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性的分析
3个月前 作者: 方东美
任何人生哲学,都需要先回答一个先决问题,那就是莎士比亚所问的:“你可知道,人是什么?”这问题并不简单,其中的主要子句涉及知识论,我们暂且不谈,那么剩下的重点就是:“人是什么?”这问题看起来容易,实际上却十分复杂,因为论“人”的书早已汗牛充栋,甚至浩若烟海了,目前我不想讨论这些冗长的内容。而且,如果人类看来大而无当,便可能令人惊骇,我也不想诸位对一个真实的人感到惊吓。再说,在讨论中国智慧的时候,我更不想把诸位都吓跑了。所以,我想把这个问题简化一些,成为:“从心理学看,人是什么?”
这个问题可以分得更细些:到底人性是什么?它是如何构成的?由什么构成的?它的价值当如何来评估?在我进一步讨论之前,我愿先指出,中国哲学在人性论有一个特点,这特点在全世界都找不到第二个例子,那就是,中国的人性论纯以哲学思考为根据,既未挟有任何宗教痕迹,也未沾有任何遁世思想。反之,在西洋和印度思想里,却有许多哲学家基于宗教观点,而执意认为人性有先天的原罪。
在第一章里,我曾经提到古希腊从外邦传入的奥菲派宗教。根据它的看法,人类是由两种神力所凑合而成。一种是纯洁的善神,叫“狄俄尼索斯”;另一种是可怕的恶神,叫“提坦”。狄俄尼索斯原是葡萄树神,因为葡萄可以酿酒,所以又被尊为酒神,象征着人们在酣饮美酒之后,能够激发艺术美感,表现创造能力。在狄俄尼索斯的鼓舞之下,连渺小粗俗的人都会歌舞吟唱、陶然忘我,所以后来狄俄尼索斯又被尊为诗乐歌舞之神。他平时寄居在高山上,每到葡萄成熟、酝酿醇酒的时节,便会下山亲临民间,激发人们的美感,并且带领男女老少一起上山酣歌醉舞,庆祝佳节。
酒神的王国就在那里,
在狂舞与祈祷文中,
在浩歌与欢笑声里,
忧虑逐渐无影无踪,
不论从前的或以后的;
在众神的欢宴中,
葡萄酒的血红微光,闪耀了天际,
看哪!在众人的陶醉中,
酒神酣然加冕,进入梦乡里,
然后,一切痛苦消失,一切恨意消融!(注一)
然而,这种盛会被善嫉的提坦看在眼里,却是妒火中烧,立刻乘其不备猝而击之,撕成碎片。这副惨状被“智慧之神”雅典娜(Athena)知道了,立刻去报告宙斯。宙斯是最高的“公道之神”,闻之大怒,立刻用雷电将提坦击成灰烬。但是深思之后,又觉善恶一起都毁了未免可惜,于是又派“雕塑之神”阿波罗将那些灰烬重新塑做人形。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人类的起源乃是以狄俄尼索斯做灵魂,以提坦做肉体,这两者的怪异揉合,促使善良的灵魂一直受罪恶的肉体幽禁,数千年以来,都在渴求解脱,从存在的轮回中得到超度。
这种人性原罪的学说,在不少古希腊哲学中都可看出痕迹,像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的人生观就是由此而来,而欧里庇得斯(Euripides)更曾发出悲观的低调——
谁能知道,生命不是死亡,
而所谓的死亡,其实就是生命?
在《斐多篇》(Phaedo)中,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更是强烈主张“归入寂灭”(实践死亡)才是人生的正途,甚至亚里士多德也有此意。当迈达斯国王(King Midas)问他人生意义时,亚里士多德居然通过森林之神西勒诺斯(Silenus)而黯然神伤地回答:“不要出生,才是最好的出路,死亡远比生命要好。”
在希伯来传统和基督教中,原罪之说也是普遍存在的,让我们先引圣保罗的话:“这就如原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做了主,连那些不与亚当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着,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注二)保罗在这里的口吻,从种族上看,像一个犹太人,从哲学上看,则像一个希腊人,那就是苏格拉底。
此地有两种思想需要提出:第一,人性被贬抑为先天性恶,自从生命有肉体以来就是如此,除非死亡不能解脱,因此,物质世界与肉体一样,都成了罪恶的渊薮;第二,唯有肉体因罪而亡时,精神生命才能因上帝的赐予而展露出来,并且皈依于基督,但他的新生命只有在坚决地出世之后才能得到,因为精神生命是不在物质世界上的,所以这就使得圣保罗和所有的教徒深以为苦。“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上帝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的律,我真是苦啊!”(注三)以我看来,这种宗教思想正和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不谋而合,现实的人性都被判为有罪。当然,西方也有不少哲学家坚信人性本善。但是,因为有这种宗教传统,所以他们的思想还是深受这种原罪论所影响。
在有关知识的理论中,几乎所有理性主义的大家都轻视心灵的感官作用,而这些正是与肉体息息相关的。为什么他们会这样呢?如果我们读过理性主义的哲学著作,再配合柏拉图的《斐多篇》,就能知道原</a>因了。因为从宗教观点看来,“身”是有罪的,而“心”与之声息相通,所以也连带着无从纯洁与完美(注四)。因此,他们对人性的看法并不像中国思想,纯从哲学的基础来考虑,而是掺有宗教的动机,因而当他们讨论人生归宿的时候,便不能不回向天国,皈依他世。虽然近代欧洲人不一定轻视此世,视为罪恶的渊薮,而要求出世弃世,但是,在他们的“心眼”看来,至善的根源和生命的归宿总是不在此世,而在他世。
此外,在印度哲学中,我们也同样可以看到“原罪”这一难题,特别是小乘佛学,在《楞伽经》(Lankavatara Sutra)中便曾提到,阿赖耶识是既纯洁又杂染,同为善恶之源。此中原因本文难以详论(译注一),我只想引述《无上本续》(The Uttaratantra)的一段话,来说明这个难题(注五):
绝对之源(阿赖耶识)为纯净,但却与杂染的藏识接触,另一方面,宇宙本体(如来藏)则是净识,毫无杂染。(注六)
这是从本体论中来说明善恶同源,犹如贝梅(Jacob Boehme)所讲的“神魔同在”(God-Lucifer)。当其本体论落实在一切万有,就形成了下列复杂的情形:“绝对之源”全然不纯,因受世俗杂染,而有虚伪习气,而如来藏虽为清识之源,却无法洗净此等杂染,因此它便成为清浊同存,既有净识又有染识。(注七)
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出此中的难题,就像下述所说:“现在,这两种要素,一种是本性纯净的清识,另一种是后天杂染的浊识,很难相互融合,成为无染无漏的一体。确实如此,因为精神是由这两者所合成,只要任何一方显用,便无法与另一方真正会通。因而,?rī-mālāsimhanā da-sūtra中就说道:“噢,主呀!无染无漏的精神代表某一时刻,不容浊识所杂染,然而,有染有漏的精神又是另一时刻,我们的感情无法真正拥有它。噢,主呀!如果感情无法真正地影响精神,而后者又不能受到杂染,噢,主呀!那精神又当如何既有感情又不受影响?噢,主呀!感情的存在是事实,而精神受其影响也是事实。噢,主呀!如此一来,我们便很难体认精神纯净的意义,因为它毕竟会受杂染而浑浊的。”(注八)一般而言,印度人对哲学分析是相当彻底的,虽然他们对人性有原罪的看法,但却不像西方的思想家,他们已经察觉到其中的内在难题了。
我之所以不厌其烦提到这些原罪说,是为了要指出这些是哲学上的陷阱,需要睿智才能避免。我会告诉你为什么。首先,我们已身为现代人。身为现代人,我们足可看到人性之美与世界之美,所以应该立刻戒除中世纪的那种习性。
那么,中世纪的习性到底是什么?让我们一起看文艺复兴时代西蒙(J.A.Simonds)的生动描绘:“在中世纪时候,人们是生活在修道士的头巾下的。他看不到世界之美,顶多是看到眼前的美景,但又马上转开身子,数起念珠来祷告。就像伯纳(S.Bernard)一样,他在勒曼湖畔徜徉旅行时,所看到的不是蔚蓝、青翠的湖光山色,也不是郁郁苍苍的葡萄果园,更不是白雪皑皑的远山皓阳,却只是一味骑着骡、低着头,兀自苦思,连前额都快碰到骡颈了。当时的人就像这位僧侣一样,小心翼翼地进香、苦修,只看到人世的种种罪恶、死亡,以及最后审判的恐怖,几乎不知道世</a>间还充满了良辰美景,更不知道生命本身即是一种恩赐。那时,美丽成了陷阱,乐趣就是罪恶,现在犹如短剧,人生则是堕落的、迷惘的,唯一能肯定的只有死亡,而最后审判终不能免,只有地狱才是永远存在的,天堂却是遥不可及。上帝只接受纯净、无邪,作为信仰与服从的证明,因此自我压抑与禁欲乃成为生命唯一安全的法则:所有这些,就是中世纪教会所强调的苦行观念。”(注九)
如此的生命景象,对人类的原罪真是刻画入微,此时人生犹如一张油画,充满了阴郁与错误,必须受苦受难才得以解脱。然而,我们真正需要的,真正能够赏心悦目的,特别是在哲学思想中,应该是完全不同的一幅画面,其中生意的盎然、机趣的饱满、朝气的充沛、爱意的坚定、体魄的可爱、精神的雄奇、思想的庄严、行动的高贵与创造的奔放等,全都属于人类的荣耀,足以充分实现,完成无憾。
另外,为了别的原因,也应该避免上述的原罪论。在此我想起尼采所提的精神三变,说明精神如何变成骆驼,然后变成狮子,最后变成小孩子(注十)。骆驼的精神是含辛茹苦、任劳任怨,常为某些事情屈膝谦恭,这某些事情可以代表真正的理想,高尚、伟大,但也可以代表虚妄的幻想,卑微可憎。
前者可以说是基督的写照,他自身在精神上是纯正完美的,以其广大的同情来了解众生之苦,要为苦恼的此世与苦难的人类挑起重担,所以他在上帝面前是如此谦恭,以至于愿意牺牲生命,用他的宝血来护佑那些可怜、温顺而痛苦的人,甚至还包括迫害他的人在内,有这样完美、感人的仁爱,是何等神圣的骆驼精神!
但是,还可能另外有一种骆驼,本性就极卑微,其谦恭只是为了表示自己是愚蠢的,借此来讨好、谄媚,然后又自感精神胜利。需知人性本是纯洁、无邪与充满潜能的,若因错误的哲学妄念,或者病态的宗教信仰,却可以变成一种自暴自弃的病态自卑,被想象中的诡秘罪恶压得喘不过气来。这样的骆驼只会加速沦入绝望的荒野,在那里苟延残喘,毫无意义地浪费生命!
然而,在黑暗的荒野中,负荷重担的骆驼却又可以摇身一变而成为狮子,只不过其动机就是为了报复。它抛开了厌倦,把握住自由,就好像成为一切的主宰了。不论任何东西,上帝也好,人也好,一旦落到它的手里,都成了它的捕食对象(注十一)。它本来可以做一个自主的主人,却没有去做,全是因为有一股恶魔的力量在作祟,毁掉了一切成就。这就是尼采所说的“欧洲哲学”,对或不对,未来自有历史来证明。
但历史又预言精神的第三态——最后由小孩子出来,胜过了狮子。小孩子到底有何可贵?一言以蔽之,就是无邪!不折不扣的无邪。只有透过了无邪——绵延神奇的生命力——小孩才能欢唱“生命之圣歌”。虽然这也会受到原罪说所威胁,但在无邪之中危险必会消失。
一直到目前为止,中华民族,只要是真正的中国人,旷观整个世界和人性,都是纯真无邪,一如</a>小孩。中国人对宇宙是入世的,不是出世的,因为我们把宇宙看成是一个价值领域。同样,人性是足以仰恃的,不是可以舍弃的。正如前面所说,人性绝不是有罪的,而是无邪的。宇宙全体,也正如前述,就是一个精神与物质的合体,两者浑然同体、浩然同流,共同迈向更完美的境界,而普遍生命弥漫宇宙,贯注万物,更是日新又新、精益求精,不断地提高价值,不断地充实价值。我们生命的目的,就是脚踏实地在此世实现至善理想,而不是虚妄蹈空,转求他世,所以从一开始我们就必须了解生命在此世中的宝贵精神。
我所谓的纯正中国人,是指在生命思想上深受儒家、道家与墨子</a>哲学所影响感召的人,至于从后汉到唐朝中叶的其他大思想家,其思想固然也是博大精深,表现绝顶的天才与不凡的智慧,但其思想种子毕竟受过印度佛学的影响,终难称为纯正的中国人。这些佛学的思想家,多以归入涅槃作为生命归宿,毕竟不能和真正的中国人一样,共同在此现实世界参赞化育,与大化生命浩然同流。
所以就哲学立场来说,真正的中国人认为,生命之美就因根植于此世,所以能万物含生、劲气充沛,进而荣茂条畅、芳洁灿溢,蔚成雄浑壮阔的生命气象,令人满心赞叹,生意盎然。我们的理想世界就是将此现实世界提升、点化成为绝妙胜境,我们的理想德业就是在此现实世界脚踏实地奋发努力。除非我们能先确认这一个中心思想,否则对中国哲学的人性论将无从谈起。
通常分析人性时,可以有两种看法,一种叫作“平列法”(cross-sectional analysis),另一种叫作“纵贯法”(longitudinal delineation)。前者是把各种心理状态安排在一个逻辑面上,观察其间个别的功能,不必使之互相涵摄。后者则确立一个主脑,然后据以贯穿许多心理作用,使它们先后相承、本末有序。
如果我们打开许慎的语文名著《说文解字</a>》,便知凡心之属皆从心,自息、情、性,以至于憬,凡二百六十三字,各字都代表一种心理作用或状态,只是从这个字义荟萃的平列表格上,诸位很难看出每两者心理历程之间的内在关系。这是很自然的,因为《说文》基本上是从语言上解字之书,并不是哲学著作,所以不能说出在日常语言中,何以“心”字所属竟有这么多层意义。
但是,从哲学上看,我们分析心性,却非采纵贯法不可,今试以下图明之:
上图所列的名词,在中国哲学上很难有统一的定论来解释,我们因时间所限,也不能就各家学说一一阐述。
但是,大体而言,心乃是个“主脑”(心者,容也,任也。身之君也,道之辐也,理之始也,生命之本原也),其势用可以统御人类一切知能材性,这个心有体有用,它的“体”能容能藏,包容万虑,无物不贯。它的“用”能任能行,或主于身,为形之君,或主于道,为生之本或以贯理,神明变化,或以宅情,慈惠精诚。我想这段话很能概括心之全体大用,乍看似很晦涩,但引而申之,确可印证许多中国哲学家的思想。现在限于时间,恕我不能再进一步分析。
“性”字(nature)特别是“人性”,在中国哲学上,大都作“生”字解(life),自周代一直到唐朝,很少例外。人类受命以生,或依天志,或本天命,或法自然,成就于人,形于一体,都可以叫作“性”——更确切地说,就是人性。后来,宋儒虽有“性即理”的主张,也和此义并无冲突,因为“生生而条理”原是一般中国哲学精神所在,戴震</a>所谓“举生生即该条理,举条理即该生生”,即是此意。(注十二)
人类以心的体用为主脑,所发泄的生命动能,可分两方面观察,一属理,一属情。依理着想,心的历程带动生命,遂起思虑测度,发为系统的知识。所谓“正心”(the rectification of mind)、“尽性”(the fulfilment of life)、“诚意”(the sustainment of intention)、“致知”(the achievement of knowledge)乃是属于理的一贯生活。
就情着想,则心的作用斡旋生命,调节喜怒哀乐,引发创造冲动,此为高雅的精神人格。所谓“存心”(the perseverance of mind)、“养性”(the cultivation of nature)、“达情”(the satisfaction of emotion)、“遂欲”(the refinement of concupiscence),乃是属于情的一贯生活。
如此,一旦理与情的生活交融互摄,趋于一致,便可内得于己身,外得于万有,据以完成恢宏伟大的人格,实现忠恕慈爱的美德。
前面说,这些心理名词,合而言之,乃是一个完整的人格,现在不妨再进一步考虑它们的价值。假使把道德价值的范畴分别应用在上述心理历程,以我看来,中国哲学的人性论可以形成下列几种类型:(一)心、性、意、知、情、欲俱善论(所有皆善);(二)心善、性恶、意善、知善论(只有性恶);(三)心善、性善、情善、欲恶论(只有欲恶);(四)心善、性善、情恶、欲恶论(情、欲皆恶);(五)心善、性恶、情恶、欲恶论(只有心善)。
这几层说法并不代表全部都已说尽,若依严密的逻辑可能性来划分,那就更多了(译注二)。现在,我们只谈中国哲学家所阐扬的学说,所以对另两种:(一)心、性、意、知、情、欲都是无善无恶论(都是中性);(二)心、性、意、知、情、欲俱恶论(所有皆恶),都撇开不谈。因为中国哲学家在分析人性时,一向不采“伦理中立”(ethical neutrality)的态度,这一点与西方的心理学家大不相同。西方的心理学家研究心理状况时,只谈有关心理的事实,而不加任何价值判断或道德上的考虑。中国哲学思想的这个特点,究竟是好是坏,此地一言难尽,不妨留待未来更进一步的分析。
我在以上的分类,是采取“纵贯法”来考虑人性问题的,但这也只是一种逻辑上的方便。事实上,中国哲学家很少如此条分缕析地系统立论,所以在下列的讨论中,我们仍需分别评述各种心理状态的价值。
(一)中国人对“心”的看法与西方大不相同。对我们来说,心代表了:(1)精神的作用;(2)理知的核心;(3)良知的本质;(4)感情的源头;(5)斡旋的官能。事实上,“心”是所有这些整合的一体,而“心善论”乃是所有中国哲学家的共同肯定。对于这一层,就我所知,从来没有人提出任何异议,或产生任何争辩。
有一个故事,相传有甲、乙、丙三人,到乡下一同郊游,赫然看见路旁有一颗“心”。乙、丙二人看着甲,问道:“是不是你的心?”甲迅速回答:“我的良心从来没有离开过,绝不是我的。”接着,甲反问乙、丙二人,乙无动于衷地说:“我的心是黑的,那心却是红的。不,那不是我的。”丙则振振有词地说:“我从来就没有心,那心怎会是我的?”我们要知道,中国哲学家向来都是先把一颗良心紧紧地握住,绝不放弃,所以总是信守“心善”的主张,一个人若要成为中国式的哲学家,就必须先紧紧地保住良心,千万不能让它堕落、丢掉,诸位同意这点吗?
(二)的确,中国哲学家们都是先把良“心”保住,这是个事实(译注三),然而关于性的解释,却是见仁见智、看法不一。大致来讲,中国对于本性的看法有五种学说:(1)性善论(以材质本于天,根于心,随顺理义为说),如孔子</a>、子思</a>、孟子</a>、许慎、李翱</a>、王阳明</a>、王夫之</a>、戴震、焦循</a>等人;(2)性恶论(以百体之欲违悖理义为说),如荀子</a>、杜牧</a>;(3)性无善无恶论(以生之自然超越理欲为说),如老子</a>、庄子</a>、告子、董仲舒</a>、朱世卿(玮谋);(4)性有善有恶论(以理气之相待,杂染不净为说),如宓子贱、漆彫开、公孙尼子、世硕、扬雄</a>(宋儒如程颐</a>、朱熹</a>又分理义之性与气质之性,也近此说);(5)性三品论(以智能材质之禀赋、品级不同为说),如王充</a>、韩愈</a>与皇甫湜</a>。
在这五种说法中,“性善论”是先将人之性追溯其本——也就是“心”,然后再向上追溯本原——也就是“天”,如此,以性承心,以心继天,天既以生物为心,生生为德,所以纯粹是善,而性顺承天心,所以也绝无恶理(译注四)。
至于性恶论,其实并无确实的有效证据,即使就荀子而论,他在“性恶”方面所谓的“性者成于天之自然”“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充其量也只是顺应自然的无善无恶论,而荀子之所以谓性为恶,实由于他将“性”与“情”混为一谈。“情”从逻辑上来讲,本应比性低一层,只因他颠倒前后,牵性就情,所以就“情恶”中推出“性恶”。归根究底,荀子的主张原</a>只是一种“情恶论”,而在此处犯了逻辑上混淆的错误(译注五)。
有关性无善无恶说(中立论),或性法自然说,若依近代科学看来不无理由,但若落实到人生哲学则缺点极大,因为我们对于人生,必须从价值方面肯定其意义,而不能将价值漂白了变成中立(译注六)。进一步说,像“性有善有恶论”及“性三品说”,都不曾直透人性之本原,而只是就后天习气着想,强为分别罢了(译注七)!
(三)“意”与“知”乃是“理”的大用,是理之昭明灵觉处。“意”可以存诚,知可以格物,均能取得高尚的价值,所以中国哲学家所恶者只是意之未畅其流,知之未极其致,而从未贬之为恶。像陆贾</a>、程颐与朱熹所谓理义为性,实以天心贯人性,使人人诚意致知,循理格物,无有不善。所以据我看来,此乃中国哲学思想的根本精义。
(四)关于情的善恶问题,中国哲学家也各有看法,大约可分成四种:(1)情善论;(2)情恶论;(3)情有善有恶论;(4)情无善无恶论。
(1)(2)两种各以孟子、荀子为代表。虽然他们对于情的评价极端不同,但却有一点是相同的。荀子曾说:“情者,性之质也。”(注十三),孟子也以性与情互为表里(注十四),所以两人出发点相同,只是结论不同。孟子之所以说:“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是因为性善胜情,情必从之,性既全善,则情亦无从不善。
荀子则恰恰相反,他认为正因为人性本恶,所以情必是恶。关于此层,荀子的推论,先举情恶,以证性恶,是为逆推,但后来又以本性为恶,来证情恶,是为顺推,顺逆两证,同时兼用,显然犯了逻辑上“循环论证”的错误。这种逻辑上的错误在《荀子·性恶》篇中最能看出,所以我认为荀子的性恶情恶论都不是逻辑上的有效论证,先后都不能自圆其说。
上述第三种则认为情原可以为善,只因表达不当,走入偏锋,所以不能无失,正如戴震所说:“情之失为偏,偏则乖戾随之矣。”(注十五)
第四种则主张性与情都同法自然之变化,并无善恶可言,如董仲舒尝说:“身之有性情也,若天之有阴阳也。”因为阴阳之行气,只是自然运转,不含善恶二性,所以性情之发泄,也只是自然变化,毫无善恶可言。(译注八)
(五)对于欲恶论,特别是指色欲,在中国哲学上几乎是普遍一贯的反对。在《易·象下传》,便曾首先提出“窒欲”之说,然后《礼记</a>》和之(《礼记·乐记</a>》:“小人乐得其欲”,《礼记·曲礼》:“欲不可纵”)。最后几乎所有诸子百家都承此说,纷纷反对纵欲。中国长久以来的传统,都是以此浩荡的生命之流共同抵抗“纵欲”这大恶,因此美满的道德人格乃以防欲、节欲为要旨。独有十七世纪末清代戴震、焦循等人,上溯《论语</a>》《中庸</a>》《孟子》,以心善、性善为源头,而主张欲也善,进而极力主张“以己之欲,通乎人之欲”才是道德生活的极致。(译注九)
以上我是将中国学说的人心论与人性论,尽量择要说明,这些学说看似相互冲突,有时甚至无法调和,但若仔细思量,便知都只是来自方法学上的缺点,仍然可以消融冲突,化解无憾。如果我们在评价心性的善恶前,能先将心理的全部历程作一种纵贯观察,便可得到很重要的结果,那就是由天地生物之仁心来推测人心之纯善,更从人心之纯善,我们可以进一步欣赏、赞叹人性之完美。
如是而言,我们就可以明了:一方面诚意致知可以达理,另一方面达情节欲可以养生,纵有恶端,或偶遇挫折,也不难以生机转化,变恶为善。像《易经</a>》一书,最可贵的教诲乃在促人振作精神,迁善改过,所谓:“复,其见天地之心乎!”正是一语中的,因为天地之心,即是生生之原,我们一旦能将生命投入这大化流衍,便能与大道浩然同流、自强不息,进而乐观奋斗,止于至善,这就是中国人性论的最胜义!
【原注】
注一:Euripides, The Bhae, 379-385, G. Murray’tr.
注二:《圣经·新约·罗马人书》,第五章,十二节,十四段;第八章,十节,十二至十三段。
注三:同上,第七章,二十二至二十四节。
注四:有关此段,请参考柏拉图,Phaedo, 66b-67a, Descartes, Philosophical Works, tr. E. S. Haldane & G. R. T. Ross, vol. i, pp. 120,150,190,192-193,198,289,294,332,338; Spinoza, pt. ii, prop.xiii, Corry & Scholium.
注五:此处有英译本,题为“The Sublime Science of the Great Vehicle to Salvation, being a Manuel of Buddhist Monism”由Arya Maitreya所作,并由Aryasanga译注。E.Obermiller译自藏文,从Acta Orientalia(vol, 9 1931 ,一九四〇年上海再版)所节录。
注六:前述著作,页一五〇。
注七:同上,页一三〇。
注八:同上,页一三九至一四〇。
注九:《意大利的文艺复兴》,现代图书公司出版,卷一,页九。
注十:参见尼采,Werke, Band IV, Also Sprach Zarathustra, Sn. 25-27 Alfred Kroener Veg, Leipzig.
注十一:特别请参Fyodor Dostoevsky, The Brothers Karamazov, pt. II, Bk. V. Chap V.Eng.tr. Constance Gat.
注十二:戴震,《原善</a>》,卷一,页四。
注十三:《荀子·正名》篇。
注十四:《孟子·告子》篇。
注十五:戴震,《孟子字义疏证</a>》。
【译注】
(本文译完后,参考重庆中央大学</a>王宗石君所记方先生笔记,发现多处曾详列原典作为例证,颇值参考,且论述详尽,故特补录于下,以助了解。——译按)
译注一:瑜伽宗《楞伽经》之八识论,可分心、意识及识三者,亦有染、净、有漏之别。八识前五者,为五官之意,第六为意识,第七为我识,第八为藏识,藏识中以如来藏为净识,可谓无漏。但藏识有虚伪习气,故最高者为如来藏藏识,(是善不善因)其所谓心所有法,即善、不善、无记(非善非不善)三者。另外,印度之哲学思想在《梨俱吠陀》(Rigveda)时代,分天、地、定三界,谓人生于地界,上为黑暗所罩,故亦图解脱,以求入于天界之光明境界。其后大乘小乘乃分为欲界、色界、无色界、佛土。以求一层一层之解脱。其经历过程如下。“欲界”(无明与形体俱存于此界)→1.地狱(层层恶趣:计八万四千小地狱,八黑地狱,八寒地狱、八热地狱)→2.饿鬼之所居→3.(禽兽)旁生之所居→4.人类之四大部分及八大洲→(六天)→5.四大天王天→6.三十三天人天→7.焰摩天→8.都史多天→9.乐变化天→10.他化自在天→“色界”(小工夫,居之者已灭无明,但仍有身躯形状)→1.梵众天→2.梵辅→3.大梵→4.少光→5.无量光→6.极光净→7.少净→8.无量净→9.遍净→10.无云→11.福生天→12.广求天→13.无烦→14.无热→15.善现→16.善见→17.色究竟天→“无色界”→1.空无边处→2.识无边处→3.无所有处→4.非想非非想(去恶趣无明,突过无色界天)→“佛刹土”(人生以自“欲界”解脱无明而归趣“佛刹土”为一大车)。
所以相形之下,中国人以现实即生命,既有此生命,即须把握运用,而向于至善,无须出世。
译注二:若根据逻辑排列,则至少可得五百七十八种,王宗石君笔记述之颇详,因为可就善、恶、有覆无记、无覆无记四者排列之,得下列十六条:
一、唯心为善,性、意、知、情、欲俱善论;二、唯心为善,五者俱恶论;三、唯心为善,五者有覆无记论;四、唯心为善,五者无覆无记论;五、唯心为恶,五者俱善论;六、唯心为恶,五者俱恶论;七、唯心为恶,五者有覆无记论;八、唯心为恶,五者无覆无记论;九、唯心有覆无记,五者俱善论;十、唯心有覆无记,五者俱恶论;十一、唯心有覆无记,五者有覆无记论;十二、唯心有覆无记,五者无覆无记论;十三、唯心无覆无记,五者俱善论;十四、唯心无覆无记,五者俱恶论;十五、唯心无覆无记,五者有覆无记论;十六、唯心无覆无记,五者无覆无记论。
由以上之逻辑排法,可得五百七十六种心理状态,但实际上通常仅有正文所述几种分法。
译注三:中国哲学皆谨守心善之主张,未有异议。王宗石君笔记曾详列各家原典,谨录于下。庄子曰:“万恶不可内于灵台。”《荀子·解蔽》篇:“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心知道……人何以知?道曰心。心何以知?曰虚一而静。心未尝不藏也,然而有所谓虚,心未尝不满也,然而有所谓一,心未尝不动也,然而有所谓静……虚一而静,谓之大清明。”《荀子·正名》篇:“心也者,道之主宰也。……心合于道。”《管子</a>·七法》篇:“实也、诚也、厚也、施也、度也、恕也、谓之心术。”班固</a>《白虎通·性情》篇:“心之为言任也,任于恩也。”《孟子·尽心》篇上:“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孟子·告子》篇:“心之所同然者,谓理也义也。”《周易</a>·文言传》:“君子黄(皇)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虞翻注云:美在其中,即仁义礼智根于心。《淮南子</a>·本经训》:“机械作伪,美藏于心。”又《氾论训》:“圣人心平志易,精神内守,物莫足以惑之。”《诠言训》:“以义为智者,心也。”程伊川云:“心譬如谷种,生之性便是仁也。”又曰:“心本善,发于思虑,则有善有不善。”朱子解之曰:“心,生道也,谓天地以生物为心而人得之以为心者。”“天地生物之心是仁,人之禀赋,接得此天地之心方能有生。”朱子曰:“人只是此仁、义、理、智四种心,如春夏秋冬,千头万绪,只是四种心发来。”毛奇龄</a>《论语改错》曰:“仁与圣皆推之想,以长养万物。”戴东原(戴震)《原善》上:“仁义之心,原于天地之德者也。”又《原善》中:“天地之心,可以一言尽也,仁而已矣。人之心,可以一言尽也,仁而已矣。”凡此种种皆为明证。
译注四:焦循《孟子正义》卷十二释“动心忍性”引说文曰:“忍,能也,能与耐同。《广雅</a>·释诂》:能、任也。孟子道性善,仁义礼智生于心,即本于性,即仁以为己任也。”《孟子·告子》篇上:“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焦循《孟子·正义》云:“顺其性则善,不顺其性而可使为不善。”许慎《说文解字》谓:“人之阳气,性善者也。”王阳明答王某:“在物为理,处物为心,在性为善,因所指而异其名,实皆吾之心也。”又《传习录</a>》:“孔子说性相近,即孟子说性善,……人性初时,善原是同的,但刚者习于善,则为刚善,习于恶则为刚恶。柔者习于善则为柔善,习于恶则为柔恶,便自相远了。”凡此种种均为明证。戴震亦将性分为四:(1)性之事——欲存乎生养之道,不失之私则仁;(2)性之能——觉、以通天下之理义,不失之蔽则智;(3)性之才——存乎材质所自为,得天地之全能;(4)性之德——通天地之全德,其善与天地继承不隔。上述各家均为例证。
译注五:根据王宗石君笔记,方先生在此曾有极精细的分析,步步覆按,极为严谨,补录于此,以资参考。(1)何谓性?《荀子·儒效》篇曰:“性也者,吾所不能为也,然而可化也。”(情也者,非吾所有也,然而可为也。)《荀子·正名》篇谓:“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荀子·性恶》篇曰:“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而不可事,……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性者成于天地之自然。”(2)性之恶根于心乎?心之于性,荀子在《正名》及《解蔽》诸篇固已反复申明之矣。一则曰:“心也者,道之主宰也……心合于道。”再则曰:“心者……神明之主也。”三则曰:“心能知道,虚一而静,谓之大清明。”由是知性之恶,非原于心也。(3)性之恶由于性自身而证明耶?曰又不然。《荀子·荣辱》篇曰:“材性智能,君子小人一也。”《荀子·性恶》篇:“凡人之性者,尧舜之与桀跖,其性一也;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荀子·正名》篇:“性之和所生,精合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性。”由是观之,如性果恶者,则尧舜之与盗跖,君子之与小人,理应无别,然性之和所生,且具有精合感应之法,是性显然为善矣。(4)性之恶由情之不善所染耶?曰然,曰否。《荀子·性恶》篇引舜对尧之问曰:“妻子具而孝衰于亲,嗜欲得而信衰于友,爵禄盈而忠衰于君,人之情乎!人之情乎!甚不美又何问焉?”然性只未必恶也。《荀子·不苟》篇云:“故千人万人之情,一人之情是也。”《荀子·非相》篇曰:“圣人何以不欺?曰圣人者以己度者也,故以人度人,以情度情,以类度类,以说度功,以道观尽,古今一度也,类不悖,虽久同理。”《荀子·乐论</a>》篇曰:“乐者,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纪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荀子·正名》篇曰:“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情然而心为之择,谓之虑。”是知圣人以情度情,当非以己之恶度人之恶,以求象效其类也。乐为中和美善之教,尚且浮于情,则情不恶明矣。且情不单以待心之抉择,然后动,是以善心可以节情之动,使不至流于恶也。(5)性之恶由于欲之所染耶?曰然,曰否。《荀子·性恶》篇:“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止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则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如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虽欲亦未必恶。《荀子·荣辱》篇云:“凡人有所一同,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可以为尧禹,可以为桀跖,可以为工匠,可以为农贾,在势注错习俗之所积耳。”《荀子·正论》篇云荀子驳子宋子之“情欲寡”。而正之曰:“古之人为之不然,以人之情为欲多而不欲寡。”《荀子·正名》篇曰:“有欲无欲,异类也生死也,非治乱也。”“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以所欲为可得而求之,情之所必不免也,以为可而道之,知所必出也。故虽为守门,欲不可去,性之具也;虽为天子,欲不可尽。欲虽不可尽,可以近尽也;欲虽不可去,求节可也。”
由是心、性、情、欲四者,均不能证明荀子之性恶论,且性不但不恶,而且为善。盖荀子所言,牵性就情,性恶只是从情恶中推想得来,非性之恶,乃气习之恶也。
译注六:根据王宗石君所记笔记,方先生于此叙述颇详,并曾以老庄“以觉为性说”说明“性无善无恶论”,谨录于下,以资参考:性出于生之自然,但一则为无覆无记,一则为有覆无记。盖老、庄、淮南为前者之一派,朱子、董仲舒为后者之一派。老、庄以人性本来清净,纯朴天真,其后为昏念妄动所染恶,故必须返璞归真,以还其本原。故老子曰:“载营魄(魂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涤除玄览,能无疵乎?”魏源</a>注云:“至人外不为魄所滞,内不为气所使,其自治可谓善矣。然唯恐有余疵之有也,必加涤除晦垢之功,重以返观内照之鉴,其果能纯合自然而无所疵乎。”老子曰:“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芸芸,各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含德之厚比于赤子,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何若?”“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庄子·人间世》:“彼且为婴儿,亦与之为婴儿……达之入于无疵。”《庄子·天地》篇曰:“无为为之之谓天。”《庄子·大宗师》谓:“知天之所为者,天而生也。”“相与于无相与,相为于无相为。”《庄子·应帝王》:“汝游心于淡,合气于漠,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庄子·在宥》篇曰:“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汝徒处无为,而物自化;堕尔形体,吐尔聪明,伦与物忘,大同乎涬溟。”《庄子·缮性》篇:“缮性于俗学,以求复其初,滑欲于俗思,以求致其明,谓之蔽蒙之民。古之治道者,以恬养知,生而无以知为也,谓之以知养恬,知与恬交相养,而和理出其性。”《庄子·天道》篇曰:“万物无足以铙心者故静也,水静则明烛须眉,平中准,大匠取法焉,水静犹明,而况精神!圣人之心静乎。天地之鉴也,万物之镜也,夫寂静恬淡,寂寞无为者,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至。”《庄子·刻意》篇:“纯素之道唯神是守,守而勿失,与神为一,一之精通,合于天伦,……故素也者,谓其无所与杂也,纯也者谓其不亏其神也;能体纯素谓之真人。”庄子亦本老子天真之说,以求返于婴儿之本性,无任何瑕疵,故曰淡漠也、纯素也。其后《淮南子》加以发挥之,皆超乎善恶之上。《淮南子·原道训》:“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而后动,性之害也。是故达于道者返于清净,究于物者,终于无为,以恬养性,以漠处神,则入于天门。所谓天者,纯粹朴素,质直皓白,未始有与杂糅者也。”《淮南子·俶真训》:“是故圣人之学也,欲以通性于初,而游心于虚也,达人之学也,始以通性于辽廓而觉于寂寞也。”但告子以一切之自然现象,即性之现象。故曰:“生之谓性。”又曰:“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性犹杞柳也,义犹桮桊也,以人性为仁义犹以于杞柳为桮桊。”焦循《正义》曰:“以喻人性,本非仁义。其为仁义也,有人力以为之也。非人力则杞柳不可以为桮桊,非人力则人性不可以为仁义。”(《荀子·性恶》篇亦云:“工人斫木而成器,器生于工人之伪,非固生于木之性也。圣人积思虑以习伪,故以生礼义而超法度;然则礼义法度者,是生于圣人之伪,非固生于人之性也。”)董仲舒《春秋</a>繁露·深察名号》篇:“今世暗于性,言之者不同,胡不试反性之名?性之名非生欤?如其生之自然之资谓之性,性者质也,诘性之质于善之名,能中之欤?既不能中矣,而尚谓之质善,何哉?……故性比于禾,善比于米……人之所继天而成于外,非在天所为之内也。……民之号,取之暝也,使性而已善,则何故以暝为号?……有似目,目卧幽而暝,待觉而后见,当与未觉,可谓有见质,而不可谓见。今万民之性,有其质而未能觉,譬如暝者待觉。”又《春秋繁露</a>·实性》篇谓:“圣人之性,不可以名性,斗筲之性,又不可以名性。名性者,中民之性。中民之性,为茧为卵,卵待覆二十日而后能为雏,茧待缫以绾汤而后能为丝,性待渐于教训,而后能为善。善教训之所然也,非质朴之所能致也。故不谓性。性者,宜知名矣,无所待而起,生而所自有也。善所自有,则教训已非性也。是以米出于粟,而粟不可谓米;玉出于璞,而璞不可谓玉;善出于性,而性不可谓善。”又《春秋繁雾·深察名号》篇曰:“名性不以上不以下,以其中民之。”又曰:“性有善端,动之爱父母,善于禽兽,则谓之善,此孟子之言。循三纲五纪,通八端之理,忠信而博爱,敦厚而好礼,乃可谓善,此圣人之善也。是故孔子曰:善人,吾不得而见之,得见有恒者斯可矣。由是观之,圣人之所谓善,未易当也。……万民之性善,于禽兽而不得名善,知之名乃取之圣……不教之名,民莫能当善,善之难当如此,而谓万民之性皆当之过矣。质于禽兽之性,则万民之性善矣,质于人道之善,则民性弗及也。万民之性,善于禽兽者许之,圣人之所谓善者勿许,吾质之命性者异孟子,孟子下质于禽兽之所为,故曰性已善,吾上质于圣人之所善,故谓性未善,善过性,圣人过善。”其后沈约</a>谓人皆爱其生命,而善恶不出于自然之乐生,而生于因缘,具有外界之助力也。其《因缘义》曰:“凡含灵之性,莫不乐生,求生之路,参差不一,一尔迁流,涂径为异,一念之间,众缘互起,一因一果,内有差忒,好生之性;万品斯同,自然所禀,非由缘立,知乐生非因缘,因缘非乐生也。虽然,俱宅形骸,而各是一物,一念既有众万缘,众缘各随念起,善恶二念,诚有不同,俱资外物,事由一揆。”
译注七:根据王宗石君所笔记,方先生于此亦叙述甚详,并录于下,以资参考:王充《论衡</a>·本性》篇云:“周人世硕(《汉书</a>·艺文志》曰:“《世子》二十篇,名硕,陈人,七十子之弟子,《韩非</a>子</a>》八儒有漆彫氏之儒,世子或其徒与?”)以为人性有善有恶,举人之善性养而致之,则善长,恶性养而致之则恶长。如此则性各有阴阳善恶,在所养焉。故世子作《养书》一篇。宓子贱、漆彫开、公孙尼子之徒,亦论情性,与世子相出入,皆言性有善有恶。”荀悦</a>《申鉴</a>·杂言》下篇引扬雄曰:“人之性善恶浑。”王充《论衡·本性》篇曰:“自孟子以下至刘子</a>政……论情性竟无定是,唯世硕公孙尼子之徒,颇得其正,……实者人性有善有恶,犹人才有高有下也,高不可下,下不可高,谓性与善恶,是谓人才无高下也。禀性受命,同一实也,命有贵贱,性有善恶,谓性无善恶,是谓人命无贵贱也。”宋儒据今文尚书</a>“人心唯危,道心唯微”,《礼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物而动,性之欲也。”及《易·大传》“形上、形下”之说,分人性为二:一曰天理之性,一曰气质之性,张载</a>《西蒙·诚明》篇云:“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善有之,则天地之性存焉,故气质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程明道曰:“自家元是天然完全自足之物,若无所污坏,即当直而行之,若小有污坏,即敬以治之,使复为旧:所以能使如旧者,盖为自家本质元是完足之物。”又曰:“生之谓性,性即气,气即性,生之谓也。人生气禀,理有善恶,然不是性中元有此两物相对而生也,有自幼而善,有自幼而恶,是气禀有然也。善固性也,然恶亦不可不谓之性也。盖生之谓性,人生而静,以上不容说,才说性时,便已不是性也。”(见《河南程氏遗书》卷一)朱子曰:“在天地则为阴阳,在人则为善恶,……不善处便是阴,善处便属阳。”“天地之性,是理也,才到有阴阳五行,处便有气质之性,于此便有昏明厚薄之殊。”“天大无外,而性禀其全,故人之本心,其体廓然,亦无限量;惟其梏于形器之私,滞于闻见之小,是以有所蔽而不尽。人能即事即物而穷其理,至于一日含贯通微而无所遗焉,则有以全其本心廓然之体;而五行之所以为性,与天之所以为天者,皆不外乎此而一以贯之矣。”《孟子集注</a>·尽心章》曰:“论天地之性,则专指理而言;论气</a>质之性,则理与气杂而言之。”“天命之性,不可形容,不需赞叹,……故某只以仁、义、礼、智四字言之。”“性者即天理也,万物禀而受之,无一理之不具,……气者即吾之血气而充乎体者也,此于他(指心)则有形器而较粗者也。”“性同气异,只此四字包含无限道理。”“性命形而上者也,气则形而下者也。形而上者,一理浑然无有不善;形而下者,则纷纭杂糅,善恶有所分矣。”此外,对“性三品论”,王宗石君所记方先生笔记中亦叙述颇详:荀悦《申鉴·杂言》下篇引刘向</a>曰:“性情相应,情不独善,情不独恶。曰:问其理?曰:性善则无四凶,性恶则无三仁;人无善恶,文王之教一也,则无周公、管、蔡,性善情恶,是桀、纣无性,尧、舜无情也。”韩愈《原性》曰:“性之品有上、中、下三,上焉者善而已矣。中焉者可导而上下也。下焉者,恶而已矣。”性三品之论,以此说分别最明备,但昌黎仅就性后之才质习染而立说者,终未能透视性之本原。
译注八:有关“情”的善恶问题,根据王宗石君笔记,方先生论述四种学说时均曾引述原典作为例证,谨述如下,以资参考:(1)情善论,《孟子·告子上》云:“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赵岐注云:“性与情相为表里,性善胜情,情则从之。”程瑶田《通艺录·论学小记》云:“孟子性善之说,以情验性之指,正孔子性相近之义疏矣。情,其若自然而发者也,才,其能求本原之善而无不得者也。性善及情善而才亦善也。”焦循《孟子正义》云:“孟子性善之说,全本于孔子之赞《易》,伏羲</a>画卦观象,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孔子赞之,则云利贞者,性情也,六爻发挥,旁通,情也。……人之情则能旁通,则能利贞,故可以为善,情可以为善,此性所以善。……人之情何以可以为善:以其有神明之德也。神明之德在性,则情可以旁通,情可以旁通,则情可以为善,知其性之神明,性之善也。孟子于此明揭性善之指,在其情则可以为善。”荀悦《申鉴·杂言》下篇:“或曰,仁义性也,好恶情也。仁义常善,而好恶或有恶,故有情恶也。曰不然,好恶者性之取舍也,实见于外,故谓之情尔,必本乎性矣。”“或曰:人之于利,见而好之,能以仁义为节者,是性割其情也。性少情多,性不能割其情,则情独行为恶矣。曰:不然。是善恶有多少也,非情也。……有人于此,好利好义,义胜则义取焉,利胜则利取焉,此二者相与争,胜者行矣。非情欲得利,性欲得义也。其可兼者则兼取之,其不可兼者,则进取重焉,若苟隻好而已,虽可兼取矣。若二好均平,无分轻重,则一俯一仰,乍进乍退。”“《易》称……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是言情者,应感而动者也。……天地圣人皆称性情焉,不主恶也。又曰爻彖以情言亦如之,凡情意心志者,皆性动之别名也。……惟所宜名称其名而已,情何主恶之有?”张载语录:“心统性情也。”朱子曰:“一心之中,自有动静,静者性也,动者情也。”“性者心之理,情者性之动,心者性情之主。”“性便是许多道理,得之于天而兴具于心者,发于知识念虑处皆是情,故曰心统性情。”“性是未动,情是已动,心包得已动未动,盖心之未动则为性,已动则为情,所谓心统性情也。欲是情发出来底。心为水,性犹水之静,情则水之流。欲则水之波澜,但波澜有好底,有不好底。欲之好底,为我欲仁之类:不好底则向奔驰出去,若波涛翻浪。大段不好底,欲则灭却天理,如水之溃决,无所不害。孟子谓情可以为善,是说那情之正。从性中流出来者,元无不好也。”(2)情恶论,《荀子·正名》篇谓:“性者情之质也。”性恶故情恶,然性恶说之说,前已驳正,故无以自为证明。宋儒程明道谓:“盖生之谓性,人生而静,以上不容说,才说性时,便已不是性也。”程明道说性,“有本然之性,有气质之性”。气质之性已有恶杂染于其间,况“情便兼质”了,何能无恶。(3)情无善无恶论,董仲舒《春秋繁露·深察名号》篇:“身之有性情也,若天之有阴阳也。”又《春秋繁露·为人者天》篇云:“为生不能为人,为人者天也。……人之好恶,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人有喜怒哀乐之容,犹春夏秋冬之类;喜,春之容也,怒,秋之容也,乐,夏之容也,哀,冬之容也,天之副在乎人,人之性情有由天者矣。”《春秋繁露·阳尊阴卑》篇曰:“人生于天而取化于天,喜气取诸春,乐气取诸夏,怒气取诸秋,哀气取诸冬。”《春秋繁露·天辨在人》篇曰:“天乃有喜怒哀乐之行,人亦有春夏秋冬之气,此之谓也。”因天人合类,故无分善恶。
译注九:在王宗石君所记笔记中,尚有“知天尽心尽性达情遂欲论”,见诸《孟子字义疏证》及戴东原《原善》者甚多,谨一并附录以资参考:(1)“天地之大德曰生”“观其生之,可以知仁,观其条理,可以知礼</a>”“审条理之正而断决于事之谓义,得条理之准而藏主于中之谓智”。(2)“仁义之心,原于天地之德者也。”(3)“《易》曰: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故乎人物之性,其善则与天地继承而不隔者也。”“仁义之心原于天地之德者也,是故在人为性之德。”(4)“理也者性之不爽失也,未有情不得而理得者也”(《疏证》)“无过情无不及情谓之理。”(《疏证》)(5)“今以情之不爽失为理,是理存乎欲者也”“圣人治天下,体民之情,遂民之欲。”“天理者,节其欲而不穷人欲者,是收欲不可穷,非不可有。”(6)“欲者,有生而欲遂其生,而备其休嘉也,情者有亲密长幼卑尊,感而发于自然者也,理者尽克情欲之微而道以别焉,使顺而达,乃如其所分寸毫之谓也。”(7)“人生而有情有欲有知,三者血气心知之自然也,……是皆成性者然也,有是身,故有声色臭味之显,有是身,故有喜怒哀乐之情,惟有欲有知、情、而后有知,然后欲得遂也,情得达也。天下之事,使欲之得遂,情之得达,斯已矣。惟人之知,小之能尽美丑之极致,大之能尽是非之极致,然后遂已之欲者,质之能遂人之欲,达已之情者,质之能达人之情,道德之盛,使人之欲无不遂,人之情无不达,斯已矣。”(8)“人之患有私有蔽,私出于情欲,蔽出于心智。无私仁也,不蔽智也,非绝情欲以为仁,去心知以为智也。是故圣人之圣,无私而非无欲,……圣人以通天下之情,遂天下之欲,权之而分厘不爽,是谓理。”(9)“古之言理也,就人之情欲求之,使之无疵之谓理,今之言理也,离人之情欲求之,使人忍而不欲之为理,此理欲之辨,过以穷天下人尽转移为欺伪之人,为祸可胜言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