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3个月前 作者: 安妮·赖斯
    我是吸血鬼黎斯特。记得我吗?就是那个金发灰眸,写了一本自传,摇身变成摇滚乐巨星,渴望现身并享受喝采的贪婪吸血鬼。你当然记得。我企图在这个光灿夺目、让真实邪魔毫无容身馀地的绚丽世纪,化身为邪恶的象徵。我甚至觉得自己这样做,还算成就一些美德哩--存装扮过的舞台上,『扮装』为恶魔!


    在前一本书里,当我们结束时,我正迈向美妙的前景:我们--我和我的人类乐团即将以旧金山为起点,展开一连串的、『活生生的』现场演唱会。音乐专辑十分卖座,我的自传更是恰如其分地,同时在阴阳两界掀起波澜。


    接着,却发生了完全在意料之外的变局。唔,至少『我』并未料想到。待会儿,当我离开你时,不妨说我正挣扎於要命的生死夹缝。


    只不过,现在一切都结束可。我熬过来了--显而易见,如果我翘辫子,就无法在此和你谈心,不是吗?然後,全宇宙的灰烬都各自归位;而理性信仰被割裂出的隙缝现已封印妥当。或者说,至少已经合上了。


    我比以往更加忧伤,也更恶劣;同时,意识却也更敏锐。我还无以计数地功人大增--虽然体内的那个人类前所未有地贴近皮肤表面,呼之欲出。我变成某个伤恸饥渴的家夥,对於困住我的不朽身躯感到爱憎交织。


    至於血欲?加简直是难以遏抑。虽然就生理需求而言,我已经不再需要饮血维生。然而我对於所有会走动的生物的强烈欲念告诉我,这可难说得很!


    你知道的,这已经不再只是对血液的渴求,虽说血液是所有生命欲望的官能化身。但是,最蛊惑的感受就在於吸血那一刻的缠绵:吸饮、杀戮、华美的心脏交媾舞蹈。当猎物软化溃倒时,我觉得自己仿佛饱满起来。我所咀嚼下的死亡,在我迷醉恍惚的瞬间,好像燃烧得和生命等量齐观。


    然而,那只是自欺罢了。死亡从未及得上生命,这也就是我不断地劫掠生命的理由。如今,『救赎』和我已经分道扬镳、天人两隔。我明白得愈清楚,情况愈糟糕。


    当然,我还是可以伪装成人类。我们都行,无论再古老的吸血鬼都有这能耐。衣领竖起,帽沿压低,墨镜架上眼眶,双手插进口袋里--诡计屡试不爽!现在,我喜欢以质料纤细的皮外套和紧身牛仔裤来打点自己,再加上一双适合步行的纯黑皮靴。只是某些时候,我会打扮得嚣张些,吻合我居住的当地南方人士喜好。


    如果有人类靠得太近,一阵精神感应的嘈杂波动就从我身上散逸出来。你所儿到的,是完全正常的『人类』。微笑闪现,獠牙轻易地掩藏起来。於是,人类就继续走她/他的阳关道。


    有时候,我会甩开所有的保护措施,迳自以原貌外出。狂乱的长发、被着一件让我想起古老时光的呢绒风衣、右手戴上一两个翡翠戒指。我疾行过这个可爱、颓废的南方城市中心,穿过熙攘人群,或者沿着海岸缓缓踱步,品尝温热的南方微风,欣赏和月色一般洁白的沙滩。


    没有人会多看我一秒。我们周遭已经环绕太多神秘莫测的事物--恐怖、胁迫、秘辛!它们会冷不妨地揪住你,然後又无可避免地丧失魔力,把你扔回伧俗无趣的琨世。每个人只怕都心照不宣:王子早已溜掉,而睡美人大概早就死翘翘了!


    对於那些和我一起生存下来的吸血鬼伴侣们,一切照旧。他们和我分享这个炽热又鲜嫩的宇宙角落:北美洲大陆的东南角,绚丽的都会,迈阿密。对於嗜血的不死者而一言,这里真是再棒不过的狩猎场--如果真有这样的场所。


    有他们陪伴,真是大好了。这是很必要的,真的。我老早就向往这样的魔窟,包含智者、坚忍的生存者、太古前辈,还有奔放纯真的雏儿。


    只是,变回这个匿名的不死者身份,真是让我心痛。尤其,我又是如此贪婪的小怪物。超自然的柔情蜜语无法抚慰我,无法取代美味无比的人类欢呼与崇拜。橱窗里的专辑唱片、乐迷在舞台下激情叫好!无论这些人类是否相信我真的是个吸血鬼,那并不重要。最棒的是,在那一刻,我们融合为一。我的名字是乐迷们呼喊的符咒!


    现在嘛,已经没有专辑唱片,我再也不听那些歌曲了。我的自传吸血鬼黎斯特,连同夜访吸血鬼安全地伪装成小说。或许应该如此。我已经惹太多麻烦了,如你即将所见。


    灾厄:那就是我那些小小的恶戏所造就的成果。我这个原本可望成为英雄或殉道烈士的吸血鬼,终於得到那瞬间的结合……


    你会想,我现在多少学乖了,是吗?嗯,是的。这倒是真的。


    只是,重返阴影世界的滋味可真够难受。黎斯特再度变成籍籍无名的恶鬼,爬伏在可怜的、对他一无所知的人类猎物身上。再度成为令人感伤的边缘族群,永远在角落处,困在自己古老的地狱化肉身里面,挣扎着善恶圣邪的道德课题。


    在我孤寂的此刻,我梦想着某一间浸浴着月光的密室,住着一个甜美的孩子--套用现代的谓称:温柔的青少年--她会阅读我写的书,聆听我的歌曲,是个用薰香信纸写信给我的理想主义小可爱。在那段恶运的荣光里,她谈论着诗情与幻境的伟大,告诉我,她希望我是真正的吸血鬼。我遐想着潜入她光线黯淡的卧室,我的书就摆在床头几上,包里美丽的天鹅绒书套。我碰触她的肩头。当我们四目相视时,我微笑着。


    『黎斯特!我一直相信你的存在。我知道,你一定会来找我。』


    当我俯身吻她时,我用双手抚摸她的面颊。


    『是的,亲爱的孩子。』我回答她,『你可知道,我有多爱你,多渴望你。』


    或许,她会认为我在历尽折磨之後,显得更加诱人。经过我所目睹的、那些意料之外的恐怖,我所承受的无可避免的痛苦、灾难使我们更有深度,扩展我们的心灵。这可真是天杀的真相!是的,如果这些苦难没有毁掉我们,没有烧光乐观、灵性、保有异象的能力,还有之於单纯但是不可或缺的事物的敬意。


    如果我说得太苦涩,请原谅我。


    我没有权利以被害者自居,祸患是我掀起的。而且,正如他们所言,我好歹还保住小命,但是多得数不清的同族却死得很惨,更甭提那些遭到池鱼之殃的人类。我罪证确凿,非得付出代价不可。


    但是,你知道吗?我还是不全然理解所发生的一切。我不知道这究竟是一场悲剧,或者只是毫无意义的瞎闹,还是,某些晶莹美丽的东西将因为我闯的祸而诞生,救我逃出残败的恶梦,将我投入灼灼燃烧的救赎光华。


    我永远都不会知道答案。重点是,已经结束了。而我们的世界--我们诡密的巢穴--变得比以前更小、更幽黯、也更安全。我们的世界再也难以回复以往的盛况了。


    令人困惑的是,我居然完全没有料到这场灾变。但是,我真的从未预知任何由我起动的事件的结局。就是那种危机蛊惑着我,那无限的可能性,使我在永恒的怀抱里流连亡心返、难以自拔。


    毕竟,我还是那个两百多年前的黎斯特呀!那个躁动、没有耐心、滥爱又好斗的家夥。当我在十八世纪末奔赴巴黎、渴望成为舞台剧演员时,我所渴慕的是起始--幕掀的时刻。


    也许,那个认为我有能耐活过千年的吸血鬼的话是对的:我们不会随着岁月改变,我们只是愈来愈像自己。


    换言之,当你活了几百年,你是会增添一些智慧。但是你也有充分的闲暇时光,让自己恶化得连敌手都额手称庆。


    我还是那个不摺不扣的恶魔,占据舞台的年轻男子,想让你仔细注视我、甚至爱上我。我竭尽所能,只求能够逗你开心、魅惑你,使你原谅我的一切恶行。恐怕偶尔的秘密辨认与接触永远是不够的,我不得不这麽说。


    但是,我说的太快了。不是吗?


    如果你读过我的自传,你就会明白我在说啥。


    好啦,让我们来温习一下。诚如我所言,我写书与出音乐专辑的目的是要现身,要让自己曝光--即使只是在象徵性的层次。


    至於说到人类会真的达到真相,领悟到我的真正身份,我可是被那个可能性弄得很亢奋!让人类来追猎我们、歼灭我们。在某方面,这是我愚蠢的梦想:我们没有资格存在,人类应该宰掉我们。还有,想想那些战役!噢,要和那些真正明白我为何物的人类作战……


    只是,我并未真的期待它成真。摇滚乐手的扮相是我这种魔物最完美的包装。


    唯有我的同类会当真,会决定要惩罚我的所作所为。当然,我可是仰赖这一点喔。


    毕竟,我在自传里说出我们的历史,告解我们最深沈的秘辛那些原本是我发誓永不泄露的事迹。而且,我在白热灯光与摄影机前大步招摇!如果万一有个科学家摸到我,或者某个激灼过头的警察,在日出前五分锺,因为我触犯微小的交通规则而困住我,将我监禁、检验、查明正身、归类人档在我无助的日光沈眠期结果,将会满足大众最糟糕的疑虑。


    再怎麽样,那实在不太可能。过去与现在皆如此。虽然那可真是有趣,真的!


    然而,我的同族会因为我所招惹的危机而气坏了。他们会想要活活烧死我,或者把我撕裂成千万片不死的碎屑。大多数是那些年幼的吸血鬼。他们太笨了,不知道我们其实安全得要命。


    当演奏会之夜愈发逼近的同时,我发琨自己已在梦想着那些战役--摧毁那些和我一般泞恶的东西,是多麽怏悦呀!在罪徒的身上刮下伤口,一次又一次地肢解我自己的意象。


    然而你知道,光是在那里的纯然喜乐--创造音乐、创造剧场、创造魔法!那是最终的凭藉。我只是想要『活着』!我只想再次成为人类。那个两百年前到巴黎去求发展的人类演员,在那里这逢他的死亡,但是,他应该在最後的关头得到他的时机。


    继续我们的前情提要;演唱会很成功。在一万五千名尖叫的人类乐迷面前,我得到了我的时机。而且,我最锺爱的两位不朽者,路易斯与卡布瑞--我所制造的吸血族,同时也是我的情夫与情妇--也往场观看。我已经和他们分离大多年了。


    在那个夜晚终结之前,我们席卷那些想惩罚我的不入流吸血鬼。但是,在这些小冲突中,我们多出某个隐形的同盟。在能够伤害我们之前,那些死敌就爆成一团团的火焰。


    然後,早晨逼近了。我实在大兴高采烈,所以无法认真思索危险的可能性。我忽略卡布瑞的冷静警示--真想再拥抱她一次向已,正如以往,我忽略路易斯阴沈的疑虑。


    然後,就是那窘境,以及吊人胃口的悬疑……


    正当阳光近卡梅尔谷地,而我就像每一个吸血鬼一样必须闭上眼睛休息时,我骛觉到自己不是唯一在地洼的生物。不只那些年幼的吸血儿,我的歌曲更唤醒了最古老的沈眠的始祖。


    接着,我发觉自己就处在最惊心动魄、充满各种危机与或然率的时刻。我就这样死减?还是,或许我会再次重生?


    现在,为了告诉你完整的故事,我得将时间往前推一点点。


    我必须从演唱会的十夜前左右开始,让你进入那些其他的角色的心灵。他们对於我的书或我的音乐各有反应,而我当时却几乎完全不知情。


    换言之,我得重新建构当时发牛的许多事件。而以下提供你阅读的篇章,就是我重组的成果。


    所以,我们会跳脱过往那种纤窄、诗意的第一人称单数叙述。我们将利用许多人类作者已经玩过的技法:进入许多角色的心灵世界。我们会疾驰过所谓的『第叁人称』与『多重叙述观点』。


    最後顺便一提的是,当那些角色认为我美貌无此、或魅力不可抗拒等等……可别以为那是我要他们这麽说的。那是他们事後告诉我的,或是我运用超感知力,从他们的脑袋里挖掘出来的讯息。我不会说这种谎言……或者其他谎言!我只能当这样一个美艳的小恶魔,那是我抽中的签牌。那个将我变成这德性的老怪物,就是看上了我的长相。大约是如此,而这种意外在全球各地也不时发生。


    终究,我们活在一个充满意外的世界,唯有美学准则是可确定的。我们永远会不断地挥扎於善与恶的议题,竭力缔造一种伦理的平衡点。但是,像在夏日雨後的街道上、街灯闪烁的光华,或者在夜空爆发的烟火--这种残忍的美感却是无庸置疑的。


    现在,请确知这一点:虽然我要离去了,但在恰当的时机,我会带着完整的洞察力回来。坦白说,我真恨自己不是从头到尾的第一人称叙述声音。引用大卫考柏菲德(注1)的话;我真不晓得自己是这故事里的英雄,或是受害者!但是,无论是那一种,不都是我在掌控情节吗?毕竟,我是真正在说话的叙事者。


    哎,我身为吸血鬼族的特派行动员,并非整个故事的重心。虚荣的欲念得等一等。我要你知道,我们究竟发生了什麽事--纵使你从未相信其真实性。如果只能生存於小说的场域,我也要有一点点意义,一点点连贯性,否则,我会疯掉!


    所以,在我们再度相逢之前,我会一直思念你。我爱你,我希望你就在这里……在我的怀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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