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快乐度日,发现生活的诗意

3个月前 作者: 梁实秋
    有时候,只要把心胸敞开,快乐也会逼人而来。这个世界,这个人生,有其丑恶的一面,也有其光明的一面。良辰美景,赏心乐事</a>,随处皆是。


    中年 中年妙趣在于相当地认识人生,认识自己


    钟表上的时针是在慢慢地移动着的,移动得如此之慢,使你几乎不感觉到它的移动,人的年纪也是这样的,一年又一年,总有一天会蓦然一惊,已经到了中年,到这时候大概有两件事使你不能不注意。讣闻不断地来,有些性急的朋友已经先走一步,很煞风景,同时又会忽然觉得一大批一大批的青年小伙子在眼前出现,从前也不知是在什么地方藏着的,如今一齐在你眼前摇晃,磕头碰脑的尽是些昂然阔步满面春风的角色,都像是要去吃喜酒的样子。自己的伙伴一个个地都入蛰了,把世界交给了青年人。所谓“耳畔频闻故人死,眼前但见少年多”,正是一般人中年的写照。


    从前杂志背面常有“韦廉士红色补丸”的广告,画着一个憔悴的人,弓着身子,手拊在腰上,旁边注着“图中寓意”四字。那寓意对于青年人是相当深奥的。可是这幅图画却常在一般中年人的脑里涌现,虽然他不一定想吃“红色补丸”,那点寓意他是明白的了。一根黄松的柱子,都有弯曲倾斜的时候,何况是二十六块碎骨头拼凑成的一条脊椎?年轻人没有不好照镜子的,在店铺的大玻璃窗前照一下都是好的,总觉得大致上还有几分姿色。这顾影自怜的习惯逐渐消失,以至于有一天偶然揽镜,突然发现额上刻了横纹,那线条是显明而有力的,像是吴道子的“莼菜描”,心想那是抬头纹,可是低头也还是那样。再一细看头顶上的头发有搬家到腮旁颔下的趋势,而最令人怵目惊心的是,鬓角上发现几根白发,这一惊非同小可,平素一毛不拔的人到这时候也不免要狠心地把它拔去,拔毛连茹,头发根上还许带着一颗鲜亮的肉珠。但是没有用,岁月不饶人!


    一般的女人到了中年,更着急。哪个年轻女子不是饱满丰润得像一颗牛奶葡萄,一弹就破的样子?哪个年轻女子不是玲珑矫健得像一只燕子,跳动得那么轻灵?到了中年,全变了。曲线都还存在,但满不是那么回事,该凹入的部分变成了凸出,该凸出的部分变成了凹入,牛奶葡萄要变成金丝蜜枣,燕子要变鹌鹑。最暴露在外面的是一张脸,从“鱼尾”起皱纹撒出一面网,纵横辐转,疏而不漏,把脸逐渐织成一幅铁路线最发达的地图,脸上的皱纹已经不是熨斗所能烫得平的,同时也不知怎么在皱纹之外还常常加上那么多的苍蝇屎。所以脂粉不可少。除非粪土之墙,没有不可圬的道理。在原有的一张脸上再罩上一张脸,本是最简便的事。不过在上妆之前下妆之后,容易令人联想起《聊斋志异</a>》的那一篇《画皮》而已。女人的肉好像最禁不起地心的吸力,一到中年便一齐松懈下来往下堆摊,成堆的肉挂在脸上,挂在腰边,挂在踝际。听说有许多西洋女子用擀面杖似的一根棒子早晚浑身乱搓,希望把浮肿的肉压得结实一点,又有些人干脆忌食脂肪忌食淀粉,扎紧裤带,活生生地把自己“饿”回青春去。有多少效果,我不知道。


    别以为人到中年,就算完事。不,譬如登临,人到中年像是攀跻到了最高峰。回头看看,一串串的小伙子正在“头也不回呀汗也不揩”地往上爬。再仔细看看,路上有好多块绊脚石,曾把自己磕碰得鼻青脸肿,有好多处陷阱,使自己做了若干年的井底蛙。回想从前,自己做过扑灯蛾,惹火焚身,自己做过撞窗户纸的苍蝇,一心想奔光明,结果落在粘苍蝇的胶纸上!这种种景象的观察,只有站在最高峰上才有可能。向前看,前面是下坡路,好走得多。


    施耐庵</a>《水浒传</a>》序云:“人生三十未娶,不应再娶;四十未仕,不应再仕。”其实“娶”“仕”都是小事,不娶不仕也罢,只是这种说法有点中途弃权的意味,西谚云:“人的生活在四十才开始。”好像四十以前,不过是几出配戏,好戏都在后面。我想这与健康有关。吃窝头、米糕长大的人,拖到中年就算不易,生命力已经蒸发殆尽。这样的人焉能再娶?何必再仕?服“维他赐保命”都嫌来不及了。我看见过一些得天独厚的男男女女,年轻的时候愣头愣脑的,浓眉大眼,生僵挺硬,像是一些又青又涩的毛桃子,上面还带着挺长的一层毛。他们是未经琢磨过的璞石。可是到了中年,他们变得润泽了,容光焕发,脚底下像是有了弹簧,一看就知道是内容充实的。他们的生活像是在饮窖藏多年的陈酿,浓而芳洌!对于他们,中年没有悲哀。


    四十开始生活,不算晚,问题在“生活”二字如何诠释。如果年届不惑,再学习溜冰、踢毽子、放风筝,“偷闲学少年”,那自然有如秋行春令,有点勉强。半老徐娘,留着“刘海”,躲在茅房里穿高跟鞋当作踩高跷般地练习走路,那也是惨事。中年的妙趣,在于相当地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从而做自己所能做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科班的童伶宜于唱全本的大武戏,中年的演员才能担得起大出的轴子戏,只因他到中年才能真懂得戏的内容。


    中年的妙趣,在于相当地认识人生,认识自己,


    从而做自己所能做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


    老年 别自寻烦恼,别碍人事,别讨人嫌


    时间走得很均匀,说快不快,说慢不慢。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在宴会中总是有人簇拥着你登上座,你自然明白这是离入祠堂之日已不太远。上下台阶的时候常有人在你肘腋处狠狠地搀扶一把,这是提醒你,你已到达了杖乡杖国的高龄,怕你一跤跌下去,摔成好几截。黄口小儿一晃的工夫就蹿高好多,在你眼前跌跌跖跖地跑来跑去,喊着阿公阿婆,这显然是在催你老。


    其实人之老也,不需人家提示。自己照照镜子,也就应该心里有数。乌溜溜毛毵毵的头发哪里去了?由黑而黄,而灰,而斑,而耄耄然,而稀稀落落,而牛山濯濯,活像一只秃鹫。瓠犀一般的牙齿哪里去了?不是熏得焦黄,就是咧着罅隙,再不就是露出七零八落的豁口。脸上的肉七棱八瓣,而且平添无数雀斑,有时排列有序如星座,这个像大熊,那个像天蝎。下巴颏儿底下的垂肉变成了空口袋,捏着一揪,两层松皮久久不能恢复原状。两道浓眉之间有毫毛秀出,像是麦芒,又像是兔须。眼睛无端淌泪,有时眼角上还会分泌出一堆堆的桃胶凝聚在那里。总之,老与丑是不可分的。《尔雅</a>》:“黄发、齿、鲐背、耈老、寿也。”寿自管寿,丑还是丑。


    老的征象还多得是。还没有喝忘川水,就先善忘。文字过目不旋踵就飞到九霄云外,再翻寻有如海底捞针。老友几年不见,觌面说不出他的姓名,只觉得他好生面善。要办事超过三件以上,需要结绳,又怕忘了哪一个结代表哪一桩事,如果笔之于书,又可能忘记备忘录放在何处。大概是脑髓用得太久,难免漫漶,印象当然模糊。目视茫茫,眼镜整天价戴上又摘下,摘下又戴上。两耳聋聩,无以与乎钟鼓之声,倒也罢了,最难堪是人家说东你说西。牙动摇,咀嚼的时候像反刍,而且有时候还需要戴围嘴。至于登高腿软,久坐腰疫,睡一夜浑身关节滞涩,而且睁着大眼睛等天亮,种种现象不一而足。


    老不必叹,更不必讳。花有开有谢,树有荣有枯。桓温看到他“种柳皆已十围,慨然曰:‘木犹如此,人何以堪!’攀枝执条,泫然流泪”。桓公是一个豪迈的人,似乎不该如此。人吃到老,活到老,经过多少狂风暴雨惊涛骇浪,还能双肩承一喙,俯仰天地间,应该算是幸事。荣启期说:“人生有不见日月不免襁褓者。”所以他行年九十,认为是人生一乐。叹也无用,乐也无妨,生、老、病、死,原是一回事。有人讳言老,算起岁数来斤斤计较按外国算法还是按中国算法,好像从中可以讨到一年便宜。更有人老不歇心,怕以皤皤华首见人,偏要染成黑头。半老徐娘,驻颜无术,乃乞灵于整容郎中化妆师,隆鼻隼,抽脂肪,扫青黛眉,眼睚涂成两个黑窟窿。“物老为妖,人老成精”。人老也就罢了,何苦成精?


    老年人该做老年事,冬行春令实是不祥。西塞罗说:“人无论怎样老,总是以为自己还可以再活一年。”是的,这愿望不算太奢。种种方面的人欠欠人,正好及时做个了结。贤者识其大,不贤者识其小,各有各的算盘,大主意自己拿。最低限度,别自寻烦恼,别碍人事,别讨人嫌。“有人问莎孚克利斯,年老之后还有没有恋爱的事,他回答得好,‘上天不准!我好容易逃开了那种事,如逃开凶恶的主人一般。’”这是说,老年人不再追求那花前月下的旖旎风光,并不是说老年人就一定如槁木死灰一般的枯寂。人生如游山。年轻的男男女女携着手儿陟彼高冈,沿途有无限的赏心乐事,兴会淋漓,也可能遇到一些挫沮,歧路彷徨,不过等到日云暮矣,互相扶持着走下山冈,却正别有一番情趣。白居易</a>睡觉诗:“老眠早觉常残夜,病力先衰不待年;五欲已销诸念息,世间无境可勾牵。”话是很洒脱,未免凄凉一些。五欲指财、色、名、饮食、睡眠。五欲全销,并非易事,人生总还有可留恋的在。江州司马泪湿青衫之后,不是也还未能忘情于诗酒吗?


    树 树担心的是外在的险厄,人烦虑的是内心的风波


    北平的人家,差不多家家都有几棵相当大的树。前院一棵大槐树是很平常的。槐荫满庭,槐影临窗,到了六七月间槐黄满树使得家像一个家,虽然树上不时地由一根细丝吊下一条绿颜色的肉虫子,不当心就要粘得满头满脸。槐树寿命很长,有人说唐槐到现在还有生存在世上的,这种树的树干就有一种纠绕蟠屈的姿态,自有一股老丑而并不自嫌的神气,有这样一棵矗立在前庭,至少可以把“树小墙新画不古”的讥诮免除三分之一。后院照例应该有一棵榆树,“榆”与“余”同音,示有余之意,否则榆树没有什么特别值得令人喜爱的地方,成年地往下洒落五颜六色的毛毛虫,榆钱做糕也并不好吃。至于边旁跨院里,则只有枣树的份,“叶小如鼠耳”,到处生些怪模怪样的能刺伤人的小毛虫。枣实只合做枣泥馅子,生吃在肚里就要拉枣酱,所以左邻右舍的孩子老妪任意扑打也就算了。院子中央的四盆石榴树,那是给天棚鱼缸做陪衬的。


    我家里还有些别的树。东院里有一棵柿子树,每年结一二百个高庄柿子,还有一棵黑枣。垂花门前有四棵西府海棠,艳丽到极点。西院有四棵紫丁香,占了半个院子。后院有一棵香椿和一棵胡椒,椿芽、椒芽成了烧黄鱼和拌豆腐的最好的作料。榆树底下有一个葡萄架,年年在树根左近要埋一只死猫(如果有死猫可得)。在从前的一处家园里,还有更多的树,桃、李、胡桃、杏、梨、藤萝、松、柳,无不俱备。因此,我从小就对于树存有偏爱。我尝面对着树生出许多非非之想,觉得树虽不能言,不解语,可是它也有生老病死,它也有荣枯,它也晓得传宗接代,它也应该算是“有情”。


    树是活的,只是不会走路,


    根扎在那里便住在那里,永远没有颠沛流离之苦。


    树的姿态各个不同。亭亭玉立者有之;矮墩墩的有之;有张牙舞爪者;有佝偻其背者;有戟剑森森者;有摇曳生姿者,各极其致。我想树沐浴在熏风之中,抽芽放蕊,它必有一番愉快的心情。等到花簇簇,锦簇簇,满枝头红红绿绿的时候,招蜂引蝶,自又有一番得意。落英缤纷的时候可能有一点伤感,结实累累的时候又会有一点迟暮之思。我又揣想,蚂蚁在树干上爬,可能会觉得痒痒出溜的;蝉在枝叶间高歌,也可能会觉得聒噪不堪。总之,树是活的,只是不会走路,根扎在那里便住在那里,永远没有颠沛流离之苦。


    小时候听“名人演讲”,有一次是一位什么“都督”之类的角色讲演“人生哲学”,我只记得其中一点点,他说:“植物的根是向下伸,兽畜的头是和身躯平的,人是立起来的,他的头是在最上端。”我当时觉得这是一大发现,也许是生物进化论的又一崭新的说法。怪不得人为万物之灵,原来他和树比较起来是本来倒置的。人的头高高在上,所以“清气上升,浊气下降”。有道行的人,有坐禅,有立禅,不肯倒头大睡,最后还要讲究坐化。


    可是历来有不少诗人并不这样想,他们一点也不鄙视树。美国的佛洛斯特有一首诗,名《我的窗前树》,他说他看出树与人早晚是同一命运的,都要倒下去,只有一点不同,树担心的是外在的险厄,人烦虑的是内心的风波。又有一位诗人名Kilmer,他有一首著名的小诗—《树》,有人批评说那首诗是“坏诗”,我倒不觉得怎样坏,相反地,“诗是像我这样的傻瓜作的,只有上帝才能造出一棵树”,这两行诗颇有一点意思。人没有什么了不起,侈言创造,你能造出一棵树来吗?树和人,都是上帝的创造。最近我到阿里山去游玩,路边见到那株“神木”,据说有三千年了,比起庄子</a>所说的“以八千岁为春,以八千岁为秋”的上古大椿还差一大截子,总算有一把年纪,可是看那一副形容枯槁的样子,只是一具枯骸,何神之有!我不相信“枯树生华”那一套。我只能生出“树犹如此,人何以堪”的感想。


    我看见阿里山上的原始森林,一片片,黑压压,全是参天大树,郁郁葱葱。但与我从前在别处所见的树木气象不同。北平公园大庙里的柏,以及梓橦道上的所谓张飞柏,号称“翠云廊”,都没有这里的树那么直那么高。像黄山的迎客松,屈铁交柯,就更不用提,那简直是放大了的盆景。这里的树大部分是桧木,全是笔直的,上好的电线杆子材料。姿态是谈不到,可是自有一种榛莽来除入眼荒寒的原始山林的意境。局促在城市里的人走到原始森林里来,可以嗅到“高贵的野蛮人”的味道,令人精神上得到解放。


    脸谱 人心不同,各有其面


    我要说的脸谱不是旧剧里的所谓“整脸”“碎脸”“三块瓦”之类,也不是麻衣相法里所谓观人八法“威、厚、清、古、孤、薄、恶、俗”之类。我要谈的脸谱乃是每天都要映入我们眼帘的形形色色的活人的脸。旧戏脸谱和麻衣相法的脸谱,那乃是一些聪明人从无数活人脸中归纳出来的几个类型公式,都是第二手的资料,可以不管。


    古人云“人心不同,各如其面”,那意思承认人面不同是不成问题的。我们不能不叹服人类创造者的技巧的神奇,差不多的五官七窍,但是部位配合,变化无穷,比七巧板复杂多了。对于什么事都讲究“统一”“标准化”的人,看见人的脸如此复杂离奇,恐怕也无法训练改造,只好由它自然发展吧?假使每一个人的脸都像是从一个模子里翻出来的,一律的浓眉大眼,一律的虎额龙隼,在排起队来检阅的时候固然甚为壮观整齐,但不便之处必定太多,那是不可想象的。


    人的脸究竟是同中有异,异中有同,否则也就无所谓谱。就粗浅的经验说,人的脸大致为两种,一种是令人愉快的,一种是令人不愉快的。凡是常态的、健康的、活泼的脸,都是令人愉快的,这样的脸并不多见。令人不愉快的脸,心里有一点或很多不痛快的事,很自然地把脸拉长一尺,或是罩上一层阴霾,但是这张脸立刻形成人与人之间的隔阂,立刻把这周围的气氛变得阴沉。假如,在可能范围之内,努力把脸上的筋肉松弛一下,嘴角上挂出一个微笑,自己费力不多,而给予人的快感甚大,可以使得这人生更值得留恋一些。我永不能忘记那永长不大的孩子彼得·潘,他嘴角上永远挂着一丝微笑,那是永恒的象征。一个成年人若是完全保持一张孩子脸,那也并不是理想的事,除了给“婴儿自己药片”做商标之外,也不见得有什么用处。不过赤子之天真,如在脸上还保留一点痕迹,这张脸对于人类的幸福是有贡献的。令人愉快的脸,其本身是愉快的,这与老幼妍媸无关。丑一点,黑一点,下巴长一点,鼻梁塌一点,都没有关系,只要上面漾着充沛的活力,便能辐射出神奇的光彩,不但有光,还有热,这样的脸能使满室生春,带给人们兴奋、光明、调谐、希望、欢欣。一张眉清目秀的脸,如果恹恹无生气,我们也只好当作石膏像来看待了。


    我觉得那是一个很好的游戏:早起出门,留心观察眼前活动的脸,看看其中有多少类型,有几张使你看了一眼之后还想再看?


    不要以为一个人只有一张脸。女人不必说,常常“上帝给她一张脸,她自己另造一张”。不涂脂粉的男人的脸,也有“卷帘”一格,外面摆着一副面孔,在适当的时候呱嗒一声如帘子一般卷起,另露出一副面孔。“杰克博士与海德先生”(Dr.Jekyll and Mr.Hyde)那不是寓言。误入仕途的人往往养成这一套本领。对下属道貌岸然,或是面部无表情,像一张白纸似的,使你无从观色,莫测高深,或是面皮绷得像一张皮鼓,脸拉得驴般长,使你在他面前觉得矮好几尺!但是他一旦见到上司,驴脸得立刻缩短,再往瘪里一缩,马上变成柿饼脸,堆下笑容,直线条全变成曲线条,如果见到更高的上司,连笑容都凝结得堆不下来,未开言嘴唇要抖上好大一阵,脸上做出十足的诚惶诚恐之状。帘子脸是傲下媚上的主要工具,对于某一种人是少不得的。


    不要以为脸和身体其他部分一样地受之父母,自己负不得责。不,在相当范围内,自己可以负责的,大概人的脸生来都是和善的,因为从婴儿的脸看来,不必一定都是颜如渥丹,但是大概都是天真无邪,令人看了喜欢的。我还没见过一个孩子带着一副不得善终的脸,脸都是后来自己作践坏了的,人们多半不体会自己的脸对于别人发生多大的影响。脸是到处都有的。在送殡的行列中偶然发现的哭丧脸,作讣闻纸色,眼睛肿得桃儿似的,固然难看。一行行的囚首垢面的人,如稻草人,如丧家犬,脸上作黄蜡色,像是才从牢狱里出来,又像是要到牢狱里去,凸着两只没有神的大眼睛,看着也令人心酸。还有一大群心地不够薄脸皮不够厚的人,满脸泛着平价米色,嘴角上也许还沾着一点平价油,身穿着一件平价布,一脸的愁苦,没有一丝的笑容,这样的脸是颇令人不快的。但是这些贫病愁苦的脸还不算是最令人不愉快,因为只是消极得令人心里堵得慌,而且稍微增加一些营养(如肉糜之类)或改善一些环境,脸上的神情还可以渐渐恢复常态。最令人不快的是一些本来吃得饱,睡得着,红光满面的脸,偏偏带着一股肃杀之气,冷森森地拒人千里之外,看你的时候眼皮都不抬,嘴撇得瓢儿似的,冷不防抬起眼皮给你一个白眼,黑眼球不知翻到哪里去了,脖梗子发硬,脑壳朝天,眉头皱出好几道熨斗都熨不平的深沟—这样的神情最容易在官办的业务机关的柜台后面出现。遇见这样的人,我就觉得惶惑:这个人是不是昨天赌了一夜以致睡眠不足,或是接连着腹泻了三天,或是新近遭遇了什么冥凶,否则何以乖戾至此,连一张脸的常态都不能维持了呢?


    厌恶女性者 指女人为祸水,作为其口头禅


    不要以为男人都是好色之徒,也有厌恶女性者。


    《周书</a>·列传》第四十,萧统</a>三子萧詧,曾在江陵称帝八载,据说他“少有大志,不拘小节……性不饮酒,安于俭素……尤恶见妇人,虽相去数步,遥闻其臭。经御妇人之衣,不复更着”。


    一个曾临九五的人,无论在位如何短暂,疆土如何狭小,我们可以想象内宫粉黛,必极其妍。而萧詧恶见妇人,事属不经,似难索解。女人离他数步之遥,他就闻到她的臭味,更是离奇,难道他遇到的妇人个个都患狐臭?因思古时淳于髡一斗亦醉,一石亦醉,最欢畅的时候是“州闾之会,男女杂坐……前有堕珥,后有遗簪”“男女同席,履舄交错……主人留髡而送客,罗襦襟解,微闻芗泽”。芗泽就是指女人身上散发出来的一股特殊的香气。淳于髡说的大概是实话。这种香气须在相当亲近肌肤的时候才能闻到。《红楼梦</a>》里宝玉不是就曾一再勉强的要闻黛玉的袖口吗?只因袖口里有芗泽。这种香气,萧詧大概是无缘消受。不过萧詧雅好佛理,曾有“内典华严般若法华金光明义疏四十六卷”的著作行世,也许因潜心佛理而厌恶女色,亦未可知。可是事实上他生了八个儿子,死时才四十四岁,这又怎么说?


    一个人在事业上有所成就,很大部分是因为家有贤妻,


    一个人一生中不闯大祸,也很大部分是因为家有贤妻。


    厌恶女性者,英文叫作misogynist,在文学作品中有时也有很率直的描述。例如,十六世纪作家约翰·黎利(John Lyly)所作《优浮绮斯》(Euphues),其中有一封长信,是优浮绮斯在离开那不利斯返回雅典时写给他的一位朋友及一般痴情男子的。这封信号称为“戒色指南”(The Cooling Card)。其言曰:


    她如果贞洁,必定拘谨;如果轻佻,必定淫荡;如是严肃的婆娘,谁肯爱她?如是放浪的泼妇,谁愿娶她?如是侍奉灶神的处女,她们是誓不嫁人的;如是追随爱神的信徒,她们是势必荒淫的。如果我爱一个美貌的,势必引起嫉妒;如果我爱一个貌寝的,会要使我疯狂。如果生育频繁,则负担有增无已;如果不能生育,则我的罪孽愈发深重;如果贤淑,我会担心她早死;如果不淑,我会厌恶她长寿。


    把女人说得一无是处,其结论是“避免接近女人”。优浮绮斯的私行并不谨饬,被蛇咬过一回,以后见了绳子也怕。所以他的厌恶女性的论调实是有感而发。


    异性相吸,男女相悦,乃是常情。至于溺于女色者,如纣王之宠妲己,幽王之宠褒姒,以至于亡国,则罪不全在妲己与褒姒,纣王、幽王须负更大之责任。只因佳人难再得,遂任其倾城倾国,昏君本人之罪责岂容推诿?赵飞燕的女弟刚接进宫,就有人在背后议论:“此祸水也,必将灭火。”汉得火德而兴,是否因此一女子而澌灭,且不去管它,“祸水”一词从此成了某些女性的代名词。西谚有云:“任何事故,追根问底,必定有个女人。”话并不错,不过要看怎样解释。一个人在事业上有所成就,很大部分是因为家有贤妻,一个人一生中不闯大祸,也很大部分是因为家有贤妻。“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是女性崇拜的说法,指女人为祸水,是厌恶女性者的口头禅。


    女人 喜欢说谎、善变、善哭、胆小、伶牙俐齿


    有人说女人喜欢说谎。假如女人所捏撰的故事都能抽取版税,便很容易致富。这问题在什么叫作说谎。若是运用小小的机智,打破眼前小小的窘僵,获取精神上小小的胜利,因而牺牲一点点真理,这也可以算是说谎,那么,女人确是比较的富于说谎的天才。有具体的例证。你没有陪过女人买东西吗?尤其是买衣料,她从不干干脆脆地说要做什么衣,要买什么料,准备出多少钱。她必定要东挑西拣,翻天覆地,同时口中念念有词,不是嫌这匹料子太薄,就是怪那匹料子花样太旧,这个不禁洗,那个不禁晒,这个缩头大,那个门面窄,批评得人家一文不值。其实,满不是这么一回事,她只是嫌价码太贵而已!如果价钱便宜,其他的缺点全都不成问题,而且本来不要买的也要购储起来。一个女人若是因为炭贵而不生炭盆,她必定对人解释说:“冬天生炭盆最不卫生,到春天容易喉咙痛!”屋顶渗漏,塌下盆大的灰泥,在未修补之前,女人便会向人这样解释:“我预备在这地方安装电灯。”自己上街买菜的女人,常常只承认散步和呼吸新鲜空气是她上市的唯一理由。艳羡汽车的女人常常表示她最厌恶汽油的臭味。坐在中排看戏的女人常常说前排的头等座位最不舒适。一个女人馈赠别人,必说:“实在买不到什么好的……”其实这东西根本不是她买的,是别人送给她的。一个女人表示愿意陪你去上街走走,其实是她顺便要买东西。总之,女人总欢喜拐弯抹角的,放一个小小的烟幕,无伤大雅,颇占体面。这也是艺术,王尔德不是说过“艺术即是说谎”吗?这些例证还只是一些并无版权的谎话而已。


    女人善变,多少总有些哈姆雷特式,拿不定主意;问题大者如离婚</a>结婚,问题小者如换衣换鞋,都往往在心中经过一读二读三读,决议之后再复议,复议之后再否决,女人决定一件事之后,还能随时做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做出那与决定完全相反的事,使人无法追随。因为变得急速所以容易给人以“脆弱”的印象。莎士比亚有一名句:“‘脆弱’呀,你的名字叫作‘女人’!”但这脆弱,并不永远使女人吃亏。越是柔韧的东西越不易摧折。女人不仅在决断上善变,即便是一个小小的别针位置也常变,午前在领扣上,午后也许移到了头发上。三张沙发,能摆出若干阵势;几根头发,能梳出无数花头。讲到服装,其变化之多,常达到荒谬的程度。外国女子的帽子,可以是一根鸡毛,可以是半只铁锅,或是一个畚箕。中国女人的袍子,变化也就够多,领子高的时候可以使她像一只长颈鹿,袖子短的时候恨不得使两腋生风,至于纽扣盘花、滚边镶绣,则更加是变幻莫测。“上帝给她一张脸,她能另造一张出来”,“女人是水做的”,是活水,不是止水。


    女人善哭,从一方面看,哭常是女人的武器,很少人能抵抗她这泪的洗礼。俗语说“一哭二闹三上吊”,这一哭确实其势难挡。但从另一面看,哭也常是女人内心的“安全瓣”。女人的忍耐的力量是伟大的,她为了男人,为了小孩,能忍受难堪的委屈。女人对于自己的享受方面,总是属于“斯多亚派”的居多。男人不在家时,她能立刻变成素食主义者,火炉里能爬出老鼠,开电灯怕费电,再关上又怕费开关。平素既已极端刻苦,一旦精神上再受刺激,便忍无可忍,一腔悲怨天然地化作一把把的鼻涕眼泪,从“安全瓣”中汩汩而出,腾出空虚的心房,再来接受更多的委屈。女人很少破口骂人(骂街便成泼妇,其实甚少),很少揎袖挥拳,但泪腺就比较发达。善哭的也就常常善笑,眯眯地笑,哧哧地笑,咯咯地笑,哈哈地笑,笑是常驻在女人脸上的,这笑脸常常成为最有效的护照。女人最像小孩,她能为了一个滑稽的姿态而笑得前仰后合,肚皮痛,淌眼泪,以至于翻斤斗!哀与乐都像是常川有备,一触即发。


    女人的嘴,大概是用在说话方面的时候多。女孩子往往从小就口齿伶俐,就是学外国语</a>也容易琅琅上口,不像嘴里含着一个大舌头。等到长大之后,三五成群,说长道短,声音脆,嗓门高,如蝉噪,如蛙鸣,真当得好几部鼓吹!等到年事再长,万一堕入“长舌”型,则东家长,西家短,飞短流长,搬弄多少是非,惹出无数口舌;万一堕入“喷壶嘴”型,则琐碎繁杂,絮聒唠叨,一件事要说多少回,一句话要说多少遍,如喷壶下注,万流齐发,当者披靡,不可向迩!一个人给他的妻子买一件皮大衣,朋友问他:“你是为使她舒适吗?”那人回答说:“不是,为使她少说些话!”


    女人胆小,看见一只老鼠而当场昏厥,在外国不算是奇闻。中国女人胆小不至如此,但是一声霹雷使得她拉紧两个老妈子的手而仍战栗不止,倒是确有其事。这并不是做作,并不是故意在男人面前做态,使他有机会挺起胸脯说:“不要怕,有我在!”她是真怕。在黑暗中或荒僻处,没有人,她怕;万一有人,她更怕!屠牛宰羊,固然不是女人的事,杀鸡宰鱼,也不是不费手脚。胆小的缘故,大概主要的是体力不济。女人的体温似乎较低一些,有许多女人怕发胖而食无求饱,营养不足,再加上怕臃肿而衣裳单薄,到冬天瑟瑟打战,袜薄如蝉翼,把小腿冻得作“浆米藕”色,两只脚放在被里一夜也暖不过来,双手捧热水袋,从八月捧起,捧到明年五月,还不忍释手。抵抗饥寒之不暇,焉能望其胆大。


    女人的聪明,有许多不可及处,一根棉线,一下子就能穿入针孔,然后一下子就能在线的尽头处打上一个结子,然后扯直了线在牙齿上砰砰两声,针尖在头发上擦抹两下,便能开始解决许多在人生中并不算小的苦恼,例如缝上衬衣的扣子,补上袜子的破洞之类。至于几根篾棍,一上一下地编出多少样物事,更是令人叫绝。有学问的女人,创辟“沙龙”,对任何问题能继续谈论至半小时以上,不但不令人入睡,而且令人疑心她是内行。


    男人 脏、懒、馋、自私,偶尔还很长舌


    男人令人首先感到的印象是脏!当然,男人当中亦不乏刷洗干净洁身自好的,甚至还有油头粉面衣裳楚楚的,但大体讲来,男人消耗肥皂和水的数量要比较少些。某一男校,对于学生洗澡是强迫的,入浴签名,每周计核,对于不曾入浴的初步惩罚是宣布姓名,最后的断然处置是定期强迫入浴,并派员监视,然而日久玩生,签名簿中尚不无浮冒情事。有些男人,西装裤尽管挺直,他的耳后脖根,土壤肥沃,常常宜于种麦!袜子手绢不知随时洗涤,常常日积月累,到处塞藏,等到无可使用时,再从那一堆污垢存货当中拣选比较干净的去应急。有些男人的手绢,拿出来硬像是土灰面制的百果糕,黑糊糊黏成一团,而且内容丰富。男人的一双脚,多半好像是天然的具有泡菜、霉干菜再加糖蒜的味道,所谓“濯足万里流”是有道理的,小小的一盆水确是无济于事,然而多少男人却连这一盆水都吝而不用,怕伤元气。两脚既然如此之脏,偏偏有些“逐臭之夫”喜于脚上藏垢纳污之处往复挖掘,然后嗅其手指,引以为乐!多少男人洗脸都是专洗本部,边疆一概不理,洗脸完毕,手背可以不湿,有的男人是在结婚后才开始刷牙。“扪虱而谈”的是男人。还有更甚于此者,曾有人当众搔背,结果是从袖口里面摔出一只老鼠!除了不可挽救的脏相之外,男人的脏大概是由于懒。


    对了!男人懒。他可以懒洋洋坐在旋椅上,五官四肢,连同他的脑筋(假如有),一概停止活动,像呆鸟一般;“不闻夫博弈者乎……”那段话是专对男人说的,他若是上街买东西,很少时候能令他的妻子满意,他总是不肯多问几家,怕跑腿,怕费话,怕讲价钱。什么事他都嫌麻烦,除了指使别人替他做的事之外,他像残废人一样,对于什么事都愿坐享其成,而名之曰“室家之乐”。他提前养老,至少提前三二十年。


    紧毗连着“懒”的是“馋”。男人大概有好胃口的居多。他的嘴,用在吃的方面的时候多,他吃饭时总要在菜碟里发现至少一英寸见方半英寸厚的肉,才能算是没有吃素。几天不见肉,他就喊“嘴里要淡出鸟儿来!”若真个三月不知肉味,怕不要淡出毒蛇猛兽来!有一个人半年没有吃鸡,看见了鸡毛帚就流涎三尺。一餐盛馔之后,他的人生观都能改变,对于什么都乐观起来。一个男人在吃一顿好饭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硬是在感谢上天待人不薄;他饭后衔着一根牙签,红光满面,硬是觉得可以骄人。主中馈的是女人,修食谱的是男人。


    男人多半自私。他的人生观中有一基本认识,即宇宙一切均是为了他的舒适而安排下来的。除了在做事赚钱的时候不得不忍气吞声地向人奴膝婢颜外,他总是要做出一副老爷相。他的家便是他的国度,他在家里称王。他除了为赚钱而吃苦努力外,他是一个“伊比鸠派”,他要享受。他高兴的时候,孩子可以骑在他的颈上,他引颈受骑,他可以像狗似的满地爬;他不高兴时,他看着谁都不顺眼,在外面受了闷气,回到家里来加倍地发作。他不知道女人的苦处。女人对于他的殷勤委曲,在他看来,就如同犬守户鸡司晨一样的稀松平常,都是自然现象。他说他爱女人,其实他不爱,是享受女人。他不问他给了别人多少,但是他要在别人身上尽量榨取。他觉得他对女人最大的恩惠,便是把赚来的钱全部或一部分拿回家来,但是当他把一卷卷的钞票从衣袋里掏出来的时候,他的脸上的表情是骄傲的成分多,亲爱的成分少,好像是在说:“看我!你行吗?我这样待你,你多幸运!”他若是感觉到这家不复是他的乐园,他便有多样的藉口不回到家里来。他到处云游,他另辟乐园。他有聚餐会,他有酒会,他有桥会,他有书会、画会、棋会,他有夜会,最不济的还有个茶馆</a>。他的享乐的方法太多。假如轮回之说不假,下世侥幸依然投胎为人,很少男人情愿下世做女人的。他总觉得这一世生为男身,而享受未足,下一世要继续努力。


    “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原是人的通病,但是言谈的内容,却男女有别。女人谈的往往是:“我们家的小妹又病了!”“你们家每月开销多少?”之类。男人谈的是另一套,普通的方式,男人的谈话,最后不谈到女人身上便不会散场。这一个题目对男人最有兴味。如果有一个桃色案他们唯恐其和解得太快。他们好议论人家的隐私,好批评别人的妻子的性格相貌。“长舌男”是到处有的,不知为什么这名词尚不甚流行。


    孩子 树大自直,小时恣肆些,大了自然会好


    兰姆是终身未娶的,他没有孩子,所以他有一篇《未婚者的怨言》收在他的《伊利亚随笔》里。他说孩子没有什么稀奇,等于阴沟里的老鼠一样,到处都有,所以有孩子的人不必在他面前炫耀。他的话无论是怎样中肯,但在骨子里有一点酸—葡萄酸。


    我一向不信孩子是未来世界的主人翁,因为我亲见孩子到处在做现在的主人翁。孩子活动的主要范围是家庭,而现代家庭很少不是以孩子为中心的。一夫一妻不能成为家,没有孩子的家像是一株不结果实的树,总缺点什么;必定等到小宝贝呱呱坠地,家庭的柱石才算放稳,男人开始做父亲,女人开始做母亲,大家才算找到各自的岗位。我问过一个并非“神童”的孩子:“你妈妈是做什么的?”他说:“给我缝衣的。”“你爸爸呢?”小宝贝翻翻白眼:“爸爸是看报的!”但是他随即更正说:“是给我们挣钱的。”孩子的回答全对。爹妈全是在为孩子服务。母亲早晨喝稀饭,买鸡蛋给孩子吃;父亲早晨吃鸡蛋,买鱼肝油精给孩子吃。最好的东西都要献呈给孩子,否则,做父母的心里便起惶恐,像是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一般。孩子的健康及其舒适,成为家庭一切设施的一个主要先决问题。这种风气,自古已然,于今为烈。自有小家庭制以来,孩子的地位顿形提高。以前的“孝子”是孝顺其父母之子,今之所谓“孝子”乃是孝顺其孩子之父母。孩子是一家之主,父母都要孝他!


    “孝子”之说,并不偏激。我看见过不少的孩子,鼓噪起来能像一营兵;动起武来能像械斗;吃起东西来能像饿虎扑食;对于尊长宾客有如生番;不如意时撒泼打滚有如羊痫;玩得高兴时能把家具什物狼藉满室,有如惨遭洗劫;……但是“孝子”式的父母则处之泰然,视若无睹,顶多皱起眉头,但皱不过三四秒钟仍复堆下笑容,危及父母的生存和体面的时候,也许要狠心咒骂几声,但那咒骂大部分是哀怨乞怜的性质,其中也许带一点威吓,但那威吓只能得到孩子的讪笑,因为那威吓是向来没有兑现过的。“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今之“孝子”深韪是说。凡是孩子的意志,为父母者宜多方体贴,勿使稍受挫阻;近代儿童教育心理学者又有“发展个性”之说,与“无违”之说正相符合。


    体罚之制早已被人唾弃,以其不合儿童心理健康之故。我想起一个外国的故事:


    一个母亲</a>带孩子到百货商店。经过玩具部,看见一匹木马,孩子一跃而上,前摇后摆,踌躇满志,再也不肯下来,那木马不是为出售的,是商店的陈设。店员们叫孩子下来,孩子不听;母亲叫他下来,加倍不听;母亲说带他吃冰激凌去,依然不听;买朱古力糖去,格外不听。任凭许下什么愿,总是还你一个不听;当时演成僵局,顿成胶着状态。最后一位聪明的店员建议说:“我们何妨把百货商店特聘的儿童心理学专家请来解围呢?”众谋佥同,于是把一位天生生有教授面孔的专家从八层楼请了下来。专家问明原委,轻轻走到孩子身边,附耳低声说了一句话,那孩子便像触电一般,滚鞍落马,牵着母亲的衣裙,仓皇遁去。事后有人问那专家到底对孩子说的是什么话,那专家说:“我说的是:‘你若不下马,我打碎你的脑壳!’”


    这专家真不愧为专家,但是颇有不孝之嫌。这孩子假如平常受惯了不兑现的体罚、威吓,则这专家亦将无所施其技了。约翰孙博士主张不废体罚,他以为体罚的妙处在于直截了当,然而约翰孙博士是十八世纪的人,不合时代潮流!


    哈代有一首小诗,写孩子初生,大家誉为珍珠宝贝,稍长都夸作玉树临风,长成则为非作歹,终至于陈尸绞架。这老头子未免过于悲观。但是“幼有神童之誉,少怀大志,长而无闻,终乃与草木同朽”—这确是个可以普遍应用的公式。“小时聪明,大时未必了了。”究竟是知言</a>,然而为父母者多属乐观。孩子才能骑木马,父母便幻想他将来指挥十万貔貅时之马上雄姿;孩子才把一曲抗战小歌哼得上口,父母便幻想着他将来喉声一啭彩声雷动时的光景;孩子偶然拨动算盘,父母便暗中揣想他将来或能掌握财政大权,同时兼营投机买卖;……这种乐观往往形诸言语,成为炫耀,使旁观者有说不出的感想。曾见一幅漫画:一个孩子跪在他父亲的膝头用他的玩具敲打他父亲的头,父亲眯着眼在笑,那表情像是在宣告:“看看!我的孩子!多么活泼,多么可爱!”旁边坐着一位客人咧着大嘴做傻笑状,表示他在看着,而且感觉有兴趣。这幅画的标题是“演剧术”。一个客人看着别人家的孩子而能表示感觉有兴趣,这真确实需要良好的“演剧术”。兰姆显然是不欢喜演这样的戏。


    孩子中之比较最蠢、最懒、最刁、最泼、最丑、最弱、最不讨人欢喜的,往往最得父母的钟爱。此事似颇费解,其实我们应该记得《西游记</a>》中唐僧为什么偏偏欢喜猪八戒。


    谚云:“树大自直。”意思是说孩子不需管教,小时恣肆些,大了自然会好。可是弯曲的小树,长大是否会直呢?我不敢说。


    哈佛的嬉皮少年 嬉皮有嬉皮的哲学,不是徒有其表


    在西雅图的街头,偶然有三五成群的青年披着土黄色的粗布袈裟,穿着破烂的胶鞋,头上剃得光光的,顶上蓄留一小撮毛发梳成细细的小辫,有时候脸上还抹几条油彩,手敲着一面小鼓,摇摇摆摆跳跳蹦蹦的,口中念念有词。行人并不注意他们,他们也不干扰行人。他们拿着一些传单,但是也不热心散发。我觉得好奇怪,士耀告诉我:“他们是模仿越南僧徒的服装,他们是反战分子。”


    在华盛顿大学</a>校园里,我看见一个青年大汉,胳膊底下夹着几本书,从图书馆门前石阶上走了下来,昂首阔步,旁若无人,但是他的鼻隼上抹了一条白灰,印堂上涂了一朵紫色小花,像是一位刚要下山“出草”的山胞。文蔷告诉我:“这不稀奇,前些日子图书馆门前平台上有一位女生脱得一丝不挂,玉体横陈,任人拍照。”


    所谓嬉皮也者,我久耳其名,以我所知他们是一个组织并不严密的团体,提倡泛爱,反对传统的社会、习俗、礼法,装束诡异,玩世不恭,向往的是原始的自然的生活。假如他们像梭罗(Thoreau)似的遁迹山林,远离尘嚣,甚至抗税反战,甘愿坐牢,那种浪漫的个人主义不是不可以了解的。假如他们像刘伶似的“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挥衣”,在屋里“脱衣裸形”,我们也可认为无伤大雅,不必以世俗的礼法绳之。不过我在西雅图街头校园所见所闻,似乎尚非正宗嬉皮,只是一些浅薄的东施效颦者流,以诡异的服装行径招摇于世罢了。


    哈佛大学是我旧游之地,四十余年之后旧地重游,馆舍仍旧,人事全非。哈佛广场仍然是那样的逼仄,魏德纳图书馆旁边添了一道中国学生捐赠的石碑。最令人触目惊心的是哈佛校园里里外外有形似嬉皮的男男女女。他们的头发很长,不是“髡彼两髦”美而且鬈的样子,而是满头蓬松,有时候难分男女。男的满脸络腮胡子;有蓬首垢面而谈诗书的神气。女的有穿破烂裤子者,故意地在裤腿的上方留一两个三角破绽,里面没有内裤,做局部的裸裎。穿袜子的很少,穿凉鞋的很多。我不知道四十几年前的吉退之教授(Kittredge)和白璧德教授(Babbitt)若是现在还活着,看了这种样子将有何等感想。四十几年前哈佛校园以内是不准吸烟的,瘾君子们只能趁两堂课中间休息的十分钟跑到哈佛街上,一面倚墙晒太阳,一面吞烟吐雾。如今校园里到处是烟蒂。从前哈佛是一个最保守的学校,如今成了嬉皮型的学生们的大本营,比起我在西雅图街头校园所见所闻,有如小巫见大巫了。


    有人说,嬉皮也有嬉皮的哲学。近代西方文明的发展使得社会人生机械化,人的生活被科学技术所支配,失掉了自由和个性,失掉了人生的情趣。所以嬉皮思想就是要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社会里激起反抗,反抗一切传统礼法习俗,以求返回自然,恢复自我的存在。这一番话当然有一部分道理,不过据我看,反抗传统的思想在历史上是常有的,并不是一定在某时某地某种环境下才能突发的现象。文明的发展一直在进行,反抗文明也一直地有人在提倡。我们中国的《世说新语</a>》记载着好多狂放任诞的故事,类似的情形亦不仅以六朝人为然,前前后后何代无之?在西洋从希腊的犬儒之玩世不恭,以至于十九世纪末的颓废主义者的震世骇俗的作风,也都是传统的反动。文明是时常呈现病态的,社会上是不乏不合理的现象,有心人应该对症下药,治本治标。若是逃避现实,消极地隐遁,甚至愤世嫉俗,玩世不恭,也可称之为洁身自好,仍不失为君子。唯有所见所闻的嬉皮少年,则徒袭嬉皮之皮毛,长发蓄须,鹑衣百结,恐怕只是惹人讨厌的人中渣滓而已。


    同学 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


    同学,和同乡不同。只要是同一乡里的人,便有乡谊。同学则一定要有同窗共砚的经验,在一起读书,在一起淘气,在一起挨打,才能建立起一种亲切的交情,尤其是日后回忆起来,别有一番情趣。纵不曰十年窗下,至少三五年的聚首总是有的。从前书房狭小,需要大家挤在一个窗前,窗间也许著一鸡笼,所以书房又名曰鸡窗。至于梆硬死沉的砚台,大家共用一个,自然是经济合理。


    自有学校以来,情形不一样了。动辄几十人一班,百多人一级,一批一批的毕业,像是蒸锅铺的馒头,一屉一屉的发售出去。他们是一个学校的毕业生,毕业的时间可能相差几十年。祖父和他的儿孙可能是同一学校毕业,但是不便称为同学。彼此相差个十年八年的,在同一学校里根本没有碰过头的人,只好勉强解嘲</a>自称为先后同学了。


    小时候的同学,几十年后还能知其下落的恐怕不多。我小学</a>同班的同学二十余人,现在记得姓名的不过四五人。其中年龄较长身材最高的一位,我永远不能忘记,他脑后半长的头发用红头绳紧密扎起的小辫子,在脑后挺然翘起,像是一根小红萝卜。他善吹喇叭,毕业后投步军统领门当兵,在“堆子”前面站岗,拄着上刺刀的步枪,满神气的。有一位满脸疙瘩噜嗦,大家送他一个绰号“小炸丸子”,人缘不好,偏爱惹事,有一天犯了众怒,几个人把他抬上讲台,按住了手脚,扯开他的裤带,每个人在他裤裆里吐一口唾液!我目睹这惊人的暴行,难过很久。又有一位好奇心强,见了什么东西都喜欢动手,有一天迟到,见了老师为实验冷缩热涨的原理刚烧过的一只铁球,过去一把抓起,大叫一声,手掌烫出一片的溜浆大泡。功课最好写字最工的一位,规行矩步,主任老师最赏识他,毕业后,于某大书店分行由学徒做到经理。再有一位由办事员做到某部司长。此外则人海茫茫,我就都不知其所终了。


    有人成年之后怕看到小时候的同学,因为他可能看见过你一脖子泥、鼻涕过河往袖子上抹的那副脏相,他也许看见过你被罚站、打手板的那副窘相。他知道你最怕人知道你的乳名,不是“大和尚”就是“二秃子”,不是“栓子”就是“大柱子”,他会冷不防的在大庭广众之中猛喊你的乳名。使你脸红。不过我觉得这也没有什么不好。小时候嬉嬉闹闹,天真率直,那一段纯稚的光景已一去而不可复得,如果长大之后还能邂逅一两个总角之交,勾起童时的回忆,不也快慰生平吗?


    我进了中学便住校,一住八年。同学之中有不少很要好的,友谊保持数十年不坠,也有因故翻了脸扭过脖子的。大多数只是在我心中留下一个面貌謦欬的影子。我那一级同学有八九十人,经过八年时间的淘汰过滤,毕业时仅得六七十人,而我现在记得姓名的约六十人。其中有早夭的,有因为一时糊涂顺手牵羊而被开除的,也有不知什么缘故忽然辍学的,而这剩下的一批,毕业之后多年来天各一方,大概是“动如参与商”了。我三十八年来台湾,数同级的同学得十余人,我们还不时的杯酒聊欢,恰满一桌。席间,无所不谈。谈起有一位绰号“烧饼”,因为他的头扁而圆,取其形似。在体育馆中他翻双杠不慎跌落,旁边就有人高呼:“留神芝麻掉了!”烧饼早已不在,不死于抗战之时,而死于胜利之日,不死于敌人之手,而死于同胞之刀,谈起来大家无不欷歔。又谈起一位绰号“臭豆腐”,只因他上作文课,卷子上涂抹之处太多,东一团西一块的尽是墨猪,老师看了一皱眉头说:“你写的是什么字,漆黑一块块的,像臭豆腐似的!”哄堂大笑,(北方的臭豆腐是黑色的,方方的小块)于是臭豆腐的绰号不胫而走。如今大家都做了祖父,这样的称呼不雅,同人公议,摘除其中的一个臭字,简称他为豆腐,直到如今。还有一位绰号叫“火车头”,因为他性偏急,出语如连珠炮,气咻咻,唾沫飞溅,作事横冲直撞,勇猛向前,所以赢得这样的一个绰号,抗战期间不幸死于日寇之手。我们在台的十几个同学,轮流做东,宴会了十几次,以后便一个个的凋谢,溃不成军,凑不起一桌了。


    同学们一出校门,便各奔前程。因修习的科目不同,活动的范围自异。风云际会,拖青纡紫者有之;踵武陶朱,腰缠万贯者有之;有一技之长,出人头地者有之;而座拥皋比,以至于吃不饱饿不死者亦有之。在校的时候,品学俱佳,头角峥嵘,以后未必有成就。所谓“小时了了,大未必佳”,确是不刊之论。不过一向为人卑鄙投机取巧之辈,以后无论如何翻云覆雨,也逃不过老同学的法眼。所以有些人回避老同学惟恐不及。


    杜工部漂泊西南的时候,叹老嗟贫,咏出“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的句子。那个“自”字好不令人惨然!好像是衮衮诸公裘马轻肥,就是不管他“一家都在秋风里”。其实同学少年这一段交谊不攀也罢。“衣敝温袍,与衣狐貉者立”,纵然不以为耻,可是免不了要看人的嘴脸。


    大学教授 教授是一种职业,不必看得过重


    有许多人,把所有的大学教授都看得很重,以为他们在品行上都是很清高的,在学问上更不消说。只要认清“博士”“硕士”的招牌,便不致误。其实这是误会。由这种误会还许产生出许多失望和悲剧。


    大学教授是一种职业,比较的还算是赚钱的职业。要说干这种生意,也不容易。从小的时候,父母就要下本钱,由买石板粉笔以至于出洋旅费,纵然不致倾家荡产,也要元气大伤。学成之后,应该不难于立身扬名以显父母,设若遭逢非时,沦为大学教授,总算是屈尊俯就,很委屈了。


    一般的人若是生来没有什么大毛病,谁愿意坐冷板凳?但是“得天下之英才,而教育之,一乐也”!而天下之英才往往不在一个学校,所以身为大学教授者,也就往往身兼数校教授,多多益善,这完全是热心服务,薪金多寡,倒是一件小事。以现代人的眼光论,谁要是一辈子做大学教授,谁就是没出息!他们以为大学教授本是升官发财的路上的驻足之所。所以肯长进的人,等到有官可做,有财可发的时候,区区教授,便视如敝屣了。


    若有思想迂腐的人说:“先生,你这不是误人子弟吗?”他将回答说:“是的,是的,不过当初人家也是照样误我来的,否则我也不来做教授了!”


    乞丐 不到山穷水尽,谁也不愿做这样的自由人


    在我住的这一个古老的城里,乞丐这一种光荣的职业似乎也式微了。从前街头巷尾总点缀着一群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家伙,缩头缩脑地挤在人家房檐底下晒太阳,提虱子,打瞌睡,啜冷粥,偶尔也有些个能挺起腰板,露出笑容,老远地就打躬请安,满嘴的吉祥话,追着洋车能跑上一里半里,喘得像只风箱。还有些扯着哑嗓穿行街巷大声地哀号,像是担贩的吆喝。这些人现在都到哪里去了?


    据说,残羹剩饭的来源现在不甚畅了,大概是剩下来的鸡毛蒜皮和一些汤汤水水的东西都被留着自己度命了,家里的一个大坑还填不满,怎能把余沥去滋润别人!一个人单靠喝西北风是维持不了多久的。追车乞讨嘛?车子都渐渐现代化,在沥青路上风驰电掣,飞毛腿也追不上。汽车停住,砰的一声,只见一套新衣服走了出来,若是一个乞丐赶上前去,伸出胳臂,手心朝上,他能得到什么?给他一张大票,他找得开吗?沿街托钵,呼天抢地也没有用。人都穷了,心都硬了,耳都聋了。偌大的城市已经养不起这种近于奢侈的职业。不过,乞丐尚未绝种,在靠近城市的大垃圾山上,还有不少同志在那里发掘宝藏,埋头苦干,手脚并用,一片喧豗。他们并不扰乱治安,也不侵犯产权,但是,说老实话,这群乞丐,无益税收,有碍市容,所以难免不像捕捉野犬那样地被提了去。饿死的饿死,老成凋谢,继起无人,于是乞丐一业逐渐衰微。


    在乞丐的艺术还很发达的时候,有一个乞讨的妇人给我很深的印象。她的巡回的区域是在我们学校左边。她很知道争取青年,专以学生为对象。她看见一个学生远远地过来,她便在路旁立定,等到走近,便大喊一声“敬礼”,举手、注视、一切如仪。她不喊“爷爷”“奶奶”,她喊“校长”,她大概知道新的升官图上的晋升的层次。随后是她的申诉,其中主要的一点是她的一个老母,年纪是八十。她继续乞讨了五六年,老母还是八十。她很机警,她追随几步之后,若是觉得话不投机,她的申诉便戛然而止,不像某些文章那样啰唆。她若是得到一个铜板,她的申诉也戛然而止,像是先生听到下课铃声一般。这个人如果还活着,我相信她一定能编出更合时代潮流的一套新词。


    我说乞丐是一种光荣的职业,并不含有鼓励懒惰的意思。乞丐并不是不劳而获的人,你看他晒得黧黑干瘦,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何曾安逸。而且他取不伤廉,勉强维持他的灵魂与肉体不至涣散而已。他的乞食的手段不外两种:一种是引人怜,一是讨人厌。他满口“祖宗”“奶奶”地乱叫,听者一旦发生错觉,自己的孝子贤孙居然沦落到这地步,恻隐之心就会油然而起。他若是背有瞎眼的老妈在你背后亦步亦趋,或是把畸形的腿露出来给你看,或是带着一窝的孩子环绕着你叫唤,或是在一块硬砖上稽颡在额上撞出一个大包,或是用一根草棍支着那有眼无珠的眼皮,或是像一个“人彘”似的就地擦着,或者申说遭遇,比“舍弟江南死,家兄塞北亡”还要来得凄怆,那么你那磨得邦硬的心肠也许要露出一丝的怜悯。怜悯不能动人,他还有一套讨厌的办法。他满脸的鼻涕眼泪,你越厌烦,他挨得越近,看看随时都会贴上去的样子,这时你便会情愿出钱打发他走开,像捐款做一桩卫生事业一般。不管是引人怜或是讨人厌,不过只是略施狡狯,无伤大雅。他不会伤人,他不会犯法;从没有一个人想伤害一个乞丐,他的那一把骨头,不足以当尊臂,从没有一种法律要惩治乞丐,乞丐不肯触犯任何法律所以才成为乞丐。乞丐对社会无益,至少也是并无大害,顶多是有一点有碍观瞻,如有外人参观,稍稍避一下也就罢了。有人认为乞丐是社会的寄生虫,话并不错,不过在寄生虫这一门里,白胖的多得是,一时怕数不到他吧?


    从没有听说过什么人与乞丐为友,因而亦流于乞丐。乞丐永远是被认为现世报的活标本。他的存在饶有教育意义。无论交友多么滥的人,交不到乞丐,乞丐自成为一个阶级,真正的“无产”阶级(除了那只沙锅),乞丐是人群外的一种人。他的生活之最优越处是自由;鹑衣百结,无拘无束,街头流浪,无签到请假之烦,只求免于冻馁,富贵于我如浮云。所以俗语说:“三年要饭,给知县都不干。”乞丐也有他的穷乐。我曾想象一群乞丐享用一只“花子鸡”的景况,我相信那必是一种极纯洁的快乐。Charles Lamb对于乞丐有这样的赞颂:


    褴褛的衣衫,是贫穷的罪过,却是乞丐的袍褂,他的职业的优美的标志,他的财产,他的礼服,他公然出现于公共场所的服装。他永远不会过时,永远不追在时髦后面。他无须穿着宫廷的丧服。他什么颜色都穿,什么也不怕。他的服装比桂格教派的人经过的变化还少。他是宇宙间唯一可以不拘外表的人。世间的变化与他无干。只有他屹然不动。股票与地产的价格不影响他。农业的或商业的繁荣也与他无涉,最多不过是给他换一批施主。他不必担心有人找他做保。没有人肯过问他的宗教或政治倾向。他是世界上唯一的自由人。


    话虽如此,谁不到山穷水尽谁也不肯做这样的自由人。只有一向做神仙的,如李铁拐和济公</a>之类,游戏人间的时候,才肯短期地化身为一个乞丐。


    诗人 假如一个诗人住在隔壁,便不同了


    有人说:“在历史里一个诗人似乎是神圣的,但是一个诗人在隔壁便是个笑话。”这话不错。看看古代诗人画像,一个个的都是宽衣博带,飘飘欲仙,好像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辋川图》里的人物,弈棋饮酒,投壶流觞,一个个的都是儒冠羽衣,意态萧然,我们只觉得摩诘当年,千古风流,而他在苦吟时堕入醋瓮里的那副尴尬相,并没有人给他写画流传。我们凭吊浣花溪畔的工部草堂,遥想杜陵野老典衣易酒卜居茅茨之状,吟哦沧浪,主管风骚,而他在耒阳狂啖牛炙白酒胀饫而死的景象,却不雅观。我们对于死人,照例是隐恶扬善,何况是古代诗人,篇章遗传,好像是痰唾珠玑,纵然有些小小乖僻,自当加以美化,更可资为谈助。王摩诘堕入醋瓮,是他自己的醋瓮,不是我们家的水缸,杜工部旅中困顿,累的是耒阳知县,不是向我家叨扰。一般人读诗,犹如观剧,只是在前台欣赏,并无须侧身后台打听优伶身世,即使刺听得多少奇闻逸事,也只合作为梨园掌故而已。


    假如一个诗人住在隔壁,便不同了。虽然几乎家家门口都写着“诗书继世长”,懂得诗的人并不多。如果我是一个名利中人,而隔壁住着一个诗人,他的大作永远不会给我看,我看了也必以为不值一文钱,他会给我以白眼,我看他一定也不顺眼。诗人没有常光顾理发店的,他的头发作飞蓬状,作狮子狗状,作艺术家状。他如果是穿中装的,一定像是算命瞎子,两脚泥;他如果是穿西装的,一定是像卖毛毯子的白俄,一身灰;他游手好闲;他白昼做梦;他无病呻吟;他有时深居简出,闭门谢客;他有时终年流浪,到处为家;他哭笑无常;他饮食无度;他有时贫无立锥;他有时挥金似土;如果是个女诗人,她口里可以衔只大雪茄;如果是男的,他向各形各色的女人去膜拜;他喜欢烟、酒、小孩、花草、小动物—他看见一只老鼠可以作一首诗;他在胸口上摸出一只虱子也会作成一首诗。他的生活习惯有许多与人不同的地方。有一个人告诉我,他曾和一个诗人比邻,有一次同出远游,诗人未带牙刷,据云留在家里为太太使用,问之曰:“你们原来共用一把吗?”诗人大惊曰:“难道你们是各用一把吗?”


    一个人如果达到相当年龄,还不失赤子之心,


    经风吹雨打,方寸间还能诗意盎然,他是得天独厚,他是诗人。


    诗人住在隔壁,是个怪物,走在街上尤易引起误会。伯朗宁有一首诗《当代人对诗人的观感》,描写一个西班牙的诗人性好观察社会人生,以致被人误认为是一个特务,这是何等的讥讽!他穿的是一身破旧的黑衣服,手杖敲着地,后面跟着一条秃瞎老狗,看着鞋匠修理皮鞋,看人切柠檬片放在饮料里,看焙咖啡的火盆,用半只眼睛看书摊,谁虐打牲畜谁咒骂女人都逃不了他的注意—所以他大概是个特务,把观察所得呈报国王。看他那个模样儿,上了点年纪,那两道眉毛,亏他的眼睛在下面住着!鼻子的形状和颜色都像鹰爪。某甲遇难,某乙失踪,某丙得到他的情妇—还不都是他干下的事?他费这样大的心机,也不知得多少报酬。大家都说他回家用晚膳的时候,灯火辉煌,墙上挂着四张名画,二十名裸体女人给他捧盘换盏。其实,这可怜的人过的乃是另一种生活,他就住在芒桥边第三家,新油刷的一幢房子,全街的人都可以看见他交叉着腿,把脚放在狗背上,和他的女仆在打纸牌,吃的是酪饼水果,十点钟就上床睡了。他死的时候还穿着那件破大衣,没膝的泥,吃的是面包壳,脏得像一条熏鱼!


    这位西班牙的诗人还算是幸运的,被人当作特务,在另一个国度里,这样一个形迹可疑的诗人可能成为特务的对象。


    变戏法的总要念几句咒,故弄玄虚,增加他的神秘,诗人也不免几分江湖气,不是谪仙,就是鬼才,再不就是梦笔生花,总有几分阴阳怪气。外国诗人更厉害,做诗时能直接地祷求神助,好像是仙灵附体的样子。


    一颗沙里看出一个世界,


    一朵野花里看出一个天堂,


    把无限抓在你的手掌里,


    把永恒放进一刹那的时光。


    若是没有一点慧根的人,能说出这样的鬼话吗?你不懂?你是蠢才!你说你懂,你便可跻身于风雅之林,你究竟懂不懂,天知道。


    大概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做诗人的一段经验。在“怨黄莺儿作对,怪粉蝶儿成双”的时节,看花谢也心惊,听猫叫也难过,诗就会来了,如枝头舒叶那么自然。但是入世稍深,渐渐煎熬成为一颗“煮硬了的蛋”,散文从门口进来,诗从窗户出去了。“嘴唇在不能亲吻的时候才肯唱歌”。一个人如果达到相当年龄,还不失赤子之心,经风吹雨打,方寸间还能诗意盎然,他是得天独厚,他是诗人。


    诗不能卖钱。一首新诗,如拈断数根须即能脱稿,那成本还是轻的,怕的是像牡蛎肚里的一颗明珠,那本是一块病,经过多久的滋润涵养才能磨炼孕育成功,写出来到哪里去找顾主?诗不能给富人客厅里摆设作装潢,诗不能给广大的读者以娱乐。富人要的是字画珍玩,大众要的是小说戏剧。诗,短短一橛,充篇幅都不中用。诗是这样无用的东西,所以以诗为业的诗人,如住在你的隔壁,自然是个笑话。将来在历史上能否就成为神圣,也很渺茫。


    医生 有什么样的病人就有什么样的医生


    医生是一种神圣的职业,因为他能解除人的痛苦,着手成春。有一个人,有点老毛病,常常发作,闹得死去活来,只要一听说延医,病就先去了八分,等到医生来到,霍然而愈,试脉搏听心跳完全正常,医生只好愕然而退,延医的人真希望病人的痛苦稍延长些时。这是未着手就已成春的一例,可是医生一不小心,或是虽已小心而仍然错误,他随时也有机会减短人的寿命。据说庸医的药方可以辟鬼,比钟馗的像还灵,胆小的夜行人举着一张药方就可以通行无阻,因为鬼中有不少生前吃过那样药方的亏的,死后还是望而生畏。医生以济世活人为职志,事实上是掌握着生杀的大权的。


    说也奇怪,在舞台上医生大概总是由丑角扮演的。看过“老黄请医”的人总还记得那个医生的脸上是涂着一块粉的。在外国也是一样,在莫里哀或是拉毕施的笔下,医生也是令人啼笑皆非的人物。为什么医生这样的不受人尊敬呢?我常常纳闷。


    大概人在健康的时候,总把医药看作不祥之物,就是有点头昏脑热,也并不慌,保国粹者喝午时茶,通洋务者服阿斯匹林,然后蒙头大睡,一汗而愈。谁也不愿常和医生交买卖。一旦病势转剧,伏枕哀鸣,深为造物小儿所苦,这时候就不能再忘记医生了。记得小时候家里延医,大驾一到,家人真是倒屣相迎,请入上座,奉茶献烟,环列伺候,毕恭毕敬,医生高踞上座并不谦让,吸过几十筒水烟,品过几盏茶,谈过了天气,叙过了家常,抱怨过了病家之多,此后才能开始他那一套望闻问切君臣佐使。再倒茶,再装烟,再扯几句淡话(这时节可别忘了偷偷地把“马钱”送交给车夫),然后恭送如仪。我觉得那威风不小。可是奉若神明也只限于这一短短的时期,一俟病人霍然,医生也就被丢在一旁。至于登报鸣谢悬牌挂匾的事,我总怀疑究竟是何方主使,我想事前总有一个协定。有一个病人住医院,一只脚已经伸进了棺木,在病人看来这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事,在医生看来这是常见的事,老实说医生心里也是很着急的,他不能露出着急的样子,病人的着急是不能隐藏的,于是许愿说如果病瘳要捐赠医院若干若干,等到病愈出院早把愿心抛到九霄云外,医生追问他时,他说:“我真说过这样的话吗?你看,我当时病得多厉害!”大概病人对医生没有多少好感,不病时以医生为不祥,既病则不能不委曲逢迎他,病好了,就把他一脚踢开,人是这样忘恩负义的一种动物,有几个人能像Androclus遇见的那只狮子?所以医生以丑角的姿态在舞台上出现,正好替观众发泄那平时不便表示的积愤。


    可是医生那一方面也有许多别扭的地方。他若是登广告,和颜悦色地招徕主顾,立刻有人要挖苦他:“你们要找庸医吗,打开报纸一看便是。”所以他被迫采取一种防御姿势,要相当地傲岸。尽管门口鬼多人少,也得做出忙的样子。请他去看病,他不能去得太早,要等你三催六请,像大旱后之云霓一般而出现。没法子,忙。你若是登门求治,挂号的号码总是第九十几号,虽然不至于拉上自己的太太小姐,坐在候诊室里来壮声势,总得摆出一种排场,令你觉得他忙,忙得不能和你多说一句话。好像是算命先生如果要细批流年须要卦金另议一般。不过也不能一概而论,医生也有健谈的,病人尽管愁眉苦脸,他依然能谈笑风生。我还知道一些工于应酬的医生,在行医之前,先实行一套相法,把病人的身份打量一番,对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明明是西医,他对一位老太婆也会说一套阴阳五行的伤寒论</a>,对于愿留全尸的人他不坚持打针,对于怕伤元气的人他不用泻药。明明地不知病原所在,他也得撰出一篇相当的脉案的说明,不能说不知道,“你不知道就是你没有本事”,说错了病原总比说不出病原令出诊费的人觉得不冤枉些。大概发烧即是火,咳嗽就是风寒,有痰就是肺热,腰疼即是肾亏,大致总没有错。摸不清病原也要下药,医生不开方就不是医生,好在符箓一般的药方也不容易被病人辨认出来。因为这种种情形的逼迫,医生不能不有一本生意经。


    生意经最精的是兼营药业,诊所附设药房,开了方子立刻配药,几十个瓶子配来配去变化无穷,最大的成本是那盛药水的小瓶,收费言无二价。出诊的医生随身带着百宝箱,灵丹妙药一应俱全,更方便,连药剂师都自兼了。


    天下是有不讲理的人的,“医生治病不治命”,但是打医生摘匾的事却也常有。所以话要说在前头,芝麻大的病也要说得如火如荼不可轻视,病好了是他的功劳,病死了怪不得人。如果真的疑难大症撞上门来,第一步先得说明来治太晚,第二步要模棱地说如果不生变化可保无虞,第三步是姑投以某某药剂以观后果,第四步是敬谢不敏另请高明,或是更漂亮地给介绍到某某医院,其诀曰:“推。”


    我并不责难医生。我觉得医生里面固然庸医不少,可是病人里面浑虫也很多。有什么样子的病人就有什么样的医生,天造地设。


    警察 我们要善待警察,尊敬警察


    我从小对警察有好感。


    北平之有警察,大概是庚子以后的事。维持地方治安的机构本是步军统领衙门。所谓步军统领,又称九门提督,是前清官名,负保卫治安肃清辇毂的重责,一向都是由满洲亲信大臣兼任,所统率的土兵也是以满洲子弟为主体。在我二十岁左右的时候,步军在大街上隔不远的地方犹有三间一栋的小房,为驻扎之所,名为“堆子”。堆子前面照例有兵站岗。我的小学同学之属于旗籍的就颇有几位在小学毕业之后投效步军。我看着他们穿着褪色的皱褶的灰色制服,拄着上了刺刀的步枪,足踏各式各样的破布鞋,在“堆子”前面停立,还蛮神气的呢。


    警察代兴之后,步军仍然苟延残喘于一时,清室既屋,步兵已无拱卫辇毂的责任,更没有综理民事的能力。当初京师有“巡捕营”,掌管檄巡地方诘禁奸宄之事,在乾隆</a></a>年间设有五营之多,在步军统领统率之下,日久废弛,形同虚设。到了清季,巡警总厅正式设立,民初改称警察厅。警察一向以北平为中心,巡警总厅于各省设有巡警道。警察厅办理警政为全国模范。北平很久以来沿称警察为巡警。


    北京市井谑称巡警为“臭脚巡”,大概是因为他们终日在街上巡查,以致两脚发臭之故。我对于他们很有同情。他们的待遇太低,仅足糊口;我想其中不少是啃窝头的。有一阵子,我的右邻是左二区的警察分局,只隔一道墙,什么声音都听得见。星期日午间常有呼噜呼噜之声自墙外传来,间以咔嚓咔嚓之声,欢呼笑语不绝。细辨之,是警察先生们吃炸酱面,呼噜声是吸面条,咔嚓声是咬蒜瓣,大概是打牙祭。听他们的欢笑,我也分享他们的快乐。他们的两套制服,夏季黄的,冬季黑的,永远是洗得褪了色,皱皱巴巴的。看那份褦襶样子,怎能让人起敬?但是我们不可小觑他们。北平的警察几乎个个彬彬有礼,而且能言善道,民众发生纠纷,他们权充和事佬,时常真能排难解纷息事宁人。警察在一定的区域服务,一干就是多少年。没听说什么不时轮调之说,所以警察和当地人民相处相当融洽。很少看到他们身怀武器,不过他们身上少不了一根白绳,像童子军身上的白绳,他们名之曰法绳,是系犯人用的。我没见过手铐,我看见过警察用一根白绳系起一串犯人,像童子牵着一串骆驼似的,牵着他们在街上行走。


    上海的印度阿三、安南巡捕,给我另一种印象,前者像凶神,后者像小鬼,最好离他们远远的。安南巡捕最可恶,他们专门欺侮平民小贩。他们腰间经常挂着一个利器,两根小木棒,连着一条铁链子,我先还不知道这刑具如何使用。有一天看到一个安南巡捕在菜场门前抓住一个违规卖菜的乡下人,‘他把铁链绕在那人的腕上,然后把那两根木棒旋扭起来,铁链登时陷入肉里,只见那乡下人痛得在地上打滚,呼天抢地。安南巡捕固然穷凶极恶,捕房里的法国警官也不是东西,里面设有行刑的专室,我在善钟路捕房亲眼看到,一个警官用手枪抵住一个犯人,另一警官就像在沙袋前练拳一样,两拳齐施,直打得犯人鼻青脸肿,然后像拖死猪一样往铁笼里一丢,听候审判。这一顿揍,只能算是杀威。老虎可怕,伥也可恨。这是租界,有什么说的?


    台湾的警察,我觉得很值得称赞。警察是维护法律秩序的。他们至少在外表形象上魁梧健壮,才能给人好的印象。纽约的警察号称“纽约人的精华”(New York Best),因为他们经过精挑细选,各个高大俊美。美国其他城市的警察无不皆然。他们的服装也好,永远是笔挺整洁。身上带的零件也多。但是警察驾车出外巡逻,停在路边,立刻就有小孩子围拢起来,摸摸他的警徽,摸摸他的手枪,他有时还会和他们讲个小故事。我问过好几个小孩子:“你们长大了想做什么?”他们异口同声地说:“做警察。”在他们心目中,警察是英雄,代表好人(good guy)打击坏人(bad guy)。我们台湾的警察,外形也很不错,还没有到和儿童打成一片的程度,但是也很受尊敬。


    我说台湾的警察好,是因为我和他们有过较密切的接触。有一年,一个独行盗入寒家。在持枪威胁之下劫去少许财物。损失不大,惊吓不小。家人及时报警,警至而盗已远扬。盗曾扬言如果报警必来报复,所以心里不无惴惴。四五位警察在我家里保护我。我给他们泡一壶茶,拿一包烟,送上一副跳棋,这就是全部的招待。到了九点,他们叫我睡觉。十点,电话来,赃已在一个当铺找到。十二点,电话又来,说盗已在一个赌场就逮,要我起来到分局指认。然后又把我送回家。前后十二小时破案。盗有特殊身份,十二天后伏法。警察的热心、亲切、机智、勇敢,使我甚为感动。没有警察,社会将要成为什么样子?


    任何机构不可能没有害群之马。知法犯法的警察是少数而又少数。我看到警察在烈日之下站在街头指挥交通,驾着警车在街上巡逻,辄肃然起敬。


    我们要善待警察,尊敬警察。


    暴发户 投机冒险,其兴也暴,其亡也速


    暴发户,外国也有,叫作parvenu或nouveau riche,意为新贵新富。这一种人,有鲜明的特征,在人群中自成一格,令人一眼就可以辨认出来。旧戏里有一个小丑曾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树小墙新画不古,此人必是内务府。”挖苦暴发户,入木三分。


    内务府是前清的一个衙门,掌管大内的财务出纳,以及祭礼、宴飨、膳馐、衣服、赐予、刑法、工作、教习,职务繁杂,组织庞大,下分七司三院,其长官名为总理大臣。凡能厕身其间者,无不被人艳羡,视为肥缺。“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何况是给皇帝佬儿办总务?经手三分肥,内务府当差的几乎个个暴发。


    人在暴发之后,第一桩事多半是求田问舍。锯木头,盖房子,叱咤立办;山节藻税,玉砌雕栏,亦非难致。唯独想在庭院之中立即拥有三槐五柳,婆娑掩映于朱门</a>绣户之间,则非人力财力所能立即实现。十年树木,还是保守的说法,十年过后也许几株龙柏可以不再需要木架扶持,也许那些七杈八杈韵味毫无的油加利猛蹿三两丈高,时间没有成熟之前,房子尽管富丽堂皇,堂前也只好放四盆石榴树,几棵夹竹桃,南墙脚摆几盆秋海棠。树,如果有,一定是小的。新盖的房子,墙也一定是新的,丹、青、赭、垩,光艳照人,还没来得及风雨剥蚀,还没来得及接受行人题名、顽童刻画、野狗遗溺。此之谓树小墙新。


    暴发户对于室内装潢是相当考究的。进得门来,迎面少不得一个特大号的红地洒金的福字斗方,是倒挂着的,表示福到了。如果一排五个斗方当然更好,那是五福临门。室内灯饰,不比寻常。通常是八盏粗制滥造的仿古宫灯,因为楠木框花毛玻璃已不可得,象牙饰丝线穗更不必说。此外墙上、柱上、梁上、天花板上,还有无数的大大小小的电灯,甚至还有一串串的跑灯、霓虹灯,略似电视综艺节目之豪华场面。墙上也许还挂起一两幅政要亲笔题款的玉照,主人借以对客指点曰:“某公厚我,某公厚我。”但是墙上没有画是不行的,乃斥巨资定绘牡丹图,牡丹是五色的,象征五福临门,未放的花苞要多,象征多子多孙,题曰“富贵满堂”。如果这一幅还不够,可再加一幅猫蝶图,或是一幅“鹤鹿同春”,鹤要红顶,鹿要梅花。总之是画不古,顶多也许有一张仇十洲的仕女或是郑板桥</a>的墨竹,好像稍微为古一点点,但是谁愿说穿是真迹还是赝品?


    新屋落成而不宴宾客,那简直是衣锦夜行。于是詹吉折简,大张盛筵,席开三桌,座位次序都经过审慎的考虑安排,中间一桌是政界,大小首长;右边一桌是商界,公司大亨;左边一桌只能算是“各界”,非官非商的一些闲杂人等。整套的银器出笼,也许是镀银,光亮耀眼,大型的器皿都是下有保温的热水屉,上有覆罩的碗盖。如果是鸡鸭,碗盖雕塑成鸡鸭形,如果是鱼,则成鱼形。碗足上、筷子上都刻有题字曰“某某自置”。一旁伺候的男女佣人,全穿制服,白布长衫旗袍,领口、袖口、下摆还绲着红边。至于席上的珍馐,则觳旅重叠,燔炙满案。客人连声夸好,主人则忙不迭地说:“家常便饭不成敬意。”


    饭前饭后少不得要引导宾客参观新居,这是宴客的主要项目。先从客厅看起,长廊广庑,敞豁有容,中间是一块大地毯,主人说明是波斯制品,可是很明显的图案不像。几套皮垫大沙发之外,有一套远看像是楠木雕花长案、小几、太师椅之类的古老家具。长案之上有百古架、玉如意、百鹿敦、金钟、玉磐,挤得密密杂杂。小几前面居然还有蓝花白瓷的痰盂。旁边可能有一大箱热带鱼,另一边可能有大型立体音响。至于电视机,那就一定不止一台了。寝室里四壁至少有两面全是镜子,花灯照耀之下,有如置身水晶宫中。高广大床,锦帱绣帐,松软的弹簧床垫像是一大块天使蛋糕。浴缸则像是小型游泳池。书房也有一间,几净窗明,文房四宝罗列井然。书柜里有廿五史、百科全书,以及六法全</a>书,一律布面烫金,金光熠熠。后院有温室一间,里面挂着几盆刚开败了的洋兰。众宾客参观完毕,啧啧称赞,可是其中也有一位冷冷地低声地说:“这全是等闲之功!”人问其语出何典</a>,他说:“不记得《水浒传》王婆贪贿说风情,有所谓五字诀吗?”众皆粲然,主人也似懂非懂地跟着大家哈、哈、哈。


    主人在仰着头打哈哈的时候,脖梗子上明显地露出三道厚厚的肥肉折叠起来的沟痕。大腹便便,虽不至“垂腴尺余”,也够瞧老大半天。“乐然后笑”,心里欢畅,自然就面团团,不时地辗然而笑。常言道</a>:“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横财自何处来?没有人事前知道,只能说是逼人而来,说得玄虚一点便是自来处来。不过事后分析,也可找出一些蛛丝马迹,不会没有因缘。大抵其人投机冒险,而又遭逢时会,遂令竖子暴发。“君子之泽,五世而斩。”暴发户呢?其兴也暴,很可能“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关闭
最近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