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經大義 三

3个月前 作者: 廖平
    中學 制度


    爵篇


    皇帝王皆稱天子


    天子者,爵稱也。 如《孟子</a>》天子一位。 爵所以稱天子者何? 指帝言。 王者父天 皇配天,稱皇天。 母地,爲天之子也。故《援神契》 《孝經緯》名。 曰:「天覆地載,謂之天子,上法斗極。」 爲帝言之。 《鉤命訣》 《孝經緯》名。 曰:「天子,爵稱也。」帝王之德有優劣,所以俱稱天子者何? 五天,九天之下。 以其俱命於天, 王亦稱天子。 而王治五千里内也。《尚書》曰:「天子作民父母,以爲天下王。」 《御覽》引《中候篇》云《春秋</a>》「天子使召伯來錫命」,傳:「天子一稱也。」稱天子,與五千里之王不同。 何以知帝 當作「王」。 亦稱天子也? 《詩》:「王於出征,以佐天子。」 以法天下也。《中候》 《尚書緯》名。 曰:「天子臣放勛。」《書》亡逸篇曰:「厥兆天子爵。」 所引《鉤命訣》與《書》當作爲注。 何以言皇亦 當作「不」。 稱天子也?以其上律下襲,俱王天下也。故《易》曰:「伏羲</a>氏之王天下也。」


    文質五等三等之分


    爵有五等,以法五行也。或三等者,法三光也。或法三光,或法五行何?質家者據天,故法三光;文家者據地,故法五行。 案:此據今文《春秋》説也。 《含文嘉》 《禮緯》名。 曰:「殷爵三等,周爵五等,各有宜也。」《王制》曰:「王者之制録爵,凡五等,謂公、侯、伯、子、男也。」此據周制也。


    五等名義封地大小


    所以名之爲公、侯者何?公者,通也,公正無私之意也。侯者,候也,候逆順也。 案:此據《公羊疏》引《元命苞》説。 人 盧云:「人」疑作「公侯」。 皆千乘,象雷震百里,所潤同。 《御覽》百九十八引《孝經援神契》作「所潤雲雨同」。《周禮·小司徒》疏又有「雷震百里所聞同」之文。此「潤」字或係「聞」訛,或上脱「雲雨」二字。 伯者,白也。 公、通,侯、候,伯、白,此以音立訓之例。如《孟子》:「校者教也,庠者養也。」漢儒多用之。《元命苞》云:「伯之言白,明白於德。」 子者,孳也,孳孳無已也。 《元命苞》云:「子者孳,恩宣德。」 男者,任也。 《元命苞》云:「男者,任功立業。」 人 盧校云:「人」當作「子男」。 皆五十里差次,功德小者不滿,爲附庸。附庸者,附大國以名通也。 以附庸三等合上爲六等,合五長亦爲六等。


    制土三等爵分五等之説


    百里兩爵, 此谓二伯王後。 公侯共之;七十里一爵, 此爲方伯。 五十里復兩爵何? 此爲卒正。以下封地多少如畿内九十三国。 公者,加尊二王之後,侯者百里之正 方伯采地百里。 爵,上可有次,下可有第,中央故無二。 本無如此二一之分。 五十里有兩爵者,所以勉進人也。小國下爵,猶有尊卑,亦以勸人也。 以此爲先師推衍。


    殷爵三等


    殷爵三等, 此質家,如今西人,事不見經傳。 謂公、侯、伯也。所以合子、男從伯者何? 借春秋以比例,春秋實不如此。 王者受命,改文從質,無虚退之義,故上就伯也。 殷質,如《墨子</a>》三月之喪不見經傳,後師據爲定説,非是。 《尚書》曰「侯、甸、任、衛,作 此字今《酒誥》無。 國伯」, 《酒誥》作邦伯。 謂殷也。《春秋傳》曰:「合伯、子、男爲一爵。」 此爵爲卒正。 或曰:合從子,貴中也。以春秋 小國同稱伯、子、男。 名鄭忽者,鄭伯也, 爲方伯,又字稱伯。 此未踰年之君當稱子, 如宋子、陳子、衛子、公侯之子,則經在喪稱子。 嫌爲改伯從子, 如杞伯又稱子,滕侯、薛侯同稱侯,又稱伯,稱子爲小國例。 故名之也。


    制土三等


    地有三等不變,至爵獨變何?地比爵爲質,故不變。王者有改道之文,無改道之實。殷家所以令公居百里,侯居七十里,何也?封賢極於百里,其改 舊作政,今從盧本。 也不可空退人,示優賢之義,故褒尊而上之。何以知殷家侯不過七十里?曰土 舊本作士,盧改,今從之。 有三等,有百里,七十里,五十里,其地半者其數倍。 此謂《王制》州建百里之國三十,七十里之國六十,五十里之國百二十也,故曰地半數倍。 制地之理體也,多少不 盧云「不」當作「亦」。 相配。


    公卿大夫士之同異


    公、卿、大夫何謂也?内爵稱也。内爵稱公、卿、大夫何?爵者盡也,各量其職,盡其才也。公之爲言,公正無私也。卿之爲言,章也, 「章也」二字舊脱,盧據《孝經疏》補。 章善明理也。大夫之爲言大扶,扶 此「扶」字舊脱,盧據《孝經疏》、《御覽》補。 進人者也。故《傳》曰: 《孝經疏》引,「曰」作「云」。 「進賢達能,謂之卿大夫。」《王制》曰:「上大夫卿。」 《大戴記·盛德篇》云:三少皆上大夫也。 士者,事也,任事之稱也。故《傳》曰:「通古今,辯然否,謂之士。」 《説苑·修文篇》:「辯然否、通古今之道,謂之士。」《繁露·服制篇》:「夫能通古今、别然否,乃能服此也。」 何以知士非爵?《禮》曰:「四十强而仕。」不言爵,爲士。至五十爵爲大夫,何以知卿爲爵也?以大夫知卿亦爵也。何以知公爲爵也?《春秋傳》曰:「諸侯四佾,諸公六佾。」合而言之,以是知公卿爲爵。内爵所以三等何?亦法三光也,所以不變質文何?内者爲本,故不改内也。 以上王臣。 諸侯所以無公爵者, 臣從卿起。 下天子也。故《王制》曰:「上大夫卿、下大夫五人,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此謂諸侯臣也。」大夫但有上、下,士有上、中、下何?明卑者多也。爵皆一字也,大夫獨兩字何?《春秋傳》曰:「大夫無遂事。」以爲大夫職在之適四方,受君之法,施之於民,故獨兩字言之。或曰大夫爵之下者也,稱大夫,明從大夫以上受下施,皆大自著也。天子之士獨稱元士何?士賤,不得體君之尊,故加元以别於 「於」字舊脱,盧據《御覽》補。 諸侯之士也。《禮經》曰:「士見於大夫。」諸侯之士也。《王制》曰:「王者八十一元士。」


    天子諸侯爵稱之異


    天子爵連言天子, 王爲天之臣子,言天子合天爲號。 諸侯爵不連言王侯何?即 即,若也。 言王侯以王者同稱, 謂君臣相混。 爲衰弱僭差,生篡弑, 非名分遠嫌之法。 得乎?天子猶不能爲天子也, 《孟子》云:「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 故連言天子也。或曰:王者天爵, 《孟子》所謂天命。 王者不能王諸侯, 得乎王者不能爲王。 故不言王侯。 天能命王,故言天。 諸侯人群自著,故不著王也。


    王者太子稱士


    王者太子亦稱士何?舉從下昇,以爲人無生得貴者,莫不由士起。是以舜時稱爲天子,必先試於士。 《尚書》説。 《禮·士冠記》曰:「天子之元子士也。」 案此一節均用今《禮記》。


    婦人無爵


    婦人無爵何?陰卑無外事,是以有三從之義: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 三句見《大戴·本命篇》。 故夫尊於朝,妻榮於室,隨夫之行。故《禮·郊特牲》曰:「婦人無爵,坐以夫之齒。」《禮》曰:「生無爵,死無諡。」《春秋》録夫人皆有諡何?以知夫人非爵也。《論語》曰:「邦君之妻,君稱之曰夫人,國人稱之曰君夫人。」即令是爵,君稱之與國人稱之不當異也。


    庶人稱匹夫


    庶人稱匹夫者,匹,偶也,與其妻爲偶,陰陽相成之義也。一夫一婦成一室,明君人者不當使男女有失時, 《傳》曰:「師不踰時。」 無匹偶也。 内無怨女,外無曠夫。 故《論語》曰:「匹夫匹婦。」 匹夫匹婦,即西人一夫一妻之説,貧賤之制,貴者則有異。


    爵人於朝封諸侯於廟


    爵人於朝者,示不私人,以官與衆共之義也。 文出《司馬法》,與「刑人於市」對文。 封諸侯於廟者,示不自專也,明法度皆祖之制也, 《傳》曰:「繼體守文。」 舉事必告焉。《王制》曰:「爵人於朝,與衆共之焉。」《詩》曰:「王命卿士,南仲太祖。」《禮·祭統》曰:「古者明君爵有德,必於太祖。君降,立於阼階南, 不敢當正位。 南向,所命北面,史由君右執策命之。」


    追賜爵


    大夫功成,未封而死,得賜爵追之者,善善從長之義也。不追討者,惡惡從短。《穀梁傳》曰:「追錫死者,非禮者,爲桓公發也。」 《通典</a>》引《五經異義》云:《春秋》公羊、穀梁説,王使榮叔錫魯桓公命,追錫死者,非禮也。死者功可追而錫,如有罪,又可追而刑耶?《春秋》左氏説譏其錫篡弑之君,無譏錫死者之文也。故《左傳》:有功而死,可以加等,有罪可以戮棺。死者有罪,不戮尸可也,有功不封功,不可也。 《王制》曰:「葬從死者,祭從生者,所以追養繼孝也。」葬從死者何?子無爵父之義也。 《禮》云:追王太王、王季、文王,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禮。此指先公以上言。 《禮·中庸</a>記》曰:「父爲士,子爲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父爲大夫,子爲士,葬以大夫,祭以士也。」


    世子名稱同異


    父在稱世子何? 謂《春秋》之例,如曹伯使世子來朝。 繫於君也。 如殺世子同君。 父殁稱子某者何?屈於尸柩也。 君前臣名,父前子名。 踰年稱公者, 《春秋》公即位。 緣臣民之心,不可一日無君也。緣終始之義,一年不可有二君。 故先君之年終於十二月。 故踰年即位,所以繫臣民之心也。 謂《春秋》書法耳,實於殯後即位。 三年然後受爵者,緣孝子之心,未忍安吉也。 世子稱子、稱公、稱小子之别。 故《春秋》:魯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乙巳,公薨於小寢。文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此踰年未葬稱公之證。 四月丁巳,葬我君僖公。 未葬可稱公。 《韓詩内傳》曰:「諸侯世子三年喪畢,上受爵命於天子。」所以名之爲世子何?言欲其世世不絶也。


    天子之子亦稱世子


    何以知天子之子亦稱世子也? 此爲正義。 《春秋》曰:「公會王世子於首止。」 《禮·文王世子》云:「文王之爲世子也。」又云:「抗世子法於伯禽。」


    諸侯世子受命


    世子三年喪畢,上受爵命於天子何?明爵者,天子之所有,臣無自爵之義。 案:此節用今文《春秋》説。


    童子受封


    童子當受爵命者,使大夫就其國命之, 惟此有來錫命之制。 明王者不與童子禮也。以春秋魯成公幼少,與諸侯會不見公, 《公羊·成十六年》。 經不以爲魯恥,不與童子爲禮也。 童子,諸侯。


    諸侯世子服士服受爵


    世子上受爵命,衣士服何?謙不敢自專也。 諸侯之子亦爲士。 故《詩》曰「 有赩」,謂世子始行也。 世子士服。


    王者既殯即位稱王


    天子大斂之後稱王者,明民臣不可一日無君也。故《尚書》曰:「王麻冕黼裳。」此大斂之後也。何以知不從死後加王也?以上迎子釗,不言迎王也。王者既殯而後即位何? 此如定元年殯而即位。 緣民臣之心,不可一日無君也。故先君不可得見, 謂已殯。 則後君繼體矣。 《公羊》:「是子也,繼文王之體矣。」 故《尚書》曰:「王再拜,興,對,乃受銅瑁。」明爲繼體君也。緣終始之義,一年不可有二君, 定元年兩公,爲二君。 故《尚書》曰:「王釋冕,喪服。」吉冕服,受銅,稱王,以接諸侯,明已繼體爲君也。釋冕、藏銅、反喪服,明未稱王以統事也。 即三年不言意。


    踰年改元


    不可曠年無君,故踰年乃即位、改元。元以名年, 《公羊传</a>》曰:「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 年以紀事,君統事見矣,而未發號令也。何以知踰年即位、改元也?《春秋傳》曰: 《公羊·文九年》傳文也。 以諸侯踰年即位,亦知天子踰年即位也。《春秋》曰:「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改元即位也。


    在喪越紼祭天地


    王者改元,即事天地。 謂喪中之祭。 諸侯改元,即事社稷。《王制》云:「夫喪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爲越紼而行事。


    在喪不言


    《春秋傳》曰:「天子三年然後稱王者,謂稱王統事,發號施 舊脱,據《通典》所引補。 令也。」《尚書》曰「高宗諒闇三年」是也。 此引今文《無逸》。 《論語》:「君薨,百官總已以聽於冢宰三年。」緣孝子之心,則三年不忍當也。故三年除喪,乃即位統事,踐阼爲主,南面朝臣下,稱王以發號令也。故天子、諸侯踰年即位,終始之義乃備,所以諒闇三年,卒孝子之道。故《論語》曰:「古 謂經詁,非往古。 之人皆然,君薨,百官總己以聽於冢宰三年。」


    冢宰攝政


    所以聽於冢宰三年何?以爲冢宰職爲大伯,如舜之攝政也。《春秋傳》曰:「宰周公,天子之爲政者也。」 制國用之冢宰,與百官總己之冢宰名同實異。 故《王制》曰:「冢宰制國用。」所以名之爲冢宰何?冢者,大也;宰者,制也;大制事也。夫《周禮》六官,首冢宰。《春秋經》:宰周公稱公,宰渠伯糾何以爲大夫?制國用之冢宰也。《王制》曰:「冢宰制國用。」《王度記》曰:「天子冢宰爵録如天子大夫。」故周公稱公,渠伯糾則稱字也。宰咺何以名?宰之元士也。


    諫諍篇


    天子置諫臣


    臣所以有諫君之義何?盡忠納誠也。《論語》曰:「愛之能勿勞乎?忠焉能勿誨乎?」《孝經》:「天子 皇配天。 有諍臣七人, 大一統用七政例,一方一人,故用七人。 雖無道,不失其天下。 據下以三公四輔爲七人。 諸侯 帝王爲臣,比於諸侯。 有諍臣五人, 帝德五方、五士。 雖無道,不失其國。 如《論語·衛靈公》。 大夫 皇之大夫於王爲公,如二伯。 有諍臣三人, 大夫多以三爲節。 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諍友,則身不離於令名。 爲修身之學。 父有諍子,則身不陷於不義。天子置左輔右弼,前疑後承, 《書》之四輔四鄰。 以順天道。左輔主修政,刺不法。 《保傅篇》:「明堂之位曰:誠立而敢斷,輔善而相義者,謂之充。」彼充即此輔也。故《賈子·保傅》云:「充立於左,是太公也。」 右弼主糾亂害,匡正傾邪。 《保傅篇》:「絜廉而切直,匡過而諫切者,謂之弼。弼者,拂天子之過者也。是主糾害,言失傾之義者也。」 前疑主糾,度定德經, 《保傅》作道,謂篤行而好學,多聞而道慎,天子疑則問,應而不窮者,謂之道。道者,導天子以德也。 後承主匡正,常考變失。 《保傅》云:「博聞强記,接給而善對者,謂之丞。丞者,承天子之遺忘者也。」 四弼興道,率主行仁。 《尚書》:「亂爲四輔。」又曰:「臣哉鄰哉!鄰哉臣哉!」 夫陽變於七,以三成,故建三公, 上、中、下。 序四諍, 前、後、左、右。 列七人, 以合七政。 雖無道,不失天下,杖群賢也。


    諸侯待諫臣之禮


    諸侯之臣,諍不從得去何?以屈尊申卑,孤惡君也。 《禮·曲禮》:「爲人臣之禮,不顯諫,三諫而不聽則逃之。」《孟子》:「君有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去。」《公羊·莊二十四年傳》:「三諫不從,遂去之。」 去,曰:「某質性頑鈍,言愚不任用,請退避賢。」 《孟子》:「諫不行,言不聽,膏澤不下於民。」 如是,君待之以禮,臣待放, 《公羊·宣元年傳》:「臣放之,非也;臣待放,正也。」 君待之以禮奈何?曰:「予熟思夫子言,未得其道,今子不且留。聖人之制,無塞賢之路,夫子欲何之?」則遣大夫送至於郊。 《孟子》:「有故而去,則君使人導之出疆。」


    三諫待放


    臣必三諫者何?以爲得君臣之義, 據君日臣月之説,以月生三日成魄,諫必以三,臣道就也。 必待放於郊者,忠厚之至也,冀君覺悟,能用之。 《孟子》:「三宿而後出晝,於予心猶以爲速,王庶幾改之,予日望之。」 所以必三年者何?古者臣下有大喪,君三年不呼其門, 與奪情之説相反,如丁憂去官,經説如此,實未通行。 所以復君恩。今己所言不合於禮義,君欲罪之,可得也。 《公羊傳》「古者大夫已去三年待放」,注:「三年者,古者疑獄三年而後斷。」 《援神契》曰:「三諫待放,復三年盡惓惓也。」 惓惓,懇至之意。 所以言放者,臣爲君諱, 《禮·曲禮》:「大夫、士去國,不説人以無罪。」 若言有罪放之也。 宣元年,晉放其大夫胥甲父於衛。《公羊傳》:「放之者何?猶曰無去是云爾。然則何言爾?近正也。」是則大夫本無罪而去,又不可揚君之過,故變出奔之例而言放,引罪於己,若爲君放然也。《禮·坊記》:「善則稱君,過則稱己。」皆是。○所言似乎尊君卑臣,與時局不合,現今海外爲過渡時代,經多爲太平以後言之。


    所諫事已行遂去不留


    所諫事已行者, 謂不用其言,事已施行。 遂去不留。凡待放者,冀君用其言耳。事已行,災咎將至,無爲留之。《易》曰:「介如石,不終日,貞吉。」《論語》曰:「三日不朝,孔子</a>行。」臣待放於郊,君不絶其禄者,示不合耳。 《孟子》:「去三年不反,然後收其田里。」是三年待放,不絶其禄也。 以其禄參分之二與之,一留與其妻、長子,使得祭其宗廟,賜之環則反,賜之玦則去, 《荀子</a>·大略篇》:「絶人以玦,反以環。」 明君子重恥也。 《禮》:「事君三違不出境,則利禄也。」又云:「君子三揖而進,一辭而退,以遠亂也。」是君子重恥之義也。 《王度記》曰:「反之以玦,其待放者,亦與之物, 謂玦。 明有分土,無分民也。」《詩》曰:「逝將去女,適彼樂土。」 如《楚辭》之「周游六漠」、「上征下浮」。


    天子臣與親屬皆不言放


    或曰:天子之臣不得言放者,天子以天下爲家也。 《春秋》王子瑕奔晉,不言出也。 親屬諫不得放者,骨肉無相去離之義也。 《孟子》所謂同姓之卿,明異姓乃得去,故《公羊傳》:「何通乎季子之私行,辟内難也。君子辟内難,不辟外難。」是則親屬有故不得去,但宜避之而已。 《春秋傳》曰: 《公羊·宣十五年》。 司馬反曰:「君請處乎此,臣請歸。」子反者,楚公子也,時不得放。 子反事不純同此,又先師借以立説耳。


    記過徹膳


    明王所以立諫諍者,皆爲重民而求己失也。《禮·保傅記》曰:「於是立進善之旌,懸誹謗之木,建招諫之鼓。」王法立史記事者,以爲臣下之儀樣,人之所取法則也。動則當應禮,是以有記過之史、徹膳之宰。《禮·玉藻》曰:「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禮·保傅》曰:「王失度,則史書之,工誦之,三公進讀之,宰夫徹其膳。」是以天子不得爲非,故史之義,不書過則死,宰不徹膳亦死。 此爲記過、徹膳之禮。 所以謂之史何?明王者使 「使」從「史」得聲。 爲之也。謂之宰何?宰,制也,使制法度也。宰所以徹膳何?陰陽不調,五穀不熟,故王者爲不盡味而食之。 《禮·曲禮》:「歲凶,年穀不登,君膳不祭肺。」《詩·雲漢》傳:「歲凶,年穀不登,則膳夫徹膳。」 《禮》曰:「一穀不升,不備鶉鷃;二穀不升,不備鳧雁;三穀不升,不備雉兔;四穀不升,不備囿獸;五穀不升,不備三牲。」 此爲歲凶徹膳之禮。


    諫臣不以掩惡爲事


    人臣之義,當掩惡揚美,所以記君過何?各有所緣也。掩惡者,謂廣德宣禮之臣。


    非諫臣皆爲君隱


    所以爲君隱惡何?君至尊,故設輔弼,置諫官,本不當有遺失。《論語》曰:「陳司敗問:昭公知禮乎?孔子曰:知禮。」此爲君隱也。 《禮·表記》:「事君欲諫,不欲陳。」又《坊記》云:「善則稱君,過則稱己。」《春秋》爲尊者諱。


    君信賞罰不爲臣隱


    君所以不爲臣隱何?以爲君之與臣,無適無莫,義之與此,爲賞一善而衆臣勸,罰一惡而衆臣懼。若爲卑隱爲不可,殆也。故《尚書》曰:「畢力賞罰,以定厥功。」


    諸侯臣入聘得爲君隱


    諸侯臣 指大夫如京師者。 對天子亦爲隱乎?然本諸侯之臣,今來者爲聘,問天子無恙,非爲告君之惡來也。 《喪服傳》:「諸侯之大夫,以時接見於天子。」此即謂大夫奉君命,聘問天子者也。 故《孝經》曰:「將順其美,匡救其惡。」故上下能相親也。


    鄉射篇


    天子親射


    天子所以親射何?助陽氣,達萬物也。春陽 案:「陽」字舊脱,盧補。 氣微弱,恐物有窒塞,不能自達者。 《漢書·五行志》:禮,春而大射,以順陽氣。 夫射自内發外,貫堅入剛,象物之生,故以射達之也。 《禮記·射義》:「射者,男子之事也。」又《内則》「以桑弧蓬矢六射天地四方」,亦取由内達外之義也。


    射取德所能服


    《含文嘉》曰:「天子射熊,諸侯射麋,大夫射虎,士射鹿豕。」 《儀禮·鄉射記》云:「凡侯,天子熊侯白</a>質,諸侯麋侯赤質,大夫布侯,畫以虎豹,士布,畫以鹿豕。」 天子所以射熊何?示服猛、遠巧侫也。熊爲獸猛巧者,非但當服猛也,示當服天下巧佞之臣也。 案:遠巧佞,舊無「遠」字,《御覽》作「遠巧物也」,「物」字訛。下「巧佞」作「巧妙」恐亦誤。示當服,疑是「亦當服」。並盧氏説者也。 諸侯射麋何?示遠迷惑人也。麋之言迷也。 案:此與《漢書·五行志》注同。 大夫射虎豹何?示服猛也。士射鹿豕何?示除害也。 《説文》:士射鹿豕爲田,取除害也。 各取德所能服也。


    大夫士射兩物之義


    大夫、士射兩物何?大夫、士俱人臣,示爲君親視事,身勞苦也。或曰臣陰,故數偶也。 藉以别上下、定尊卑。


    射侯


    侯者,以布爲之。布者,用人事之始也。 《禮記·郊特牲》云:「太古冠布。」皆從人事之始。 名之爲侯者何?明諸侯有不朝者,則當射之。故《禮·射祝》曰:「嗟爾不寧侯,爾不朝於王所,故亢而射爾。」 案:此引祝詞與《考工·梓人》大同小異。彼云祭侯之禮,以酒脯醢,其詞曰:「惟若寧侯,毋或若汝不寧侯,不屬於王所,故抗而射汝。」蓋此本據古《周禮》説也。 所以不射正身何?君子重同類,不忍射之,故畫獸而射之。


    因射選士


    射正何爲乎?曰:射義非一也。夫射者,執弓堅固,心平體正,然後中也。 《禮記·射義》云:「内志正,外體直,然後持弓矢審固。持弓矢審固,然後可以言中。」 二人争勝,樂以德養也。 《論語》:子曰:「君子無所争,必曰射乎!」 勝負俱降,以宗禮讓, 揖讓而升。 故可以選士。 《禮記·射義》云:「天子將祭,必先習射於澤。」澤者,所以擇士也。 夫射者,發近而制遠也。其兵短,而害長也,故可以戒難也。所以必因射助陽選士者,所以扶助微陽而抑其强,和調陰陽,戒不虞也。何以知爲戒難也?《詩》曰:「四矢反兮,以禦亂兮。」


    因遠所别尊卑


    因射習禮樂,射於堂上何?示從上制下也。《禮》曰:「賓主執弓,請昇,射於兩楹之間。天子射百二十步,諸侯九十步,大夫七十步,士五十步,明尊者所服遠,卑者所服近也。」 《大射儀》:大侯九十,參七十,干五十,此圻外諸侯之制。諸侯大侯,大夫參,士干侯,以次差之,則天子當百二十也。


    鄉飲酒 《論語》:「鄉人飲酒,杖者出,斯出矣。」《禮記》言鄉飲之禮,所以明長幼之序,指此《儀禮》之卿相饗禮,則爲朝廷之法,非鄉黨所有。


    所以十月行鄉飲酒之禮何?所復尊卑長幼之義。春夏事急,浚井次牆,至有子使父、弟使兄,故以事閑暇,復長幼之序也。 漢至國朝皆頒有此禮儀,其文簡略,與禮大異,故今爲饗禮未亡,此禮附饗禮。


    王者事三老五更


    王者父事三老,兄事五更 一作叟。 者何?欲陳孝悌之德, 養老乞言。 以示天下也。故雖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 入學以齒,凡長者皆爲兄。 天子臨辟雍,親袒割牲,尊三老,父象也。 教天之爲人子者,三皇爲天子之父。 謁者奉几杖,授安車輭輪,供綏執授,兄事五更,寵接禮交加,客謙敬順貌也。 天子爲五帝,五更以象五帝,尊同也。 《禮記·祭義》曰:「祀于明堂,所以教諸侯之孝也。享三老五更於太學,所以教諸侯之弟也。」


    三老五更名義


    不正言父兄,言老更者,老者壽考也,欲言所令者多也;更者更也,所更歷者衆也。即如是,不但言老言三何?欲言其明於天、 天皇。 地、 地皇。 人 人皇。 之道 三才。 而老也。五更者,欲言其明於五行之道, 五方,五帝。 而更事也。


    三老五更各一人


    三老五更 三五共八人。 幾人乎?曰:各一人。何以知之?《詩》曰:「三五在東。」《禮》曰:「三無五至,各主一人。」 《孔子閒居》。三皇爲天學之三皇,五至爲五帝,天學之五帝,故同引《詩》也。 故知有八人也。


    市商篇


    商賈總論 如今商學,《王制》市官、《周禮》司市之統經傳於商學,固甚詳也。


    商賈何謂也?商之爲言商也,商其遠近,度其有亡,通四方之物,故謂之商也。 《考工記》:通四方之珍異以資之,謂之商旅。 賈之爲言固也,固其有用物 無用者有禁。 以待民來,以求其利者也。行曰商,止曰賈。《易》曰:「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后 帝 不省方。」《論語》曰:「沽之哉! 「觚不觚,觚哉!觚哉!」即此變文。 我待價者也。」即如是。《尚書》曰:「肇牽車牛遠服賈。」用方言遠行,可知也。方言欽厥父母,欲留供養之也。 商業發達,在於遠商,非壟斷一隅所能奏其效者也。是以海外商業,有行至數萬里而營商者。今考之我國經傳所言「遠服賈」,亦以遠爲要義。是則我國商學發明較於歐州早矣,學者不察,可慨也夫!


    車旂篇


    天子大路


    路者何謂也?路,大也,道也,正也。君至尊,制度大,所以行道德之正也。路者,君車也。 《詩》云「乘馬路車」。 天子大路,諸侯路車,大夫軒車,士飾車。玉路,大路也。名車爲輅者,言所以步之於路也。


    車教之道


    車所以立乘者何?制車以步,故立乘。 《曲禮》云:「婦人不立乘。」故知男子坐車當立乘。 車中不内顧何?仰即觀天,俯即察地,前聞和鸞之聲,旁見四方之運,此車教之道。《論語》曰:升車必正立執綏,車中不内顧。所以有和鸞者何?以正威儀,節行舒疾也。 《大戴·保傅》云:「行中鸞和,步中《采茨》,趨中《肆夏》,所以明有度也。」 鸞者在衡,和者在軾,馬動則鸞鳴,鸞鳴則和應其聲。鳴曰和敬,舒則不鳴,疾則失音,明得其和也。故《詩》云:「和鸞雍雍,萬福攸同。」《魯訓》曰:「和,設軾者也;鸞,設衡者也。」 《大戴·保傅》云:「在衡爲鸞,在軾爲和。」馬動而鸞鳴,鸞鳴而和,和則敬,此制之節也。 《禮記》曰:「天子乘龍,載大旂,象日月升龍。」《傳》曰:「天子升龍,諸侯降龍。」


    田獵篇


    田獵之義


    王者、諸侯所以田獵者何?爲田除害,上以共宗廟,下以簡集士衆也。春謂之田何?春歲之本,舉本名而言之也。夏謂之苗何?擇去其懷任者也。秋謂之蒐何?蒐素肥者也。冬謂之狩何?守地而取之也。四時之田,總名爲田何? 春、秋、夏不田,故知田爲總名。 爲田除害也。《春秋穀梁傳》曰:「春曰田,夏曰苗,秋曰蒐,冬曰狩。」王者祭宗廟,親自取禽何? 《王制》云:「天子、諸侯無事則歲三田,一爲乾豆,二爲賓客,三爲充君之庖。」 重先祖,必欲自射,加功力也。禽者何?鳥獸之總名,明爲人所禽制。


    天子諸侯之囿


    王者不親取魚。 《春秋》:「公矢魚於棠。」《左傳》云:「非禮也。」 囿:天子百里,大國四十里,次國三十里,小國二十里。


    囿在東方


    苑囿所以在東方何?苑囿,養萬物者也。東方,物所以生也。《詩》云:「東有圃草。」鳥所以飛何?鳥者陽也, 《書·禹貢》云:「陽鳥攸居。」 飄輕故飛也。


    諡篇


    死乃諡


    諡者何也?諡之爲言引也,引烈行之跡也。所以進勸成德,使上務節也。 會合數德,名以一字,六書會意舉例之「武」、「信」二字亦即爲諡。 故《禮·郊特牲》曰:「古者生無爵,死無諡 。」 此謂孔子以前。 此言生有爵,死當有諡也。 經制如此。《春秋繁露</a>》一公有一論,如後世諡議。 死乃諡之何?《詩》云:「靡不有初,鮮克有終。」言人行終始不能若一,故據其終始,從可知也。《士冠經》曰:「死而諡,今也。」 今與經同,今用之,吾從周。


    於葬錫諡


    所以臨葬而諡之何?因衆會,欲顯揚之也。故《春秋》曰:「公 時不稱諡,但舉公。 之喪至自乾侯。」昭公死於晉乾侯之地,數月而歸喪至,尚未有諡也。《春秋》曰:「癸巳,葬我君昭公。」「丁巳,葬我君定公。」「戊午日下側,乃克葬。」胡《春秋傳》曰:「葬而後舉諡也。」 《春秋》乃舉諡,諡爲新制,傳説、譜牒依經立説。如蔡經一稱侯,《傳》與《世家》遂稱侯不稱公。《春秋》吴、莒二國無諡,特留二國以見舊制。《論語》有數條論諡之文,所以明其例。


    帝王制諡之義


    黄帝</a>先黄後帝何? 中央爲皇,黄帝猶言皇帝。道家之黄帝,即皇帝也。 古者質,生死同稱,各持行色, 中央黄帝,東青,北黑,南赤,西白。 美者在上。 帝在下。 黄帝始制法度,在地之中,故稱黄也。 《春秋繁露》:五帝以上推爲九皇。五帝帝在上,號在下,帝顓頊、帝嚳、帝堯、帝舜,推爲九皇,則帝在下,如大五帝,以行色在上,帝在後。就春秋言之,合殷、周爲三王,舜、禹、堯、嚳、顓頊爲五帝,上推少昊爲九皇,故稱白帝。近者因大號卑,遠者因小號尊。 後世雖聖,莫能與同也。近者德與天同,亦得稱帝,不能制作,故不得復稱黄帝。諡或一言,或兩言何?文者以一言爲諡,質 此爲經中三統之質。 者以兩言爲諡。故《尚書》曰高宗,殷宗也, 既言諡起於周,何以殷亦有諡?就經言,則皆有諡。 湯死後稱成湯,以兩言爲諡也。 此説不確。湯有單舉,周亦多兩字之號。 號無質文,諡有質文何?號者始也,爲本,故不可變也。周已後用意尤文,以爲本生時號令善,故有善諡。故合言文王、武王也。合言之,則上其諡,明别善惡,所以勸人爲善,戒人爲惡也。帝者天號, 五帝有天人之别,緯以三垣、四宫爲帝,又以五行星爲五帝,故古書言地有天人之號。 以爲堯猶諡。顧上世質直,死後以其名爲號耳。所以諡爲堯何?爲諡有七十二品。《禮·諡法記》曰:「翼善傳聖諡曰堯,仁聖盛明諡曰舜,慈惠愛民諡曰文,剛强理直諡曰武。」 《禮》言死而後有諡,周道也。此「周」字不可讀爲「周姬」之「周」,當讀爲「周文」之「周」。《論語》「郁郁乎文哉,吾從周」,謂文家也。故堯舜以前亦有諡。


    天子諡南郊


    天子崩,大臣至南郊諡之者何?以爲人臣之義,莫不欲褒稱其君,掩惡揚善也,故之南郊,明不得欺天也。故《曾子</a>問》孔子曰: 明諡爲孔子新制,故聖人立言以爲法,非古所有。 「天子崩,臣下之南郊告諡之。」


    天子諡諸侯


    諸侯薨,世子赴告於天子,天子遣大夫會其葬而諡之何? 《春秋》書王使來會葬。 幼不誄長,賤不誄貴,諸侯相誄,非禮也。臣當受諡於君也。 諸侯以天子臨之,天子以天臨之。已葬,則人事終,故引天與天子而諡,如考績之法。


    卿大夫老有諡


    卿大夫老歸,死者有諡何? 《禮記·檀弓》:「公叔文子</a>卒,請諡於君。」 諡者所以别尊卑、彰有德也。卿大夫歸,無過,猶有禄位,故有諡也。


    夫人有諡


    夫人有特諡何?夫人一國之母,理陰政,修閨門之内, 無外事,與君不同。 則群下亦化之。故《春秋》夫人書薨,則葬,舉諡以彰其善惡。《春秋傳》曰:「哀姜者何?莊公夫人也。」明夫人有特諡也。或曰:妾母無諡何?賤不得體君,故無諡。《春秋經》曰:「天王來歸惠公仲子之賵。」不薨,則不諡。妾母立爲夫人,亦得書薨、稱諡者,母以子貴也。成風者,僖公母,《經》曰:「夫子風氏薨。」又曰:「天王來歸僖公成風之襚。」此稱薨、稱諡,故與仲子不同。亡國夫人亦無諡,失其貴也。《經》書葬紀叔姬、紀伯姬是也。夫人既有專諡,又從夫之諡何? 如清朝制。 婦人無爵,從夫之爵,故無特諡,從夫之諡,又以分别也。《春秋》:「宋伯姬嫁於宋共公。」又曰:「葬宋共姬。」《傳》曰:「稱諡何?賢也。」 以經明從夫必冠以夫諡之義。 此從夫同諡共。 考清朝制,皇后各有特諡,皆冠以祖宗廟號,如清仁皇帝數后皆冠有「仁」字。歷年久遠,皇后多,非冠以夫人諡不能分别,如《公羊傳》穆姜者,不知其爲宣夫人與?成夫人與?三《傳》所言仲子,與《隱篇》所書夫人子氏薨,三《傳》互有異同,因未冠以夫諡,故後人無所分别。


    卿大夫妻太子夫人士附庸無諡


    卿大夫妻,命婦也,無諡者,以賤也。 夫人以下。 八妾 諸侯一娶九女,夫人以外爲八妾。 所以無諡何?亦以卑賤,無所能豫, 一國以内統於夫人。 猶士卑不得有諡也。 男子大夫以上有諡,女子世命以下皆無。 太子 《周禮》之孤。 夫人 稱夫人,尊加於三公。 無諡何?婦人隨夫,太子無諡, 未成君,不葬,後世太子特别,則有諡。 其夫人不得有諡也。 以婦從夫。一説女卑於夫,太子有諡,妻亦無。 《士冠經》曰:「天子之元子猶士也。」 《禮經》之士專指王世子言,由王以下推。 士無諡, 此天子元士。 知太子亦無諡也。附庸所以無諡何? 如小邾,《春秋》不書葬。 卑小無爵也。《王制》曰:「古者之制禄爵凡五等。」附庸不在其中,明附庸無爵也。


    諡后夫人


    后夫人於何所諡之?以爲於朝廷。朝廷本所以治政之處,臣子共審諡, 如後世諡議。 白之於君,然後加之。婦人天夫,故但白君而已。何以不之南郊? 夫天婦地,妻之爲言齊。 婦人本無外事,何爲於郊也?《禮·曾子問》曰:「唯天子稱天以誄之。」唯者獨也,明天子獨於南郊耳。


    號諡取法


    顯號諡何法? 生死之分,生爲號,死則曰諡。 號法天也,法日也,日未出而明; 生人爲天,陽。 諡法地也,法日月已入,有餘光也。 日往月來,月往日來。 是以大行受大名,細行受小名。 名謂諡。 行生於己,名生於人。 葬生者之事。○諡法當亦爲太平世而設,秦漢無其德,用其事,故於世教少所裨益。


    崩薨篇


    崩薨異稱


    《書》曰:「成王崩。」天子稱崩何?别尊卑,異生死也。 《曲禮》有崩、薨、卒、不禄、死之别。 天子曰崩,大尊像。 穀梁高曰:「崩厚曰崩,尊曰崩。」 崩之爲言, 然伏僵,天下撫擊失神明,黎庶殞涕,海内悲凉。諸侯曰薨,國失陽。 三字緯文。 薨之言奄也,奄然亡也。大夫曰卒,精耀終也。卒之爲言,終於國也。士曰不禄,不終君之禄。禄之爲言消也,身消名彰。庶人曰死,魂魄去亡。死之爲言,澌精氣窮也。崩、薨紀於國何? 《傳》以崩、薨爲據,周以前不同。 以爲有尊卑之禮,諡號之制 託云始於周。 即有矣。禮始於黄帝, 如《繫辭》所言。 至堯舜而備。 舊學相沿之詞。 《易》言没者,據遠也。《書》言「殂落死」者,各自見義。堯皆憯 注 痛之,舜見終,各一也。


    天子至庶人皆言喪


    喪者何謂也?喪者亡也。人死謂之喪何?言其喪亡,不可復得見也。 《禮記·檀弓》云:「喪欲速貧,死欲速朽。」喪謂亡失。 不直言喪何? 《易》曰:「無得無喪。」 爲孝子之心不忍言也。《尚書》曰:「武王既喪。」《喪禮經》曰:「死於適室。」知據死者稱喪也。 就死者言稱喪。 生者哀痛之亦稱喪。 就生者亦稱喪。 《禮》曰:「喪服斬衰。」《易》曰:「不封不樹,喪期無數。」《孝經》曰:「孝子之喪親也。」是施生者也。天子下至庶人俱言喪何?欲言身體髮膚俱受之父母,其症一也。


    天子赴告諸侯


    天子崩,赴告諸侯何?緣臣子喪君,哀痛憤懣,無能不告語人者也。諸侯欲聞之,又當持土地所出以供喪事。 《春秋》有賻賵車金。 故《禮》曰:「天子崩,遣使者訃諸侯。」 天子七月而葬,同軌畢至。


    諸侯奔喪分三部


    王者崩,諸侯悉奔喪何?臣子悲哀慟怛,莫不欲觀 注 君父之棺柩, 凡君父之喪,臣子皆當奔喪。 盡悲哀者也。又爲天子守蕃,不可頓空也,故分爲三部。 此説能補《禮經》之缺。 有始死先奔者,有得中來盡其哀者,有得會喪奉送君者。七月之間, 七月而葬。 諸侯有在京師親供臣子之事者,有號泣悲哀奔走道路者,有居其國 不盡奔喪。 哭痛思慕竭盡所供以助喪事者。是四海之内咸悲,臣下若喪考妣之義也。 《帝典》:「百姓如喪考妣,三載四海遏密八音。」


    會葬遠近畢至


    葬有會者,親疏遠近盡至,親親之義也。童子諸侯不朝而來奔喪者何?明臣子於其君非有老少也,亦因喪質,無般旋之禮,但盡悲哀而已。


    臣赴於君


    臣死亦赴告於君何?此君哀痛於臣子也。欲聞之加賻贈之禮。 《春秋》:「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 故《春秋》曰:「蔡侯考父卒。」《傳》曰:「卒赴,而葬不告。」 《公羊·隱八年》。


    諸侯赴鄰國


    諸侯薨,赴告鄰國何? 《禮記·雜記》云:「君赴於他國之君曰:寡君不禄,敢告於執事。」 緣鄰國欲有禮也。 《公羊》:諸侯之喪,遣大夫弔,君會葬。 《春秋傳》曰:「桓母喪,告於諸侯。」桓母賤,尚告於諸侯,諸侯薨告鄰國明矣。 《公羊·隱元年》傳文也。


    諸侯夫人薨告天子


    諸侯夫人薨,告天子者,不敢自廢政事,亦欲知之當有禮也。《春秋》曰:「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譏不及事。 隱元年《公羊》傳文也。 仲子者,魯君之貴妾也,何況於夫人乎?


    諸侯歸瑞珪


    諸侯薨,使臣歸瑞珪於天子者何?諸侯以瑞珪爲信,今死矣,嗣子諒闇三年之後,當乃更爵命,故歸之,推讓之義也。 示新君即位,不敢必得,所以專其權於天子也。 故《禮》曰:「諸侯薨,使臣歸瑞珪於天子。」


    天子弔諸侯


    天子聞諸侯薨哭之何?慘怛發中,哀痛之至也。使大夫弔之,追遠重終之義也。 《春秋》毛伯來會葬。 故《禮·檀弓》曰:「天子哭諸侯,爵弁純衣。」又曰:「遣大夫弔,詞曰:『皇天降災,子遭離之,嗚呼哀哉!天王使臣某弔。』」


    君弔臣


    臣子死,君往弔之何? 以尊卑懸遠,無往來。 親與之共治民,恩深義重,厚欲躬見之故。《禮·雜記》曰:「君弔臣,主人 孤爲喪主。 待於門外,見馬首不哭。君至,主人先入,君升自阼階, 君自作主。 西向哭,主人居中庭從哭。」或曰大夫疾,君問之無數;士疾,一問之而已。 《荀子·大略篇》云:「君於大夫三問其疾,三臨其喪。於士一問一臨。」《禮記·雜記下》云:「卿大夫疾,君問之無算;士一問之。」 大夫卒,比葬不食肉,比卒哭不舉樂;士比殯不舉樂。 君臣義重,不接吉事,故春秋晉大夫智悼子未葬,平公作樂,《春秋》譏之。 玄冠不以弔者,不以吉服臨人凶,示助哀也。《論語》曰:「羔裘玄冠不以弔。」


    小斂


    崩薨三日乃小斂何?奪孝子之恩以漸也。一日之時屬纊於口上,以俟絶氣;二日之時尚冀其生;三日之時魂氣不返,終不可奈何。故《禮·士喪經》曰:「御者四人皆坐,持體屬纊,以俟絶氣。」 《禮記·喪大記》云:「疾病屬纊,以俟絶氣。」 《禮》曰:「天子、諸侯三日小斂,大夫、士二日小斂。屬纊於口者,孝子欲生其親也。」 《禮記·問喪》云:「死三日而後斂者何也?曰:孝子親死,悲哀志懣,故匍匐而哭之,若將復生然,安可得奪而斂之?故曰三日而後斂者,以俟其生也」云云。


    沐浴含斂


    沐浴於中霤何?示潔淨反本也。 佛家之如來是也。 《禮·檀弓》曰:「死於牗下 注 ,沐浴於中霤,飯唅於牖下,小斂於户内,大斂於阼階,殯於客位,祖於庭,葬於墓。所以即遠也。」奪孝子之恩以漸也。 自近及遠,未忍便離主人位是也。 所以有飯唅何?緣生食,今死,不欲虚其口,故唅。 《禮記·檀弓》云:「飯用米貝,不忍虚也。」 用珠寶物何也?有益死者形體。故天子飯以玉,諸侯以珠,大夫以璧,士以貝也。 案:此係《公羊》説。


    贈襚賻賵


    贈襚者何謂也?贈之爲言稱也,玩好曰贈。 《説文·貝部》:贈,玩好相送也。 襚之爲言遺也,衣被曰襚。 《説文·衣部》:「襚,衣死人也。」《儀禮·士喪禮》:「君使人襚。」《左傳》:「楚使公親襚。」 知死者則贈襚,所以助生送死,追恩重終,副至意也。 案:此與《荀子·大略篇》同。 賻賵者何謂也?賻者助也,賵者覆也,所以相佐,給不足也。故弔詞曰:「知生則賻賵。」貨財曰賻,車馬曰賵。 案:此係《公羊》説。


    殯日


    天子七日而殯,諸侯五日而殯何?事有大小,所供者不等。故《王制》曰:「天子七日而殯,諸侯五日而殯,卿大夫三日而殯。」 案:殯之日數與葬之月數皆相當。


    三代殯禮


    夏后氏殯於阼階,殷人殯於兩楹之間,周人殯於西階之上,何?夏后氏教以忠,忠者厚也,曰生吾親也,死亦吾親也,主人宜在阼階。 若存。 殷人教以敬,曰死者將去,又不敢客也,故置之兩楹之間,賓主共夾而敬之。 介於賓主間。 周人教以文,曰死者將去,不可又得,故賓客之也。《檀弓記》曰:「夏后氏殯於阼階,殷人殯於兩楹之間,周人殯於西階。」


    天子舟車殯


    《禮稽命徵》曰: 《禮緯》文。 天子舟車殯何爲?避水火災也。 車避火,舟避水。 故棺在車上,車在舟中,臣子更執紼,晝夜常千二百人。紼者,所以牽持棺者也。 《周禮·遂人》云:大喪,帥六遂之役而致之;及葬,帥而屬六綍。 故《禮》曰:「天子舟車殯,諸侯車殯,大夫攢塗,士瘞。」尊卑之差也。 此疑亦《禮緯》文。《禮記·喪大記》云:「君殯用輴,攢至於上,畢塗屋;大夫殯以幬,攢置於西序,塗不暨於棺;士殯見衽,塗上,帷之。」


    祖載


    祖於庭何?盡孝子之恩也。祖者始也,始載於庭也。乘軸車,辭祖禰,故名爲祖載也。 《周禮·喪祝》云:「掌大喪,祖,飾棺,乃載。」《儀禮·既夕記》云:「遷於祖,用軸。」 《禮》曰:「祖於庭,葬於墓。」又曰:「適祖,升自西階。」


    棺槨厚薄之制


    所以有棺槨何? 野蠻之世,親死則舉而委之於壑,或衣之以薪,葬之中野,如今之土番所謂天葬、火葬</a>、水葬是也。 所以掩藏形惡也,不欲令孝子見其毁壞也。 文明進步,不忍見其親爲獸蟲所食,又不忍見其毁壞,故制棺槨,以掩藏形惡。 棺之爲言完,所以載尸,令完全也。槨之爲言廓,所以開廓辟土,無令迫棺也。 無使土親膚。 《禮·王制》曰:「天子棺槨九重,衣衾百二十稱。公侯五重,衣衾九十稱。大夫有大棺三重,衣衾五十稱。士再重,無大棺,衣衾三十稱。單袷備爲一稱。」 案此《逸禮》文也。 《禮·檀弓》曰:「天子棺四重,水兕革棺被之,其厚三寸。杝 注 棺一,梓棺二,柏槨以端,長六尺。」有虞氏瓦棺,今以木何?虞尚質,故用瓦;夏后氏益文,故易之以堲周,謂堲木相周,無膠漆之用也。殷人棺槨,有膠漆之用。周人浸文,牆置翣,加巧飾。 案此據《檀弓》作問。 喪葬之禮,緣生以事死,生時無,死亦不敢造。 《禮記·檀弓》:孔子曰:「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爲也。之死而致生之不智,而不可爲也。」即緣生事死之義也。 太古之時,穴居野處,衣被帶革,故死衣之以薪, 《禮記·禮運》云:「昔者先王未有宫室。」又云:「未有麻絲,衣其羽皮。」 内藏不飾。 不封不樹。 中古之時,有宫室、衣服,故衣之幣帛,藏以棺槨,封樹識表,體以象生。 《易·繫詞》云:「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 夏、殷彌文,齊之以器械。至周大文, 《論語》云:「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 緣夫婦生時同室,死同葬之。 《禮記·檀弓》云:「合葬非古也。」


    尸柩


    尸柩者何謂也?尸之爲言陳也, 案:此與《禮記·郊特牲》同。 失氣亡神,形體獨陳。柩之爲言究也,久也,不復變也。《曲禮》曰:「在牀曰尸,在棺曰柩。」


    葬


    崩、薨别號,至墓同,何也?時臣子藏其君父,安厝之義,貴賤同。葬之爲言,下藏之也。 《禮記·檀弓》云:「葬也者,藏也。」《荀子·禮論篇》:「故葬埋,敬藏其形也。」 所以入地何?人生於陰,含陽光,死始入地,歸所與也。 案宋注:人生陰,謂胞胎中。此「光」字疑當爲「充」字,「始」字疑衍。 天子七月而葬,諸侯五月而葬何? 據《王制》説。 尊卑有差也。 尊者疎,卑者速。 天子七月而葬,同軌必至;諸侯五月而葬,同會必至。 會,《公羊》、《左傳》均作「盟」。 所以慎終重喪也。


    兆域


    《禮》曰:「冢人掌兆域之圖。」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爲左右。群臣從葬,以貴賤序。 案:此據《周禮》文也。


    合葬


    合葬者何?所以同夫婦之道也。故《詩》曰:「穀則異室,死則同穴。」又《禮·檀弓》曰:「合葬非古也。自周公以來,未之有改也。」


    葬北首


    葬於城郭外何?死生别處,終始異居。《易》曰「葬之中野」,所以絶孝子之思慕也。《傳》曰:「作樂於廟,不聞於墓;哭泣於墓,不聞於廟。」 此傳語,不知出何書,蓋論古不墓祭之義。 所以於北方者何?就陰也。《檀弓》曰:「葬於北方北首,三代之達禮也。」孔子卒,以所受魯君之璜玉,葬魯城北。


    墳墓


    封樹者所以爲識。 表異之,非記號,故以尺寸分尊卑。 故《檀弓》曰:「古也 此草昧之古。 墓而不墳;今丘 中央丘陵。 也,東 甲。 西 脆。 南 羽。 北 介。 之人 中央爲人。 也,不可以不識也。」 孔子乃定此制。 於是封之,崇四尺。 如《士禮》四尺。 《春秋含文嘉》曰: 此《禮經》師説。 「天子墳高三仞,樹以松。 夏。亦作周。 諸侯半之,樹以柏。 殷。 大夫八尺,樹以欒。 周。亦作夏。 士四尺,樹以槐。 虞。 庶人無墳,樹以楊柳。」


    注  皆憯:原作「見僣」,據《白虎通義》卷十改。


    注  觀:原作「動」,據《白虎通義》卷十改。


    注  下:原作「平」,據《白虎通義》卷十改。


    注  杝:原作「地」,據《禮記·檀弓》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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