外界一种作威作福之力量,而为自然机构与社会组织之理想的有机合一。彼辈所生活居住之小世界,乃由彼辈精神所造成,且不断在创造中。因此彼辈对于世界颇能相安。“我”与“非我”之区别,以希腊人之生活论,殆已在悠扬之乐声中消失于无形。然黑格尔又谓希腊人对于人生与世界之调和薄弱不完备。盖此种调和,并未根据内心生活与外界生活相对立之深彻意识,亦未根据对于征服此种对立之精神历程之认识。换言之,希腊式之合一,并未建筑在理性上,亦未建筑在超过其分别意识之合一上,实乃建筑于对此分别之茫昧无知而已。故不久即代之以自我孤立与世界相反对之意识,如斯多噶派,伊璧鸠鲁派,及怀疑派的个人主义哲学之所表示是也。亚里斯多芬之喜剧,仅为希腊精神最后刹那之快乐,转瞬即过渡而成斯多噶派之严肃主义,从外界生活回复到自己灵魂之壁垒,再过渡到罗马人之俗世平庸生活,在此生活中,法律成为社会之惟一连锁。自此再过渡而为怀疑派之失望生活,怀疑一切,乃进而怀疑及于自身焉。今按:希腊人生,乃人生的而非天国的,此固异于耶教之不能与现实相融和矣。然希腊人生依然未脱个人主义之牢笼,不能与外界亲切融和。黑氏哲学欲以理性与逻辑打通一贯,又常以征服对立为言,其后继起者乃有马克思氏之阶级斗争之历史进程观。此三十年间之两度欧洲大战争,又现于最近德、苏两国对阵之大屠杀。窃疑理性与逻辑,固非消灭人世对立之工具;征服与斗争,更非消灭人世对立之步骤。中国古先圣哲以“仁”字作骨,以“孝”字立本,群己天人,融洽无间,不借径于逻辑,更无事乎征服。尼采又以怜悯为弱者道德,而唱超人之说,不知惟仁为勇,惟孝为强。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以此较之希腊思想与耶教道德,固遥为深透圆宏矣。近世彼中惟德儒好于人生作深思,恨不获告之以中国哲人之理想也。


    (民国三十一年一月《思想与时代》杂志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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