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

3个月前 作者: 陆九渊
    天地之性人为贵


    人生天地之间,禀阴阳之和,抱五行之秀,其为贵孰得而加焉。使能因其本然,全其固有,则所谓贵者固自有之,自知之,自享之,而奚以圣人之言为?


    惟夫陷溺于物欲而不能自拔,则其所贵者类出于利欲,而良贵由是以浸微。圣人悯焉,告之以“天地之性人为贵”,则所以晓之者,亦甚至矣。


    诵其书,听其言,乃类不能惕然有所感发,独胶胶乎辞说议论之间,则其所以听之者不既藐矣乎?


    孟子</a>言知天,必曰“知其性则知天矣”;言事天,必曰“养其性所以事天也”。《中庸</a>》言赞天地之化育,而必本之“能尽其性”。人之形体与天地甚藐,而孟子《中庸》则云然者,岂固为是阔诞以欺天下哉?诚以吾一性之外无余理,能尽其性者,虽欲自异于天地,有不可得也。


    而今未有笃敬之心、践履之实,拾孟子性善之遗说,与夫近世先达之绪言</a>,以盗名干泽者,岂可与二子(告子、荀卿)同日道哉?


    智者术之原


    谁独无是非之心哉?圣人之智,非有乔桀卓异不可知者也,直先得人心之所同然耳。


    圣人之智,明切洞达,无一毫私意芥蒂于其间。其于是非利害,不啻如权之于轻重,度之于长短,鉴之于妍丑,有不加思而得之者。……虽酬酢万变,无非因其固然,行其所无事,有不加毫末于其间者。


    烁金为刃,凝土为器,为网罟,为耒耜……是圣人之智见于创立者,犹皆因其固然,而无容私焉。


    老氏者,……其言则曰“绝圣弃智”,又曰“以智治国国之贼”,是直泛举智而排之。世之君子常病其污吾道,而不知其皆售私术者之过也。使术之说破,则为老氏者将失其口实,而奔走吾门墙之不暇,其又何污焉?


    刘晏知取予论


    天下有皆不足之病矣,而有皆不足之理乎?闻之曰“川竭而谷盈,丘夷而渊实”,天下盖未始不足也。


    方其上之不足也,不必求之于下也,其可以足之者,固有存乎其上焉者矣。下之不足也,不必求之上也,其可以足之者,固有存乎其下焉者矣。


    将输之利害不明,则费广于舟车之徭;储藏之利害不悉,,则公困于腐蠹之蔽。物苦道远,则寻以输尺,斛以输斗;吏污法弊,则私良公害,私盈公虚,此所谓不必求之下焉者也。


    富贾乘急而腾息,毫民困弱而兼并;贪胥旁公而浸渔;绳瓮不立,而连阡陌者犹未已也;糟糠不厌,而余刍豢者犹争侈也。此所谓不必求之上焉者也。


    创残之余,而向敌之甲未解也;饥疫之后,而馈军之输未艾也。上方宵旰,而民且嚣嚣。而晏也遑遑于其间,深计密画,推羡补缺。国不增役而民力纾,民不加赋而国用足。非夫知取予之说,妙取予之术,畴克济哉?


    晏之取予出于才而不出于学,根乎术而不根乎道。……世主之忠臣而圣君之罪人也。


    《易》之理财,《周官》之制国用,《孟子》之正经界,其取不伤民予不伤国者,未始不与晏同,而纲条法度,使官有所守,民有所赖,致天下之大利,而人知有义而不知有利,此则与晏异。……故论之以圣人之道,照之以君子之智,盖未免于可诋。


    虽然,才之难也久矣,道不稽诸尧舜,学无窥于孔孟,毋徒为侈说以轻议焉可也。


    政之宽猛孰先论


    五刑之用,谓之天讨,以其罪在所当讨而不可以免于刑,而非圣人之刑之也,而可以猛云乎哉?


    蛮夷滑夏,寇贼奸宄,舜必命皋陶以明五刑。然其命之之辞曰:“以弼五教,期于无刑。”皋陶受士师之任,固以诘奸慝、刑暴乱为事也,然其复于舜者曰“御众以宽”,曰“罚弗及嗣”,曰“罪疑惟轻”,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好生之德,洽于民心,兹用不犯于有司”。


    宽猛之说古无有也,特出于左氏载子产告太叔之辞,又有“宽以济猛,猛以济宽”之说,而托以为夫子之言。呜呼,是非孔子</a>之言也。且其辞曰:“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使人君之为政,宽而猛,猛而宽,而其为民者,慢而残,残而慢,则亦非人之所愿矣。


    《语》载夫子之形容曰“威而不猛”,《书》数羲和之罪曰“烈于猛火”,《记》载夫子之言曰“苛政猛于虎也”。故曰“猛”者恶辞也,非美辞也。是岂独非所先而已耶?是不可一日而有之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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