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译注《傅雷家书》的一些体会
3个月前 作者: 傅雷
译注《傅雷家书》的一些体会
金圣华
八六年底,傅敏来信说,《傅雷家书》要重排第三版了。《家书》虽然是一本内容严肃的书,但是不论在大陆或海外,都很畅销,影响深远。傅敏提到这次重版时,徇许多读者的要求,准备将书中为数不少的外文字、句,译成中文。原来《家书》中,的的确确包含了各种各类的外语,有单字,有片语,有氏句;有英文,有法文,以至意大利文等等。这些字或句,意思并不复杂,往往还只是一个人名或地名,以借晓外语的读者,尤其是在香港华洋杂处的社会中,一向看惯中、英掺夹的书报的读者来说,自然不会觉得有什么奥僻碍眼之处;可是大陆上的读者为数极众,其中不乏从未接触外语的人士,这些读者阅览起《家书》来,每遇外文字句,当然就不能尽情尽兴,畅读无阻了。
傅敏认为,既然《家书》之中编收的英、法文信件都是由我译成中文的,这次为全书译注的工作,也该由我担当,以求风格统一。我接到来函之初,对于这项使命,倒是“欣然接受”的,当时心想,一封封完整的英、法文信,都已经译了,中文信中附带的区区几个外文字句,又算得了什么,译起夹还不驾轻就熟吗?谁知一口答应下来,到真正开始工作时,才发觉实际情况跟想像完全是两回事。首先,《家书》中要译注的地方,比原先估计的多出很多,全书约有七、八百处之多,工作量相当大,不是预计中只化短短数日就可以完成的。其次,要泽注的外文,包括好几种不同的性质。第一类是专有名同,涉及的范围颇广,涵盖了英、法、德、意、奥、苏联、波兰等各国的人名及地名;第二类是音乐术语,包括种种与乐器、乐曲及乐评有关的用语;第三类是普通的名同、动词、形容词等以及长短不等的片语及句子。这一类表面上看起来最容易对付,可是翻译起来却困难最大。原因是傅雷兼通英、法,外文程度极佳,思维之时,许多事物,往往在不知不觉间,首先以外语形式涌现脑际,信笔拈来,也就自自然然流露于字里行间。傅雷当年跟儿子通信,大概并没有想到日后会结集成书,刊印出版吧!因此《家书》中所见的一些外文字句,都是一个个、一句句“镶嵌”在中文里的,而这一类字句,又通常是最不容易以中文直接表达的,否则以傅雷文字之精湛流畅,断不会以外文形式出现在读者眼前。如今要为“家书”译注,就是要把这些“镶嵌”在文句里的单字、片语、句子依次“还原”为中文,既不能擅自改动原文上、下句的次序,又不能使读者念来前言不对后语;既不能噜嗦累赘有损傅雷文风的美感,又不能改头换面歪曲《家书》原文的涵义,难怪罗新璋来函中提到我这件为“家书”译注的任务时,要称之为一个“吃力而不讨好”的工作了!
为《家书》译注,前前后后花了不少时间,工作进行中有苦也有乐。我是采取一字一卡片的方式,逐字逐句译注的,眼看着卡片越积越多,自然感受到重负渐释的兴奋,可是所遇上的棘手伤神之处,的确也不少。整个译注过程,就像受托重镶一件价值不菲的珍饰,卸下颗颗红宝,换上粒粒绿玉,但是整件作品必须尽量保持原有的光彩,以免愧对原主。谁都知道傅雷为人严谨认真,凡事一丝不苟,尤其珍惜自己的笔墨。当年翻译法国文豪的名著如《高老头》、《约翰·克利斯朵夫》时,宁愿精益求精,一译再译,把自己的文稿修改得体无完肤,可是一经定稿,就不许编者妄自改动一字一句了。如今我要在《傅雷家书》中缀缀补补,竭力揣摩傅雷当年落笔之际的原义,能不怀着战战兢兢的心情、小心翼翼、步步为营么?以下是我在译注之余的一些体会,其中不少涉及翻译的原则问题,兹记下与译界朋友交流。
首先要谈谈专有名词的翻译。专有名词大致包括人名、地名两大类,原是谈到翻译技巧时开宗明义第一章,其中涉及的两项基本原则:“约定俗成”及“名从主人”,是略有翻译经验的人都耳熟能详的,我原可以不必在此赘述。但是事实上,就算家喻户晓的人物,人人熟悉的地名,翻译起夹也不如想像中一般可以轻而易举,对号入座的。主要的原因是我国历来对许多外国的人名、地名都没有统一的译法,再加上目前大陆与港、台三地译名的差异,情况就更复杂了。举例来说,Bach既可译为巴哈,又可译为巴赫;Mozart一名,既有人译为莫扎特,也有人译为莫差特;Beethoven也有贝多芬及悲多芬等不同的译法。莫扎特的故乡Salsburg,既有人译为萨尔茨堡,也有人译为萨尔斯堡。我现在的任务,既然是为《家书》译注,就又多了一重功夫,所有译名,都必须尽量与傅雷原译相同,以求前后一贯,而不按今译。譬如说波兰名城krakow,今泽为“克拉科夫”,但是傅雷在《家书》中某处曾经译为“克拉可夫”,因此还是决定维持原译,以免混淆不清,增加读者误会。由于《家书》中出现的外国人名、地名,为数极多,人物并非个个是历史人物,因而没有既定的译名;地名也并非个个是名城名都如巴黎、伦敦,也许是傅雷当年欧游旅途上经过的小镇边城,也许是意大利山间某处的一口湖,这些不见经传的地名,甚至在译名参考书中也找不到,因此不首先弄清楚这些专名的来龙去脉,根本就无从翻译。举例来说,傅聪年轻时的钢琴老师Paci是有中文名字的,叫“梅百器”,《家书》中提到这位意大利籍的老师时,有时用原名,有时用中文名,翻译时必须通读全书,以免自作主张,译出另外一个名字来。又如与傅聪同时参加第五届国际肖邦钢琴比赛的有好几园的选手,其中波兰籍选手Harasiewicz一名,由于我不谱波兰语,不敢冒然翻译。正感踌躇之际,傅敏寄来叶永烈编著的《傅雷一家》一书,欣然发现书中说起当年傅聪参赛的始末,提到这位波兰籍选手时,译为“哈拉激维兹”,这一下使我如获至宝。谁知译注工作全部完成后,寄交傅敏征求意见,细心认真、有乃父之风的傅敏在来函中提出一些修正,关于Harasiewicz的译名,他说:“根据家兄的读法”,应该改为“哈拉谢维兹”。可见哪怕是一个简单的人名,要用心翻译起来,也是煞费周章的。
有关音乐术语的翻译,坊间可见的参考书籍,有康讴主编的《大陆音乐辞典》,王沛伦主编的《音乐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外国音乐曲名词典》、《外国通俗名曲欣赏词典》,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外国音乐表演用语词典》,以及香港万里书店出版的《音乐译名辞典》等等,数量并不多,内容亦不够全面。凡此种种参考书籍,对于同一术语的翻译,都各不相同,例如“rubato”一词,有人译为“音的长短顿挫”,有人译为“速度的伸缩处理”。而各大音乐家形形色色的作品曲目,就更难有统一的译名了,因此译注时,面对众多名目,很难取舍,唯有尽量参照多种资料,并且再三翻阅《家书》全文,以求一贯。但是许多时候,某些有关音乐的外文片语,就算在参考书中也翻查不到,这种情况之下,就不得不求助于精通音乐的朋友如刘靖之等,才能得到较为满意的解决方法。例如《家书》第112页(旧版第107页)中提到贝多芬幻想曲中间的“singingpart”,就不能译为“歌咏片段”,年须译为”如歌片段”。
接着,我要提到《家书》中涉及外语的第三类情况,即普通同类及片语的运用。正如前面已经提过,傅雷当年执笔写家书时,常常是思潮澎湃、感情洋溢的,下笔如行云流水,自然奔放,不像翻译名著时字斟句酌,推敲再三,所以用起一个个、一句句外文来,也是依情顺势而出,这些字句多半用外文写来快捷方便,用中文表达则反而显得蹩扭冗赘了。在一般的情况之下,若要把这些字句译成中文,已经很不容易,因为很难找到同义对等的中文表达方式,勉强要译,也往往只好找另外一种间接曲折的说法,或把名子挪前调后,或把文意增补删节等。但是我现在要做的工作是“译注”,而译注的字眼全都紧扣在前言后语中,动弹不得,换言之,翻译上应享的自由度已经降至最低,而翻译中面临的困难,也就相形的更形尖锐了。以下是我“译注”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难题里一些比较有代表性及有意思的例子。
第一种难题涉及文化差异的问题。傅雷在《家书》里选用了一些外文字,如orgplex,devotion,ttered,kind,sentiment,spontaneity等等,这些字,正如翻译时常叫人头痛的“privacy”一般,不太好用中文表达。我们首先以devotion为例。devotion在宗教上的意义,是对上帝的虔诚与膜拜;在非宗教上的意义,是对一个人或一个信仰的无私的忠诚与热爱。《家书》中也收录了傅夫人朱梅馥的几封信。在第224页(旧版第208页)上,傅夫人提到傅雷对傅聪父子情深,她对儿子写道:“他这样坏的身体,对你的devotion,对你的关怀,我看了也感动。”此处用了devotion一字,在西方传统中,子女长大后,可以跟父母成为朋友,有时甚至以名字称呼,因此父母对子女的感情可以用devotion来叙述;但是中国人的社会中讲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伦常的关系一向是长幼有序的,父对子的感情至深至切,也不宜用“忠诚”或“热爱”来描绘,所以我就把devotion译为“爱护”。接着,我要提一提tter这个字。这个字的原义是“谄媚、阿谀、奉承”,但是英文里倘若某人接受他人赞美时,常用“Iamttered”的说法,以表示自谦,翻译过来,即等于中文的“过奖”、不敢当”、“不胜荣幸”等等。在《家书》第54页(旧版第50页)中,傅雷赞扬傅聪勤干练琴,毅力可嘉,说道:“孩子,你真有这个劲儿,大家还说是像我,我听了好不ttered!”此处,不论“过奖”、“不敢当”或“不胜荣幸”等,都安不下去,所以就译为“得意”两字,全句听起来就比较顺曰,比较像中文的说法。再以“kind”为例。这个字英文里的含义十分丰富,根据Oxfordenglish dictionary,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以及collins english dictionary中的解释,归纳起来就有“well-bred,gentle,sympathetic,affectionate,Ioving,fond,intimate,grateful,thankful,fender”等等,假如原文有一句“Sheiskind”,要译成中文,就很难掌握确切的意思:必须看上下文的意思,小心揣摸才行。《家书》中有一处(第289页,旧版第273页)傅雷提到弥拉年轻,未经世事,收到礼物后毫无表示,希望做儿子的能从旁提醒,但必须含蓄婉转,“——但这事你得非常和缓的向她提出,也别露出是我信中慎怪她,只作为你自己发觉这样不大好,不够kind,不合乎做人之道。”此处“kind”既不能译为“客气”、“仁慈”,又不能译为“贤慧”、“温柔”,字典上列出的解释,好像一个都不管用。西方人似乎很少会对儿媳谆谆劝导,此处的“kind”,我考虑再三,结果译了“周到”两字,这样就比较语气连贯,后文提到说这一切做法都是为了帮助她学习“livethelife”,也就顺理成章译为“待人处世”了。
第二类难题是确定字义褒贬的问题。《家书》中选用的某一些字眼,表面上看来有肯定的意思,其实是否定的;另一些则表面看来是否定的,其实是肯定的,例如sweetness,romantic,flirtlng,automatic,wild等等,必须看前后文的语气,才能测定确切的含意。以sweetness来说,字典的解释中,全部是正面的,几乎找不出一个贬义,但是在《家书》第67页(旧版第63页),傅雷提到莫扎特的音乐,推崇为“毫无世俗的感伤或是靡靡的sweetness”,此处既有“靡靡”在前,已经规限了后面那sweet-ness的含意,字典上的“甜蜜”、“甘甜”、“芳香”、“轻快”等字眼,一个都套用不上,最后,只好决定译为“甜腻”,以示贬义,但又不违原意。相反的,“flirting”一字,一般译为“调情卖俏”,多数含有贬义。但《家书》中另一处(第299页,旧版第282页)傅雷讨论莫扎特的音乐时,称之为“那种十八世纪式的flirting”,由于此处毫无低毁之意,充其量只可译为“风情”。又如“wild”一字;英文原义含蕴极丰,既可解释为uncivilized,savage,uncultured,rude,violent等,也可解释为uncontrolled,ted,enthusiastic,free,raving,unconventional等等。《家书》中提到英国人唱“哈利路亚”时为wild,而说起莎士比亚人物如麦克白斯、奥塞罗等,也是wild,那么,前者为“豪放”,后者就该译为“狂放”了(第275—276页,旧版第259—260页)。至于“automatic”一字,照字典上的解释,大概就是“自动”而已。《家书》中第337页(旧版第319页)谈到音乐的表演时,说道:“心、脑、手的神经联系,或许在音乐表演比别的艺术更微妙,不容易掌握到成为automatic的程度。”此处如果不慎把automatic译注为“自动”,后果就不堪设想。试问演奏音乐而达至“自动”的程度,岂非灵性尽失,令人有“机械呆板”的感觉?这么一来,就把傅雷原文中肯定的意思变为否定了。经一再斟酌,我把此处的“automatic”译为“得心应手,收放自如”,我认为这样才能符合傅雷笔下大演奏家的形象。
第三种难题比较特殊,但也与翻译的技巧最有关连。一般来说,翻译最考功大的地方,就是每当一个字,在同一篇文字中,多次出现时,译者必须把每一次的不同用法,依其与上、下文的关系,分别译出确切的意思来,切忌拘泥不化的译法,把每次出现的字都泽成同一种形式。这种“对号人座”式的翻译,只会使译文僵化,使人不忍卒读。傅雷是译林高手,翻译时遇上这样的问题,处理起来就极其灵活,在此,我们试举一些具体的实例,以兹说明。
在巴尔扎克的名著“LePereGoriot”中,前前后后出现了九次“monstre”(即英文monster)这个字。在傅雷的译本《高老头》里,这个字就依次译为“魔王老子、魔王、野兽、人妖、魔鬼哥哥、魔鬼、野兽、恶鬼、禽兽”;另一位译者在其译本《勾尤利老头子》中,却把“monstre”一成不变的译为“怪物”。另外一个字“femme”(即“女人”),傅雷译起来更是变化多端,姿采纷呈。我们研究傅雷的《高老头》,就可发现他把这个字依每次出现时的情况,分别译为“小妇人、婆娘、妇女们、女人、娘儿们、老婆、少女、小娇娘、老妈子、太太、小媳妇儿、妙人儿”等各色各样的不同说法,功力不逮的译者,却只会译出“妇人、女人、女性、妻子”等刻板的形式来。
既然傅雷自己的要求这么高,现在要为他的《家书》译注,自然就不能不顾到这种灵活弹性处理译文的问题。傅雷在《家书》中,往往喜欢在同一段落中,连用好几次同一个外文字,例如在第299页(旧版第282页)中,就用了五次drama,五次rx,见下列原文:……我是用这种看法来说明你为何在弹斯卡拉蒂和莫扎特时能完全rx,而遇到贝多芬与舒伯特就成问题。别外两点,你自己已分析得很清楚:一是看到太多的drama(一),把主观的情感加诸原作;二是你的个性与气盾使你不容易realx,除非遇到斯卡拉蒂与莫扎特,只有轻灵、松动、活泼、幽默、妩媚、温婉而没法找出一点儿借口可以装进你自己的drama。(二)。因为莫扎特的drama(三)不是十九世纪的drama(四),不是英雄式的斗争,波涛汹涌的感情激动,如醉若狂的fanaticism;你身上所有的近代人的drama(五)气息绝对应用不到莫扎特作品中去;反之,那种十八世纪式的fliriing和诙谐、俏皮、讥讽等等,你倒也很能体会;所以能把莫扎特表达得恰如其分。还有一个原因,凡作品整体都是rx的,在你不难掌握;其中有激烈的波动又有苍茫惆怅的那种rx的作品,如萧邦,因为与你气味相投,故成绩也较有把握。但若既有激情又有隐忍恬淡如贝多芬晚年之作,你即不免抓握不准。你目前的发展阶段,已经到了理性的控制力相当强,手指神经很驯服的能听从头脑的指挥,故一朝悟出了关键所在的作品精神,领会到某个作家的rx该是何种境界何种情调时,……同一页中,用了这许多次外文字,而每次的含义又稍有不同,这么一夹,就似乎把困难浓缩起来,译注时要逐字还原,一一镶嵌在原文的字里行间,就更叫人煞费思量了。我试从drama这个字开始讨论。首先,要把drama这字译成中文,是不太容易的。字典上的解释是“戏剧、剧本、戏剧艺术、戏剧事业、戏剧性场面、戏剧效果、戏剧性”等等,来来去去都跟“戏剧”两字脱不了关系,这些字眼,在上述的段落中,完全起不了作用,就算勉强用了“戏剧”两字,我们又怎能把以上的片段依次译为“太多的戏剧”、“装进你自己的戏剧”、“莫扎特的戏剧”、“十九世纪的戏剧”以及“近代人的戏剧”呢?这么一注,人家还以为傅雷在跟傅聪谈戏剧,而不是谈音乐呢!都沂椤返脑 澹 穹瞧苹滴抟帕嗣矗科涫担 鲜鲆欢沃谐鱿值牡谝桓鰀rama,是指傅聪对音乐的体会,尤其如以气势磅礴见称的贝多芬的音乐,所以就译为“看到大多的跌宕起伏”;第二次出现指傅聪自己奔放浓郁的感情,因此译为“自己的激越情感”;第三次指莫扎特的drama,译为“莫扎特的感情气质”;第四次是十九世纪的drama,译为“气质”;第五次指傅聪身上所有的近代人所特有的drama气息,此处drama后连接了名词“气息”,所以不得不译为形容词“激越”两字,全句则为“近代人的激越气息”。至于说到rx一字,也有同样的问题。在上述一段中,rx第一、二次出现时,原文作动词用,所以译为“放松”;第三次出现时,提到“作品整体都是rx的”,作形容词用,译为“安详,淡泊”;第四次出现时,是个长句——“其中有激烈的波动又有苍茫惆怅的那种rx的作品”,所以译为“闲逸”,以与“波动”作为对比;第五次出现时,则译为“闲逸恬静”。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译注时,必须对原书再三研读,仔细推敲,即使如此,由于能力所限,会错意的地方,可能还是在所不免的。
除了上述种种难题之外,个别遇到的险滩,还有很多。譬如说,有些外文字,倘若在普通的情况下,译成中文是毫无问题的,我们要order一样货品,大可直截了当译为“订货”;我们要order一样菜肴,也可以轻轻松松译为“点菜”,但在《家书》中(第248页,旧版第233页)有一处,傅夫人写信给儿子,提到了傅雷为父的自尊心问题。原来当年大陆上由于粮食短缺,做父亲的不得不要求儿子从国外寄回日常生活所需的牛油、烟草等物品,可是又于心不忍,生怕增加儿子的负担,于是,做母亲的写道:“[傅雷]每次order食物,心里矛盾百出”。这个“order”,既不能简简单单泽为“订购”,也不能含含糊糊译为“要求”,经过考虑,我只有译注为“嘱寄”两字,既反映了昔日的实况,也顾及了傅雷当时的心情。另外譬如“outshine”一字,是个动同,原本并不难译,即“夺人光彩”之意。但是在《家书》第416页(旧版第376页)上,提到室乐的演奏,说合奏者“谁也不受谁的outshine”,此处受了原句的牵制,不能索兴改为“谁也不夺谁的光彩”,只好将就译为“谁也不受谁的掩盖而黯然无光”。除此之外,为《家书》译注,由于三联书店排版时,要把译成部分直接嵌印在原文之间,为了语气的衔接,不得不作出许多必要的调整,某些地方要补充,某些地方要重复,总之,凡是翻译时该用的种种技巧,几乎全都用上了。以上只是我在译注过程中的一些体会。
翻译不同于创作,本来就是一项极受原著规限的工作。不过,在一般情况之下,译者至少仍然有更改句型,调动词序的自由。我为《傅雷家书》译注,由于上述的种种原因,却似乎连这种起码的目由也给剥夺了。翻译的困难也因此更显得变本加厉。幸而困难越大,逐一克服时的乐趣也就越多,翻译之所以既令人心力交瘁,又使人乐此不疲,大概原因就在于此吧!
一九八七·十二·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