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館經學四變記 己酉年本
3个月前 作者: 廖平
四益四變,近八年矣。同門所記,畧有三本,詳畧不一,體例亦各殊。惟其學萌芽,亦如《公羊》,多非常可駭之論,非觀其終始,不得肯要。四卷本經劉申叔摘刊於《蜀學》雜誌,今以此本最爲簡明,先爲登録,然後及其詳備者焉。姪師政謹識。
初變分今古
四益原以宋學爲主,及入尊經,泛濫於聲音、訓詁、考據、校勘,江、浙、直、湖各學派後,乃自立門户,光緒十一年乙酉,成《今古學考》,刊於成都,專以《王制》屬今學,《周禮》爲古學,今、古以制度分,不主文字。後乃改《左傳》爲今學,以其制度主《王制》,所著有《穀梁古義疏證》、《左氏古經説》、《公羊補證》等書。
今古學派表 用東漢法,專主《五經異義》,嘉、道以來學者皆以分今、古爲主,而《今古學考》集其大成,劈分兩門,始有專書。
二變尊今僞古 用西漢法,如《石渠禮論》、《白虎通義》,亦異古文説。
光緒十四年戊子,撰《知聖篇》、《古學考》, 一名《闢劉篇》。 專主博士,以古文家《尚書》、《毛詩》、《左氏》、《周禮》,其源流皆晚出僞説,力反秦火經殘之論。諸經皆全文,《毛詩序》、《尚書序》皆歆弟子僞撰;《周禮》爲《逸禮》,與《王制》同,其異者皆歆羼入。專守《王制》,以中國一隅説六藝之派也。著有《群經凡例》、《王制義證》、《經話甲篇》,已刻。
注
三變改今古爲小大 用先秦法,諸子與博士。
光緒二十四年戊戌,因天球河圖、小球大球、小共大共,乃漸變爲此説。以《王制》、《周禮》皆爲真古書,《王制》爲《春秋</a>》之傳,爲内史所掌之王伯學;《周禮》爲《尚書》之傳,爲外史所掌之皇帝學。六經中分三小三大,王、伯治中國,《周禮》治全球,乃以經學爲世界之書,非中國一隅之言。著有《周禮皇帝疆域考》、《地形訓釋例》、《周禮疏證》、《周禮鄭注商榷》、《古文師説駁義》、《尚書新解》、《公羊大一統》、《春秋凡例》、《皇帝學》、《利益百目》等書,樂山黄孝廉鎔刊有《經傳九州通解》,即 注 用《皇帝疆域考》之説。
注
注
注
四變天人位育 用道家與絳侯法。
光緒三十一年乙巳,去乙酉《今古學考》廿八年矣,乃有天人之變。六合以内爲人學,皇、帝、王、伯全就人事立象,制度亦分四等。《詩》、《易》則在六合以外,故陟降、上下、飛逃皆神游魂游變化 注 ,故三垣北辰爲皇之大一統,列宿四宫爲帝之分方法。昴星統一爲一王,日繫統八行星爲八伯,如伯之一匡。由小推大,升高自卑,乃由地以推六合以外。著有《天人學考》、《三才説例》、《生知説》、《俟聖篇》、《易經新解》、《詩經新解》、《楚辭注》、《山海經注》、《穆天子傳》、《列子</a>》、《莊子》注等書。
注
孔子</a>人天學名號地位經部子别先後表
人學表
天學表
注
注 書:原脱,據文意補。
注 即:原作「既」,據原校改。
注 皇帝:原作「黄帝</a>」,據原校改。
注 屬:原作「三」,據原校改。
注 皇帝:原作「黄帝」,據原校改。
注 神游魂游變化:原作「神游魂變作」,據原校改。
注 鳶:原脱,據原校與《詩·大雅·旱麓》補。
注 真人:原作「易人」,據《莊子·逍遥遊》改。
撥亂觀 注
倫禮會成立宣告書 北京同人公啟
《記》曰:「禮不由天降,不由地生,緣人情而爲之節文。」蓋人之初生,渾渾噩噩,飲血茹毛,雖形狀與羽蟲毛蟲别異,而不能離猩猩、鸚鵡之心,所謂禽獸時代也。遲之又久,乃近人道,太羹玄酒,茅茨土階,有名無姓,貴壯賤老。《商君書》曰:「秦有夷狄之俗,父子異居,男女無别。」《記》曰:「徑情直行,戎狄之道。」此則野人境界耳。聖人有作,因夫人心厭亂,天道悔禍,作爲禮以教之,使之别於禽獸、野人。男女自由,血族婚娶,其生不殖,乃禁同姓爲婚以救之;媒妁不用,争婚奪壻,互釀殺劫,則爲婚禮以救之。主婦燕賓,易内飲酒,殺身亡國,不止離婚,於是大饗廢夫人之禮。父奪子媳,二姓 注 歡然,庶孽 注 奪適,禍延數世,于是親迎以女受之壻。有國無家,不言氏族,是滅種之道,故立孝道,以無後爲大罪。立禮以祛亂原,猶立坊以除水患。我中國自孔子撥亂反正,二千餘年服禮飾教,習俗相沿,深入人心,由近及遠,此洋溢之盛軌,桴海之初基。或者曰:天心仁愛,降衷維良,上棟下宇,何必先以巢穴?上衣下裳,何必先以 注 獸皮?書契同人而生,可無結繩之事。夫婦禮之所始,早傳儷皮之文。特先野後文,進化公理,人事所必經,天道不能易。天不生孔子於草昧幽忽之時代,以早成化民成俗之偉功,而必遲之又久,經數千萬年而後水精降誕,端門受符,以爲木鐸立言之至聖者,時爲之也。《禮》曰:「有禮則生,無禮則死。」又曰:「人而無禮,胡不遄死。」故無夫婦之禮,則争奪謀殺、離奇之新聞、伏隱之禍害,男女將盡爲情死矣。父子不相收養,養子無益,不惟鬼其餒,而人種亦將絶滅盡矣。海邦群哲,不盡皆迷;見微知著 注 ,莫不愁苦;撫膺隱痛,時發微言,如孔教會所登西儒論説函件,咨嗟太息,蓋有由矣。有疾求藥,不能諱醫,同病良方,成效昭著。此吾倫禮之至善,雖不能一時推行於海外,相形見絀,興利除弊,藉助友邦,皈依至聖,此今日西儒之微言,即將來大同之實事,所謂禮緣人情而作者,此之謂也。又凡人之情,公私知愚,每成反比例。父子之倫,親養其幼,子養其老,即以平人論,亦報施之禮則然。且子孫衆多,榮施祖父,骨肉天性,情由性生。外人羡我爲有子之國,故外婦避孕,中婦求生,即此一端,優劣自見。乃彼西方哲論,力圖改革,師法我國至聖所傳之倫禮。我國維新青年,初踐藩籬,未窺隱伏,乃放言高論,盡棄故有,全師外人。夫工械算計,本爲泰西專長;形上之道,維我獨優。以有易無,各得其所。《孟子</a>》云 注 :「通工易事,則男有餘粟,女有餘布。」則通工誠是也。若廢棟宇必反之巢穴,廢衣裳必反之獸皮,黜膏粱之味而求毛血,鄙文字之繁而求方音,豈真瞽者無與文章之觀,聾者不審鐘鼓之美,無抑心失是非,萬物遂隨之顛倒乎?凡心有物蔽,在乎審觀,是非難明,取法比校。井研廖氏素尊孔學,於倫禮尤爲兢兢。昔在成都,曾編講義,登堂講説,聽者傾心,雖素來醉心歐美者,莫不言下頓悟。誠一時救病之良方,萬國改良之要道。同人因之發起倫禮會,訂期講衍,並發行《倫禮雜誌》,編訂學堂倫禮教科書,刊發中文、洋文兩種白話報等事。大會成立,再行集衆審定《章程》及辦事手續,爲此廣告,伏乞裁酌。
倫理約編序
自海禁開而儒術絀,海外學説,輸灌中邦,拾新之士,立説攻經。即老師宿儒以名教自任者,其推論中外,亦謂希臘、羅馬制或符經,由野進文,斯崇耶教,更新制。青年英俊,中者過半,心失權衡,手無規矩,既貽卑己尊人 注 之羞,兼伏洪水猛獸之患。土崩魚潰,岌岌不可終日。議者知窮術盡,推尊至聖,以挽已散之人心,禦鉅艱之外侮。然微言大義,十弗闡一,雖復虚尊大祀,於 注 德配天地之真,卒未窺睹。四譯先生昔應選科師範之聘,主講倫禮一科,以爲近日課本,非腐則謬,不足資采用。學者請自編,先生許之。其編書大旨,在取外國先野後文之箴言,以合《公羊》撥亂反正之範圍。每題次以十目:曰西俗, 博采西人近俗學説。 曰中證, 孔子未生以前,中國程度比今西人,古來軼文孤證,尚有可考。 曰求野, 中國藩服,各史《夷狄傳》與《北魏》、《元史</a>》之類。 曰禍亂, 西國無倫禮;其禍亂,譯書多諱之,惟小説稍有真要,而隱伏禍害,每多可言。 曰撥正, 用《公羊春秋</a>》「撥亂世反之正」語,每條引經爲主,孔子初作《禮》以撥中國之亂。今且推之全球,以撥世界之亂。 曰師説, 凡傳説與進化宗旨相近、與尊孔切合者,引入此門。 曰比較, 以中外倫禮相比較其得失,考其利害。 曰引進, 外人染華風,知自别于禽獸者入此門。 曰解誤, 經傳之説有從來誤解者,如《斯干》之男女指爲真男女,以爲貴男賤女,此解之誤。 曰防弊。 唐、宋以後語多過甚,有爲外人攻擊,宜改良者入此門。 條分縷晰,得若干條,而《坊記》等編新解附焉。升堂講授,髦俊傾誠,縱桀傲性成,專心外嚮者,言下莫不立悟。蓋野、文先後,作、述顛倒,誼由四譯詮明,從古無此奇變,故宇宙無此奇作。雖按時立説,四譯不得獨居其功,然以此爲尊孔第一奇書,蜀學之上乘,則固不待好學深思,即某等淺謭,可與聞矣。是書初成,亦如電化各學,初發見于世界,是動天下之兵。又句奇語重,難索解人。或且據舊説以相難,不知敵情,惟好議論,巨寇當前,敗衂立見。剩此孤軍,獨立旗幟,制勝雖不在一時,而死灰猶幸有復燃之一日。名城大將,既已亡 注 俘,敵所不能攻者,我乃攻之。藉寇兵, 盜糧,已爲非計,况乎反戈?然連軍拒敵,折竿揮之而有餘;若以羸 注 卒持朽械,無端搆釁,主人深居閉壘,不發一矢,不遣一卒,任其環攻,遲之日月,徒爲笑資,竟何損其毫髮乎?受業李光</a>珠拜撰。
倫禮約編叙例
總論進化資格
《論語》:「先進於禮樂,野人也; 如墨家。 後進於禮樂,君子也, 如儒家。 如用之,則吾從先進。」此先蠻野、後文明之實證。 《中庸</a>》:「今用之,吾從周。」「野哉,由也!君子于 注 。」「于」讀作「迂」。
《喪服傳》: 分六等。 「大宗者,尊之統也。禽獸知母而不知父,野人曰『父母何算焉』,都邑之士則知尊禰矣,大夫及學士則知尊祖矣,諸侯及其大祖、天子及其始祖之所 注 自出。尊者尊統上,卑者尊統下。」
《説苑·修文篇》: 分六等。 「傳曰: 《詩經》之傳。 觸情從欲, 猶逕情直行,所謂自由。 謂之禽獸;苟可而行,謂之野人;安故重遷,謂之衆庶;辨然否通古今,謂之士;進賢達能,謂之大夫;敬上愛 注 下,謂之諸侯;天覆地載,謂之天子。是故士服黻,大夫服黼,諸侯火,天子山龍。德彌盛者文彌縟,中彌理者文彌章。」 先野後文,尊者文,賤者野。
《晏子</a>春秋</a>》:「君子無禮是庶人,庶人無禮是禽獸。」 有禮然後爲人格,無禮則爲禽獸、野人。
《孟子》:「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又:「逸居而無教, 非不富。 則近於禽獸。」「使契爲司徒,教以人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長幼有序,夫婦有别,朋友有信。」外國但有朋友一倫。
《樂記》: 分三等。 「是故知聲而不知音者,禽獸是也;知音而不知樂者,衆庶是也;惟君子爲能知樂。」
《曲禮》:「鸚鵡能言,不離飛鳥;猩猩能言,不離禽獸。今人而無禮,雖能言,不亦禽獸之心乎?夫惟禽獸無禮,故父子聚麀。是故聖人作爲禮以教人,使人以有禮,知自别於禽獸。」又:「逕情而直行者,戎狄之道也。」
《曲禮》:「禮不下庶人, 以資格言,有禮乃爲人。 刑不上大夫。」 亦以程度言,人皆有大夫資格,非大夫以上遂無刑。《春秋》且誅絶諸侯,貶斥天子。
附進化七等表
衆庶以上如外國。
衆庶以下,爲中國舊有資格。
按:中外風俗倫禮 注 以此爲比格,能免于禽獸、野人者,然後人格全。中國春秋時代,人民資格亦如海外,不免徑情直行,亂臣賊子,禍亂無已。孔子撥亂反正,及立經教以改革之。所謂聖人爲禮,使知自别于禽獸。凡經皆創説,非古所有。中國承習二千餘年,不似秦、漢之際,雍、梁亦爲戎狄風俗,日用不知,故以經爲常語。須知春秋時人之聞經説,如娶妻必告父母、匪媒不得,亦聞海外,作霹靂聲。故欲言經 注 ,必知此義,而後撥亂反正之義明,至聖俟後之功顯。
欲明倫禮學,須知教化由小而大之理。中國文明倡於春秋,春秋版圖不出儒者九州三千里,《秦本紀》博士説古之皇帝地方不過千里,此蓋春秋以前之中國。俗解皇降而帝,帝降而王,王降而霸,教化由大而小。西人乃得以矛陷盾,謂耶蘇之教初在一國,至今幾滿全球;中國孔子之教由大而小,由文而野,所以日見銷亡。果如舊説,則穴空招風,經將無以自存,何以《中庸》言「洋溢中國,施及蠻貊,凡有血氣,莫不尊親」乎?又如今之學堂所講古史</a>,堯、舜以前之三皇五帝,言蠻野則極蠻野,言文明則極文明,二者形隔勢禁,萬不能通。如《孟子》言堯、舜之世,獸蹄鳥跡之道交于中國,人不得平土而居,可謂極蠻野矣!而《尚書》「光被四表,格于上下」,乃謂三萬里内,道一風同,此亦萬不能通者也。《禹貢》九州既已承平,而春秋荆、徐、梁、揚半爲夷狄,亦不可通。今考古事,當以春秋爲斷。春秋時人民 注 程度極爲蠻野,且每每在歐美下。孔子以前之古史,先文後野,先大後小,既乖實理;而且言狉榛則極狉榛,言文明則極文明;此古史之説所以不能切理饜心,使人篤信。大抵此事當分爲二派。一曰史派,一曰經學派。凡言上古、中古、近古之史事,亦如《黑蠻風土記》,此爲當日之實事。所言五帝、三皇、堯、舜三代愈古愈文明,則爲經學派。蓋地球開闢情形,每州莫不相同,經説之皇帝盡美盡善,較堯、舜而猶有加者,此俟後之説也。世界初未有此文明,數千年後改良精進,乃有此等事實。孔子之大真爲生民未有,不惟吾國所當崇拜,凡有血氣者,莫不尊親者也。
六藝六經先後表
注
注
注
六經六藝比類表
以六藝比六經:「禮」「樂」同名,「書」當爲《書》,「數」比於《詩》,至於「射」爲天道,仰之彌高,則《易》也,「御」爲地輿學説,其卑法地,則比於《春秋》。《論語》:「吾 注 執射乎?吾執御矣。」辭高居卑,亦從先進之義也。 六藝經本不立,當采經傳古書補輯以教學者。
學者論孔學,首在作、述之分。今决定其案,六經爲作,六藝爲述。孔子翻十二經,則六藝與六經同出孔定。《論語》「雅言</a>《詩》、《書》」爲六經,「執禮」即六藝,六藝亦用古文譯爲雅言矣。文字如六書,算數如《周髀》,吾國孔子以前,與今日泰西各國爲正比例,吾國所無,或爲今日泰西之所有。 指器械工藝。 泰西今日所無,吾國乃獨有之。如六藝科目,泰西全有之,此不待孔子手創,已有是事。則六藝之本爲述古,加以删、修、序、定之名可也。若六經之學,全爲泰西之所無,吾國孔前何能獨有?故不能不全歸之孔作。《春秋》爲六經始基,古説言孔作《春秋》,天地亦爲震動者詳矣。《春秋》如此,其餘從同。故六經外惟《孝經》别有天瑞,舊説或乃以《春秋》爲作,餘經爲述,是不知小大天人之分、舉首經以示例之旨。必欲言述、言修、言删定,則以六藝當之可也。然則古人每以六藝包六經,則言述者,歸之六藝與經,互文隱見可也。
論六藝爲普通學,合《詩》、《書》、《禮》、《樂》、《易》、《春秋》爲十二經
《莊子》引孔子有「翻十二經」之説,舊以六經、六緯解之。緯以傳經,不得並數。從《列》、《莊》至《史》、《漢》,多稱六經爲六藝。《論語》道德仁藝,《周禮》德行道藝,則藝爲别名,不足以代經。而《周禮》别有六藝專名,所謂禮、樂、射、御、書、數者,舒氏《六藝綱目》略有發明。而泰西學校,大抵不出六藝範圍。今以六藝、六經合爲《莊子》之十二經,形而下者謂之器,六藝是也;形而上者謂之道,六經是也。以學堂論,六藝爲普通學,必先通六藝,而後具國民資格。國中無一不通六藝之人,即爲教育普及。六經則專設於法政高等大學堂。中學堂以下,千人之中得入大學。治經者不過二三人,專爲平治學培養人才。所有工械、技藝、農林、商賈各學,言語、文字、算學,皆統於六藝。經、藝分途,而後中外學業優劣偏全可見。如此,則中小學堂讀經不讀經,問題非所急,惟當發明經傳小學、大學分科之區畫。所有禮、樂二門,六藝與六經相同,大抵六藝爲小禮小樂,所謂小道小業;大學爲大禮大樂,所謂大道大業。將古來小學一門,歸入六藝,如《容經》、《少儀》、《内則》、《弟子職》之類,勺象琴瑟均附之。大約修身齊家之事,中小學已有基礎,大學專科獨在治平。故三年之中,可以通經。通一經即爲人才,有政治經驗。 由經傳中經驗讀經,即所以學織。 是當倡明古法,别編經傳教育法,以爲世界萬世之師表,排難解紛,獨標精誼。 至聖如祆教之耶蘇,所謂全能,生民以來未有,生民以後亦未有。考據固不足言,宋學非禪悦則學究,以學究爲孔子,宜儒學爲無用之别名。
禮樂爲小禮小樂,六經爲大禮大樂,舊所傳六代之樂,雖有其説,世界尚無其事。凡今學堂所有修身倫理學,皆屬六藝之禮樂,借此以爲六經大禮大樂之基礎。
注 撥亂觀:原無,據原書目録補。
注 「二姓」下原衍「匹配」二字,據原校删。
注 庶孽:原脱,據原校補。
注 以:原作「樹」,據原校改。
注 見微知著:原作「見著知微」,據原校改。
注 「云」前原衍「不」字,據原校删。
注 人:原作「文」,據原校改。
注 於:原作「然」,據原校改。
注 亡:原作「忘」,據原校改。
注 羸:原作「贏」,據文意改。
注 君子于:據《論語·爲政》,當補「其所不知,蓋缺如也」。
注 所:原無,據《論語·爲政》補。
注 愛:原作「嘗」,據《論語·爲政》改。
注 禮:原脱,據原校補。
注 經:原脱,據原校補。
注 人民:原作「明」,據原校改。
注 通:原作「道」,據原校改。
注 上達:原作「父」,據原校改。
注 經術:二字原脱,據原校補。
注 此處未引完整,據《論語·子罕》篇,「吾」下當有「何執,執御乎」五字。
貴本觀 注
大學以修身爲本
凡修、齊、治、平四等科目爲主,故止有四傳。
《孟子》:「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 後儒於修身上加四目,最爲大誤。
「修身」條目在中小學即六藝。 《大學》之本,承中小學爲言。其本已服習於前,《大學》專詳治人之學。
「格物」、「致知」乃進學之等級,即本末終始先後之法,非條目,故其名辭不見於他書。 漢、宋諸儒所有解釋皆誤。
「誠意」章古本緊接經文之下,與四傳不同。列經言所謂「誠其意」者,上不與「致知」連,下不與「正心」連,與後師所加十五字不合,故知十五字爲後儒記注。「誠意」即《中庸》天學之「誠」,誠中形外,即誠則形。故「慎獨」與《中庸》首章同 注 。「不見不聞」,即所謂獨往獨來。《中庸》:「誠者,天之道;誠之者,人之道。」以天人分,至誠如神,則在天學之上等,爲道家之真人矣。
「誠意」由人企天,爲天人之交。四等名詞,各分等級。漢儒言</a>《大學》,猶不失先儒本意。隋、唐以後,佛學大盛,「知止」以後之定、静、安、慮、得與「知至」之「誠意」,皆屬天學。而 注 道家言與佛學近,本爲平治以後至人、神人、化人、真人之學説。宋人饜 注 聞佛説,遂以天學移於修身之前,説玄説妙,談性談心,皆屬顛倒。使孔學至「治平」而止,則有人無天,囿 注 於六合以内。聖量不全,固已不可;以堯、舜病諸之境量,責之童蒙,衆生顛倒,種種迷惑,以致庠序無學術、無人才。佛學六合以外,爲平治以後之進境,移之童稚,此不得不急正之者也。
唐以前學重力行,宋以後重致知,故墜落禪寂。
儒詳人事,佛詳天游,合併接續,爲孔學人天一統。自來譯佛書多失此旨,講宋學者以佛法爲入德之門,尤差以千里。
人學先:「欲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 原文當至此而止,「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九字,爲後師記識語,誤以正心、誠意連合。
人學後:「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
天學先:「欲致其知者,先格其物。」
天學後:「物格而後知致,知致而後意誠。」 原文當止此,下「意誠而後心正」,以心、意相連,當爲後師所羼。删後師記識二句十五字。「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九字。「意誠而後心正」。六字。
《大學》引書分人天例。 「平天下」章三引《詩》,爲三皇,上、下、中;五引《書》,爲五帝,前、後、左、右、中。
凡引《書》爲帝,人學。 《大學》由人企天,先《書》,後《詩》。
凡引《詩》爲皇,天學。 《中庸》天學,專引《詩》,無《書》。
宋儒天、人顛倒。
以致知、格物、誠意爲科目,在修、齊之前。
《大學》先人後天,先行後知。平治以後,乃言安静。
《大學》人學五等本末學科例
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明德、新民。
《大學》天學本末五等科目例
定、静、安、慮、得。 《管子</a>》多言静虚,「慮」當作「虚」。 止至善。
人天合爲知十等先後格致例 分十等先後,即爲「知所先後」,知先後即致知。
正、修、齊、治、平。 以上爲行爲學。
定、静、安、慮、得。 以上爲知爲思。
物有本末五等格物表 物爲名辭。「格」即 注 「格於上下」之「格」。分本末,即爲「格」。
心、身、家、國、天下。
事有終始十等表 十等爲科條。格致者,分其本末先後,爲各學之次序。
正、修、齊、治、平。
定、静、安、慮、得。
修身。中國一人例。 如修身科,中學以下之要科。此等科學全 注 屬六藝,必學六藝方有人格。唐宋以後,專於此求聖賢,所以卿相全爲學究。
齊家。天下一家例。 如倫禮科,中學以下之要科。六藝如今之普通學,人人所當卒業。
六藝之禮、樂,以爲修身齊家之學。《大學》之功,專在治國平天下,如今之法政學。《大學》推論平治之本,原於身家。實則《大學》之功,專在治平,而身家已習於中小學堂。至於「修身」以前,更加四條目,朱子所謂「八條目」者,則尤爲誤説矣。
子曰:「弟子 中小學之教。 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汎愛衆,而親仁。 以上皆六藝禮樂之教,所謂小道、小業。 行有餘力, 凡民之俊秀者,小學畢業則入大學,餘則分途治事。 則以學文。」 文爲六經,廿以後入大學之教。
子夏</a>曰:「賢賢易色」至「而有信, 四 注 事皆修身倫禮,爲六藝之禮樂教育。 雖曰未學, 「未」當作「末」,下論:「子夏之門人小子,當灑掃進退,抑末也。本之則無,如之何?」六經爲本,六藝爲末,謂此修身倫禮皆屬私德,個人資格,後人以之爲聖賢者,誤。 吾必謂之學矣。」 小、大二學同有禮樂,優於小學,則可進大學。此學爲大學,謂許其由小學升大學也,大學則爲治人成物之事。宋人所主不能出六藝範圍,適成其爲鄉黨自好之士,動以聖賢自命,且並以此待孔子,此經學之所蒙晦,人才之所消沉。
子游</a>曰:「子夏之門人 大、小學同爲門人。 小子, 廿以下如今中小蒙學學生。 當灑掃、 詳《弟子職》。 應對、 《容經》言。 進退, 《容經》貌行。 則可矣。 未冠習小道、小業,六藝之學。 抑末也, 《大學》詳本末,《論語》之末學。 本之則無, 大學爲本,以小學爲末。 如之何?」 如子夏云:「雖小道,必有可觀,致遠恐泥,君子不爲。」 子夏聞之曰:「言游過矣。 此篇專詳八儒分派,此章所謂子夏之儒、子游之儒。 君子 儒有君子、小人之分。 之道, 《大學》之道明德、新民,即好惡治平之學,專以治人者。 孰先傳焉? 《大學》諸「先」字。 孰後倦焉? 《大學》諸「後」字。一説先傳爲法古,後倦爲知來。如「傳不習乎」、「誨人不倦」之「傳」、「倦」字。 譬諸草木,區以别矣。 區别即《大學》格致。 君子之道, 大學爲君子,小學爲小子、小人。 焉可誣也!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有始有卒者, 即《大學》終始。 其惟聖人乎?」 聖人得人、天之全,君子爲人學終始,小子小學,宜于修身倫禮,爲六藝學。六合之内,以聖人爲止境。皇帝稱聖人,平天下;王伯爲君子,治國。各有本末、先後、終始之分,即爲格致。此章論爲學,詳其先後、本末、終始,爲《大學》格致説,故並録之。
注 貴本觀:原無,據原書目録補。
注 同:原脱,據原校補。
注 而:原作「爲」,據原校改。
注 饜:原作「厭」,據原校改。
注 囿:原作「固」,據原校改。
注 即:原作「知」,據原校改。
注 全:原作「余」,據原校改。
注 四:原作「曰」,據原校改。
流演觀
道家出於六經 注
古之道術有在於是者。 六經爲古道家所主,《詩》、《易》之天學,關尹、老聃聞而慕之。《莊子·天下篇》:墨學好引六經,道家之於經文則多融化而出。古爲「孔氏古文」,即指六經而言。 古之道術有在於是者,莊周聞而慕之。 同上。
凡用六書文字之書,皆出孔後。
凡用經語及傳記師説禮制者,皆爲孔學。
《樂》、《詩》、《易》三經爲天學。
《論語》「巍巍乎惟天爲大」一章。「無爲而治者,其舜與!」「《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 思爲哲學。 無邪 讀作「涯」。 』。」 《春秋》三千里,《書》三萬里。《詩》爲天學,無極無盡,如《列子·天瑞》。 「爲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衆星拱之。」
化諸天星辰爲大一統,即佛三千大千世界也。 以星辰爲地域部落,諸天化人爲天學。
《中庸》:「不言而信。」「不思而得。」「無爲而成。」又:「不賞而民勸,不怒而民威於鈇鉞。」「德輶 輶軒使者之車。 如毛, 「毛」讀爲「 」。 《尚書》 「四 」,從衣,毛聲,與裏對文, 即黑道所服之裘,裏爲當暑之絺綌,表裏不過取譬裘葛耳。「 」字多作「毛」,《小雅》:「不屬于毛,不離于裏。」毛裏即表裏,「左右芼 注 之」,或作「覒」,與采、流、服名同咏,即「 」字。《論語》「當暑紾絺綌」,絺綌爲衣,表而出之,即四表之下三裘。 毛 猶有倫, 四表三萬里。《書》説萬五千里爲一表,四 雖校 《春秋》 爲大,然仍有邊際可窮,不如《詩》之無邪也。 上天 天學 之載, 「載」與「輶」同,地域天球,皆以車象之。 無聲無臭, 耳不可聞,目不可見,無極無盡,乃爲大遠。 至矣。」 至人之化。天學無極無盡,無聲色可言,與《尚書》 注 不同。
案:《列》、《莊》爲《詩》、《易》師説,已有專書發明矣。《列》與佛書同者尤多,佛同《列》,《列》出經,則佛之爲天學,爲質諸鬼神,爲譬如北辰。天官星辰、靈魂、仙真學,無疑矣。佛專言天學者多,人事則從畧。或疑孔子「夫子之門何其雜」,蓋孔子爲萬世立法,一身兼備,原始要終,固萬能俱備,使亦如佛經荒唐,則人道標準不能立矣。《莊子》之某「游於方之内者」,某「天之戮民」,子夏曰「夫子能之而不爲者」。故孔子專詳人事,立儒法之準,而以道家推之老聃,更由此推之佛,則道、佛詳天而略人,孔法詳人而略天,互文見義,合觀乃爲孔之真象。佛不能逃於天之外,《列子》首篇《天瑞》,所以多用《易緯》之文也。
孔以前爲六藝學、爲祆教、回教、佛小乘法,爲化草昧土著,不得不從先進也。自創爲六經,人、天各學,然欲立人極,故以道推之老。老子</a>化胡,因變爲佛。此孔、佛一家,互文起義之法。後來二家子弟皆失此旨,言孔攻佛,言佛攻孔。佛經牽引支離,無所歸宿,每乖世界公理。今以佛歸統《詩》、《易》,則移步换形,不拘拘於舊法矣。
墨家出於孔經 墨與耶教、回教、佛法小乘皆爲孔教前驅,諸教已行而後孔法可施;佛大乘法與《列》、《莊》同,全爲天學,與墨成反比例,則孔子之後勁。今引墨、道二家以明孔學始終,餘則從畧。
「古之道術有在於是者,墨翟聞而慕之。」 《莊子·天下篇》。
案:《墨子</a>》引用六經,自作《墨經》,載在本書,或以《墨》别自有六經,大誤。 儀文等級由少而多,由質而文,所謂其德愈尊者,其文彌縟。大抵《墨子》所主皆質家士庶人之禮制,故利于初行。
《論語》:「先進 如夏 於禮樂,野人也。 夏制一切减于周,如喪期 注 三月,周則三年,故爲野人。 後進 如周三代表中,由質而文,由簡而詳者,皆爲進化説。 於禮樂,君子也。 如周三年喪,質家爲 注 野人,文家爲君子。 如用之, 與《中庸》「今用之」不同。如者,如也,謂當時;今則來今,指後世。 則吾從先進。」 《中庸》從周爲儒家,《論語》「從先進 注 」爲墨家。當時無教化,孔子初創典禮,亦如今日對於泰西各國,誘而進之,不能遽言文家,祇從先進,即《墨子》服喪三月,用夏制之所本。
「禹,無間然矣」一章。 《禮》説德彌尊者文彌縟,三代以漸而加,故夏爲最簡。進化又以尊卑爲例,凡天子、諸侯爲從周。庶人、士所行則爲夏制。由此推之,可得數十條,不止服喪三月乃爲夏制。 墨學主夏制,其餘師説多出此章。
子曰:「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
「林放問禮之本」一章。
《公羊》改周之文,從殷之質,説本此。
「子曰禮云禮云」一章。
曾子</a>曰:「喪致乎哀而止。」
宰我問「三年之喪」至「汝安則爲之」。
宰我問國卹,如《堯典》「百姓如喪考妣,三載四海遏密八音」,故有禮壞樂崩之説。使爲宰我一人一家之事,則何崩壞之可言?後世國卹,漢文改爲以日易月,二十七日而止。宰我以《尚書》之法難行於小康之世,故請孔子别立一期年之經,以便遵行,食稻衣錦而安。天子與母后之喪,今制亦止穿孝百日,以外婚嫁不禁,此宰我瞻言百里,與孔子籌商制度之事也。孔子則以小康不能行者,大同則能行,故「三載」之文,特著於《帝典》。皇帝愛民,如保赤子,民之父母,則民喪君,如喪考妣。王伯之世,無此資格,故謂之無三年之愛於君也。禮緣人性而作,故有從先進、從周之分。《傳》曰「進夷狄」者不一而足。當大同之世,有三年之愛,則用三年。宰我有期年之愛,則用期年。後世或百日,或二十七日,各如其量,稱情立文,若無三年之愛,强之三年,豈復成何禮制?
《墨子》三月之喪,引進夷狄之法。周本無三年喪服制,孔子新制有之,時人不能行,亦如前日推此法於滿洲,不能三年,斷以百日。自今以後,推之海外,亦必自三月始,待其資格已深,再加時月。此《墨子》三月,即「汝安則爲之」,不備責以必三年也。
《禮經》儀文制度以多爲貴者,皆爲進化等差。故庶人之儀最爲簡陋,大抵全爲墨家所祖,所謂國民資格。進於士則倍加,卿大夫則三加,諸侯則四加,天子則五加。儒家多爲天子之數,墨家則庶人之數,所謂從先進,近野人也。
諸子以皇帝王伯爲優劣符號學説表 諸子發原六經,初創學説,其學大明以後,見之實行,數千百年後 注 ,乃有帝、王、伯、君之分。
注
注
《韓非·顯學篇》詳 注 八儒三墨,各自以爲真孔、真墨。孔、墨已不再作,不能定,更由孔、墨以推堯、舜,亦不能定。
按:泰西虎哥、盧索、孟德斯鳩等所創學説,不過發明虚理。有此學説,待人而行;既行之後,各有深淺、純駁、優劣之分;事後久經論定,乃就其人陳迹定其高下。吾國諸子同屬創學,所有帝、王、伯、君四名詞,不過如優等、上等、次等、下等之符號, 爲代名詞。 故不能定其真僞。今學堂之古史課本,出於《通鑑前編》等書,皆采輯諸子各家學説而成。諸子自立宗旨,專門名家,於其中自分優劣。高者爲皇、帝,其次爲王,其次爲伯, 又其次爲君。 即以儒、墨二家而言,墨主野質,極其簡陋;儒主詳備,極其文明。又以縱横與道家言,一則專恃兵威血戰,以成功業;一則純仍自然,無名無爲。每相對成反比例,各以其學説爲真堯舜、真三王、真五伯,而彼此程度天懸地絶,不能相同。韓非所以藉儒、墨論堯、舜,彼此相反,而皆自以爲真,後人不能從而决之。以草昧之堯舜本無傳聞,經傳之典謨皆爲學説,指後來之堯舜。諸子各自名家,自以其學説之優等,結爲堯舜行事,其學之文質、功利、道德不同堯舜,遂因之化爲種種形狀,是堯舜同爲思想之所幻化,宗旨之所區别,徒有懸虚之觀念,而非實行之陳迹。所以人人異法,各自堯其堯,舜其舜,而無真假是非之可言。則諸子之所謂堯舜,亦如海外學説諸大家,結想大同之主人,爲其思想所凝結,初非真有是人,果有是事也。
注 本篇與下《墨家出於孔經》篇,原置於《大學以修身爲本》篇前,兹據原目移。
注 芼:原脱,據原校補。
注 尚書:原作「六書」,據原校改。
注 喪期:原誤作「表用」,據原校改。
注 爲:原衍一「爲」字,據文意删。
注 進:原作「野」,據《論語·先進》改。
注 數千百年後:原作「數千後百年」,據文意改。
注 刑罰不中:原作「刑法不定」,據《論語·子路》改。
注 同:原無,據文意補。
注 「詳」下原衍「六」字,據原校删。
小大觀
《王制》《周禮》疆域不同表
《春秋》《王制》九州三服圖
《王制》:「千里之内曰甸, 《左傳》同。九服九畿,同以甸爲王居。 千里之外曰采, 其外方五百里。 曰流。 又其外方五百里。《詩》「左右采之」,「左右流之」。推三千里于三萬里,名同實異。
《孟子》:「四海之内方千里</a>者九。」 合爲方三千里,與《王制》合。
《王制》:「四海之内方三千里。」 分爲方千里者九。
按《王制》説,《春秋》三千里,爲小標本;《周禮》説,《尚書》加十倍,方三萬里,爲大標本,而六合以内人事盡之矣。《鄒衍傳》所稱「大九州」,得九九八十一方三千里;儒者九州,止得八十一分之一。所稱儒者九州,即指《春秋》、《王制》而言。今欲考皇帝九州各種制度,不得不先立此標準,以皇帝之法皆由此推廣也。
《詩》亦用三萬里立説。《關雎》「左右采之」,「左右流之」,「左右覒 讀作表。 之」。采、流即此三服之采、流,小者五百里,大者五千里。古文説黄帝畫井萬國,以三萬里立九州,皇極各五千里爲甸,其外五千里爲采,又五千里爲流。
《白虎通義》云:「王者王三千里,不治夷狄。」今本或作五千里。按五千里蓋用《禹貢》五服説,其中本有夷蠻明文。王三千里,爲《春秋》家説,絶不至有五千里,且五服亦非全圖,乃帝一州之地,當以三千里爲正。
《尚書》《周禮》五千里一州圖
内爲《周禮》九服,外爲《板》詩六服,合爲十五服,一萬五千里,爲全球方三萬四分之一。
四帝平分,各得萬五千里,立九州,以五千里爲一州,合九州爲方萬五千里。惟舊説牽拘文義,以五服爲禹之全域。夫《尚書》、 《周禮》皆以三萬里爲起例,則如五千里者,實有三十六。經不能但取其一以立法,而置其三十五方五千里於不顧。地域等級,各有不同,故經舉一該八,以明四帝平分方萬五千里之制。《帝典》之「州」字當絶句,以五千里爲一州。
按:此四帝平分天下,各立九州之制,《尚書》、《周禮》舉此爲例,其義有三:一、五服例,冠、衣、帶、裳、履。一、《王制》封國分三等,大國百里,次國七十里,小國方五十里。經傳每舉小國以爲公式,如諸侯三軍,二千五百人爲一軍是也。《尚書》皇所封國,大者方千里,次七百里,次五百里。經傳所言五服五千里,亦如《王制》舉小國以爲公式也。又此爲四帝四分十五服之制,以一化三,五服即十五服之起文。
經 《皋陶謨》:「弼成五服,至於五千, 句。 州, 句。 十有二師, 十二州,十二牧。 外薄四海。」 此用地五起例,四海二十五千里,爲二十五民。《内經》 注 云「天地之間,六合之内,不離乎五」是也。
經《禹貢》:「五百里甸服:百里賦納總,二百里納銍,三百里納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五百里侯服:百里采, 「百」上當脱「三」字。 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諸侯。 五字當爲衍文。 五百里綏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奮武衛。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蠻,二百里流。」
按:《禹貢》外四服,每服之下有二小名,先三後二,爲每服之小界,固也。然五服《周禮》作九服,加以藩以外六服,實作十五服,以一化三。今每服合二小名,亦爲三,三五合十五,亦可由此起義。
按:經「四表」,傳「土圭」,舊説皆以爲三萬里。方三萬里,爲方五千里者三十六,舊説以《禹貢》五千里爲《尚書》疆域之定制,不知《禹貢》崐崙、弱水皆包全球而言。五千里一州,方一萬五千里爲九州,配十五服,只作爲四帝平分天下之圖。又方五千里共得方千里者二十五。《周禮》諸公封方五百里,亦得方百里者二十五,《王制》千里一州,諸公封方百里,《周禮》公封方五百里,必五千里爲一州,而後有此封地。驗小推大,一定之例也。
傳《國語》:「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衛賓服, 賓,《禹貢》作「綏」。 蠻夷要服,戎翟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時享、歲貢、終王。」
按:《周語》以終、幾、時、月、 日分屬五服,即《洪範》之歲、時、月、日、星,終王即《周禮》之世一見。《周禮》九服九畿,第三爲甸,第九爲鎮,鎮以内爲九州,以三服當九服九畿,則五服即十五服、十五畿之起例。就文義言,爲五千里,而日、月、時、歲、終之五等,則爲十五畿純全之比例。
傳 以《書》爲經,《周禮》爲傳。 《周禮·大司徒》:「凡建邦國,以土圭度其地而制其域。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其食者半。」 諸侯方四百里,諸伯方三百里,諸子方二百里,諸男方百里。
傳《周禮·職方氏》:「凡邦國千里,封公以方五百里,則四公。」
按:傳言此者,以明《周禮》之州 注 必大於《王制》而後可也,方五千里。方千里爲方百里者百,據《王制》諸公之封,只得天子百分之一。鄭注乃以《周禮》王畿</a>認爲千里,誤之甚矣。辨見下。
傳「方四百里則六侯,方三百里則七伯,方二百里則二十五子,方百里則百男。」
按:《王制》方千里一州,公侯方百里。《周禮》公封方五百里,多於方百里者廿四倍。自來説《周禮》者,皆以千里説之。《王制》方千里一州,爲方百里者百,公侯封方百里,只得百分之一,《周禮》方千里止能封四公,《記》有明文。一公之封,已占全州四分之一,除三公封地之外,只剩方五百里,何以立國?且援《王制》之例推之,畿内方百里之國九,以封三公六卿,《周禮》雖再加一倍,作爲方千 注 里者二,亦且祇能封三公七卿 注 。蓋以正官論,尚有二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無地可封。又考《王制》畿内九十三國,封地不過占王畿三分之一,其三分之二另有典章。今千里之地祇能封四國,大抵尚少方千里者二十四。鄭君不悟此弊,仍以爲《周禮》王畿實祇千里,左支右絀,無一可通,萬無此等制度。古今説者皆欲求通,而至今不能通。今立《尚書》爲經,《周禮》爲傳,《帝謨》、《禹貢》皆以五千里爲一州。方五千里一州,則諸公例得封方五百里,故《周禮》諸公封五百里,一見《大司徒》,一見《職方氏》。凡《周禮》所見,皆以傳《尚書》五千里一州之文也。經傳兩兩比合,如磁引針。其所以舉五千里示例者,考皇帝分合,地域廣狭不一,不能徧舉,特舉一小者以示其例。《王制》封國有百里、七十里、五十里三等之差,《周禮》援推,亦有千里、七百里、五百里之别,舉一以示例,其餘皆可推。今立此爲第二圖,其制自明。
《尚書》《中候》考 《尚書》順行。《易大傳》:「數往者順。」由皇而帝而王而伯。《中候》逆行。《易大傳》:「知來者逆。」由五而六,由六而七。
二十八篇爲備。 二十八篇以應列宿。又以《皇篇》法北斗,爲二十九篇。○古文與今文爲二十八篇,增多《泰誓》 注 ,乃《牧誓》之傳。
《皇篇》一 《書》爲皇帝學,首舉皇以明一統。「帝曰:咨!汝羲暨和」以下,乃爲《帝典》正文。《尚書》以皇、帝、王、伯爲起例。
「乃命羲、和」五節爲經。 用五紀「皇省爲歲」例。
《月令》爲傳。 凡《逸周書》、《靈樞》、《素問》、《大戴》、《管子》、《淮南》所有歲、時、月、日之説,皆統爲此經記注。
《尚書》十篇 《書説》:百篇爲《尚書》,百當爲十。此十篇爲法古,王降爲伯,經據衰而作,往古過去時代,所謂皇降而帝,帝降而王。《史記》言尚者十餘見,皆由此起義。十篇如數《皇篇》,則爲十一篇,《百兩篇》所以有奇零歟?
四帝四鄰 皇在中央,四帝如羲、和四子,仍爲五方。○董子《三代改制篇》:「故王者有二而復者。」「有四而復者。」又:「王者以制,一商一夏,一質一文。」又:「四法修於所故,祖於先帝。故四法如四時,然終而復始,窮則反本。」
《帝典》 堯。一名《堯典》。東北艮維,堯九男。《春秋》子、丑、寅三月之王,由此起例。《改制篇》「主地法文而王」云云。
《帝謨》 舜。一名《舜 注 謨》。《大傳》「帝告」即「帝謨」字誤。西南坤維,舜十子。卯、辰、巳。「弼成五服,至於五千(句)州(句)。」以五千里爲一州。故諸公封方五百里也。《改制篇》「主天法質而王」云云。按:四法皆詳儀制四等之異同,文多未録。
《禹貢》 一名《九共》。高陽才子八人。東南巽維。四帝各王萬五千里爲一表。午、未、申。《改制篇》:「主地法夏而王。」案:夏如九夏,高陽,故稱《禹貢》。
《洪範》 高辛才子八人。西北乾維。四帝九州以五服五千里爲一州,酉、戌、亥。《改制篇》「主天法商而王」。案:商法如高辛,故稱《商書》。
此四篇爲四帝、四鄰、四時次第,用《大傳》七觀説。 圖附後。
三王三誓 《穀梁》:「誥誓不及五 注 帝,盟詛不及三王。」
《甘誓》 一名《禹誓》。司空。
《湯誓》 司徒。
《牧誓》 一名《泰誓》。司馬。
殷三公二伯
《肜日》 司徒,仁者居守,司祭祀。
《西伯戡黎》 異姓伯,司馬。
《微子》 同姓伯,司空。
《尚書》十一篇表 《尚書》、《論語》所謂「退」,所謂「告往」、「成事」、「往者」、「老者安」、「傳習」。《中候》、《論語》所謂「進」,所謂「知來」、「後生」、「來者」、「少者」、「恒」、「天」、「不愠」。
《中候》十八篇 《書》説十八篇爲《中候》,俟後聖、知來。「候」與「俟」同義,言「中」者,皆取法於《射經》「立正鵠,以待後生之射」。「告」爲「鵠」本字,「誥」與「告」同。凡《尚書》十篇皆法古,故十篇中無「新舊」、「繼續」、「後生」、「後王」、「嗣」、「孺子」等字。《中候》中專言繼自今、後王、嗣天子,王嗣、王孺子,不爲當時人君而言,專爲後來聖王立法,待其人而後行。故俟聖知來之學説,專用《中候》之經爲起例。《盤庚》亦與五《誥》同,故從《左傳》、《史記》,歸入《中候》。
周公七篇 俟後。逆讀由六而七,即由帝進皇也。比於《皇篇》一統,故爲七政。人統如《周頌》,泰皇六五,則天地二統。七、六、五合爲十八、二九。
七篇皆以「周公曰」爲主。凡七政、七年,以「七」立名者,由此起例。
中央揖讓授受,除《金縢》以外,三篇無序,皆周公一人之言,無問答。
《召誥》:周公主祭祀,武王讓周公,如堯禪舜,有風雷之變。
内爲四輔,即四方四時之義。外州二多,一多四國,合爲八伯。周公七篇一稱「誥」,王六篇一不稱「誥」,合爲六「誥」,《大傳》六「誓」五「誥」,五、六字當互異。
成王六篇 俟後,逆讀由五進六,由王進帝,比於四鄰四時。天統。《素問》:天以六爲制,五運六氣,天六地五。
六篇皆用「王曰」爲主。六府、六宗、六沴,凡言「六」者,由此起例。
盤庚:《左傳》稱爲「誥」,《史記》言武王、周公用盤庚法以教殷民。六府:金、木、水、火、土、轂,盤庚五邦五遷,主五行,《洛誥》即爲「轂」。六沴亦於五行外别加上帝。中央揖讓,餘五篇,皆一人之言,無問答。 王主祭祀,周公讓成王,如舜禪禹。 《周禮》會同曰「誥」。誥皆會同諸侯之辭。《康》、《酒》、《梓》,封字爲封人。《大傳》「封若圭璧」,指内外服諸侯言,非康叔名。
周五篇 如《春秋》爲王伯學,俟後之書,逆讀二誓二伯,如《西伯》、《微子》、《顧命》與二「王曰」爲三王,如三《誓》。此由伯進王之説也。地統。《素問》:「天地之間,六合之内,不離乎五。」又:「地以五爲節。」
東方兵,南方刑,西方學校、議院,北方選舉,中央傳家,父子授受。外四篇二「公曰」、二「王曰」,兼包天地二統言之。《顧命》父子相傳,如禹家天下,故爲小康。
注
經云:「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天討有罪,五刑五用。」《大學》專以好惡進退爲主,即所謂明德、用賢、新民、 除不肖。 明德慎罰。明德,司空封建,錫命爲柯;新民,司馬九伐,斧鉞專征。《詩》曰:「析薪如之何 注 ?匪斧不克。」除惡以新民,比於析新 注 ,後來居上。
《大學》五引《書》爲五帝,中《康誥》,東 注 孟獻子,西《秦誓》,北舅犯,南《楚書》,與此叠矩重規,互相印證。
案:二十八篇,各有取法,不能增損。考《大學》以孟獻子、舅犯、《楚書》與《康誥》、《秦誓》并舉,舅犯、《楚書》,文見《國語》、《戴記》。經文之外,兼舉傳記,非一引《書》,便爲孔經。《百篇序》出於莽、歆時代,無論其他,即生造《舜典》、《大禹謨》,名目已萬不能通,作僞之迹顯然。近賢皆知其僞,特以其文大約全載《史記》,從而附會之。不知《史記》所引《書序》,除二十八篇外,諸僞撰篇目,皆直鈔《序》文,與二十八篇體例迥殊,凡有《書序》者,其文隔閡上下不相通。蓋漢時注《史記》者 注 ,皆屬古文家,以《書序》補注《史》下,後來刊本誤爲正文,亦如《水經注》經、注混淆之事。樂山黄孝廉鎔曾舉而删汰之,廓清之功不小,每篇皆有取法,不能加亦不能减。枚本古文其僞已明,人猶以爲無害於道。夫勸人爲善,其書多矣。即《感應篇》、《陰隲文》、諸子、佛、老,豈無佳篇?足以勸善,與經别行,學者無異詞。苟僞輯善言便可與經并列,則前人以古文雅正</a>爲三代之《尚書》矣。今定此表,掃除一切,學《書》者庶不致徘徊門外,老死而無得而入也。 説過新,閱者必致按劍,惟專致數十年乃成此説,自不能如白香山詩老嫗可解,特各義皆有專篇發明,文多不録。凡有所疑,舊學商量不妨質問,如萬不能通,則可更變,不敢以爲定説也。
四帝四鄰四表平分天下圖 如後。
四帝分占四維,各萬五千里,爲十五服,立九州,每州五服,得五千里,故曰「弼成五服,至於五千, 句。 州, 句。 十有二師。」 外十二牧以三十度、六千里爲月計之,萬五千里加二六千里,正合三九之數。
《禹貢》「弼成五服」,謂一州耳。一表方萬五千里,已得方五千里者九,四表共有三十六方五千里,則知五服非全輻。《謨》曰:「欽四鄰。」《論語》:「德不孤,必有鄰」,《易》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又曰:「富以其鄰。」
《洪範》九疇,用生成數法,本即九州,疇、州古字通用。九共、九疇,即八元、八愷之義。《大戴》宰我問五帝德,共有六帝,由黄帝起,終於禹,如六經終於《易》,始於《春秋》,其中四帝,二高與堯、舜,正如四教之《詩》、《書》、《禮》、《樂》也。天主六,人帝則五,故黄帝爲五天帝之一,舉一以示其例。人帝始顓頊,終禹,别有五人帝,黄帝不在五人帝之内。又《五帝德》每帝各有四至之文,各王一方,非全在中國。
《尚書》始堯之故,舊説多不安。今考定五人帝,二高爲二帝,後如《春秋》之杞、宋,爲已往二代。堯、舜南北二帝,如晉、楚夾輔皇室。經雖始堯,包有高陽、高辛在内,而一皇四帝四鄰之制全矣。
《逸禮》、《淮南》均言五帝分司五極,各得方萬二千里。其説以二萬七千里開方,各得一百四十四方千里,此以皇爲天,再用四帝平分三萬里,故各得一表爲方萬五千里,故經曰「四鄰」、「四表」,合皇則爲五。
由四帝變爲五,則以夏居中。以四帝各九州言之,取其中一州五千里歸中央,四州合爲方萬里。土寄王於四季,今則四季之辰、戌、丑、未,入中宫爲九夏,則得方萬里,其餘八支各爲一州,各得方萬里,與中之禹服正同。蓋方萬里爲方千里者九百 注 ,九人各得萬里而適平,此又一法也。
《左傳》引《書》説,牽引二高十六族,非用四鄰,則十六族無位置之地。又堯、舜之治,如用舊説,不免有優劣。今以分方求之,堯在東北維已治安,惟對冲之坤維未治,所謂四凶等,皆在坤維。舉舜以治坤維,舜之作用全在下方,與堯舊治不同。所云大麓、 畝、深山、貳室、南河 注 之南,皆指坤維。故《孟子》曰:「居堯之宫,逼堯之子,是篡也。」《尚書》爲皇帝學,乃百世以下大同之法,則海禁未開以前,學者多囿於一隅之見以説之,如能小中見大,統五帝而區畫之,則思過半矣。
注 内經:「經」下原衍一「經」字,據原校删。
注 州:原作「周」,據原校改。
注 方千:原作「千方」,據文意乙。
注 三公七卿:「七」前原衍一「五」字,據原校删。
注 泰誓:原作「秦誓」。按,廖平</a>以《尚書》爲備,《泰誓》後增。
注 舜:原作「帝」,據文意改。
注 五:原作「二」,據《穀梁傳》隱公八年改。
注 秦誓:原作「泰誓」,據《大學》及本書下文改。後「秦誓」同。
注 析薪如之何:原作「析之如何」,據《詩·鄭風·南山》及原校改。
注 析新:據《詩·鄭風·南山》,當作「析薪」,此爲廖平改字解經。
注 東:原脱,據原校補。
注 「者」前原衍「服」字,據原校删。
注 九百:「九」字當爲衍文。
注 南河:原作「南陽」,據《孟子·萬章上》改。
天人觀
《内經》天人四等名號學術説考
舊撰有《内經分表》,有天學,有帝學。於科學有生理,有衛生,有論病,有針灸。其專言治病者,不過十之二三而已。凡論病當以藏病經絡爲主,不當言運氣五行。運氣爲三才之上下學,五行爲五帝,五方符號舊皆融合爲一。俗醫不求實際,專説干支五行泛語,當其治病,幾如子平家之推命。不知推五行者,皆屬帝學,泛及病狀,是爲通論。醫家則不尚此空言。
《素問》上古
「古」字從十從口 注 ,口 注 爲天,十爲地,大圓大方指天地而言。經足以參贊天地,故以古言之。後世「故」、「詁」皆由「古」而出,不指時代。真上古則愈蠻野,各 注 書有明文矣。「古」又爲告,鵠之本字,經爲正。告半 注 ,口 注 象侯形,半象矢形,古兼二義。
《天真論》云黄帝曰
讀作皇帝,《周禮》:外史「掌三皇五帝之書」。《列子》以《道德經》爲黄帝書,皆治皇帝學者之專書。孔門七十子所傳者出孔子後,非古黄帝之書也。
余聞上古
經爲古之道術,上古指《易》而言。
有真人者
即《中庸》 「至誠」,《文子</a>》二十五人,首真人、至人、化人、聖人。乃在第五等 注 。《莊子》:「至人無己,神人無功,聖人無名。」
提絜天地
如《華嚴經》世界説。
把握陰陽
王注:「真人,謂成道之人也。夫真人之身,隱見莫測。其爲小也,入於無間;其爲大也,徧於空境;其變化也,出入天地内外莫見迹,順至真以表道成之證。凡如此者,故能提絜天地,把握陰陽也。」
呼吸精氣
説詳《列》、《莊》。
獨立
即《中庸》「慎獨」之「獨」。
守神肌肉若一
王注:「真人心合於氣,氣合於神,神合於无,故呼吸精氣,獨立守神,肌膚若冰雪,綽約如處子。」《校正》引全元啟注本云:「身肌宗一。」《太素》同,楊上善云:「真人身之肌體與太極同質,故云宗一。」《列子》作「骨肉俱融」。
故能壽敝
王注:「敝,盡也。」
天地
壽與天齊。
無有終時
與天地相終始。
此其道生
爲《易》形游天學之至。
中古
《莊子》:「六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詩》、《易》是也。
《莊子·天下篇》首言六經四通八達,後言六家,與《藝文志》先六藝、後九流同。所謂諸子,爲經之支流也。《天下篇》云:「古之道術有在於是者,老聃聞而慕之」,「莊周聞而慕之」,云云。所云「古之道術」,即指六經。若上古洪荒,中古草昧,愈古愈蠻野,則知古指經 注 ,不指時代明矣。《詩經》六合以外,爲中古神游學。
之時有至人者
賈子《容經》有至人,即《中庸》「誠」者,《莊子》:哀公稱孔子爲至人。
淳德全道
王注:「全其至道,故曰至人。然至人以此淳樸之法,全彼妙用之道。」《新校正》云:「詳楊上善云:『積精全神,能至於德,故稱至人。』」《中庸》作至德、至道。
和於陰陽調於四時
和謂同和,調謂調遣。言至人動静,必適中於四時生長收藏之令,參同於陰陽寒暑升降之宜。
去世
《論語》所謂辟世。
離俗
《離騷》之「離」,由此取義。《楚辭》詬訿世俗者,凡數十見,其義俱取此。
積精全神
王注:「心遠世紛,身離俗染,故能積精而復全神。」
游行天地之間
《莊子》「游於六合以外」,「游於無何有之鄉」,《楚辭·遠游》取此。
視聽八達之外
王注:「神全故也。」《庚桑楚</a>》曰:「神全之人,不慮而通,不謀而當,精照無外,志凝宇宙,若天地然。」又曰:「體合於心,心合於氣,氣合於神,神合於无,其有介然之有,惟然之音,雖遠際八荒之表 注 ,邇 注 在眉睫之内,來於我者,吾必盡知之。夫如是者,神全故所以能矣。」《詩》「不聞亦式,不諫 注 亦入」,《中庸》「莫見乎隱,莫顯乎微」,釋氏所謂天眼、天耳,不用凡夫耳目,即《莊》、《列》所謂「不以耳目聽視」是也。
此蓋益其壽命
《莊子》:「八千歲爲春,八千歲爲秋。」三萬二千年恒星天爲一歲。
而强者也
《中庸》「子路問强」之「强」。
亦歸於真人
王注:「同歸於道也。」如菩薩之成佛,由神游以至形游 注 。真人、至人爲天學名號,聖人以下乃爲人帝。此段如《楚詞》總叙,讀此則《楚詞》爲天真學説,爲秦博士所撰,非屈子一人牢騷之作,不辨而自明矣。
其次
《尚書》六合以内之學説。《莊子》:「六合之内,聖人論而不議。」如《尚書》是也。
有聖人者
顓頊爲人帝之首,《書》曰顓頊以後「絶地天通」;《左傳》顓頊以後德不及遠,乃爲民師而民名。
處天地之和
中天下而立。
從八風
《九宫八風篇》,八節爲八正,包地球三萬里而言。
之理
王注:「與天地合德,與日月合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故曰:聖人所處天地之淳和,順八風之正理者,欲其養心正,避彼虚邪。」
適嗜欲
下「被章服」三字當在此下。
於世俗之間
游於六合以内,不去世離俗。
无恚嗔之心
聖人志深於道,故適於嗜欲,心全廣愛,故不有恚嗔,是以「常德不離,殁身不殆」。
行
巡狩。
不欲離於世
三十輻爲一轂,以象月也。《周禮》世一見,釋書謂之世界。
被章服
《新校正》以三字爲衍文,按當在「適嗜欲」下。
舉不欲觀於俗
王注:「聖人舉事行止,雖常在時俗之間,然其見爲則與時俗有異爾。何則?貴法道之清净也。《老子》曰:『我獨異於人,而貴求食於母。』母亦喻道也。」不要譽。
外不勞形於事
無爲而治。
内無思想之患
王注:「聖人爲無爲,事無事,是以内無思想,外不勞形。」《易》:「無思無慮。」
以恬愉爲務
如道家之學説。
以自得爲功
王注:「恬,静也。愉,悦也。法道清静,適性而動,故悦而自得也。」自得猶自然。舊説黄帝號有熊氏,乃「自然」二字之誤。《白虎通》有作「自然之性 注 」。袁爽秋亦主之。
形體不敝精神不散
説詳《六家旨要》。
亦可以百歲
王注:「外不勞形,内無思想,故形體不敝;精神保全,神守不離,故年登百數。此蓋全性之所致爾。《庚桑楚》曰:『聖人之於聲色滋味也,利於性則取之,害於性則損之,此余性之道也。』敝,疲敝也。」道家宗旨爲皇帝。
其次
王伯王三千里。
有賢人者
《春秋》學説。《莊子》:「《春秋》經世,先王之志。」聖人日夜切磋而不舍者也。
法則天地
上、下。
象似日月
王注:「次聖人者謂之賢人。然自强不息,精了百端,不慮而通,發謀必當,志同於天地,心炷於洞明,故云法則天地,象似日月也。」四旁。
辨列 注 星辰逆從陰陽
王伯不能與天地交通往來,而以祭祀通之。
分别四時
王注:「星,衆星也;辰,北辰也。辨列者,謂定内外星官座位之所於天三百六十五度遠近之分次也。逆從陰陽者,謂以六甲等法,逆順數而推步吉凶之徵兆也。《陰陽書》曰:人中甲子從甲子起,以乙丑爲次,順數之;地下甲子從甲戌起,以癸酉爲次,逆數之。此之謂逆從也。分别四時者,謂分其氣叙也。春温、夏暑熱、秋清凉、冬冰冽,此四時之氣叙也。」五紀曆法。
將從上古
治曆明時,如《春秋》年、時、月、日爲大一統,四時首月爲四始,言災記異,以明天法,皆敬天順時之法,與皇帝同。
合同於道
取法乎上。王法皇,伯法帝。
亦可使益壽而有極時。
王注:「將從上古合同於道,謂如上古知道之人,法於陰陽,和於術數,食飲有節,起居有常,不妄作勞也。上古知道之人,年度百歲而去,故可使益壽而有極時也。」王伯諸子。
《靈樞》、《素問》,舊以爲醫書,不知其中有天學,詳六合以外;有人學,詳六合以内;有道家、有陰陽五行家。凡言皇帝學派者,每以疾病爲標目,如《月令》、《繁露》,皆有民病之説,不必皆爲醫書也。
《漢·藝文志》九家有陰陽五行家,爲帝學道家之輔。古書則《内經》爲一大部,如《素問》王氏次注所補之《陰陽大論》七篇,爲全元起本所無者,皆 注 《尚書》陰陽五行師説,本爲大醫醫國治天下之專書。其中惟論疾諸篇,乃爲醫學專書。《上古天真論》真人、至人爲《楚詞》之師説,專爲道家神仙去世離俗之所本。讀《内經》而後《楚詞》之本旨明 注 。下二節爲《尚書》、《春秋》師説,上二節爲《詩經》神仙之學,爲六經之要領,故特爲提出,以爲標幟。知此而後孔子天人之學乃得而明也。
四經人物名號依託表 孔經全屬空言垂法,絶非古史。
《春秋》 三千里疆域之王伯。
王 據周而作。實則止有一王,凡云三王,則已屬《尚書》説。 伯 借時人立法,其事則齊桓晉文,其義則孔子自作。
不言堯、舜。殷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夏五十,殷七十,周百畝。《春秋》言一王二伯。
《書》 六合以内三萬里疆域之帝王,與《春秋》名同實異,即非一時,自非一人。
二帝 用四鄰例,二高爲帝後,典、謨爲重黎。《董子》:「王法四時。」而《易》主地主天,法夏法殷。 三王 一帝統三王,四方十二王以應十二月。一王統二公,當有二十四公。 周公 據衰而作,故託之帝王。周公以爲符號,其人至今尚未生。
不言五天帝。至人爲止境,五人帝自顓頊起。《周穆王》:天下皆有車轍 注 馬跡。禹稱帝禹,若《詩》則爲大禹,《易》則爲神禹,同爲禹名,而有人真神天之别。《書》:「格于上下。」契、稷皆有父而生。
《詩》 六合以外,存而不論。
皇 帝 王 伯 《五帝德》:「宰我問:『黄帝,人耶?非人耶?』」明五天帝皆星辰符號。
五天帝,星辰所託。《詩》爲神游,故詳招魂夢境。穆王神游。大昊、神農、黄帝、少昊即四天帝,人皆由天神降生,除契與后稷外,《詩緯》所 注 列諸聖賢帝相,皆無父而生。《楚詞·天問》所見之人,皆屬《詩》説。人與天人同名。《易大傳》所謂「游魂爲變」,《列》、《莊》詳《詩》説。《左》、《國》六太所言皆屬天人。《左氏》與《楚詞》所引羿、浞事,皆天學,非人事。傳説入箕星,《山海》、《淮南》引大禹曰神靈所生。
《易》 所稱人名,即釋家所謂諸天帝。釋四經相同,爲翻譯例。
皇 帝 王 伯 凡《易》皆形游,爲真人,入水不濡,入火不焚,履虚若實,入實不礙。
《易》主形游,《易傳》所謂「精氣爲物」。凡《山經》所有之人,皆屬星辰符號,屬《詩》、《易》。穆天子會西王母,《左氏》豢龍帝鴻子爲社稷神,皆天學,非人事。《楞嚴》三十二相,非血肉之軀,故與氣合而無礙。《易大傳》有伏羲</a>、神農、黄帝。 五天帝不見少昊、共工。 堯、舜爲《山經》之皇帝,與《尚書》不同。
舊説以六經同治中國一隅,不免架牀叠屋之病。且一國三公,何所適從?故就天人分之,又就天人中各分小大。就其疆界以立根據,而人物因之不同,無待詳説矣。
六經天人小大各有地域,經説所有人物亦因之而異,同名異實,非偶然也。《史記·自序》立兩大端:曰「協厥六經異傳,整齊百家雜語」。整齊雜語,如方言之作通譯。六國方言爲一定文字,此用舊史之法,至於「協厥六經異傳」,則合併六經各家法而一爐冶之。如爲文王、周公立紀傳,則不論何經之文王、周公與諸子之不同者,皆雜合爲一,撦撏既多,固不免牴牾。而牽混各經各子之文王、周公混合爲一,變各經各子之學説爲舊文歷史,致使後人目迷五色,至以其書爲古史,一成不易,而聖經宗旨隱晦,則不得不歸咎於史公也。
六經分界知來告往表 逆讀進化俟聖表 《易》:「知來者逆。」
《禮》:君。 人禽 之交。 農墨。 小説。 耶教、回教、佛小乘法。 《禮經》未立以前,先行六藝,六經既立以後,六藝下行民間。
《春秋》:賢人, 王伯。 由三千里以進五千里。 行藝。 儒、法、名。 人學三等,治平學説,佛法所畧。
《書》:聖人,皇帝。六合以内。由九千里以進三萬里。陰陽五行雜家。 《周禮》、《大戴》爲此經傳説。
《樂》:皇。 天人。 之交。 羅漢。 位道家。 佛法,儒家所畧,《樂記》爲師記。
《詩》:至人、至德。 菩薩。 位釋法、道家。六合以外。 《詩》爲夢神游學。《楚詞》、《靈》、《素》、《山經》、《天文志》爲此師説。
《易》:真人。 形游。 佛位、至道、至誠。 逆讀爲進化,由《未》、《既》以至《乾》、《坤》;順讀爲退化,由《乾》、《坤》以至《既》、《未》。
《詩》:至人。餘同前。
《樂》:同前。
《書》:由三萬里以降九千里。餘同前。
《春秋》:由五千里以降三千里。餘同。
《禮》:同前。《禮經》既絶以後,惟六藝孤行。
順數退化法古表
或疑尊孔,則二帝、三王、周公皆在所黜。不知世所號稱之帝、王、周公事跡,作經説則諸子之學理,非古史已往之陳跡。今以歸入諸經、諸子,則帝、王、周公與經、子並尊矣。
孔經三戒表 戒與界同,山河兩見,猶用此字。
注
注
注
天學神游説
至誠生知前知,泰西困知勉行,一定科級也。近來研究空理,有思想家、哲學家,催眠術家亦發達焉。學者或頗訝爲神奇,不知此固吾國老生常談,特少專門研究耳。《論語》以學思分爲二派:「天道遠,人道邇。」人事爲學,天道爲思。「思」與「志」同,即古「詩」字也。 緯云:「在心爲志,發言爲詩。」是「志」、「詩」本爲一字。乃全詩中無一「志」字。「思」與「志」音義皆同;字形則「志」爲從心,士聲;「思」從心從囱。囱爲腦,即西人腦氣筋之説,于思想尤爲切合。是「思」爲「志」本字,「志」則續增之形聲字。 詩爲思想,故《詩經》中「思」字甚多,每言「思」即「詩」也。如「無思不服」、「思無邪」, 讀作「涯」。 猶云無詩不服、詩無涯耳。《周禮》掌夢立爲專官,與卜筮同爲知來學説。且有「獻吉夢於王」之明文。考占夢立官,《始皇本紀》已有卜夢博士,「獻吉夢於王」,特爲怪誕。考其六夢,統於第三之思夢。舊以《列子》爲神仙之説,與經傳典制宜乎不合,乃掌夢,六夢詳列于《列子·黄帝篇》中。《楚辭·招魂》言上帝召巫陽,告以有人在下,魂魄離散,今欲招之,巫陽辭,以爲掌夢之職。 《楚辭》乃道家之書,《始皇本紀》言「始皇不樂,使博士爲《仙真人詩》。及行所游天下,傳令樂人絃歌之。」即今之《楚辭》。 是《詩》全爲思想學,全爲夢境。思夢全爲靈魂學,故《詩》中八徵之生、死、得、喪、哀、樂、故、爲,爲人事。六夢之正、噩、思、寤、喜、懼,全爲夢境。《斯干》、《無羊》同云「大人卜夢」,所云「吉夢維何」,即掌夢獻王之吉夢。他如「甘與子同夢」、「視天夢夢」,皆言夢。《韓詩》讀「聊樂我云」之「云」爲「魂」;《卷耳》「僕病」、「馬痡」,「云何吁矣」,「云」即古「魂」字,文與《離騷》之「僕夫悲予馬懷兮,蜷局顧而不行」同 注 。《召南》爲《招魂》,云、兮古篆形近,「之子于歸」即「云兮歸來」。《遠游》爲《周南》。凡「歸」字皆謂歸天上。《遠游》云神雖去而形留。是《楚辭》之周游六虚,即爲《詩》神游夢想之師説。 本爲《詩》、《易》之師説,故博士傳有此派。《始皇本紀》云:「招文學方術士甚衆,欲以興太平。」 考盧生、侯生、徐巿皆博士。 《中庸》:「『鳶飛戾天,魚躍 古「逃」字。 于淵』,言其上下察也。」人事專在本世界,神游六合以外,乃如《離騷》之上征下浮。《列》、《莊》所謂塵垢之外,無何有之鄉。離去塵垢 指地球耳。 而升降,故取法魚鳥。《莊子》云:「夢爲鳥而戾天,夢爲魚而潛淵。」夢鳥、夢魚,即所謂「匪鶉匪鳶,翰飛戾天;匪鱸匪鮪,潛逃于淵」,又即所謂「牧人乃夢,衆爲魚矣,旐爲旟矣」。 「旐」當爲「兆」,與「衆」對文,兆民同化鳥而上征,衆生同夢魚而下游,即所謂衆生皆佛。《莊子》所云夢鳥、夢魚,乃變化神奇之事。若爲旐,則與盧抱經改「衆」爲「 」同爲實物,非夢境變化之事矣。以此推之,則全經皆同。《離騷》、《遠游》凡與「爲熊爲羆」、「爲虺爲蛇」、「兆爲旟矣」、「衆維魚矣」託物起興者,同爲思想,即同爲夢境。讀《詩》如《楚詞》與《莊》、《列》之華胥化人之宫、蕉鹿、蝴蝶,同屬神游。《列子·周穆王篇》全説夢游。 佛書亦屢以寤夢立説。 蓋世界進步,魂學愈精,碧落黄泉,上下自在,神鬼之事,未至其時,難取徵信。惟夢者雖屬寤寐之近事,而神通肉體之分别,可藉是以考鑒焉。此千萬年娑婆世界飛相往來之事迹,預早載述,使人信而不疑,樂而不倦,則惟恃此夢境以道之,寓玄遠于平庸,託神奇于淺近。《詩》爲靈魂學之大成,固可由《楚詞》、《列》、《莊》而通其理想。若修養家之出神,與催眠術之移志,則事實之萌芽矣。又經傳五帝言五極,三皇則言上下,所謂游于方之外。經傳之天神地礻人鬼推之,自今日言,則曰神礻鬼以别于人。自其時論之,則天地相通,神人往來,彼此同類,亦如今之中外交通,互爲賓主,並無人鬼之别。故以人學言,則如《列子》之説,以覺爲真,以夢爲妄;至于天學,則衆生皆佛,反以夢爲真,以覺爲妄,故有「獻吉夢于王」之典。所謂夢非夢,覺夢顛倒,固是平等,則掌夢一職,非後來靈魂學之起點,催眠術之大成乎!《中庸》曰:「道不可須臾離。」《老子》曰:「大道不止。」 「道」,今本作「盜」,「盜亦有道」,字可通用。 《易》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後來事實,曇花幻泡,偶爾一見,以爲將來之印證。後來乘雲御風,人人可以飛身,而神仙之佚事,時有見聞,亦如麟鳳龜龍,皆非世界所有,乃星辰之精。本世界以人爲靈,四宫則以四蟲爲靈。自我言之,謂之四蟲;自彼言之,則同爲人。必上下交通,而後四靈至,乃《春秋》已書獲麟、獲長狄。《山經》爲將來天官之太宗祝、神靈學。諸天星辰各世界,爲五山、四荒、四極,故《楚辭》以神魂立説,游于六合以外,凡有所聞見,則必非本世界,明矣。其人事、地名,乃全見于《山經》,是不惟神靈物産、奇形怪狀,不在本世界,即所有堯、舜、文王、鯀與社稷,亦非指古人,特藉本世界之古帝王人物,以翻諸天之星辰。《左傳》:使知鬼神之氏族者,爲之宗。故天神地礻,亦如人鬼之詳氏族矣。然則《春秋》書獲長狄兄弟三人,不傳國土,不詳種族女口,豈非諸天氏族,偶爾降落人間?又形天負貳,本爲神礻,古有載記,不皆虚誣。蓋即上征下浮之理,周游六漠,偶見人間,如電光泡影,又如仙佛,乘風御雲,偶爾一見,以爲先覺。後來人人具此知能,則爲平常。因其少見,詫爲異聞,指爲妖妄。同車同行,有同天國,則又何足駭異!此麟鳳長狄,即參天地、育萬物之起例也。每怪秦、漢之間,神怪游仙,實多異聞,方士神山,司馬大人,何以有此奇聞?後世漸少,蓋亦如諸子爲六經支流,孔子後忽然擁出,紛至沓來,積如山岳,前無所承,後不能續。故仙、釋同爲經説,否則何以興也勃焉,亡也忽焉?孔子所謂知天知人,觀志觀行,又何以分别之也。
《楚辭》爲《詩》神游師説 注 ,見於講義者詳矣。所謂《遠游》、《招魂》二篇即二《南》《周》、《召》之師説也。道家説謂生人爲行人,死人爲歸人,謂天學世界。地球之人,皆由天上降生。《楚辭·招魂》謂有人在下,上帝遣巫陽招之,凡言「歸」者,本以天上爲家。今游行人間,招之反於天上,故以死人爲歸人。二《南》之數十「歸」字,皆同此義。言「告」言「歸」爲發端,以下分方而見。「云何吁矣」,「云」爲古「魂」字,「之子亏歸」之「亏」即「魂」字。「亏」字古篆與「云」字形似,由「云」誤「亏」,故「之子云歸」,即「魂兮歸來」。《召南》在上招之,所謂「招招舟子」,魂由人間反之天上,天不一天,故周游層累,曲折而上。「之子于歸,百兩將之」,即「魂兮歸來,家室安止」;「馬痡」、「僕瘏」,即《離騷》之「馬」、「僕」二句;《易》之「周游六虚」,在《招魂》曰「周游六漠」;二《南》之分方上下四旁,即所謂六漠六虚之周游。 後儒以「之子」爲新嫁娘,真屬夢囈。 《國語》黄帝廿五子、《爾雅》黄鳥、 皇。 《周南》之「黄鳥于飛」三句,即《大雅》「鳳凰于飛」一章。《周南》之子孫、公孫、父母,皆天下一家例。鳳凰爲祖,鴡鳩、二鳩爲父母,九牧、九扈爲八才子。《周南》十一篇,合《九歌》之數,《召南》十四篇,共爲廿五篇,以合廿五人。廿五子而得姓者十四,則指《召南》十四篇。故《周南》爲周游六虚之上下四旁,而《召南》則在天之中,爲六宗、六漠之中心點。
《易》八卦上下圖
《詩》《易》上中下三才圖
注 口:原無,據原校補。
注 口:原無,據原校補。
注 各:原作「名」,據原校改。
注 半:原無,據文意補。
注 口:原脱,據原校補。
注 此處所引不確。《文子·微明》:「天地之間有二十五人也:上五有神人、真人、道人、至人,聖人。」
注 經:原作「今」,據原校改。
注 表:原作「外」,據《亢倉子·全道篇》改。
注 邇:原作「近」,據《亢倉子·全道篇》改。
注 諫:原作「見」,據《詩經·大雅·思齊》改。
注 由神游以至形游:據文意,似當作「由形游以至神游」。
注 性:原作「本」,據《白虎通義·號》篇改。
注 列:原作「别」,據《黄帝内經·上古天真論》改。
注 「皆」下原衍「書」字,據原校删。
注 明:原脱,據原校補。
注 轍:原無,據原校補。
注 「所」下原衍「言」字,據原校删。
注 二字原無,據原校補。
注 諫:原作「見」,據原校改。
注 「君子」前原衍「其諸」二字,據原校删。
注 不行同:原作「不同行」,據《楚辭·離騷》及文意乙。
注 案:「《楚辭》爲《詩》神游師説」以下文字,原錯入《流演觀》之末,據原校移。
宇宙觀
地球成住毁三劫九十年命運表
五歲 以上成劫。
動物初生,由蟲八變而爲人。 地長至五千里。 初本空虚,由微塵所積
而爲地,如人之胎胚。
十歲 以上人類初生,
九九八十一。 地長至萬里。
十五歲 此世人禽混雜。 地長至萬五千里。 孔經未立之前,先
有六藝。 以前三級爲本,地球之
地獄以年分等差。
二十歲 《禮》。 地長至二萬里。 一爲俟後之孔子。
二十五歲 《春秋》。 地長至二萬五千里。
三十歲 《書》。 地長至三萬里,爲一世界。 地球黑道無冰,赤道退熱,盡如黄道。
以上三級爲本地之成劫。
三十五歲 《樂》。 三萬里周術數拾遺之小數。 以下三級爲本地球之天堂、天仙世界。
四十歲 《詩》。 三萬里周術數拾遺之中數。 《論語》「後生可畏」,進化説也;
「四十五十無聞」,指《詩》之時代言之。
四十五歲 《易》。 三萬里用大數,地有三千萬里,爲大千世界。 五九爲極盛之數。此三級爲住劫。神仙飛相
往來,凡人不能住此,世界淨土之説近之。
五十歲 《詩》。 地縮至三百萬里 注 ,爲中千世界。 以上五帝:青帝、赤帝、白帝、黑帝、黄帝,
「帝」字在下,又稱伏羲、太昊、神農、黄帝、少昊、
共工,皆天帝星辰之精,非人間世之人。
以上爲本地球之天堂。爲鬼神學,爲星辰學。
五十五歲 《樂》。 地縮至三十萬里,爲小千世界。
六十歲 《書》。 地復縮爲三萬里,爲一世界。 顓頊以下不能及遠,民師民名。
顓頊以後絶地天通。以下五帝,「帝」字在上。
六十五歲 《春秋》。 地縮爲二萬五千里。
七十歲 《禮》。 地縮爲二萬里。 以上爲法古之新字。
七十五歲 此世人禽混雜。
由人類復反于禽默。 地縮爲一萬五千里。 以下爲本地球之地獄,以年歲分
等差。
八十歲 以下人種絶。 地縮爲萬里。 孔經既絶以後,六藝孤行。
八十五歲 以下動物絶。 地縮爲方五千里。
九十歲 由毁而復空,如人之死而化。以前毁劫。毁後爲空,《列子》「天下有形之物,
未有不毁者也」,指此而言。釋云「色即是空」,毁劫,「空即是色」,成劫也。
注 三百萬里:原作「三萬里」,據文意改。
〔附〕孔經哲學發微續編(嗣出)目録
祛誤門 其説統爲貶孔派。
以一名定孔子。 教育、宗教、政治、哲學、儒、聖。 周公先聖,孔子先師。
以經爲史。 伏羲、文、周皆立言作經。 孔守先法古, 孔以前有六經。 集大成。
欲行道當時。 庸言、庸行。 格致誠意正心爲四條目。 退化專言降。
陰陽五行。 尊君、專制。 古有六經文字。 六經同治中國。
以禪爲聖,静坐、良知。 《易》爲四聖之書。不知地球。 諸子創教。 孔以前有子書。
以仙道爲孔。 周公當爲先聖。 《書》有百篇。 《河圖》、《洛書》。
先天後天之誤説。 周公作《周禮》。 六經皆我注脚。抱道在躬。孔子與人相同。人皆可爲堯、舜。 賤伯,以道爲異端。 韓闢佛。 孔子以前金石文字,即六書體。
禦侮門 其目編時更有增損,又一人聞見不能周知,更望同人推補。
中人:疑經、攻經、反經。 諸子及各集散見類而申明之。
外人:疑經、攻經、反經。 如《經學不厭精》、《五大洲女俗通考》及無政府學説之彙。
諸子:貶孔、攻經。
外教:貶孔、攻經。 尊君、專制。初級民權即爲大同,大同無君。
近議:廢經、攻孔。 章氏著書尤横肆。
四庫經部提要駁義
昔撰《尊孔篇》,分四門四目:曰受命、曰立言、曰祛誤、曰存疑,二十四題 注 ,文甚簡約,不盈廿紙。大抵西漢以下,所有尊孔者皆流爲貶孔,至語録、制義而極。近來歐美風行,乃全與漢、宋相悖。聖經將大行,藉此掃蕩俗誤,而後反之周、秦真實義,欲揚先抑,闇而彌章,天心人事,皎然</a>可覩。因兵事留歇,中秋乃議赴曲阜大會,倉卒編此。上卷大抵皆受命、立言二門,以祛誤、禦侮歸之下卷,以俟補編。不直則道不見,亦受攻而彌縫更堅。外患深鉅,小嫌捐除,合志同心,不似摸象捫盤,迷妄顛倒。至聖真象,六經微言,庶可以中興於世界,願與同志共勉之也。井研廖平編目畢敬述。
注 二十四題:原作「二十四目」。按《尊孔篇》自序:「乃綜核大綱,立四門:一曰微言,二曰寓言,三曰禦侮,四曰祛誤,分二十四題。」因據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