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序

3个月前 作者: 曾巩
    《禮閣新儀》目錄序


    《禮閣新儀》三十篇,韋公肅撰,記開元以後至元和之變禮。史館秘閣及臣書皆三十篇,集賢院書二十篇。以參相校讎,史館秘閣及臣書多復重,其篇少者八,集賢院書獨具。然臣書有目錄一篇,以考其次序,蓋此書本三十篇,則集賢院書雖具,然其篇次亦亂。既正其脫謬,因定著從目錄,而《禮閣新儀》三十篇復完。


    夫禮者,其本在於養人之性,而其用在於言動視聽之間。使人之言動視聽一於禮,則安有放其邪心而窮於外物哉!不放其邪心,不窮於外物,則禍亂可息,而財用可充。其立意微,其為法遠矣。故設其器,制其物,為其數,立其文,以待其有事者,皆人之起居、出入、吉凶、哀樂之具,所謂其用在乎言動視聽之間者也。


    然而古今之變不同,而俗之便習亦異。則法制數度,其久而不能無弊者,勢固然也。故為禮者,其始莫不宜於當世,而其後多失而難遵,亦其理然也。失則必改制以求其當。故羲農以來,至於三代,禮未嘗同也。後世去三代,蓋千有餘歲,其所遭之變,所習之便不同,固已遠矣。而議者不原聖人制作之方,乃謂設其器,制其物,為其數,立其文,以待其有事,而為其起居、出入、吉凶、哀樂之具者,當一二以追先王之跡,然後禮可得而興也。至其說之不可求,其制之不可考,或不宜於人,不合於用,則寧至於漠然而不敢為,使人之言動視聽之間,蕩然莫之為節,至患夫為罪者之不止,則繁於為法以御之。故法至於不勝其繁,而犯者亦至於不勝其眾。豈不惑哉!


    蓋上世聖人,有為耒耜者,或不為宮室;為舟車者,或不為棺槨。豈其智不足為哉?以謂人之所未病者不必改也。至於後聖有為宮室者,不以土處為不可變也;為棺槨者,不以葛溝為不可易也。豈好為相反哉?以謂人之所既病者不可因也。又至於後聖,則有設兩觀而更采椽之質,攻文梓而易瓦棺之素,豈不能從儉哉?以謂人情之所好者能為之節而不能變也。由是觀之,古今之變不同,而俗之便習亦異,則亦屢變其法以宜之,何必一二以追先王之跡哉?其要在於養民之性,防民之欲者,本末先後能合乎先王之意而已,此制作之方也。故瓦樽之尚而薄酒之用,大羹之先而庶羞之飽,一以為貴本,一以為親用。則知有聖人作而為後世之禮者,必貴俎豆,而今之器用不廢也;先弁冕,而今之衣服不禁也,其推之皆然。然後其所改易更革,不至乎拂天下之勢,駭天下之情,而固已合乎先王之意矣。是以羲農以來,至於三代,禮未嘗同,而制作之如此者,亦未嘗異也。後世不推其如此,而或至於不敢為,或為之者特出於其勢之不得已,故苟簡而不能備,希闊而不常行,又不過用之於上,而未有加之於民者也。故其禮本在於養人之性,而其用在於言動視聽之間者,歷千餘歲,民未嘗得接於耳目,況於服習而安之者乎?至其陷於罪戾,則繁於為法以御之,其亦不仁也哉。


    此書所紀,雖其事已淺,然凡世之記禮者,亦皆有所本,而一時之得失具焉。昔孔子</a>於告朔,愛其禮之存,況於一代之典籍哉?故其書不得不貴。因為之定著,以俟夫論禮者考而擇焉。


    《李白</a>詩集》後序


    李白詩集二十卷,舊七百七十六篇,今千有一篇,雜著六十篇者,知制誥常山宋敏求</a>字次道之所廣也。次道既以類廣白詩,自爲序,而未考次其作之先後。余得其書,乃考其先後而次第之。


    蓋白蜀郡人,初隱岷山,出居襄漢之間,南遊江淮,至楚觀雲夢。雲夢許氏者,高宗時宰相圉師之家也,以女妻白,因留雲夢者三年。去之齊魯,居徂徠山竹溪,入吳,至長安,明皇聞其名,召見以爲翰林供奉,頃之不合去。北抵趙魏燕晉,西涉岐邠,歷商於,至洛陽,遊梁最久。復之齊魯,南浮淮泗,再入吳,轉徙金陵,上秋浦潯陽。天寶十四載,安祿山反,明年明皇在蜀,永王璘節度東南,白時臥廬山,璘迫致之。璘軍敗丹陽,白奔亡至宿松,坐繫潯陽獄。宣撫大使崔渙與御史中丞宋若思驗治白,以爲罪薄宜貰,而若思軍赴河南,遂釋白囚,使謀其軍事,上書肅宗,薦白材可用,不報。是時,白年五十有七矣。乾元元年,終以汙璘事長流夜郎,遂泛洞庭,上峽江,至巫山,以赦得釋。憩岳陽、江夏,久之復如潯陽,過金陵,徘徊於歷陽、宣城二郡。其族人陽冰爲當塗令,白過之,以病卒,年六十有四,是時寶應元年也。其始終所更涉如此,此白之詩書所自敘可考者也。


    范傳正爲白墓誌,稱白「偶乘扁舟,一日千里,或遇勝景,終年不移」,則見於白之自敘者,蓋亦其略也。舊史稱白山東人,爲翰林待詔,又稱永王璘節度揚州,白在宣城謁見,遂辟爲從事。而新書又稱白流夜郎,還潯陽,坐事下獄,宋若思釋之者,皆不合於白之自敘。蓋史誤也。


    白之詩連類引義,雖中於法度者寡,然其辭閎肆雋偉,殆騷人所不及,近世所未有也。舊史稱白有逸才,志氣宏放,飄然有超世之心,余以爲實録。而新書不著其語,故録之,使覽者得詳焉。


    《范貫之奏議集》序


    尚書戶部郎中、直龍圖閣范公貫之之奏議,凡若干篇,其子世京集為十卷,而屬余序之。


    蓋自至和已後十餘年間,公常以言事任職。自天子、大臣至於群下,自掖庭至於四方幽隱,一有得失善惡,關於政理,公無不極意反復,為上力言。或矯拂情欲,或切劘計慮,或辨別忠佞而處其進退,章有一再或至於十餘上。事有陰爭獨陳,或悉引諫官御史合議肆言。仁宗常虛心采納,為之變命令,更廢舉,近或立從,遠或越月逾時,或至於其後,卒皆聽用。蓋當是時,仁宗在位歲久,熟於人事之情偽與群臣之能否,方以仁厚清靜休養元元,至於是非與奪,則一歸之公議而不自用也。其所引拔以言為職者,如公皆一時之選。而公與同時之士,亦皆樂得其言,不曲從苟止。故天下之情因得畢聞於上,而事之害理者常不果行。至於奇邪恣睢,有為之者,亦輒敗悔。故當此之時,常委事七八大臣,而朝政無大缺失,群臣奉法遵職,海內乂安。


    夫因人而不自用者,天也。仁宗之所以其仁如天,至於享國四十餘年,能承太平之業者,繇是而已。後世得公之遺文,而論其世,見其上下之際相成如此,必將低回感慕,有不可及之歎,然後知其時之難得。則公言之不沒,豈獨見其志,所以明先帝之盛德於無窮也。


    公為人溫良慈恕,其從政寬易愛人。及在朝廷,危言正色,人有所不能及也。凡同時與公有言責者,後多至大官,而公獨早卒。


    公諱師道,其世次、州里、歷官、行事,有今資政殿學士趙公抃為公之墓銘云。


    《強幾聖文集》序


    幾聖諱至,姓強氏,錢塘人,幾聖字也。為三司戶部判官、尚書祠部郎中。既沒,其子浚明集其遺文為二十卷,屬余序。


    幾聖少貧,能自謀學,為進士,材拔出其輩類,出輒收其科,其文詞大傳於時。及為吏,未嘗不以其閑益讀書為文,尤工於詩,句出驚人。世皆推其能,然最為相國韓魏公所知。魏公既罷政事,鎮京兆,及徙鎮相魏,常引幾聖自助。魏公喜為詩,每合屬士大夫、賓客與遊,多賦詩以自見。其屬而和之者,幾聖獨思致逸發,若不可追躡,魏公未嘗不歎得之晚也。其在幕府,魏公每上奏天子,以歲時慶賀候問,及為書記通四方之好,幾聖為屬稿草,必聲比字屬,曲當繩墨,然氣質渾渾,不見刻畫,遠近多稱頌之。及為他文,若誌銘序記、策問學士大夫,則簡古典則,不少貶以就俗。其所長兼人,以此魏公數薦之朝廷,以謂宜在館閣,然未及用。魏公既薨之明年,幾聖亦以疾卒。


    幾聖之遺文,在魏公幕府者為最多,故序亦反復見之,覽者可推而考之也。其行治官世,已著於誌幾聖之葬者,故此不著。


    《王子直文集》序


    至治之極,教化既成,道德同而風俗一,言理者雖異人殊世,未嘗不同其指。何則?理當固無二也。是以《詩》《書》之文,自唐虞以來,至秦魯之際,其相去千餘載,其作者非一人,至於其間嘗更衰亂,然學者尚蒙餘澤,雖其文數萬,而其所發明更相表裏,如一人之說,不知時世之遠,作者之眾也。嗚呼!上下之間,漸磨陶冶,至於如此,豈非盛哉!自三代教養之法廢,先王之澤熄,學者人人異見,而諸子各自為家,豈其固相反哉!不當於理,故不能一也。由漢以來,益遠於治。故學者雖有魁奇拔出之材,而其文能馳騁上下,偉麗可喜者甚眾,然是非取舍不當於聖人之意者亦已多矣。故其說未嘗一,而聖人之道未嘗明也。士之生於是時,其言能當於理者,亦可謂難矣。由是觀之,則文章之得失,豈不繫於治亂哉!


    長樂王向字子直,自少已著文數萬言,與其兄弟俱名聞天下,可謂魁奇拔出之材,而其文能馳騁上下,偉麗可喜者也。讀其書,知其與漢以來名能文者,俱列於作者之林,未知其孰先孰後。考其意,不當於理者亦少矣。然子直晚自以為不足,而悔其少作,更欲窮探力取,極聖人之指要,盛行則欲發而見之事業,窮居則欲推而托之於文章,將與《詩》《書》之作者並,而又未知孰先孰後也。然不幸蚤世,故雖有難得之材,獨立之志,而不得及其成就,此吾徒與子直之兄回字深父所以深恨於斯人也。


    子直官世行治,深甫已為之銘。而書其數萬言者,屬予為敘。予觀子直之所自見者,已足暴於世矣,故特為之序其志云。


    《王深甫文集》序


    深甫,吾友也,姓王氏,諱回。當先王之跡熄,六藝殘缺,道術衰微,天下學者無所折衷,深甫於是時奮然獨起,因先王之遺文以求其意,得之於心,行之於己,其動止語默必考於法度,而窮達得喪不易其志也。


    文集二十卷,其辭反復辨達,有所開闡,其卒蓋將歸於簡也。其破去百家傳注推散缺不全之經,以明聖人之道於千載之後,所以振斯文於將墜,回學者於既弱,可謂道德之要言,非世之別集而已也。後之潛心於聖人者,將必由是而有得,則其於世教豈小補之而已哉!嗚呼!深甫其志方強,其德方進,而不幸死矣,故其澤不加於天下,而其言止於此。然觀其所可考者,豈非孟子</a>所謂名世者歟?其文有片言半簡,非大義所存,皆附而不去者,所以明深甫之於其細行,皆可傳於世也。


    深甫,福州侯官縣人,今家於潁。嘗舉進士,中其科,為亳州衛真縣主簿。未一歲棄去,遂不復仕。卒於治平二年之七月二十八日,年四十有三。天子嘗以某軍節度推官知陳州南頓縣事,就其家命之,而深甫既卒矣。


    《王平甫文集》序


    王平甫既沒,其家集其遺文為百卷,屬甫序。


    平甫自少已傑然以材高見於世,為文思若決河,語出驚人,一時爭傳誦之。其學問尤敏,而資之以不倦,至晚愈篤,博覽強記,於書無所不通,其明於是非得失之理為尤詳。其文閎富典重,其詩博而深矣。


    自周衰,先王之遺文既喪。漢興,文學猶為近古,及其衰,而陵夷盡矣。至唐,久之而能言之士始幾於漢,及其衰,而遂泯泯矣。宋受命百有餘年,天下文章復侔於漢唐之盛。蓋自周衰至今千有餘歲,斯文濱於泯滅,能自拔起以追於古者,此三世而已。各於其盛時,士之能以特見於世者,率常不過三數人。其世之不數,其人之難得如此。平甫之文能特見於世者也。世皆謂平甫之詩宜為樂歌,薦之郊廟;其文宜為典冊,施諸朝廷,而不得用於世。然推其實,千歲之日不為不多,焦心思於翰墨之間者不為不眾,在富貴之位者,未嘗一日而無其人,彼皆湮沒而無傳,或播其醜於後。平甫乃躬難得之姿,負特見之能,自立於不朽,雖不得其志,然其文之可貴,人亦莫得而掩也。則平甫之求於內,亦奚憾乎!古今作者,或能文不必工於詩,或長於詩不必有文,平甫獨兼得之。其於詩尤自喜,其憂喜、哀樂、感激、怨懟之情,一於詩見之,故詩尤多也。


    平甫居家孝友,為人質直簡易,遇人豁然推心腹,不為毫髮疑礙,與人交,於恩意尤篤也。其死之日,天下識與不識,皆聞而哀之。其州里、世次、歷官、行事,將有待於識平甫之葬者,故不著於此云。元豐元年。


    《齊州雜詩》序


    齊故為文學之國,然亦以朋比誇詐見於習俗。今其地富饒,而介於河岱之間,故又多獄訟,而豪猾群黨亦往往喜相攻剽賊殺,於時號難治。


    余之疲駑來為是州,除其奸強而振其弛壞,去其疾苦而撫其善良。未期囹圄多空,而枹鼓幾熄,歲又連熟,州以無事。故得與其士大夫及四方之賓客,以其暇日,時遊後園。或長軒繞榭,登覽之觀,屬思千里;或芙蕖芰荷,湖波渺然,縱舟上下。雖病不飲酒,而閑為小詩,以娛情寫物,亦拙者之適也。通儒大人或與余有舊,欲取而視之,亦不能隱。而青鄆二學士又從而和之,士之喜文辭者,亦繼為此作。總之,凡若干篇。


    豈得以余文之陋,而使夫宗工秀人雄放瑰絕可喜之辭,不大傳於此邦也。故刻之石而並序之,使覽者得詳焉。熙寧六年二月己丑序。


    《先大夫集後》序


    公所為書,號《仙鳧羽翼》者三十卷,《西陲要紀》者十卷,《清邊前要》五十卷,《廣中台志》八十卷,《為臣要紀》三卷,《四聲韻》五卷,總一百七十八卷,皆刊行於世。今類次詩賦書奏一百二十二篇,又自為十卷,藏於家。


    方五代之際,儒學既擯焉,後生小子,治術業於閭巷,文多淺近。是時公雖少,所學已皆知治亂得失興壞之理,其為文閎深雋美,而長於諷諭,今類次樂府已下是也。


    宋既平天下,公始出仕。當此之時,太祖、太宗已綱紀大法矣,公於是勇言當世之得失。其在朝廷,疾當事者不忠,故凡言天下之要,必本天子憂憐百姓、勞心萬事之意,而推大臣從官執事之人,觀望懷奸,不稱天子屬任之心,故治久未洽,至其難言,則人有所不敢言者。雖屢不合而出,其所言益切,不以利害禍福動其意也。


    始公尤見奇於太宗,自光祿寺丞、越州監酒稅召見,以為直史館,遂為兩浙轉運使。未久而真宗即位,益以材見知。初試以知制誥,及西兵起,又以為自陝以西經略判官。而公常激切論大臣,當時皆不悅,故不果用。然真宗終感其言,故為泉州,未盡一歲,拜蘇州,五日,又為揚州。將復召之也,而公於是時又上書,語斥大臣尤切,故卒以齟齬終。


    公之言,其大者,以自唐之衰,民窮久矣,海內既集,天子方修法度,而用事者尚多煩碎,治財利之臣又益急,公獨以謂宜遵簡易、罷管榷,以與民休息,塞天下望。祥符初,四方爭言符應,天子因之,遂用事泰山,祠汾陰,而道家之說亦滋甚,自京師至四方,皆大治宮觀。公益諍,以謂天命不可專任,宜絀奸臣,修人事,反復至數百千言。嗚呼!公之盡忠,天子之受盡言,何必古人。此非傳之所謂主聖臣直者乎?何其盛也!何其盛也!


    公在兩浙,奏罷苛稅二百三十餘條。在京西,又與三司爭論,免民租,釋逋負之在民者,蓋公之所試如此。所試者大,其庶幾矣。公所嘗言甚眾,其在上前及書亡者,蓋不得而集。其或從或否,而後常可思者,與歷官行事,廬陵歐陽修公已銘公之碑特詳焉,此故不論,論其不盡載者。


    公卒以齟齬終,其功行或不得在史氏記,藉令記之,當時好公者少,史其果可信歟?後有君子欲推而考之,讀公之碑與其書,及余小子之序其意者,具見其表裏,其於虛實之論可核矣。


    公卒乃贈諫議大夫。姓曾氏,諱某,南豐人。序其書者,公之孫鞏也。至和元年十二月二日謹序。


    相國寺維摩院聽琴序


    古者學士之於六藝,射能弧矢之事矣,又當善其揖讓之節;御能車馬之事矣,又當善其驅馳之節;書非能肆筆而已,又當辨其體而皆通其意;數非能布策而已,又當知其用而各盡其法。而五禮之威儀,至於三千,六樂之節文,可謂微且多矣。噫!何其煩且勞如是!然古之學者必能此,亦可謂難矣。


    然習其射御於禮,習其干戈於樂,則少於學,長於朝,其於武備固修矣。其於家有塾,於黨有庠,於鄉有序,於國有學,於教有師,於視聽言動有其容,於衣冠飲食有其度,几杖有銘,盤杆有戒。在輿有和鸞之聲,行步有佩玉之音,燕處有《雅》《頌》之樂。而非其故,琴瑟未嘗去於前也。蓋其出入進退,俯仰左右,接於耳目,動於四體,達於其心者,所以養之至如此其詳且密也。


    雖然,此尚為有待於外者耳。若夫三才萬物之理,性命之際,力學以求之,深思以索之,使知其要,識其微,而齋戒以守之,以盡其才、成其德,至合於天地而後已者,又當得之於心,夫豈非難哉?


    噫!古之學者,其役之於內外以持其心、養其性者,至於如此,此君子所以愛,日而自強不息,以求至乎極也。然其習之有素,閑之有具如此,則求其放心,伐其邪氣,而成文武之材,就道德之實者,可謂易矣。


    孔子曰:「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蓋樂者,所以感人之心而使之化,故曰「成於《樂》」。昔舜命夔典樂,教胄子,曰:「直而溫,寬而栗,剛而無虐,簡而無傲。」則樂者非獨去邪,又所以救其性之偏而納之中也。故和鸞、佩玉、《雅》《頌》琴瑟之音,非其故不去於前,豈虛也哉!


    今學士大夫之於持其身、養其性,凡有待於外者皆不能具,得之於內者又皆略其事,可謂簡且易矣。然所以求其放心,伐其邪氣,而成文武之材,就道德之實者,豈不難哉!此余所以懼不至於君子而入於小人也。


    夫有待於外者,余既力不足,而於琴竊有志焉久矣,然患其莫余授也。治平三年夏,得洪君於京師,始合同舍之士,聽其琴於相國寺之維摩院。洪君之於琴,非特能其音,又能其意者也。余將就學焉,故道余之所慕於古者,庶乎其有以自發也。同舍之士,丁寶臣元珍、鄭穆閎中、孫覺莘老、林希子中,而余曾鞏子固也。洪君名規,字方叔,以文學吏事稱於世云。


    《類要》序


    晏元獻公出東南,起童子,入秘閣讀書,遂讚名,命入為翰林為學士。真宗特寵待之,每進見勞問,及所以任屬之者,群臣莫能及。皇太子就書學,公以選入侍。太子即皇帝位,是為仁宗。公遂管國樞要,任政事,位宰相。其在朝廷五十餘年,常以文學謀議為任,所為賦頌銘碑、制詔冊命、書奏議論之文傳天下,尤長於詩,天下皆吟誦之。


    當真宗之世,天下無事,方輯福應,推功德,修封禪,及后土、山川、老子</a>諸祠,以報禮上下。左右前後之臣,非工儒學妙於語言、能討論古今潤色太平之業者不能稱其位。公於是時為學者宗,天下慕其聲名。人見公應於外者之不窮,而不知公之得於內者深也。


    及得公所為《類要》上中下帙,總七十四篇,凡若干門,皆公所手抄。乃知公於六藝、太史、百家之言,騷人墨客之文章,至於地誌、族譜、佛老、方伎之眾說,旁及九州之外蠻夷荒忽詭變奇跡之序錄,皆披尋䌷繹,而於三才萬物變化情偽,是非興壞之理,顯隱細钜之委曲,莫不究盡。公之得於內者在此也。公之所以光顯於世者,有以哉!觀公之所自致者如此,則知士不素學而處從官大臣之列,備文儒道德之任,其能不餒且病乎!此公之書所以為可傳也。


    公之子知止,能守其家者也,以書屬余序。余與公仕不並時,然皆臨川人,故為之論次,以為公書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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