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 六

3个月前 作者: [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
    两人倚在沙发上,靠得很近,聊着他们自己,说起他们相识前各自是什么样子,也就是在那个谁也不记得是什么时候的下午,在那辆骡子轨道车上相遇之前。一直以来,他们都在两间相邻的办公室里工作,而在此刻之前,他们从未谈过日常工作以外的事情。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边聊着一边把手放到她的大腿上,像情场老手一样轻轻抚摸起来。她任由他这样做,但就连礼貌性的颤抖都没有回应给他。当他试图更进一步时,她拉起他那只探险的手,在掌心上吻了一下。


    “注意你的举止,”她对他说,“很久以前,我就发现你不是我要找的男人了。”


    在她很年轻的时候,一个强壮、敏捷、但她从未看清长相的男人,在防波堤上突然将她按倒,撕扯剥光了她的衣服,短暂而疯狂地跟她做了一次爱。她躺在石头上,浑身满是伤痕,却真心希望那个男人能永远留下来,直到她在他的怀中带着爱死去。她没有看见他的脸,也没有听到他的声音,但她相信自己能根据他的体型、身材和做·爱的方式,从千万个人中把他认出来。从那时起,她便对所有愿意听她讲的人说:“如果你碰巧听说一个高大健壮的男人在十月十五那天晚上大约十一点半钟时,在殉情者的防波堤上强奸了一个可怜的过路的黑女人,那么请你告诉他在哪里能找到我。”这句话变成了她的一种习惯,她讲给过无数人听,最后彻底绝望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也多次听她说起过这个故事,就像听到夜晚起航的轮船的告别声一般频繁。凌晨两点的钟敲响时,他们每人已经喝了三杯白兰地。他明确地知道了自己不是她所等的男人,他很高兴能明白这一点。


    “干得不错,母狮!”他临走时对她说道,“我们总算把猛虎扼杀了。”


    那晚终结的事还不止这一件。关于结核病医院的恶意传言曾打碎了他的梦想,因为那让他产生了一个过去从未有过的疑虑,即费尔明娜·达萨也是会死的,既如此,那她也就有可能死在丈夫的前头。而当他看见她在电影院的出口险些绊倒时,他又进一步滑向深渊,忽然间意识到先死的人可能是他自己,而不是她。这是一个预兆,是所有预兆中最可怕的一种,因为它是有事实根据的。那些耐心等待、幸福憧憬的岁月已成为过去,如今,在地平线上隐约望见的,不过是充满了各种可以想见的病毒的茫茫大海,失眠的清晨一滴一滴排出的尿液,以及每日下午随时可能降临的死亡。曾经,每天的每分每秒都胜似他的盟友,如今却开始算计他。几年前他去赴某个约会时就已经开始提心吊胆,害怕发生意外。他发现门没有上闩,合页刚刚上过油,显然是为了让他进来时不会发出声响,但在最后一刻,他后悔了,担心自己死在她的床上,给一个无辜的热情女人造成无法消除的阴影。因此,有理由认为,那个世界上他最爱的女人,那个他毫无怨言地从一个世纪等到另一个世纪的女人,很可能会来不及挽着他的手臂穿过到处是圆形坟冢和在风中摇曳的罂粟花的漫漫长街,帮助他平安到达死亡的彼岸。


    事实上,按照那个时代的标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已经步入老年人的行列。他已满五十六岁,认为自己没有虚度光阴,因为那都是充满爱的岁月。不过,在那个时代,没有哪个男人会像他一样勇于面对因看上去年轻而招来的耻笑,即使他们确实不老,或者心里也自认年轻;也不是所有人都敢于毫无羞愧地承认自己仍在因上世纪的挫折而偷偷哭泣。那个时代对年轻存在偏见:尽管每个年龄段都有自己的穿着方式,但老年的衣着在青春期结束后不久便开始穿上身了,而且一直持续到进入坟墓。这种穿戴与其说标志着年龄,不如说是社会地位的象征。年轻人穿得像自己的祖父,再早早地戴上一副眼镜,便会更加受人尊重;而从三十岁起,手杖就是让人刮目相看的物件。至于女人,则只有两个年龄:一是结婚的年龄,一般不超过二十二岁;一是永远独身、再也嫁不出去的年龄。而其他女人,那些已婚的、当了母亲的、成为寡妇的、做了祖母的,都属于另外一类,她们不按已经度过的年岁来计算年龄,而是按距离死亡还有多久来计算。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则相反,他赤·裸裸地大胆对抗着衰老的圈套,尽管心里清楚自己命运奇特,从小就像个老头儿。起初是情势所迫。特兰西多·阿里萨把他父亲决定扔进垃圾堆的衣服拆开后给他缝成新衣。于是,他不得不穿着礼服去上小学,一坐下,衣服便拖到地上;他头上戴的也是政府官员的那种帽子,尽管为了让它小一点,加了一圈塞满棉花的里衬,但还是连耳朵都盖上了。此外,他从五岁起就戴上了近视眼镜,而且头发和母亲一样,是印第安人的那种质地,粗硬得像马鬃,所以,从外表根本看不出他其实长什么样子。幸运的是,由于连年内战,政府混乱不堪,学校的入学标准不像从前那样严格了,在公立学校里,各种出身和社会地位的学生都有。尚未长大的孩子们走进课堂,身上却散发着街垒战的火药味,穿着不知在哪次战斗中靠枪子儿得来的叛军制服,佩戴着他们的徽章,腰带上还明目张胆地别着与他们军衔相符的武器。课间休息时,随便一点争执就会让孩子们拔枪相向。如果老师在考试中给了他们低分,他们甚至用枪来威胁。拉萨耶学校的一个三年级学生,退伍的民兵上校,就一枪打死了修会会长胡安·埃雷米塔修士,只因为他在教理问答课上说,上帝是保守党的正式成员。


    另一方面,那些遭遇了不幸的名门望族的孩子穿得就像古时的亲王,特别穷的孩子则光着脚。在这些来自四面八方、打扮得千奇百怪的学生之中,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无论如何都要算在最奇怪之列,尽管如此,他却并不十分引人注意。他听到的最难听的话,是街上的人冲他喊:“穷光蛋,丑八怪,一切希望全落空。”但不管怎样,那身因生活所迫而穿上的衣服,从那时起,及至他整个一生,都是与他那神秘的气质和忧郁的性格最为相配的。当他在CFC第一次被委以重任时,他让人为他量身定做了和父亲那件同样款式的衣服。他像怀念一位老人一样怀念着死于三十三岁的父亲,那是一个令人尊敬的年龄:基督罹难时也是这个岁数。所以,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看上去始终要比他的实际年龄大得多,以至于口无遮拦的布里希达·苏莱塔,他的一个不假思索地说出真相的露水情人,从第一天起便对他说,她更喜欢他脱掉衣服后的样子,因为光着身子的他仿佛一下子年轻了二十岁。然而,他永远也不知道如何弥补这一点:首先,他个人的喜好不允许他穿成别的样子;其次,那个时候二十岁的人谁也不知道怎样才能将自己打扮得更年轻,除非把短裤和见习水手帽再次从衣橱里翻出来;再者,他也不可能摆脱那个时代人们对老年所持的看法。因此,当他看见费尔明娜·达萨在电影院出口险些绊倒时,不禁打了个寒战,一个可怕的想法晴天霹雳般击中了他,即在这场血腥的爱情战争中,婊子养的死神很可能会不可逆转地夺去他的胜利。


    到那时为止,他经历过的最大战斗是同自己的秃顶进行的,他一直顽强抗争,却最终落得惨败的结局。从看见缠在梳子上的最初几根头发开始,他便意识到自己被打入了地狱,这种痛苦是任何一个无此遭遇的人无法想象的。为了保住迅速荒芜的头顶的每一寸毛发,没有什么发蜡和生发水他没有试过,也没有什么信仰他没有求助过,更没有什么代价他没有付出过。他背下了《布里斯托年鉴》中关于农业的全部条文,因为他听说头发的生长和庄稼的收获周期有着直接的联系。他还放弃了自己一直光顾的理发师,因为这人是个实打实的光头,而换了一个新来的只在新月那几天理发的外乡理发师。可这位新理发师才刚刚证明了自己手艺不错,就被发现是安的列斯群岛好几家警察局通缉的强奸幼女犯,被戴上镣铐拖走了。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把那个时期加勒比地区所有报纸上关于医治秃顶的广告都剪了下来。那些报纸通常刊登着同一个人的两张照片,第一张上,头秃得像个甜瓜,而第二张上头发比雄狮还浓密:这便是使用某种安全可靠的药水之前和之后的区别。六年里,他试验了一百七十二种药物,并践行了药瓶商标上写的所有其他辅助方法,而唯一的收获,是其中的一种药使他患上了头部湿疹,又痒又臭,马提尼克岛的教外苦行僧们称之为北极光癣,因为它会在黑暗中发出一种磷光。抱着最后一线希望,他求助于在公共市场上售卖的所有印第安草药和在“代笔人门廊”出售的一切神奇特效药,包括东方汤药,可当他发现自己上当受骗时,头顶已经和一个削发僧人无异了。新世纪元年,千日战争把国家置于血泊中时,城里来了个意大利人,他会按照尺寸用真头发制作假发套,价格不菲,但只保质三个月,逾期概不负责。尽管如此,绝大部分有支付能力的谢顶者都愿意前往一试。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是头一批尝试的人之一。他试戴了一个和自己原来的头发极为相似的假发套,以至于担心在自己情绪变化时那头发会竖起来。但他最终还是对这个把死人头发戴在活人头上的想法无法苟同。他唯一的安慰是如此风卷残云的谢顶让他不用眼瞅着自己的头发变白。一天,内河码头上一个欢快的醉汉看见他从办公室里走出来,上前以超乎寻常的热情拥抱了他,并在码头工人的起哄声中摘掉他的帽子,给他的脑袋来了响亮的一吻。


    “神圣的秃头!”他喊道。


    那天晚上,四十八岁的他让人把自己两鬓和后脑勺上仅剩的几根毛发全部剃掉,彻彻底底接受了全秃的命运。他甚至在每天早上洗澡之前,把下巴和脸上所有长出胡楂的地方都涂满肥皂沫,用一把剃刀把它们刮得像小孩的屁股一样光滑。以前,即使在办公室里他也从不摘掉帽子,因为秃顶给他一种赤身裸·体的感觉,让他觉得有失体面。但当他彻底接受秃头后,便把它归为男性的美德之一,其实他早就听人这样说过,却一直视其为秃头们的自欺欺人而予以蔑视。再后来,他又养成了新习惯,把右侧仅有的几根头发留长,让它跨过整个头顶,从此,他一直沿用这个办法。但尽管这样,他还是戴着帽子,而且总戴那个参加葬礼似的款式,即便当地已流行起一种被称为“塔尔塔里塔帽”的窄边草帽,他也依然不改旧貌。


    然而,他失去牙齿却并非因为自然之灾,而是源于一个江湖牙医试图根治一次普通感染时的鲁莽举动。对脚踏牙钻的恐惧使得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直不敢去看牙医,尽管他常常牙痛,甚至有时无法忍受。听到他在隔壁房间整夜无助地呻·吟,母亲吓坏了,因为她觉得这声音跟儿子昔日某时的呻·吟声如出一辙,而那原本早已消散在她记忆的迷雾之中了。但当她让儿子张开嘴,好看看爱情究竟伤到了他哪个地方时,却发现他是因牙龈化脓而痛苦不堪。


    莱昂十二叔叔让他去找弗朗西斯·阿多奈医生。这是个打着绑腿、穿着马裤的高大黑人。他把一整套牙医器械都放在工头用的褡裢里,随身背着,穿梭于内河船之间,看上去倒更像一个令沿岸村镇都害怕的旅行代办人。他只朝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嘴里看了一眼,就认定他的牙齿全部要拔光,甚至包括那几颗好牙,这样才能一劳永逸地避免再次遭罪。与对秃顶的忧心相反,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对这种野蛮的治疗方法没有产生任何顾虑,除了很自然地略微担心不用麻醉难免会有些血腥。装假牙的主意并没有让他感到不快,这首先是因为他童年的一段难忘回忆:一个集市上的魔术师将满口牙齿取下,让它们自己在桌子上说话。其次,这可以结束从小就折磨他的牙痛,说起来,那种滋味就和爱情的痛苦一样强烈残忍。在他看来,这和秃顶不一样,并不是衰老的一次狡猾袭击,因为他相信,虽然如此一来他的呼吸会有一股硫化橡胶的辛辣味,但矫形后的微笑会让他的外表看上去更有光彩。因此,他毫无抵抗地向阿多奈医生那把烧红的钳子屈服了,并以负重耐劳的驴子的坚韧意志经受了恢复期的考验。


    莱昂十二叔叔亲自过问了手术细节,就好像是要给他动手术似的。他对假牙有着特殊的兴趣,这种兴趣产生于他沿马格达莱纳河航行最初几年,也可以说是他对美声唱法[2]的痴迷所造成的苦果。一个满月的夜晚,当船驶入加马拉港时,他和一位德国土地测量员打赌说,他只要站在船长室的栏杆处唱上一首那不勒斯浪漫曲,就能把森林里的动物都惊醒。他好险才赢了这一注。在河上漆黑的夜色中,只听见草鹭在沼泽里扇动着翅膀,鳄鱼甩着尾巴,鲱鱼惊恐地跳到陆地上。然而,当他唱到最高的一个音符,大家正担心曲调之高亢会让歌手的动脉迸裂时,他的假牙随着最后吐出的一口气飞了出去,沉入水中。


    <em>[2] 原文为意大利语。</em>


    为了给他另配一副应急的假牙,轮船不得不在特内里费港耽搁了三天。新假牙做得完美极了。可返航时,莱昂十二叔叔又试图向船长解释他的上一副假牙是如何弄丢的。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森林中灼热的空气,放开嗓子唱出了他所能唱的最高音,并把这个音尽可能地延长,试图把那些一边晒太阳一边不眨眼地看着轮船驶过的鳄鱼吓跑。结果,新的假牙又沉入了河水。那以后,他配了很多副假牙,把它们放在家里的各个地方以及办公桌的抽屉里,公司的三条船上也各有一副。此外,他在外用餐时也会带上一副备用,就放在衣兜里一个装咳嗽药片的小盒中,因为他曾经在某天中午野餐时,为了吃煎猪皮而把假牙弄坏了。由于担心侄子也会有类似遭遇,莱昂十二叔叔让阿多奈医生一次性给他做了两副假牙:一副材质便宜,平时在办公室里用;另一副则是为星期日和节日准备的,在微笑时总会露出的那第一颗槽牙上还薄薄地涂了点儿金子,看上去更为逼真。终于,在一个圣枝主日[3],当节日的钟声带来一片喧嚣,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以全新的面貌重新走到了街上,那完美无瑕的微笑几乎让他觉得是另一个人取代了他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


    <em>[3] 圣枝主日,天主教节日,是复活节前的星期天,标志着复活节圣周的开始。</em>


    这件事发生在他母亲去世,家中只剩他孤身一人的时期。他的家是一个绝佳的爱巢,尤其适合他的爱情方式,因为虽然街道名为窗户街,让人联想到一扇扇窗子的薄纱帘后藏着无数双眼睛,但其实是一条幽静的巷子。可问题是,这房子的一切都是为了让费尔明娜·达萨幸福,也只为让她幸福。因此,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斩获最丰的那些年月,他宁可失掉很多机会,也不愿用其他爱情来玷污他的家。幸运的是,他在CFC每向上爬一级,就意味着获得某些新的特权,尤其是那些秘密特权。对他来说,其中最有用的一项,就是与门房串通好后,能够在晚上、星期日以及节日里使用办公室。有一次,就在他已当上公司的首席副董事长时,他正与一个星期日值班的姑娘匆忙做·爱——他坐在办公桌前的椅子上,姑娘骑在他身上——门突然开了,莱昂十二叔叔伸进头来,像走错了办公室似的,从眼镜上方看着惊呆了的侄儿。“见鬼!”叔叔毫无异色地说,“跟你爸真是一路货色!”在重新把门关上之前,他把目光落在空处,说:


    “您,小姐,不必担心,请继续。我以我的荣誉向您起誓,我没有看见您的脸。”


    没有人再提起过这件事,但接下来的那个星期,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办公室变得无法工作了。星期一,电工们蜂拥而至,要在天花板上装一个叶式吊扇。锁匠们也没有事先通知就到了,吵吵闹闹像打仗似的,在门上装了把锁,可以从里面把门锁上。木匠们量了尺寸,却没有说要做什么。窗帘装饰工带来印花装饰布,看看是否与墙壁的颜色匹配。再接下来一个星期,他们从窗户外塞进来一个印着酒神节花色的双人大沙发,因为从门口实在搬不进来。这些人在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时候干起活来,但又并非肆意捣乱,对任何人提出的抗议,他们只有一句回答:“这是董事会的命令。”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直到最后也没弄明白,这些干涉行动究竟是叔叔出于对他的好意关心,还是在用特有的方式让他检讨自己的胡作非为。他始终没能看出真相,事实上,莱昂十二叔叔是在鼓励他,因为已经有一些传言传到他那里,说他侄子的兴趣有别于大部分男人,这让他烦恼无比,担心会妨碍侄子继承自己的衣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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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哥哥不同,莱昂十二·罗阿依萨维持了六十年稳定的夫妻生活,他星期日从不工作,并以此为荣。他有四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他想把他们每一个都培养成自己帝国的接班人,但生活却将一系列意外摆在他面前,这些偶然在当时的小说里司空见惯,在现实生活中却令人难以置信:四个儿子随着职位步步高升,竟一个接一个地死掉了,而女儿则对河运事业毫无兴趣,宁愿从五十米高的窗子里看着哈德逊河上的船了此余生。事情到了这种地步,以至于不乏有人把传言当真,认为外表阴郁、手里拿着吸血鬼雨伞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肯定是做了什么,才导致这一件件意外发生。


    当叔叔遵照医嘱不情愿地退休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便开始甘愿牺牲他的星期日爱情,乘坐城中最早的一辆汽车,到叔叔的乡间别墅去陪他。汽车的起动摇柄反弹时力量很大,竟然打断了第一个司机的整条胳臂。他和叔叔一谈就是好几个小时。老头儿躺在用丝线绣着他名字的吊床上,远离一切,背对大海。那是一座古老的奴隶庄园,每天下午,从种满百合的露台上,可以看到白雪皑皑的山峰。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和叔叔的谈话向来难以脱离河运的话题,在那些漫长的下午也不例外,而死神一直是一位冷眼旁观的隐形客人。长久以来,莱昂十二叔叔最担心的事之一,就是河运公司落到一些同欧洲财团有联系的内陆企业主手中。“这一向是门粗人的生意,”他说,“要是被那些纨绔子弟拿去,他们会拱手奉还给德国人。”他的担心与他一直以来的政治信条连贯一致,有时即使场合不合适,他也喜欢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这些信条。


    “我就快满一百岁了,我看到一切都在变,就连宇宙中星辰的位置都在变,可就是没看到这个国家有什么改变。”他说,“这里每隔三个月就会有新的宪法,新的法律,新的战争,但我们仍旧处在殖民时期。”


    他的两位兄长都是共济会成员,将一切罪恶归因于联邦制的失败,对此,他总是反驳他们说:“千日战争在二十三年前,也就是七六年的战争中就失败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对于政治几乎冷漠到极致,听叔叔越来越频繁的长篇大论,就像听大海的涛声。但对于公司政策,他是叔叔坚定的反对者。在他看来,河运事业一直处在灾难的边缘,要想根治它的落后,只有主动放弃对蒸汽船的垄断,虽然这项垄断权是国会授予加勒比河运公司的,为期九十九年零一天。叔叔抗议说:“这些思想肯定都是我那位满脑子无政府主义幻想的同名人莱昂娜塞到你脑瓜里的。”但他只说对了一半。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是以德国海军准将胡安·B·埃尔勃斯为前车之鉴,此人无节制的野心毁掉了他出众的智慧。可叔叔却认为埃尔勃斯的失败并非因为他的特权,而是因为他同时做出了太多不切实际的承诺,就好像要把全国土地的责任都扛在肩上:他包揽了河流的通航、港口设施、陆地的交通枢纽和交通工具。除此之外,叔叔接着说,西蒙·玻利瓦尔总统的强烈反对也是不容小觑的障碍。


    大部分股东把这种争论视作“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老头儿的固执在他们看来是很自然的,倒不是因为像大家随口常说的那样,衰老使他不如当初那么高瞻远瞩了,而是因为放弃垄断对他来说,无异于把他的兄弟们在一场历史性的战役中缴获来的战利品扔进垃圾堆,那可是他们在英雄时代赤手空拳跟整个世界的强大对手作战得来的。因此,他大权在握的时候,谁都没有反对过,而且他握得那么紧,谁也不可能在它们合法消亡前触动它们。然而,突然有一天,就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已经预备在庄园下午的讨论中缴械投降时,莱昂十二叔叔同意放弃百年的特权,唯一一个有关荣誉的附加条件就是不要在他死前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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