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涉足蛮荒
3个月前 作者: 罗·路·斯蒂文森
我们乘船沿着风光崎旎的哈得孙河旅行,正值秋高气爽,万山红遍,心情分外畅快。到奥本尼找了一家客店住下来。我不是瞎子,爵爷也不够狡诈,所以不难看出他是企图把我关在客店里面不出门。他让我做的事并不很急切,完全可以在客店的房间里面写完了必要的文件之后再去做。事情也不是特别重要,根本不需要把同一份文件誊写四五份。我当面点头表示服从,但是暗地里有自己的打算,每天从殷勤好客的老板那里打听镇里的动静。就这样,我至少得到了一条翘首以盼的消息,据说海瑞斯大王和一位叫“大山先生”的商人乘船到河的上游去了。因为我特别担心有人合谋加害于爵爷,所以跟房东说话时毫无顾忌。我向他解释说,这位大王的情况我略知一二,至于大山先生却是闻所未闻,然后问他同行的还有谁。他说不知道。大山先生是到这里来采购的,他在镇上又是买东西,又是大吃大喝,又是瞎吹牛。看样子那伙人是去干一件什么冒风险的事,因为他说等他回来了要做好多大事。老板知道的仅此而已,其他的人还没有上岸,很可能他们急着赶路,要在这场雪下来之前赶到某个地点去。
“果然,第二天连奥本尼都稀稀拉拉地下了一场小雪,不过雪一着地就没了,只是给人们报了个信:大雪还在后头。我对这个寒冷的地方一无所知,所以对这场小雪也没有怎么在意。现在回想起来就不同了:有时候我真纳闷那些骇人听闻的事件是不是恶劣的天气——狂风和奇寒——造成的,因为我们当时倍受其苦。
他们的船打这儿经过,我开始还以为就要出发了呢。没那事儿。爵爷仍旧呆在奥本尼,无所事事却又装着忙碌的样子,硬要我陪着他,远远超出了我正常的职责范围。正是在这段时间里我受到了责难,也许这是咎由自取。我这个人笨是笨了一点,但总算还有自己的脑子。我相信大少爷决不是那种用人不疑的人,特别是像海瑞斯那号子角色,更不可能肝胆相照。那家伙声名狼藉,私下里被爵爷玩弄于股掌之间。经过盘问,大山跟他也是一丘之貉。他们此行的目的是去索取一笔不义之财,这件事本身就容易使人产生不良之心,而他们要去的那个地方对流血冲突事件根本就没有法律惩罚之类的事。的确,对于大少爷的命运我有这许许多多的思绪、担忧和猜测,可是读者总还记得当年在船舷上试图把他踢到大海里去的也是我。就在不久前我很认真但很不恭敬地跟上帝做了一笔交易,企图把上帝当作工具来使唤。的确,我对这个敌人的许多偏见和仇恨都冰释了,但我总认为我这样改变态度是血肉之躯所共有的弱点,而我的心灵深处对他的敌意却是始终如一的。的确,我企图谋杀他而未遂,心中总有一种负罪感,但这与我看着爵爷即将身处厄境、名声扫地却袖手旁观完全不是一码子事,然而这恰恰成了我无动于衷的思想根源。如果我在这件事上做一点手脚,恐怕不仅救不了大少爷,肯定还要遭到爵爷的挪揄。
就这样,我无所事事。也由于同样的原因,我觉得自己这样是完全正确的。我们仍然孤零零地呆在奥本尼这个陌生的地方,除了遇到熟人寒暄几句之外,别无交往。爵爷结识了许多本镇和邻近的头面人物,还到纽约去拜访了好几位要人。因此他经常外出,自然而然地就养成了好吃好喝的习惯。我经常躺在床上,但是他每次回来,我都没有睡着。他一进屋就是酒气熏天。白天总是挖空心思地找来堆积如山的活儿让我干,干完了又要我翻新重来一返,就这样没完没了的。我从不拒绝,因为他是出钱雇佣我听他使唤的。不过我也不总是故意装聋卖傻,有时冲着他笑一笑。
有一天我对他说:“看来您是把我当驴推磨使呀,尽让人家做一些徒劳无功的事,这不是瞎子点灯白费蜡吗?”
他目光炯炯地看了我一眼,就扭过头去,下颌动了动,但是没有说话。
我说:“爵爷,我乐意听从您的吩咐,这件事我准备做第四遍。不过,明天您最好来点儿新花样,说真的,我都腻味了。”
爵爷把帽子搁在头顶,转过身来对我说:“你这是在说些什么呀,真邪门了,总是想方设法来烦我,还要自得其乐。朋友之间嘛——那是另外一回事。真够邪门的,我倒了一辈子的霉,现在周围的人都在算计我。我总是钻进别人的圈套。”说到这儿,他的声音激昂起来:“人人都在跟我过不去。”
我说:“如果我是你的话,就不会说这样难听的废话。你听我说,要是换了我,就会把脑袋瓜子浸在冷水里。昨天晚上你打的冷水不是没有用完吗?”
他忽然雅兴大发,说:“是吗?那真的管用吗?我从没试过这玩意儿。”
“你那时候没有理由去试嘛。爵爷,要是你能够像当年那样冷静就好了。现在是明摆着的,如果你继续这样酗酒无度,到头来只会害了自己。”我说。
爵爷说:“可现在不像过去那样随身带着酒啦。不过,我确实是喝多了一点。今后要注意节制。”
我回答说:“我正要请求你这么做呢。你应该时刻记住你是亚力山大先生的父亲,也应该好好地培养他不辱祖宗的责任心。”
他说:“对,对。你倒是个明白人,在我身边也伺候这么多年了,要是没有别的什么我这就走了。还有没有什么要说的?”他的脸上露出像小孩子那样急不可耐的神情,而最近这些年他身上的孩子气越来越重。
我无精打采地说:“就这些,爵爷。”
“那我就走了。”爵爷站在那里,再次摘下帽子,放在手上拨弄着,眼睛却看着我,“估计你没有什么差事,对吗?我去拜访威廉姆·约翰逊爵爷,不过我会注意节制的。”他沉默了片刻,然后笑着说,“麦科拉,你还记得一个地方吗,就在岸沟儿下面一点点有一片山梨,一条小溪从那里流过,那一段溪水格外深。小时候我经常到那里去玩——现在回想起来就像一首老歌!一总是到那里去打鱼,一网下去逮到好多。唉,多快活啊。麦科拉,为什么现在怎么着也快活不起来了呢?”
我说:“爵爷,你喝酒悠着点,没准会好些。老话说得好,举杯浇愁愁更愁。”
他说:“没错,没错,那我就走啦。”
我说:“再见吧,爵爷。”
他说:“再见,再见。”就离开了客店。
以上只是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爵爷的精神状况。如果读者忽略了他精神异常这一点,还会误以为我在给主人抹黑。请看看他是怎样江河日下的吧:在社交界别人把他当作一个糊里糊涂的醉鬼;之所以在上流社会还有一定的市场,人家完全是看在他那个爵位上。你说这叫人可恼不可恼,可悲不可悲?
他一端起酒杯来就不知天高地厚,现在就举一个例子。那一次我被吓昏了,所以印象格外深刻。至今记忆犹新。
我躺在床上,睡意全无。这时听到他趔趔趄趄上楼的声音,嘴上还在哼哼唧唧地唱着歌儿。爵爷天生就没有多少音乐细胞,一家的才华全给他大哥占尽无遗。我说他唱歌那是恭维他,其实呢,就是扯开嗓门在那里瞎嚷嚷,说话不像说话,唱歌不像唱歌。唱出来的那味儿跟还不知羞耻的幼童差不离,而从他这种半老人的口里吐出来,那别扭劲就甭提了。他噼里啪啦地推开门,朝里面瞅了瞅,用手遮住灯光,以为我睡死了,便走了进来,把蜡烛放在桌上,随手摘下帽子。他的面孔我看得很清楚,浑身的血管里似乎热血沸腾,欣喜若狂的样子,站在那里望着蜡烛一个劲儿地傻笑不止。一会儿,他伸了伸胳膊,弹了弹手指,开始脱衣就寝。脱衣裳的时候似乎忘记了屋子里还有一个我,又接着方才的那支歌唱了起来。这时我才听清了歌词,原来是一首名为《两只乌鸦》的老歌。他没完没了地反复吟唱其中那一句副歌:
微风啊,长年累月地吹,
吹着那满地的尸骨成堆。
我说过这人没有音乐细胞,唱起歌来缺乏起码的连贯性,只是稍稍有点短音阶的味道。不过那声音有一种粗犷的豪情,吐字清晰,很能抒发唱歌者野性的情感。开始时他拖长着声音,整个儿的一副酒徒咆哮的样子。后来那种狂喜的劲头稍减,渐渐地动了情,最后哀怨成泣,惨不忍闻。与此同时,他那敏捷的动作也迟钝了,等脱了个精光,就一屁股坐在床沿上,独自嘘唏。酒徒的泪水在我眼里是一文不值的,于是我厌烦地翻了个身,背对着他。
不过估计他这时又从自悲自叹、顾影自怜中解脱了出来,对于他这种过去饱含悲伤、如今痛饮无度的人来说,最大的安慰只能是身体的疲劳。我扭过头来看见他泪流不止,赤条条地坐在那里,任凭冷风的侵袭。我时而责怪自己心肠太硬,时而为自己的感情脆弱感到惭愧,时而从床上支撑着身子爬起来想劝阻他,时而又警告自己不必多管闲事、赶快睡觉。最后我突然思绪万千,回想起他往日的聪明机智、忠贞不贰和任劳任怨的精神,心里不禁万分伤感,替我的主人惋惜,也替全人类惋惜起来。
于是我从床上跳了下来,走到他的跟前,把一只手搭在他赤裸裸的肩膀上,刚一放上去只感到他像一块石头,冷冰冰的。等他转过身来,我发现他的脸肿了,上面泪痕斑斑,俨然一个好哭的孩子。他发觉我有点不耐烦了,马上转啼为笑。
我说:“你也不害臊,小孩才这样呢。我的肚子里灌了几盅,恐怕也要给你弄得流一场眼泪。不过,我没有喝,也就好好地上了床。得了,快上床去吧,别再哭哭啼啼的。”
他说:“哦,麦科拉,我的心里难受哇!”
我说:“难受?大概是有什么原因吧。你进来的时候,唱的什么词儿?替别人伤心,现在咱们还是谈谈你自个儿的伤心事吧。不管你是娶媳妇的喜事,还是嫁闺女的亏本生意,反正我呀,是不插嘴打岔。是娶媳妇,你就乐你的媳妇,是嫁闺女就哭你的闺女好了。”
他有些激动地说:“哭也好,乐也罢。都得吐出来呀!哥儿们,这些个,我可是见得多了。可是他们要打我孩子的主意,威胁我的儿子。”——说到这儿.他豪气顿消,泣不成声,泪流如注——“我的儿子,亚力山大!”
我摇了摇他的肩膀,说:“亚力山大!你还会想到他?不会吧。瞧瞧你自己是不是个英雄好汉,恐怕是自欺欺人吧。妻子、朋友、孩子都忘了个一干二净,就像根木头,只顾自己。”
他忽然摆出了从前的面孔和气概,说:“麦科拉,你怎么损我都成,反正有一样我不承认——我绝对不是那样自私的人。”
我说:“我要掰开你的眼睛,让你瞧瞧自个儿的短处。你到这儿来多久了?给家里写了几封信?我想,你这是第一次离开家吧。写信了吗?他们知道你在外面是死是活吗?”
这一下我算是击中了他的要害,唤醒了他的良知。他收了泪,愧疚地感谢我的提醒,然后上床去,很快就进入了梦乡。第二天早上一起床,他就坐下来给太太写信,信写得缠绵悱恻,就是没有写完。跟纽约的通信联系全是我一手操办的。他跟太太说了些什么,是怎样措辞的,有多少虚情假意,又有多少严词责备,这一切我无从知晓。只能在晚上辗转反侧地猜想。
这些日子爵爷翘首等待着那几个同伙的消息。海瑞斯走远路是不成问题的,可是预定的日期早过了,却是音信全无。爵爷的神志本来就有问题,这样的焦虑对他的精神无异于雪上加霜。他成天想的是那远方的蛮荒之地,以及那几个与他的利益息息相关的冒险家。不停地想象着他们的帐篷,前进的速度,当地的风土人情,与这件事有关的千百种话题,以及大少爷抛尸露骨的惨景。他跟我谈话时这些罪恶的想法像耗子下山一样自然而然地流露了出来,不难猜想,他的思虑过度也影响了身体健康。
他的借口是众所周知的,威廉姆·约翰逊爵士宣称到那个地方去执行外交任务,爵爷和我(纯粹是出于好奇)则是他的陪同。威廉姆爵士得到了充分的照料和丰厚的给养,猎户送来了鹿肉,河里的鱼每天都往我们这儿运,白兰地更是像流水源源不断地涌来。我们跟行军似的昼行夜伏。晚上睡在帐篷里,还有人站岗放哨,各就各位、各负其责。威廉姆爵士总领全局,这一切我有时觉得很有趣。可惜就是天气太糟糕了,白天晴朗而温暖,一到晚上就是冰霜覆盖。刺骨的寒风一天到晚没有歇息的时候,我们坐在船上手指都冻紫了,晚上把脸紧贴着火堆,而背上的衣裳却像纸一样的单薄。沿途阒无人迹,既看不到烟火,也没有其他的行人,荒凉得让人发憷。只到第二天才遇上一条载着生意人的船,季节实在是太晚了,水路的寂寥也使威廉姆爵士本人感触良多。他好几次倾诉了心头的恐惧:“恐怕来得太晚了,他们多半已经开战了。”事后才知道他当时的判断是多么的正确。
这次旅行我心头的阴郁是难以言表的。首先,我不是那种喜欢猎奇的人;其次,寒冬腊月里睡在荒野外面就像一场噩梦似的,好像是在向上帝的神威挑战。而这种想法恰恰把我自己贬低成了懦夫胆小鬼,再说我心里知道了此行的目的,所以更是羞愧难当。一路上爵爷还分派我抽空去伺候和奉陪威廉姆爵士。爵爷自己可能患了失眠症,眼睛像着了迷似的久久地凝视着树林,睡眠少得出奇。有时,他一整天说不上二十个字,但说出来的话还是比较理智的,只是内容离不开他眼睛注视的东西。他三番五次地像是传达什么新消息似的对威廉姆爵士说他“有一个哥哥在深山老林里”,并请求派哨兵去搜寻,“我在焦急地等待哥哥的消息”。有时候我们埋头赶路,他却像说梦话似的告诉大伙儿他看见远处水面上有一叶扁舟,或者河边有一个营帐,同时显出浑身痛苦难熬的样子。说来也奇怪,威廉姆爵士对这样的小节也体察入微,最后他把我叫到一边,委婉地表示了他的不安和关切。我搔了搔脑袋,又摇了摇头,然后很乐意地做好准备,以防发现大少爷的踪迹。
威廉姆爵士问我:“如果真的找到了他,是不是让他逃之夭夭呢?”
我说:“最了解他的人都认为还是对他听之任之。”
威廉姆爵士说:“是吗,这不关我的事。要是早知道我就不会让你们俩来了。”
就这样在蛮荒地区行进了一个礼拜,一路无事。这一天晚上,一行人来到一座林木蓊郁的山脉,有一条河从其间流过。我们就在河边扎营过夜,还点起了一堆篝火。吃过晚饭,大家像往常一样倒头就睡。这天夜里格外的冷,霜冻穿透铺盖,直刺入肉身内。我冷得实在睡不着,没等天亮就爬了起来,时而在火堆旁趴着,时而沿着河岸猛跑一阵,四肢的疼痛顿时好多了。曙光终于铺洒到了覆盖着冰霜的山脉和树林里;湍急的河水在冰凌丛中奔腾向前。我站在河边,环顾四周,身上裹着硬挺的牛皮衣服,热乎乎的鼻孔里只往外冒白气。蓦然之间树林的边沿地带传来了一声急促的惊叫,哨兵闻声前去,睡觉的人也都跳了起来。一个人指着方向,其余的顺着他的手指看去,只见在两棵树的中间有一个人影伸出手来,像是欣喜若狂的样子。接着,他跑过来,跪在帐篷的边沿,失声痛哭。
这人是那个做买卖的约翰·大山,他是九死一生逃出来的,他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问我们看见塞孔德拉·戴斯了没有。
威廉姆爵士没有听懂,便问道:“看见什么?”
我说:“没有,没有看见他呀。怎么啦?”
“没有?那就算我猜对了。”大山说,他用手掌拍了拍眉头,“那他是怎么活转来的?是什么把他从死人堆里救活的?这就真神了。”
这句话引起了大伙儿的好奇。在此我还是按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叙述出来为好。以下我把从三个不同的来源得到的消息整理出来,叙述这个故事。其中的某些细节难免有相左之处:
第一,大山写的一份材料,其中违法犯罪的情节都给他精心地删除掉了。
第二,与塞孔德拉·戴斯的两次谈话。
第三,与大山本人多次的交谈,他把我当作自己人,所以十分坦率,把所有的情况都和盘托出。
大山的故事
由海瑞斯大王和大少爷领头的那一伙一行九人,除了塞孔德拉·戴斯之外都是十恶不赦的罪犯。除海瑞斯以外,个个在这片土地上都是出了名的恶棍、亡命之徒,杀人不眨眼。有的是响当当的海盗,有的干过非法卖酒的投机生意。他们都是疯汉醉鬼,都是狐朋狗友。跑这一趟买卖是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的勾当,但他们一个个义无返顾。我想象不出这群乌合之众能有什么纪律和称职的头领。不过海瑞斯和另外四个人——大山自己、两个苏格兰人平克尔顿和赫斯蒂,还有一个叫希克斯的鞋匠秘密凑到一块儿,商量选定了一条前进的路线。就物资条件而言,他们的给养十分丰富。大少爷还特别给自己带了一个小帐篷,可以独自在里面享受一点特权、挡挡风雨。
就这么一点特权也惹得同伴牢骚满腹。其实他在这些人中的地位很尴尬,以前那种一呼百应的气魄和善于笼络人心的手腕已经荡然无存。除了塞孔德拉·戴斯之外,他在其余的人眼里只是一个受人愚弄的傻瓜,天生的晦气鬼,是一个死了还不知道得什么病的窝翼废。可是他很自然地把自己看成是这次远征的策划者和总指挥,言谈举止之间也显出高人一等的架势。无论他是逞威风之时,还是做出降尊纡贵的样子,那些人暗地里忍俊不禁,都要嘲笑他。我熟知他那副高高在上、颐指气使的态度,一想到他在那次远征途中的情形,不免为他心痛和惭愧。他过了多久才觉悟到自己的处境,我们不得而知。不过,肯定是在出发之后很久,队伍已经进入了蛮荒地带,他已经无能为力的时候才如梦初醒的。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海瑞斯和他那几个人躲到树林子里去密谋策划,无意中听到树丛中有沙沙的响声,他们大吃了一惊。这些人早就习惯了印第安人的作战技巧,大山不仅跟那些野蛮人一起生活过、打过猎,还与他们打过仗、立过战功。他在树林里行走起来毫无声息,还善于像猎犬那样跟踪追击。听到这种危险的信号,同伴推举他到密林深处去侦察一下。他很快就嗅出附近有人在小心翼翼地移动,但毕竟身法生疏,还是与树叶树枝摩擦弄出了响声。他占领了一个制高点,看见塞孔德拉·戴斯敏捷地往前爬,还不时回头探望一下。看到这副样子大山是啼笑皆非,回来后便把情况向同伙作了汇报,大家顿时觉得可疑,看来根本不存在印第安人偷袭的危险。可是既然塞孔德拉·戴斯那样费尽心机地窥视他们,那他就一定懂英语,如果这个人懂英语,他们的全部计划就暴露给大少爷了,不过他们也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优势。如果塞孔德拉·戴斯懂英语却故意隐瞒真相,海瑞斯也懂得好几种印度的方言土语,因为他在印度的那些年没有混出什么名堂来,所以对这一段经历从来都是闭口不谈。这样一来,双方便都有了窥探对方秘密的途径。事情弄清楚之后,这几个人回到了帐篷里。海瑞斯听到那个印度人又在跟他的主子密谈就爬到帐篷的边上窃听,其他的人照旧围坐在火边抽烟,焦急地等待他的消息。他回来的时候脸色大变,因为窃听到的内容完全证实了他们的怀疑。塞孔德拉·戴斯是个英语通,这些天来他一直在偷偷摸摸地窃听,大少爷这时对他们的阴谋已经了如指掌。他们俩决定第二天掉到队伍的最后面,等船靠岸的时候钻到密林里去。他们是宁愿冒着饿死、被野兽吃掉、被野蛮人杀死的危险,也不愿再跟一伙叛徒为伍了。
怎么办呢?有人主张当场把他杀了。海瑞斯认为那是害人不利己的蠢事,杀了他,那些财宝也就永远跟他一起埋没了。另外一些人建议就地散伙,马上回纽约。可是一想到那诱人的金银珠宝以及千辛万苦跋涉了这么远的路途,大家还是不肯罢休。我想这些人大都是笨伯。海瑞斯确实有一点天赋,大山也不算傻,赫斯蒂可以算是个知识分子。可就是这几个佼佼者在社会上都吃不开,其余的那几个不言而喻都是下层社会里的渣滓。他们最后做出的决定完全不是理智的结果,而是希冀和贪婪的产儿。他们决定暂时采取姑息的手段,显出疲惫不堪的样子,但暗地里加强对大少爷的监视。大伙儿在一起的时候尽量缄口不语,避免再使他起疑心,同时也碰一碰运气,希望对手和他们一样的贪婪,一样心存侥幸,一样丧失理智,最终会把珍宝的秘密泄漏出来。
第二天,塞孔德拉·戴斯和大少爷有两次企图逃跑,都被拦住了。大少爷只是第二次逃跑失败的时候面色有点苍白,除此之外没有显出任何失望的表情,只是一个劲儿地道歉,说自己愚不可及连路都走岔了,还感谢监视他的人帮忙把他找回来了。然后他又拿出往日的豪气和精神,雄赳赳、气昂昂地赶路。不过他也许觉察出了一些疑点,打那以后他跟塞孔德拉·戴斯说话都是贴在耳朵边咕哝着。海瑞斯在帐篷外面冻得要死什么也没听见。当天晚上大伙儿宣布第二天不乘船了,开始步行,以减少水路陆路交叉时引起的混乱。这样,开小差的机会也就微乎其微了。
现在双方开始了一场无声的战斗。这是争夺生命和钱财的殊死搏斗。前方到达了沙漠地带,必须由大少爷亲自来做向导。海瑞斯和他的同伙以此为借口每天晚上跟他一起守在火堆旁边,不厌其烦地诱他入彀中,企图从他口中套出秘密来。他也知道一旦说出了秘密,也就给自己判了死刑。可是,他又不敢拒绝这些人的问题,还得装着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答复对方的样子,不然的话就公开暴露了自己对同伴的不信任。大山告诉我说,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少爷也从来没有皱一下眉头:坐在这一群狼心狗肺的野兽丛中,生死只是在毫发之间,但他还是那样悠闲自得,妙语连珠,仿佛是一屋之主端坐在自个儿的炉前拉家常:有问必答,而且答得那样诙谐风趣;对方语含威胁他就巧妙地回避,对方有意侮辱他则装疯卖傻;自己一开口总不乏朗朗的笑声,听别人讲话又是那样不露声色。简而言之,他的言谈举止丝毫不能引起别人的猜疑,而且又滴水不漏。大山坦诚地说,他们那伙人几乎怀疑海瑞斯大王当初说的话是不是撒谎,如果不是他对这些人的问题着意回避(尽管很圆滑),以及多次企图逃跑,他们还真以为这个替死鬼对他们的阴谋仍然是浑然不知呢。现在来讲一讲事情恶化的经过,应该说,这时海瑞斯等人的火气全熄灭了,相互之间以礼相待。由于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他们找个借口把大少爷和塞孔德拉·戴斯的武器没收了,可他们俩之间还是那样大大方方地友好相处,塞孔德拉·戴斯还是那样见人就点头哈腰,大少爷则是笑脸相迎。在双方和好的最后一天晚上,还给大伙儿唱歌。他饭吃得那么香,酒喝得那么尽兴,显然是另有用意的。
大约凌晨三时,大少爷从帐篷里走了出来,大声地哀鸣和抱怨,一副沉冤莫白的样子。这时候塞孔德拉·戴斯当着众人的面伺候、抚慰着主子。大少爷渐渐地心宽了一些,在帐篷后面冰霜覆盖的地上睡着了。那个印度人则回到了帐篷里面。过了一会儿,开始换岗,放哨的告诉新来接班的同伙,大少爷就睡在那块牛皮毯子里头,并叮嘱他千万要小心看着点。天刚蒙蒙亮,突然刮起一阵风,掀起了毯子的一个角,同时把大少爷的帽子卷了起来,掉在好几米远的地上。岗哨觉得奇怪,大少爷怎么还没醒来,就走上前去,他惊叫了一声,马上告诉帐篷里的人,俘虏溜了。大少爷把那个印度人甩下不管,奴仆也大惊失色,走过去替主子偿命。虽然没有马上处死他,可那一顿毒打也确实是惨不忍睹。可是这位塞孔德拉。戴斯受尽折磨,宁死不屈,一口认定他对主子的行动计划一无所知,这可能也是实情。但他说主子逃跑他自己也蒙在鼓里,那就明显是撒谎了。这群亡命之徒无计可施,只有把希望寄托在经验丰富的大山身上。头天晚上霜冻很大,地面坚如石块,太阳一出来,顿时就开始融化。大山说很少有人能嗅到逃跑的路线,要把人我回来那就更难了,恐怕就是印第安人也无能为力。等岗哨发现的时候大少爷早就跑了,对于他这样不习惯于走远路的人来说,一定是把吃奶的力气都使上了。到中午时分大山才发现了他的身影,当时大山只身一人,其他前来追赶的人都遵照他的吩咐,隔着里把路的样子,远远地掉在后面。他知道大少爷是赤手空拳,而他自己跑了这么久,浑身发热,捕捉猎物的兴致大发。这时看到猎物近在咫尺,又是一副疲惫不堪的样子,心头涌起了一股英雄气概,决心单身一人把俘虏擒获。他又往前走了一两步来到一块没有树木的空地边缘。大少爷双手叉在胸前,背靠着一块巨石,正坐着休息。可能大山一不小心弄出了响声,大少爷抬起头来直勾勾地凝视着对手隐藏的那片林子。大山事后回忆说,“我也不知道他究竟是不是发现了我,反正他一个劲儿地朝我这个方向看,一副泰然自若的神情。这时我的勇气就像瓶子里的酒似的哗哗哗一下子全都流光了。”过了一会儿,大少爷的头扭了过去,又像刚才那样陷入了沉思之中。大山不声不响地缩了回去。招呼同伙来联手擒敌。
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了。大山刚把自己的发现告诉同伴,大伙儿准备好手中的武器准备来个突然袭击,却万万没有料到大少爷把双手搭在背后大模大样地朝他们走了过来。一看到他们就说:
“啊,哥儿们!幸会,幸会。咱们回宿营地里去吧。”
大山是个爱面子的人,对自己临阵胆怯以及大少爷惊慌失措地看着林子的细节只字不提,所以大伙儿好像都是自觉地返回目的地的。尽管如此还是引起了一阵骚乱,有的破口大骂,有的挥舞拳头,有的用枪口对着俘虏。
大少爷说:“咱们回宿营地去吧。我有话要说,要当着你们大伙儿的面说个清楚朗白。不过你们最好还是把枪收了,要是不小心走了火,那些财宝就全飞了。要是我的话,下金蛋的鹅是怎么也舍不得杀的。”
他那种卓荦冠群的气度把大家全镇住了,于是三三两两的都转身往回走。他瞅了个空儿对大山说了几句话:
“你是个聪明的汉子,又有胆识,我不知道你这么做是不是折辱了自己。希望你想一想,跟着我是不是比替海瑞斯那种狗不啃的混蛋要强一些、保险一些,好好地合计合计。”然后拍了拍他的肩膀,又说,“用不着那么急。是死是活,你总会明白的,我向来不喜欢跟别人争吵。”
回到帐篷前,海瑞斯和平克尔顿正看守着塞孔德拉·戴斯,看到大少爷,两人顿时像泼妇似的扑上前去。只听同伙招呼他们:“退开,听听这位绅士大人有何见教。”大少爷面对他们俩刚才凶猛的举动丝毫没有畏缩,现在他为自己找了个护身符,也没有显露出自得的神情,只是心平气和地对众人说:
“甭那么着急嘛,来,先吃饭后开会。”
说着他们心急火燎地吃完了饭,大少爷用手支撑着脑袋,开始说话。一开口就是滔滔不绝,除了海瑞斯之外他亲自跟每一个人直接对话,少不了恭维一番,夸奖大伙儿是“豪爽而讲义气的侠士”,宣称自己行走江湖还从未见到过这样开心的伙伴,活干得那么漂亮:“对了,有人会问我,我他妈的干吗要开溜?这个问题甭回答,弟兄们也知道。我呆会儿详细说明的时候你们再评一评。咱们这儿有一个叛徒:一个两面三刀的叛徒。呆会儿我把故事讲完了再说出他的名字;再说,还有的兄弟会问我:‘那我干吗又要回来呢?’我暂时不回答,倒是先问弟兄们一个问题。这条癞皮狗,就是这个海瑞斯会说印度语吗?”说着他站起身来,凶神恶煞般用手指着那个家伙的脸。听到有人回答说他会,大少爷继续他的长篇大论:“哈,那我当初的怀疑是对的,去而复返这一步也算走对了。哥儿们,听听我打开天窗说亮话。”说到这儿,他亮出了自己编造故事的独门绝活,口若悬河他讲着自己如何长期以来对海瑞斯有所戒备,又是怎样反复试探这个人对自己居心叵测,估计海瑞斯会怎样歪曲他自己和塞孔德拉·戴斯之间的谈话。说到这儿,他发动了对敌人的有效攻势:“我估计众位弟兄还以为可以跟海瑞斯来个三一三十一吧,你们还以为这是煮熟了的鸭子飞不了了吧,谁也不会相信这样一个臭名远扬的骗子还能骗得了人。不过,弟兄们注意!像这种说傻又不是全傻子的家伙最难对付。常言说得好,狡兔还有三窟呢。大伙儿还不知道吧,他海瑞斯为奖赏事先就已经到了手,这去取的财宝那是额外的收入。而你们呢,找到了财宝就可以发财;万一找不到,那是要光着屁股去要饭的。动身之前我弟弟就给了他一笔钱,要他害死我。不信的话,你们瞧瞧他那副鸟样子——刚才还乐得合不拢嘴,这会儿没词儿了,整个儿一个当场给人逮住了的贼!”大少爷赢了这一场较量,接着便解释他是如何开小差的,如何前思后想、最后决定回来把真相公之于众,然后跟大伙儿一起去冒险碰运气的。虽然他同意继续跟大家同舟共济,但必须立刻把海瑞斯拉下马另选一个头儿。他说:“这就是全部的事实真相。只有一个条件,其他的一切我全听凭弟兄们的处置。什么条件呢?喏,他就坐在那儿,”他又用手指着海瑞斯:“把这个家伙干掉!不管用什么武器,也不管有什么条件,我都不在乎。让我面对面地跟他站在一起。只要给我一根棍子,五分钟之内我就要让哥儿们瞧瞧一摊肉酱,一摊喂狗的臭肉。”
他讲完故事的时候已经夜深了。大伙儿一直屏声静气地听着,但是火光大暗,谁也无法看清自己身边的人有什么表情,是不是信眼了大少爷的话。而大少爷自己端坐在火光最明亮的地方,把自己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显然在苦苦思索着什么。口周一片死寂,然后大家七嘴八舌地争论开了。大少爷仰卧在那里,双手抱着后脑勺,两腿交叉,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我估计他当时的虚张声势做得有点过火,反而起到了不利的效果。经过一番周折,最后大家都说他不可信。他心里可能还在想重温海盗船上自己春风得意的旧梦,让大伙儿推举他为头儿。而事情也果真按他的愿望发展着:大山提出了另选头领,不过他提出的人选是赫斯蒂。这个家伙有点阴阳怪气的,脑子也很迟钝,人缘特差,性格暴躁。不过他在爱丁堡大学学过几天神学,只是后来胡作非为才毁了自己的前程。现在他可以把以前学过的东西付诸实践了。大少爷这时心不在焉似的侧过身去,大山认为他这是为了掩饰脸上失望的神色。赫斯蒂认为大少爷方才说的跟正事关系不大,因为大家关心的只是财宝。有关海瑞斯的那些情况也许确有其事,以后多加提防就是了,可那跟财宝又有多大的干系呢?大家听了半天,说来说去无非是杜瑞先生因为吓破了胆而多次企图逃跑。对于赫斯蒂来说,大少爷是给抓回来也好,是自己主动回来的也罢,反正这类事情今后再不能发生了。至于撤海瑞斯的职而另选头目一事,他认为大家都是自由人,最好还是各管各的事。有了头目反而成了大伙儿的眼中钉,跟海瑞斯决斗一事也是不可行的。赫斯蒂说:“我可以告诉他,在这个营地里,谁也不准跟谁打架。费了那么大劲儿才缴了他的械,再给他武器不是太蠢了吗。不过这位绅士先生是想找点儿刺激,我可以给他好多刺激,多得让他受不了。我不想在这深山老林里过后半辈子,现在就已经受够了。我建议让他立马说出财宝在哪里,不说就一枪崩了拉倒。”说着,他掏出了武器:“我就用这把盒子枪。”
大少爷坐直身子,用羡慕的目光看着他,说:“来吧,我把你当作一个男子汉。”
赫斯蒂说:“我不管你把我当作什么,你究竟打算怎么样?”
大少爷说:“真是笑话,是中了邪还是怎么着。离这儿可没多远了哇,明天我就指给你看。”
说着,他就像称心如意地了结了一桩大事似的朝自己的帐篷走去,塞孔德拉·戴斯走在他的前头。
我对自己的夙敌最后垂死挣扎充满了佩服,甚至没有多少怜悯之情。他在命运面前是那样顽强、那样威武不屈。就是在自己的全部希望完全破灭、万念俱灰——他挖空心思拉下了死敌海瑞斯却又换上了一个新对头赫斯蒂——的那一刻,仍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懦弱。现在他回到了帐篷里,估计心里已经决定孤注一掷,作最后一次拼搏。但他脸上的表情和举止还是那样轻松、自信、彬彬有礼,仿佛是刚刚从剧院里出来正跟一帮才子佳人一起去吃夜宵呢。不过可以想象到,他此时在帐篷里面恐怕是吓得连灵魂都在颤抖。
上半夜,营地里传递着他生病的消息。第二天他把赫斯蒂叫到身边,焦急地问他会不会治病,其实,凡是学神学的人不懂也要装着懂医术,像赫斯蒂这种破落的神学院学生更不例外。他仔细地检查了大少爷,病人着意地恭维他。赫斯蒂自己实在是无知但又满腹狐疑,所以他压根就不知道这个人是真病还是装模作样。不管怎样,这对他来说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于是他回到同伙的跟前说病人可能没救了,接着还诅咒了一句,说:“甭管他死活,反正今天早上要他把咱们带到目的地。”
不过包括大山在内有好几个人对这种暴行颇为不满,要是枪毙了他,或者逼他自杀,他们没二话可说。只是头天晚上大少爷的勇气以及竞选头目的失败使这几个人大为感动,也许他们在开始抵抗新头目了。因为他们公开地表示如果此人真的病了,不管赫斯蒂怎么说,也要让他休息一天。
第二天,他的病情明显恶化了。赫斯蒂也对他表示出人道主义的关切,行医的人是容易产生怜悯之心的。第三天,大少爷把大山和赫斯蒂叫到自己的帐篷内,说他就要死了,于是就把财宝埋藏的地点位置作了详尽的描述,并请求他们马上不遗余力地去寻找,以便证实他是否欺骗了众人。如果第一次没有找到,他还有时间来得及再回忆得更准确一些。
不过这样一来就有:一个麻烦:这些人是谁也信不过谁的人,没有哪一个愿意留下来照顾病人,这一点大少爷事先可能也估计到了。再说,大少爷看样子已经奄奄一息,说起话来声音极其微弱,大多数时间躺在那里毫无知觉,但仍然不能排除他装假的可能,如果大家全都去找宝,可能结果会是水中捞月一场空,等回到营地里来,俘虏早就溜之大吉了。于是他们决定就在营地四周转悠,借口不忍心扔下病人。大家的心情是复杂的,原先想密谋杀害他,现在他自己要死的时候凶手们却动了恻隐之心:当天下午,病人请赫斯蒂到他身边去做祈祷,他居然做得十分动情。晚上八时许,从塞孔德拉·戴斯的痛哭声中可以知道一切都完了。那个印度人在地上插了一个火把,使劲地掘墓。第二天太阳出山的时候大少爷的尸体入了墓,大家表情肃穆,纷纷前来帮忙。尸体外面裹着一块绒毛的长袍,只露出一张惨白如蜡的脸来,鼻孔里还按东方人的习惯由塞孔德拉·戴斯用塞子堵住了。墓穴填满了土的时候,那个印度人的哭声震撼着周围每一个人的心灵。这群杀人不眨眼的恶棍非但没有对他表示反感,反而用粗俗的语言好心地加以安慰,这当然与他们自己在这蛮荒之地生命悬垂于一线的凄凉心境有关。
如果最穷凶极恶的歹徒偶尔也有良心发现之时,那么人类贪婪的本性则是永恒不变的。大家的注意力很快就从吊唁转到自己的寻找财宝上来了。宝藏就在附近一带,就是没有找到准确的位置。他们决定不撤营。白天在树林里徒劳地奔波;塞孔德拉·戴斯则躺在主子的墓地上。晚上他们没有设岗,就像樵夫一样围在篝火旁边入睡。一颗颗脑袋伸在外面,跟车轮的辐条似的。第二天早上一如往常,只有睡在大山右边、赫斯蒂左边的平克尔顿在黑暗之中被人偷偷地给宰了。尸体外面仍然裹着一件斗篷,脑袋上的头皮被割走了,那悲惨的景象实在是惨不忍睹。那天早上,一群人的脸色就像鬼似的白得怕人。谁都明白印第安人的战争,或者说谋杀,是没完没了的。不过他们把这归咎于没有设岗哨,于是便在宝藏附近一带放枪示威,同时决定不管藏在哪里不找到就誓不罢休。平克尔顿就埋在大少爷的旁边,白天大伙儿仍旧四处搜寻,回到营地的时候希望中又有几分焦虑,因为宝藏已经近在咫尺,但是天一黑印第安人的魔爪又要朝他们伸过来了。大山站头班岗,他说他既没有睡觉,也没有坐下来,而是自始至终地保持百倍的警惕。他抬头看了看天上的星星,知道自己的时间快到了,就走近火堆去叫鞋匠希克斯来换岗。希克斯睡在下风的方向,比那些睡在顺风方向的几个离火堆稍稍远一点。由于有烟,这里很黑。大山蹲下去抓住他的肩膀,只觉得手上有什么粘乎乎的。这时恰好风向变了,火光照了过来,只见他和平克尔顿一样死了,头皮也被人割走。
毫无疑问他们是落在那些无人能敌的印第安暴徒之手。这些野蛮人一旦跟上了一群人,不管他们是赶路还是彻夜不眠地守候,都会连续出击。这时找宝的人只剩下六个,明白了对手是谁,大伙儿个个吓得魂飞魄散,把东西都扔了,只带着些必需的物品,逃进森林里。篝火还在燃烧,死去的同伴也顾不上掩埋。白天就坐在路上,吃着随身带的东西;晚上不敢睡觉就摸黑赶路。这样耐力很快就到了极限,一躺下来就睡得像根木头似的,等醒来的时候才猛然发现敌人还在穷追不舍,又有人惨遭杀害和肢解。
这时他们被弄得昏头转向,在荒野中迷了路,身上携带的食品也所剩无几。故事已经很长了,这些恐怖的细节恕不能一一叙述。单说后来有一天晚上平安无事地过去了,他们松了一口气,心想敌人终于停止了追杀。这时只剩下大山和塞孔德拉·戴斯两人。大山坚信这个看不见的杀手一定是他认识的熟人,因为喜欢他所以才留了他一条命。没有杀塞孔德拉·戴斯则是因为杀手相信这个印度人已经疯了。其一,别人在惊慌失措之际把粮食、武器这种救命的东西都扔了,而他逃命的时候肩上还扛着一把锄头踉踉跄跄地跑;其二,在后来那几天他很兴奋地用家乡话自言自语,说起来喋喋不休的。不过,说英语的时候,头脑却很清醒。
那天早上醒来时发现没事,他问大山:“你认为那家伙走远了吗?”
大山后来对我说,他当时结结巴巴地回答道:“但愿上帝保佑,我估计,我敢说,是走了。”
大山给吓得神情恍惚,第二天早上他不知是做梦还是实实在在地看见塞孔德拉·戴斯不辞而别,踏着死者的尸体,冒着严寒和饥饿的危险原路返回去了。
大山写给威廉姆·江森爵士和我家爵爷的故事,枝节芜杂,我都进行了修剪。在他的故事里那次远征一路无事,只到大少爷病倒才有了情节。后面的部分东拉西扯的,显然是记忆模糊所致。那几个利欲熏心的人听着他的故事,回想起那蛮荒地带的情景,自然会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大山的机智不仅改变了爵爷的看法,也实际影响了威廉姆·江森爵士的计划。
我觉得有必要把这一切都叙述出来奉献给读者。奥本尼谣言四起,说是有人要采取报复行动。威廉姆·江森爵士这位印第安人使者不顾严冬将至,匆匆忙忙地赶回蛮荒地带去阻止这起报复行动,到达边境的时候才得知自己来迟了。这个胆大心细的印第安人真是左右为难,他跟那些涂着面孔的印第安勇士们站在一起就好比一七四五年克卢顿总督跟苏格兰高原的起义首领在一起。也就是说,在那些印第安人中他是唯一一个有理性、唯一一个懂得休战争取和平的人。如果那些人能取得胜利的话,那也完全是他的功劳。如果他回到文明社会里来,那一带地区又要重演无休止的战争悲剧——焚烧房屋、抢劫旅客、到森林里去割活人的头皮等等。而另一方呢,那么几个人的一支队伍要继续往北挺进,深入蛮荒野地,去给为重新开战而欢欣鼓舞的野蛮人传递和平的福音,不难想见他对这项计划是持反对意见的。
威廉姆爵士不止一次地说:“我来得太晚了。”然后就把脑袋埋进双手里,脚板拍打着地面,陷入沉恩之中。最后他抬起头来看着我们——爵爷、大山和我自己。此时大家正围坐在帐篷一角的火堆旁。他说:“爵爷,坦白地说,我真是左右为难。我是有必要继续跟您走,可老是这样跟您在一起总觉得不合适。我们现在还在水边,再往南也没有多大的风险。您就和麦科拉一起租一条船回奥本尼不行吗?”
刚才爵爷一边听着大山的故事,一边直瞪瞪地看着他。故事讲完了,他还像是在梦中,那模样可怕极了,在我看来简直像鬼似的:脸庞又黑又瘦,显得很苍老;嘴唇颤巍巍的,老是张开着露出牙齿;眼珠在充了血的眼白中间转悠着。看着他那神情,我心里很不自在,就像是看到自己的亲人患病时的那种感觉。其他几个人都不敢离他大近,威廉姆爵士尽量避开他,大山讲故事时也是躲躲闪闪、吞吞吐吐。听到大山建议他回去,他似乎一下子恢复了知觉,声音和蔼地说:“回奥本尼吗?”
威廉姆爵士回答说:“总不能到别的地方去吧,这一带很不安全。”
“我不甘心就这么返回去,倒不是怕——”爵爷说,说到这儿他停了一下,“——印第安人。”
威廉姆爵士笑着说:“这样的话我是不敢说的,不过如果有谁真的说了这样的大话,那也只有我了。你应该明白我身上的责任有多重。现在路途越来越艰险,你也打听到了家兄的消息,任务就算完成了。我没有任何理由让你继续往前走,要是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可是内疚于心啊。”
爵爷转过脸去,看着大山,问道:“他是怎样装死的?”
大山揉摸着冻疮,似乎很伤感地说:“我不懂得大人这话是什么意思。”爵爷沉默了好久不出声,然后有点愠怒地说:“我问你他是得什么病死的,这问题再清楚不过了。”
大山说:“哦!我不晓得,连赫斯蒂都不知道。他好像是很正常地患了病,然后就去世了。”
爵爷朝威廉姆爵士转过身去,说:“你瞧,这就对了!”
威廉姆爵士回答道:“您的话太难懂了。”
爵爷说:“哈,这是关系到继承权的问题,我儿子将来继承爵位有可能引起争议。因为这个大家都以为死了的人到时候会冒出来搬弄是非,造谣惑众的。”“”
威廉姆爵士说,“真是活见鬼,人死后都已经埋了。”
“我永远都不相信。”爵爷痛苦地抽搐着,说着,跳了起来,“我决不相信!”然后又问大山,“他的样子像是死了吗?”
大山不解地嘟囔着:“像是死了?他脸色苍白。怎么啦,他会怎样?告诉你们吧,是我亲手埋的,亲手填的土。”
爵爷伸出手抓住威廉姆爵士的衣裳,说:“这个人名义上是我的哥哥,可谁都知道他从来就不吃烟火食。”
威廉姆爵士说:“烟火食?那是啥玩意儿?”
“他不是凡胎肉体,那个伺候他的黑鬼也是一路货色。当年我的宝剑刺进了他致命的位置,”我握着剑柄的手都感觉到剑在他的胸骨里头咯吱直响啊。那殷红的鲜血呀,喷了我一脸的,一次又一次。爵爷喃喃地说,说到这儿他做了一个难以用言语描述的手势,又说,“一次又一次呀。可他就是死不了。”他叹了一口气,“现在我怎么能相信他死了呢?不,除非我亲眼看着他的尸体腐烂。”
威廉姆爵士拉长了脸端详着我。大山忘了冻疮的疼痛,瞪着眼张着嘴。
我说:“爵爷,您还是冷静一点的好。”我喉干舌燥、心乱如麻,再也说不出什么来了。
爵爷说:“不,别指望他能听懂我的意思。这事只有麦科拉明白,这一切他全知道,他亲手把这个怪人埋过一次。威廉姆爵士,这个麦科拉可是个老实人啦。是他亲手埋的,他跟我爸爸两人,还端着两个银烛台照着埋的。那个奴仆是他从印度的科若曼都带回来的,我早就应该把这一切告诉您的,威廉姆爵士,只是害怕家丑不可外扬。”说这最后一句话时,他镇静自若中有一股哀伤,似乎刚才那种神情恍惚的状态已然消逝。接着他又说:“您自各儿琢磨琢磨这一切是怎么回事。按他们的说法,我哥哥得病,死了,然后埋了,一切都是那样平淡无奇。可是那个印度奴仆干吗要原路返回去?我想这一点您应该弄清楚。”
威廉姆爵士站起身来说:“爵爷,半分钟以后我再来陪您。麦科拉先生,我有两句话想跟你说说。”他把我带到帐篷外面。脚下的霜冻嘎吱嘎吱地响,白花花的树枝擦着我们俩的胳膊肘儿,这光景与当年兄弟俩在灌木林里决斗的那个晚上何其相似乃尔。我们来到别人听不到的地方,威廉姆爵士说:“真是荒谬绝伦。”
我附和着说:“那当然,他是疯了。这又是一个证据。”
威廉姆说:“我把他逮住捆起来如何?这就得由你来做主。如果他的话都是疯人的呓语,我看有必要采取行动。”
我看了看地面,又回头望了望帐篷,只见里面的火很旺,几个人都在看着我们。接着我环顾四周,瞅了瞅树林和山脉。只有一个方向不敢去看,那就是威廉姆爵士的脸。
我终于回答道:“威廉姆爵士,我是觉得爵爷不正常,而且这种想法早就有了。不过,神经失常有程度上的不同。至于应不应该把他监禁起来,这——威廉姆爵士,我可没有资格说。”
他说:“我有资格,我需要的是事实。他的胡言妄语中有什么事实根据、有什么理智吗?你干吗吞吞吐吐的?你以前埋过那位绅士先生吗?”
“埋是没有埋的。”我说,最后,我终于鼓足了勇气,便对他说,“威廉姆爵士,这事儿说起来就话长了,牵涉到一个贵族家庭和我个人的荣誉,所以无法向您说个清楚明白。不管是对是错,只要您一句话,我就遵命而行。反正我只能说爵爷的精神失常还没有到那种严重的地步。这件事本身很蹊跷,可惜您无意之中触及到了痛处。”
威廉姆爵士说:“我并不是要打听你的秘密。坦白地、也很不客气地说,跟今天这几位在一起我没有太多的兴致。”
我说:“我决不会为此而责怪您的。”
威廉姆爵士说:“先生,我还没有请你发表批评或者表扬的意见呢,现在只想跟你分道扬镳。为此,我准备了一条船和几个助手供你使唤。”
我思索了片刻,说:“这真是太感谢了。不过,我还要请您允许我替爵爷那一方说一句话。我们对这件事都有一种好奇心,都想知道其真相。我自己掌握了一部分,爵爷知道的那自然是太多了,那个印度人原路返回的确让人匪夷所思。”
威廉姆爵士没等我说完,就插嘴道:“我自己也这样认为,因此我主张弄它个水落石出。那个奴仆会不会像一条忠实的狗到主人的坟墓里去陪葬,这我们不得而知,反正他的生命很危险。我主张尽咱们最大的努力把他救出来,这人有什么劣迹没有?”
我回答道:“没有。”
他说:“那你家大少爷呢?我从爵爷那里听说了一些。不过,既然奴仆对他那么忠诚,估计他也有某些可贵的品德。”
我说:“您不应该问这样的问题!就是地狱里也有相对好一些的东西嘛。我认识他都二十年了,可我永远都是那样恨他、佩服他、害怕他。”
威廉姆先生说:“我又在探询你的隐私。请原谅,这可不是有意的。我去看看坟墓就知道了,有可能的话,把那个印度人救出来。如果满足了这些条件,能说服你的主子回奥本尼去吗?”
我说:“威廉姆爵士,我告诉你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你没有见过爵爷闪光的一面,我喜欢他这样的人您也许会觉得不可思议,可是喜欢他的不止我一个人。要他回奥本尼只能用强制手段,那样的话,他的理智、甚至生命就完蛋了。这是我的真实想法。可是,我是您的手下,如果您愿意承担责任,不管命令我做什么,我都一定遵命。”
威廉姆爵士说:“我没有任何责任,而且是尽最大的努力回避责任。你一定要跟我们一起去,那就去呗!我对这一切一概不负责。”说着,他转身下令拔营。爵爷刚才一直在帐篷旁边转悠,这时来到了我的身边,问道:“究竟怎么办?”
我回答道:“你可以一意孤行,但那可是要把性命搭上去的买卖。”
大少爷的坟墓在两个路标之间,很容易辨认。在无垠的荒野里这块地方是一个主要的标志,有连绵的高山,好几条流入香浦澜湖的大川小溪都发源于此。这个湖素有内陆海洋之称,所以我们完全可以取捷径,而不必沿着那群亡命之徒的血迹弯来绕去的。这一段距离他们当时走了六十多个小时,而走近路最多也不过十五六个小时。我们把船只停泊在河边的一个哨卡附近,估计转来的时候冻得无法动弹了。每人随身携带了大量的皮毛以供御寒之用。还看一大堆雪鞋,下雪的时候穿着这玩意儿行走起来省事多了。出发的时候出现了许多怕人的迹象,我们的长途跋涉采取了军队远征的某些防御措施,晚上的宿营地都要经过精心的选择并设岗布哨。第二天,在离目的地仅有一两里的地方我们为了谨慎起见停止前进——这时天快黑了,而脚下的这块宝地对于人数如此之多的队伍来说是再好不过的宿营地。威廉姆爵士突发奇想,把我们叫住了。
面前是高耸入云的崇山峻岭,队伍沿着逶迤的山道走了一整天还没有到山脚下。天刚麻麻亮,我们决定朝那银白色的巅峰进发。其间要经过一个低凹的盆地,盆地里林木蓊郁、溪流湍急、怪石嶙峋。山顶是银白色的,因为每天晚上那上面都下雪,而盆地里的树木和地面只是稍稍染上了一点白霜。白昼里天空云烟氤氲,太阳像一块银币邀游其间。寒风吹在我们的左脸颊上疼痛难禁,不过空气呼吸起来倒是清新凉爽。黄昏时分,风息了,密密层层的浓云碎裂成无数的云朵,有的渐渐变淡而消失。太阳落山了,白皑皑的山尖上还挂着瞬息即逝的晚霞。天黑尽了以后我们才吃晚饭,大伙儿默然无语。爵爷马马虎虎吃了几口饭就不声不响地离开了篝火,来到营地的边缘。我急匆匆地跟了过去。营地扎在一块高坪上,俯视着一个长约一英里的小湖。营地四周坑坑洼洼的,长满了树木,一抬头就可以看见白茫茫的高山,再上面一轮明月在晴空中驱驰。没有一丝微风,没有任何动静,帐篷里的声音也被旷野的寂静吞噬了。大地、空气和流水随着霜冻的降临都窒息了,颇有几分暖意,很容易使人产生错觉,仿佛已经是七月的夜晚了。
爵爷右手撑着下巴,左手抱住右手肘,直瞪瞪地看着前面的树林。我随着他的目光看去,只见洒满月光的冈峦和阴暗的幽谷上霜染松针,秀色宜人。我心想近在咫尺之间的坟墓里躺着的就是我们的敌人,如今他的身上、四肢上压着沉甸甸的黄土,再也不能为非作歹了。转念一想又觉得他很幸运,毕竟从人世间的焦虑和疲惫中解脱了出去;不再遭受日复一日的精神损耗;不再去经受外界的风吹雨打;不再为耻辱和死亡的威胁而担惊受怕。我觉得他漫长的旅途有了这样的结局实在是可喜而无憾的。这时我的思绪游移到爵爷的身上,爵爷不是也死了吗?一个四肢残缺的伤兵,希冀得到救护而又久久不能遂愿,躺在战壕里苟且偷生,受人嫌弃。我记得他从前是那样的善良、机智而又豪气十足;对父亲尽职尽孝,对妻子百般怜爱;在人生斗争中能吃苦耐劳、含垢忍辱;跟我是亲密无间。蓦然我的恻隐之心大动,只觉得喉咙哽咽。一想到他、一看见他的身影我真想痛哭一场。于是就站到他的身旁,沐浴着月华,虔诚地祈祷上帝把他从苦难中解脱出来,同时也让我对他的一片赤胆忠心永恒不变。
我说:“上帝啊,他是一个大好人,也是我最敬仰的人。现在我要离开他了。他没有做过错事,只是悲伤过度时偶有冒犯您的时候。因为他身上挂上了荣耀的伤疤,我们才要抛弃他。啊,请您盖上他的伤疤吧,请您早点带他去吧,免得时间长了我们会恨他的!”
我正沉浸在祈祷之中,突然静夜里传来一阵响动。声音不大,也不近。但是在一片漫长的死寂中突然爆发出来,宛如军营里吹起了冲锋的号角。我还没有来得及呼吸一口气,就发现威廉姆爵士已经站在我的身边。其他人都跟在他的后面,悉心倾听着。我扭过头去看见他们的脸颊布上了一层白色,但又不是月光。月光仅从某几个人的眼里倒映出来,另外一些人在移动脑袋仔细聆听的时候眉毛下面出现丝丝阴影。大家都显出兴奋和焦虑的神情。爵爷蹲伏的双腿朝前挪动了一下,举了举手示意别出声,那模样整个儿像是一个石头人。刚才的响声还在继续,而且节奏越来越快。
大山出乎意料地压低嗓门,吞吞吐吐地说:“我知道了。”那口气如释重负。众人都转身看着他。他接着又说:“那个印度人一定知道了宝藏的地点。那就是他——是他在挖地取宝。”
威廉姆爵士说:“是啊,毫无疑问!我们都是笨蛋,居然没有想到这一点。”
大山又说:“只是这声音离我们原来的营地很近,可我就是纳闷那人是怎样赶到我们前头去的,难道长了翅膀不成!”
威廉姆爵士插了话:“贪婪和恐惧就是翅膀。不过这个混蛋让我们提高了警惕,我有一个主意,给他一个以牙还牙。先生们,你们说,咱给他来个月夜追击,怎么样?”
大家一致同意,并布置好了对正在掘宝的塞孔德拉·戴斯进行合围。威廉姆爵士手下的几个印第安人一马当先,营地里还留下了强有力的岗哨。就这样我们开始穿越坎坷不平的树林。脚下碎裂的冰霜发出喀嚓喀嚓的响声,头上的月亮也没有了光华。接着人群下山,来到一片空地上。下坡的时候只觉得掘地的响声渐渐微弱,甚至近乎消失。对面的山坡更加开阔,只有星星点点的松树。此外,还有几块巨石在月光下形成墨黑的阴影。人站在这里声音清晰多了,甚至可以看到镢头抡成了一道圆圈,挖地的人正在玩命地干。到了坡顶上,一两只受惊的鸟儿腾空而起,在月光下盘旋着。猛然间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副奇特的景象,白色的山峰下面有一块狭长的平地,四周林木环抱,整个平地沐浴在月光下。地面上撒着山里人常用的各种物品,中间有一个覆盖着白色冰霜的帐篷。帐篷的门敞开着,里面黑洞洞的,平地的一端躺着一个像人型的东西。毫无疑问,这是当初海瑞斯的帐篷,地上乱七八糟的都是他当时仓皇逃跑扔下的东西。当初大少爷就是在这个帐篷里去世的,眼前的那具僵尸就是那个喜欢喝酒的鞋匠。凭吊发生过悲剧的地方常常令人百感交集,何况是隔了这么长时间之后斯情斯景依然如故,就是最冷酷的心肠恐怕也会发热的。可是我们惊讶的还不是这些,而是事先有所猜测而又预料得不十分精确的情形:塞孔德拉·戴斯站在齐膝深的墓穴里——是大少爷的墓穴。上身脱了个精光,瘦弱的双臂和肩膀在月光下闪烁着汗珠,脸上因为焦急和期盼而紧张地抽搐着,掘地的声音在墓穴里发出回音,宛如哭泣。他那漆黑的身影映射在后面结冻的地表上,随着他飞快的动作来回晃动。我们一路赶来的时候惊动了几只夜鸟,但很快又安静了下来。塞孔德拉·戴斯一门心思地干活,对这一切都没有丝毫的察觉。
我听到大山对威廉姆爵士嘀咕道:“好家伙!都是碎石。他要把他主子挖出来!”其实大伙儿都料到了这一着,可是听到他说出来,我真是不寒而栗。威廉姆爵士猛地跳起来,大喝一声:“你这条亵渎神灵的疯狗。在干什么?”
塞孔德拉·戴斯吓得跳到了半空中,嘴上不禁惊叫了一声,镢头也从手上掉了下去,抬头看了爵士一眼,然后像离弦之箭朝对面的密林逃跑,接着不知怎么搞的他又绝望地举起双手原路返回。
他说:“你们来了,你们帮帮忙——”这时爵爷已经站在威廉姆爵士的身边,月光照在他的脸上,分外的清晰,塞孔德拉·戴斯还没有说完就一眼认出了他主子的仇敌,尖叫了一声:“是他!”然后双手一拍,全身萎缩。
威廉姆爵士说:“别怕,别怕!只要你是清白的,谁也不会把你怎么样,要是有罪也已经无路可逃了。坦白交代,你到坟堆里,到埋没的死尸旁边来干什么?”
塞孔德拉·戴斯说:“你们不是谋杀犯?你们都是好人?你们保证我的安全?”
威廉姆爵士说:“如果你没有罪我可以保证你的人身安全。我说的话,你没有理由怀疑。”
塞孔德拉·戴斯说:“都是一群杀人犯。所以他才杀——谋杀犯,”说着,他指着爵爷和我——“都是罪该万死的谋杀犯!啊,我知道你们都抱成了一团。”他指着坟墓接着又说:“先生,他没死,他埋在地下,但是没有死。”
爵爷哼了一声走到坟墓的跟前,目不转睛地看着。
威廉姆爵士颇为惊讶:“埋了却没有死?你胡说八道些什么?”
塞孔德拉·戴斯说:“您听我说呀,先生。那时就先生和我两个人跟一群谋杀犯一起。我们千方百计想逃跑,没有一样办法行得通,最后就用了这种方法。在热带是没问题的,在印度是很好的办法。可在这儿,这么冷的鬼地方,谁能保证呀?我告诉你们得赶紧:你们帮我点着火,帮我给他摩擦。”
威廉姆爵士说:“这个家伙在说些什么?我被他弄糊涂了。”
塞孔德拉·戴斯说:“我告诉你们了,是我把他活埋的。我教他把舌头吞进去。来,快把他挖出来。他还没什么变化,你们点着火把。”
威廉姆爵士转身对旁边的人说:“把火把点着,看来我也在跟疯子做伴。”
塞孔德拉·戴斯说:“你们真是好心人。现在我就把先生挖出来。”
说着他又回到墓穴里继续挖掘。爵爷直挺挺地站着,我紧挨在他的身边,心里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
这时的霜冻只是在地表,还不算很厉害。不一会儿那个印度人就把镢头扔到一边,用手来挖土。他掀开一张牛皮大衣的角落,我看到他的手指间夹住了头发。又过了几分钟,月光下露出一个白色的东西。塞孔德拉·戴斯跪在墓穴里,小心翼翼地用手指拨弄着,嘴上呼哧呼哧地喷气。没多大工夫他的身子侧到一旁,我看清了大少爷那木然的面孔,苍白得怕人,眼睛闭上了,耳朵和鼻子内都塞着东西,脸颊下垂,鼻子尖尖的活像个死人。他在土壤里埋了这么多天,身体没有任何腐烂的迹象,我们大家都觉得奇怪的是他的嘴唇和下巴都罩着黑色的胡须。
大山说:“天哪!跟埋下去的时候一个样儿!”
威廉姆爵士说。“据说死人的身上是要长毛的。”他的声音浑厚而微弱。
塞孔德拉·戴斯对众人的议论全然不顾,就像耗子在疏松的土壤里挖洞一样,快得要命。洞穴里头,裹在牛皮大衣里面,大少爷的躯体越来越清晰。月光亮如白昼,围观的人来回走动的身影不断地投射在他的面容上。我们的身上都在起鸡皮疙瘩,这样的恐惧感是平生从未有过的。我不敢正视爵爷的面孔,可是也没有听到他呼吸。这时人群中不知是谁在啜泣。
塞孔德拉·戴斯说:“来,帮我把他抬上去。”
我的脑子根本没有了时间的概念。也许过去了三个小时,甚至五个小时。那个印度人一直不停地给大少爷恢复元气。我只知道此时还是晚上,月亮已经下垂了许多,但还没有落山。由于山峰的阻挡,月光在这块平地上投下一条狭长的阴影。塞孔德拉·戴斯得意地叫了一声,我低头探过身子去看,只见僵尸的面容有了一点变化,接着又看见他的眼睑在翕动着,然后完全睁开了,还看了我好一阵子呢。
我看到他复活的情景就这些。不过后来听其他几个人说他还想说话,髭须下面的牙齿都露了出来。眉头紧蹙,好像是痛苦或者是在用力气的样子。也许确有其事吧,反正我没有看见。后来我去忙乎别的事情去了,因为死人的眼睛睁开的一刹那,杜瑞斯迪爵爷便倒在了地上,等我把他扶起来的时候他已然成了一具僵尸。
天亮了,塞孔德拉·戴斯还是不听众人的劝说,继续做他那劳而无功的苦差。威廉姆爵士留下几个人听候我的吩咐,然后他就趁着曙光出发了。那个印度人还在玩命地搓揉着死尸的四肢,并不时地做着人工呼吸,那股拼命劲儿恐怕就是一块石头也被他弄活了。可是除了爵爷猝然去世的那一刻之外,大少爷的灵魂始终不肯回到这具僵尸上来。接近中午时分那个忠心耿耿的奴仆终于丧失了信心,他心情平静地说:“太冷了。在印度是好办法。在这儿吃不开。”接着,他要了一点吃的,狼吞虎咽地填了下去,然后凑到火边,坐在我的身旁,伸了一个懒腰,就像孩子似的睡着了。几个小时以后我把他叫醒,在这个联合葬礼仪式上凑一个数。他自始至终还是那个样子,心头对他主子的哀悼、对我和大山的恐惧已经荡然无存。跟我们一起的有一个伙计擅长于刻石。在等待威廉姆爵上来和我们会师的时候,我让他在一块巨石上镂刻了一个墓志铭,姑且以此作为本书的结尾:
詹姆斯·杜瑞,
苏格兰贵族之家的长子
在战争与和平时期以其卓越的功勋和才能享誉欧洲、亚洲和美洲
在野蛮人狩猎的帐篷内、在国王的城堡之中
获得了如许的荣誉,赢得了如许的功勋,忍受了如许的折磨
最终悄然长眠于此
其弟亨利·杜瑞
终生含垢忍辱而节操不移
与同胞兄长、夙敌同时同刻同墓而眠
其妻及老仆
为昆仲二人立碑志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