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3个月前 作者: 安妮·赖斯
    太阳升起时,我已坐在了世界咖啡馆,并在想我怎样才能钻进我的楼顶套房?考虑这个问题才不致使我完全泄气。难道忧虑、有所担心才是凡人活下去的关键?嗯。怎样才能进入我那豪华的小套房呢?是我亲手把那楼顶花园的入口安装上一道不可逾越的铁门。是我把那阁楼小屋的门加上一道又一道复杂的锁。窗户也安上铁条,以防止凡人入侵。至于凡人怎么可能到达窗户,我却从来没考虑过。


    啊,好的,我得通过那道铁门进去。我得对这座楼的其他租户下一番嘴上功夫——他们全是那金发法国人莱斯特-德-莱恩康特的租户,而他待他们一向都很好。我得让他们相信,我是他们房东的一个法国亲戚,是来趁他不在时替他看房子的,所以我得不惜一切代价进去,哪怕用铁棍橇!用斧子砍!用电锯锯!照这个时代的话说,就是用技术工具。总之我得进去。


    然后我怎么办?抄起一把厨房的菜刀(虽然天晓得我不需要厨房,但里头还是有这类东西)割我的凡人喉咙吗?


    不。我要呼叫大卫。现在你在这世界上没有别人可以依靠。可是,想想大卫不知会怎么骂我呢!


    我必须不断考虑这类事,否则马上就会陷入绝望难以自拔。


    玛瑞斯和路易都把我甩了。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他们拒绝帮助我。呃,不错,我曾嘲笑过玛瑞斯。我曾拒绝过他的智慧,他的陪伴,他的统治。


    是啊,这就像凡人常常说的那样,是我自找的。是我向那个肉体窃贼出让我的强大威力,从而铸成这个让人耻笑的大错。是的,我再次为我犯下这样可怕的错误、为我的鲁莽试验感到愧疚,但是我并没想过完全不要我的威力并当个局外人呀!这是别的吸血鬼最清楚,他们肯定明白。但他们这是派玛瑞斯给我判罪,让我知道我这样的结果——我被开除了!


    可是路易,我英俊的路易,他怎么也敢把我一脚踢开!我原来一直是为路易两肋插刀的!我一直那么信赖路易,指望他在今夜输血给我、让我重获强大威力去追寻那偷体贼的!


    哦,上帝,我已不再是他们中的一员,我只是个凡夫俗子,坐在这闷热的咖啡馆里,喝着咖啡——呵,这咖啡味道不错——吃着甜点心,再也不幻想恢复我在那黑色王国里的光荣地位了。


    我对他们恨之入骨,我多想向他们复仇!但这一切又怪谁呢?只能怪你莱斯特——现在成了俗人的莱斯特,六尺两寸高,棕色眼睛,黝黑的皮肤,一头松曲的棕色头发,四肢肌肉发达,但另一场严重的流行性感冒也会使你生病、虚弱。这个莱斯特还多出一条忠实的大狗莫约。这个莱斯特在苦思如何捉住那个在逃的魔鬼,他不像通常那样偷走你的灵魂,而是骗走你的肉体,你可能已被摧毁的肉体!真不堪设想!


    理智告诉我,现在筹划什么尚为时过早。再说,我对报复从来没有太大兴趣。报复是那些多少遭到失败的人操心的事情。而我还没有给打败。没有!考虑取胜还比筹划报复有趣得多。


    啊,最好想一想那些局能改变的小事。大卫一定会听我倾诉,他至少会给予我建议!但除此之外他还能做什么?两个凡人岂能跟踪得了那个该死的魔鬼?唉……


    而且莫约也饿了。它正睁着两只聪明的褐色大眼睛仰视着我。咖啡馆里的人都惊奇地看着它,远远地躲着它,觉得这个毛茸茸长着黑口鼻、拉着粉色耳朵、长着巨大爪子的大家伙不吉利。真该喂喂它了。毕竟那句老话说得对。这条大狗是我唯一的朋友!


    他们把撒旦抛下地狱时,他也有条狗吗?不过我很明白,倘若他有,那狗一定会跟着他下地狱。


    “莫约,我该怎么办?”我问它。“一个凡夫俗子怎能击败吸血鬼莱斯特?那些吸血鬼元老是不是真把我那优美的身体烧成灰?这是否就是玛瑞斯赶来的目的——让我知道一切都已结束?噢,上帝。在那恐怖片里那巫婆说什么来着?你怎敢对我这美丽的邪恶下这番毒手?唉,我又发烧了。一切都将顺其自然进行下去。我这就要死了!”


    可是天上的主呀,请你看阳光正静静地普照大地、洒满这些泥泞的街道吧!请你看我这既褴褛又迷人的新奥尔良,正沐浴着绮丽的加勒比海风光醒来吧!


    “莫约,咱们走。现在该去闯入我的住宅。然后我们就会暖和并好好休息。”


    我在那古老的法国市场对面的那家餐馆停了一下,给莫约买了一堆骨头肉。应该够了。那个好心的女招待给我装满满一袋昨晚的剩饭菜,还热情地向我保证,这狗一定会特别爱吃。先生您呢?您不想吃点早饭么?你在这美丽的冬天早晨难道不饿吗?


    “宝贝儿,以后吧。”我把一张大钞拍在她手里。我还有钱,这是我的一个安慰。至少我现在认为我还有钱。在看见到我的电脑并亲自追查到那个可恶骗子的行踪之前,不敢肯定这一点。


    在街沟里,莫约毫无怨言地大嚼着它的早餐。这就是你的狗。你为啥不天生就是条狗?好了,我那阁楼套房到底在哪儿?我只好停住脚步慢慢想,然后拐个弯走出两个街区,再走回来一点,这才找到它。虽然现在已是天空湛蓝,阳光灿烂,我却越来越冷,因为我几乎从未从街上走进这栋楼。


    踏进楼里很容易。杜缅大街上的楼门不难推开,再使劲撞上。不过那道铁门才是最难对付的。我拖着沉重的脚步慢慢地迈上楼梯。莫约已先我窜了上去,好心地在每一个梯口平台等着我追上。


    我总算看见了那道门的铁栏杆。可爱的阳光从楼顶花园照进楼梯井。碧绿的象耳果煽动着大叶片,严寒只冻坏它们的一点边缘。


    可是这把大锁,我怎样才能把它弄开呢?我在琢磨着需要什么工具,一技小炸弹行不行时,突然意识到自己在大约五十英尺开外看着那扇门,而且那门竟然是开着的。


    “上帝,那混蛋已经来过了!”我嘀咕。“该杀的。莫约,他已经洗劫过我的窝。”


    当然这样也好,说明我还有希望。说明那家伙还活着,别的吸血鬼还没有把他除掉?我仍能追杀他!但要如何办呢?我气得踢那扇门,顿觉腿脚一阵疼痛。


    我抓住门,使劲摇晃,但它牢固得同我当初把它设计的一样!像路易这样娇弱的吸血鬼都不可能破门而入,更不要说一个凡人。毫无疑问,路易没有碰过它,而是像我那样,都是从天而降,从楼顶进入我的住宅。


    好了,别想了,还是赶快弄点工具橇门,看看那混蛋把我家里破坏到什么程度。


    我转身要走,可就在这时,莫约大叫起来。有人在我的屋里活动!我看见一个身影映在门厅的墙上。


    不是那个肉体窃贼,这不可能!那又是谁呢?


    这疑问一眨眼便水落石出。大卫出现了!是我可爱的大卫,穿着一身深色的粗呢西装和大衣,正以典型的好奇和警觉的表情远远窥视我。我高兴极了,在我这该诅咒的漫长一生里,从未如此高兴见到一个凡人。


    我马上大叫他的名字,接着用法语向他宣布我是莱斯特。请你快打开门。


    他没有立即作出反应。真的,他从没像现在这样看上去那么威严,镇定,优雅,一副真正的英国绅士派头,站在那儿注视着我,削瘦而棱角分明的脸上挂着沉默的诧异。他又注视了一会儿莫约,目光又移到我脸上,然后又叮着那条狗。


    大卫,我是莱斯特,我向你发誓!”我用英语大喊。“我这身体是那机械师的!还记得那张照片吧!是詹姆斯干的。我被锁在这副身体里。我对你讲什么你才相信我呢?大卫,让我进去吧。”


    他还是一动不动。接着,他突然像下定了决心,快步走了过来,走到铁门前又停下,脸上露出复杂的表情。


    我激动得快要晕过去了,用两手紧紧抓住铁条,像在监狱里似的。我直视着他的目光,我们俩首次身高一致。


    “大卫,你不知道见到你我有多高兴,”我又讲起法语。“你是怎么进去的?我是莱斯特。是我呀。你一定认得出。你听得出我的声音。大卫,你一定记得在巴黎那家咖啡馆你谈论上帝和撒旦!除了我谁还知道那事?”


    然而他响应的不是我的嗓音,他在凝视我的眼睛,同时彷佛在倾听遥远的声音。随后他的态度一下子全变了,脸上明显露出认出我的表情。


    “哦,谢天谢地,”他说完像英国人那样矜持地叹了口气。


    他伸手从衣袋里掏出一个小匣子,迅速从里面取出一个薄金属片,把它嵌入锁头。我很清楚这是盗贼作案的工具。他把门打开,然后伸出双手。


    我们俩热烈拥抱了许久,说不出话来。我竭力忍住不让自己哭出来。只有在这十分庄重的时刻我才实际接触了这个凡人的身体。这一时刻使我十分动情,几乎完全丢掉戒备心。我恍然觉得与葛丽卿拥抱时的那种温暖和陶醉又回来了。我感到安全。这短暂的时刻使我不再觉得那么孤独了。


    不过,眼下没空享受这种慰藉。


    我勉强抽出身来,再次端详大卫的帅劲。在我眼里,他是那么潇洒,使我觉得自己彷佛与我穿的这副身体一样年轻。我太需要他了。


    我当初用吸血鬼之眼看到的、他在年龄上的劣势,现在也看不见了。他脸上深深的皱纹好像成为他伟大个性的外在表现,同他安详的目光一样。他身穿得体的装束站在我面前,看上去活力十足,一根金表链挂在他的粗花呢短外套上闪闪发光,使他整个人看上去十分沉稳、机智而庄重。


    “你知道那杂种干了什么吗?”我说。“他欺骗了我,又把我甩了。别的吸血鬼也抛弃了我:路易、玛瑞斯。他们不再理我了。我被禁锢在这副身体里。来吧,我得看看那妖怪是不是洗劫了我的房间。”


    我朝我的套房门快步走去,没听清他说的那几句话。大概是他认为没有人来过这地方。


    他说得没错。那家伙果然没有来过这地方!一切都按照我原来放的原封未动,连我挂在敞开衣柜门上的旧丝绒外衣也不例外。我出发前在上面记过笔记的黄色便条纸仍在原地放着。还有那台电脑。对了,我得赶快打开电脑查看他偷去我多少东西。还有我的巴黎代理人,那可怜的人也许仍有生命危险。我得马上与他联系。


    但是透过玻璃墙照射进来的光线吸引了我的注意,冬日和煦的阳光洒在黑面的长沙发和扶手椅上,洒在华丽的绣着淡色花边饰纹和玫瑰花环的波斯地毯上,甚至洒在那几幅大型现代绘画上。全是色彩斑斓的抽象画,是我很久以前专为这些墙壁而选购。我感到自己为眼前的景观颤栗,为电灯照明无法产生这种效果而惊诧,这是一种特殊的效果,使我心中充满幸福感。


    我还看到在那白色瓷砖的大壁炉里生着一堆熊熊燃烧的火。无疑是大卫的杰作。从厨房里飘来咖啡的香味——那是个我住进这里后许多年都几乎没去的地方。


    大卫马上结结巴巴地向我道歉。他急于找到我,甚至来不及正式登记入住这“旅馆”。他直接从机场赶来这里,只出去买了点食品,好在这儿舒舒服服过一夜,随时准备我来,或接我的电话。


    “太妙了,我很高兴你做了这一切。”我为他的英国绅士风度感到有点好笑。我那么高兴见到他,他却为自己当了这儿的主人而向我道歉。


    我扯掉身上湿透的大衣,坐在电脑前。


    “我一会儿就能弄清楚,”我边说边敲打进去各种指令。“然后我再把一切都告诉你。不过你为什么要来这儿?你是不是怀疑出事了?”


    “我当然感觉到了,”他说。“你难道不清楚纽约发生了吸血鬼杀人案?只有怪物才能闯进那些办公室。莱斯特,你为什么不呼叫我?你为什么不请我帮你?”


    “等一下,”我说。萤幕上已经出现了一些字母和数字。我的银行账目一切正常。假若那魔鬼闯入这个系统,我就会看见预先设定了程序的入侵信号。当然,我还无法确定他是不是已经对我在欧洲各银行的存款下了手,这点要等我查阅它们的档案后才能弄清楚。该死,我怎么记不起那些密码了?而且,我连输入最简单的指令都遇到了困难。


    “他说的很对。”我咕嘀着。“他警告过我,我的思维程序会跟以前不一样。”我把财务程序转换成我惯用的文书输入法wordstar,并迅速打出一封给我巴黎代理人的信,透过数据机发出去,请他马上通报身分,并提醒他特别注意自己的安全。保持十二万分警惕。


    我仰靠在椅背上,长长呼了一口气,马上招来一串咳嗽,并意识到大卫正盯着我,仿佛这场面让他吃惊得难以复加。真的,他盯着我看的样子满可笑的,接着他又看莫约,那狗正在安静并有点懒洋洋地扫视着这个地方,还不时瞧瞧我,等着我发令。


    我打了个响指让它过来,使劲楼它一下。大卫困惑地观察着这一切,好象它是世界上最古怪的举动。


    “天哪,你真的钻进了那人的身体,”他吁声说。“不光在里头晃荡,而且深深扎进细胞。”


    “瞧你说的,”我厌恶地说。“这堆烂肉可怕极了。别的吸血鬼也不帮我。我被开除了。”我气得咬牙切齿。“被开除了!”我愤怒得大叫,不经意惊动了莫约,使它马上舔起我的脸来。


    “当然我这是自做自受,”我把摸着它说。“显然这是对付我的最简单的一手。我总是遇到最倒霉的事!最坏的不忠,最无耻的背叛,最卑鄙的抛弃都让我赶上了!瞧瞧莱斯特这个恶棍。他们现在又把这个恶棍丢下不管,让其自生自灭。”


    “我可是一直在拚命找你,”他说,声音控制得很低。“你的巴黎代理人发誓说帮不了我。我正要试一试乔治城的那个地址呢。”他指了指桌子上的那本黄色的便条纸。“幸亏你来了。”


    “大卫,我最担心别的吸血鬼已经杀死了詹姆斯,并连同我的身体也一道摧毁,这样我就只能拥有这个身体。”


    “我想不会的,”他镇静地回答,声音很有说服力。“那位借你身体的小子留下很多蛛丝马迹。不过你还是先把湿衣服换一下。不然会感冒的。”


    “你说什么,蛛丝马迹?”


    “你知道,我们对这类犯罪都保持跟踪的。还是先换衣服吧。”


    “纽约犯罪之后又有新情况了?”我激动地问。我让他把我哄到壁炉那儿,热烘烘的炉火马上让我舒适起来。我脱掉潮湿的毛衣和衬衫。自然,这些衣柜里的衣服全都不适合我。这时我才想起我把昨晚手提箱忘在路易的房子里。“纽约当时是星期三夜里,对不对?”


    “你穿我的衣服会合身。”大卫马上把我的思路岔开。他朝墙角的一个大皮箱走过去。


    “出了什么事?你凭什么认为是詹姆斯干的?”


    “只能是他,”他说着打开皮箱,取出几件叠着的衣服,又取出一套同他穿着的很像的粗呢西装,仍挂在衣架上。他把衣服就近放在一张椅子上。“来,换上这些衣服。不然你会得重病死的。”


    “哦,大卫,”我边说边继续脱衣服。“我已经死里逃生好几回了。其实,我还不长的凡人生命一直是在垂死中度过。照顾这个人体让我厌烦透顶,那些活人怎能忍受得了无止境的吃、喝、拉、撒、睡的循环!要是再得了发烧、头疼、咳嗽、流鼻涕什么的,你就等于是被判了苦刑。而且打针吃药……我的天!治疗这些讨厌的病还不如得着它们好呢!我不知中了什么邪,居然渴望当个人类!你说又有了新的犯罪案件——什么时候发生的?时间比犯罪地点更重要。”


    他又打量起我来,吃惊得目瞪口呆。莫约现在也注意到他了,上下打量着他,并友好地伸出粉红色的舌头舔他的一只手。大卫也爱抚地拍着地,但目光还是茫然地盯着我。


    “大卫,”我边脱湿袜子边说。”告诉我,又出了什么事?你刚才说詹姆斯留下了蛛丝马迹。”


    “太不可思议了,他惊魂未定地说。”我有一打照片都是这张脸。可现在我居然看见你在这付皮里头。噢,我简直不敢想象。不敢想象。”


    “这恶魔最近一次活动是在何时?”


    “哦,最近一份报告来自多米尼加共和国。让我想想,是在两夜以前。”


    “多米尼加共和国!他去那儿干嘛?”


    “我也正想知道呢。在此之前,他在佛罗里达州巴尔哈伯附近出击过一次。这两次都是在摩天大楼里,闯入的方法与纽约那次相同透过玻璃墙。三次犯罪都把家具砸个粉碎,墙壁保险柜被连根扯开,票据、金银、珠宝洗劫一空。一人死在纽约,血被吸干。两个妇女在佛罗里达也被吸干血液,一家人在圣多明哥惨遭杀害,只有父亲是用传统吸血鬼的方式被吸干血。”


    “他无法控制自己的力量。他像个机器人横冲直撞!”我下了结论。


    “我也这么想。是他的毁灭性和蛮力最初引起我的注意。这家伙笨拙得难以置信!而且整个行动愚不可及。但我搞不懂他为什么选择这些地点作为偷盗的目标。”


    他突然顿住并转过身去,甚至害羞起来。


    我这才意识到我已脱光了所有衣服,正一丝不挂地站在他面前,使他可笑地拘谨起来,脸上甚至浮起了红晕。


    “干袜子在这儿,”他说。”你怎么就知道让雨打湿了衣服乱跑?”他低着头把袜子递给我。


    “我什么都不太懂,”我说。“我发现这正是我的缺点。我明白你提及作案地点的含义了。他明明在波士顿或纽约郊区就能抢它个心满意足,可为啥还要跑到加勒比海地区去偷去抢?”


    “对呀。除非地方的严寒使他特别不舒服。但这成其为理由吗?”


    “不。他没有那么敏感。这没有必然的关系。”


    穿上干衣裤感觉真舒服。而且还合身,虽然因为样式老而松松垮垮,不是那种青年人爱穿的订做的紧身衣。衬衫用厚厚的绒面呢制成,粗花呢的裤子都是褶皱,不过短外衣穿着既暖和又舒服。


    “瞧,我用凡人手指就是系不上这个结,”我说,“但我为什么要穿成这个样子,大卫?你难道也这样不修边幅吗?上帝,咱俩看上去像是参加葬礼。我干嘛要在脖子上戴这个套索似的玩意儿?”


    “因为不戴它你穿着西装看上去就像傻瓜,”他有点心不在焉地回答。“我来帮你系。”他朝我走过来时脸上又露出了害羞的表情,我明白他受到我这副肉体的强大吸引。我原来的身体使他惊奇,但我现在的身体却真正点燃了他的热情。他的手指在忙着给我打领结。我一边感受着那点痒痒的小压力,一边注视着他,发现我也被他深深吸引住了。


    我想起我有许多次想把他楼进我的怀抱,再慢慢把牙齿轻轻嵌进他的脖颈,吸吮他的血。呵,我现在可以抱着他而又不吸他的血——我成为人类,只能以人类的情欲表现感受我与他的肢体接触,可以随便做些亲密的手势和愉快的拥抱,他和我也许都喜欢这样呢。


    这想法使我瘫软下来。我感到我的皮肤表面麻酥酥的。我感到我与他有了关系,恰如我与那不幸被我强迫的年轻女人有了关系,恰如我在冰天雪地的华府与那些游客(他们是我的同胞兄弟姐妹)有了关系,恰如我与可爱的葛丽卿有了关系。


    我毕竟成为人,并且和他人在一起!这意识强烈得使我突然惧怕起它来,我惧怕它的美妙,也见到这种惧怕本身就是其美妙的一部分。


    哦,是啊,现在我和他一样也是凡人。我活动了一下手指,慢慢挺直后背,听凭那麻酥酥的感觉演变成强烈的性欲。


    大卫猛地挣脱我的怀抱——他有所警觉并毅然打断了我。然后,他从椅背上拾起那件外套,帮我穿上。


    “你得把你的奇遇都告诉我,”他说。“一个小时之内,我们就可以从伦敦那儿获得新消息,假如这杂种再作案的话。”


    我伸出我那软弱的凡人之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把他拉过来,轻轻吻一下他的脸颊,他再次后退。


    “少来这些啦,”他像哄小孩似地说。“我只想了解所有情况。你吃过早饭吗?你需要一块手帕。这儿有。”


    “怎样获得从伦敦来的消息?”


    “泰拉玛斯卡会给旅馆发来传真。现在我们先一起吃点东西。我们有一整天时间可以弄清这个问题。”


    “但愿他两夜前没有死在圣多明哥。”我叹了口气说。我心中又笼罩着沉重的绝望。刚才那甜蜜但受挫的性欲抑制下来了。


    大卫又从皮箱里取出一条羊毛长围巾,把它围在我的脖子上。


    “你现在不能再给伦敦打个电话吗?”我问。


    “太早了点,不过我可以再问一次。”他找到了长沙发旁边的那部电话,与大洋彼岸的什么人迅速交谈大约五分钟。还没有新的消息。


    纽约、佛罗里达和圣多明哥的警方互相之间显然还没有取得沟通,这是因为还没有人把这些犯罪联系起来加以考虑。最后他挂上电话。“他们一收到新情况就会给我住的旅馆发传真。我们去那儿吧,好吗?我现在很饿。我在这儿等了一整夜。哦,还有这条漂亮的狗。你拿它怎么办?”


    “它已吃了早饭。它会很高兴待在楼顶的花园里。你是不是想赶紧离开这里?我们为什么不先上床睡一觉?我不明白。”


    “你在说真的?”


    我耸耸肩膀。“当然是真的!”我已开始陷在这种可能性里不能自拔——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同他做爱。这主意真不错!


    他再次睁大眼睛盯着我,一言不发,色眯眯的。


    “你要明白,”他终于说,“你这身体真是个绝对出色的男人体。我是说,你大概不会不清楚你已经扎根在一个——一个非常会迷人的年轻男人体内。”


    “我在交换前就仔细欣赏过了,还记得吧?可你为什么还不愿……”


    “你已经和女人做过了,对不对?”


    “我希望你不要读我的心思。这不礼貌。再说,这又有什么关系?”


    “一个你爱的女人。”


    “我一向是男女都爱。”


    “这是对爱一词的另一种诠释。听着,现在咱们还不能干那事。所以你要放规矩些,我必须了解詹姆斯这个怪物的一切。咱们得用很长时间制订一个计划。”


    计划?你真的以为能制止他?”


    “当然能!”他招呼我过去。


    “怎么制止?”我问。我和他走出门去。


    “咱们得观察那家伙的举动。得分析和估计他的弱点和力量。而且别忘了我们是二对一,而且还有个极大的优势。”


    “什么优势?”


    “莱斯特,快把你凡人脑子里的所有邪念都赶走,然后跟我来。我饿着肚子没法思考,而你显然又根本没在想正事。”


    莫约“啪喀啪喀”朝门走来,想跟着我们,但被我制止了。


    我轻轻吻了一会儿它黑黑的长鼻头。它只好趴在潮湿的水泥地上,沉着脸,失望地看着我们走下楼梯。旅馆距我家只有几个街区远,而且在蓝天下走路也不是不能忍受,虽然台着刺骨的风。我冷得开不了口讲我的经历,再说这阳光明媚的城市总让我分心。那些在阳光下无拘无束、自由自在散步的人们再一次感染了我。尽管天寒地冻,但所有人好象都享受到阳光的恩泽。我注视着这充满阳光的世界,心头感到一阵悲哀,因为,无论这阳光灿烂的世界有多美好,我都不想再待在里面。


    我想:把我超自然的灵视还给我吧;把夜间漆黑的美丽还给我吧;把我超自然的威力和耐力还给我吧,哪怕永远牺牲掉享受白天的壮丽我也心甘情愿。因为我就是我,吸血鬼莱斯特。


    在旅馆的服务台,大卫站了一下,向他们交待说,我们要去咖啡厅,如有任何传真过来,要马上交给我们。然后我们走进一个老式大厅,带有花纹饰的灰泥天花板,白丝绸的帐缦窗帘。我们来到角落里的一张铺着白桌布的餐桌旁坐下,要了一顿丰盛的新奥尔良式早餐,大吃起来,有鸡蛋、饼干、煎肉、肉卤,还有厚厚的黄油燕麦面包。


    我得承认,从北方旅行到南方,我的饮食情况改善了。现在我很能吃了,已经很少噎住或用牙咬到自己的舌头。我家乡的糖浆浓咖啡好得没话说。烤香蕉蘸糖的饭后甜食也足以让任何正常人垂涎三尺。


    但我现在却对这些美味不太感兴趣,也不像刚才那样特别希望伦敦能有最新消息来,而是很想把我的悲惨经历向大卫一吐为快。他则一再向我询问细节,并常提问题打断我。所以我对他讲的详细程度大大超过我对路易讲的,也使我感到更加难过。


    我回顾了我与詹姆斯在那住宅里的天真的谈话,承认我当时没有对他保持足够的警惕,以及我当时过于自满,不信一个凡人能把我骗了。谈到这些真让我痛苦不堪。


    接着我谈到我对那女招待可耻的奸污,谈论与葛丽卿在一起刻骨铭心的时光,谈到不断梦见克劳蒂娅(全是恶梦)。谈了与葛丽卿分手去找路易,路易把我讲的完全误解,硬是按自己的理解歪曲我的话,并拒绝给我我急需的帮助。当谈到我后来已经不再愤怒,只剩下我很熟悉的悲伤和绝望,我更加痛苦。我在脑海里又见到了路易,他不再是我以前的那个温柔可爱的情人,而是冷酷得像个在魔界法庭上审判我的恶魔使者。


    “我明白他为什么拒绝帮我,”我沮丧地说,往事不堪回首的样子。“也许我早该明白。其实,我不相信他会抵制我一辈子。他现在不过是在坚持自己的理想,即我应该去赎罪、拯救自己的灵魂。这正是他要做的,但出于某种原因,他自己又永远做不到。而且他又永远无法理解我,绝对无法理解。所以他才在他写的书里反复描述我,虽生动,却很肤浅。倘若我硬是不去法属圭亚那的丛林找葛丽卿,他最终还是会向我屈服,虽然我烧掉了他的房子。当然,这也许要花许多时间。我也许会待在这可恨的身体里许多年!”


    “你又发怒了,”大卫说。“冷静点。你说什么来着——烧了他的房子?”


    “我当时太生气了!”我忿忿地小声说。“我的天,哪里只是生气!”


    我认为当时我是沮丧和绝望得已经没了脾气。我意识到并非如此。但我现在是难过得说不下去了。我又喝了一大口苦咖啡,重新打起精神,接着讲述我在燃烧的棚屋旁看见玛瑞斯的情形。玛瑞斯故意让我看见他。他已经判了我的刑,虽然我并不知道这判决到底是什么。


    绝望再次笼罩我,又让我难过得没了脾气。我呆呆地盯着面前的碟子,然后两眼无神地扫视这家装饰华丽但显得空荡荡的咖啡厅。许多餐桌都空着,摆着折迭好的餐巾纸,像一顶顶小帽子。我又眺望远处半明半暗、静悄悄的门厅,里面的一切都像罩在不祥的阴影中。接着我把目光移向大卫,见他虽然还是充满同情和魅力,但已不是那个我用吸血鬼之眼看时的奇特人物,只是另一个凡人,像我一样脆弱并挣扎在死亡的边缘。


    我觉得麻木和难过,再也说不出话来。


    “听我说,”大卫开口。“我不信你的玛瑞斯已经消灭了那家伙。不然他不会在你面前露面。我无法想象这样一个鬼的思想感情。连你的我都无法想象,我了解你就像了解我最亲密的老朋友那样,但我不信他会这么干。他出现是为了表示他的愤怒,并拒绝帮助你,而这就是他对你的宣判。不过我敢说,他会给你时间让你找回你的身体,而且你别忘了:无论你怎样洞察他的表情,你都是透过凡人之眼来看的。”


    “这我想过,”我无精打采地说。“说实话,除了相信我的身体仍在他那儿等着我收回之外,我还能怎么办呢?”我无奈地耸耸肩。“我不知道怎样才能放弃。”


    他冲我微笑,十分温暖可爱的微笑。


    “你的冒险十分精彩,”他说,“在咱们设法抓住这个很了不起的盗贼之前,请让我再问你一个问题。而且请你不要发火。我看得出来,你在这副身体里也如同你在你原来身体里一样,都不了解你自己的威力。”


    “威力?有什么威力!这不过是一团神经和筋腱,脆弱、松软、水塌塌、黏糊糊,令人作呕。别对我讲威力这个词啦。”


    “胡说!你现在是个年轻高大健壮的美男子,体重足有一百九十磅,身上没有一点多余的脂肪!你前面还有五十年的凡人生命要过。看在上帝面上,你要认识到你的优势。”


    “好吧,好吧。我真棒。当个凡人活着真幸福!”我小声说,否则我会大吼起来。“我还能在今天中午十二点半在街上被卡车压扁呢!大卫,我连这些简单的考验都经受不起,你难道还没看出我瞧不起自己吗?我仇恨这个身体。我讨厌当这个胆小懦弱的怪物!”


    我仰靠在椅背上,眼睛瞧着天花板,竭力不让自己咳嗽或打喷涕,哭起来,右手挥拳猛击桌面或猛捶身边的墙壁。“我讨厌胆小!”我小声说。


    “这我知道,”他和气地说。他端详我好一会儿,然后用餐巾纸揩揩嘴巴,伸手去拿咖啡杯,喝了一口后说:“假设詹姆斯仍穿着你的身体到处乱跑,那你敢绝对肯定你还是想和他换回你原来的身体吗?也就是说,你确实想再次成为以前的那个莱斯特吗?”


    我连连苦笑,疲倦地说:“这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吗?问题是我怎样才能实现这次再交换!我是不是会发疯全都取决于这个。”


    “那好吧,我们首先来确定詹姆斯藏在哪儿。咱们先尽全力找到他。除非他真的死了,否则绝不放弃。”


    “你又把问题想得太简单了!你怎么才能找到他?”


    “嘘——别让人家注意我们,”他像首领似地对我说。“喝点桔子汁,你需要的。我再多要点。”


    “我不需要桔子汁,我不需要更多的关照,”我说。“你真的在暗示咱俩有机会抓住这个魔鬼吗?”


    “莱斯特,我以前跟你讲过——要想到从前的你也有改变不了的明显缺陷。吸血鬼不能在白天到处走动。吸血鬼一遇到白天就几乎无能为力。就算你有条件反射,可以伤害打扰你休息的人,但除此之外,你就没有办法了。遇到白天,吸血鬼只好在一个地方待八至十二小时不动。这就使我们可以利用我们的传统优势,尤其是咱们还特别了解这个家伙。现在咱们需要一个机会来面对他,然后把他弄糊涂,好进行这次交换。”


    “不能强迫他吗?”


    “当然能。你能把他打昏,然后钻回你原来的身体。”


    “大卫,我得告诉你一个情况。我在这副人体里毫无心灵感应力。当年我是凡人少年时就没有这种意念驱动力。我觉得我无法……从这身体里上升,乃至脱离。我在乔治城时试过一次。我无法脱出这堆皮肉。”


    “莱斯特,这点雕虫小技谁都会,你当时只不过太害怕了。其实你做吸血鬼时学会的某些本领你现在还有。当然,那些超自然的细胞使你有优势,但你的吸血鬼灵魂本身不会失效。很显然,詹姆斯带着他的精神力量从一个身体转移到另一个身体。那你也肯定把你的部分威力带到了这里。”


    “是呵,我当时吓坏了,自那以后我就一直害怕再试——担心我一旦出来了就再也回不去。”


    “我来教你如何脱出这副身体。我来教你怎样向詹姆斯发起协调一致的攻势,记住,我们是两个。我和你一道发起进攻。用最简单的话说,我也有不小的精神威力。我能办到许多事情。”


    “大卫,只要你答应帮助我,我就永远当你的奴隶。你希望得到什么我都会不惜一切去弄来。我为你可以上刀山下油锅,只要我找回我的身体就行。”


    他踌躇了一下,好象想开个小玩笑之类,但转念一想没这么做,而是说下去:“咱们尽快开课吧。不过我越琢磨,越觉得我最好把他出其不意地赶出你的身体。不等他意识到你已在场,我就把它办光。对,咱们就照着这么办,他见到我是不会起疑的。我能轻而易举地在他面前遮掩我的想法。这你也得学会——隐瞒自己的思想。”


    “但他要是认出你怎么办?大卫,他知道你是谁,他记得你。他谈起过你,怎样才能防止他一见到你就把你活活烧死呢?”


    “和他见面的地点会阻止他下手。他不会冒险在距离自己太近的地方放火。而且我们要确保在一个他根本不敢发威的地方把他诱捕。我们得把他诱入圈套。这就需要动脑筋想办法。不过首先要设法找到他再说。”


    “我们混在人群里接近他。”


    “或是趁着日升、他不敢在他巢穴附近放火的时候。”


    “对。”


    现在,根据手头现有资料,估计一下他的实力。”


    他停下来,看着一名侍者用银盘端着一把漂亮的大咖啡壶翩然而至。高级旅馆都有这种咖啡壶。这种银器和别的银器不同,上面有一层绿锈,还总有几处小小的凹痕。我看着浓黑滚热的咖啡流出小巧的壶嘴。的确,我们虽然坐在这儿又焦虑又难过,但我还真是开了眼界,看到不少稀奇古怪的小玩意。看来只要跟着大卫就有希望。


    侍者走后,大卫等不及地啜了口新鲜咖啡,然后把手伸进衣袋去掏东西。他把薄薄的一迭纸放在我手上,说:“这些都是关于这几起谋杀的剪报,好好读一读。有什么想法马上告诉我。”


    第一篇报导是”吸血鬼在市中心杀人”,把我气得七窍生烟。我把大卫讲述过的毁坏惨状又看过一遍。那家伙十分粗笨,毁坏家具的方式十分愚蠢。偷盗的方式更是愚不可及。至于我的纽约代理人,真可怜,脖子被折断,全身血液被吸干。吸血鬼的动作十分笨拙。


    “他居然能使用飞行技巧,堪称奇迹,”我忿忿地说。“你瞧,他是在第三十层楼破墙而入。”


    “但这不等于他能用这种能力飞越长距离。”大卫说。


    “但他又是怎样在一夜之间从纽约跑到巴尔港的呢?更重要的是,他为什么要去巴尔港呢?假如他乘的是民用飞机,他为什么不去波士顿而去了巴尔港?或去洛杉矶,或去巴黎,去哪儿都行,怎么偏去巴尔港?你想想看,他若去抢大博物馆或大银行,那利润该多丰厚。可他却去圣多明哥;这我就不明白了。就算他掌握了飞行能力,对他来讲也不容易。所以,他究竟为什么要去那儿?难道只是为了分散杀人现场,好让人不把这些个案联系起来看吗?”


    “是啊,”大卫说。”如果他真想保密,他就不会这样洋洋洒洒地干。他在横冲直撞,就像喝醉酒。”


    “对。从一开始就给人这种感觉。处在极端亢奋的状态中。”


    “他是不是可能在空中乱飞,想到哪儿就到哪儿?”大卫问。“根本没有规律?”


    我一边考虑这个问题,一边慢慢读其它报导。真扫兴,用人眼读哪像用吸血鬼眼读来得那么迅速,一目十行!是的,笨拙极了,愚蠢极了。人们被一个重器砸扁,毫无疑问是他的拳头。


    “他喜欢砸碎玻璃,对不对?”我说。“他喜欢惊吓他的受害者。他肯定喜欢看他们恐惧的样子。他不留下目击者,他把看似值钱的一切都偷走。其实都不怎么值钱。我真恨死他了。不过……我自己也干过这么可怕的事。”


    我想起我与这坏蛋的谈话。我怎么没看穿他虚假的绅士风度和举止!大卫当初对他的描述也出现在我的记忆里:他的愚蠢,他的自我毁灭……还有他的笨手笨脚!我怎么能把这忘掉呢?


    “不,”我终于说,“我不信他能飞这么远的距离。你想象不出这种飞行能力有多可怕。比出窍的灵魂漫游还可怕二十倍。我们都憎恶飞行。跟你这么说吧,连风的吼声都使你感到绝望,感到被抛弃。”


    我顿住了。在梦幻里我们就熟悉这种飞行。也许在我们出生之前,我们就在某个超越地球的天国里熟悉了这种飞行。我们无法把它想象成地球上的事物,只有我才清楚这种孤独的“天马行空”曾如何沉重地伤害过我的肉体且摧残过我的心灵。


    “说下去,莱斯特。我听着哪。我听懂了。”


    我叹了一口气,接着说:“我之所以学会这种技术,只是因为我被扔在一个无所畏惧的同类的掌心里。对她而言,飞根本算不了什么。我们中有的吸血鬼从不使用这种技能。噢,我不相信詹姆斯能掌握飞行。他一定是用其它方法窜来窜去,然后等到猎物唾手可得时才飞一下子。”


    “对,只有这样好象才同证据相吻合。但愿咱们知道——”


    他突然分了神。一位老年旅馆招待出现在走廊的尽头,慢吞吞地朝我们走来,看上去很慈祥,手里拿着个大信封。大卫马上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钞票,捏着它准备好。


    “先生,您的传真,刚收到。”


    “啊,非常感谢。


    大卫把信封撕开。


    “哈,有了。途经迈阿密的消息。一座山顶别墅,在库拉索岛上,时间很可能是昨晚天黑不久,直到今晨四点才发现。五个人死了。”


    “库拉索岛!到底在哪儿?”


    这就更复杂了。库拉索是个荷兰人的岛屿,在加勒比海的很南端。这下真的是毫无道理了。”


    我们一起看这篇报导。从表面看,作案动机又是抢劫。贼从天窗外闯入,捣毁两个房间。全家人都被杀害。残忍的程度让全岛陷入极度恐慌。两具尸体血被吸干,其中一个是小孩。


    “这魔鬼显然不是只往南走!”


    “即使在加勒比海地区,也有特别有趣的地方,”大卫说。”嘿,他忽视了整个中美洲的海岸。来,咱们找张地图,看看上面的名堂。前厅里有个旅行社的代理。他一定有地图。咱们把这些都拿到你的住处去研究。”


    那个旅行社代理是个秃头老头子,说话轻柔有礼貌,十分殷勤。他连忙从他的桌子里摸出几份地图。库拉索岛吗?对,他有一、两本关于那地方的小册子。就加勒比海地区的海岛而言,那地方不算太有意思。


    “那人们为啥还去那儿?”我问。


    “唔,人们一般都不去那儿,”他模着自己的秃头说。”当然坐巡游船的人除外。近几年这些游船又开始在那儿停泊了。拿着。”他把一张折迭的彩页印刷品塞在我手里,上面介绍了一艘叫“海上皇冠号”的小游船,非常漂亮,专门在这些小岛之间穿梭巡游,在返回驻地之前的最后一站就是库拉索岛。


    “游船吗?”我盯着这张彩页嘟哝,随后目光移到办公室的墙壁上,上面贴满各类游船的大海报。“嘿,他在他乔治城的家里也贴满各种船只的照片,”我说。这就对了,大卫——他一定藏在一条船上!还记得你以前告诉我的吧:他父亲为一家轮船公司做事,他自己也说过想乘着一艘着名游船去美国。”


    “天啊,”大卫说。“你说得对,纽约,巴尔港……”他看着那个代理人。“那些游船在巴尔港停吗?”


    “在埃弗格雷兹港停,”那人说。“离巴尔港很近。但没有几艘从纽约出发。”


    “那圣多明哥呢?”我又问。“它们在那儿停吗?”


    “是的,那是个定期停船的港口。这些船都随时改变旅游路线,你想坐什么样的船?”


    大卫不加解释,迅速在地图上标下犯罪发生的那些地点和时间。


    但接着他露出沮丧的神情。


    “不对,”他说,“我觉得这不可能。哪艘游船只用三个夜晚就能从佛罗里达绕一大圈开到库拉索岛呢?”


    “嗯,只有一艘能,”那老头儿说。“事实上,它是本星期三夜里从纽约出发的。它就是居纳尔船舶公司的旗舰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


    “这就对了,”我说。“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大卫,他跟我提过的就是这般船。你说过,他父亲——”


    “但我还以为这条船是作横越大西洋的航行呢。”他打断我的话说。


    “冬季例外,”那代理人赞同地补充。”三月到来之前它都在加勒比海活动。而且它大概是开得最快的船,在哪儿都一样。能达到二十八节。在这儿,我们现在就看一下它的旅游路线。”


    他又手忙脚乱地翻起办公桌上的一堆文件来,最后总算找出一本印刷精美的大册子,把它打开,用右手摊平。“没错,星期三从纽约出发。星期五上午在埃弗格雷兹港停泊,午夜前又出发,直奔库拉索岛,昨天早上五点到那儿。但它并没在多米尼加共和国停靠,所以在那儿帮不了您。”


    “没关系,反正它经过了多米尼加,大卫说。”它在第二天夜里经过了多米尼加共和国!你看地图。这就对了。瞧这笨蛋,他简直就是把行程告诉了你,透过他昏头的喋喋不休!他就躲在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上。这条船对他父亲曾是那么重要,那老头就是在它上面过了大半辈子。”


    我们一再感谢这位代理人提供了这些地图和小册子,然后走出旅馆前门叫计程车。


    “噢,这是那家伙一贯的作风!”计程车载着我们朝我的住宅开去。在路上大卫说:“在这疯子眼里,一切都具有象征性。当年他自己就是因为闹出丑闻丢了脸而被从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上开除,我对你讲过这些,还记得吧?你说得对,这纯粹是一种偏执,这小恶魔自己就说出了线索。”


    “没错,一点也不错。当年泰拉玛斯卡不让他乘坐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去美国。为此他一辈子都在记恨。”


    “我讨厌他!”大卫咬牙切齿小声说,在坐计程车的情况下,他说话的激烈程度令我吃惊。


    “不过大卫,他这样做其实不傻,”我说。“而是极端聪明,明白吗?他在乔治城向我泄露他的意图,大谈此事。我们可以把这看作是他的自毁性的表现。但我认为他当时并不希望我看透他。说实话,要不是你给我看了其它凶杀的报导,我自己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这一层。”


    “也许吧。我认为他是想让人抓住他。”


    “不对。他在东躲西藏,躲着你我和其它吸血鬼。他很聪明呢。咱们对付的是一个凶险的魔法师,能把自己完全隐藏起来,改头换面。你瞧,他居然躲在一条快速行进的船上,混在一个凡人的小天地中!再瞧瞧这船开的,每天夜里航行,白天都停泊在港里。”


    “这是你的看法,”大卫说。“我却认为他是个白痴!而且一定会让咱们抓住!你刚才讲过你给了他一本护照,对不?”


    “上面的名字是克莱伦斯-奥德博蒂。不过他不会用这个名字。”


    “这很快就能弄清楚。我猜想他是以正常方式在纽约上的船。体面地登船对他很重要,为此他会预订最高级的客舱,并堂而皇之地登上最高层的甲板,接受船员毕恭毕敬的迎接。那些在信号甲板上的客舱都很宽敞。毫无疑问他会给自己的白天隐蔽所准备一个大皮箱。哪个客舱服务员都不会介意的。”


    我们又来到我的住所,他掏出点钱付给司机后,我们登上楼梯。


    回到家,我们马上坐下来,掏出那张彩贡旅行日程表和那些剪报,共同研究了那些凶杀的来龙去脉。


    很显然,那个恶棍是在游船启航前几个小时袭击我的纽约代理人的。他有足够的时间赶在夜里十一点之前登船。在巴尔港附近的那次凶杀是在游船靠岸前数小时干的。他显然是靠飞行解决了那一小段距离,干完后赶在日升以前返回他的船舱或别的什么藏身之地。


    至于在圣多明哥干的那次凶杀,是这样的:他先离船一个小时,然后在它南下途中返回船上。这些短程距离不算什么,他甚至用不着超自然视力就能看见巨大的”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冒着烟驶过宽阔的海域,在库拉索干的凶杀也是在船启航一会儿后干的。他很可能满载掠夺物,不到一个小时就赶上了那艘船。


    后来轮船开始北上。它曾在委内瑞拉海岸的拉瓜伊拉靠过岸,就在两小时以前。倘若他今晚在卡拉卡斯或邻近地区再次作案,我们肯定就能抓住他。但是我们不打算再等待进一步的证据。


    “好了,咱们计划一下,”我说。“咱们俩敢上这艘船吗?”


    “当然,必须上去。”


    那就得弄到假护照。我们也许要在身后留下一大片混乱。大卫-泰柏特一定不能牵扯进去。我也不能使用他给我的那份护照。我不知道那个护照弄到哪儿去了。也许仍在乔治城他的住宅里吧。天晓得他为什么在它上面使用他的原名,大概是想让我第一次过海关就遇到麻烦吧。”


    “一点不错。在咱们离开新奥尔良之前,我来负责办这些文件。现在咱们赶到卡拉卡斯已经来不及了,因为那条船五点钟就离开。只好明天在格林纳达登船。在下午五点之前咱们都有机会。很可能总有客舱空出来。总有人在最后一分钟取消计画,有时甚至会赶上有人去世。事实上,在像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这样的豪华游轮上,总是有人去世。詹姆斯肯定了解这点,所以只要他谨慎行事,他就随时能喝船上人的血。”


    “为什么?嗯,伊丽莎白二世号上总会死人?”


    “有一些老年旅客,”大卫说。“这是游船生活的一个现实情况。该船有一所很大的急救医院。这样大的游船是一个浮动的世界。不过没关系,我们的调查人员会把一切都搞清。我这就让他们着手去办。从新奥尔良去格林纳达很方便,我们有足够时间来准备行动。”


    “莱斯特,咱们制定一个详细的计画。假设在日升前我们遇到这个恶棍。假设我们立刻把它赶回这具凡人身体,并在此之后就任他去。这样就需要给你找个藏身之处……一个第三客舱,用一个与咱俩毫不相干的假名预订。”


    对,而且这个客舱要在船的中下部,在较低的一个甲板上。但不是最低,否则会太明显。最好在中间。”


    “可是你能跑那么快吗?你能在几秒钟之内就跑到下层甲板吗?”


    “没问题。别担心这等小事。要一个靠里面的船舱,这很重要,而且要大得容得下一个大皮箱。唔,其实这皮箱并不关键,尤其是只要我事先在门上安把锁。但找个大皮箱,这是个好主意。”


    “啊,我明白了,我全明白了。我明白咱们该怎么办了。你就好好休息,喝你的咖啡,冲个澡,想干什么干什么。我到另一个房间去打几个必须打的电话,我是给泰拉玛斯卡打电话,所以你必须回避。”


    “别开玩笑了,”我说。“我想听听你打算怎么办——”


    “你照我说的做。噢,对了,找个人照顾一下那条漂亮的大狗。咱们可不能带着它!不然太荒唐。而且这样有个性的狗你又不能不管。”


    他转身办他的事去了,把我关在卧室门外,他好一个人去打那些激动人心的电话。


    “我刚来了兴致,你就躲起来了,”我抱怨。


    我赶紧去找莫约,它正趴在又冷又湿的楼顶花园里睡觉,好象这样睡最正常不过了。我领着它下到一楼,找到那个老太太。在我所有的房客中,她是最好说话的一个。我掏出两百美元请她帮我照看这条温柔的狗。


    这个建议我刚一提,她就乐坏了,莫约可以使用楼后面的那个院子,她既需要钱也需要陪伴,我真是个好小伙子,同我的表哥德-莱恩康特先生一样漂亮,他待她一直像守护天使一样,从不要她把她交房租的支票兑现。


    我上楼回到家里,发现大卫还在工作,并且不让我偷听。他让我煮咖啡去,这我当然不会。我只好喝了旧咖啡,然后给巴黎打电话。我的代理人接了电话。他正在准备向我作我要求的身分汇报。一切正常。那个神秘的肉体窃贼没有发动进一步的袭击。最近一次发生在星期五晚上,也许这家伙已经洗手不干了。现在,一大笔钱在新奥尔良的银行里正等着我去取呢。我反复提醒他要注意安全,并说我不久再打电话给他。


    星期五晚上。也就是说詹姆斯在“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离开美国之前进行了他最后一次袭击。他在海上是无法进行电脑盗窃,而且他显然无意伤害我的巴黎代理人——只要他仍然满足于在那艘船上自在逍遥。但只要他愿意,他随时可以离船作案。


    我又进入计算机系统,试图接近莱斯坦-格利高尔的账户。我用的就是这个化名把那两千万美元电汇到乔治城银行的。正如我猜想的那样,莱斯坦-戈利高尔确有其人,但他实际上一文不名。银行存款为零。那电汇到乔治城让拉格朗-詹姆斯使用的两千万美元确已在星期五中午重新落户在戈利高尔先生的名下,随后立刻被从他的账户中提走。确保这次提款实现的交易合约已在前一天夜里成立。到星期五下午一点钟,这笔钱已经通过某条无踪无影的渠道转移。全部经过就是这样,罩在一大堆数码和银行术语里,傻瓜都能看明白。而且,眼下肯定就有一个傻瓜正注视着这台电脑的萤幕呢。


    那个坏蛋曾警告过我,他能透过电脑盗窃。他显然已从乔治城银行的职员那里骗取过资讯,或用传心术愚弄过他们天真的心灵,以窃取所需要的数字和密码。无论怎样,反正这家伙已经把原属于我的一大笔钱掌握在自己手中。我更仇恨他。我恨他杀了我的纽约代理人,恨他作案时的粗暴凶狠,恨他偷走了办公室里的一切,我恨他的卑鄙和狡猾,恨他的野蛮和胆量。


    我坐着喝剩咖啡,考虑下一步怎么办。詹姆斯的所作所为虽然看似愚蠢,但我还是明白他的深层动机是什么,从一开始我就看出他的偷盗和他内心深处的某种饥渴有联系。这艘“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曾是他父亲的世界,而他却因为偷窃被捉从这个世界里被赶出去。是的,被赶走了,和别的吸血鬼把我赶走一样。因此,他肯定特别渴望带着他的新威力和新财富重返这个世界。为此他可能经过特别周密的筹划,从交换身体之日确定下来之后就开始筹划。假设我把这个日期定在以后,他也会安排过几天在另一个港口登船。事实上,他有能力在距离乔治城不远的地方开始他的旅行,并在船启锚之前袭击我的纽约代理人。我想起他当时坐在乔治城他那昏暗的小厨房里不断看手表的情形。这手表现在戴在我的手上。


    大卫终于从卧室里出来,手里拿着笔记本。一切都安排好了。


    “在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上没有叫克莱伦斯-奥德博蒂的人,但有个神秘的英国年轻男人叫贾森-哈密尔顿,在船从纽约启航前两天预订了船上豪华的维多利亚女王套舱。眼下我们只好假定此人就是詹姆斯。在咱们到达格林纳达之前会有更多关于他的情况。我们的调查员已经展开了工作。


    “我们俩已经预定了驶出格林纳达的两个小套房,同咱们这个神秘的朋友在同一层甲板。咱俩必须在明天船在下午五点启锚之前随时准备登船。”


    “与我们有关的第一趟航班在三个小时后起飞离开新奥尔良。我们至少要用其中一个小时从一个先生那儿获得两份假护照。此人在干这类事方面很可靠,并且现在正等着我们去。我这儿有地址。”


    “太好了。我手头有大量现金。”


    “很好。我们的一个调查员将在格林纳达和咱们碰头,此人很精明,我已与他共事多年。他已经预订第三船舱,靠船里,五号甲板上。他将把几件小型的先进武器偷运进船上,还有那个我们日后会用上的皮箱。”


    “这些武器对那个穿着我原来的身体的人根本没用。当然日后就能派上……”


    “一点不错,”大卫说。“在换回身体后,我需要一支枪保护自己,防备这个年轻漂亮的人体。”他指指我,接着讲:“我的调查员先正式登船,然后再偷偷溜下船,把他的舱室和这些伧留给我们。我们将用新的身分履行通常的上船手续。我已经给我们起好了化名,恐怕一定得这样做。你可别介意,你是个美国人,叫谢里顿-布莱克伍德。我是个退休的英国外科医生,叫亚历山大-斯托克。从事这类使命最好化装成医生,你会明白我的意思的。”


    “很感谢你没有用h.p.拉夫克拉夫特这个名字,”我故意夸大地叹了口气说。“咱们现在就出发吗?”


    “是的,我已经叫了辆计程车,走之前得准备点热带穿的衣服,不然看上去滑稽透顶。得把握时间了。现在你能否用你肌肉发达的手臂帮我拎一下这个手提箱?!我会感谢你一辈子。”


    “我很失望。”


    “失望什么?”他停下来盯着我,然后像今天早些时候那样脸红。“莱斯特,现在没空干那种事。”


    “大卫,就算咱们成功了,这也可能是咱俩的最后一次机会。”


    “那好,”他说,“今天晚上,在格林纳达的海滩旅馆里,我们还有很多时间来讨论这个问题,当然这要取决于你的对离体技术掌握得有多快而定。现在,拿出你青年人的活力和干劲来,发挥创造性,先帮我提这个箱子,我已是七十四岁的老人了。”


    “太好了。但在出发之前我想了解点事?”


    “什么事?”


    “你为什么要帮助我?”


    “噢,这你清楚。”


    “不,我不明白。”


    他冷静地盯了我好一会儿,然后说:“我关心你!我才不管你穿着谁的肉体呢。这是事实。不过说真的,这个可怕的肉体窃贼真把我吓坏了。对,把我吓得魂不附体。他是个傻瓜,总是自取灭亡。这没错,但这一次我认为你是对的。他一点也不想被人抓住,虽然他以前曾被捕入过狱。他正在计画取得长远的成功,而且可能不久就会厌烦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所以我们必须行动。你来提着箱子。我把它拖上楼梯时差点死过去。”


    我服从了。


    但他充满感情的话使我悲伤起来,使我想象出一串我们本该在另一个房间里的那张柔软大床上做爱的镜头。


    要是这个肉体窃贼已经跳船了怎么办?要是他已在今晨被摧毁了怎么办?——因为玛瑞斯注视我的目光里充满藐视,所以有这种可能。


    “那我们就直接去里约热内卢,”大卫边在前面领路边说。“正好赶上狂欢节。我们能好好度个假。”我们朝那扇铁门走去。


    “非要我活那么长,还不如让我死了好!”我说着领头走下楼梯。“你的麻烦出在你已经习惯当个人,因为你当人太久了。”


    “我两岁时就习惯了当个人。”他平淡地说。


    “我才不信呢。我很有兴趣地观察几百年两岁的小孩。他们可不幸了,到处乱跑,摔跟斗,总是大哭大闹。他们讨厌当人!他们已经明白做人是一种肮脏的勾当。”


    他暗自笑了,但没有回答我。也不看我。


    我扪来到大门时,计程车已经在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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