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制(三)

3个月前 作者: 黄宗羲
    【题解】


    在《兵制三》中,承接《兵制二》所论,黄宗羲</a>进一步论述了文臣和武臣的关系。他认为,自唐宋以来,虽然文武分职,但是在处理各种事务时,“犹文武参用”,但明朝出现了变化,使文臣和武将互相牵制,以防叛乱,但这种方法并没有达到统治者预想的效果。因此,黄宗羲认为关键在人,只有把握住武臣,并改革繁复的武臣职官制度,才可能避免叛乱。他认为在太平之时,可以罢免平时所设的武官和级别,“只存行伍”。如有战事,由侍郎或巡抚挂印。而且,他还认为儒生和武臣应提高自我修养,从而使得“文武合为一途”,二者成“不可叛之人”。


    由此可知,黄宗羲在军事指挥权上主张文臣武将各自发挥才能,而更善者是文武职官合二为一,如沈希仪、万表、俞大猷</a>、戚继光</a>一类就是其理想之类型。


    唐宋以来,文武分为两途,然其职官,内而枢密①,外而阃帅州军②,犹文武参用。惟有明截然不相出入;文臣之督抚,虽与军事而专任节制③,与兵士离而不属。是故莅军者不得计饷,计饷者不得莅军④;节制者不得操兵,操兵者不得节制。方自以犬牙交制⑤,使其势不可为叛。


    【注释】


    ①枢密:即枢密使,唐宪宗时始设,为枢密院主管,主要负责接受表奏及向中书、门下传达皇帝的命令,后唐时位同宰相,专掌军政,为武臣所掌。宋代,掌权者渐为文官,职权范围缩小,与中书省同称“二府”,统领全国军队,是中央最高军事长官。


    ②阃(kǔn)帅州军:泛指地方军事长官。阃帅,即地方统治军队的将帅。阃,城门之外,借指在外统兵的将领。


    ③节制:控制管辖。


    ④莅军:治军,统领军队。


    ⑤犬牙交制:互相错杂、交叉牵制。此指文武官员与军将之间互相牵制。


    【译文】


    自唐宋以来,文官和武官分为两途。但就其职位设置,朝廷内的枢密使,地方上的军事将领,仍然是文武参用。只在明朝是截然不同,文武官员截然分开;作为文臣的督抚,虽然参与军事但专门负责控制约束,与士兵脱离,不统领士兵。因此,统领军队的武将不得管理粮饷,管理粮饷的文臣也不得统领军队;控制约束军队文臣的不得操练士兵,操练士兵的武将不得参与控制约束军队。这样使他们互相牵制,让他们的势力不足以发生叛乱。


    夫天下有不可叛之人,未尝有不可叛之法。杜牧</a>所谓“圣贤才能多闻博识之士”①,此不可叛之人也。豪猪健狗之徒②,不识义理,喜卤掠,轻去就③,缓则受吾节制,指顾簿书之间④,急则拥兵自重,节制之人自然随之上下⑤。试观崇祯时,督抚曾有不为大帅驱使者乎?此时法未尝不在,未见其不可叛也。


    【注释】


    ①圣贤才能多闻博识之士:语出杜牧《注孙子</a>序》:“主兵者,圣贤才能多闻博识之士,则必树立其国也;壮健击刺不学之徒,则必败亡其国也。”此是强调大将的修养才干关系着国家的兴亡。


    ②豪猪健狗之徒:此指强壮劲健的一勇之夫。豪,迅猛,强劲。


    ③轻去就:指没有立场。去就,离去或接近。此指投靠或叛变。


    ④指顾:手指目视,即指挥。簿书:官署中的文书簿册。


    ⑤随之上下:此指任由这些武将为所欲为,没有办法。


    【译文】


    其实,天下有不会叛变的人,却没有不会导致叛变的制度。杜牧所谓“圣明贤德、有才有能、博闻强识的人”,才是不会叛变的人。那些强壮劲健的一勇之夫,不知礼</a>义廉耻,生性喜好掳掠,轻易投靠或叛变,形势和缓的时候就听我的指挥,用文书就能指挥调动;形势危急的时候,他们则拥兵自重,而指挥他们的人也只能任由他们为所欲为,无可奈何。试看崇祯时期,有哪个督抚不曾受制于统兵的将领?当时并非没有制度,但也没见到制度阻止他们叛乱。


    有明武职之制,内设都督府、锦衣卫①,外设二十一都司②,四百九十三卫,三百五十九所;平时有左右都督、都指挥使、指挥使③,各系以同知、佥事及千户、百户、镇抚之级④;行伍有总兵、副将、参将、游击、千把总之名⑤。宜悉罢平时职级,只存行伍。京营之兵⑥,兵部尚书</a>即为总兵,侍郎即为副将,其属郎官即分任参、游。设或征讨,将自中出,侍郎挂印而总兵事⑦,郎官从之者一如</a>京营,或用巡抚为将,巡抚挂印,即以副将属之参政⑧,参将属之郡守⑨,其行间战将勇略冠军者,即参用于其间。苟如近世之沈希仪、万表、俞大猷、戚继光⑩,又未尝不可使之内而兵部,外而巡抚也。


    【注释】


    ①都督府:明代初期,为防止大都督府权力过大,朱元璋</a>在废除宰相制时,废大都督而设中军、左军、右军、前军、后军五都督府,统领全国军队。《明史</a>·职官志五》:“都督府掌军旅之事,各领其都司、卫所,以达于兵部。”锦衣卫:明代洪武十五年(1382)设立的皇帝的禁卫军,主要负责皇帝侍卫、巡查缉捕事务,后成为皇帝个人的特务机构。《明史·职官志五》载:“锦衣卫,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恒以勋戚都督领之,恩荫寄禄无常员。凡朝会、巡幸,则具卤簿仪仗,率大汉将军等侍从扈行。宿卫则分番入直。朝日、夕月、耕籍、视牲,则服飞鱼服,佩绣春刀,侍左右。盗贼奸宄,街途沟洫,密缉而时省之。凡承制鞫狱录囚勘事,偕三法司。五军官舍比试并枪,同兵部莅视。”


    ②都司:即都指挥使司,主要负责各地方的军政事务,隶属于五军都督府,听命于兵部。据《明史·兵志二》载,洪武二十六年(1393),确定天下的都司卫所,“共计都司十有七,留守司一,内外卫三百二十九,守御千户所六十五。及成祖在位二十余年,多所增改,其后措置不一。”


    ③左右都督:五军都督府每都督府各设左右都督一名,正一品。都指挥使:都指挥使司的长官,正二品。指挥使:各卫的长官,正三品。


    ④同知、佥事:官名,明代各级军政机构的属官,具体见《明史·职官志》。同知,即各级军政长官的副职。中军、左军、右军、前军、后军都督府都督同知,为都督之副贰,从一品。佥事,中军、左军、右军、前军、后军都督府都督佥事,位次于都督同知,正二品。千户:千户所千户省称。千户又有正千户与副千户之分。正千户正五品,副千户从五品。百户:百户所百户省称。百户正六品,百户下辖总旗、小旗。百户所士卒共一百十二人。


    ⑤总兵、副将、参将、游击、千把总:镇戍军的各级长官。《明史·职官志五》:“总兵官、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守备、把总,无品级,无定员。总镇一方者为镇守,独镇一路者为分守,各守一城一堡者为守备,与主将同守一城者为协守。又有提督、提调、巡视、备御、领班、备倭等名。”


    ⑥京营:据《明史·职官志五》,明朝永乐二十二年(1424)所设,“置三大营,曰五军营,曰神机营,曰三千营。五军、神机各设中军、左右哨、左右掖;五军、三千各设五司。每营俱选勋臣二人提督之”。


    ⑦挂印:挂元帅印,指率领军队出征。


    ⑧参政:官名。宋代称参知政事,元代的中书省设参政。明代为布政使属官,其制设左右参政各一人,从三品,主要负责“分守各道,及派管粮储、屯田、清军、驿传、水利、抚民等事”(《明史·职官志四》)。


    ⑨郡守:此指知府。秦废封建设郡县,郡置守、丞、尉各一人。守治民,丞为佐。汉唐因之;宋以后郡改府,知府亦称郡守。


    ⑩沈希仪(1491—1554):字唐佐,号紫江,广西贵县(今广西贵港)人。正德年间袭父职为奉仪卫指挥使,后升任广</a>西都指挥佥事。曾先后镇守贵州、两广、江淮等地,多次平定西南内乱,嘉靖三十二年(1553)率兵抗击倭寇。后罢归,于次年卒。万表(1498—1556):字民望,号九沙山人、鹿园居士,定远(今属安徽)人。正德武进士。世袭宁波卫指挥佥事。历迁广东副总兵、左军都督、漕运总兵、南京中军都督府佥事等职。督漕日久,于国计嬴绌,河流通塞,无不通晓。通经术,熟习先朝典故。曾求学于钱德洪</a>(绪山),宗王(阳明)学,为明代武臣通儒之佼佼者。嘉靖中散家财募兵抗倭。著作有《海寇前后议》《济世良方》《灼艾集》等。俞大猷(1504—1580):字志辅,又字逊尧,号虚江,晋江(今属福建)人。世袭百户,举嘉靖十四年(1535)武会试。曾累官都督。嘉靖中,东南沿海倭患严重,俞大猷奉命抗倭,战功累累,以屡败倭寇,时人称其军为“俞家军”。其抗倭与戚继光齐名,用兵先计而后战,不贪近功,为明朝一大儒将。卒后谥号武襄。著有《洗海近事》《兵法发微》《剑经</a>》等。戚继光(1528—1588):字元敬,号南塘,晚号孟诸。因祖上世袭登州卫(今山东蓬莱)指挥佥事,遂定居登州。嘉靖三十四年(1555)以后于浙、闽、粤沿海诸地抗击来犯倭寇,练成名闻天下的戚家军,教以击刺法,更新火器兵械,十余年间,大小八十余战,使东南沿海倭患得以平息。后奉命以都督同知总理蓟州、昌平、保定三镇练兵事,旋改为总兵官,镇守蓟州、永平、山海等处,巩固了明朝的北部边防。用兵号令严,赏罚信,令行禁止,是明朝中后期一位杰出的军事家,对明朝的边防安全和军队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著作有《纪效新书</a>》《练兵纪实》等。


    【译文】


    明朝的武官制度,朝廷内设都督府、锦衣卫,朝廷之外则设二十一都司、四百九十三卫、三百五十九所;平时还设有左右都督、都指挥使、指挥使,各自下面设有同知、佥事及千户、百户、镇抚的级别;军事系统中有总兵、副将、参将、游击、千把总等官名。应该全部废除平时的职务与级别,只留军事系统的。京营的军队以兵部尚书为总兵,侍郎为副将,其属下郎官则分别担任参将、游击。如果要出兵征讨,将领由朝廷委派,由侍郎挂印而总管兵事,随从的郎官和京营之制一样;或用巡抚为将,巡抚挂印,则任命参政为副将,知府为参将;如果其中有骁勇善战的武将,也可以在其间任用。假如有近世的沈希仪、万表、俞大猷、戚继光这样的名将,未尝不可以让他们在朝廷内掌管兵部,在朝廷外而任命为巡抚。


    自儒生久不为将,其视用兵也,一以为尚力之事,当属之豪健之流;一以为阴谋之事,当属之倾危之士①。夫称戈、比干、立矛者②,士卒之事而非将帅之事也;即一人以力闻,十人而胜之矣。兵兴以来,田野市井之间膂力稍过人者,当事即以奇士待之③,究竟不当一卒之用。万历以来之将,掩败饰功,所以欺其君父者何所不至,亦可谓之倾危矣;乃只能施之君父,不能施之寇敌。然则今日之所以取败亡者,非不足力与阴谋可知矣。使文武合为一途,为儒生者知兵书战策非我分外,习之而知其无过高之论,为武夫者知亲上爱民为用武之本,不以粗暴为能,是则皆不可叛之人也。


    【注释】


    ①倾危之士:指狡猾奸诈之人。《史记</a>·张仪列传》:“夫张仪之行事甚于苏秦,……要之此两人真倾危之士哉!”


    ②称戈、比干、立矛:举起戈,并起盾,立起矛,指准备作战。语出《尚书·牧誓》:“称尔戈,比尔干,立尔矛。”孔颖达</a>疏:“戈短,人执以举之,故言‘称’。盾则并以捍敌,故言‘比’。矛长立之于地,故言‘立’也。”


    ③当事:管事、主事的人。奇士:非常之士,出众的人才。


    【译文】


    自从儒生长期不充任将领以来,他们看待用兵,一是认为那是崇尚气力的事,应当交由豪迈健壮之辈;一是认为那是属于暗中计议的阴谋之事,应当交由奸诈之人。其实,举起戈、并起盾、立起矛这些战斗之事,都是士兵的事情而不是将帅应做的事情;即使一个人以气力大闻名,但十个人就可以战胜他。战争爆发以来,民间有力气比一般人稍微大点的,管事的人就以出众的人才来对待,其实最终连一个普通士兵的作用都起不了。万历以来的将领,掩盖败绩、粉饰战功,用以欺骗君主的办法到了无所不至的程度,他们也可以被称为险诈之人了;但他们的这种奸诈之术只能用于欺骗君主,却不能用来对付敌人。那么如今之所以失败灭亡,并不是兵力不足、策划不够。假使文武之用合为一途,做儒生的知道研读兵书战略并非其分外的事,学习之后而知道其实兵法也没有什么过高而神秘的理论;而武臣也知道保卫国家、爱护百姓为用武之根本,不认为滥用武力粗暴是有能耐,那么这样就都成为不会叛变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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