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作家

3个月前 作者: 斯蒂芬·金
    1


    他们终于来到布里奇屯镇上的购物中心——一间超市,一家洗衣店,还有一间大得惊人的杂货店——此时相同的感受同时击中罗兰与埃蒂:萦绕四周的不只是歌声,还有一股强大的力量正在澎湃激荡,仿佛带着他们乘着快得难以想象的电梯一下子直冲云霄。埃蒂的脑海中浮现出小仙女的魔法棒,小飞象的魔法羽毛。这座新英格兰的小镇并没有散发出任何神圣的气息,但有什么事儿正在发生,力量变得异常强大。


    从东斯通翰姆一路开车过来,在一个又一个的路标带领下转过一个又一个的弯道,另外一种感觉也在埃蒂心中油然而生:这个世界有一股难以置信的清爽活力。夏日翠绿的松树林散发出的勃勃生机是他从没感受过的,甚至想都没想过。从天空径直飞过的鸟儿让他惊叹得几乎不能呼吸,而那还只是些最普通不过的麻雀而已。地上的层层绿茵宛如厚重的丝绒,仿佛只要你愿意,就能弯腰捡起,像一块地毯似的夹在胳膊下面带走。


    埃蒂问罗兰是否也有同样的感觉。


    “有,”罗兰回答。“感觉到、看到、也听到……埃蒂,还触摸到了。”


    埃蒂点点头,他自己也是同样。这个世界比真实还真实,是……反隔界的,最多只能想到这个词儿了。埃蒂感到他们此刻就身处光束的中心,光束仿佛一条湍急的河流卷着他们向悬崖边的瀑布冲去。


    “可是我很害怕,”罗兰说。“我感觉我们正在接近一切的中心——甚至黑暗塔本身。就好像,这么多年来追寻黑暗塔已经成了我的惟一目标,此时越接近终点心里反而越发慌。”


    埃蒂点点头,暗暗附和。他自己当然也觉得害怕。假如这种巨大的力量不是来自黑暗塔,那么一定是来自某种可怕强大的东西,应该和玫瑰相似却又并不完全相同。难道是玫瑰的成对映射?很有可能。


    罗兰朝车窗外的停车场望出去。大朵厚云在夏日的天空中缓缓移动,而在这片天空下来来往往的人群仿佛并没有意识到充斥在周围的强大歌声,也没意识到云朵都正在沿着古老的路线飘移。他们甚至没意识到本身的美。


    这时,枪侠说:“我以前一直觉得最恐怖的事莫过于到达了黑暗塔却发现顶层的房间空无一人。统辖所有宇宙的神或者已经死了,或者根本就不曾存在。但现在……埃蒂,万一这样的统辖者真的存在,而实际上却是一个……”他说不下去了。


    埃蒂接了下去。“宇宙的统辖者实际上却是一个无赖?你是不是想这么说?神没有死,却愚蠢邪恶?”


    罗兰点点头。事实上这还不是他真正害怕的,但埃蒂的猜测已经相当接近了。


    “怎么可能呢,罗兰?考虑到我们现在感觉到的?”


    罗兰耸耸肩,仿佛在说什么事儿都有可能。


    “无论如何,我们还有其他选择吗?”


    “没有,”罗兰神色黯淡下来。“一切为光束服务。”


    无论这个强有力的歌声到底是什么,它隐约从购物中心西侧通向树林的那条马路传过来。路标上标明那条路叫堪萨斯路,埃蒂不禁联想到绿野仙踪里的多萝西、托托,还有单轨火车布莱因。


    他踩下福特车的油门,缓缓向前开去。心咚咚直跳,惊叹涨满胸膛。当摩西走进上帝藏身的燃烧草丛时,是不是也是同样的激动难捺?当雅各醒来看见浑身散发光彩的陌生人——后来跟他摔跤的天使——站在他的帐篷里时是不是也有相同感受?也许是的,他想,而且他很肯定,这段旅程即将走到尽头——答案就在前方。


    上帝住在缅因州布里奇屯的堪萨斯路上?这种想法本该显得疯狂、难以置信,实际上却不是。


    只要别夺去我的命,埃蒂边想边向西侧转弯。我还得回去救我的甜心,所以求求你,不论你是谁、是什么,千万别夺去我的命。


    “老兄,我真的非常害怕,”他说。


    罗兰伸出手,握了握他的。


    2


    从购物中心开出三英里左右他们来到一个岔路口,一条小土路从大路左侧岔出去延伸进茂密的松林。前面也有过几个岔道,不过埃蒂都毫不犹豫地开了过去,丝毫没有放慢一直保持的三十英里时速。可在这儿,他停了下来。


    前面的两扇车窗都摇了下来,林中风声呼呼,乌鸦粗嘎乱叫,福特车的引擎隆隆作响,不远处还传来机动船的突突声。除了千万股歌声汇合在一起的合唱,这些是他们听见的全部声响。转弯处竖着一块路标,但是上面除了写着私人车道以外再无其他。不过埃蒂还是点点头。


    “就是这儿了。”


    “是的,我知道。你的腿怎么样?”


    “还疼着。不过不用担心。我们真的要过去吗?”


    “必须,”罗兰回答。“幸亏你当初坚持要过来。我们在这里要做的事情是这个的另一部分。”他拍了拍口袋里那份空地所有权转让给泰特集团的合同。


    “你觉不觉得那个叫金的家伙就是玫瑰的成对映射?”


    “没错儿。”听见自己想出来的词儿,罗兰不禁微微一笑,可是在埃蒂看来再没有比这微笑更哀伤的了。“我们已经带上了卡拉人的口音,对不对?刚开始是杰克,接着是我们所有人。不过很快就会消失。”


    “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埃蒂叹道。


    “哎,前路危机重重。可是……也许没有一个比得上我们即将遭遇的。上路吧?”


    “等一分钟,罗兰。你记不记得苏珊娜提起过一个叫莫斯·卡佛的人?”


    “一点点……他也有许多故事,霍姆斯先生死后是他接管了她父亲的生意,我没记错吧?”


    “嗯。他还是苏希的教父。她说过可以全心信任他。还记得当时我和杰克提出他可能偷了公司的钱时她有多生气吗?”


    罗兰点点头。


    “我信任她的判断,”埃蒂说。“你呢?”


    “我也是。”


    “如果卡佛先生的确诚实可信。也许我们可以把在这个世界的事务交给他来负责。”


    和充盈埃蒂身边的力量相比,这完全微不足道,但埃蒂还是觉得非说不可。也许他们还有最后一次机会保护玫瑰不让它凋零,但一点儿岔子都不能出。这就意味着,埃蒂心里明白,他们必须遵从卡的意志。


    简而言之,一切皆定数。


    “苏希说过在你把她从纽约拖出来的时候霍姆斯牙医诊所的市价已经值八百万甚至一千万美元了,罗兰。假如卡佛同我希望的一样好的话,那么那家诊所现在应该值一千两百万、甚至一千四百万。”


    “很多吗?”


    “当然,”埃蒂张开手向上举起来,罗兰点点头。“说实话用生产假牙的利润来拯救世界的确很滑稽,但这正是我要说的。牙齿仙女留给她的这笔钱还只是刚刚开始。别忘了,还有微软,你还记得我跟塔尔提过这个名字吗?”


    罗兰点点头。“慢点儿说,埃蒂。求求你,别激动。”


    “对不起,”埃蒂深深吸了一口气。“这儿就是我们要找的地方。那歌声。那些面孔……你看见藏在树丛中的那些面孔了吗?影子里面的?”


    “一清二楚。”


    “我都觉得自己有些疯了。对不起。我想说的是,我们可以合并霍姆斯牙医和泰特集团,然后利用未来的信息把它变成历史上最富有的公司,资源能与索姆布拉公司抗衡……甚至能和北方中央电子抗衡。”


    罗兰耸耸肩,抬了抬手,仿佛在问埃蒂怎么能够被如此强大的力量包围还能自在地大谈赚钱。这股力量沿着光束的路径充盈壮大,穿透他们的身体、让他们汗毛倒竖、鼻孔发痒。树林方寸间的影子仿佛都变成一张张凝视的面孔……宛如成百上千的观众聚集在一块儿。专为目睹他们主演的这出戏剧中最残酷的一幕。


    “我知道你的感受,但真的很重要,”埃蒂仍旧坚持。“相信我,真的。比方说也许我们能迅速壮大,赶在这个世界的北方中央电子公司强大之前就把它买下来。罗兰,我们也许能改变它。就像最宽阔的河流在源头也许只是条狭窄的小溪,一铲子土就能彻底改变它的命运。”


    这句话让罗兰的眼中闪过一道精光。“收买过来,”他接下去说。“变它为我们所用,而不再为血王服务。对,确实有可能。”


    “无论有没有可能,可别忘了,我们赌的不只是一九七七年、我自己的一九八七年、或者苏希去的一九九九年。”此刻另一层领悟划过埃蒂的脑海:那个年代亚伦·深纽肯定早已撒手人寰,甚至凯文·塔尔或许都已不在人世,他们在整个黑暗塔的魔幻大片中扮演的戏分——从希特勒兄弟手中救下唐纳德·卡拉汉——早已画上了句号,同盖舍、胡兹、本尼·斯莱特曼、苏珊·德尔伽朵


    (卡拉,卡拉汉,苏珊,苏珊娜)


    和滴答老人、甚至单轨火车布莱因和帕特里夏一道,永远地退出了舞台,走向道路的尽头。迟早,罗兰和他的卡-泰特也将走向同一个终点。等万物归为终结——前提是他们异常幸运,且有自我牺牲的强大勇气——将只剩黑暗塔屹立于天地间。可如果他们能把北方中央电子扼杀在襁褓之中的话,也许能救回所有已经折断的光束。即使失败,两根光束,纽约的那朵玫瑰和缅因的这个名叫斯蒂芬·金的人,也可以支撑黑暗塔。埃蒂并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些猜测……可他的心这么相信。


    “我们赌的是岁月,罗兰。”


    罗兰点点头,捏起拳头在约翰·卡伦的老福特车落满灰尘的仪表盘上轻轻敲了一下。


    “有没有意识到任何事儿都可能在那块空地发生?任何事儿。楼房、公园、纪念碑,甚至国家留声机研究中心。但只要玫瑰还在。这个卡佛能让泰特集团合法,或许同亚伦·深纽合作——”


    “嗯,”罗兰插口道。“我喜欢深纽,是条汉子。”


    埃蒂表示有同感。“不管怎么样,他们能起草法律文件保护玫瑰——无论发生什么,那朵玫瑰能永远存在下去,我有预感。二〇〇七年,二〇五七年,二五二五年,三七〇〇年……见鬼,甚至一九〇〇〇年……它永永远远都会在那儿。也许它非常娇嫩,但我相信它永不会凋谢。可我们必须抓住机会,一点儿岔子都不能出,因为这里是关键的世界,在这儿,钥匙转不动可没机会再削削尖。在这儿没什么能够重来。”


    罗兰沉吟了一会儿,指向那条通往藏着面孔的树林的小土路。树林里千万种声音汇集成和谐的歌声,回荡在林间。歌声唱出的是真理,是对白界1的颂扬,让生命充满了价值与意义。“那么,埃蒂,住在这条路尽头的那个男人呢?我是说如果他是男人的话。”


    “我觉得他是,不仅因为约翰·卡伦说的,而且我有预感。”埃蒂拍了拍自己的胸脯。


    “我也是。”


    “真的吗,罗兰?”


    “哎,真的。你觉得他是不是长生不老?这么多年来我见了许多,听到的传言更多,但从来没有一个男人或女人能真的永生。”


    “我觉得他没必要永生,他所需要做的只是写出合适的故事。因为有些故事才真正能不朽。”


    一丝了然点亮了罗兰的双眸。终于,埃蒂暗想,终于他明白了。


    可他自己是花了多长时间才全心接受这个真相的?上帝知道,经过那么多奇迹之后本该更加顺利,可他仍然一直跨不出最后一步。甚至直到发现卡拉汉神父是从一部叫做《撒冷之地》的小说里跳出来的人物,他都还没能走出这关键的一步。而最终促成他幡然省悟的是他发现合作城不在布朗克斯,而在布鲁克林,至少在这个世界,这个惟一重要的世界。


    “也许他不在家,”罗兰说此时他周围的整个世界都在等待。“也许创造我们的这个人不在家。”


    “你知道他在的。”


    罗兰点点头。此刻他的双眸重又恢复了古老的光彩,就像一小簇永不熄灭的火焰,指引着他从蓟犁沿着光束的路径一路向前。


    “那么,继续开吧!”他沙哑地喊道。“继续开,看在你父亲的分上!要是他真的是神——创造我们的神——那我就要看着他的眼睛,亲口问他该怎么走到黑暗塔!”


    “难道你不会先问问该怎么找到苏珊娜?”


    问题一出口,埃蒂就后悔了,暗自祈祷枪侠千万不要回答。


    果然罗兰没有作答,只是伸出右手做了个请的手势:快,快。


    埃蒂踩下油门,拐进土路。汽车载着两人开进了强大的歌唱力量,那股力量仿佛一阵风穿透他们的身体,让他们变得像思想一样虚幻,仿佛某尊沉睡的天神脑中的梦境。


    ※※※※


    1白界(thewhite),小说中指的是善良的力量。


    3


    开了四分之一里地左右,他们又来到一个岔路口。埃蒂向左拐了进去,虽然路标上写的是罗丹而非金。从后视镜可见车轮过处扬起一片尘土,甜蜜的歌声像美酒一般倾注入他的身体。他的头发根根倒竖,甚至肌肉还不禁颤抖。埃蒂有一种感觉,即使他拔出手枪很可能都拿不稳,甚至如果他好不容易拿稳了,也不可能瞄准。他简直不能想象马上要见到的那个人怎么能如此靠近这样的歌声,还能一边饮食睡眠,更别提创作小说了。但当然,金不仅仅是靠近歌声;如果埃蒂没猜错,金就是歌声的源头。


    但他家里人怎么办?又或者他的邻居呢?


    这时他们面前右边出现一条车道,而且——


    “埃蒂,停下。”那是罗兰的声音,可是听起来一点儿都不像他,不容忽视的卡拉口音就像覆在整片苍白上一层薄薄的古铜。


    埃蒂停下来。罗兰伸手摸索身侧的门把手,却怎么都打不开,只好大半个身子探出窗外(埃蒂听见他的皮带扣碰到车窗内侧的铁皮),然后开始大口呕吐起来。当他重新坐回座位时,脸上既疲惫又兴奋,迎上埃蒂视线的眼睛闪着湛蓝的光泽。“继续开。”


    “罗兰,你确定——”


    罗兰只是又做了个继续的手势,双眼透过福特车灰蒙蒙的挡风玻璃直视着前方。快,快。看在你父亲的分上!


    埃蒂发动了汽车。


    4


    房产中介会把眼前的房屋称作平房,这倒没出埃蒂的意料,但让他有些惊讶的是这儿竟然如此朴素。他赶紧提醒自己并非所有的作家都腰缠万贯,也许对年轻的作家来说更是如此。无意之间的印刷错误让他的第二部小说成为收藏家的抢手货,但是埃蒂怀疑金根本就从没亲眼见过一分钱佣金,或者用他们惯用的行话来说。版税。


    不过车道转角处停了一辆崭新的切诺基吉普车,车身上贴了一长条漂亮的条纹图案,印第安风格,起码说明斯蒂芬·金艺术品味还不赖。房前的院子里有一个木质攀爬架,下面散放着许多塑料玩具。埃蒂的心一沉。卡拉教给他们一则绝妙的教训,就是孩子会让事情变得更复杂。从玩具来看,住在这儿的都是些很小的孩子,而一对荷枪实弹的枪侠即将到来,且此刻精神状况并非全然正常。


    埃蒂熄灭了引擎。乌鸦嘎嘎叫了起来,机动船——从引擎判断比他们先前听见的那艘还要大——突突作响。房前,明媚的阳光撒在湛蓝的湖水上,所有的歌声齐齐唱着:来吧,来吧,考玛辣。


    罗兰打开车门,缓缓转身下了车:毕竟他臀部有伤,还有风湿。埃蒂也下了车,两条腿麻得一点儿感觉都没有了。


    “泰比,是你吗?”


    房屋的右侧有人喊道。就在此时,埃蒂看见来人、也就是声音的主人身前投下了一块阴影,顿时心中充斥着恐惧,同时又觉得万分奇妙。他非常肯定:创造我们的人正在走过来,就是他,哎,一点儿没错儿。歌声变得愈发高亢:考玛——来——三遍,他就是我们的创造者。


    “落了什么东西了,亲爱的?”最后一个词儿拖得很长,约翰·卡伦也是这种口音。接着,房屋的主人出现在他们眼前,一看见他们,看见罗兰,立刻停下脚步。合唱声也随之戛然而止。一瞬间,仿佛整个世界都变得悄然无声。紧接着那个人转过身撒腿就跑,但他有如雷击的惊恐表情还是落在了埃蒂的眼里。


    罗兰身形一闪,快步追了上去,灵巧得宛如一只追捕鸟儿的黑猫。


    5


    不过金先生终究是人而不是鸟。他不能飞,也无处可逃。草坪的斜坡过去有一块巴掌大的水泥地,大概之前是一口水井或是什么抽污水的装置。草坪再过去是一小块沙滩,上面丢了更多的玩具,然后就是湖水了。那个人奔到湖边,被湖水溅了一身,连忙笨拙地转过身,还差点儿绊倒。


    罗兰奔到沙滩猛地刹住脚步,和斯蒂芬·金面对面相互打量着。埃蒂站在罗兰身后约十码的地方,望着另外两个人。歌声和机动船的嗡鸣再次响起,也许那声音根本从未停止过,不过埃蒂还是更相信自己的感觉。


    站在水边的那个人孩子气地举起手蒙住双眼。“你不在那儿,”他说。


    “不,我在,先生。”罗兰温柔的声音里透出一丝尊敬。“别用手遮住眼睛,布里奇屯的斯蒂芬先生。把手放下,好好看看我。”


    “我大概精神错乱了,”站在水边的那个人边说边放下双手。一副酒瓶底似的黑框眼镜架在鼻梁上,一角还用透明胶粘了起来。他的头发不是黑色就是深棕色,而漆黑的胡须里掺杂的一绺白须显得特别扎眼。他上身套着一件t恤衫,上面印着雷蒙斯乐队1、火箭射向俄国,还有伽巴—伽巴—嘿几行字,下身穿着一条牛仔裤,身型算不上胖,不过已经略微中年发福。个头很高,脸色同罗兰一样灰白。埃蒂发现实际上斯蒂芬·金长得很像罗兰,可并不惊讶。当然年龄上的差距让人们不会误会他们是双胞胎,但父亲和儿子呢?很有可能。


    罗兰伸手敲了自己喉头三次,左右摇了摇头。可这些都还不够。远远不够。枪侠双膝一弯,跪在了亮晃晃的塑料玩具撒了一地的沙滩上,双手抬到齐眉位置。埃蒂在一旁目睹这一切,既着迷又有些手足无措。


    “日安,编织故事的人,”他说。“来到你面前的是蓟犁的罗兰·德鄯和纽约的埃蒂·迪恩。我们向您敞开心扉,您能不能也同样对待我们?”


    金大笑起来。罗兰的每字每句都铿锵有力,这让金的笑声在埃蒂听来尤其刺耳。“我……上帝,这肯定不是真的。”他接着又喃喃补了一句:“不是吗?”


    罗兰仍然跪在地上,仿佛站在水边的人既没笑也没说话,继续说道。“您有没有看出我们是谁?知道我们来此的目的吗?”


    “要是你们是真的,应该是枪侠。”透过酒瓶底似的厚镜片,金朝罗兰斜睨过去。“枪侠追寻黑暗塔。”


    没错儿,埃蒂暗想。此刻歌声愈发高亢,阳光撒在湛蓝的湖面上,跃动着一片明亮。真是一语中的。


    “您说的没错儿,先生。我们是来寻求帮助的,布里奇屯的斯蒂芬。您会施以援手吗?”


    “先生,你的这个朋友我不敢说,但是至于你……上帝,你是我创造的。你根本不应该站在那儿,因为你应该藏身的地方只有这儿。”他捏起拳头敲了敲自己的前额,仿佛在模仿罗兰刚刚的动作。接着他指向自己的房子,那座平房。“还有那儿,你也应该在那儿,我猜。要么在书桌的抽屉里,要么在车库的纸箱里。你是还没完成的作品,我好久都没想起你了,有……有……”


    话音渐渐沉了下去。这时,他仿佛隐约听见美妙的乐声,身体不由自主颤抖起来,膝盖一弯,跌了下去。


    “罗兰!”埃蒂飞身向前扑了过去,大叫道。“这哥们儿他妈的心脏病犯了!”幸好情况如他希望的并没那么糟糕,因为歌声仍旧高昂,树影横斜间的面孔仍旧清晰。


    枪侠弯下腰,扶住了金——他的身体开始微微抖动起来。“他不过是暂时晕了过去。可谁能怪他呢?帮我把他抬进屋里去。”


    ※※※※


    1雷蒙斯乐队(theramones),一九七四年成立于纽约,美国著名的朋克摇滚乐队。成名曲包括《火箭射向俄国》(rockettorussia)和《伽巴—伽巴—嘿》(gabba-gabba-hey)。


    6


    房屋的主卧临湖,望出去一片旖旎风光,可是屋内地板上却铺了一块俗气的紫色地毯。埃蒂坐在床上,透过浴室的门看见金脱掉湿透了的运动鞋和外衣,赤脚站在浴室的瓷砖上,换掉湿透的内衣套上了干净的。他并没阻止埃蒂跟他进浴室。自从清醒过来以后——实际上他真正晕过去只有三十秒——他的表现平静得几乎诡异。


    他出了浴室走到衣柜跟前。“是不是恶作剧?”他边问边翻找出一条干净的牛仔裤和t恤衫。在埃蒂看来,屋内每一处都体现出主人家底甚丰——至少有一些钱。上帝知道这些衣服还能体现出什么。“这是不是麦柯·米克卡森和弗洛伊德·凯德伍德想出来的鬼把戏?”


    “我不认识你说的这两个人,这也不是恶作剧。”


    “也许不是,可那家伙绝对不可能是真的。”金套上牛仔裤,平静了下来,语气变得理智。“我是说,他是我写的!”


    埃蒂点点头。“我也这么想,但他的确是真的。我一直跟随他,已经有——”多久了?埃蒂自己也一时说不上来。“——有好一会儿了,”他说。“你写了他,可没写我吗?”


    “你是不是觉得有点儿失落?”


    埃蒂笑了起来,可事实上,这的确是他此时的感受。有一点儿。也许金还没写到他,可即使真的如此,并不代表是安全的,不是吗?


    “怎么一点儿都不觉得我自己精神错乱了,”金喃喃说道,“不过我猜要是真正精神错乱了就根本不会有感觉。”


    “你没有精神错乱,我想我明白你现在的感觉,先生。那个人——”


    “罗兰。蓟犁……的罗兰?”


    “没错儿。”


    “我记不得有没有写到蓟犁那部分了,”金说。“得回头去查查,假如还能找得到的话。不过,很好,就像‘蓟犁之内无香膏。’”


    “我不大明白你说的话。”


    “算了,我自己也不大明白。”金在衣柜里找到一盒香烟,抽出一根点燃。“继续说你的吧。”


    “他把我从这个世界拽进了他的世界,当时我也感觉自己精神错乱了。”当然埃蒂被拽离的并非眼前的这个世界,非常接近但仍然不同,而且那时候他自己吸毒成瘾——难以自拔——不过当下情况复杂,还是不要提这些细节了,以免添乱。不过在他们出去找罗兰开始真正的谈话之前,他还有一个问题要问。


    “问你个问题,金先生——知不知道合作城在哪里?”


    金从湿了的那条牛仔裤口袋里掏出硬币和钥匙,放进新换裤子的口袋里。雪茄叼在嘴角,烟雾熏得他眯缝起右眼。听到埃蒂的问题,他停下手中动作,双眉一挑,朝埃蒂瞥了一眼。“是不是脑筋急转弯?”


    “不是。”


    “要是我答错了你不会用你腰里别的枪打死我吧?”


    埃蒂微微一笑。金并非一个十恶不赦的恶棍,感谢上帝。可他几乎立刻想起来,上帝派了一个醉酒的司机杀死了他的小妹妹,还有他的哥哥亨利。上帝创造了恩里柯·巴拉扎,活活烧死了苏珊·德尔伽朵。笑容从嘴角隐去,答道,“这儿没人会被打死,先生。”


    “那么,合作城在布鲁克林。从你的口音判断,你就是从那儿来的吧。猜谜节的大白鹅是不是该归我了?”


    埃蒂仿佛被针刺了一下儿。“什么?”


    “没什么,我母亲常常这么说。每次我哥哥戴维和我做好了所有家务,她总会说‘男孩儿们,猜谜节的大白鹅归你们了。’玩笑而已。那么我是不是答对了,有没有奖品?”


    “有,”埃蒂回答。“当然有。”


    金点点头,熄灭了雪茄。“你是个好人。我不喜欢的是你的伙计。从来就没喜欢过,我猜这就是我决定放弃写那部小说的部分原因。”


    埃蒂听了再次一惊,蓦地从床上站起来掩饰自己的惊讶。“放弃?”


    “是呵。书名叫《黑暗塔》,本来能成为我的《指环王》、我的《戈蒙哈斯特》1,我的……随你想象。只有二十二岁的优势在于你永远不会缺乏雄心壮志,不过没过多久我就发现这个雄心太大了,我的小脑袋里装不下。太……怎么说呢……异想天开?我猜这个词儿非常恰当,而且,”他又补充了一句,“我把故事大纲弄丢了。”


    “你把什么弄丢了?”


    “听上去很疯狂,对不对?不过写小说本来就是个疯狂的活儿。你知不知道厄内斯特·海明威曾经在火车上掉了整整一本短篇小说集?”


    “真的?”


    “当然。而且还没有备份,一张都没有。就这么,咻地一声,没了。这事儿竟然也被我碰上。一天晚上我喝得酩酊大醉——或者是吃了迷幻药,记不得了——我给这本五千甚至一万页的史诗巨著写了一个大纲,写得很好,我觉得。小说基本成形,感觉也出来了。然后我就把它弄丢了。大概是在我骑摩托车从见鬼的酒吧回家的路上从车后座掉了下去,以前从没发生过类似的事儿。我对自己的小说还是很细心的。”


    “嗯哼,”埃蒂应了一声,心里想问他:那你有没有凑巧在附近,你丢东西的附近,看见一些开着超炫跑车、衣着鲜艳的家伙?有没有看见前额有一个血窟窿的低等人?有没有任何蛛丝马迹显示是有人偷了你的大纲?也许有人希望确保《黑暗塔》永远不被写完?


    “我们赶快去厨房吧,得好好谈谈。”此刻埃蒂只希望知道他们到底应该谈什么。无论怎样,这儿容不得丝毫差错,因为这是真正的世界,覆水难收,永不能回头。


    ※※※※


    1《指环王》(thelordoftherings)英国作家托尔金的长篇魔幻巨著。《戈蒙哈斯特》(gormenghast),英国作家默文·皮克的长篇三部曲。


    7


    面对时尚的咖啡机,罗兰一时不知如何是好。不过他在厨房的架子上找到一个旧咖啡壶,同当年三个男孩儿去眉脊泗清点货物时阿兰·琼斯随身带的那个咖啡壶很像。金先生的炉子用的是电,可三岁小儿也能琢磨出怎么打开开关。当埃蒂和金走进厨房时,咖啡壶已经烧得嘟嘟作响了。


    “我不喝咖啡的,”金边说边走向冰柜(对罗兰敬而远之)。“而且一般五点以前我也不喝啤酒,但是今天我想可以破一次例。迪恩先生?”


    “我喝咖啡就行了。”


    “蓟犁先生?”


    “我姓德鄯,金先生。我也是咖啡就行了,不过谢谢你。”


    作家拉动罐头上面一个内置的铁环,打开罐头(这个装置让罗兰不禁觉得表面上很聪明,实际上低能又浪费)。伴随着嘶的一声,一股怡人的香气


    (来吧来吧考玛辣)


    混杂着酵母与啤酒花的味道扑鼻而来。金仰起脖子,一口气喝掉一半,擦掉胡须上的泡沫后把啤酒罐放在了厨房台子上。他的脸色依旧苍白,但起码看上去已经镇静下来。枪侠心里琢磨,至少迄今为止他的表现还不错。有没有可能在他的脑海深处、心灵的一角,金实际上正盼着他们的来访?一直在等着他们?


    “你的妻子孩子,”罗兰说。“他们到哪儿去了?”


    “泰比有亲戚住在北部,班哥尔附近。我女儿上个礼拜一直待在她爷爷奶奶家。泰比带着老小——欧文,刚生下来的小不点儿——一个小时之前就出发了。再过……”他看了看表。“再过一小时我就应该去接我另一个儿子——乔。我本来想写点儿东西的,所以现在我们得赶紧。”


    罗兰沉吟片刻。也许他说的是实话,但几乎可以肯定金也是在委婉地告诉他们,要是他出了什么意外,一定很快就会被人发现。


    “我简直不能相信发生的一切。我有没有说什么惹你们生气的话。反正这一切就像我自己写的小说全变成了现实。”


    “比方说,《撒冷之地》,”埃蒂补充道。


    金抬抬眉毛。“噢,原来你知道。你来的地方是不是也有文学公会?”他一口气喝完剩余的啤酒。罗兰心猜他一定天生就挺能喝的。“几个小时以前,湖那边儿全是警车,还有滚滚浓烟。我从办公室就看见了,我还当哈里森或者斯通翰姆的草场着了火,不过现在我有点儿怀疑,是不是你们俩脱不了干系?啊,对不对?”


    埃蒂说:“他果然在写小说,罗兰。或者说曾经写过。他说他停了下来,但是小说题目就是《黑暗塔》。所以他知道了。”


    金咧嘴一笑,但在罗兰看来,撇开最初在屋外拐角处乍见到自己笔下人物时显露出的惊讶不说,这是金第一次显示出深沉的恐惧。


    难道我真的只是他笔下的人物吗?


    这种感觉既正确又荒唐,只消一闪念就让罗兰的头隐隐作痛,连胃里都七上八下。


    “‘他知道了,’”金回答。“我可不喜欢这句话。小说里要是有人说‘他知道了’,下面一句通常就接着‘我们必须杀了他。’”


    “请相信我,”罗兰特别加重了语气。“我们从来都不曾想过要杀了您,金先生。您的敌人也是我们的敌人,帮助您的人也是我们的朋友。”


    “阿门,”埃蒂接口道。


    金打开冰柜,又拿出一罐啤酒。罗兰瞥见冰柜里还有许多啤酒,像士兵似的排列得整整齐齐。“要真是那样儿,”他说,“那你最好叫我斯蒂芬。”


    8


    “说说有我的那部分故事吧,”罗兰提出。


    金倾过身子,倚在厨房的台子上,一缕阳光正好照在他的头上。他啜了一口啤酒,仔细思量罗兰的提议。就在此刻,埃蒂第一次看见了那东西,非常模糊——也许是因为阳光的对比。金笼罩在一圈灰蒙蒙的黑影之中,非常模糊,几乎看不见,但是存在,就像穿越隔界时无意瞥见的藏在角落里的阴影。是那种东西吗?埃蒂即刻否定了自己的猜测。


    几乎看不见。


    但的确存在。


    “你瞧,”金终于开口,“讲故事可不是我的强项,听上去有点儿自相矛盾,但真的不是;这就是为什么我总是把它们写下来。”


    他说话到底像谁,罗兰还是我?埃蒂心下琢磨,说不出所以然。很久以后他才逐渐意识到金说话的方式像他们所有人,甚至包括卡拉汉神父在卡拉的女仆罗莎·缪诺兹。


    接着金的脸上绽放出一朵笑意。“对了,干吗不去找找手稿?楼下有五六箱没完成的书稿,《黑暗塔》肯定就在其中一箱里。”没完成的。没完成的书稿。这几个词让埃蒂感到特别不舒服。“我去接我儿子的时候你们可以找找看。”他咧嘴一笑,露出几颗七扭八歪的大牙。“也许等我回来的时候你们就已经消失了,我可以继续工作,就当你们压根儿没来过。”


    埃蒂朝罗兰投去一瞥,罗兰轻轻摇摇头。炉子上的玻璃咖啡壶里冒出了第一串泡泡。


    “金先生——”埃蒂说道。


    “叫我斯蒂芬。”


    “好吧,斯蒂芬。我们现在必须谈正事儿了。撇去信任的问题不谈,我们真的非常需要赶时间。”


    “噢,是的,是的,和时间赛跑,”金说完大笑起来,笑声傻乎乎的却又挺吸引人。埃蒂暗暗怀疑大概是酒精开始起作用。这个人会不会是个酒鬼?接触的时间太短,还不能太早下结论,但埃蒂还是捕捉到一些迹象。高中英语课学的内容已经没记得多少,但他还记得老师曾经说过作家真的都很喜欢喝两杯。海明威、福克纳、菲茨杰拉德、写《乌鸦》1的那家伙。作家真的都喜欢喝酒。


    “我不是在嘲笑你们俩,”金辩解道。“老实说,嘲笑腰里别枪的人一向不是我的原则。只是我写的小说里人们几乎总是在和时间赛跑。你们想不想听听《黑暗塔》的开场白?”


    “当然,要是你还记得的话,”埃蒂说。


    罗兰一言未发,不过染霜的双眉下一对眸子闪闪发光。


    “噢,当然记得。几乎是我写过的最棒的开场白。”金把啤酒放在一旁,左右手各举起两根手指,弯曲下来,摆出双引号的姿势。“‘黑衣人逃进了茫茫沙漠,枪侠紧随其后。’其他我也许还有些吹牛,但是,老天,这句话可不掺杂质。”他放下双手重拿起啤酒。“再问你们第四十三遍,这一切是真的吗?”


    “黑衣人是不是叫沃特?”罗兰问。


    金的手一歪,洒出一些啤酒,弄湿了他刚换上的衬衫。罗兰点点头,似乎这就是他想要的答案。


    “别再当我们面晕过去,”埃蒂嘲弄地说。“一次就足够让我记住了。”


    金点点头,又喝了一小口啤酒,看样子重新镇定下来。他瞥了一眼时钟。“你们两位还让不让我去接儿子?”


    “让,”罗兰答道。


    “你……”金顿了一顿,思索片刻,微微一笑。“保证吗?”


    罗兰并没有微笑应答,只是说:“我保证。”


    “好吧,那么,《黑暗塔》,读者文摘简写版。只要别忘了讲故事不是我的强项,我会尽力的。”


    ※※※※


    1《乌鸦》(theraven),埃德加·爱伦·坡所作著名长诗,发表于一八四五年。


    9


    罗兰仔细倾听,仿佛所有的世界都悬于这一线之间,而他心下明白事实也确实如此。故事从营火旁那段开始说起,罗兰颇为高兴,因为这段故事终究确认了沃特本质上确是人类。金娓娓道来,故事从那儿回溯到罗兰来到沙漠边缘的那一段。在那儿,他遇上了住在当地的年轻农民布朗。


    给你的庄稼生命,这么多年以来罗兰又听到了这句话,给你自己生命吧。他早就忘记了布朗,对布朗的宠物乌鸦佐坦也毫无印象,但眼前的陌生人却仍旧记得一清二楚。


    “我最喜欢的,”金说道,“就是故事回溯的方式。单从技巧角度上讲就非常有意思。刚开始我把你放在了沙漠,然后倒回到你和布朗、佐坦初遇的时候。顺便说一句,佐坦是缅因大学一个民间吉他手的名字。不管了,从布朗的小屋里故事又跳跃到了你来到特岙镇的那段……这是一个摇滚乐团的名字——”


    “杰赛罗·特岙,”埃蒂大叫起来。“他妈的,果然!我就说这名字怎么那么耳熟!那z.z.托普呢,斯蒂夫?你知不知道他们?”埃蒂盯着金,金却只是一脸茫然,埃蒂随后笑了起来。“大概还没到他们粉墨登场的时候。要么就是你自己还没想到。”


    罗兰又做了个手势:快,快,继续。他斜睨了埃蒂一眼,仿佛警告他别再打岔。


    “不管怎么样,罗兰到了特岙以后,故事又跳回到食草人诺特死后沃特让他复活的那段。你们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说有意思了吧?故事的第一部分全是倒叙,就像开倒车似的。”


    罗兰对金津津乐道的写作技巧倒没有表现出任何兴趣;毕竟他们正在讨论的是他的生活,他的经历,对他来说可没什么倒叙可言,至少到他到达西海从门里把他的旅伴拽出来为止全是按顺序发展的。


    不过看起来斯蒂芬·金对那些门还一无所知。他写到了罗兰在驿站初遇杰克·钱伯斯;他写到他俩来到山前穿过大山;他写到杰克渐渐开始信任、敬爱罗兰,却终被背叛。


    讲到这段时,罗兰的头垂了下来。金注意到他的动作,语气带上了一种不寻常的温柔。“德鄯先生,没有必要感到惭愧。毕竟我才是始作俑者。”


    可罗兰不禁又一次感到怀疑。


    故事继续下去:罗兰在墓地白骨中与沃特的对话,塔罗牌的预言以及出现在天空的种种可怕的幻象;在这预言长夜之后,罗兰醒了过来,却发现自己老去许多,沃特早已化作一堆白骨。最后,金说道,在他笔下,罗兰来到了海边,坐在那里。“你说,‘我爱你,杰克。’”


    罗兰恳切地点点头。“我现在仍然爱他。”


    “你说话的样子好像他真的存在似的。”


    罗兰直视他的眼睛。“我真的存在吗?你呢?”


    金没有回答。


    “后来怎样了?”埃蒂问道。


    “后来,先生,笔搁了下来——或者说我害怕了——没再写下去。”


    埃蒂同样希望他别再说下去。夕阳投射进屋里的影子越拉越长,他心急如焚,只想赶紧去救苏珊娜,否则就真的来不及了。他和罗兰心里都挺明白该如何离开现在这个世界,也猜测兴许斯蒂芬·金自己就能把他们引到现实相对比较薄弱的洛弗尔——至少约翰·卡伦是这么说的——这段日子以来那儿的时空闯客一直比较多。也许金也会很乐意帮他们指路,很乐意摆脱他们,但即使埃蒂的耐心已经快达到上限,他们现在还是不能一走了之。


    “你没再写下去,因为你把大纲弄丢了,”罗兰说。


    “大纲。哦,不,并不完全是这样。”金打开第三罐啤酒。难怪这个人的啤酒肚已经出来了;他消耗的卡路里几乎相当于吃了一个面包,而现在开始向第二条进军。“我写小说几乎从来不按大纲。事实上……那份大纲大概是我惟一写过的一份,太庞大,太奇怪,而且你也成了个大问题,先生,哎呀,反正不管你怎么称呼自己。”金做了个鬼脸。“不管这个称呼是什么,反正不是我想出来的。”


    “还没想出来而已,”罗兰插嘴说。


    “刚开始的时候你就像瑟吉欧·莱昂的《赏金三部曲》里面的人物。”


    “意大利西部片,”埃蒂大叫。“天哪,我就知道!我在电影院里起码看了一百部,亨利在家我就和亨利一道去看。要是亨利不在,要么和我的哥们恰基·柯特一道去,要么自己一个人去看。男人都喜欢看那种片子。”


    “是呵,”金笑着说。“不过我太太也很喜欢。”


    “她真酷呵!”埃蒂大声叫道。


    “是的,泰比的确很酷。”金回头望了罗兰一眼。“至于那部《赏金三部曲》——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杰作——刚开始你还挺正常,一起搭档很有意思。”


    “很有意思?你这么想的?”


    “当然。但渐渐地你变了,就在我的笔下。后来我都不能说你到底是英雄还是枭雄,或者根本什么都不是。直到你让那孩子掉下去,我再也受不了了。”


    “你刚才还说你才是始作俑者。”


    金直视罗兰的眼睛——和着无尽的歌声,蓝色与蓝色相互碰撞——终于开口:“我骗你的,兄弟。”


    10


    话音落下,室内陷入一片沉默,三人都默默思量。过了片刻,金说道:“你开始让我害怕,所以我决定不再写下去,把你装在了盒子里放进抽屉,动笔开始写一系列的短篇小说,卖给好几家男性杂志。”他沉吟一会儿,点点头。“在我决定放弃你之后,朋友,我反而开始走运了。我的小说卖了出去,泰比答应嫁给我,不久以后我开始写另一部小说《魔女嘉莉》。不是处女作,却是第一本卖出去的小说,我一下子成了畅销作家。所有一切都发生在和你说再见之后。可瞧瞧现在!六七年之后的一天,我转过自家屋子的墙角,竟然看见你们就站在他妈的车道上。真是活见鬼,要是我妈妈还在肯定会这么说。我该怎么办?最乐观的状况也只能是把你们当作过度工作产生的幻觉。呸,我才不相信。怎么能叫我相信?”金的声音越抬越高,变得尖锐,不过埃蒂并没误以为他害怕了。愤怒才对。“我亲眼看见你们的影子、腿上的血迹——”他指了指埃蒂。“还有脸上的污垢,这些怎么能叫我相信?”这回他转向罗兰。“你们见鬼的让我根本没有选择,我能感觉到我的神智……怎么说……倾斜了?这词儿对吗?大概吧。倾斜了。”


    “你并没有真正放弃,”罗兰根本没有理会金的最后几句话,权当他是自言自语的疯话。也许事实上也确是如此。


    “没有?”


    “我觉得写小说也许就像推东西,顶着反创造的力道推出去。某一天在你写作的过程中你会体会到推回来的那股力。”


    金沉吟了好一会儿后微微颔首。“也许你说得对。并不只是通常那种才思枯竭的感觉,我很肯定。那种感觉我很熟悉,尽管并不经常出现。就像……我也不知道,突然有一天,你坐在那儿打字的时候觉得没什么意思了,不再能看得清晰,构思故事情节的时候也不再有什么乐趣。接着,更糟糕的发生了,你突然又有了全新的灵感,就像刚从陈列台下来的瓷器般崭新透亮,没有一丝刮痕,一点儿还没被糟蹋,至少暂时。然后……呃……”


    “然后你就体会到了那股反推的力道。”罗兰的语调照样没有丝毫起伏。


    “唔。”金的声音变得很低,埃蒂几乎快听不见了。“高压区域,切勿靠近,禁止进入。”他顿了一顿。“甚至也许生命危险。”


    你可不会喜欢绕着你转的那团暗影,埃蒂思忖。黑云罩顶呵,先生,我真觉得你一点儿都不会喜欢。我到底看到的是什么?香烟?啤酒?还有什么让你上瘾的东西?某个晚上酒后开车发生了车祸?会是多久以后?还有几年?


    他瞥了一眼厨房饭桌上的钟,发现时间已经是下午四点差一刻,顿时非常沮丧。“罗兰,时间已经晚了,他得去接孩子了。”而我们必须赶在米阿的孩子诞生之前找到苏珊娜,赶在她对血王失去利用价值之前。


    罗兰回答,“再等一小会儿。”说罢他低下头,什么都没说,仿佛在考虑该问什么问题才是对的,也许只问一个问题。埃蒂心里也明白,这非常重要,因为他们永远不能再回到一九七七年的七月九日。也许在另一个世界他们还能回来,但在这个世界绝对不可能了。在其他的世界里也能找到斯蒂芬·金吗?也许不能,埃蒂想。很可能不能了。


    趁着罗兰沉吟的当口,埃蒂随口问了问金布莱因这个名字对他有没有特殊含义。


    “没有。没什么特别的。”


    “那剌德呢?”


    “就像勒德分子吗?一个仇恨机器的宗教团体,应该是十九世纪,要是我没记错的话,或许更早。我记得好像十九世纪的时候那帮人捣毁了工厂,砸毁了所有机器。”他咧嘴一笑,又露出一排歪歪扭扭的牙齿。“我猜换做今天他们就成绿色和平主义者了。”


    “贝丽尔·埃文斯呢?有没有想起什么?”


    “没有。”


    “韩契克?曼尼的韩契克呢?”


    “没有。曼尼是什么?”


    “太复杂了,一时不好解释。那么克劳迪亚·y·伊纳兹·贝彻曼呢?有没有什么意——”


    金突然大笑起来,吓了埃蒂一跳。显然从他的表情来看他自己也被吓了一跳。“迪克的妻子!”他大叫道。“见鬼你怎么会知道她的名字?”


    “我不知道。迪克1是谁?”


    “理查德·贝彻曼。我以前出版过几本简装小说,笔名就是贝彻曼。有一天我晚上喝多了,编出了一整段作者生平,甚至连他怎么与白血病抗争都编出了。好样儿的迪克。不管怎么样,克劳迪亚是他的妻子,克劳迪亚·伊内兹·贝彻曼,而那个字母y……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埃蒂感觉仿佛一块大石头突然滚过他的胸膛,滚出了他的生命。克劳迪亚·伊内兹·贝彻曼,只有十八个字母2。所以有人又加了一个字母y,可为什么要这样?当然是为了凑成十九个。克劳迪亚·贝彻曼只是一个名字而已,可是克劳迪亚·y·伊内兹·贝彻曼……她却是卡-泰特的一员。


    埃蒂现在知道,他们这趟总算没有完全白跑。是的,斯蒂芬·金创造了他们。至少他创造了罗兰、杰克和卡拉汉神父。其余的他还没写到。他笔下的罗兰就像棋盘上的一枚棋子儿:去特岙,罗兰,同爱丽睡觉,罗兰,横穿沙漠追赶沃特,罗兰。可是就在他在棋盘上移动自己棋子儿的时候,金自己也被移动了。他为自己笔名编造出的妻子名字里多出来的字母y就是凿凿铁证。有人想要让克劳迪亚·贝彻曼变成十九个字母。所以——


    “斯蒂夫。”


    “怎么,纽约的埃蒂。”金扯出一丝笑意。


    埃蒂能够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如擂鼓咚咚直跳。“十九这个数字有什么特别含义吗?”


    金沉吟下来。屋外树林间风声飒飒,机动船嗡嗡作响,一两只乌鸦嘶哑地叫着,很快湖边的烧烤晚宴就要开始,也许接下来再到镇上听一场广场音乐会。世界上最美的享受莫过于此。或者可以说最真实的享受。


    最终,金摇了摇头,埃蒂长舒了一口气。


    “对不起,只不过是一个质数,我最多只能想到这个。我一直对质数挺感兴趣的,自从在里斯本高中上了索耶查克先生的几何上册之后。要么我就是在十九岁遇上我妻子的,不过她可能会反对。她天生喜欢抬杠。”


    “那么九十九呢?”


    金把指甲里的脏东西挑出去,想了一会儿。“能活到这么老真算长寿。‘九十九年在岩石堆上。’有首歌儿就叫做——我记得——‘九十九号的沉没。’不对,好像是叫‘长庚星号的沉没’。‘墙上有九十九罐啤酒,我们拿下一罐,众人手中传,墙上还剩九十八罐。’然后就是,当当,背景乐起。”


    这回轮到金瞥了一眼时间。


    “要是我不赶快出发,贝蒂·琼斯肯定要打电话来问我是不是已经忘记我还有儿子。等我接到乔以后我还要向北开一百三十里路才能到。要是我能把啤酒戒了倒也好,不过要是厨房里没有站着两个腰里别着枪的幽灵的话那就更棒了。”


    罗兰点点头,伸手从枪带里摸出一颗子弹,漫不经心地在拇指和食指之间来回转动。“最后一个问题。问完以后我走我的阳关道,你走你的独木桥。”


    金点点头。“那么问吧。”他瞅了一眼手上的第三罐啤酒,然后倒进了水池,流露出一丝懊悔的神情。


    “写《黑暗塔》的是不是你?”


    这个问题在埃蒂听来简直没有什么意义,可金的双眸却一亮,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不是!”他说。“如果我以后写一本关于写作的书——很有可能,我以前就是教这个的,不过后来退下来转行写小说——我会这么说的。那本不是,每本都不是,并不真是我写的。我知道有些作家能真正称得上写书,可我不能算。老实说,只要灵感枯竭,开始不得不采用故事情节,我写出来的故事就非常难看。”


    “我一点儿不明白你们到底在说什么,”埃蒂问道。


    “就像……嘿,这很棒啊!”


    弹壳在枪侠的拇指、食指间滚动,毫不费力地蹦到了他的手背上,仿佛在罗兰凹凸起伏的关节上翩翩起舞。


    “嗯,”罗兰附和道,“是很棒,可不是嘛?”


    “在驿站的时候你就是这么催眠杰克的,让他记起是怎么被车撞死的。”


    还有苏珊,埃蒂心下暗暗补充。他同样就这么催眠了苏珊,只不过你现在还不知道,金先生。不过也许实际上你的心灵深处是知道的。


    “我也试过催眠,”金说。“是我小时候有一次在陶善集会上,有个家伙把我叫上舞台,想让我学母鸡咯咯叫,不过没起作用。就是巴迪·霍利、大爵士乐迷和里奇·瓦伦斯飞机失事的那一年。死神光环!噢,迪斯寇迪亚!”


    突然他摇了摇头,仿佛要清醒一下,视线从跃动的弹壳移到了罗兰的脸上。“我刚刚是不是说了什么?”


    “什么都没说,先生。”罗兰低头紧盯着弹壳——从前到后,再从后到前——自然金的眼神也随之左右移动。


    “你是怎么编故事的?”罗兰接着问。“比方说,我的故事。”


    “它就这么出现,”金仿佛陷入了回忆,话音渐低。“突然出现在我的脑海中——这还算好的——然后我只要移动手指故事就自然出来了。从来不是从脑子里出来的,而是从肚脐或是什么其他地方。以前有个编辑……我记得叫麦克斯威尔·柏金斯……他把托马斯·沃尔夫称作——”


    埃蒂很清楚罗兰正在催眠,也知道如果现在打断肯定不是个好主意,但是他实在忍不住。“一朵玫瑰,”他脱口而出。“一朵玫瑰,一块石头,一处找不到的门。”


    金的脸庞倏地亮了起来,一脸喜悦,不过视线一直没离开过在枪侠手背上灵巧跳跃的弹壳。“事实上是一块石头、一片树叶、一处找不到的门,”他说。“不过我更喜欢玫瑰。”


    他的神智已经完全被控制,埃蒂觉得甚至能听见他的理智汩汩流出的声音。他突然意识到,任何意外、甚至一阵突如其来的电话铃声,都可能改变一切发展的轨迹。他站起身——拖着僵硬的伤腿——向挂在墙上的电话轻悄悄地走过去,伸手缠住电话线,一使劲,电话线就断了。


    “一朵玫瑰、一块石头、一处找不到的门,”金附和道。“好吧,的确可能是沃尔夫的主题。麦克斯威尔·柏金斯把他称作‘神圣的风铃。’哦,失去的,在风中哀声叹息!所有被忘却的脸孔!哦,迪斯寇迪亚!”


    “那么故事是怎么进入到你脑海中的呢,先生?”罗兰平静地追问。


    “我可不喜欢东方神秘主义的那一套……那种水晶闪烁……一切皆虚空的论调……不过他们口中的灵媒导引倒是有点儿像,就像……那感觉……就像在隧道里向着光……”


    “或者说沿着一根光束?”罗兰追问。


    “一切为光束服务,”这句话从金的口中蹦出,接着他叹了口气,其中蕴含的哀戚竟然让埃蒂的背后起了一波鸡皮疙瘩。


    ※※※※


    1迪克(dick)是理查德(richard)的昵称。


    2原文的名字是udiainezbachman,共有十八个英文字母。


    11


    午后灰蒙蒙的一缕阳光洒在斯蒂芬·金的身上,照亮了他一侧的脸颊、左眼眼角和嘴边的酒窝,连左半边胡子里夹的每根白须都变成了一道亮光。他就这么站在阳光里,笼罩在头顶的那圈阴影被衬得愈发明显。呼吸变得很慢,几乎每分钟才吸三四口气。


    “斯蒂芬·金,”罗兰说。“你能看见我吗?”


    “嗨,枪侠,看得很清楚。”


    “那你第一次见到我是什么时候?”


    “今天就是第一次。”


    罗兰脸上闪过一丝惊讶,还夹杂着一缕挫败,明显这并非他期望听到的答案。接着金又继续说道。


    “我见过库斯伯特,但没见过你。”他顿了一顿。“你和库斯伯特撕碎了面包,撒在了绞刑架下。这部分我已经写完了。”


    “哎,我们的确这么干过。厨师海克斯被绞死的时候。我们当时也只是孩子。是不是伯特告诉你的?”


    但是金没有回答。“我还看见了埃蒂,一清二楚。”顿了一顿。“库斯伯特和埃蒂是双胞胎。”


    “罗兰——”埃蒂轻呼一声,罗兰猛地摇摇头打断他,把刚才用来催眠金的弹壳放在了桌子上。金还是直勾勾地盯着弹壳原来的地方,仿佛还能看见弹壳跳跃,也许他的确能看见。细微的尘埃绕着他乱蓬蓬的黑发在空气中漂浮舞动着。


    “你在哪儿见到库斯伯特和埃蒂的?”


    “在谷仓里。”金突然没了声音,双唇开始微微颤抖。“阿姨把我关在里面,因为我们想逃跑。”


    “谁?”


    “我和我哥哥戴维。被他们抓了回去。他们说我们是坏孩子。”


    “所以你必须进谷仓。”


    “对,还得锯木头。”


    “这是对你的惩罚。”


    “嗯。”金的右眼眼角沁出一滴眼泪,顺着脸颊滑到了胡子边。“小鸡全死了。”


    “谷仓里的小鸡吗?”


    “嗯,是的。”更多眼泪滴落下来。


    “是谁杀了它们?”


    “沃伦姨夫说它们得了禽流感。它们眼睛全睁着……有点儿吓人。”


    也许不仅仅是有点儿,埃蒂暗忖,否则不会有这么多泪水,脸色也不会这么苍白。


    “你不能离开谷仓吗?”


    “锯完木头才能走。戴维干完活儿,轮到我了。小鸡的身体里,它们的肚子里,有红色的蜘蛛,非常小的红色蜘蛛,就像辣椒粉似的。如果它们爬到我身上,我就会得病,然后死掉。只有那时我才能回来。”


    “为什么?”


    “我会变成吸血鬼,成为他的奴隶,他的抄写员、他的专属作家。”


    “谁的?”


    “蜘蛛王,血王,锁在黑暗塔里。”


    “上帝啊,罗兰,”埃蒂轻声惊叹,浑身都在颤抖。他们发现了什么惊天秘密?“金先生,斯蒂夫,你当时——现在多大?”


    “七岁。”顿了一顿。“我尿裤子了。我不想让那些红色的蜘蛛咬我。不过后来你来了,埃蒂,我自由了。”灿烂的笑容瞬间点亮了带泪的面孔。


    “你睡着了吗,斯蒂芬?”罗兰问。


    “哎。”


    “睡得再深一点儿。”


    “好的。”


    “我会数到三。到第三下的时候你就尽量睡得更深。”


    “好的。”


    “一……二……三。”话音刚落,金的脑袋耷拉下来,下巴抵在胸口,一串口水从嘴角流了出来,像钟摆似的挂在嘴边。


    “现在我们知道一些事儿了,”罗兰对埃蒂说。“也许是关键信息。他小时候碰见过血王,但看来我们最终把他赢了过来。或者说是你把他赢了过来,埃蒂。你和我的老朋友伯特。反正无论如何,他相当特别。”


    “要是我记得我的英勇事迹的话感觉会更好,”埃蒂说。“你有没有意识到这哥们儿七岁的时候我甚至还没出生?”


    罗兰微微一笑。“卡就像一个车轮。你一直沿着车轮转动,不过用的名字不同罢了。看起来库斯伯特就曾经是其中之一。”


    “那血王被‘锁在黑暗塔里’又怎么解释?”


    “一点儿概念都没有。”


    罗兰转过身,对斯蒂芬·金说道:“你觉得迪斯寇迪亚的主人有多少次想杀了你,斯蒂芬?杀了你,让你停笔,封上你惹祸的嘴?如果把你阿姨、姨夫的谷仓里的那次算做第一次的话。”


    金计算了一会儿,摇摇头。“很多次,”他说。


    埃蒂和罗兰交换了一下眼色。


    “那么是不是总有人会插手救你呢?”


    “没有,先生,想都没想过。我并不是一点儿办法都没有,有时候我能躲过去。”


    这句话逗得罗兰大笑起来——笑声就像被折断的干木。“你知道你是谁吗?”


    金摇摇头,嘴巴高高撅起,像个赌气的孩子。


    “你知道你是谁吗?”


    “首先是父亲,其次是丈夫,再次是作家,最后是兄弟。下面我就说不出来了。这样总行了吧?”


    “不行,完全不行。你知道你是谁吗?”


    很长的停顿。“不知道。我知道的全告诉你了,别再逼我。”


    “等你说实话我才不逼你。你知道——”


    “好吧,好吧,我知道你什么意思了。满意了吧?”


    “没有。告诉我你——”


    “我是乾神1,或者说被乾神控制,我也不知道到底是哪个,不过也许根本没什么区别。”金扯开嗓子喊出最后一句话,沉默的泪水滚滚而下,模样十分骇人。“但它不是迪斯,我一直都在躲避迪斯,痛恨迪斯。本来应该已经足够,可并非如此,卡永远都不满足,贪婪的卡。她就是这么说的,对不对?苏珊·德尔伽朵,在被你、或者我、或者根本是乾神杀死之前这么说的。‘贪婪的卡,我是多么恨它。’不管到底凶手是谁,这句话反正是我让她说的,因为我也痛恨卡。永不顺从卡的鞭策,直到我咽气的那一刻。”


    罗兰坐在桌边,苏珊的名字让他脸都白了。


    “然而卡仍然朝我而来,从我这儿喷涌而出。转化它的人就是我,却是被迫的。卡就像缎带似的从我的肚脐里喷出去。我不是卡,也不是缎带,可它就是从我的身体里喷了出去。我好恨!小鸡肚子里面爬满蜘蛛,你明白吗,爬满了蜘蛛!”


    “收起你的眼泪,”罗兰说(在埃蒂听来几乎有些不近人情),金听罢身子一僵。


    枪侠低头思量了一会儿,抬起头。


    “我到西海以后你为什么不写下去了?”


    “你是傻子吗?因为我不愿意变成乾神!我想方设法避开了迪斯,也应该可以避开乾神。我爱我的妻子,我的孩子,也爱写小说,可我就是不愿意写你的故事。我一直非常害怕。他在找我,魔王之眼。”


    “你停笔以后就不找你了?”罗兰追问。


    “是的,我一停笔他就停止找我,看不见我了。”


    “但是你必须写下去。”


    金的脸孔仿佛因为疼痛扭作一团,旋即又展开,换成了刚刚沉睡的表情。


    罗兰抬起残疾的右手。“你再开始动笔,从我怎么失去手指开始。记住没有?”


    “大螯虾,”金接着说。“咬掉了你的手指。”


    “你怎么知道的?”


    金微微一笑,轻轻嘘了一声。“风儿告诉我的,”他说。


    “乾神创造了世界,世界转换了,”罗兰答道。“你是不是想这么说?”


    “哎,要是没有伟大的乌龟,整个世界早就陷入深渊,可是龟背撑起了世界。”


    “我们也是这么听说的,所以心里充满感恩。那么你就从大螯虾咬掉我的手指开始写。”


    “该死的大虾咬掉你的手指,”金重复说道,咯咯笑了起来。


    “是的。”


    “要是你死了,斯蒂文之子罗兰,我倒能省掉许多麻烦。”


    “我明白。埃蒂和我的其他朋友也是。”枪侠的嘴角勾起一丝隐约的微笑。“大螯虾之后——”


    “埃蒂来了。埃蒂来了,”金打断罗兰,梦游似的挥挥手,仿佛在说他什么都知道,要罗兰别再浪费时间。“囚犯、推者、影子女士。屠夫、面包师、错拿蜡烛的人。”他笑了笑。“我儿子乔总是这么说。什么时候?”


    罗兰眨眨眼,一丝惊讶一闪而过。


    “什么时候,什么时候,什么时候?”金抬起手,埃蒂惊讶地发现烤面包机、放满干净碟子的消毒柜都漂浮在阳光下。


    “你是问我什么时候该重新动笔吗?”


    “当然,当然,当然!”一把刀从碗碟消毒柜里飞了出来,径直穿过房间,砰地插进墙里,铮铮作响。接着一切又回到原地。


    罗兰说:“聆听乌龟的歌声、巨熊的嚎叫。”


    “乌龟的歌声,巨熊的嚎叫。帕特里克斯·欧布赖恩小说里的马图林。理查德·亚当斯小说里的沙迪克。”


    “是的,可以这么说。”


    “光束的守卫者。”


    “是的。”


    “守卫我的光束。”


    罗兰凝视着他。“是吗?”


    “嗯。”


    “那么就这样。当你一听到乌龟的歌声或者巨熊的嚎叫时,就赶紧动笔继续写下去。”


    “只要我对你的世界睁开眼睛,他就立刻能发现我。”顿了一顿。“它。”


    “我知道。我们会尽力保护你,就像我们尽力保护玫瑰。”


    金笑了起来。“我爱那朵玫瑰。”


    “你见过吗?”埃蒂问。


    “当然见过,在纽约,联合国大酒店的那条街,以前是家熟食店,汤姆与格里的风味熟食店。不过现在已经变成一片空地。”


    “继续写我们的故事,直到你筋疲力尽,”罗兰说。“直到你才思枯竭,直到乌龟的歌声、巨熊的嚎叫轻不可闻,那时你才能休息。可是该再次开始时千万别犹豫。你——”


    “罗兰?”


    “嗯,金先生?”


    “我会照你说的做。仔细倾听乌龟的歌声,只要在我有生之年听见就会继续动笔写你的故事。不过你也必须倾听,听她的歌声。”


    “谁的?”


    “苏珊娜。要是你们不赶快,婴儿会要了她的命。你一定要竖起耳朵仔细听。”


    埃蒂惊恐地看向罗兰,罗兰点点头。该上路了。


    “听我说,金先生,很高兴在布里奇屯和你见面,不过我们现在必须离开了。”


    “好吧,”金毫不掩饰地松了一口气,连埃蒂都觉得好笑。


    “你留在这里,哪儿都别去,再待十分钟。明白没有?”


    “唔。”


    “然后你会醒过来,感觉非常好。你根本不会记得我们曾经来过这儿,除了记忆的最深处。”


    “除了记忆的泥洞。”


    “好,照你说的。记忆的泥洞。不过表面上你只会觉得刚刚小睡了一会儿,睡得很香,醒过来神清气爽。然后你就去接儿子,再然后该去哪儿就去哪儿。你会感觉很好,继续你的生活,写很多小说,不过每一部或多或少都会与这部有关。明白吗?”


    “明白,”这句回答简直和罗兰疲倦时的粗嘎声音一模一样,埃蒂背上再次一阵发麻。“因为已见不能当做未见,已知不能当做未知。”他顿了顿。“也许只有死亡才能终结一切。”


    “是啊,也许吧。每次只要你听见乌龟的歌唱——假如对你来说是这样的话——你就再提笔写下去。这是你写的惟一真实的故事,我们会尽力保护你。”


    “我很害怕。”


    “我明白,但是我们会尽力——”


    “不是那个。我害怕的是不能完成这个故事。”他放低声音。“我害怕黑暗塔终将倒塌,全都该怨我。”


    “不能怪你,只能怪卡,”罗兰安慰他。“也不怪我。我自己已经想通了,现在——”他冲埃蒂点点头,站起身。


    “等等,”金说。


    罗兰抬起眉毛,看看他。


    “我希望能有邮寄特权,一次就行。”


    好像在战俘营里似的,埃蒂暗笑。接着他大声问:“谁能给你这个特权呢,斯蒂夫?”


    金的眉毛纠成一团。“乾神?”他反问。“是乾神吗?”接着,仿佛阳光冲破团团晨雾,他平展双眉,绽出一朵笑容。“我想是我自己!”他说。“我可以给自己寄一封信……一个小包裹……不过只寄一次。”笑容变得愈发灿烂。“这一切……简直就像童话故事,对不对?”


    “说得没错儿,”埃蒂脑海里浮现出堪萨斯边界上的玻璃宫殿。


    “你想要怎么做?”罗兰问。“你打算寄给谁?”


    “寄给杰克,”金脱口而出。


    “那你信里打算写什么?”


    金的声音变成了埃蒂·迪恩。不是接近,而是完全一模一样。埃蒂霎时全身发冷。


    “叮叮当,当当叮,”金轻快地哼道,“你有钥匙别担心!”


    他们以为他还会哼下去。不过似乎到此为止。埃蒂瞧瞧罗兰。这回换成埃蒂做出催促的手势,罗兰点点头,他们起身向门口走去。


    “他妈的,简直让人毛骨悚然,”埃蒂说。


    罗兰默不作声。


    埃蒂碰了碰他的胳膊,罗兰停下脚步。“我突然又想起一件事儿,罗兰。趁着他被催眠的当儿,也许你该劝劝他戒烟戒酒。尤其得戒烟。说他是个老烟枪一点儿不过分。你看看这个地方,到处都是烟灰缸。”


    罗兰被逗乐了。“埃蒂,等肺部完全成熟以后,烟草只会让你长寿,决不会缩短寿命。就因为这个原因,蓟犁的男女老少,除了最穷的,人人都爱抽烟。而且即使最穷的,他们也有自己的烟斗。其一,烟草让病患的浊气远离你,其二,烟草赶走危险的害虫。这一点蓟犁每个人都知道。”


    “美国的公共卫生部长倒会很乐意听听这则蓟犁人人皆知的养生秘诀,”埃蒂不带任何感情地说。“那么,喝酒又怎么说?要是他某晚喝得醉醺醺,开翻了吉普车或者迎面撞上什么人,那又怎么办?”


    罗兰沉吟片刻,摇摇头。“我已经按照计划干扰了他的意识——同时干扰了命运的设计。我敢做的也只有这么些了。后面几年我们只要时不时回头查看一次……你干吗冲我直摇头?故事是围绕他旋转的!”


    “也许吧,但是之后的二十二年我们都没办法回头查看,除非我们决定放弃苏珊娜……而我永远不会这么做。只要我们去了一九九九年,就再没办法回来了,起码在这个世界不行。”


    罗兰沉默下来,盯着斜倚在回旁台子边的那个人他双眼圆睁,几绺头发落在眉毛边,酣睡正香。七八分钟以后,金会醒过来,届时关于罗兰与埃蒂的记忆将被尽数抹去……以为他们已经永远消失。埃蒂并不是真的以为枪侠会弃苏珊娜于不顾……但他毕竟让杰克掉了下去,不是吗?他曾经放手,任凭杰克跌进了深渊。


    “那他必须自己一个人应付了,”罗兰终于回答,埃蒂松了一口气。“金先生。”


    “是,罗兰。”


    “记住——乌龟的歌声只要一响起,你必须放下手上所有的工作,提笔续写我们的故事。”


    “我会的。至少会尽力。”


    “很好。”


    接着作家说。“那个球必须从架子上拿下来,砸碎。”


    罗兰眉头一蹙。“什么球?黑十三吗?”


    “要是它醒过来会变成全宇宙最大的威胁,而它正在醒来。在某个另外的地方,某个另外的时空。”


    “谢谢你的提醒,金先生。”


    “哒哒嘀,嘀嘀哒,把球带到双层塔。”


    罗兰不明所以,一言未发地摇摇头。


    埃蒂捏起拳头,敲了敲自己的额头,微微俯下身。“再见了,枪侠。”


    金透出隐约的笑容,仿佛这个词用得非常荒唐,不过他什么都没说。


    “祝你天长,夜爽,”罗兰对他说。“你不用再想那些小鸡了。”


    一道几乎心碎的希望出现在斯蒂芬·金胡子拉碴的脸上。“你真的这么以为吗?”


    “是的。希望我们在上天堂之前还能最后见一面。”枪侠说完转过身,迈开步子离开了金的家。


    埃蒂向斜倚在厨房台子边瘦削的身影投去最后一瞥,心里不禁一片惆怅:下次再见到你,斯蒂夫——如果还能见到——你将变得胡子花白,脸上全是皱纹……可我却仍旧年轻。你的血压怎么样,先生?还能再撑二十二年吗?希望如此。你的心脏呢?家里有没有癌症病史?如果有,那么有多严重?


    当然,此时没有时间——深究这些问题,甚至任何问题。很快作家将会醒来,继续他的生活,而埃蒂将跟着他的首领重新踏入渐欲黄昏的暮色,背后的门永远关闭。他开始渐渐领悟到,当卡把他们送到了这里而非纽约时,它终究还是清楚它自己的目的。


    ※※※※


    1乾神(gan),全世界和黑塔所有塔层的主神。即宇宙的创造力量。


    12


    埃蒂坐进约翰·卡伦汽车的驾驶座,瞟了一眼枪侠。“你瞧见他周围那一圈黑雾了吗?”


    “死亡光环,是的,瞧见了。谢天谢地,光环还很淡。”


    “死亡光环是什么?怎么让我想起隔界。”


    罗兰点点头。“两个词是有点儿关联。原来的意思是尸袋。他已经被死神盯上了。”


    “上帝啊,”埃蒂叹道。


    “我告诉过你,还很淡。”


    “但已经在那儿了。”


    罗兰打开车门。“我们也无能为力。所有人的时间早已被卡标定。走吧,埃蒂。”


    可当他们做好准备上路时,埃蒂突然又犹豫起来,觉得还没完全了解金先生。那圈黑雾让他的心有点儿乱。


    “那龟背大道、时空闯客又怎么说?我本来想问问他——”


    “我们可以自己去弄明白。”


    “你肯定?因为我也觉得必须去一趟。”


    “我也这么想。快,前面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呢。”


    13


    旧福特车的尾灯消失在车道尽头,斯蒂芬·金睁开了双眼,第一件事儿就是看时间。快四点了。十分钟之前就该出门去接儿子了,但是刚刚一阵小睡真是十分酣甜。他感觉棒极了,神清气爽,心旷神怡。一个念头浮出他的脑海,倘若每次小睡都能有这种效果,那真应该把它定为国家法律。


    也许吧,不过贝蒂·琼斯要是在四点三刻还看不见切诺基出现在车道上肯定会非常担心。金抓起话筒正想打个电话给她,视线却落在了桌上的便笺本上。便笺纸的抬头上写着打电话给吹牛大王。他一个小姨子送的。


    金神色怔忡,顺手拿起便笺本和笔,弯下腰在纸上写道:


    叮叮当,当当叮,你有钥匙别担心。


    他顿了顿,凝神思索片刻,又接着写下:


    咚咚叮,叮叮咚,仔细瞧钥匙变红。


    他又顿了顿,最后写下:


    嗨哟哟,哟哟嗨,塑料钥匙给男孩。


    他仔细盯着写下的几行字,心中溢满感情,几乎可以说是爱。万能的上帝啊,他的感觉好极了!这几行字什么意思都没有,可是写下来却让他感到如此满足,心神荡漾。


    金把便笺纸撕下来。


    卷成纸球。


    塞进嘴里。


    纸球卡在了喉咙口,但很快——嗝!——吞了下去。太棒了!他走到挂钥匙的木牌那儿(本身就是钥匙的形状),抓起


    (叮叮当)


    钥匙,走出屋子。他接到乔以后得赶快回来,收拾好行李,然后去米奇·基快餐店随便吃点儿晚饭。不对,应该是米奇·蒂。他能一个人吞下一个大汉堡,还有薯条。见鬼,他感觉好极了!


    他开车转进堪萨斯路,向镇上开过去,顺手打开了收音机。广播里面在播放麦考伊乐队的成名曲《撑住,单桅帆船》——总是那么动听。和平时听广播时一样,他的思绪不知道飘到了什么地方,《黑暗塔》里面的人物又一个个从脑际划过。剩下来的已经不多了,他想起来大多数已经被他杀死,包括那个孩子。大概是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安排他。这就是通常你把人物角色抛弃的原因,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的处理方法。他叫什么来着,杰基?不对,那是《闪灵》里面鬼魂缠身的父亲。《黑暗塔》里的那个孩子叫做杰克。这种带有西部主题的小说,取这个名字真是绝妙的选择,活脱脱韦恩·d·沃弗侯瑟或者雷·霍根小说里的人物。有没有可能让杰克重新回来,兴许可以变成鬼?当然可以。创作这类超自然小说最妙的地方,金意识到,就是没有人会真正死去,他们永远能再回来,就像电视剧《黑暗阴影》里面的巴拿巴,巴拿巴·柯林斯变成了吸血鬼。


    “兴许能让那孩子变成吸血鬼回来,”金自言自语,接着大笑起来。“罗兰,你可得小心了,你就要变成盘中餐!”但感觉又有些不对。下面该怎么写?想不出来。不过没关系,灵感总会来的,也许就在最没想到的一刹那,喂猫的时候、给婴儿换尿布的时候、或者在无聊散步的时候。奥登在他那首关于折磨的诗里就这么写过。


    今天没有折磨,今天感觉棒极了。


    是啊,你叫我小老虎托尼也成。


    广播里麦考伊换成了特洛伊·商戴尔,《这一次》的旋律缓缓响起。


    老实说,《黑暗塔》还挺有意思的,金暗忖,也许等从北部回来我该重新把它挖出来,再好好看看。


    这主意还真不赖。


    唱:考玛辣——来——电话


    问候创造我们的人。


    创造了男人和女人.


    创造了伟人和小人。


    和:考玛辣——来——电话!


    他创造了伟人和小人!


    可命运之手多强大


    操纵了我们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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