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

3个月前 作者: 丹尼尔·斯蒂文
    1968年4周。


    华盛顿市在燃烧。


    陆军中校朱巴尔-哈克跨上国会大厦的阶梯,几名头戴钢盔、手握机枪的卫兵向他敬礼。他举手示意。卫兵们惊惶不安,两眼直愣愣地望着国会山北面的熊熊大火。哈克转过头,只见一股股火焰腾空而起,划破了月色笼罩的夜空。


    这次骚乱的激烈程度大大超出了人们的预料。黑人与军人对垒,与警察对垒,与白人对垒——所有这一切发生在距白宫只有几个街区远的地方。自由世界的中心仿佛是某个遭到围困的拉美共和国的首都。


    哈克虽然身着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的制服,可是却深感无能为力,就像当年古罗马人眼睁睁地看着高卢人一步步逼近首都的城门。


    这时,有人在身后叫他:“朱巴尔!朱巴尔-哈克,是你吗?”他转过身去,发现了昆特-马伦。


    “昆特!”哈克问道,“那是你的部队?”


    “没错,”马伦得意洋洋地说,“是我的第二营。”马伦矮小壮实,两个肩膀支起一颗脑袋,看上去好像没有长脖子。他上过弗吉尼亚军事学院,比哈克早几年毕业。


    马伦把目光移向哈克的腹部,似乎想发现他缺少了什么东西,随即又把目光转向他的面孔。“我听说了在越南的事情。”他说。哈克转过头去咕哝了一声,可是马伦仍穷追不舍。“他们没让你退役?”


    哈克勉强地笑了笑,回答说:“估计是因为我太有价值了。”


    马伦轻蔑地哼了一声。“是有价值。现在在哪个部队?”他打量着哈克的作战服,想找到部队的徽章标志。


    “我在德特里克堡,那是我永久性服役的地方。”


    “噢,对,我想起来了。那你怎么又去了越南?”


    “我是自愿的。”


    “哦。”马伦听后并不感到意外。每一个职业军官都明白,战斗经验是晋升的先决条件。马伦问道:“那么,你跑到这里来干什么?”


    “我的直属连奉命来此增援。”


    马伦把手指向闹市区。“你相信吗?”


    哈克攥着双拳。“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城里三分之二都是黑人。”


    马伦又点了点头。“噢,对,你说得对。”他掏出一盒骆驼牌香烟,递一支给哈克。哈克摇了摇头。马伦把烟点燃。“这个星期的事可真多,对吧?先是停止轰炸,接着是约翰逊宣布放弃竞选,然后金又被暗杀了,一件接一件。”


    “没错。”


    这时,一名年轻的上尉从指挥所走上前来敬礼。“上校,”他对马伦说,“我们接到了命令。”


    “去哪儿?”马伦问道。


    上尉朝亮着火光的方向抬了抬下巴。“巡逻制止抢劫。”


    “妈的,”马伦诅咒说,“本来还指望他们不需要我们。你看,我们连防暴服都没有!”


    哈克吼道:“你怕什么?那些平民不会把我们怎样的。”他接着说:“我可不可以跟着去?”


    马伦与他对视片刻,脸上露出了赞赏的神色,然后对他说:“你知道的,这事看来不好办,除了自卫我们是不能开枪的。”


    哈克爽快地点了点头。“好吧,要是你有多余的防毒面罩,我去了以后会奉命行事的。我讨厌在这里闲混。”


    马伦耸了一下肩膀。“你觉得那里好玩就去吧。”


    第二营的人这时都上了卡车。身高6英尺的哈克跟着马伦上了指挥吉普车,十分吃力地挤进了后座。部队在吉普车的引导下沿着宾夕法尼亚大道行进,然后到达拉斐特广场。白宫的上空烟雾弥漫,华盛顿市国民警卫队的一个连守卫在大门前面。士兵们荷枪实弹,步枪还插上了刺刀。


    第二营分出一个排以加强白宫的守卫力量,然后掉头返回宾夕法尼亚大道,接着向北进入第7街。他们在那里看见了几部民用车辆。


    吉普车的仪表板上装有一台半导体收音机。马伦打开开关,转动调谐钮,找到一个播送新闻的电台。


    “警察局长助理声称,由于警员不足,导致控制不力,昨天下午发生的抢劫波及广泛——”


    “真是乱弹琴,”马伦骂道,“命令他们不要搅和进来的——”


    “嘘,”哈克打断了他的话头,“我想听听他说些什么。”


    “……今天晚上,”播音员接着说,“黑人激进人士斯托克利-卡迈克尔在他的街道指挥部说——”他们听到摆弄录音机的声音,然后是卡迈克尔缓慢而柔和的声音:“回家去拿枪吧!白人来了是要杀死你们的。我不愿看到黑人的鲜血洒在街道上。我已经有了一支枪,你们回家拿上自己的再到这里来吧——”


    “有消息报道说,”播音员接过了话头,“卡迈克尔先生后来出席了在霍华德大学为金博士举行的追悼会,他随身带着手枪——”


    哈克低声骂道:“那还用说!”


    马伦伸出手来猛地关掉收音机,忿忿地说:“我不听这样的废话!”


    “快看!”有人大声叫道。


    他们进入了骚乱地带,到处都是建筑物焚烧后留下的废墟。巡逻车队停止前进,伞兵们一个个全都跳下了车。


    第二营的军官们查阅了现场工作站提供的地图,然后带领士兵们往各处散开。哈克先站在旁边查看,后来和一个排的士兵一起向第7街奔去。


    他们一行到达弗农山广场的北面,戴上防毒面罩,翻过一道破损了的警方设置的路障。接着,他们沿被烟火熏烧得黑糊糊的街道向前推进,一路上躲避着扔来的砖头和瓶子,不时向骚乱的黑人发射催泪弹。远处传来了一阵阵枪声。


    在h街,映入他们眼帘的只有已被抢劫的店铺和断垣残壁的公寓。人们冲入砸破的商店橱窗,见到什么抢什么,然后逃进黑暗之中。路灯已经被人砸烂。哈克站在街沿上,脱下头盔,擦了擦前额上的汗水。


    突然,他听见前面的士兵大叫一声。他还没有来得及作出任何反应,就觉得头上遭到重重的一击。他向后一退,险些栽倒在地,木呆呆地看着那块砸了自己的石头在地面上滚动,最后停了下来。有人把他拽到了街道中央。


    哈克昏昏然抬起头,看见了二楼的一个窗口上出现几个模糊的人影,几个黑人正张开嘴巴,恶狠狠地瞪着他。他挣扎着解开枪套,拔出手枪想射击。可是,窗口上的面孔早已无踪无影。


    时光似乎停止了流动。哈克闭上眼睛。在剧痛和黑暗之中,一幅影像出现了。那是一个敞开的帐篷门,蒙着防虫的纱网,一把刺刀割破了纱网。接着,一只长着长指甲的黑手从那破口处扔进一枚手榴弹。


    有人摇动着他的肩膀,他听见一个声音问:“长官!长官!你没事儿吧?”那名士兵通过防毒面罩发出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奇怪。哈克睁开眼睛,用一只手擦了擦太阳穴,凑在眼前一看,满手都是血。他晃动了一下身体说:“我不知道,你告诉我吧。”


    那名伞兵观察了一下他的伤口,然后告诉他:“看起来不算太糟。不过,有可能是脑震荡,最好还是叫卫生员看看。”


    “不!”哈克说,“用你的急救包,找什么东西包扎起来就行了。”


    伞兵耸了耸肩膀说:“好吧。”排里的其他人等着他为哈克缠上绷带,然后继续巡逻。哈克和士兵们一道,用摧泪弹驱散一群群四处抢掠的人。那些人暂时躲藏起来,等到巡逻队一走过又重新出现在街道上。


    后来,排长停下来守护一家已经被抢劫过的男士成衣店。哈克取下防毒面罩,在污浊的空气里喘息着,想控制一下自己的激动情绪。真是令人难以置信,这场仇杀竟然跟着他跑了半个地球。他心想,那帮家伙要杀掉我,他们是不会罢手的,那些杂种。


    他内心涌起一阵愤怒,这给了他信心和力量。他望着空空荡荡的街道,意识到这是下手报复的最好机会。他心里觉得好多了。


    他顺着街道走进了一个门洞。在他身后大约100码处,两名黑人男子抬着一台落地式电视机走出一家电器商店破碎的橱窗。他们像螃蟹一样横着移动,向附近的一条小巷走去。


    狗东西。哈克瞅准一个没人看见的机会,闪身抢在那俩人之前躲进了小巷。过了片刻,那两个人出现在巷口。他们只顾着手里的东西,到了哈克跟前也没有注意到什么。


    “喂,伙计们。”哈克说着从暗处走了出来。“今晚可真是抢劫的好机会。”他拔出手枪,双手握住对着他们。走在前面的一个睁大眼睛,害怕地说:“等一等,伙计,我——”


    这是一个令人感到兴奋的时刻。哈克盯着那人的脸,扣动了那把口径0.45英寸的手枪的扳机。子弹的巨大力量使那人往后一仰,在他的前额上穿了一个大洞。电视机嘭的一声落在地上,显像管的玻璃碎片散落了一地。


    “杂种!”另外一个人尖叫一声——他其实是一个孩子,最多不过16岁。他呆呆地站在那里,两眼瞪着死去的朋友和哈克。


    “这电视机你付钱了吗,伙计?”哈克问道。


    “我——没有,没有。饶了我吧,求你了!”


    哈克扬了扬手枪。“去吧,快滚。”


    少年吸了一口气,转过身就跑。


    哈克让他跑出5码,然后从背后开了枪。子弹使他向上跳起1英尺高,然后仆倒在小巷肮脏的地面上。哈克看着他喘了一阵气后死去。


    就在此时——就在朱巴尔-哈克站在两具尸体旁边,呼吸着摧泪瓦斯、火药和尸体的刺鼻气味时,他的眼前出现了幻觉。


    他看见骚乱平息了,社会生活恢复了正常——但是,什么都没有改变。他觉得,最终必须了结一次,必须有最后的战斗。或许,这在10年,甚至20年内都办不到,但是,将来总会有这么一天的。而他本人就是在最佳时机,处于最佳位置来接受这次挑战的最佳人选。不仅仅是为了复仇——虽然他也会实现这一点——而是为了改变历史发展的方向。


    哈克的事业,他的经历,他的一生都是为了这一时刻,这一无与伦比的辉煌瞬问。


    伞兵们正朝着巷口走来,哈克听见了他们的呼喊和战靴撞击地面的声音。他转过身,向小巷的另外一头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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