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之钟

3个月前 作者: 师复
    (1914–1915年)


    是书原名「钟之福音」La Evangelio de Horo或「良辰之福音」盖报告吾侪之未来 者也。体裁一仿新约之四福音书,词意显明,实为传播吾人主义之佳作。原著者篇Paul Berthelot 氏。


    第一章


    吾见之,吾闻之,有人焉;流动演讲,自田野,而乡落而城市。<


    其言曰:「余非鸣钟者,余乃预告未来之钟者耳。鸣钟者将随余而至矣。彼较余为大而 且强。彼之名曰『平民』,此刻尚酣睡也。然余知彼不久醒矣,且将鸣其钟矣。彼之来也, 非甘言以博众听者也,彼之标帜惟血与火。彼将杀不生产之牝牛,而投不良之谷于一炬者 也。且万事皆将全改其旧观,而所谓上流人者,将与下流入杂居一处矣。幸福哉!早作准 备之人乎!盖彼等之良辰,已将至矣。?幸福哉!贫民乎!所失者无一物,而所得无量数 也。幸福哉!被役于人者乎!盖将享自由之新空气矣。幸福哉!今日之饥民乎!盖将无馁 腹之忧矣。幸福哉!今日之号哭者乎!盖将有使之欢笑者至矣。然不作准备者大不幸焉, 彼等将哀鸣曰『休矣休交』!于是有矫饰者姑为尝试曰:『吾亦准备之人耳』然而声嘶力竭, 死期至矣。斯时也,不幸者有富人焉,以彼等将全失共所有也。有发号施令者焉,以彼时 无服从命令之人也。有饱煖逸居之寄生虫焉,以彼等全失其所有及一切需要品也。总之今 日欢笑之人,皆在不幸之列,盖将有使彼等号哭者至矣。今请告君等曰:君等其自今始, 各自准备!钟之来也不远矣。将使汝心为之甯,神为之静矣。然而汝享幸福,汝当知工作, 汝将何所为乎?汝当息尔个人私产之念,汝毋梦想为个人私利而工作。凡欲谋私人之幸福 者,即自失其幸福者也,反是即富者也。盖凡欲自富者,即众人之仇敌也。凡一无所有者 乃至富者也,社会之所有皆其所有也。苟其欲为个人私利之工作,则将无利可图,且不能 久。彼断不敢培植树木,建筑房屋,盖将为他人所享用,即在目前耳。然凡为乘人而工作 者,同时得享众人之供给。以斯时无一物属于某人,而凡物皆属于众人故也。更当戢尔骄 矜藐视及欲自居于民上之忘想。盖凡欲居最高之位置者,必被推翻而使与群众并处也。凡 欲居人上而命令者必受『拒绝服从『之辱。盖彼时无肯服从人者,惟服从『公理』而已。」


    演讲既毕,听者环而视之。


    且问曰:「汝何名乎?汝何国人乎?汝所说之钟?又为谁乎?」


    彼则曰:「余名为『某』,余之祖国为『地』,余所说之钟,乃均贫富之钟也。」


    第二章


    当其行经一乡,乡人集而环听之。


    且间曰:「请告我辈,彼时将何所为乎?」


    斯人曰:「当钟之鸣也,君等相率偕来,共享幸乐可矣。其烹尔肥腯,取尔佳酿。且置 大案于公屋中,饱食而与众同乐。斯时也,有房屋者可居之如故?其屋苟由租赁而来者, 此后即不复给租值。其尚无房屋以安身者。可大呼众人而告之曰:『缔助我建筑房屋之工 作。』凡有田者可自种之?。凡有技艺者当工作如故,各量其力之所能,如蜂之制蜡酿蜜, 以利其群焉。公屋中置簿借二,凡居此者,均来书之。其第一册所书者,曰某某能作何工, 能供给何物;第二册则某某需用何物也。凡所需均纵给之,而不较最其所作。盖多能者, 不自有其功,而不能者,亦不必以不能为罪。巧者不自有其巧,而拙者亦不必自惭其拙。 然各人皆受良心之裁判,必已尽其能力之所能者,乃为清偿宿债之人。闻者于此或有所怀 疑乎?天地间之和平,乃为善意之人而设。倘有不尽所能,而浪取所需之嫌者,则当由老 成明达之人,本公平诚恳之意,考察其行为,而诘问其原因。尚彼果不能作事者亦不妨听 之。而仅给以生活之必要品为限。倘彼更欲享不作工之特权,而妄侵他人之需要。则汝等 可屏之一群之外,而不许其复来。是即所谓『无业者请他往之理也』(此语出万国革命歌)。」


    乡人复问曰「吾乡所产,不敷所需,将若之何?吾等需衣服,需铁器,及其他各物之 制自城镇中者,然皆非吾乡之所能自给也。」


    此人则还问乡人曰:「君自刈之谷,与自制之油,果食罄而无余乎?」


    乡人众口答曰:「否,余等每年所余之粟,与油,皆售于外者若干也。」


    彼乃曰:「然则君等可往城中书于公屋之籍上曰:吾乡能供给谷若干,油若干,于城中。 但吾等须由城中取用何物。(即君等所说者)」


    斯时市民见君等能尽力以供给彼等之所缺,则彼等亦必将尽其所能,以供给君等之所 缺矣。


    但彼时必有无数之男女,不乐城居而移住于乡都者。


    其中容有善为清谈之人,而多数皆愿与汝等共同工作者也。然汝可察彼等之工作,按 其効果,而验彼等之有用与否,凡判断一切,不必听其所言,而当观其所行。」


    于是乡人互相议论斯人所演说之钟矣。


    第三章


    此人行经田间,见有执粗重之锄以治田者。


    锄既不利,故耕作已三日,而田仍未治也。


    乃谓之曰:「汝何不用轻便之犁以治尔田乎?倘用梨者,汝田今已治矣。」田者曰:「余 地既褊小,而复赤贫,我何由得利器乎?」


    此时复四愿田间,则田者固不止一人,盖多数皆操粗重之大锄者。


    亦有少数用普通之梨者,盖其人比较上为略富者矣。


    彼又谓之曰:「汝等何为用旧式之梨?而不用巨室之新式大梨乎?」


    众田者皆曰:「余等地既褊小,而复赤贫,何由得利器乎?」


    乃告之曰:「钟将鸣矣,其毁尔各家之畛域,


    其平尔疆界,去尔藩篱,通力合作于众人公有之大地。


    且往巨室中取其大梨,举此广漠无垠之地,同时垦治之。吾知止需二三人,瞬息之间, 此大田已可播矣。且用力又极少也。


    其他各人,可从事于种种有益人生之工作,不至妨时而客事矣。」


    众田夫乃间曰:「然则巨室主人将何言乎?」


    曰:「其主人一闻钟声,其舌已燥而不能言矣。彼若设心不良,必思潜遁,然不能及远。 彼苟能见机者,当大开门户而去其关錀揖众工人而语之曰:『行矣,我不复抚有工人矣,我 将不给薪金及工价矣。汝等欲留者可自留,欲去者可自去,我亦将量吾之所能,共同工作 矣。』倘彼仍夜郎自大者,祸将不远矣。以彼时无主无奴,皆与彼同等故也。复为述一寓言 曰:『有一贫人,备工于富而不仁之某氏之葡萄园中以度活。园主人傲悍无伦,时目为惰夫, 而使家奴鞭挞之。贫人始终忍受,不敢怨怼时,时复自念曰:『设吾主人不赐我以工作者, 吾将何由生活乎?』嗣遇一有识之人,详告以此园不应为富人专有之理由,且谓凡操种植 之工作者皆有同一之权利与富人等,即有权工作及享受其果实以为已用之谓也。于是贫人 遂恣食园中葡萄,为向日所不敢者。此时富人适至,见之大怒,为曰:『贱人!谁教尔不作 工而恣食吾园之果者?』贫人曰:『此园非汝所专有,我与汝有同等之权利者也,汝欲分尝 此果者,请与我共同工作。盖汝非有特别之权,亦不过与我等耳。』富人愈怒,顾谓众奴曰: 『速挞此狂奴,至失其知觉而止。但不可骤死之,以我尚需彼工作以代我劳也。』贫人乃乘 间举大斧落于富人头上。而所谓资本家者,乃倏然倒毙矣。其众奴皆惧而逃矣。』然则何如 听贫人之言,与工人平等之为愈乎?」


    第四章


    夕阳西下,其人缓步入市廛,众手工家皆环集。


    忽见一人,为状至惫,赤足行街渠中。


    彼问之曰:「汝执何业者乎?」工人答曰:「予备于鞋厂,每日作工十小时也。」


    复见一妇人,两目晕红,鹑衣被体。


    乃问曰:「汝又何作者?」?妇人曰:「我为大衣店任缝纫,为工殆无问乎日夜。」


    演说者于是告彼等曰:「钟将鸣矣,尽由四郊而入城中乎?


    进大商店中,各取汝所悦之衣履,衣之御之,其毋惧。盖昔汝等所手造者也。惟当保 持严重之态度,勿学剧场之沐猴可也。」


    未几,时已近夜,众渐散去。惟无家可归者,则随之游行街中。


    行经广大之花园,宽平之夹道,则见宏壮之纪念建筑物,与夫华丽之宫殿,触目皆是。


    演说者指而问曰:「谁寝处此广大之居室者?」众曰:「殆阒无一人。盖此为教堂,此 为审判廰,此为部衙,此则银行也。」


    彼乃坐于园傍之椅上,且曰:「吾等尽于此睡乎?」众笑止之曰:「吾伴乎,此乃禁例 所不许者也。」


    彼乃曰:「狐有窟矣,鸦有巢矣。惟人则不知何处为息身之所?...汝等不久将闻钟声矣。 可以各居此华丽之区矣。若者为宫殿,若者为纪念之建筑物,吾辈皆可居之毋惧。盖今日 无立锥之地者,彼时当得最美之居室,此公道也。」


    此时街隅中忽有一为妓之归人,向彼呼曰:「本乎!余以爱情馈汝。」且欲与之牵手。


    彼则曰:「汝之声伪为之,而汝貌毫无真意,余不愿受此沿途叫卖之爱情也。」


    妇人闭言颜色惨变且叹曰:「我饿不可支矣。且有一幼子,其父方逝,亦与我同饿也。 伤哉!」


    彼乃问之曰:「汝何故不作工度日,以疗汝与汝子之腹乎?」


    妇人曰:「恶是何言?我当怀孕时,即被逐于工厂矣。今已不能工作矣。且汝苟知女工 佣值之微薄,则汝亦当不出此言矣。汝倘不喜余者,余惟有别觉他人以求明日之他而已。」


    彼乃告之日:「妇人乎,钟将鸣矣。汝将不必卖汝之爱情矣。汝与汝子可得正当之生活 矣。且亦无人愿受此假爱情也。盖此时人之爱情,各有完全之自由。」


    此时其人独立街中,默默自念。适来一武装者,注目视之,且拍其肩,告之曰:「按警 律,此处不许闲人站立。」彼还问之曰:「然则汝何为站立于此?汝果何人乎?」


    武装者曰:「我乃巡夜之兵,我受命令而来执行我之义务者也。此宫乃极大之产业,有 当我巡守之时间,而有穿盗窜入者,予将受重罚矣。」


    彼复问之曰:「然则此产业共为汝所有乎。抑有人以一部分赠汝者乎?」巡兵笑曰: 「我乃一无所有,惟有极薄之佣金而已。」


    彼乃告之曰:「不观夫狗乎?为其主人守夜,所得之酬报则骨与鞭耳。」


    第五章


    寺院中有行典礼者,平民院中人信仰者咸集焉。


    有人叩之曰:「彼辈何为?」彼答曰:「据我所知,彼辈或有恐惧之心乎。因今日与彼 辈有关系者,会有说焉,曰宗教典礼,此殆末次,断经之钟鼓,将永歇也。」


    然彼院中人闻之,则呼曰:「是人慢神,速去勿怠。」


    于是院中人信仰者,群起思所以逐之。


    彼乃诏之曰:「噫,世上固有极乐土,为平民而设者,汝院中人信仰者,未会一入,抑 不令汝等入也?噫,汝等院中人信仰者所置之邱墓,装饰华丽,外观似洁净,内容则腐败 囊蚀也。噫,汝等院中人信仰者,竭排山倒海之力,谋所以改革宗教,不知愈改愈远,与 天理益矛盾耳。噫,汝等院中人信仰者,乃借口于宗教祷告,而乔没孤儿寡婚之金钱。噫, 汝等院中人信仰者,日以固贫素位为说教之资料,乃反谋储蓄金钱且在在以名誉势力其念 也。」


    于时有旁观之政客挽言曰:「友乎!汝为此言,盖侮及吾等矣。」


    彼乃答曰:「噫,汝等法律家道德家,日负规则之重任,乃已身反不一蹈规则也。噫, 汝等为他人立法律者,他人乃戕汝之祖若父,谈者自谈,杀人者固自若也。此杀人流血之 事,孰负其责?将惟汝等是问。盖汝等惟知巩固一己之权力也。或有宣布一部分之真理者, 汝等必戕之毁之绞之斩之或枪毙之。或死于狱,成死于烈日之下,成死于西伯利亚冰天雪 窖之中。凡此种种流血之惨痛,吾今敢正告汝等,不出一世,将惟汝等是问也。」


    于是道旁平民之环聚而观者,作耳语曰:「此人太豪猂矣,然彼安能得此演说。」彼乃 广喻之曰:「有人焉垂死,以丰沃之圃遗其二子。共幼子知书善读,惟胸中满蓄毒意恶念。 其长者心地简单率直,惟不能求学,盖彼终日营营,不仅为己,且为其幼弟,未尝稍息。 其父既死,幼子取纸一枚,于其上作万种不合理之词,及毫无意味之语。乃以示不识字之 兄曰:『此吾父志愿之遗嘱也。吾父谕吾侪,谓弟当掌簿籍,司祝祷,及各种秘事,凡此均 为吾兄简单之脑所不及知者。吾兄则常治田圃,芟繁枝,护苗去莠。果实既熟,吾兄获之, 惟吾侪不可骤食。因其为死父之物也。此秘事也。』此至愚之兄,信以为真,从之甚久。然 亦尝试一学为书。居顷之,兄遂亦能一读所谓乃父之遗嘱者,始知所书者均为万种不合理 之词,尽为其弟所杜撰者也。兄于是日侦其弟所为之秘事,则惊讶不已,盖其弟独享收获 之果肉矣。且将有余者弃之,盖欲隐瞒其骗诈之事也。兄乃赫然震怒,以其弟之欺己也力 驱之出园。」


    于时院中人及政客,均暴怒如雷,盖彼等视真理为眼中之钉也。彼等乃发为奸诱之问 以难之,盖谋入彼之罪而死之也。


    第六章


    有院中学生就而问曰:「夫子,然则我侪当算重法律乎?」


    彼答曰:「小蛇(译者按此证其奸)何为名我『夫子』?其实无所谓夫子,无所谓弟子。 因夫子获益于弟子者正多也。若问需拿重法律与否?则须知『尊重汝身』即此已足,现在 如是,将殊亦永永如是。」 于是有新兵一队过其前。


    有人思杀唆而倾陷之,乃同于彼曰:「彼青年是否理合当兵,抑当抗拒而逃之乎?」


    彼答曰:「朽木哉!人始以汝为人类也,今始知汝实一陷阱耳。吾固非言今日考吾人当 何作,不过报告未来之钟,俾众人有所准备耳。返至准备完妥之时,凡人均自知为所当为, 随机而应变矣。」


    其中有一人衣常服,为彼所不疑者,问之曰:「君言诚灵敏,然若本国与他国间发生争 战者,君将何以教之?」


    彼答之曰:「陷人之诈徒!我何人而可以教人?我又无祖国,我之祖国,尚未在此世界 也(无政府之世界即吾人之祖国)。然须知一旦果战事发生者,鸣钟之人,将闻声而兴起矣。 至众人既闻此钟声以后,国与国间之关系如何,则今日莫能道之。」


    又有一人问之曰:「然则吾等当纳税于国家乎?」彼答曰:「君等诚惯惯者!人有恒言 曰:『凡帝王之所有者,均返之。』君等苟将铸有肖像之纸币一一返之于彼,君等亦无所损 失。盖会计之钟就鸣以后,(即经济革命也)此种货币均无价値也。今日贫苦之人,均贴然 照纳租税。特彼富人则效鼠窃之行为,以自己处置之。」


    别有一人又问之曰:「汝比富人为盗贼。但不知此我所购之衣服,应属于我否?」


    彼答曰:「我又焉知之。君反躬自问诸良心可矣。凡为汝生活及劳力所必需者,即汝可 取用之,因需要而占有,未为非理,人之常言:『凡保有非己所需要之物者,不啻劫夺于需 要此物之人矣。』姑去!进吾所报告之钟既鸣,则君亦不问此衣之是否属君矣。」


    于是有一妇人复就而问曰:「凡为小儿为,对于养之之人,当爱之否乎?」


    彼答曰:「汝所与彼之生命,诚有当谢汝之价值否乎?汝不见此幼女乎?遍体创痕,盖 重受苦楚濒于死者屡矣。彼之此种生涯,尽得诸其母之赐,盖其母不愿生产会设各种秘密 方法谋去其胎也。彼幼女者,现已尽知之,人以此种生涯与彼,彼反当以爱情与之乎?迨 钟声一鸣,则不复有所谓肉体关系之父母子女,凡能尽父与子之责任者,则父之子之可耳。」


    众人闭此言,怫然不悦者久之。然苦于不能翻驳。


    且亦不敢显为攻击,盖深惧众民,时众民个蜂拥其前而愿闻彼之言论故也。彼等惟自 语曰:「一此人并最神圣者而亦慢之矣。」于是默思所以杀之以灭其口者。


    第七章


    时则彼之所言,广传于市。博士学生之流,每注意听之。


    中有人诘之曰:「君之所谓钟,除科学外,殆莫有能鸣之者。」彼答曰:「君之科学,诚 至美之光。然人恒藏之于暗椟。因举世千万之脑,皆足以识此科学而策其进步者。奈何以 愚昧而闭塞之乎!盖人于幼时,每受各种不相宜之职务,而残废其脑力也。」


    又有一人续言曰:「人当推广基本的教育,而赖考试之法,俾此教育能为全体享受否 乎?」


    彼复答之曰:「君之所谓教育用以强迫小儿者,实足使彼等终身无生气耳。因此均足以 代性伤生者。而以写字拼普文法为起点。今君竟欲小儿以考试之法,埋首于其中,而培长 真智识者,反视为缓斗欤?」


    于是又有一学校教师谓之曰:「然则凡各种校正读音写字之规则,亦当学之否欸?彼答 曰:「此人绝类被缚丝端之金甲虫,飞行仅及于小小范围以内。读书写字安用校正者?不校 正,将又如何?」


    又一博士言曰:「吾人当保存祖宗之遗训与习俗否乎?」


    彼答曰:「君真膏泽枯骨哉!曷若使之隐隐自灭。?木乃伊又安可再累及吾等?」


    又有一议员来言曰:「法律不公平,确甚。于理当改造新者。」


    彼曰:「君等所造之法律,均足以产生罪恶。若无法律,罪恶实不能一日存矣。法律所 以限制罪恶之发生。然不能限制罪恶所以发生之原因。故当细索过失罪恶之真原因而刻除 之。法律刑罚自无所用。」


    于是有提倡道德者谓之曰:「人之受苦,溺于嗜欲故耳。人性似本恶。」


    彼答曰:「人性本以求生,就乐而避苦,此又安足为恶。然盲目之教育家,反其道以教 之,殊不足以胜人生之痛苦,且有痛诋娱乐之不当,谓吾人宜远避之,而以安贪守分为要 道,谓吾人宜安处之者,此实吾等之罪人,而一部分人之功臣耳。」


    然彼道德家又续曰:「如君所言,则世上固无善恶之可辨乎?」彼答曰:「君倘在五里 雾中,请速降平地,吾实告汝,恶者自有恶,而善者自有善。人之生也,自给衣食,而与 同处之社会中人相和协,且得其公认者是为善,因其为娱乐快悦也。人之生也,处于黑暗 之中,戕贼共身体,且不得社会中人之公认者是为恶,因为忧患困苦也。福为善,祸为恶, 而法律云云,妄言耳。科学必能告吾人以真善,其貌为善者,恶而已矣。世人多误以毒药 为疗病良方,寗因小乐而受无量之苦,或觅幸福于不通之路,哀彼无知,以至如此。然吾 今告汝,时乎至矣。吾人皆可求得自己当有之幸福,此时对于甘自放弃避生就死之豫言家, 将严格以试金石剔去之。盖若以长恶筹贵者,则犯众恶皆归之罪,而为吾人所攻击也!」


    第八章


    其时有若干厂中工人来问之曰:「钟声既鸣,吾侪将何作?」


    彼答曰:「第一当欢欣鼓舞,盖奴隶之时代已过,而自由之来日方长也。」


    彼等又问之曰:「然则吾等今日所执之业,彼时将由何人代为之?」


    彼答曰:「吾人若觉何项事物需要时,则仍当悉聚于工场及制造所。特今日游荡之人, 或为无益有害之事者,此时亦当从君等之后耳。君等公推经验最富者,以检查全体之情况, 与外界之需求,务使用力少而收效多。于斯时也,人孰愿日用品之缺乏?故出品必较今日 为多。既不制出劣货,亦无徒饰外观之品,如近日市侩之欺人者。凡事必求公益,因欺诈 之无效,而罪在不赦也。目下鞋匠以劣革为底,惧时势不佳,难售高价之故。泥水匠以破 砖黏合用之,盖彼已疲甚,其主人又急求其竣工也。反之,彼等苟为自己而工作,必注意 使之坚固,安用自欺为哉?故其时凡所造作均属精心结构,盖彼自愿谷之非他人相强也。 故人必各就其力之所能,性之所适,以相从事,因不愿受寄生虫之名词也。其有不劳面坐 享他人之利者,必被放逐。于时,不准经商,房屋田地,机器什物,无出租者。盖彼之所 需,不必购求,亦不必租赁,彼有需之则理常属之耳。故难若有人,欲出售或出租某物者, 唯他人需用时,可迳往取之也。自由间来之物品,为汝所需者,人亦知之。故不能使于彼 于此,稍有不足,务使全部人民,生活于幸福中,而各得其平也。惟若君等不能通力合作, 一考需要与劳力之比例,则上所云云,或不能实现矣。故目今以往,君等宜早为之备,俾 知来日经营,若何措手。及是时而淡然置之,则饥寒将迫,诚大不幸矣。若果如此,可勿 灰心,可去城市而致力于畎亩。盖天地之所出,必足供无量数人之所需,而农事尤为生活 之基本也。」


    中人又有问之者曰:「请君语吾,其时邮政电信铁道航路将如何组织?或有造桥梁,械 隧道,制机器,作舟楫者若何为之?」


    彼答曰:「为之者何,吾又安知。其事固甚繁也。吾若知之而告君,君亦不能明其故。 客所知者,惟此时有益之事,必凡百具举,所用较今日为尤多耳。所以用此生活之新制, 俾人人各得其平,吾等实信赖之。」


    第九章


    于时有爱其人者,群集乎其旁,彼乃谓之曰:「吾所报告之钟,乃生活之钟也。从此人 人不复互相攻击,通力合作,以谋最大多数之最大幸福。」


    中有问之者曰:「吾等之幸福,其即如彼太古黄金时代之简易生活乎?」


    彼乃答曰:「黄金时代,不在太古,乃在后世,即未来之社会耳。」


    别有一人问曰:「此黄金时代者,不知须历若干世纪,始得实现也?」


    彼答曰:「此未来之社会,乃如鲜艳之花,生于丰沃之腐植土。其始也,此处仅有童童 之石壁,坚固异常,而日为露雨所销蚀,其后略生地衣类之植物,久之杂生藓苔类及地钱 类。凡此下等植物,雨泽苟足滋润之,而风送之子实,遂萌蘖于此焉。又久之,此石壁者 分解为沙土及腐植土,遂足以培植此娇艳之花。故未来之社会,惟恃过去时代之各种预备 始能实现耳。」


    然有思难之者诘之曰:「此未来之社会,殆强权所产出之物乎?」


    彼答曰:「妇人之生产也,非受痛苦不能诞生,然胎儿之下,则因时期已熟之故。未来 之社会,犹之未孵化之鸡雏,非用力自碎其壳,不能出也。然所以生此雏鸡者,非此碎壳 之强力,实昔日藏于卵中之滋养品耳。其始也,鸡雏诚有赖于卵壳,以生以长。今则此壳 适足以阻碍吾人新时代之生活。故力碎之,俾不窒人至死,且抛弃此无用之碎壳。」


    彼又续言曰:「未来之社会,亦类一大川。大雨滂沱,河水遂涨,树枝藤葛之励属,有 阻其流,或河中沙土,积厚成堤以障之,于是水流被阻积久而溢。见者群谓此河为止水也。 迨倏然堤倾树折,沙土崩圯而水遂溃流四溢。此水之溃决也,殆必不可免。盖川流不能或 息,防川以逆水性,无益也。然河水,非欲涨决也,所以然者,则雨水大至,而障碍物有 以壅之也。」


    于是听者神往,咸趋而前,彼又续为比喻之辞曰:「虽然河之溢而决也,一泻汪洋,庐 舍并没。若见机而早为之备,伐枝藤,去沙积,则水流无阻。一旦沙洲起于中流,不必踌 躇愿虑锄而去之可也。否则有因此被溺,使全村人尽遭灭顶,或尽丧其家具宛转于饥寒交 迫中者。君等宜早为之师备,勿一闻钟声而惊愕无措也。」


    于是听者互相告曰:「其言确甚。再等固一无所有,而宛转于饥寒交迫中也。与其如此 而生,无甯愿受一度之痛苦。盖吾等所丧失者仅为羁丝绊,而所获将无穷也。」


    听者遂散,以传此事,告其兄若弟,俾得准备,只待钟鸣。


    其人遂被控,以为「彼劝人暴动与扰乱秩序也。」有力者遂决意陷害之。


    第十章


    彼见有怀疑者时蹑诸后,似密为侦察者。仍告观者曰:「此时已迫,吾不能复为演说, 盖吾将死也。然吾所言者,请后人布告于全世界。然若有人叩吾所告者为何语,则答之曰: 『吾所告者无政府也。』人有闻而惊异者,则再言以申明之,『既有坚强勇敢之精神,毋庸 讳此无政府一语。』君等速夫牺性者一人已足矣。」众人遂散,即遵其言而行。其人独立于 市,有强为和颜悦色就而告之者曰:「吾主人与君欲有所言,请随吾去。」彼自思曰:「吾早 料如此。然我所欲言已尽言之矣。」遂从之而入其主人之屋。


    甫入门都有人强曳之而投之于狱。且笑彼顷所报告之钟。


    明日导之入特别之法庭。审判者早有成见,以入彼罪。


    伪设人齐集而控之,约有款百端,有背理者,有可憎者,盖均莫须有也。


    审判考伪为大怒状,旁观者亦多以为此人诚罪大恶极也。


    然彼早知至此,故亦默然不语,而堂上遂宣告死刑,


    诸隶役乃投彼入死刑犯所居之暗室,彼独居深念,忽忆及有一老妇,在堂上相离甚远。 然此老归一闻彼之将死,其心碎矣。


    彼又见山中鲜明之小屋,四围有静寂小园。


    彼之所爱,即在于此,会告之曰:「吾爱汝,汝其勿行。」然彼卒弗听拾此福地而去。 于是由山野,而乡落,而城市,以报告未来之钟,固明知此行之不利也。


    盖凡人不能择己之所欲而为之,转能为所当为耳。


    彼心于是大戚,有类临终之苦闷。


    彼念及所爱之群众,因而大哭。须臾神定,心地亦为之甯静。


    彼于是思今日诸事将了「事之所以至此,亦己之所预知也。果树仅知结果,吾侪有感 觉之动物则当传布真理不可默尔以息。亦不可分心于传布以外之事,虽投身虎口亦当泰然。 虽其结果,得幸福者悉在他人,于彼,则无味无趣,似美中不足者也。然精神上之幸福, 随于彼之后也。盖报告真理之声,虽出自狱底者,亦足使强暴者闻之,心绪不甯。既不能 息其报告之声,有力者必欲设法以灭其口,以为如是则可无危险矣。然吾等所流之血,即 为彼污暴者作佐证,演说者之死,即为彼演说之酬报耳。曰今日之死甚佳,盖吾所欲言者, 早已尽言奖矣。吾之血其适为吾之演说作标记乎。今后凡闻吾之说者,必能自念吾之所言, 决为真理。不然,何以有力者杀之以灭其口也。」


    彼于是庆己身之成功,而静俟死期之至。


    翌日晨光甫照,其人被杀而投于公冢中。


    有力者群以为是人即去,其言论必随与具去。而孰知有大谬不然者。1


    1 《平民之钟》,师复先生译至第四章,因病辍译。以下请方君续译也。——编者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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