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分 呐喊衍义

3个月前 作者: 周作人
    一


    开端


    《呐喊</a>》是个好题目,可以写出许多的文章来。这个意思我早已有了,也想来试一下,可是拖了好几年不曾下笔,因为那个题目想不好。这总不好说,新一点是“关于呐喊”吧,说索隐呢?例如《红楼梦</a>索隐》,但这里边所有的人物与事迹并不多,也不怎么隐晦,无须那么费了力气来索。我曾想到用“呐喊讲章”的名称,这两个字的确不差,却又怕有误会,以为是夸夸其谈的在讲章旨节旨,谈得比本篇原文更长,印出来徒耗物力,要看的人也不会多的。最后我才想到了这演义的名字,乃发心来写,称之曰“呐喊演义”。这个名称也并非没有缺点,第一是它有《三国演义</a>》等说部在先,好像是把《呐喊》里的小说再拉长来讲,有如茶馆</a>里的讲《聊斋》,但是很明显的这是不可能的事。其次或者有人要联想到宋明人的《大学</a>衍义》,那种内圣外王的大著,我怎么追得上,更没有鱼目混珠的意思。好吧,我还自写我的衍义,这只是像《四书</a>典林》之类,假如用了庸俗的旧书来比方,讲说一点相关的人地事物四项的故事,有没有用处不能知道,但不是望着题目说空话,所以与《味根录》之类是有些不同的。我只是凭了我所知道和记得的说来,不及查考《鲁迅</a>日记》等书,做考证是别一种工作,应当有别的适当的人去做才好。(鲁迅的小说集在《呐喊》之外还有《彷徨</a>》,对于《彷徨》,且待这个写完时再来衍义吧。)


    二


    父亲的病


    《呐喊》前面有一篇自序,是一九二二年末付印时所写,说明当初开始写小说的缘由。上半叙述少年时代的经历,有几件事使他感到异常的寂寞,换句话说即是悲观吧。这里分作三个段落,第一是父亲的病,后来在《朝华夕拾》中有这个题目的一篇文章,说的更是清楚。鲁迅的父亲伯宜公是清光绪丙申(一八九六年)九月去世的,序上说有四年多常常出入于质铺和药店里,推算该是癸巳至丙申,但这乃是记忆错误,因为甲午八月伯宜公的妹子嫁在东关金家的因难产去世,他去送入殓,亲自为穿衣服,可知那时还是康健,所以生病可能是在这年的冬天或是次年的春天。那时所请教的医生,最初有一个姓冯的,每来总是酒醉醺醺,说话前后不符,不久就不再请了,他的一句名言“舌为心之灵苗”,被鲁迅记录下来,但是挂在别人的账上了。后来的两个名叫姚芝仙与何莲臣,都是有名的“郎中”,但因此也就都是江湖派,每开药方,必用新奇的“药引”,要忙上大半天才能办到,结果自然是仍无效用。他在序文中说</a>:“渐渐的悟得中医不过是一种有意的或无意的骗子。”那时城里还有樊开舟包越湖这些医生,比较平实一点,如照鲁迅的分类,总还可以归在无意的一类,但是当时却去请教了有意的骗子,这真是不幸的事,虽然对于后人警戒的力量却是很大的。


    三


    藤野先生


    第二段落是在南京和日本仙台的学校里的那一时期。计算起来是戊戌(一八九八年)离家往南京,由水师学堂转入陆军学堂内附设的矿路学堂,三年毕业,即是辛丑(一九〇一年)的冬季,次年派往日本留学。在弘文学院两年后,往仙台进医学专门学校,目的是在学了医术来救治像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一面又促进了国人关于维新的信仰。可是学了两年,“前期”刚完了的时候,他就退学走到东京来了。他在弘文学院的时候,便有感于留学生之不高明,不愿意进离东京不远有些留学生的千叶医学校,却远远的跑到东北方面的仙台去,可是在那里虽然寂静,不意在电影片上又会见了“久违的许多中国人”,给了他极大的刺激,把学医的志愿又打断了。这两段事情在《朝华夕拾》里后来有专篇叙述,前者的题目是“琐事”,后者是“藤野先生”。他那时以为国民如愚弱,虽生犹死,所以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重要的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叫他们聪明强盛起来,于是想来提倡文艺运动,因为他相信善于改变精神的要推文艺最有力量。这个意见并不错,虽然那还在四十五年以前,大家所知道的政治上不过是法国革命,文艺上也只是拜伦的恶魔派,但是对于权威表示反抗,这种精神总是可贵的,与当时民族革命的空气相配合,也正是很有意义的事。


    四


    新生


    第三段落是说计划出《新生》杂志的事情。在那时候,即是一九〇六年前后,林译“说部丛书”已经出了不少,梁任公也在横滨刊行《新小说》,景气很不错,但是没有从文艺着眼的,实际上要做文艺运动时机也未成熟,《新生》的并未产生可以说是当然的结局。鲁迅顶讨厌学警察,法政和速成师范的学生,其次是铁路与工业,以为目的只在获利,对于理科比较的好些。胡仁源是学工的,有一天对他大谈实业救国,学了文科有什么用,鲁迅回答道:学文科的人知道理工也有用,这是他们的长处。在这种空气之中,要来办杂志,谈文学和美术,当然是很不容易,但表面上也居然找到几个赞成的人,他们姓名记不完全,只有袁文</a>薮是鲁迅所最信托的,但是他从日本转往英国以后,便杳无消息,虽然他答应到了之后一定写文章寄来的。此外一个是许季茀,他没有跑掉,因为杂志停顿,所以文章也不曾写。《新生》这运动最初似乎计划很是顺遂,等到鲁迅回家乡一转出来的时候,一切都已消灭,他受到这打击,感到无聊与寂寞,也正是当然。隔了两年,因了蒋抑卮的帮助,印出了两册《域外小说集》,实现了《新生》一部份的计划,但第三册便印不出来,因为销路不好,收不回印刷费来做资本,结果只好中止。这个失败虽然比前回稍好,但也总是失败,与造成寂寞的感觉有关的,不过在那序文里却是省略掉了。


    五


    金心异劝驾


    上边说完了感觉寂寞的原因,接着便说明为什么又活动起来,动手来写小说的呢?鲁迅说这是由于金心异的劝驾,但是这里也还有时代的背景的。辛亥革命成功,不久变为袁世凯的独裁,洪宪推倒后,旋即出现复辟,可是不到半月也就消灭了,这时欧战也刚平息,世间对于旧民主的期望又兴盛起来,《新青年》开始奋斗,在这空气中间才会得有那谈话,谈话才会得发生效力。还有一个重要的缘由,《新青年》上标榜着文学革命的大旗,金心异所着重的乃是打倒礼教,因此虽然他不曾写过论文,只寄了几次通信,却有资格被加上花名,列入反动派笔诛口伐的文章里面,也因此而能与鲁迅谈得投合,引出《呐喊》里的这些著作来的。鲁迅对于简单的文学革命不感多大兴趣,以前《域外小说集》用文言,固然是因为在复古时代的缘故,便是他自己的创作,如题名“怀旧”的那一篇,作于辛亥(一九一一年)的下半年,用的是文言,但所描写的反动时代的“呆而且坏”的富翁与士人,与《呐喊》里的正是一样。所以他的动手写小说,并不是来推进白话文运动,其主要目的还是在要推倒封建社会与其道德,即是继续《新生》的文艺运动,只是这回因为便利上使用了白话罢了。他对于文学革命赞成是不成问题的,只觉得这如不与思想革命结合,便无多大意义,在这一点上可以说是与金心异正是相同,所以那劝驾也就容易成功了。


    六


    狂人是谁


    《狂人日记</a>》是集里的第一篇小说,作于一九一八年四月。序上说金心异劝进,“于是我终于答应他也做文章了,这便是最初的一篇《狂人日记》。从此以后,便一发而不可收,每写些小说模样的文章,以敷衍朋友们的嘱托”。篇首有一节文言的附记,说明写日记的本人是什么人,这当然是一种烟幕,但模型(俗称模特儿)却也实有其人,不过并不是“余昔日在中学校时良友”,病愈后也不曾“赴某地候补”,只是安住在家里罢了。这人乃是鲁迅的表兄弟,我们姑且称他为刘四,向在西北游幕,忽然说同事要谋害他,逃到北京来躲避,可是没有用。他告诉鲁迅他们怎样的追迹他,住在西河沿客栈里,听见楼上的客深夜橐橐行走,知道是他们的埋伏,赶紧要求换房间,一进去就听到隔壁什么哺哺的声音,原来也是他们的人,在暗示给他知道,已经到处都布置好,他再也插翅难逃了。鲁迅留他住在会馆,清早就来敲窗门,问他为什么这样早,答说今天要去杀了,怎么不早起来,声音十分凄惨。午前带他去看医生,车上看见背枪站岗的巡警,突然出惊,面无人色。据说他那眼神非常可怕,充满了恐怖,阴森森的显出狂人的特色,就是常人临死也所没有的。鲁迅给他找妥人护送回乡,这病后来就好了。因为亲自见过“迫害狂”的病人,又加了书本上的知识,所以才能写出这篇来,否则是很不容易下笔的。


    七


    礼教吃人


    《狂人日记》的中心思想是礼教吃人。这是鲁迅在《新青年》上所放的第一炮,目标是古来的封建道德,以后的攻击便一直都集中在那上面。第三节中云:“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章太炎</a>在东京时表彰过戴东原,说他不服宋儒,批评理学杀人之可怕,但那还是理论,鲁迅是直截的从书本上和社会上看了来的,野史正史里食人的记载,食肉寝皮的卫道论,近时徐锡麟</a>心肝被吃的事实,证据更是确实了。此外如把女儿卖作娼妓,清朝有些地方的宰白鸭,便是把儿子卖给富户,充作凶手去抵罪,也都可以算作实例。鲁迅说李时珍</a>在《本草纲目</a>》上说人肉可以做药,这自然是割股的根据,但明太祖</a>反对割股,不准旌表,又可见这事在明初也早已有了。礼教吃人,所包含甚广,这里借狂人说话,自然只可照题目实做,这是打倒礼教的一篇宣传文字,文艺与学术问题都是次要的事。果戈理有短篇小说《狂人日记》,鲁迅非常喜欢,这里显然受它的影响,如题目便是一样的,但果戈理自己犯过精神病,有点经验,那篇小说的主人公是“发花呆”的,原是一个替科长修鹅毛管笔尖的小书记,单相思的爱上了上司的小姐,写的很有意思。鲁迅当初大概也有意思要学它,如说赵贵翁家的狗看了他两眼,这与果戈理小说里所说小姐的吧儿狗有点相近,后来又拉出古久先生来,也想弄到热闹点,可是写下去时要点集中于礼教,写的单纯起来了。附记中说“以供医家研究”,也是一句幽默话,因为那时报纸上喜欢登载异闻,如三只脚的牛,两个头的胎儿等,末了必云“以供博物家之研究”,所以这里也来这一句。这篇文章虽然说是狂人的日记,其实思路清彻,有一贯的条理,不是精神病患者所能写得出来的,这里迫害狂的名字原不过是作为一个楔子罢了。


    八


    孔乙己


    《呐喊》里第二篇小说是《孔乙己》。原文里说,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这名字定得很巧妙,对于小说里这主人公是十分合适的。他本来姓孟,大家叫他作孟夫子,他的本名因此失传。这本来也是一个绰号,但只是挖苦读书人而已,没有多大意思。小说里用姓孔来影射孟字,本来也是平常,又因孔字联想到描红纸上的句子,拿来做他的诨名,妙在半懂不懂,比勉强生造两个字要好得多了。现时生造也有些好的,如那文言小说《怀旧》中的仰圣先生与金耀宗,即是一例,但这里没有必要。他是一个破落大户人家的子弟和穷读书人的代表,著者用了他的故事差不多就写出了这一群人的末路。他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以致穷得几乎讨饭。他替人家抄书,可是欢喜喝酒,有时候连书籍纸笔都卖掉了,穷极时混进书房里去偷东西,被人抓住,硬说是“窃”书不能算偷,这些都是事实。他常到咸亨酒店来吃酒,可能住在近地,却也始终没人知道,后来他用蒲包垫着坐在地上,两手撑了走路,也还来吃过酒,末了便不见了。鲁迅在本家中间也见过类似的人物,不过只具一鳞一爪,没有像他那么整个那么突出的,所以就描写了他,而且说也奇怪,本家的那些人,似乎气味更是恶劣,这大概也是使他选取孟夫子的一个原因吧。


    九


    咸亨酒店


    《孔乙己》这篇小说的背景是鲁镇的咸亨酒店。谁都知道在绍兴县管辖下并没有鲁镇这么一个市镇,这原是写小说的人所创造出来的一个地名,至于这所指的是什么地方,那就很难说,因为在几篇小说里所说的并不一定,只可说是绍兴的一处乡村或是坊巷罢。《呐喊》里此外还有两篇小说都说鲁镇,也都说到咸亨,但《风波》显明系水乡的事,《药》的背景不明了,似乎城乡均可,唯独这孔乙己的故事不但出现于鲁镇,而且是以咸亨酒店为舞台的,因此可以说这是指的著者的故里东昌坊口,因为咸亨是开设在那里的。这是一个小酒店,却有双间店面,坐南朝北,正对着鲁迅故家新台门的大门。这是周家的几个人所开设,请了一个伙计一个徒弟照管着,但是不到两年就关门了。这年代已经记不清楚,但可能在光绪甲午乙未,即一八九四至九五年,因为记得看见孟夫子总是在鲁迅的父亲伯宜公去世之前,所以这估计大概是差不多少的。店堂的结构与北京的大酒缸不相同,但在上海一带那种格式大抵是常有的,即是本文所说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画家作图,如看北四川路一带小酒店,店堂内曲尺柜台的对过放着两副板桌条凳,算作雅座,(也有雅座在后进的,但那就画不出了。)柜台边有一两人站着喝碗酒,那情形也便差不多了。


    一〇


    温酒的工作


    本文里说柜外酒客的情形很有意思:“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监督之下,羼水也很为难。”温酒在乡下通称烫酒,也是一件不容易的工作,自己烫了吃时,冷热的水候是很难调节得恰好的,在柜上烫酒,如这里所说,更是困难,因为这不是水的冷热而是水的多少的问题了。没有真正当过酒店伙计的人,固然谁也不能知道此中奥妙,但是在小时候几乎每日都去咸亨,闲立呆看,约略得知一点,便是这羼水问题在主客两面是怎样的看得重要。在绍兴吃老酒,用的器具与别处不大一样,它不像北京那么用瓷茶壶和盅子,店里用以烫酒的都是一种马口铁制的圆筒,口边再大一圈,形似倒写的凸字,不过上下部当是一与三的比例。这名字叫作窜筒,读如生窜面的窜,却是平声,圆筒内盛酒,拿去放在盛着热水的桶内,上边盖板镂有圆洞,让圆筒下去,上边大的部份便搁在板上。伙计酒里羼水,可能在吊酒的时候,可能在窜筒内留着一点水,因为他照例要先把窜筒洗一下,老酒客却高呼道:窜筒不要洗!由此可以知道,在这里有什么的花样,鲁迅叙述他们要看过壶子即是窜筒底里有没有水,也正是从实际看来的事。一窜筒的酒称作一提,倒出来是两浅碗,这是一种特别的碗,脚高而碗浅,大概是古代的酒盏的遗制吧。


    一一


    酒店余谈


    鲁迅这篇小说是写孔乙己的,但同时也写了咸亨酒店。那里虽然说的很简略,却把那时代的小酒店的空气写得一个大概,其次是店头的情形,似乎在别的文章上也还没有人这样写过。那所写的是以一般酒店为主,本来又是小说,不必求详实,现在却就咸亨的实际情状来说明一点。门口是照例的曲尺形的柜台,临街的一面在靠墙部分,陈列种种下酒的资料,不过那地方不很安全,二流子或泼皮破脚骨之流路过时大可顺手牵羊的抓些去,等到伙计从柜台后边绕出去追赶,再也来不及了,所以在那角落也照例装着一尺多高的绿油栅栏。那些食品顶普通的是茴香豆和鸡肫豆,花生豆腐干,或者也有皮蛋,但咸亨并不能全备,就只有两三样罢了。大酒店里也有些荤菜,如鱼干之类,又或可以供应醉虾等酒菜,那只在大雅堂这种店里才有,城里差不多只此一家,乃是绅商所专用的酒馆,性质有点不同了。大雅堂的冰雪烧很有名,咸亨这些店里便没有,所有的主要是老酒,此外有烧酒,玫瑰酒与五茄皮,北京的茵陈酒色彩很好,在乡下却是不见,大概归到药酒里去了吧。绍兴说吃酒几乎全是黄酒,吃的人起码两浅碗,即是一提,若是上酒店去只吃一碗,那便不大够资格,实际上大众也都有相当的酒量,平常少吃还是为了经济关系,大抵至少吃下两碗是不成问题的。


    一二


    馒头


    《药》是一篇讲人血馒头医治痨病的故事。在《水浒传</a>》里,人肉馒头出现过好几次,读过的人大抵都记得,特别是十字坡的一段,大家觉得很有趣,却没有什么反感,我想这是不对的。那岂不是《狂人日记》里所说的事么?《水浒》写得很好,但也有这些不健康的地方。人血馒头问题比较的小了,又说是可以医病,这里提出来加以描写,揭穿了这药的愚蠢,凶残以及虚妄。这种馒头是药,与梁山泊英雄所卖的做点心的有点不同,其根据是人的血肉有医疗的功用,以前孝子孝女的割股也即是应用这个原理。《狂人日记》里说李时珍在“本草什么”上明明写着人肉可煎吃,这是小说的话,事实上李君并没有这么说,他倒是竭力反对,有云:“后世方技之士,至于骨肉胆血咸称为药,甚哉不仁也。”但由此可见方技之士很看重这些药,他们的力量又很广大,所以在民间颇有势力,表现出来的是盗坟偷骨头做药,割股与做人血馒头。在前清时代这事并不难办,只须嘱托刽子手,在杀人的时候拿一个白馒头蘸一下,这就成了。本来要表示这药的虚妄,只消说吃下去还是死了,不管这是哪个大辟犯人的血都好,但这里特别说是一个革命少年,多少如著者在序文所说,有点是故意的,一方面也为得可以让几个茶客发挥意见,虽然即使杀的是强盗,发挥也还是可以的。


    一三


    秋瑾


    这篇小说的背景是绍兴府城内,因为那被杀的夏瑜即是秋瑾。地点是轩亭口。那在大街的南段,清风里口与清道桥之间,与府横街相遇,成为丁字街,那里有一个阁,横匾上题字曰“古轩亭口”,正如小说所说的那样。秋瑾被杀是在光绪丁未(一九〇七年)六月初五日,小说里说是秋天,这正和把夏瑜改说成男孩是同一的手法。徐伯荪案发后,知府贵福派兵包围大通学堂,将秋瑾捕去,并未怎么审问,随即杀害,外间相传系由于胡钟生的进言,不久胡即为王金发所暗杀。小说里夏三爷先去告官,自然也是小说化,未必就是影射这事,因为著者在这里是骂士大夫的升官发财思想,只要有银子,什么丧天害理的事情都会得做的。不过在事实上至少在清末这类的事倒也不多见,因为士大夫很是世故,有如鲁迅在《怀旧》中叙秃先生劝告金耀宗,对于乱党应取什么态度,有云:“此种人之怒固不可撄,然亦不可太与亲近。”翻转来说,便是接近不得,得罪了怕有后患,他们对于清朝那时也看得没有多大希望了,秋瑾为了革命牺牲生命,同志当然尊敬她,但坟上搁花环的事也不会有,著者在序文说</a>明是用了曲笔,叫人不要太感觉到寂寞,从事实上来讲这也是不可能的事,因为乡下吊祭用花圈大概还是二十年来的事情,就是在现今要想找一个红白的鲜花环,恐怕也还不容易吧。


    一四


    府横街


    前回我们说那小说的背景是城里,因为做药的地点是轩亭口。现在再来研究一下华老栓的家是在哪里。著者写小说的时候未必有这意思,华家茶店在哪里并无指定的必要,我们讲的是人地事物,虽然有似拆碎万花筒的杀风景,也不妨来试说看。本文中没有说明华老栓所走的路的方向,但在他拿到了馒头,走回家去的时候,说太阳出来了,在他面前显出一条大道,直到他家中,后面也照见丁字街头破匾上的字。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出来他是在丁字的直条上走着,这即是府横街,通过镇东阁,尽头是卧龙山,因为府署就在那里,所以通称府山。华老栓的家确实是在府横街,他最初出来时远远里看见一条丁字街,随后衣服前后有一个大白圆圈的兵走过,拥过了一大簇人,里边便是犯人,从府署里来的,路线方向都对,正是证据。华老栓的名字别无多大意义,它还是从小栓来的,在北方很是普通,栓的意思是缚或系,恐怕小孩养不大,给他取这名字,有如乡下的挂牛绳,但在绍兴是没有的。痨病(虚损?乡下称为损症)患者饭量特别好,要吃好两碗,吃得大汗直流,也是常见的事实,这里写的很是真切。小栓死后葬在西关外,文字上是说西门外,但是依地理说应当是在西南的偏门外,记得东北的五云门外有一处丛冢,旧石牌坊题曰“古义阡”,偏门外有否却是记不清楚了。


    一五


    灯笼


    这本来是一篇小说,有些事情因了写作的方便加以变易,与实际有出入,也是平常的事。如华老栓见了馒头不敢拿,刽子手便抢过灯笼,一把扯下纸罩,裹了馒头塞与老栓,这在当时实在也找不到别的合适的包裹的东西,只好如此,下文说将那红红白白的破灯笼在灶内烧了,也特别表明那是北京通行的白纸小灯笼。若是在乡下,没有这种轻巧的东西,最普通廉价的是所谓“便行灯笼”,长圆形,不标姓或堂名,只写便行二字,但竹骨也很坚实,纸上满涂桐油,是不能那么包裹什么用的。北京以前有御用的灯笼库,至今还当作地名保存着,可是找不到一家灯笼店,这是很奇怪的。封建时代都城满地都是官,拿了什么内阁或太史第的灯笼也出不得风头,不用是无足怪的,可是别的也什么都没有,只有那一样白纸小灯,只香瓜那么大,在杂货店里寄卖。为什么不涂桐油的呢?大概因为不下雨的缘故吧,但是北京人也多忌讳,却不嫌恶,再不写一两个字,或画点兰草上去,南方的不全白,不写便行也总有个福字的。又如康大叔即是那刽子手到华家来时,华大妈给他在茶碗里加上一个橄榄,表示优待,事实上也未必有,旧历元旦茶馆供给元宝茶,碗里有青果,在平时并不如此。华家茶馆的客人中间只有驼背五少爷原有模型,是鲁迅的一个本家叔辈,其余都无所指,只是那些可能有的闲杂人而已。


    一六


    何小仙


    《明天》是一篇很阴暗的小说,本来这也难怪,因为这小说乃是写孤儿寡妇的。单四嫂子(这名称是北京式的)带着她的三岁的孤儿宝儿,靠了纺棉纱赚钱度日,宝儿忽然生了重病,求神许愿,吃单方,看医生,都没有用,终于死了。这里并没有本事与模型,只是著者的一个思想借着故事写了出来,所以这与写实小说是不一样的。看宝儿的病大概是肺炎吧,著者那么地细细叙述,可能心里想念着六岁时因肺炎死亡的四弟,那是在光绪戊戌(一八九八年)的冬天,鲁迅进了南京学堂,适值告假回来在家里,看见那时的情形的。在记述单四嫂子抱了小孩去找医生的时候,鲁迅重重的谴责那些庸医,与五六年后所写《朝华夕拾》中的一篇《父亲的病》可以比较。什么中焦塞着,什么火克金,说着这类的话乱开药方,明了的显出不学无术,草菅人命的神气。医生何小仙的姓名也显示与为鲁迅的父亲医病的何廉臣(《朝华夕拾》中称作陈莲河)有联带的关系,《狂人日记》里的医生也是姓何。药方第一味保婴活命丸,指定须往贾家济世老店去买,这也是事实根据,不记得是哪一种丸散,鲁迅常受命到天保堂药店去买来,那店就在府横街东头路南,可以望得见轩亭口的。即使那些丹散不像现在“五反”运动中所发觉似的那么做假,但是医生与店家那样勾结,也总是无私有弊,共同剥削病家是无疑的了。


    一七


    老拱


    在《明天》中间,为了写小说方便而说的地方也有几处。其一是宝儿的丧事,如照事实来讲,不可能有那么的排场。宝儿死时说是三岁,照乡下通例,是不算怎么一回事的,这就是说简单包敛掩埋,不大要多少人帮忙的,费用或者只是几百文吧。棺材也只叫作匣子,同洋油箱差不多,价格也大抵仿佛。本文里说王九妈将两条板凳和五件衣服作抵,替单四嫂子借了两块洋钱,给帮忙的人备饭,又说一副银耳环和一支裹金的银簪,都交给了咸亨的掌柜,托他作一个保,半现半赊的买一具棺木,这在当时都与实际不大相符,因为这是小说,所以这些出入可能有,也是没甚关系的,我们这里专说社会事实,便来说明一下。其二是咸亨酒店的开店时间。本文说它开到半夜,又说酒客唱小曲,呜呜的唱完了不多时,东方已经发白,虽然说是夏天夜短,但酒店开到东方发白,也不是事实所有的。茶坊酒肆夜里关门晚,也总不到夜半吧。这小说里的人除何小仙外大抵没有模型,蓝皮阿五和红鼻子老拱都只是一般的二流子,老拱的名字却含有意义,这就是说猪猡。鲁迅常说起北方老百姓的幽默,叫猪作“老拱”,很能抓住它的特色,想见咕咕的叫着用鼻子乱拱的神气,至于蓝皮阿五不知是何取意,大概只是当老拱的一个配角罢了。


    一八


    一件小事


    《一件小事》是《呐喊》里的第五篇。这一篇短得很,共总不过一千字左右,大概是给《晨报副刊》所写的,当时也并不一定算是小说,假如在后来也就收入杂文集子里算了,当初这《呐喊》还是第一册出版的书,收在这里边,所以一起称为小说。这里所说的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著者坐了洋车将进城门,一个老太婆碰倒在地,说是摔坏了,他看并没有受伤,可是车夫很正直的扶了她投到前面的一所巡警分驻所里去了。他看见她的背心兜着车把,“慢慢倒地,怎么会摔坏呢,装腔作势罢了”。在当时这类事情的确常有,特别是老太婆,这样的来寻事讹钱,这是过去社会遗迹,后来也渐渐少有了。他望着车夫的后影,觉得高大起来,显出自己的渺小,这比幼小时候所读过的“子曰诗云”更有力量,给他一种教训。据说那是在民国六年冬天,所谓S门当然是北京的宣武门,这介在会馆与教育部的中间,马路开阔,向北走去是相当的冷的。这一件事可能是实有的,不过我不曾听他说过,在写了出来之前,虽然我是在那年的春天来到北京的。这篇故事既然很短,意思又很是明白,所以没有需要说明的地方。宣武门外北头是达智桥口,路西有一个邮政分局,至于巡警分驻所在哪一边,因为多年不到那里去,已经记不清楚了。


    一九


    夏穗卿


    《头发的故事》也是自叙体的,不过著者不是直接自叙,乃是借了别一个人的嘴来说这整篇故事罢了。这人是前辈先生N,一看他的口气,最初要猜想那是乡先辈夏穗卿,他在清末著有《中国古代史》(原来的名字只是“中国历史教科书”),很有点新意见,在教育部任社会教育司长,是鲁迅的上司,也是他所佩服的前辈之一人。他在以前也是“新党”,但民初看了袁世凯的政治很是灰心,专门喝酒,有人劝他节制,怕于身体不好,他总用杭州话回答说:我要喝,夹(怎样)呢?本文中述著者批评市民忘了双十节,N先生道:“他们对!他们不记得,你怎样他;你记得,又怎样呢?”这话说得有点相像,大概著者也是有意来写他的口气的,可是相像只是至此为止,后边所讲的故事便不再是夏先生的了。下文又说北京商民双十节挂旗的情形云:


    “我最佩服北京双十节的情形。早晨,警察到门,吩咐道‘挂旗!’‘是,挂旗!’各家大半懒洋洋的踱出一个国民来,撅起一块斑驳陆离的洋布。这样一直到夜,—收了旗关门;几家偶然忘却的,便挂到第二天的上午。”这些便都是著者自己的话了,虽然算是N先生所说的。鲁迅平常对于“辇毂之下”的商民的有些奴气,特别有反感,这里借端来说一通,但是这些话或者夏先生也曾说过亦未可知,不过没有确实的证据罢了。


    二〇


    剪发


    这里关于头发的故事,可以说是分作三段来说的。第一段说的是过去时代,中国人为了头发怎么吃苦受难,举明末清初和洪杨时</a>代的事情为例。第二段是故事的中心,讲清末民初的事,乃是鲁迅自己的经历,大抵都是事实,只有一两处小说化的地方。这里又可以分两个时期,一是光绪壬寅至戊申,即一九〇二年至〇八年,为留学时期,二是宣统己酉至辛亥,即一九〇九年至一一年,为回国教书时期。鲁迅往日本留学,是江南的官费生,最初没有剪发的自由,大家只好在顶上留一小块,头发解散挽作扁髻,戴上帽子,可以混得过去。有些速成班的学生,舍不得剃去一部分,整个的盘在头顶上,帽顶特别突出,样子很是难看,被加上轻蔑的诨名曰“富士山”,有的还有几缕短发,从帽子下面漏了出来,在颊边飘动,更显得男不男女不女的。自爱的学生受不住这种激刺,便发愤剪发,薙光成为和尚头,鲁迅也是其中之一,时间大概是一九〇三年二月,因为那时他有一张“断发照相”寄回国来。监督反对的话大概本无其事,那年有一个姓姚的,不记得是哪一省的监督,被留学生捉奸,剪掉辫子,拿去钉在留学生会馆,所以“涉笔成趣”的把它拉进故事里来了。姚某与某名流(姓名略)的妾有关系,由学生们去捉,其事甚奇,钱玄同知道得最清楚,可惜没有详细问他。捉奸的学生中有邹容</a>,他为了所写的《革命军</a>》,在上海被捕,与章太炎同被监禁,他死于西牢,太炎至丙午(一九〇六年)才被释出,往东京去。


    二一


    假辫子


    第二段落可以说是假辫子的故事。大概在二十世纪初期的十年中,在上海有专做假辫子的这一种行业,说不定只有一人专利,因为这种生意不很多,禁不起好几家店铺来抢的。据我在丙午前后所知道,这还并不是什么商店,单是一个名叫阿什么的理发匠,住在小旅馆里,专门给人家剪发,一个人要一块钱,剪下来的辫子不问大小一律归他所有。那时候流行前刘海发,有的留长一点,沿着头发的顶搭编成一圈小辫,他便照这个样子编了假辫子,卖给剪了辫子后来还要的人。这一条假辫子卖两元钱,比起剪发的价目来并不能算贵,其实他只因有一把轧剪,所以那么居奇,若是剃光头就算,任何剃头的都是做得来,但或者仍然要敲竹杠也未可知。鲁迅于癸卯(一九〇三年)秋回家一趟,那时就在上海买了一条假辫,戴时如不注意,歪了容易露出破绽,而且这一圈小辫扎紧在头顶,好像是孙行者的紧箍一样,大概也很不舒服。那年他在乡下要上街去的时候,才戴了两回,等到出发回学校去,一过了钱塘江,便只光头戴草帽了。乡里人看不惯没有辫子的人,但是似乎更不喜欢装假辫的,因为光头只是“假洋鬼子”罢了,光了头而又去装上假的辫子,似乎他别有什么居心,所以更感觉厌恶了。鲁迅在这一时期,戴不了几回假辫子,因此也不大怎么挨骂,那时我在乡下,是知道的。


    二二


    男学生剪发


    鲁迅第二次回家是在丙午即一九〇六年夏天,那时也不记得他装假辫,因为在家日子不多,不常到外边去,就用不着这捞什子了。第三次归家是己酉即一九〇九年春夏之交,往杭州的两级师范学堂教书,大概有一年多吧,这期间怎么样我不知道,须得请教当时的同事们,虽然许季茀夏丏尊等人都已去世,但别的先生或者还可以找得到。所谓假洋鬼子与打狗棒,向来是分不开的,但故事里N先生说,拿着一枝手杖,打那嘲骂的人,他们才渐渐的不骂了,这并不是事实,不过是另外有事实的根据的。本文中所说的本多博士即是林学博士本多静六,他到南洋和中国游历,有人问他:你不懂话,怎么走路呢?他拿起手杖来道:这便是他们的话,他们都懂。鲁迅在报上见到这话,时常提起来说,这里也拿来作材料,对于帝国主义的学者表示愤怒,也对于被这样说的国人表示悲哀。大约在庚戌即一九一〇年的下半年吧,鲁迅从杭州回到乡下,在绍兴府学堂(后来的浙江省立五中)当学监,故事里所说学生剪发的事件就出在那时候。知府是溥字辈的宗室,却是一个庸懦的人,也没有什么意见,但是那时候裁府并县,他就卸任离去。可能那事件是出于辛亥年秋季,这位溥什么早已走掉了。师范学堂的学生六人剪发,都被开除,当是事实,校长似是杜海生,府学堂的校长是谁却已记不得了。


    二三


    女学生剪发


    《头发的故事》的第三段是关于女人剪发的问题。男人剪发在清末民初虽然经过些波折,总算终于成功了,像上一段里所说,在辛亥革命的前夕青年竞先剪辫,因为没有遇见张勋孙传芳这一流人,也幸得无事过去。男人的辫子在那时候只有政治的意义,民初尽管军阀专权,但总算换了朝代,所以清朝的辫子去掉并不足惜。可是女人的头发,那是另一件事,仿佛是有礼教的意义,剪去长发无异于打倒礼教,所以是绝不可容许的。说也奇怪,军政官商的反对倒也罢了,那身为校长教员的太太小姐们尤其特别起劲,“剪掉头发的女人,因此考不进学校去,或者被学校除了名”,这些都是实在的事情。那时是民国九年即一九二〇年,单说北京,女高师的附中,市立的女中,差不多都是这种规矩,那些校长们的名字大家也还记得。鲁迅在这里便很替那些因了头发而吃苦受难的女子不平,也可惜她们无谓的牺牲。“改革么,武器在哪里?”这改革显然是应写作革命,只是临文避了讳。下面又说:“你们的嘴里既然并无毒牙,何以偏要在额上帖起‘蝮蛇’两个大字,引乞丐来打杀?”这尼采式的一句格言,是鲁迅自己平时所常说的话,放在故事中的N先生口里做个结束,倒也是适宜的。这篇《头发的故事》一看很是简单,但是说来已有了五节,就此打住吧!


    二四


    风波


    《风波》这篇小说听</a>说读的人最多,因此讲解批点的人自然也是最多了。这使得我很有点儿惶恐,觉得文章不好写,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我没有工夫去详细参考,见到了些好意见也不好就借来用,反而要吓得不敢下笔了。考虑的结果还是单看白文,凭了自己关于乡下事情的一点的了解,老实的说法,最是省事,所以就这样的办了。


    这故事是讲一个乡村和家庭里的小风波。七斤是撑航船的,辛亥光复之后在城里被剪去了辫子,便变了光头了,因为天天摇船进城,很知道些新闻,如某处雷公劈死了蜈蚣精之类,所以在村里也成了一个出色的人物。有一年夏天,他回来有点颓唐,他听说“皇帝坐了龙庭了”,又据咸亨酒店里的人说,皇帝是要辫子的,而他自己却是没有。七斤夫妇正在着急气恼,走来了邻村的名流,以前曾经被七斤骂过一回的赵七爷,他引据《三国演义》和“长毛”时候的典故,宣告没有辫子该当何罪,吓得他们要命。但是过了几天,七斤的老婆走过邻村赵七爷的酒店门口,看见他坐着看书,小辫又像道士似的盘在顶上了,回来同七斤讨论,是不是皇帝不坐龙廷了。结果是大家都想“不坐了罢”,于是这事就完了。七斤夫妇还是从前那么过日子,上有九斤老太,下有女儿六斤,也是那么生活下去。


    二五


    怕张顺


    这里所说的也是关于头发的问题。在现代青年</a>人看来,这不成什么问题,可是在清末民初却很成过问题,而且时间也颇长,鲁迅写这两篇小说都在民国九年,可以知道。中国人本来是留发挽髻,像以前的朝鲜人似的,满人抢了中国去,强迫剃头留辫子,人民抗拒不从,多被杀害,相传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话,又说剃头担的扁担很短,一头却长出一大段,本系腰刀,那一段是刀柄,杀了不肯剃头的人,就把头挂在那旗竿上示众。辛亥革命成功,在洪杨五十年后,民间对于剪发怀着戒心,这是不足怪的。曾见民国七年《北京大学日刊》上所载的“歌谣选”(每日载一则,刘半农选注,后未辑集印行),有一则云,不剃辫子没法混,剃了辫子怕张顺。这大概是河北乐亭一带的歌谣,记得是李守常君所录寄的。还有注云:张顺盖系张勋之讹,勋字念作上声,便近于顺字了。这个事实可以说明七斤夫妇害怕的心理,但是还有一个反面,即是顽钝不通的假遗老,如赵七爷之流,他依附着统治阶级生活,觉得辫子是权威的象征,舍不得去掉,还有幸灾乐祸的造谣,去威吓没有了辫子的乡里人,那又是一个附助的原因了。


    附记


    《北京大学日刊》自民国七年(一九一八)五月二十日开始登载“歌谣选”,由刘半农主编,从征集所得的稿内选出,每日一篇,至第一四八则而中止。当时曾裁出粘贴成册,顷于故纸堆中找到,因一检查,其中有李守常君寄稿三首,今录于下:


    三四


    瘦马拉搭脖,糠饭粃子活。原注云:直隶乐亭一带地主多赴关外经商,农事则佣工为之。此谣乃讽地主待遇工人不可太苛。若地主以糠饭食工人,则工人所作之工活亦粃子之类也。


    三五


    春秋</a>,白眼割谷。原注云:乐亭滨海,产鱼。白眼,皆鱼名。春时最肥美者为,秋时为,割谷时则为白眼。


    三六


    不剃辫子没法混,剃了辫子怕张顺。原注云:入民国来,乡间盛传此谣。张顺殆张勋之讹。


    二六


    孝道


    上边所说乡里人怕剪辫子由于怕惧,但也有一种是出于留恋之情的。头上剃成半边和尚,又长上一根茨菇的芽似的东西,对于它觉得留恋,这似乎是有点离奇的事,但也确是事实。本文中七斤嫂说,从前是绢光乌黑的辫子,现在弄得僧不僧道不道的,即是现成的一例。还有些实例,说来有点可笑,在本人却是十分诚恳的,而且还从伦常道德出发,说来更是奇怪了。有许多人反对剪辫子,理由是说于“孝道”有缺,照例儿子遭着父母之丧,要结麻丝七天,便是把苎麻丝替代辫线,编在辫子里边,假如剪了发就没有地方去结了。不过这种“孝思”也抵御不住法令,乡里人如要到城市里去,终于不免被巡警将辫子剪去,于是他们发明一种新方法,来补救这个缺恨。这有两样办法,其一于遭大故的时候,用麻丝作一箍,套在头上,余下的几缕让它拖在脑后,其二是剃光了头,拿麻丝一大缕,用“膏药粘”(膏药用的素材)贴在顶门上,同样的挂了下去。这两样我都曾经见过,并不是信口开河,只是说明有的旧思想如何根深蒂固,往往不必要的支撑在那里,要经过很久的年月才能改变。辛亥革命,挂上“民国”招牌,政治还是那么样的糟,只是人民可以不再拖辫子罢了,有人说上毛厕和睡觉可以方便些,这个方便在最初却不大受欢迎,这事情如不说明原因,却是有点不容易了解的。


    二七


    复辟的年代


    这篇故事的年代很是明显,因为皇帝坐龙廷和张大帅保驾,指的是宣统的复辟,时在民国六年七月,这是毫无问题的。但这原是一篇小说,著者只是借了这复辟事件来做个背景,并不是在写历史小说,所以与史实未必相合,而且这也原是不必的事。七斤天天撑航船进城,被剪去辫子当是民国元年,这到复辟时已有五年了,但故事里所写似乎只是第二年的事情,在村里只有七斤是光头,此外有些人“剪过辫子从新留起”,躲避不敢见赵七爷的面,可以知道,若是相隔五年,那留起的辫子也已颇长了。六斤在故事里不说明多大年纪,但说那时新近裹脚,所以可以推定是六岁吧,那么可能是民国元年所生的。七斤嫂说她在七斤剪掉辫子的时候(民国元年)哭了三天,连六斤这小鬼也都哭,若讲事实则六斤还不懂人事,哭也不是为了辫子的缘故。赵七爷所引的典故,即留头不留发两句话,乃是清初的出典,与洪杨时代无关,也是合不上去的,赵七爷只知道张翼德的丈八蛇矛,这样的说正无足怪,若信以为真,便上了他的当了。这里的地点说明是鲁镇,又有咸亨酒店出现几次,但是一个水乡的小村,因为从鲁镇有航船进城,一天里打来回,大概有三四十里的水路吧。乡下每天开行,与城里连络的叫作埠船,往外县去的才叫作航船,但在钱塘江以西则一律都称航船了。


    二八


    六斤


    在《风波》里边,“六斤这小鬼”虽然出场的时候不多,却是很有重要的意义的。她最初在吃炒豆,听见九斤老太在骂,便躲在河边乌桕树后,伸出双丫角的小头,大声说:“这老不死的!”其次因为皇帝要辫子,大家正在惊扰的时候,她吃完一碗饭,嚷着要添,被七斤嫂用筷扎在双丫角的头上,喝道:“谁要你来多嘴!你这偷汉的小寡妇!”末了风波过去了,六斤已经大了一岁,双丫角变了一支辫发,虽然新近裹脚,却还能帮同七斤嫂做事,在土场上一瘸一拐的往来。读者尽可赏识他笔法之妙,但在著者,不久以前在《狂人日记》上提出“救救孩子”的口号,他是怎么的感想,我们去探讨一下,也是应当的。生活困苦,使得母子天性显得漓薄,这却正是苦的深刻的表现。著者常说,在乡下走过穷人家门口,看见两三岁的小儿坐在高凳上,他的母亲跪着拜祝道:我的爷呀,你为啥还不死呢!拜得那小儿拼命的哭叫。这事使他长久不能忘记,但尤其不能忘记的乃是看着小女孩一瘸一拐的走。现在看不到了,这是很幸福的。过去的人看惯了并不觉得难看,而且自然还有些人以为是“美”,所以这习俗才那么的普遍长远,至少维持了有一千年。清朝的辫子是敌人所强迫拖上的,裹脚在清初曾禁止过,但士大夫却又特别爱护,终于因了王渔洋等人的努力,和八股文一起保留下来了。直至道光年中,俞正燮</a>在讲唐朝服色的一篇文章上加以检讨,经康有为</a>蔡元培</a>等人的提倡,逐渐成立废止缠足的运动。可是运动的进展很缓慢,《风波》里所写是民国六七年的事情,距戊戌已将近二十年了,像六斤那么的小孩还是成群的一瘸一拐的走着,著者有说不尽的愤慨,只好那么冷冰冰的说一句作结罢了。如今又过了三十多年,六斤这一代中年人尚在,可是下一代总不再裹脚了,将来读书看到这里或者会觉得难懂,但这正是著者所希望的事,一定反以为幸福的吧。


    二九


    九斤老太


    九斤老太是一个不平家,她的格言是“一代不如一代”。她不是哪一位老太太的写真,却又是实有其人,不过古今不知道有若干人,她只是其中一个近代的代表而已。据说现存世界最古的文书是埃及第十二王朝的一个写本,是四千二百年前,在中国正是相传大禹治水时代的东西,里边便说人心不古,可知这种意思真是古已有之的了。河边驶过的酒船里的文豪,望着七斤他们吃饭,感叹说:“这真是田家乐呵!”表面上虽有点不同,但实际是与九斤老太一鼻孔出气的,他逃避现实,只是不面向过去,却是往远隔的地方去找理想生活,田野山林便是好材料,虽然单是说说,决不真是要走到那里去的。中国的诗人具有一个很特别的传统,他在行事上尽管势利熏心,只往上爬,做起诗来总是志在山林,推重隐逸,例如韩愈</a>,在《上宰相书》中那么热心做官,但《山石》那一首诗中(取其收在《唐诗三百首</a>》里,大家多知道)却说“人生如此自可乐,岂必局促为人”。诗豪与九斤老太正是一伙儿的人,或者可以说是诗与散文的两方面,因为诗人歌颂山林,写散文时便将变为嗟叹人心不古了。在原文中,这些部分都含有诙谐成分,挖苦诗人固不必说,便是九斤以至六斤,那么规则的递减一斤,也原是涉笔成趣的写法,七斤嫂斤斤于斤数的多寡,引私秤为证据,自然更是故作幽默罢了。


    三〇


    民俗资料


    在《风波》这篇小说里,有好些乡村民俗的资料,这是值得注意的。如第一节云:“面河的农家的烟突里,逐渐减少了炊烟,女人孩子们都在自己门口的土场上泼些水,放下小桌子和矮凳;人知道,这已经是晚饭时候了。”又如女人端出乌黑的蒸干菜,又云七斤嫂将饭篮在桌上一摔,这都零碎而简洁的写出民间在夏天吃晚饭的情形来。九斤以至六斤这四代的名字本来是开玩笑的,但说明云:“这村庄的习惯有点特别,女人生下孩子多喜欢用秤称了轻重,便用斤数当作小名。”这却说的是事实,而且也还是很普遍的习惯。七斤骂过赵七爷是“贱胎”,七斤嫂对着他的丈夫乱嚷,叫他作“死尸”,都是骂人的话,但也可以说是一种(不很好的)习惯。女人在乡村尽管被打被欺凌,有的却也很口头倔强,死尸和杀头这些话挂在嘴边的并不少见。说是七斤嫂特别泼悍,也不并然,在着急气恼的时候更容易多漏出来,那是很自然的事。七斤拿着象牙嘴白铜斗六尺多长的湘妃竹烟管,大概是故意夸张的描写,普通乡下男人只用毛竹烟管,长约三尺,女人用的较长,多是湘妃竹,但也没有到六尺的。六斤的饭碗破了一角,拿到城里去钉,用了铜钉十六个,也是随便说的,因为一只三炉碗,即使对裂了,如照乡下两个钉一排的钉法,五六排也就够了吧,至于一个钉几文钱,那已记不清楚,或者是三文一个亦未可知。


    三一


    两个故乡


    鲁迅在《故乡》这篇小说里纪念他的故乡,但其实那故乡没有什么可纪念,结果是过去的梦幻为现实的阳光所冲破,只剩下了悲哀。但此外也有希望,希望后辈有他们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原文结末云:“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是很好的格言,也说得很好,没有尼采式的那么深刻,但是深远得多了。


    这里前后有两个故乡,其一是过去,其二是现在的。过去的故乡以闰土为中心,借了这个年青的农民,写出小时候所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现在先从闰土说起。这闰土本名章运水,小说里把土代替了水字,闰运是同音的,也替换了,在国音里闰读如润,便有点隔离了。他的父亲名叫章福庆,是城东北道墟乡杜浦村人,那里是海边,他种着沙地,却是一个手艺工人,能制竹器,在周家做“忙月”,意思即是帮忙的,因为他并非长年,只在过年过节以及收租晒谷的时候来做工罢了。他有时来取稻草灰,也带了运水来过,但是有一年因为值祭,新年神像前的祭器需要人看守,那时便找运水来担任,新年照例至正月十八为止,所以他那一次的住在城内是相当长久的。


    三二


    看守祭器


    本文中说大祭祀的值年离现在将有三十年了,那小说是一九二一年写的,计算起来该是一八九一年左右,事实上是光绪癸巳即一八九三年,那时鲁迅是十三岁。在覆盆桥周家有两个较大的祭祀值年,其一是第七世八世祖的致公祭,由致中和三房轮值,致房下分为智仁勇,智房下又分为兴立诚,鲁迅是兴房派下的。所以须得二十七年才能轮到一回。其二是第九世祖的佩公祭,单由致房各派轮值,这只要九年就够了。一八九三年轮值的祭礼乃是佩公祭,因为在丙申即一八九六年伯宜公代立房值年,白尽义务(立房的子京将祭田田租预先押钱花光,发狂而死,已见“百草园杂记”中)正是此后第三年。其次是佩公祭资产较多,祭祀比较丰盛,神像前有一副古铜大五事,即是香炉烛台和花瓶,很是高大,分量也很重,偷去一只便很值点钱,所以特别要有人看守才行。还有一件特别的事故,便是鲁迅的曾祖母戴老太太以七十九岁的高寿于前一年即壬辰的除夕去世,大堂前要停灵,值年的祖像只好移挂别处,就借用了仁房所有的“大书房”,在“志伊学颜”的横匾下陈设起来。那是在大门内西偏,门口没有看门的人,很是不谨慎,当时仁房玉田在那里设着家塾,孟夫子即孔乙己就有时会溜进来,拿走一点文房具的。因此之故,看守更是不可少了。


    三三


    闰土父子


    本文里说闰土能装弶捕小鸟雀,这是他父亲的事,在《朝华夕拾》中曾有过一段叙述。他的父亲名福庆,小孩们叫他“庆叔”,是种地兼做竹匠的,很是聪明能干,他用米筛捕鸟,关在用竹络倒放撑开的麻袋里,后来拿锡酒壶盛大半壶水,把小鸟的头塞在壶口内,使它窒息而死,都是很简单巧妙的。壬辰那年冬天特别冷,下雪很多,积得有尺把厚,河水也冻了,有一两天航船不能开行,是向来少有的事情。因为大雪的缘故鸟雀无处得食,所以捕获很容易,这以后就再没有这种机会,即使下点雪,也没有那些鸟来了。这事可以断定是在壬辰冬天,因为癸巳正月里一直忙丧事和祭祀,不能再有这闲工夫了。闰土出场那时是第一次,中间隔了六年,他第二次出场是在庚子(一九〇〇年)正月,初七日日记下云,“午后至江桥,运水往陶二峰处测字,余等同往观之,皆谰语可噱。”测的不知是什么字,但澜语有些却还记得,有混沌乾坤,阴阳搭戤等句子,末了则厉声曰:勿可着鬼那么的着!闰土乃垂头丧气而出,鲁迅便很嘲笑他,说他瘟了,学陶二峰的话来说他,使得他很窘。过了几年之后,庆叔显得衰老忧郁,听鲁老太太说,才知道他家境不好,闰土结婚后与村中一个寡妇要好,终于闹到离婚</a>,章家当然要花了些钱。在闰土不满意于包办的婚姻,可能是有理由的,但海边农家经过这一个风波,损失不小,难怪庆叔的大受打击了。后来推想起来,陶二峰测字那时候大概正闹着那问题,测字人看出他的神情,便那么的训斥了一顿,在这里也正可以看到占卜者的机警</a>与江湖诀了。


    三四


    豆腐西施


    闰土的第三次出场是在民国以后,姑且说是民国元年(一九一二)吧。假定他是与鲁迅同庚的,那么那时该是三十二岁,但如本文中所说已经很是憔悴,因为如老实的农民一样,都是“辛苦麻木而生活着”,这种暗淡的空气,在乡村里原是很普遍的。鲁迅的第二个故乡乃是民国八年(一九一九)的绍兴,在这背景出现的仍是闰土,他的样子便是民初的那模样,那海边的幻景早已消灭,放在眼前的只是“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的老屋。那些稻鸡,角鸡,鹁鸪,跳鱼,以及偷吃西瓜的小动物,叫作俗音遮字,小说中写作犬边查字的,都已不见影踪,只换了几个女人,里边当然也有衍太太,但特别提出的乃是绰号“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豆腐西施的名称原是事出有因,杨二嫂这人当然只是小说化的人物。乡下人听故事看戏文,记住了貂蝉的名字,以为她一定是很“刁”的女人,所以用作骂人的名称,又不知从哪里听说古时有个西施,(绍兴戏里不记得出现过她,)便拿来形容美人,其实是爱美的人,因为这里边很有些讽刺的分子。近处豆腐店里大概出过这么一个搔首弄姿的人,在鲁迅的记忆上留下这个名号,至于实在的人物已经不详,杨二嫂只是平常的街坊的女人,叫她顶替着这诨名而已。她的言行大抵是写实的,不过并非出于某一个人,也含有衍太太的成分在内。


    三五


    搬家


    《故乡》是一篇小说,读者自应去当作小说看,不管它里边有多少事实。我们别一方面从里边举出事实来,一则可以看著者怎样使用材料,一则也略作说明,是一种注释的性质。还有一层,读者虽然不把小说当做事实,但可能有人会得去从其中想寻传记的资料,这里也就给予他们一点帮助,免得乱寻瞎找,以致虚实混淆在一起。这不但是小说,便是文艺性的自叙记录也常是如此,德国文豪歌德写有自叙传,题名曰“诗与真实”,说得正好,表示里边含有这两类性质的东西。两者截然分开的固然也有,但大半或者是混合在一起,即是事实而有点诗化了,读去是很好的文章,当作传记资料去用时又有些出入,要经过点琢磨才能够适合的嵌上去。这篇小说的基干是从故乡搬家北来的这一件事,在一九一九年冬天,于十二月一日离北京,二十九日回京,详细路程当查《鲁迅日记</a>》,今可不赘。但事实便至此为止,此外多有些诗化的分子,如叙到了家门口时的情形,看见“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这写是很好,但实际上南方屋瓦只是虚叠着,不像北方用泥和灰粘住,裂缝中容得野草</a>生根,那边所有的是瓦松,到冬天都干萎了,不会像莎草类那么的有断茎矗立着的。话虽如此,若是这里说望见瓦楞上倒着些干萎的瓦松,文字的效力便要差了不少了。


    三六


    狗气杀


    其次,在搬家之前处分那些家具,那里没有旧货店收购,(固然收购的价格,木器也是劈柴价钱罢了。)少数有人要买的只出有限的代价,大部份给了人家,有些是被明拿或暗偷了去了。本文中特别提出豆腐西施顺手牵羊的拿走了一个“狗气杀”,这里原是涉笔成趣,而且狗气杀这东西的确也值得记述,本文里有括弧注云:“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绍兴养鸡照例用剩余米饭,拌入米糠,给鸡吃了特别健康,又多养的是线鸡,即阉过的公鸡,养大了非常肥嫩,外间称为越鸡,是有名的物产。有余地造“鸡间”,圈养在那里的人家,普通只用鸡砦来盛糠拌饭,这也是脸盆似的一个木盘,边上直竖着一枝木柄,以便执持,因为是关在里边,狗不会得进来,所以无须装有栅栏,虽然狗钻空子撞门潜入,偷吃一空的事情也不是没有,但那只可算是偶然的了。在临街的住户,或是一两进的房屋,鸡便在路上明堂(院子)里散步,那么这狗气杀便是必要,乡下没有人家养狗,可是街上的狗很多,算来都是野狗,却吃得相当肥胖,它固然不单靠糠拌饭为生,也总是它预算中一个重要项目吧。照这样说来,鲁迅家中养鸡的器具该是平常的鸡砦,不过这只是讲道理说事实,若豆腐西施与狗气杀则是小说,原不是一件事情。


    三七


    木刻书板


    搬家前器具的损失,在小说里不可能有具体的记述,本文中的一副手套,十多个碗碟和狗气杀,那全是点缀,但即小以见大,大概情形也就可以想见了。但是事实上最觉得可惜的还是器用以外的一副无用的木刻书板,即是鲁迅所辑的《会稽郡故书杂集》。这在民四乙卯(一九一五年)四月托清道桥许广记所刻,付银元四十元,刻成印书一百部,这板搁在楼上,整理什物时把旧存伯宜公的《入学试草》(进秀才时的文诗,刻印送给亲友的)刻板付之一炬,无意中却将这《杂集》的板也一起烧掉了。在前一年即民三甲寅(一九一四年)九月,鲁迅曾将银洋六十元交给金陵刻经处代刻《百喻经</a>》上下卷,印书四十部,余款六元,见于卷尾附识,这副板留在南京,可能还是存在。鲁迅那时辑录逸文,为《古小说钩沉》,大部分已经完成,对于佛经中的譬喻故事也很看重,特别抄出这部《百喻经》来,给它翻刻。至民十五(一九二六)年王品青加以标点,用铅字印行,用它梵文的原名曰“痴华鬘”,鲁迅替他写了一篇题记,是用文言的,这与替章川岛写的《游仙窟</a>》题记不知道收在全集拾遗里没有。《痴华鬘》原意是说痴人戴的花冠,西洋承希腊的余风称诗文选</a>集为“花冠”,因为花冠是采集各种花朵所编成的,原来古代印度也有此称,中国虽然说“含英咀华”,意思有点相近,可是这“吃”的说法总是有点庸俗了。


    三八


    路程


    从绍兴到北京的路程,可以分作两段,第一段是绍兴至杭州,第二段是杭州至北京。这两段长短不大一样,但是有一个很大的差别,前段水路坐船,后段陆路坐火车。杭州南星桥站出发,当天到达上海南站,次早北站上车,在南京浦口轮渡后,改坐津浦车,次日傍晚到天津,再搭那时的京奉车,当夜可抵正阳门,其间要换车四次,但坐火车总是一样的。绍兴出西郭门至萧山的西兴镇只有驿路一站,坐民船只一夜就够了,从西兴徒步或乘小轿过钱塘江,那时已用小火轮拖渡,平安迅速,对岸松毛场上岸便是杭州,离南星桥不远,来得及买票上车。这一夜的民船最有趣味,但那也以归乡时为佳,因为夏晚蹲船头上看水乡风景确实不差,从绍兴来时所见只是附郭一带,无甚可看,而且离乡的心情总不太好,也是一个原因。本文中说到路程,只是水路那一段,因为是搬家去的,连到家的时候也显得有点暗淡,离家时自然更是如此,虽然说“我躺着,听船底潺潺的水声”,很简单却写的很是得神。同行的人本文只说到母亲与宏儿,这也自然是小说化的地方,事实上同走的连他自己共有七人,其中两个小孩都是三弟妇的,长女末利才三岁,长子冲两岁,时在乡下病卒,次子还没有名字,生后七个月,小说中便将他诗化了,成为八岁的宏儿,因为否则他就不能与闰土的儿子水生去做朋友了。


    三九


    阿Q正传</a>


    说到《阿Q正传》,这是一个难问题,因为篇幅长内容有点复杂。我们不谈文艺思想,只说这里所用材料里有哪些事实,现在便从那题目开始。写这篇小说的缘起,大家从著者本人以及晨报社的编者那边大概听见说过,当时是在北京《晨报副刊》上发表的,这件事与本文的性格很有些关系,在民国十年(一九二一)以前各报都还没有副刊,《晨报》在第五板上登载些杂感小文,比较有点新气象,大约在那年秋冬之交,蒲伯英发起增加附张,称之曰“副镌”,由孙伏园管编辑的事。蒲伯英又出主意,星期日那一张副刊要特别编得多样出色,读起来轻松,他自己动手写散文随笔,鲁迅便应邀来写小说,这便是《阿Q正传》。在这中间有几种特点,其一为星期特刊而写的,笔调比平常轻松,却也特别深刻。其二因为要与《新青年》的小说作者区别,署名改用巴人,一时读者多误会是蒲伯英所写,他虽是四川人,与“巴”字拉得上,其实文笔是全不相同的。其三,小说里地点不用鲁镇,改称未庄,那里也出现酒店,并无名字,不叫作咸亨了。正传共分九节,每星期登载一节,计共历九个星期,小说末后注云“一九二一年十二月”,假定是十二月中旬写毕,那么开始揭载当在十月上旬,《晨报副刊》合订本在图书馆中当然存在,可以查考的确时日,现在不过推定一个大概罢了。


    四〇


    正传


    正传的第一章是“序”。这序是一篇所谓蘑菇文章,是冲着当时整理国故的空气,对那些有“历史癖与考据癖”的先生们开玩笑的。这里第一段是关于“正传”的名称的考究,像煞有介事的加以仔细的穿凿,从“列传”说起,觉得许多名称都不合适。“列传”是史书的体裁,“自传”不能由别人代写,“家传”是要家属代求,“小传”则他又更无别的“大传”。古代小说家有《汉武帝内传</a>》,记遇见西王母的事,是属于神仙家的,伶玄</a>著《飞燕外传》,又称为“赵后别传</a>”,鲁迅在抄辑古小说,对于这些著作,知道得很清楚,所以都隐括在里面。这些人在史上有“本传”,所以可有“外传”“别传”,这里的主人公却并不是,著者特别拉出林琴南来道:“虽说英国正史上并无‘博徒列传’,而文豪迭更司也做过《博徒别传》这一部书,但文豪则可,在我辈却不可的。”迭更司这小说的原名我记不清楚了,林译用了这么一个书名,虽是比什么香钩情眼等要好得不少,这里却不禁引来做个材料,也正是“操刀必割”吧。林琴南又译有哈葛得的一部《迦茵小传》,以前有人译过下半部,为的保存女主人公的道德,把她私通怀孕部分略去,说是上卷缺失,林氏将全部重译出来,鲁迅对于此本颇有好感,可能这“小传”的名字可以衍用的了。但他觉得不够奇特,所以说阿Q更无别的“大传”,也不能用,结果从“闲话休题言归正传”这句话里,取出“正传”两个字来作为名目。


    四一


    阿Q 序的第二段是考究阿Q的姓名籍贯。主要是名字,本文中说这读音是阿桂</a>或阿贵,但是未能决定,因为他既非号叫月亭,或证明生日在八月里,便不能决定是阿桂,而他又没有名叫阿富的兄弟,说是阿贵也证据不足。几经考虑之后,只好来用拼音,本来注音字母正可以用,但是没有意思,所以故意撇开,改用洋字,如照威妥玛式拼音第一字也应用“开”字,略作阿开这也没有意思,更进一步说照英文拼法,用“寇”字成为阿寇,这里固然在讽刺用罗马字拼音只知道照英文读法的学者们,实际上乃是本意要用这个Q字,因此去转了那么一个大圈子,归结到这里。据著者自己说,他就觉得那Q字(须得大写)上边的小辫好玩。初版的《呐喊》里只有《阿Q正传》第一页上三个Q字是合格的,因为他拖着那条小辫,第二页以后直至末了,上边目录上那许多字都是另一写法,仿佛是一个圆圈下加一捺,可以说是不合于著者的标准的了。阿Q在《正传》里是一个所谓箭垛,好些人的事情都堆积在他身上,真是他自己的言行至多只是两三件罢了,为得他在乡下特别有名,那两三件事情特别突出么,也并不见得,他的当选实在乃是为他的名字。假如鲁迅写平常的小说,就是像《呐喊》里前面那些小说,他可能就叫他阿桂,若是要写他的事情。但这回是为星期特刊写的,所以在这名字上面也加上了这一点花样了。


    四二


    为什么姓赵


    在《正传》里有两三件事情的阿桂假如真是阿Q本人,那么他是有姓的,他姓谢,他有一个哥哥叫作谢阿有。可是这《正传》中所要的并不是呆板的史实,本文说他似乎是姓赵,这样可以让秀才的父亲赵太爷叫去打嘴巴,说他不配姓赵,从第二日起他的姓赵的事便又模糊了,所以终于不知道姓什么。其实如说阿Q姓谢,自夸与谢太爷原是本家被谢太爷打了之后,不准姓谢,也是可以的,但这样也就没有多大意思了。为什么呢?秀才的父亲是赵太爷,这与那“假洋鬼子”的父亲是钱太爷都是特别有意义的,这《百家姓</a>》的头两名的姓氏正代表着中国士大夫的新旧两派,如改为姓谢姓王,意思便要差得多了。《狂人日记》中的赵贵翁也就是代表这派势力,(古久先生即是所谓国故与国粹,)《风波》中的赵七爷更显然是反动的遗老,所以是一伙儿的人。著者当时未必有这种计划,但随手写来,自然归纳到这里,我们这么的说,或者不算是什么附会。说到籍贯,阿Q算作未庄人,本来可以不成什么问题,但著者要讽刺那些喜称郡望(如赵曰天水,钱曰彭城)的好古家,于是又“蘑菇”了一会儿,仍把这作为悬案,姓名籍贯三问题一个也不曾解决。结末云:“我所聊以自慰的,是还有一个‘阿’字非常正确,绝无附会假借的缺点。”这话说的很是滑稽,同时对于学界的讥刺也很是深刻的。


    四三


    优胜纪略


    《正传》的第二章是“优胜纪略”,第三章是“续优胜纪略”。这题目虽然并不一定模仿“绥寇纪略</a>”,但总之很有夸大的滑稽味,便是将小丑当作英雄去描写,更明显的可以现出讽刺的意思来。所谓优胜即是本文中的“精神的胜利”。这个玄妙的说法本来不是阿Q之流所能懂的,实际上乃是智识阶级的玩意儿,是用做八股文方法想出来,聊以自慰,现在借了来应用在阿Q身上,便请他来当代表罢了。在清朝末期,由于帝国主义的猖獗,异族政府的腐败,民间感觉不满,革命主张与改良主义相继发生,但一般顽固的还是反对。有些是承认不好,却说“家丑不可外扬”,如《狂人日记》第八节所说:“总之你不该说,你说便是你错!”是一个好例。一时举不出别的知名的人来,这里可能著者是根据他的本家举人椒生叔祖所对他说过的话。又有些人更进一步,中国所有坏处和缺点都是好的,如辜鸿铭</a>极力拥护过辫子和小脚,专制和多妻,又说中国人脏,那就是脏得好。《新青年》上登过一首林损的新诗,(他是反对派,但是写了白话诗送给刘半农胡适</a>之看,他们便把它登上了,)头两句云:“美比你不过,我和你比丑。”鲁迅时常引了来说明士大夫的那种怪思想,肮脏胜过洁净,丑胜过美,因此失败至少也总就是胜利,即形式上虽是失败,但精神上胜利了,只要心里想这是“儿子打老子</a>”。


    四四


    胜利一


    这一回里的胜利是前后两段。前段是对于“闲人”的,即是游手好闲的人,这也可以称作流氓,方言叫“破脚骨”的便是。但是他们有大小之分,大破脚骨大概是青红帮人物,为非作歹,搞的都是大票生意,那是另一回事,与我们现在有关系的只是那些小破脚骨罢了。他们在街上游行找事,讹诈勒索,调戏妇女,抢夺东西,吵嘴打架,因为在他们职业上常有挨打的可能,因此在这一方面需要相当的修炼,便是经得起打,术语称曰“受路足”。鲁迅的一个本家伯父名叫四七,在祠祭时自述他的故事,“打翻又爬起,爬起又打翻,”是一个好例,起码要有这样不屈(?)的精神,方才进得他们的队伙里去。在这一点上,阿Q却是不够的。他是一个北方的所谓“乏人”,什么勇气力气都没有,光是自大,在这里著者正是借了他暗指那士大夫,这也说不定。他与闲人冲突,便因为闲人们爱讥笑他,犯他的讳。他的头上有癞头疮疤,所以讳说“癞”字以及一切同音的字,又推广到“光”字“亮”字,后来连“灯”“烛”也都忌讳了。老太婆们有些忌讳,乃是关于不吉的事的,若是关于个人的忌讳,则是士大夫所独有,宋朝有知州田登讳“灯”为“火”,元宵放灯称为“放火”,俗语至今说:“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就这冲突的原因来看,对方是闲人,这边虽然也似乎是闲人模样,但性质略有不同,那种自大是并非闲人所有的。


    四五


    胜利二


    阿Q与闲人相打,事实上是挨闲人的打,被人揪住黄辫子,在墙壁上碰了四五个响头,形式上是完全打败了,但是他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这样在精神上也就得了胜利。后来人家知道了他这意思,便先对他说,这不是儿子打老子,是人打畜生,要他自己承认,他更进一步的说,这是在打虫豸,好不好?可是闲人并不放他,仍旧给他碰上五六个响头,方才住手。人家以为这回他一定遭了瘟了,但是并不然,阿Q还是得胜的走了,他觉得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既然是第一个,岂不也就胜过了一切旁人了么?这说明或者未免对于阿Q挖苦得太深刻了一点,但我们看上边林损的诗里,美比不过,同你比丑的话,便可明了挖苦并不过当,至少这拿来应用于林损诸公总是很适合的。后段的胜利与这里颇有关联,虽然形式很不相同。阿Q在戏台下赌摊赌钱,好容易赢了些洋钱角子,一下子被人拿走了。这是一个大失败,说是算被儿子拿去了吧,说自己是虫豸吧,都还是忽忽不乐,好像精神上也失败了。但是他立刻转败为胜,他举起右手,在自己脸上连打了两个嘴巴,打完之后,便心平气和起来,慢慢觉得是自己打了别人一般,心满意足的躺下了。实际上有没有这样的人,我不能知道,但是这里具体的写出士大夫夸示精神的胜利的情状,总是够十分深刻的了。


    四六


    牌宝


    那第二个胜利的背景是戏台下的赌摊。关于赌摊,可惜我没有一点知识,可以加些说明,不然这倒是很好玩的。本文中说是“押牌宝”,小时候所听到的也常是这个名称,虽然事实上有各式各样的玩意儿。据那时候的了解,牌宝是用骨牌中的天地人和四张,每回在盒子里装上一张,让人猜押,一人做庄是庄家,一人做宝的叫作宝官。做宝很不是一件容易事,传说昔有夫妇开赌场,丈夫做庄,妻子做宝,每回拿盒子去放在窗口,由她做好了仍放原处,再拿去开宝。有一回,接连的开了若干次,都是同一张牌,大出赌客的意外,庄家赢钱甚多,及至回到房内,却发见妻子已经吊死了。原来她听见最初她的丈夫大输,非常忧急,一时心窄便上了吊,外边不知道,仍旧把盒子搁在窗口,随复拿去,所以开出来老是那一张牌,后来乃有“棺材头宝”的名称云。这传说可能有误传,我只是道听途说</a>的记录下来,希望有同乡博闻的朋友能够给我们说一个清楚。曾有人说,本文中庄家所唱的话不大确当,这也正是可能的事,因为著者没有机会亲身去看过。只是在看社戏或从戏台下走过的时候,耳朵里听见他们抖抖的沙哑的唱声而已。本文中所说的唱词或者不是牌宝所用的也未可知,或者是牌九所用的么?我也全是茫然,这里只有敬候高明的指教了。


    四七


    赌摊


    赌摊在乡下随时都有,反正闲人原是通年闲着,赌摊开时不愁没有人来,但戏台下自然最好。为什么呢?平常闲人们聚集拢来,大半是内行,不大有多少油水,戏台下人杂,可能有些“瘟孙”来上当,便好大大的掳一批了。赌摊大抵设在戏台底下,或是台后面闲空地方,在地上放着一两盏点洋油的长嘴马口铁小壶,开始他们的把戏。他们有两个步骤,最初是正式赌钱,赌客的钱渐渐的输入庄家的腰间,这赌场便顺利的开下去,若是倒转过来,庄家的钱输给赌客了,那时就得使用别的办法。忽然间有人打起架来了,洋油灯一下子弄灭,不但赌客的摊上的钱连他手里口袋里的也都不见,假如没有像阿Q似的被打上几拳,那已经是很运气的了。这时候有的假装衙役来捉赌了,有的只是打架,反正都没有关系,由庄家一伙的人扮演,把钱掳走就完事。阿Q原是乏人,但这里又被写成瘟孙,本来他在社会上混,这点经验也该有的,只是著者要写赌摊的那一幕,不能不把他暂且屈尊一下了。本文中说那些摆赌摊的多不是本村人,为的是小说要省事,不想拉扯开去,其实那都是近地的破脚骨,特别是与衙役有连络的人,平常也与阿Q相识的,庄家的唱词中有“阿Q的铜钱拿过来”,可以为证。唱时将对方的名字加在里边,这是常有的事,著者这一句记录可以说是有事实的根据的。


    四八


    失败一


    第三章的题目是“续优胜纪略”,内容却与前章很不相同,因为这里所说的不是精神的胜利,乃是接连的几件事,可以说是两个失败与一个胜利。这两章里所说的阿Q并无其人,可是那些事情却都是有过的,即使有的枝节部份出于小说化,但其主干还是实在的,不知在哪一时候由哪些人说过做过,著者留心收集了来,现在都给阿Q背在身上。这里有些讽刺很是深刻,虽然从表面看来有许多玩笑分子,但这正是果戈理的那苦笑,这种手法在以前中国小说里是很少有人用的。


    阿Q的失败之一是落在王胡的手上。王胡和阿Q是差不多的人物,因为是络腮胡子,为阿Q所看不起,阿Q挨闲人们的打也就算了,唯独对于王胡不但不怕,而且还敢对他挑战。本文中说他捉虱子不及王胡,生起气来,这是故意说的好玩,总之他发动攻势,抢过去就是一拳,却被王胡接住,扭了辫子要拉到墙上照例去碰头,那时阿Q改口说道:“君子动口不动手!”结果王胡并不是君子,仍旧给他碰了五下,又推他跌出六尺多远,扬长而去。这与闲人事件没有多大不同,只是因为王胡是他所渺视的人,却敢于动手,给予他一个大打击,觉得这是第一件的屈辱。在著者的原意,这里或者还有一个副目的,便是借此做个架子,可以挂出“君子动口不动手”的那块“格言”匾来吧。


    四九


    失败二


    阿Q的失败之二是落在“假洋鬼子”的手上。这是钱太爷的儿子,曾经到城里进过洋学堂,又出洋半年回来,腿也直了,辫子也不见了,却戴着一条假辫,拿着一支黄漆的哭丧棒,是阿Q所最为深恶而痛绝之的人,称他假洋鬼子,也叫作里通外国的人。这意见与第六章里说杀革命党好看,第四章里说女人是害人的东西,都有联系,都是士大夫的正宗思想,在小说里却来借给了阿Q了。当时在王胡手里吃了亏,正没有好气,看见这个对头走来,不禁把向来在肚子里暗暗的咒骂的话说了出来,结果是在头上拍的被打了一棍子。他赶紧指着近旁的一个孩子分辩说:“我说他!”但拍拍的还是打上几棍才了事。钱家很有势力,虽然他厌恶假洋鬼子,可是对他一点都没有抵抗的力气,简直一败涂地,便成了生平第二件屈辱。这里骂了之后辩解说“我说他”,与上文打人失败之后主张“君子动口不动手”,正是好一对,很巧妙的安排在一章里边。著者写阿Q被哭丧棒所打,以及打后的情形,说的很深刻,这已经超过了滑稽而近于悲痛了。如我们前回说过,以上都没有实在的人,自然与阿Q这名字的主人阿桂更无关系,著者只是以观察所得,具体的当作一个人的事情写了出来,若是守住时地人物的范围,我们这里便没有什么可说,所以有点近于注解,也正是当然的了。


    五〇


    胜利三


    这一次的胜利,与前两次不相同,这不是以失败为胜利的那种精神的胜利,乃是在形式上实质上都是胜利的,即古人所谓“虐无告”,对于弱者的胜利。这胜利的对象是静修庵的小尼姑。《阿Q正传》讲到现在才说着一件真实的事物,即是这个静修庵。这庵在通称南门的植利门外,土名不晓得叫什么地方,但是只要提起静修庵的名字,大家大抵知道,可见这在乡下是大大的有名的。这也并不是什么花庵,可以去吃酒打牌的,它的有名大概是因为庵大,或者年代也相当的远吧。先代祖坟多在南门外,扫墓时节常常路过,望见四野中相当高大的四方的一座围墙,后边大概是园,有竹林和大树露出在墙外。庵的内部我们不知道,因为没有机会进去过,也有人喜欢游玩庵堂,其实如不是别有用心的人,谁也没有进尼庵去游玩的必要的。可是在一般社会上,庵堂与尼姑多少有一点神秘性,特别对于尼姑,最普通的是一种忌讳,路上遇见尼姑,多要吐口唾沫,有的两个男人同走,便分开两旁,把她搿过,可以脱掉晦气。这样习惯在读书人还不能免,闲人们的起哄,自然更是难怪了。阿Q受了两次失败,在酒店门口遇着静修庵的小尼姑,这给了他出气的好机会,动手动脚,口说胡话,博得路人的大笑。这回他真得了胜利,遍身觉得轻松,飘飘然的似乎要飞去了。


    五一


    恋爱的悲剧


    “恋爱的悲剧”这故事是有所本的,但那也只是故事的中心,前后那些文章都是著者自己的穿插。鲁迅常传述夏穗卿的话道:中国在唐以前女人是奴隶,唐以后则男子全成为奴隶,女人乃是物品了。这话在历史上或者未必全正确,但譬喻却是很好,奴隶究竟还算是人,物品则更下一等,西洋中古时代基督教主教会议说女人没有灵魂,正是同样情形。在封建道德下,女人本来受着两重的压迫,在唐以后道学与佛教同时发达,空气更是严重,于事实的压迫上更加了理论的轻蔑,这形势差不多维持了有一千年。著者借了上章阿Q欺侮小尼姑的故事做过渡,引出他对于女人的感想,就在这里把士大夫的女性观暴露了一番。他们的意见在表面上是两个,好的时候是泥美人似的玩物,说得不好是破家亡国的狐狸精,大抵前者多用于诗词,在做史论时则都是后者的一套论调了。文人读得书多,可以从妲己褒姒讲起,以至西施武后杨贵妃,一直到陈圆圆,说上一大篇,虽然阿Q可能只记得害了董太师的貂蝉而已。鲁迅对于这种议论素所憎恶,就在阿Q的身上写了出来,一面是轻蔑,一面又是追求,这里与士大夫正是一致,所以本文中称许阿Q也是“正人”。又如叙述他的“学说”道:“一个女人在外面走,一定想引诱野男人;一男一女在那里讲话,一定要有勾当了。为惩治他们起见,所以他往往怒目而视,或者大声说几句‘诛心’话,或者在冷僻处,便从后面掷一块小石头。”这表面是说阿Q,可是千百士大夫的面目也在里面了。当这《正传》陆续发表的时候,鲁迅亲见同部的许多老爷们都在猜疑这里那里,所说的会不会就是自己,由此可见不但那些士人颇有自知之明,著者讽刺的笔锋正确的射中了标的,也是很明了的了。


    五二


    旧女性观


    中国从封建道德下所养成的女性观的确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这经过了多少年代,一直流传下来,不曾遇着什么抵抗,潜势力很大。过去出些贤哲,却只替统治阶级张目,结果是宋元以后因了理学反加重了妇女的束缚。直到明季才有一个李卓吾</a>,发了些正论,在他的《初潭集》里。《诗经</a>》里说“赫赫宗周,褒姒灭之”。汉朝有人批评赵飞燕说“祸水灭火”,但汉武帝并未亡国,反而立了些有益于后世的武功。由此可见破国败家的原因别有所在,并不一定在于女人,即使夏朝没有妹喜,吴国没有西施也要败亡的。他又说如周末的天王,寄食东西,与贫乞何殊,一饭不能自给,何从有声色之娱,但周朝也自完了。卓文君,蔡文姬,武则天</a>这些女人,向来为读书人所批评嘲骂,他也给她们翻案,说话虽是新奇,现今看来却正是很公正平稳的。但是李卓吾却也因此为士大夫所痛恨,终于以“非圣无法”被告发,死于狱中。清朝虽有俞正燮很有理解,可是不大敢怎么明说,到了五四前后,打倒礼教的口号才叫了出来,也就提出了妇女问题,在鲁迅的小说中常有说及,但也还没法子解决,这正是当然的,因为妇女问题须待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掌握了政权后才能解决。现今《婚姻法》发布,解决已在开始了,同时要紧的事情是去消灭散在民间的旧女性观,把它连根拔了才好。解释《正传》,却讲起道理来,似乎有点可笑,但我相信这也正是题中应有之义,所以这一节终于加上了。


    五三


    悲剧的主人公


    “恋爱的悲剧”主人公原来是桐少爷。他乃是鲁迅的同高祖的叔辈,是衍太太的亲侄儿,谱名凤桐,号桐生,母亲早死,父亲外出不归,小时候留养在外婆家,外婆死后归宗,诚房一派为衍太太所独占,只好住在门房里,三日两餐的过日子。他没有能力谋生活,又喜喝酒,做小买卖也不能持久,往往连本钱和竹篮都喝了下去,挑水舂米都是干不来的,可以说是与孔乙己大同小异的一派败落大家子弟吧。他虽穷但不偷窃,所以没有像孔乙己的被打坏了腿,就只是这一回挨了打,即是所谓悲剧的结果了。他不会得舂米,不晓得是帮什么忙,在本家叔辈孝廉公那里,孝廉公号椒生,以前在南京水师学堂做监督和汉文教习多年,那时已去职回家了,椒生的次子号仲翔是个秀才,长子伯文,没有进学,眼突出,性复躁暴,绰号“金鱼”,常喜和人家打架。有一天桐少爷在他们的灶头,不知怎的忽然向老妈子跪下道:你给我做了老婆,你给我做了老婆!那老妈子吵了起来,伯文便赶来拿了大竹杠在桐生的脊梁上敲了好几下。这事件便是这样的完结了,所谓小说的本事说明了只是这一点子,因为事情很滑稽,鲁迅记忆着拿来放在这里,至于后文如吴妈要上吊,以及交给地保办理,那么大规模的赔罪,原来并不曾有,乃是著者的小说化,但赔罪的那种习俗却是实有的。


    五四


    地保


    《正传》里所说的赵府上叫阿Q赔罪的那种做法,在乡下叫作“投地保”。地保大抵等于国民党反动统治时代的保长,乡下又称作总甲,别处或称地方,在绍兴现在虽没有这个名称,但有急难时大声呼救却仍是叫“地方”,可知那也是古已有之的。在前清末年充当地保的大都是本地的闲人,与衙役本是一类,其品质还要在轿班之下,因为抬轿究竟要些力气,他们都是游手好闲,吃上鸦片,差不多是一副瘪三神气了。论理他是主管这一坊的民事的人,但他本是皂隶的一种,所以对于农工商人他很有一点威势,在士绅面前却又成为他们的听差了。士大夫不必说,那些地主豪商,大抵捐有什么功名,大则候补道,小的也是个县丞之流,因此算是准士大夫,有同样的势力。这些在野的统治阶级遇着平民触犯了他的时候,多是装腔作势的叫人拿名片送官,要地方官给他出气,事情小一点的则投地保,就是把地保叫来,命令他处理某人触犯的事件。地保的情状当然是各式各样,据个人小时候即光绪庚子(一九〇〇年)前后的印象来说,他穿着一件蓝布短大褂,上罩黑布背心,比例上似乎特别的长,头戴瓜皮秋帽,手里拿着一根二尺多长的烟管,外带“烟必子”和皮火刀盒。他见老爷们也不行礼,只垂手听吩咐,出去依照办理,结果总是由被投地保的赔罪了事,其条件由地保临时折衷决定。


    五五


    讨饶


    平民被投了地保,向阔人家赔罪,在乡下称作“讨饶”,其最普通的办法是送去一对蜡烛。这蜡烛或点或不点,也不明白是点给谁的,因为对于活人没有点蜡烛的习俗。蜡烛有“斤通”,每枝重一斤,可以点一通夜。“半通”重半斤。四两,二两点一黄昏,名曰“门宵”,以至矮小仅寸许者,名“三拜蜡烛”,谓拜后即灭。赔罪所用大抵都是“门宵”,只是装个样子,本文里说是“斤通”,乃是小说化,若是事情重大,不在蜡烛加大,却是另外加上花样。这即是使用“小清音”一堂。正式的“小清音”要两张方桌,半张桌上搭起架子,有若干人奏乐演唱,但在讨饶的时候只是一个名义,实在并没有这一套,单叫四五个人走到阔人家厅堂上,乱七八糟的吹打一会儿就算了。赔罪也不一定本人自去,如本文中所说的赤膊磕头,大概由地保经手办理,本人对于地保的报酬当然是不可少的,本文说照例二百文,在夜间加倍,可能是在讽刺中国医生,未必是事实。本文说请道士祓除缢鬼,费用也不大,因为那只是一个人用天竹叶蘸水乱洒,念一通什么咒而已。总结起来,那一场讨饶的花费只在一千文以内。赵府上特别苛刻,需要一斤重的红烛,香一封,(这本来也是没有的,)但蜡烛价格也不过每斤二百文以内吧,所以一总花的也不会很多。这里都是讽刺,所以有些是与实际不能都相合的。


    五六


    关于舂米


    阿Q在赵府上出事情由于舂米,现在我们关于舂米来稍加说明,因为这在现今怕有些读者会得不大明白的。在乡下地主不必说,小资产阶级也大抵有些田地,每年收来的田谷至少总够吃一年而有余,平常把谷晒干了,收藏在仓间里,随时拿出一部份,去壳舂成白米。街上米店也很不少,把舂白了的米陈列在店堂内,但他们的主顾只是一般小工商人家,照例米店官量米要高声叫喊,以表示升斗的正确,但是听他喊道:“一呀一呀,二呀二呀,……”往往戛然而止,因为买的只是当日的口粮,也就是一二升罢了,很少有以斗计的,若是论石那简直是没有了。为什么呢?因为买得起石米的人大概在家里做米,不到店里来买了。这种做米方法有两样,家中雇有长年或忙月的叫工人自舂,供给食宿,按月日给工钱,没有雇工的叫短工来做,如阿Q那样就是。短工按日计酬,譬如长年每月千钱,短工每日百文,比较加了二倍,但是不给饭吃。若是舂米则以臼计,即一臼米舂白工资若干,一日可舂两臼,大约合糙米八斗吧?本文中说阿Q在赵家舂米,吃过晚饭,破例准许点上油灯,继续舂米,这里写出赵太爷的苛刻,但那只适用于对待长期的雇工,短工没有饭吃,一臼米舂完就可以走,要剥削他除了米量加多,没有别的办法,要他多舂也不好,因为米太白了也是损失的事。


    五七


    龙虎斗


    《正传》第五章是“生计问题”,这里分前后两节,前节是阿Q与小D的龙虎斗,后节是静修庵求食。小D乃是小同的略写,在著者心里大概是有着一个桐生,但是除了“一个穷小子,又瘦又乏”之外,并没有什么别的关系,因为他虽然被文童敲过大竹杠,到门外大路上和别人扭打的事却是没有的。龙虎斗的情形,如本文中所说,甲扑过去,伸手去拔乙的辫子,乙一手护住了自己的辫根,一手也来拔甲的辫子,甲便也将空着的一只手护住了自己的辫根。这是最乏的小破脚骨(流氓)们普通打架的办法,他们用一手去攻,一手去守,结果是“四只手拔着两颗头,都弯了腰”,纠结在一处,打也无从打起,不久他们的头发里便都冒烟,额上便都流汗了。在头顶上长着一根辫发的时候,打架时第一容易被人拔住的便是这件物事,这如不说明,剪发的人没有这经验是不会了解的。假如一个人特别强,抓住了敌人的辫子,不让他还手,便拉去墙上碰头,那就占了胜利,前文说过的阿Q的失败大抵都是这么着了道儿的。旁观的人叫好,这一件事也有所本,却是出在杭州。那里有乡下人劝止吵架,土话应说“好哉好哉”,官话应说“好啦好啦”,他却莫知适从,只大声道:“好,好!”听去好像是在叫好,在鼓励他们吵下去哩。至于实际上叫好,那些幸灾乐祸的人也并不是没有,但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五八


    静修庵求食


    阿Q失了业,因为小D抢了他的饭碗,乃同他打了一架,其次便是求食问题,这目的地即是静修庵。村外固然多是水田,但沿河种着乌桕树的一带地方,也都是旱地,种着菜蔬瓜豆,阿Q却是正眼也不看,终于走到静修庵来了。这是什么缘故呢?静修庵在前面已经说过,阿Q遇着庵里的小尼姑,很作弄了一番,得了空前的胜利,根据他虐无告的经验,尼姑要比老百姓以至闲人好欺侮得多,他的直觉的到庵里来正不是偶然的。这庵原在南门外,相当的大,四围都是高墙,论理在饿乏了的阿Q是没法爬进去的,小说不得不给他方便,把那围墙改写得像百草园的泥墙一样。本文中说庵的粉墙突出在新绿里,后面的低土墙里是菜园,阿Q爬上了这矮墙,扯着何首乌藤,但泥土仍然簌簌的掉,终于攀着桑树枝,才跳到里面。著者在《朝华夕拾》里讲百草园的泥墙根,那里有何首乌藤,于是常常去拔它起来,牵连不断的拔起来,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块根像人样。我们比较来看,那两者的关系是很显明的。事实上菜园在乡间只有两样,其一是老百姓的种在田地上,全无遮拦,其二是人家的,不用围墙也是竹篱笆,很不容易侵入。庵堂在乡村里,后园只用低矮的泥墙,那是很不谨慎的事,但是这里只能如此说,因为阿Q如爬不上来,这故事也就没有得可说了。


    五九


    园里的东西


    阿Q跳到园里面,只见靠西墙是竹丛,下面许多笋,还有油菜早经结子,芥菜已将开花,小白菜也很老了。这些都是不能吃的,但他慢慢走近园门去,却看见有一畦老萝卜,非常惊喜,蹲下便拔,虽然被老尼姑看见,又几乎为黑狗所咬,却终于偷到三四个萝卜逃了回来。我们依据本文,把园里的那些东西记了下来,现在要来简略的加以考证。阿Q遇着小尼姑的时候据本文说是春天,大概不久就发生了“恋爱的悲剧”,这之后阿Q就失了业,有许多日没有人来叫他做短工,虽然他自己记不清有多少日,但推测起来不会得太久,因为挨饿总不能过七天的吧。他决计出门去求食的那天据说很温和,颇有些夏意,那么这当是春夏之交,假定是阴历四月,依照今年气节,当在立夏与小满之间。上文说舂米的第二天,去赔罪的时候是赤膊磕头,或者展迟半个月也未始不可。《清嘉录》卷四云:小满动三车,谓丝车,油车,田车也。缫丝不干我们的事,油菜结实,取其子至车坊磨油,与本文所说油菜正合。田车即是水车,时值插秧,雨水盈绌都须用水车调节,本文说村外水田满眼是新秧的嫩绿,说的正好,唯说中间有些黑点是耕田的农夫,在插秧之后有两三番的耘田,这耕字可能是误写的。乡下种芥菜大概是预备做腌菜干菜用,新鲜的煮吃也很不多,普通在春天三月中都割来腌了,不会让他长着开花,因为这结了子只能做芥末,用处不大,是卖不出什么钱来的。末了的小白菜也有点问题,平常人家的菜园注重实用,决不轻易耗费物资,若是尼庵尤其如此,一般说孤老脾气,特别节俭以至悭吝,僧(酒肉和尚自然除外)尼也正属这一类,所以庵里种有小白菜却是老掉了,那大抵是不大会有的事,至于这季节对不对,那我还不知道。不过更大的问题乃是在萝卜上边,在阴历四五月中乡下照例是没有萝卜的,虽然园艺发达的地方春夏也有各色的萝卜,但那时候在乡间只有冬天那一种,到了次年长叶抽薹,三月间开花,只好收萝卜子</a>留种,根块由空心而变成没有了。所以如照事实来讲,阿Q在静修庵不可能偷到萝卜,但是那么也就将使阿Q下不来台,这里来小说化一下,变出几个老萝卜来,正是不得已的。这里写园里的事物不尽写实,但在记老尼姑与阿Q的问答,只是寥寥几句话,却是很活现。


    “阿弥陀佛,阿Q,你怎么跳进园里来偷萝卜!”


    “我什么时候跳进你的园里来偷萝卜!”


    “现在,……这不是?”


    “这是你的?你能叫得它答应你么?”


    乡下无赖的言动这里活用得恰好,可以说是有“颊上添毫”之妙了。


    六〇


    中兴与末路


    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在题目上似乎是前后有两段,其实却只是一件事情。阿Q偷了几个老萝卜吃不饱肚子,便决心进城去,大概过了三四个月,过了中秋才又回到未庄,忽然很是有名了。第一是他有了钱,腰间挂着一个大搭连,沉填填的将裤带坠成了很弯的弧线,里边都是铜元和银角子,其次是他有东西出卖:蓝绸裙和大红洋纱衫之类。头一件的事使得酒店里的人都对他点头说话,表示新的敬畏,第二件更引动了赵太爷夫妇的注意,特地叫他去,要定购一件皮背心。这便是阿Q的中兴史。阿Q自述在城内是给举人老爷家里帮忙,知道城里人叉“麻酱”,又看过杀革命党,这些都使得听的人惭愧怕惧,但重要的还是他显然在外面发了财,赵太爷也批评说是“那很好的”,这即是说他会偷到了东西。阿Q做贼有了钱,酒店的人都对他刮目相待,赵太爷因为想买他的便宜货,所以也不再疏远他了,至于会不会来偷他的呢,根据“老鹰不吃窝下食”的原则,那倒是可以不必担心的。但是不久阿Q的底细都明白了,他的名誉信用完全扫地,因为他不过是一个小脚色,不能上墙也不能进洞,只站在外面接东西,有一夜刚接到一个包,听得里边大嚷起来,他便逃走回村,从此不敢再做了。原来是这么一个不中用的乏人,不敢再偷的偷儿么,大家就看他不起,他的中兴也便转入了末路了。


    六一


    掮客


    《正传》借用了阿桂的名字,到这里才有一点本人的实事出来,因为他确实是做过小偷的。阿桂虽说是打短工为生,实在还是游手好闲,便用种种方法弄点钱用,其一是做掮客。在民初的一个夏天,看见他在门口走过,两手捧着一只母鸡,大声叫道,谁要买?有人问他,阿桂你这鸡那里抓来的?他微笑不答。恐怕这鸡倒不一定是偷来的,有些破落的大户人家临时要用钱,随手拿起东西托人去卖,得了几角小洋,便从中拿一角给做酬劳,这是常有的事。还有一回我看见他拿了一个铜火锅叫卖,火锅在乡下叫做暖锅,从前大都是用锡做的,宽大厚实,后来有紫铜所做的一种,(本来锡火锅中心放炭火的部份也是用紫铜的,)比较轻便,可是价钱也要便宜得多了。此外当然还卖别的各色东西,虽然我未曾亲见,但是听人说这什么是问阿桂买来的,也是常有的事。本文中说阿Q卖出绸裙和洋纱衫,这些都是可能的,只是蓝裙很少见,大红洋纱衫更没有人穿,也不值钱,这里那么说大概是出于故意的。搭连是旧式的钱袋,大形的名被囊,长方袋四周密</a>缝,只在一面正中开口,被褥平褶放下,便于装置马上,当时古代北方旅行之具,中形的名钱搭,长二尺许,正与一贯钱的长度相当,虽然也可安放米谷什物,小形的即搭连,长不及一尺,挂腰带或裤带上,但一般老百姓只用一种带有钱兜的阔的马带,搭连可能还是城里人的物品吧。


    六二


    小偷


    阿桂做掮客的时候,和我也有过几回交易,所以我是可以算是和他有点相识的。他听说我要买有字的砖头,找了几块来卖,前后计有四次,其中有很名贵的一块,乃是永和十年的砖,即是兰亭修禊的次年,三面有字,共十九字,顶有双鱼,两面各平列八鱼形,所以六面都是文字图象。后来这砖送给了俞阶青,他有拓本题记云:“永和专见著录者二十有四,十年甲寅作者,有汝氏及泉文专,而长一尺一寸,且遍刻鱼文者,惟此一专,弥可珍矣。”推究起来这要算是阿桂的功绩,不可不予以表扬,就是可惜大概因为没有多大油水的缘故,后来不再拿来了。他在掮客之外,其次是兼做小偷。阿桂有一个胞兄,名叫阿有,住在我们一族的大门内西边的大书房里,专门给人舂米,勤苦度日,人很诚实,大家多喜欢用他,主妇们也不叫他阿有,却呼为有老官,以表示客气之意。阿桂穷极无聊,常去找他老兄借钱,有一回老兄不肯再给,他央求着说,这几天实在运气不好,偷不着东西,务必请给一点,得手时即可奉还。他哥哥喝道,这叫作什么话,你如不快走,我就要大声告诉人家了。他这才急忙逃去,这件事却传扬出来,地方上都知道他是做这一行勾当的了。话虽如此,他似乎不曾被破获过,吊了来打,或是送官,戴大枷,可见他的贼运一定很好,但也可能他的自白不很可靠,他原本是乏人,干不来这种事情,只是对他老兄胡扯也未可知,但究竟事实如何,那自然是无可查考了。


    六三


    阿Q的革命


    《正传》第七章以下三章所说是一个段落,虽然这以赵太爷家被抢为中心,也可以分作两段。第一段是七章的“革命”与八章的“不准革命”。这有点与上文的中兴和末路相像。是他最后一次的大胜利与大失败。这里说的是辛亥革命那年的事情,在七章开首便标明宣统三年九月十四日,举人老爷送箱子来赵家寄存,把革命消息带给了未庄,使得阿Q兴奋起来,在街上发出造反的口号,吓得全村的人十分惊惶。他的警句是:“我要什么就是什么,我欢喜谁就是谁。”买了他搭连的赵白眼想探他的口气,问道“阿……Q哥,像我们这样穷朋友是不要紧的”吧?阿Q回答道:“穷朋友?你总比我有钱。”这一个场面乃是实有的,确实是阿桂自己的事。那时杭州已经反正,县城的文武官员都已逃走了,城防空虚,人心皇皇,阿桂在街上掉臂走着嚷道:我们的时候来了,到了明天,我们钱也有了,老婆也有了。有破落的大家子弟(著者的族叔子衡)对他说,像我们这样人家可以不要怕。阿桂对答得好,你们总比我有。有即是说有油水,不一定严格的说钱。在那一天的夜里,嵊县的王金发由省城率队到来,自己立起了军政分府,阿Q一觉醒来,已经失掉了他的机会,他的成功便只是上边所说的那一个时期,这之后他想革命只有静修庵一路,但是那里也已经秀才与洋鬼子去革过了,这岂不是显明的到了末路了么?


    六四


    逃难


    鲁迅在乡下(实际是个县城,以前还是旧府城),亲自遇见辛亥革命,本来很有些材料可写,但《正传》里的未庄只是一个乡村,所以只能说的很简略了。当时的文武地方官,知县与把总都已溜走了,人心恐慌,都想逃难,只有少数学堂里的师生虽然不是革命党,却欢迎革命,苦心维持秩序,鲁迅便在中学堂动员若干积极的学生,穿上操衣,抗了兵操的空枪,到街道上去巡行,得到不小的效果。这行动是有点危险性的,假如真是发生什么事情,这空枪是毫无用处,可是当时也就对付过去了。鲁迅在那一年所写的文言小说《怀旧》中留下有好些描写,如富翁金耀宗说来的是长毛,塾师秃先生则以为是山贼或赤巾党,这与阿Q的想像,来了一阵白盔白甲的革命党,(穿着崇祯皇帝的素,)都拿着板刀,钢鞭,炸弹,洋炮,三尖两刃刀,钩镰枪,是没有多少距离的。《怀旧》中又云:“予窥道上,人多于蚁阵,而人人悉函惧意,惘然而行,手多有挟持,或徒其手。……中多何墟人,来奔芜市,而芜市居民则争走何墟。……至金氏问讯,云仆犹弗归,独见众如夫人方检脂粉芗泽纨扇罗衣之属,纳行箧中,此富家姨太太似视逃难亦如春游,不可废口红眉黛者。”这一节话亦有所本,是很好的资料,但在《正传》中用不着,所以不曾说及,但比较来看也是很有意思的事,如要补叙举人老爷家收拾箱子来寄存,那么情形多少就是如此吧。


    六五


    不准革命


    阿Q在静修庵革命失败,(阿桂本人说过那两节话之后,别无什么举动,所以《正传》里的事就都与他无关了,)原因是赵秀才与钱假洋鬼子先下了手,这里显示出来他们三人原是一伙儿,不过计划与手段有迟早巧拙之分罢了。《正传》里写士大夫阶级虽不多费笔墨,却可以看出这对于革命有保守与进取两派,也可以说甲是世故派,乙是投机派。举人老爷与钱太爷不曾露面,赵太爷的态度可以对阿Q的话为证,他反对秀才驱逐阿Q的主张,以为怕要结怨,这与《怀旧》里的秃先生正是一样,即是“此种乱人运必弗长,试搜尽《纲鉴易知录》岂见有成者,……特亦间不无成功者,饭之亦可也。”鲁迅的本家孝廉公任学堂监督(后来称舍监),警告学生“从龙”很有危险,说法不同,却是从同一意见发出来的。金耀宗听说“长毛”到来,准备在张睢阳庙备饭,希望出示安民,这是旧的投机派,新的便要更有计划了,第一步是静修庵,第二步则是“柿油党”,有了这银桃子的党章挂在胸前,在乡间就成了土皇帝,什么人都看不在眼里,何况是阿Q呢。阿Q想要投效,前去拜访假洋鬼子,遇着正讲催促“洪哥”(黎元洪)动手的故事,看见阿Q便吆喝滚出去,阿Q从哭丧棒底下逃了出来,不曾被打,但假洋鬼子既然不许可他革命,他的前途便完全没有,他的行状也自然近了结末了。


    六六


    新贵


    第八章开头便说:“未庄的人心日见其安静了,据传来的消息,知道革命党虽然进了城,倒还没有什么大异样。”这里简单的一句话里便包括了辛亥革命后社会上“换汤不换药”的混沌情形,虽然王金发做了军政分府都督,总揽民政军事之权,本文中说知县和把总还是原官,并不是事实,但是举人老爷也做了什么官的话却是真的,因为当时投机派摇身一变做了新贵的的确不少。有些与革命运动有关的人,如陶焕卿是安放不下,不久在上海为蒋介石所亲手暗杀,鲁迅与范爱农总算请到师范学堂去坐了两个月,也各散去了,一群旧人都拥挤上了台,与清朝不同的便只是少了一根辫子。范爱农在壬子三月二十七日给鲁迅的信里有云:“罗扬伯居然做第一科课长,足见实至名归,学养优美。朱幼溪亦得列入学务科员,何莫非志趣过人,后来居上,羡煞羡煞。”同年七月,爱农溺死,鲁迅作《哀范君》诗三章,其一之次联云:“华颠萎寥落,白眼看鸡虫。”这里的鸡虫是双关的,一面说鸡虫之争,一面也是指人,因为有人用这个别号,本名乃是何幾仲。鲁迅附信中云:“昨忽成诗三章,随手写之,而忽将鸡虫做入,真是奇绝妙绝。”这几个人都是爱农所看不起,而忽然爬了上去,又很排挤他的,其中何幾仲又是自由党的主持人,银桃子的徽章一时曾经很出风头,但是一会儿也都不见,如不是本文中提起,我也有点记不起来了。


    六七


    黄伞格


    第八章里说赵秀才写了一封“黄伞格”的信,托假洋鬼子带上城,送给那举人老爷。有些人不知道这信是怎么写的,曾经问</a>过我,我虽然看见过这样的信,但是手头没有样本一时有点说不大清楚。这是一种专门拍马屁的书启,在八行书上每行上边都抬头,下边空着不到底,第四五行写受信人的大号,特别抬高一格,望过去像是一顶黄伞,这黄伞是大官出来时所用的,所以兼有颂祷升官的意思。这种黄伞在辛亥革命后是不见了,乃是用竹作伞骨,撑开后临时将伞顶套上去,周围垂下一圈,有二尺多长,在古时候,大概是同掌扇一样是遮太阳用的。黄伞格的信在尺牍书上当然可以找到好例子,记得有一部名叫“胭脂牡丹尺牍”的,是秋水轩的前辈韩鄂</a>不所编,似最适宜,可惜现在手边没有这书,只好找别的材料。有范啸风的一册《代作书启稿》,中间一篇贺楚军统领江味斋中秋节的信,将前八行抄在下面,款式一切照旧,刚写满一张信纸,下文从略。其文曰:


    敬禀者,窃某某前贺


    捷禧泐驰忱于手版,旋蒙


    复示,感


    优宠而心铭。际兹蟾窟扬辉,倍切蠡湖溯水。恭维大人望崇骠骑,


    令肃貔貅。


    饮马东流,


    长驱而气吞江月。(下联是卧彪南纪,广驾而疾扫秋风,也作两行写在第二张上。)


    据庸俗的说法,上头抬写合格,还只是略式,道地的格式是下边要有一行特别长,约略在中央,仿佛是伞柄,黄伞格这才名副其实,上文可以说是合于这个标准的了。这种信的时代是过去了,《正传》中提了一下,须得费几百字的说明,但是它的势力不能说全已消灭,现代白话里仍有恭维这一句话,这就出现在“黄伞柄”上,是俗语的来源,这件小事说起来也是很有意思的。


    六八


    剪辫与盘辫


    《正传》里所写的人物,除了静修庵的尼姑,管土谷祠的老头子,三两个没有什么表现的之外,大都是鲁迅所谓呆而且坏的人,但其中又有个区别,大多数都是旧式的,新式的坏人只有一个,这即是钱假洋鬼子,却是特别的讨人厌。著者大概在这里要罄吐一下对于这一种人的反感,虽然也未能详说,但主意总是表白出来了。照道理讲,这应该是速成学生,头上顶着“富士山”的,不会得去混过几个月,却把辫子剪了,以致做不成大官,如他的母亲所说。不过若是“富士山”,那么回乡之后,便又可将辫子拖了下来,不可能成为假洋鬼子,这一面可以免于阿Q等人的笑骂,但是一面也就没有权威,后来不容易有挂银桃子的机会了。著者说他当初剪了辫,后来留起的一尺多长的头发披在背上,像是一个刘海仙,这是一种补充的说法,也仿佛可以看出他当初辫子并不是那么爽快的剪掉的。辛亥革命很不彻底,有人说只是去掉了一条辫子,但在未庄却觉得这正是可怕的事,官场没有什么异样是很好的,可怕的是有些不好的革命党捣乱,动手剪辫,航船七斤进城去,便着了道儿,弄得不像人样子了。这是第八章里的话,第九章又说到赵秀才上城去报官,辫子被剪,这就成为他家渐渐发生了遗老的气味的根源。阿Q与王胡小同一样,都只肯用竹筷把辫子盘起,他也就是那样的被抓到城里去了。


    六九


    民团捕盗


    赵家遭抢之后,阿Q被抓到城里去,经过一两次审问,便抓出去枪毙了,这就是第九章的“大团圆”,《正传》即此完结了。这里抓进城去是第一段,本文说是在出事的四天之后,黑夜里把总带领了一队兵,一队团丁,一队警察,五个侦探,围住土谷祠,对着庙门架了机关枪,又悬了二十千的赏,由两个团丁翻墙进去,里应外合的这才把阿Q擒住。这一节的描写显然是夸张的,因为要写得很滑稽,所以与事实有好些是不相合的。把总假如做了城里的军事首长,他不可能率队下乡,至于事实则是王金发自任军政分府都督,那时民团新办,总局设在豫仓,由徐叔荪担任局长。团丁照例都是无业游民,好一点的坐在分段的局里,大抵是个小庙,夜里吹着号角巡行一周,不好的就难免要鱼肉乡民了。局长是徐伯荪的三弟,因了这资格得到那地位,可是名声不大好,很有点官僚土豪气,大家叫他三大人,有一回枪毙一个强盗,已经中枪死了,局长骑着大马在监视,还上去在他身上打一手枪,这一件事便得了很坏的批评。但是从这里推想起来,捉办强盗当是民团的职务,兵和警察都是无关的,城里虽然办有警察,但只是城中心一圈,别处也还没有,即如城东南区只是大坊口有派出所,往南经马梧桥(有民团)塔子桥以至东昌坊口,便没有巡警,他的职务仍旧由地保代行,直到民国六七年也还是如此。


    七〇


    审问


    阿Q的审问是第二段,第三段则是游街示众。审问的情形全是想像的,但是有一点也有事实的依据。光复后表示民主平等,问案时被告直立回答,无须跪下,但实际官绅的威势还是很大,老百姓一被抓进衙门,便吓得不得了,想站也站不住,两只膝头兀自发抖,问官叫他扶住桌子,连那公案桌也自摇动得快要推倒,结果让他蹲了下去,著者写阿Q的跪下,便是利用这资料,也并不是由于阿Q的非跪不可。那个满头剃得精光像是和尚的老头子,本文中大抵是说那留用的知县大老爷,但事实上当是军政分府里管民政的首长,大概叫作民政长吧。据把总在和举人老爷抬杠的时候说,做革命党不到二十天,可以知道是在光复不久的时候,军民分治,设立知事,一直还在以后,初任知事是俞景朗,这之前的民政长大概也就是他,不过这位俞君鲁迅不曾见过,所描写的不会得是他,而且说老头子也不对,因为那时总还不到中年吧。阿Q在口供上画押,画圆圈不圆,惭愧得要命,虽是滑稽的穿插,却也很与事实相合,因为这的确不是容易事。他生长在专制统治下,什么都不大着急,以为人生天地之间,大约本来有时要抓进抓出,要在纸上画圆圈的,甚至本来有时也未免要杀头,要游街示众的,唯有画圈而不圆,乃是大可懊恼的事,这里“反语”真是深刻得抠进肉里去了。


    七一


    游街示众


    鲁迅的文章上看不到有反对死刑的话,但是他猛烈的反对游街示众,那是很明显的。《呐喊》的自序中云:“有一回,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出麻木的神情。据解说,则绑着的是(在日俄战争中)替俄国做了军事上的侦探,正要被日军砍下头颅来示众,而围着的便是来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本文中叙述阿Q临时无师自通的说了一句应景的豪杰话,观众便叫声好,发出豺狼的嗥叫一般的声音来。阿Q再看喝采的人们,发见了从来没有见过的可怕的眼睛,比四年前在山脚下遇着的想要吃他的肉,永是不远不近的跟定他的一只饿狼的眼睛更为可怕,这些眼睛“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我们怕阿Q未必感觉到这样,但著者没有别的方法表示,这里只得再用《狂人日记》的手法来写,使得阿Q想要叫“救命”,虽然没有说出来。结末更说观众的舆论不佳,因为枪毙不怎么好看,而且阿Q游了那末久的街,竟没有唱一句戏,他们白跟一趟了。这是十分气愤的也是悲哀的话,“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在他看来正是一样的可悲的事情。


    七二


    刑场


    《正传》里没有说明未庄是什么地方,但第八章说起邻村航船七斤,那么这如不是鲁镇,也总是同一区域,那城里原只是一个,自然也没有问题的了。清末废府并县,绍兴县署便设在旧会稽县衙门内,阿Q被抓进抓出的应该就是此地,地名似乎便叫作会稽县前,因为西首通往大街的桥名叫县西桥,东首的街叫县东门的。前清时刑场原有两处,斩在轩亭口,过县西桥往南只一箭之路;绞在小教场,过县西桥往北,至望江楼西折便是。从前有过一个奸拐杀人的案件,凶手阿化定了死罪,当时自然没有什么宣判,到执行的时候阿化倒也泰然,以为反正是绞吧,及至过桥走的不是往小教场的路,却一直往南走,心知不好,叫道,到那地方去么!便赖地不肯走,结果,由那些短衫和长衫的人物带拖带抬的把他弄到那里去办掉了。阿Q胡里胡涂的弄不清路径是无怪的,但事实上辛亥以后改用枪毙,地点改在大教场,靠近偏门城墙的一角,从县署出来是该走过轩亭口,由府横街转入府直街,一直往南到五马坊口,这一条路的确也不很近。可是那时在乡下并没有游街的盛典,实际上也缺少游具,省城里秋审时用囚笼抬着走,平时也不见使用,《正传》本不固定什么地方,大抵便牵就北方的情形来说,如阿Q坐的没有篷的车,即是显然的例,又如本文中说阿Q看到店内的馒头,问管祠的老头子要饼来吃,也是同一的例子。


    七三


    方玄绰


    《端午节》这篇小说是一九二二年六月所作,已在《正传》完成之半年后了。这是小说,却颇多有自叙的成分,即是情节可能都是小说化,但有许多意思是他自己的。我们先看主人公的姓名,名字没有什么意义,姓则大概有所根据的。民六以后,刘半农因响应文学革命,被招到北京大学来教书,那时他所往来的大抵就是与《新青年》有关系的这些人,他也常到绍兴县馆里来。他住在东城,自然和沈尹默,钱玄同,马幼渔诸人见面的机会很多,便时常对他们说起什么时候来会馆看见豫才,或是听见他说什么话。他们就挖苦他说是像《儒林外史</a>》里那成老爹,老是说那一天到方家去会到方老五,后来因此一转便把方老五当作鲁迅的别名,一个时期里在那几位口头笔下(信札),这个名称是用得颇多的。三十多年的光阴过去了,记忆也渐就湮灭,只在这里留下一点痕迹,但如不说明,这也就无从考究它的缘起了。有些笔名以及小说中的人地名,在著者当时自有用意,即使是没有意义其实也是用意之一,但如没有可信的典据,由后人来索隐,那就容易歪曲,更不必说故意乱说的了。本文中说金永生的势利吝啬,可能实有其人,只是我们无从去揣测,而且这本来不关紧要,著者并不要特别去暴露这个人的丑恶,我们如去过于穿凿,反不免是多事了。


    七四


    官兼教员


    方玄绰是做教员兼做官的,这一点也是著者的自叙,因为在那时候这样的人的确很不多,虽然在法科方面是多得很,但那又是别一类,他们在学校和在衙门里一样,所以说起来仍是做官,严格的说是兼官罢了。本文里说方玄绰在首善学校教书,那当然即是北京大学,所讲的是中国小说史,里边说到“古今人不相远”,正是很自然的事,小说中云:“散坐在讲堂里的二十多个听讲者,有的怅然了,”“有的勃然了,”“有几个却对他微笑了”。事实上他的讲堂是很拥挤的,并不单因为他的文名,或是他的口才,实在他的官话在北方人听去是颇不好懂的,原因是他的讲义编得好,尤其是解说得有趣味,根据了他的历史和社会上的见闻,举例发挥起来,实在足使听众怅然以至莞然,虽然其原因并不一定如本文中所说。这小说是讲北洋政府时北京学校机关欠薪的事情,那时学校先欠,职教员发生索薪,兼职的讲师每星期两小时只有薪水四十元,除北大以外又多只以十个月计算,因此多数讲师不热心参加,以官兼讲师的自然也就属于这一类里了。后来政府机关也欠了薪,他们也弄不下去了,可是又不能像教员们的闹索薪,情形很是困难,一时有“灾官”之称,这事大概拖到张作霖做大元帅,前账一笔钩销,这才算是完结,至于一个人积欠的官俸薪金共有若干,那就无可计算了。


    七五


    欠薪


    北京学校的欠薪不知道从哪一年起的,我于民国六年(一九一七)到北京便已如此,日记上记四月十六日到校,六月五日收到四月下半月薪,中九交一,以后便是迟两个月,到了一九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收到七月份薪,已是四个月了。一九二六年已是北洋政府末期,日记上一月廿六日收一个月份,下注年月不明,至六月十五日收三月的半月份,才注明是十四年份,中间分三次收一个月二成二,至十一月十二日收四五月份合计一个月份另五厘,即是五月份已收了七成七,那末已积欠到一年有半了。这笔账说来很烦琐,而且细账也实在难说得清楚,这里只举示一个大概情形,此外应当略为解释的便是那“中九交一”的这句话。袁世凯妄想做皇帝,筹备洪宪大典,结果帝制虽是打倒,浪费的钱无法补偿,只好将北京的中国交通两银行的钞票停止兑现,在官方还是当现金一样通用,官俸薪水便都用的是这两样票子,虽然有“北京”字样以外的中交票都是兑现的,但官与教员是得不到手罢了。本文中方玄绰回想以前,每逢节根或年关的前一天,一定须在夜里的十二点钟才回家,从怀中掏出一叠簇新的中交票来,这说的正是事实,其特别点出中交票也是有意义的。中交票都不兑现,使用时大抵只能当六折多,但中国与交通的行市也不一样,多少有几分钱的上落,那时常说“中九交一”或“中六交四”,便是为此,即此也可以看出交通的价格是较好了。


    七六


    索薪


    索薪的历史也有点说不清了,但这发端于北京的专门以上各校的职教员,是没有问题的。那时在北京有北京大学,高师,女高师,(改称师大,女师大,以至合并,都是后来的事,)工,农,医,法政,艺术各专校,平时素无联络,为了索薪这才组织了“八校教联会”,以外还有清华和俄文,法政,因为是外交部给钱,不归教育部管辖,所以不加在里边。会里举出代表,专问政府索薪,最初是找教育部,推说没钱,去找财政部,自然更多推托,更进一步便只得去问内阁总理和大总统了。本文中说:“凄风冷雨这一天,教员们因为向政府去索欠薪,在新华门前烂泥里被国军打得头破血出”,这是一个有名的事件,出在民国十年六月三日,地点是大总统府的中南海前门,只可惜那东西马路上的铁门现在没有了。代表受伤的有马夷初和沈士远,钱玄同曾到首善病院去慰问,看见他们头包白布躺在那里,所以是的确的,别的人大概也有,但已记不得了,其未受伤的代表中只知道有一位黄君,喜说大话,同人们便称他诨名为“中交票”。其时大总统是徐世昌,他于次日下命令切责教员,说他们在新华门外是自己碰伤的,虽然后来到底在形式上由警察道歉了事,但那番说话是尽够可恶的了。我正在西山养病,写了一篇小文题云“碰伤”,在六月十日的《晨报》上发表,说起来已经是三十年以前的事情了。


    七七


    年月考证


    《端午节》的著作年月注明白是一九二二年六月。查那年的旧日记,一月十二日收到十一月份,因为廿七日是阴历除夕,所以在三十一日发了十二月份的七成,二月十七日又补足了那三成,至四月四日才收到一月份薪,五月不发,这里在四个月中间又多欠了一个月份了。五月三十一日是阴历端午,在六月三日收到了二月份薪,照这一节看来,本文里说节前领到支票,要等银行休息三天之后,在初八上午才能领到钱的话,与事实是相合的,因为那年六月三日正是阴历的初八。政府说要教员上了课才给钱,学生总会上呈文给政府,说教员不上课不要付欠薪,在当初大概都实有其事,至于说“教员一手挟书包一手要钱不高尚”的一个大教育家,那大抵是汪懋祖吧,他后来在女师大事件的时候也是站在政府一边,与东吉祥派的“正人君子”是一鼻孔出气的。后文说到赞成教员和同僚的索薪,却不去参加,因为怕去见那手握经济之权的人物,他们总是一副阎王脸,将别人都当奴才看,虽然“待到失了权势之后,捧着一本《大乘起信论</a>》讲佛学的时候,固然也很是‘蔼然可亲’的了”。这里所说也实有其人,即是陈公侠的老兄陈公猛,他清末在财政界很得意一个时候,不知为了什么逃到东京,鲁迅看见他穿着和服白袜,手捏一册《菜根谭</a>》,很有出世的姿态,但不久事解,他自然随即回到北京的政界里来了。此外还有些零碎事情,如末后说到上海书铺子的卖稿,他们买稿要一个一个的算字,空格不算数,这原是实在情形。他有过一回经验,收到退回的译稿,看见末页记着若干万千百十几字,计算的人还有署名,固然这还是清末的事,现在可能也还有吧。其次是报馆寄稿,在很大的报馆里靠着一个学生做编辑的大情面,一千字也就是这几个钱,这所说的自然也就是那时的北京《晨报》。一千字几个钱没有明说,但是多少年来译文时价只有二元一千字,报馆平常给五角钱已不算少,但在写《阿Q正传》时大概所给有一元吧,但这别无什么依据,只是推测罢了。


    七八


    县考


    《白光》是一篇真是讲狂人的小说,这与《狂人日记》不同,在它里边并没有反对礼教吃人的意义,只是实实在在的想写陈士成这个狂人的一件事情而已。这人本名周子京,是鲁迅的本家叔祖辈,房分不远,是鲁迅的曾祖苓年公的兄弟的儿子。苓年公大排行第九,他这兄弟行十二,所以后来称为十二老太爷,名字记不得了,原是个秀才,是曲池梁家梁状元的孙婿,太平天国时在富盛山中被杀,清朝追赠云骑尉世袭罔替。在新台门的大厅贴着一张报条,便是报周福畴的袭职的,可是旁边还有同样的一条,说依照他的请求,准其改为生员,一体乡试。这办法已经有点特别了,可是他乡试又不去,每年仍去应府县考,似乎想要凭了他自己的力量,再去考取一个秀才来。他的文章却实在不好懂,不客气的说是不通,我曾于故纸堆中见到一篇窗稿,“一家让”的八股文起讲中有云,让而至于佳子弟,则家声之蛰蛰也,让而至于弈世载德,则家声之振振也。又赋得“十月先开岭上梅”诗起句云:梅开泥欲死,意思很是神秘。小说本文便从这里说起,看县考的榜上没有他的名字,开始发动了神经病。文中说“十二张的圆图”,这是根据那时科举的成规来的,发榜为得便于计算名次起见,每五十名写作一图,头一名的姓提高大书,以次自右至左写去,第五十名便和第一名并排在他的左边了,假如有十二图,那么第五百五十一名的姓名也是照样放大,这为看得清楚起见,倒是很好的办法。戊戌年鲁迅已往南京进学堂,十月中曾回家一趟,十一月初六日县考,本家叔辈拉他一同去,初八日四弟病殇,便不赴复试,十二日回校去了。廿九日出大案,日记上说共十一图,案首是马福田,即后来的马一浮</a>,鲁迅列三图三四,族叔伯文四图十九,仲翔头图廿四。照例只要诗文敷衍成篇,即使不曾招复或不去,大案上总列有姓名,可以往赴府院试的,若是大案无名,那必须文理格外荒唐才能如此。据说有一年他赴考试,被试官特别批示不准再参加,不知道这是哪一年的事,他大概也并不管,还是每次必去观场的。


    七九


    掘藏


    子京小名叫阿明,侄孙辈都称他作明爷爷,人很忠厚似的,可是这在乡下也就叫作“魇”了。他在同一院子里住,明堂对过偏西朝南有两扇蓝门,里边一间大房,楼上经乱窗户均毁,只剩底下可用,朝东有一个风窗,外边小天井里长着一棵橘子树,窗下放了书桌,鲁迅有一时期曾在那里读过书。十二老太太尚健在,一直在她的女儿家住,子京的妻早死,两个儿子大了,不知道为了什么逃亡在外,但逢母亲忌日,常来与祭,祭毕,父亲说吃了饭去,儿子说不吃了,客客气气作别而去。小说里所说的大概是光绪辛卯(一八九一年)的事情吧,那时蓝门内住着的只有主人和一个倒醉的老仆妇,忽一日午后,她照例醉着进屋来,坐在马桶上东倒西歪的,忽说道,眼前一道白光。主人立即遣散学生,叫了石匠宋挖起床前的石板,连夜亲自动手发掘,确信白光起处藏有银子,这个信念也有所本,戏文开场时必演一出“掘藏”,先放一阵焰头,随即用方天画戟来掘,掘出金银元宝来了。此外则新台门里有一种传说,说有一种窖藏,传有两句口诀云:“离井一纤,离檐一线,”本文中改为“左弯右弯”等三句,在本宅中的确有井两口,却也从来没有人认真研究过,虽然如谚语所云“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来做和尚”,似乎掘藏之举在败落人家的子弟原是很常有的。但这在新台门里只有子京试过,试了不止一二次,可是终于没有成功。


    八〇


    发狂


    子京的一生大事可以说只有教书,掘藏以及发狂。这三件事孰先孰后,有点说不清楚,大概是综错交互着发生,譬如教着书忽然发狂,两三天后好了又教起书来,随后并未发狂,却动手掘藏了,即如我们看见他掘的那一次,便是神识清楚的,与小说所讲的并不一样。那时的结果是,石板下掘到相当深度,约有二三尺吧,发见大石头,用手去摸时是整方的一角,疑心是石椁,心慌了赶快爬上来,不意闪坏了腰,有好几天躺着起不来。本文中的下巴骨,在他掘出来拿在手里时会得动,会笑和说话,即是小说化的手段,促成那阴惨的结局,本来是并没有的。子京的死在光绪丙申(一八九六)年,虽然原因也是发狂,前后却是相距五年了。他的发狂有过多次,大抵是在半夜里首先自责,厉声说不肖子孙,随后自己打嘴巴,用前额在墙上碰,旁人无法劝阻,也不知道为的是什么事,只好任其自然,后来他也就好了起来。末了一次,在塔子桥的惜字禅院坐庙头馆的时候,又发了狂,最初照例掌颊碰头,再用剪刀戳伤气管及前胸,又把稻草洒洋油点火,自己伏在上面,口称好爽快,末后从桥上投入河内,大叫道“老牛落水了!”邻人当初见他气势凶猛,不敢近前,这时才从水里把他搭救上来,送回家里,一句都不说苦痛,过了两天才死,关于他的事情,有些记在“百草园”里,现在就不多说了。


    八一


    兔和猫


    关于《兔和猫》这一篇,没有什么要说的。这里只有猫的事情,我想可以来说几句。在“补树书屋旧事”第七节里,我曾说过这一段话:“那么旧的屋里该有老鼠,却也并不见,倒是不知道谁家的猫常来屋上骚扰,往往叫人整半夜睡不着觉。查一九一八年旧日记,里边便有三四处,记着夜为猫所扰,不能安睡。不知道《鲁迅日记》上有无记载,事实上在那时候大抵是大怒而起,拿着一枝竹竿,我搬了茶几,到后檐下放好,他便上去,用竹竿痛打,把他们打散,但也不能长治久安,往往过一会儿又回来了。”本文末了说黑猫害了小兔,非把他除掉不可,说到他以前与猫为敌的事情:“我曾经害过猫,平时也常打猫,尤其是在他们配合的时候。但我之所以打的原因并非因为他们配合,是因为他们嚷,嚷到使我睡不着,我以为配合是不必这样大嚷而特嚷的。”以上是具体的话,就是离开事实来说,猫这东西当作家畜,我也是一点都不喜欢。家畜中供使用的总比较聪明,有如马,牛和狗,与人相习,就懂得一点人的意思,唯独猫不是这样,它的野兽性质永远存在,对人常有搏噬的倾向,虽然一面特别又有媚态,更可厌恶。我只认它为捉老鼠用的小兽,在不得已的状况下,根据《墨子</a>》“害之中取小”的规则,才留养着它的,至于兔和小鸟以及别的动物,我也都不主张畜养,因为是不必要的。


    八二


    爱罗先珂


    《鸭的喜剧》是写俄国盲诗人爱罗先珂的。爱罗先珂名华西利,是乌克兰人,四岁时因出疹子失明,学过音乐,后来到缅甸日本漫游,能说英语,日本语</a>和世界语,曾用日文写过些童话小说,经鲁迅译为中文。大概在一九二一年的冬天,他被日本政府驱逐出国,来到上海,第二年春天应北京大学之招,担任教世界语,于二月二十四日到北京来。七月三日出发,经过苏联至芬兰首都,赴第十四次万国世界语大会,至十一月四日才又回来。本文作于一九二二年十月,正是他预定的期日已过,大家疑心他不再来了的时候,所以有点给他作纪念的意思的。但是在文章未曾印出之先,却又独自飘然的回京了。一九二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他利用寒假往上海杭州去旅行,至二月二十七日回北京,但到了四月十六日他由天津绕道大连到哈尔滨,一直回苏联,这以后就不再看见他了。我们看这些年月,可以知道他是喜动不喜静的人,虽然是瞎了眼,又是言语不自由,可是总喜欢赶热闹,鲁迅曾称他是“好事之徒”,这名称是颇适合的。他大抵是无政府共产主义的人,但后来终于决心回苏联去,他的意见大概也已改变了。他于一九二二年四月二日在北大第二平民夜校游艺</a>会,唱哥萨克起义的英雄拉纯的歌,五月一日在孔德学校唱《国际歌》,照例弹着他的六弦琴,一面忙着宣传世界语,本文所说养科斗与小鸭的事情,正也是在这时候了。


    八三


    寂寞


    爱罗先珂到北京不多久,便诉苦说“寂寞呀,寂寞呀,在沙漠上似的寂寞呀!”本文中接下去说道:“这应该是真实的,但在我却未曾感得;我住得久了,‘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只以为很是嚷嚷罢了。然而我之所谓嚷嚷,或者也就是他之所谓寂寞罢。”这解释的话一看似乎有点矛盾,但实在是说得很对的。因为爱罗先珂是个喜动的好事之徒,他爱好热闹,他爱说缅甸夜间的音乐,房里和草间树上的各色昆虫的吟叫,夹着嘶嘶的蛇鸣,成为奇妙的合奏,但是他尤其爱人间的诸种活动,自顿河起义,冬宫冲突,以至斗室秘议,深夜读禁书这些事情,他都是愿意闻知的。他来教世界语,用世界语讲演过几次俄国文学,想鼓舞青年们争自由的兴趣,可是不相干,这反响极其微弱,聚集拢来者只是几个从他学世界语的学生,他自己不懂中国语</a>,不能与别的学生交谈,而一般秀才在做整理国故的工作,自然不屑来找这外国乞食似的人,而且他们也没会话的工具。尽管世间扰攘得很,但都是他所不要听的事情,那么这就转为一种寂寞了。他一面诉苦,一面还想找寻慰安,便去参加集会,这却更增加了他的寂寞。一九二二年北大纪念日(十二月十七日)那天,北大实验剧社演戏。爱罗先珂在那里,觉得演员都是在“学优伶”,(有人怀疑这是鲁迅告诉他的,)他便写了一篇文章,不客气的加以指摘。不料这却激怒了该社的两员大将,魏建功与李开先</a>,都写文章抗议,魏君的题目叫做“不敢盲从”,“盲”字上打了引号,文中遇着“观”“看”等字样也都有引号,意思仿佛是说你是瞎子,配么?鲁迅因为爱罗先珂原文是他所翻译,又看见魏君这篇大文轻佻刻薄,实在太不成话,便站出来说话,临末特地负责的声明:“我敢将唾沫吐在生长在旧的道德和新的不道德里,借了新艺术的名而发挥其本来的旧的不道德的少年的脸上!”我不知道鲁迅有没有把这事直截的告诉了爱罗先珂,但大概情形总该是知道的吧。寒假中他往上海访胡愈之,那边什么报上便说,他因为剧评事件,被北大学生所赶走了。这是一件小事情,但意义是颇大的。这在他不能不算是一个很大的寂寞吧。他本来喜动,又如鲁迅所说,渴念着他的母亲俄罗斯,到了春天便又走了。本文写在盲从事件之前,但正好给他作纪念,这里边读者觉得费解的大概是那寂寞的一点,把过去的事略为说明,或者也是必要的。事隔三十年,要找《晨报副刊》也已很不容易,恰好在《鲁迅全集补遗》中间收有全部文献,得以利用,读这篇小说的人从那里去检阅一下也是很有益的。


    八四


    京戏


    著者在《社戏》这一篇里写出他看戏的两种经验,前部四分之一是说看京戏的不愉快,后部四分之三是说看地方戏的愉快,看戏之外也还有摇船和吃豆。对于京剧的看法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难得一致,但是我个人,在这里却是与著者的意见相同,至少是毫不感觉兴味的。人们对于事物决定好恶,大都以过去的经验为准则,著者所说的两件事,都有年代可考,其一是民国元年,其二是湖北水灾赈捐演戏,这年份我也记不清了,但其时谭叫天还未死,那么总当在民五以前了。其时的戏园很简陋,虽然叫天那回的第一舞台说是新式,但秩序紊乱,所谓冬冬喤喤的毛病还是存在的。我以前在北京住过将近一月,还在前清光绪乙巳(一九〇五年),在中和园广德楼各处看过好几次,而且居然望见了叫天在台上走,比著者运气好得多了,可是那像棍子似的高凳当然也不好受,而且又看到一两次特别淫亵的表现,说出来就染了黄色,过去有一回我在文章上特别使用了两个世界语,这印象一直留着,使得对于旧戏抱有反感。这些情形,以至冬冬喤喤,现今已没有或改变了,但过去的影响还自有它的力量,何况在一九二二年,还在现今三十年前,著者表示这种意见是无怪的,也自有它的道理,因为即使现在来把京戏与地方戏加以比较,我相信可以有不少的人是会得看重地方戏的。


    八五


    地方戏


    地方戏的范围很广,这里根据《社戏》里所讲的,只是说绍兴戏而已。绍兴戏的特色是说白全用本地口音,也不呀呀的把一个字的韵母拼命的拉长了老唱,所以一般妇老都能了解,其次是公开演唱,戏台搭在旷野上或河边,自由观看。有些街坊或村镇大抵每年捐款公演一回,本文中说:“当时我并不想到他们为什么年年要演戏。现在想,那或者是春赛,是社戏了。”这是题目的说明,但实际上这种演戏大抵是在夏天,一般称为“保平安”的平安戏,乡间多在社庙前,城里则远远的搭盖一个神座,排列着五个牌位,在土谷神以外说不定有财神,瘟神,但火神是一定有的,因为他的牌位独用绿纸,这个我记得很清楚。戏台底下挤来挤去都很自由,台如临河,更可以坐了船看,早来在前,迟到的自然只好泊得远一点了。本文中说这情形说:“最惹眼的是屹立在庄外临河的空地上的一座戏台,……在台上显出人物来,红红绿绿的动,近台的河里一望乌黑的是看戏的人家的船篷。”坐在船里的人可以看戏,也可以不看戏,只在戏台下吃糕饼水果和瓜子,困倦时还不妨走到中舱坐着或躺下,这实在比坐什么等的包厢都还写意自在,而且又是多么素朴。这固然是水乡的特别情状,便是在城里和山乡,那样方便的船是没有了,但自由去来还是一样,在空地上即使锣鼓喧天,也只觉得热闹而不喧扰,这好处也反正是一样的。


    八六


    翻筋斗


    京戏以前是达官贵人和小市民所赏玩的,地方戏的对象则只是一般民众,所以比起来要质朴得多了。本文里说到社戏的内容,滑稽的却也很好意的举出几点来,最初说台上有一个黑的长胡子的背上插着四张旗,捏着长枪,和一群赤膊的人正打仗。据说那是有名的铁头老生,能连翻八十四个筋斗,可是这回他又并不翻,只有几个赤膊的人翻,翻了一阵都进去了。其次说所最愿意看的是一个人蒙了白布,两手在头上捧着一支棒似的蛇头的蛇精,其次是套了黄布衣跳老虎,但是等了许多时都不见。忽而看见一个红衫的小丑被绑在台柱子上,给一个花白胡子的用马鞭打起来了,大家振作精神的笑着看。著者接下去说,在这一夜里,我以为这实在要算是最好的一折了。末了“老旦终于出台了。老旦本来是我所最怕的东西,尤其是怕他坐下了唱。这时候,看见大家也都很扫兴,才知道他们的意见是和我一致的”。后来老旦竟在中间的一把椅上坐下去了,于是他们便决心开船回去。这里近于游戏的几节叙述,我觉得极能说出著者对于社戏的印象,不论好坏总都是素朴得有意思。帮闲引了公子去抢姣姣,结果吊打了写服辨了事,这是绍兴戏中精采之一,《五美图》的老鼎,《紫玉壶》的大师爷,看过的人都不能忘记,上文说小丑被打马鞭,也正是说这类事,虽然他不曾说出是什么戏文来。


    八七


    平桥村


    《社戏》中说明年代是著者十一二岁的时候,即清光绪辛卯或壬辰,即一八九一或九二年,那么与《白光》的本事差不多是同时吧。地点则说明在外祖母家里,本文中清楚的交代过,“那地方叫平桥村,是一个离海边不远,极偏僻的,临河的小村庄;住户不满三十家,是种田,打鱼,只有一家很小的杂货店。”这些都说得很对,只须补充一句,那里的人于种田之外也还做酒,而且手段很不差,如本文末了所说六一公公的弟兄七斤便是一个,到了做酒时期常被外县请去,专工听酒熟够了没有,这叫作“酒头工”,地位是颇高的。社戏却并不在平桥村举行,乃是在赵庄,这是离平桥五里的较大的村庄,平桥村太小,自己演不起戏,每年总付给赵庄多少钱,算作合做的。小说里因为要用船,所以那么安排,事实上原不是如此。平桥村原名安桥头,赵庄则原是外赵和里赵两个小村,在安桥头的东首并排着。有一年曾往里赵去看过戏,沿着河的北岸走去,不过一里路就是,河身很窄,又是个溇,(不通行的水路,)船用不着,大家只是站在稻地上看罢了。上节引用本文说河里一望乌黑的是看戏人家的船篷,这乃一般的情形,大抵要在较大的地方才如此。看戏的船须在中船以上,便是船身要高,那么头舱部分铺平板,将船篷顶起,放几把椅子,可以坐看,若是站在船舱里,有如矮人看灯,是望不见什么来的。这里民间风俗,要彻底了解,不免烦絮,而且烦絮了有时也还未必能全明了。即如船这东西,在中国式样很多,实在不容易说清楚,曾见有人画过《社戏》里的图,那只船的橹装在头部,但乡下的船摇橹都在后艄的,用的橹也与“无锡快”不一样,实在非亲看一下是难画得对的。前清时大地主家人工众多,自家的大船用三四枝橹,夹着船头再加两枝,过去也曾有过,但这种情形在近五十年中也早已不见了。


    八八


    金耀宗


    《呐喊》原本还收有一篇《不周山》,后来析出,编到《故事新编</a>》里去了。那本是别一类的作品,就是留在这里,也没有什么可以说明的地方,倒是另一篇东西,虽是用文言所写,却是性质相近,觉得应当归在一起的,这便是《怀旧》。这是鲁迅辛亥冬天在家时所写,但革命的前夜谣传革命党将要进城,富翁与塾师商议迎降,颇富于讽刺的色彩。这篇文章抄好了搁在那里,还未有题名,过了两年之后由我加了一个题目,寄给《小说月报》,登了出来,但年月却已忘记了。这“怀旧”的题目定得很有点暧昧,实在也是故意的,本文说的是眼前的事,可是表面上又是读《论语</a>》对两字课的时候,假装着怀旧,一面追述太平天国,乃是真正的旧事了,但因此使得本文的意思不免隐晦,也是一个缺点。现在我们分作两段来说。前段说的是仰圣先生与金耀宗。虽然说金耀宗是以东邻的富翁为模型,这也只是个大略,便是说准备怎么犒师,至于别的言动,自然不是写实的,因为是讽刺,所以更不免涉于夸张了。仰圣先生单是读书人的代表,或者因了广思堂的塾师矮癞胡(见“百草园”三九)的联想,所以叫他作秃先生,并不是一个真的人物。对于秃先生这人,著者的估价大概要比金耀宗低得多,因为后者只是可笑,而前者乃更可鄙了。这一种意见本文有一节说得很明白,特别指出秃先生的本领系从读书得来,尤其说得好。


    八九


    秃先生的书房


    在中国的旧笑话书里,塾师是一大部门,他们的认白字和受东家的欺侮都是笑话的好材料。他们住在别人家里去教子弟读书,照现在的话是家庭教师,应当多少受点尊敬,可是事实上不尽然,实在他们自己也不高明。秃先生也正是这样的一个人,不过本文中不着重在这一点,只说得他这人的卑鄙庸俗,别的都不提,但说的教读的情形,虽没有秃先生的特色,却可以见旧式书房的一斑。如第二节云:“彼辈纳晚凉时,秃先生正教予属对,题曰‘红花’,予对曰‘青桐’,则挥曰平仄弗调,令退。时予已九龄,不识平仄为何物,而秃先生亦不言,则姑退。……久之久之始作摇曳声曰来!余健进,便书‘绿草’二字,曰‘红’平声,‘花’平声,‘绿’入声,‘草’上声,去矣!”这写“对课”实在很得要领,其次是讲书,塾师教读四书,本来只是口授读音,让学生去照样朗诵暗记,所谓讲书乃是依白文敷衍一遍,如说“到七十便从心所欲,不逾这个矩了”,正是一例。旧书房的功课这样安排,当初也原是很有道理的,因为目的去应科举,八股题目出在四书里,临场不准带书,假如不是句句背诵得出,便难知道这出处,末了要做一首试帖诗,要讲对仗平仄,每天晚上的对课即是这种练习。诗文都很有板眼,秃“先生讲书久,战其膝,又大点其头,似自有深趣”,便是为此,那些都是节拍的表示。《八铭塾钞》则是有名的一部八股文选本,是秃先生的随身法宝,年时令节回家去时也带着走,因为在旧读书人八股不但是他的事业,也还成了他的娱乐,读八股如唱京戏,自有深趣,正是极当然的了。我们拿三味书屋的先生来比较,那也是旧时代的读书人,他却是爱读那律赋,也还是讲排偶,但那是骈文,八股家所排斥为“杂学”的,我们于此可以看出这里有一个很大的不同了。不但两个人是一真一假,文章上表示出来的气象也就不大一样,所以如把他们混作一个人看去,那便很是错误了。


    九〇


    太平天国故事


    《怀旧》的第二段是述太平天国时的故事,这不是本文的中心,所以讲的并不完备。讲故事的王翁本无其人,因为新台门早就成为杂院,并没有看门的人,那些青桐和芭蕉也没有,大小书房虽有数间,却是谁也请不起教书先生,这些都关闭着,小孩读书还是跑到外边书塾里去。但是所说太平天国时事乃是有所本的,吴媪的事便听鲁老太太讲过,她是从曾祖母听来的,吴妈是曾祖母身边的用人,大概祖父小时候曾由她照看过,鲁老太太还看到她,在光绪初年已经有七十多岁了吧。打宝一节系佣工潘阿和所说,在甲午(一八九四年)时年可六十许,不记得是哪一村人,他说自己那时曾参</a>加过打宝。本文中地名多系实在,芜市当然代表县城,何墟应是道墟,虽然距城颇远,有六十里水路,鲁迅的姑丈章介千是道墟的地主乡绅,与官府很有往来,三大人似是指他,虽然后文说他以打宝起家,那又是小说化了。张睢阳庙是说唐将军庙,他乃是南宋的卫士,狙击元将琶八不中而死,葬在塔子桥南,今在长庆寺内。平田即平水,在县城南三十里,幌山当是指的党山,在县城北四十里,一系山乡,一系近海之地,是当时适于避难的地方。


    九一


    后记


    我写这“呐喊衍义”是从二月初开始,预备给上海《亦报》揭载的,照例写成那么的短节,刚好每天一节,不大占篇幅。这是因时制宜的办法,虽然实际上不无缺点,有的材料长一点烦琐一点,如不分写作两段,只好削足来适履,有的短少了,又难免有填塞棉花之必要了。以前的“百草园”就是这么写了,不管有什么缺点,还是这么写下去。但我这衍义可以说原是为读《呐喊》的人写的,对于不读鲁迅的各位毫无用处,就是硬着头皮看下去,也得不到什么益处。报上发表的不到预定的三分之一就中止了,这样我就不再有每天一节的拘束,论理大可改变写法,或者可以写得自由一点也未可知。可是我并没有这样办,以前写好的几节要改写也觉得麻烦,便这么的写下去吧,反正改变方法去写,不一定会写得怎么好,现在既不在报上揭载,每节长短可以不拘,也就自由得多了。我看了本文,在我所感觉到的地方,就我所知,略加说明,不过这里要不要注的决定全是主观的,定得未必适当。也或有遗漏的地方,至于我见闻有限,有些也未能明了,这些缺点都要请读者原谅。必要的说明有的与“百草园”所说不免重复,别的则努力避开,让读者直接到那本书上去看好了。一九五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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