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梁实秋
    钱:


    钱是人类的公娼


    钱这个东西,不可说,不可说。一说起阿堵物,就显着俗。其实钱本身是有用的东西,无所谓俗。或形如契刀,或外圆而孔方,样子都不难看。若是带有斑斑绿锈,就更古朴可爱。稍晚的“交子”、“钞引”以至于近代的纸币,也无不力求精美雅观,何俗之有?钱财的进出取舍之间诚然大有道理,不过贪者自贪,廉者自廉,关键在于人,与钱本身无涉。像和峤那样的爱钱如命,只可说是钱癖,不能斥之曰俗;像石崇那样的挥金似土,只可说是奢汰,不能算得上雅。俗也好,雅也好,事在人为,钱无雅俗可辨。


    有人喜集邮,也有人喜集火柴盒,也有人喜集戏报子,也有人喜集鼻烟壶,也有人喜集砚、集墨、集字画古董,甚至集眼镜、集围裙、集三角裤。各有所好,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但是古今中外几乎人人都喜欢收集的却是通货。钱不嫌多,愈多愈好。庄子</a>曰:“钱财不积,则贪者忧。”岂止贪者忧?不贪的人也一样地想积财。


    人在小的时候都玩过扑满,这玩意儿历史悠久,《西京杂记</a>》:“扑满者,以土为器,以蓄钱,有入窍而无出窍,满则扑之。”北平叫卖小贩,有喊“小盆儿小罐儿”的,担子上就有大大小小的扑满,全是陶土烧成的,“形状不雅,一碰就碎”。虽然里面容不下多少钱,可是孩子们从小就知道储蓄的道理了。外国也有近似扑满的东西,不过通常不是颠扑得碎的,是用钥匙可以打开的,多半作猪形,名之为“猪银行”。不晓得为什么选择猪形,也许是取其大肚能容吧?


    我们的平民大部分是穷苦的,靠天吃饭,就怕干旱水涝,所以养成一种饥荒心理,“常将有日思无日,莫待无时思有时”。储蓄的美德普遍存在于各阶层。我从前认识一位小学</a>教员,别看她月薪只有区区三十余元,她省吃俭用,省俭到午餐常是一碗清汤挂面洒上几滴香油,二十年下来,她拥有两栋小房(谁忍心说她是不劳而获的资产阶级)。我也知道一位人力车夫,劳其筋骨,为人做马牛,苦熬了半辈子,携带一笔小小的资财,回籍买田娶妻生子做了一个自耕的小地主。这些可敬的人,他们的钱是一文一文积攒起来的。而且他们常是量入为储,每有收入,不拘多寡,先扣一成两成作为储蓄,然后再安排支出。就这样,他们爬上了社会的阶梯。


    “人无横财不富,马非青草不肥”。话虽如此,横财逼人而来,不是人人唾手可得,也不是全然可能泰然接受的。“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暴发之后,势难持久,君不见:显宦的孙子</a>做了乞丐,巨商的儿子做了龟奴?及身而验的现世报,更是所在多有。钱财这个东西,真是难以捉摸,聚散无常。所以谚云:“积财千万,不如薄技在身。”


    钱多了就有麻烦,不知放在哪里好。枕头底下没有多少空间,破鞋窠里面也塞不进多少。眼看着财源滚滚,求田问舍怕招物议,多财善贾又怕风波,无可奈何只好送进银行。我在杂志上看到过一段趣谈:“印第安人酋长某,平素聚敛不少,有一天有了一大口袋钞票存入银行,定期一年,期满之日他要求全部提出,行员把钞票一叠一叠地堆在柜台上,有如山积。酋长看了一下,徐曰:“请再续存一年。”行员惊异,既要续存,何必提出?酋长说:“不先提出,我怎么知道我的钱是否安然无恙地保存在这里?”这当然是笑话,不过我们从前也有金山银山之说,却是千真万确的。我们从前金融执牛耳的大部分是山西人,票庄掌柜的几乎一律是老西儿。据说他们家里就有金山银山。赚了金银运回老家,溶为液体,泼在内室地上,积年累月一勺一勺地泼上去,就成了一座座亮晶晶的金山银山。要用钱的时候凿下一块就行,不虞盗贼光顾。没亲眼见过金山银山的人,至少总见过冥衣铺用纸糊成的金童玉女金山银山吧?从前好像还没有近代恶性通货膨胀的怪事,然而如何维护既得的资财,也已经是颇费心机了。如今有些大户把钱弄到某些外国去,因为那里的银行有政府担保,没有倒闭之虞,而且还为存户保密,真是服务周到极了。


    善居积的陶朱公,人人羡慕,但是看他变姓名游江湖,其心理恐怕有几分像是挟巨资逃往国外做寓公,离乡背井的,多少有一点不自在。所以一个人尽管贪财,不可无厌。无冻馁之忧,有安全之感,能罢手时且罢手,大可不必“人为财死”而后已,陶朱公还算是聪明的。


    钱,要花出去,才发生作用。穷人手头不裕,为了住顾不得衣,为了衣顾不得食,为了食谈不到娱乐,有时候几个孩子同时需要买新鞋,会把父母急得冒冷汗!贫窭到这个地步,一个钱也不能妄用,只有牛衣对泣的份。小康之家用钱大有伸缩余地,最高明的是不求生活水准之全面提高,而在几点上稍稍突破,自得其乐。有人爱买书,有人爱买衣裳,有人爱度周末,各随所好。把钱集中用在一点上,便可比较容易适度满足自己的欲望。至于豪富之家,挥金如土,未必是福,穷奢极欲,乐极生悲,如果我们举例说明,则近似幸灾乐祸,不提也罢。纪元前五世纪雅典的泰蒙,享尽了人间的荣华富贵,也吃尽了世态炎凉的苦头,他最了解金钱的性质,他认识了金钱的本来面目,钱是人类的公娼!与其像泰蒙那样疯狂而死,不如早些疏散资财,做些有益之事,清清白白,赤裸裸来去无牵挂。


    代沟:


    代沟现象随时都在变化


    代沟是翻译过来的一个比较新的名词,但这个东西是我们古已有之的。自从人有老少之分,老一代与少一代之间就有一道沟,可能是难以飞渡的深沟天堑,也可能是一步迈过的小渎阴沟,总之是其间有个界限。沟这边的人看沟那边的人不顺眼,沟那边的人看沟这边的人不像话,也许吹胡子瞪眼,也许拍桌子卷袖子,也许口出恶声,也许真个地闹出命案,看双方的气质和修养而定。


    《尚书</a>·无逸》:“相小人,厥父母勤劳稼穑,厥子乃不知稼穑之艰难,乃逸乃谚既诞。否则侮厥父母曰:‘昔之人,无闻知。’”这几句话很生动,大概是我们最吉的代沟之说的一个例论。大意是说:请看一般小民,做父母的辛苦耕稼,年轻一代不知生活艰难,只知享受放荡,再不就是张口顶撞父母说:“你们这些落伍的人,根本不懂事!”活画出一条沟的两边的人对峙的心理。小孩子嘛,总是贪玩。好逸恶劳,人之天性,只有饱尝艰苦的人,才知道以无逸为戒。做父母的人当初也是少不更事的孩子,代代相仍,历史重演。一代留下一沟,像树身上的年轮一般。


    虽说一代一沟,腌臜的情形难免,然大体上相安无事。这就是因为有所谓传统者,把人的某一些观念胶着在一套固定的范畴里。“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大家都守规矩,尤其是年轻的一代。“鞋大鞋小,别走了样子!”小的一代自然不免要憋一肚皮委屈,但是,别忙,“多年的媳妇熬成婆,多年的道路走成河”,转眼间黄口小儿变成鲐背耈老,又轮到自己唉声叹气,抱怨一肚皮不合时宜了。


    我记得我小的时候,早起要跟着姐姐哥哥排队到上房给祖父母请安,像早朝一样的肃穆而紧张,在大柜前面两张两人凳上并排坐下,腿短不能触地,往往甩腿,这是犯大忌的,虽然我始终不知是犯了什么忌。祖父母的眼睛瞪得圆圆的,手指着我们的前后摆动的小腿说:“怎么,一点样子都没有!”吓得我们的小腿立刻停摆,我的母亲觉得很没有面子,回到房里着实地数落了我们一番,祖孙之间隔着两条沟,心理上的隔阂如何得免?当时,我心里纳闷,我甩腿,干卿底事。我十岁的时候,进了陶氏学堂,领到一身体操时穿的白帆布制服,有亮晶的铜纽扣,裤边还镶贴两条红带,现在回想起来有点滑稽,好像是卖仁丹游街宣传的乐队,那时却扬扬自得,满心欢喜地回家,没想到赢得的是一头雾水,“好呀!我还没死,就先穿起孝衣来了!”我触了白色的禁忌。出殡的时候,灵前是有两排穿白衣的“孝男儿”,口里模仿嚎丧的哇哇叫。此后每逢体操课后回家,先在门口脱衣,换上长褂,卷起裤筒。稍后,我进了清华,看见有人穿白帆布橡皮底的网球鞋,心羡不已,于是也从天津邮购了一双,但是始终没敢穿了回家。只求平安少生事,莫在代沟之内起风波。


    大家庭制度下,公婆儿媳之间的代沟是最鲜明也最凄惨的。儿子自外归来,不能一头扎进闺房,那样做不但公婆瞪眼,所有的人都要竖起眉毛。他一定要先到上房请安,说说笑笑好一大阵,然后公婆(多半是婆)开恩发话,“你回屋里歇歇去吧”,儿子奉旨回到阃闱。媳妇不能随后跟进,还要在公婆面前周旋一下,然后公婆再度开恩,“你也去吧”,媳妇才能走,慢慢地走,如果媳妇正在院里浣洗衣服,儿子过去帮一下忙,到后院井里用柳罐汲取一两桶水,送过去备用,结果也会招致一顿长辈的唾骂:“你走开,这不是你做的事。”我记得半个多世纪以前,有一对大家庭中的小夫妻,十分的恩爱,夫暴病死,妻觉得在那样家庭中了无生趣,竟服毒以殉。殡殓后,追悼之日政府颁赠匾额曰:“彤管扬芬”,女家致送的白布横披曰:“看我门楣”!我们可以听得见代沟的冤魂哭泣,虽然代沟另一边的人还在逞强。


    以上说的是六七十年前的事。代沟中有小风波,但没有大泛滥。张公艺九代同居,靠了一百多个忍字。其实九代之间就有八条沟,沟下有沟,一代压一代,那一百多个忍字还不是一面倒,多半由下面一代承当?古有明训,能忍自安。


    五四运动实乃一大变局。新一代的人要造反,不再忍了。有人要“整理国故”,管他什么三坟五典八索九丘,都要揪出来重新交付审判,礼教被控吃人,孔家店遭受捣毁的威胁,世世代代留下来的沟,要彻底翻腾一下,这下子可把旧一代的人吓坏了。有人提倡读经,有人竭力卫道,但是,不是远水不救近火,便是只手难挽狂澜,代沟总崩溃,新一代的人如脱缰之马,一直旁出斜逸奔放驰骤到如今。旧一代的人则按照自然法则一批一批地凋谢,填入时代的沟壑。


    代沟虽然永久存在,不过其现象可能随时变化。人生的麻烦事,千端万绪,要言之,不外财色两项,关于钱财,年长的一辈多少有一点吝啬的倾向。吝啬并不一定全是缺点。“称财多寡而节用之,富无金藏,贫不假贷,谓之啬。积多不能分人,而厚自养,谓之吝。不能分人,又不能自养,谓之爱。”这是《晏子</a>春秋</a>》的说法。所谓爱,就是守财奴。是有人好像是把孔方兄一个个地穿挂在他的肋骨上,取下一个都是血丝糊拉的。英文俚语,勉强拿出一块钱,叫做“咳出一块钱”,大概也是表示钱是深藏于肺腑,需要用力咳才能跳出来。年轻一代看了这种情形,老大的不以为然,心里想:“这真是‘昔之人,无闻知’,有钱不用,害得大家受苦,忘记了‘一个钱也带不了棺材里去’。”心里有这样的愤懑蕴积,有时候就要发泄。所以,曾经有一个儿子向父亲要五十元零用钱,其父靳而不予,由冷言恶语而拖拖拉拉,儿子比较身手矫健,一把揪住父亲的领带(唉,领带真误事),领带越揪越紧,父亲一口气上不来,一翻白眼,死了。这件案子,按理应剐,基于“心神丧失”的理由,没有剐,在代沟的历史里留下一个悲惨的记录。


    人到成年,嘤嘤求偶,这时节不但自己着急,家长更是担心,可是所谓代沟出现了,一方面说这是我的事,你少管,另一方说传宗接代的大事如何能不过问。一个人究竟是姣好还是寝陋,是端庄还是阴鸷,本来难有定评。“看那样子,长头发、牛仔裤、嬉游浪荡、好吃懒做,大概不是善类。”“爬山、露营、打球、跳舞,都是青年的娱乐,难道要我们天天匀出工夫来晨昏定省,膝下承欢?”南辕北辙,越说越远。其实“养儿防老”、“我养你小,你养我老”的观念,现代的人大部分早已不再坚持。羽毛既丰,各奔前程,上下两代能保持朋友一般的关系,可疏可密,岁时存问,相待以礼,岂不甚妙?谁也无需剑拔弩张,放任自己,而诿过于代沟。沟是死的,人是活的!代沟需要沟通,不能像希腊神话中的亚力山大以利剑砍难解之绳结那样容易地一刀两断,因为人终归是人。


    包装:


    国货的包装不是非常精美就是非常粗糙


    佛要金装,人要衣装,货要包装。


    我们的国货,在包装方面,常走极端:不是非常的考究精美,便是非常的简陋粗糙。


    以文具来说,从前文人日常使用的墨,包装常很出色。除了论斤发售的普通墨之外,稍微好一点的墨或用漆盒,上题金字,或用锦匣,内有层层夹盖,下有铺棉绫垫,真像是“革匮十重,缇巾什袭”的样子,其中固然有些是贡品,但有些也只属于平民馈赠的性质。至于名人字画之类,更是黄绢密裹,置于楠檀的匣柜之中,望之俨然。上选的印泥,所谓十珍印色,也无不有个小小的蓝花白瓷盒,往往再加上一个书函形的小锦盒,十分的乖巧。这些属于文人雅士,难怪包装也自脱俗。从前日常生活所需的货品,不足以语此。


    从前包花生米,照例是用报纸;买油条,也照例是用一块纸一裹;甚至买块豆腐,湿漉漉软趴趴的,也是用块报纸一托。废报纸的用处实在太广。记得在北平刑部街月盛斋,我看见一位雍容华贵的中年妇人进去买酱羊肉一大方,新出锅的,滴沥搭拉的,伙计用报纸一包了事,顾客请他多用两张报纸包裹,伙计艴然不悦。顾客说愿付钱买他两张报纸,伙计说:“我们不卖报纸。”结果不欢而散。酱羊肉就是再好,在包装方面这样的不负责,恐怕也要令人裹足不前了。有一种红豆纸,也许比报纸略胜一筹,虽然是暗暗的血红色,摸上去疙瘩噜苏的。这种红豆纸,包盒子菜,卷作圆锥形,也包炸三角肉火烧。再就是草纸,名副其实的草纸,因为有时候上面还沾着好几朵蒲公英的花絮。这种草纸用处可大了,炒栗子、白糖、杂拌儿、鸡鸭蛋,凡是干果子铺杂货店发售的东西,十九都是用草纸包裹。包东西的草纸,用过之后还有用,比厕筹好得多。除了草纸以外,菜叶子也派用场。刚出笼的包子,现宰的猪牛肉,都是用叶子或是什么芋头叶之类的东西包裹。菱角鸡头米什么的当然用荷叶了。


    满汉细点,若是买上三五斤的大八件小八件之类送人,他们会给你装一个小木匣,薄木片勉强逗榫,上面有个抽拉而不顺溜的盖子,涂上一层红颜色,但是遮不住没有刨光的木头碴,那样子颇像“狗碰头”似的一具薄棺,状既不雅,捧起来沉甸甸。可是少买一点,打一个蒲包,情形就不同了。蒲包实在很巧妙,朴素但是不俗,早已被淘汰,可是我还很怀念它。蒲是一种水草。《诗经</a>》“其簌维何,维笋及蒲”,蒲叶用途多端,如蒲衣、蒲轮、蒲团、蒲鞭。蒲包,则是以蒲叶编织成疏疏的圆形网状,晒干压平待用。用时,在蒲网上铺一大张草纸,再敷一长绵纸,把点心摆在上面,然后像信封似的把蒲网连同草纸四角折起,用麻茎一捆,上面盖上一张红门票,既不压分量,样子也好看,连打糖锣儿的小儿玩物里,都有装小炸食的迷你蒲包儿。不知道现在大家为什么不再用蒲包了。


    茶叶是我们内销外销的大宗货,可是包裹实在太差劲了。首先,内销的货不需要写上外国文字,外销的货不可以随便乱写洋泾浜的英文。早先的茶叶罐大部分使用的铅铁筒,并不严丝合缝;有时候又过于严丝合缝,若不是“两膀我有千钧力”还很不容易扭旋开。罐上通常印上一段广告,最后一句照例是“请尝试之方知余言不谬也”。一般而论,如今的茶叶罐的外表比从前好,但亦好不了多少,不论内销外销几乎一律加上英文字样,而且那英文不时地令人啼笑皆非。有人干脆大书Best Tea二字,在品尝之后只能说他是大言不惭。至于色彩,则我们最擅长的大红大绿五颜六色一齐堆了上去,管他调和不调和,刺不刺目,先来个热闹再说。有时候无端地画上一个额大如斗的南极老人,再不就是福禄寿三仙、刘海耍金钱。如果肯画上什么花开富贵、三羊开泰,那就算是近于艺术了。


    日本人很善于包装,无论食品用品在包装方面常能给人以清新之感,色彩图案往往是极为淡雅。虽然他们的军人穷凶极恶,兽性十足;虽然他们的文官篡改史实,恬不知耻,他们在日常生活用品上所投下的艺术趣味之令人赞赏是无可争辩的。日本并不以产茶名,但是他们的茶叶包装精巧美观。他们做的点心饼干之类并不味美,但是包装考究。他们一切物品的包装纸,都是经过精心设计的。该诅咒的我们诅咒,该赞赏的我们不能不赞赏。


    有一位青年才俊海外归来讲学,我问他专攻的是哪一门学问,他说他专门研究的是香蕉的包装——如何使香蕉在运输中不至于腐烂得太快。我问他有何妙法,他说放弃传统的竹篓,改用特制的纸箱。他说得有理,确是一大改进,高明高明。


    奖券:


    买彩票也是赌博的一种


    “人非横财不富,马非夜草不肥”。这道理谁不知道?靠了一点微薄的收入,维持一家的温饱,还要设法撙节,储备不时之需,那份为难不说也罢。可是各种形式的巧取豪夺,若是自己没有那种能耐,横财又从哪里来呢?馅饼会从天下掉下来么?若真从天上掉下来,你敢接么?说不定会烫手,吃不了兜着走。


    有人想,也许赌博可以带来一笔小小的横财。“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筹得一点赔资,碰碰运气,说不定就有斩获。打麻将吧,包括卫生的与不卫生的两种在内,长期地磨手指头,总会有时缔造佳绩,像清一色杠上开花什么的,还可能会令人兴奋得大叫一声而亡,或一声不响地溜到桌下。不过这种奇迹不常见。推牌九吧,一翻两瞪眼,没得说的,可是坐庄的时候若是翻出了“皇上”,统吃,而且可以吃十三道的注子,这笔小财就足够折腾好几天了。常言道</a>,久赌无赢家,因为赌资只有那么多,赌来赌去总额不会多,只有越来越少,都被头家抽头拿去了。赌博不是办法,运气不好还可能被捉将官里去。


    无已,买彩票吧。彩票,今称奖券。买奖券也是撞大运,也是赌博的一种,花少量的钱,希冀获得大奖。奖,是劝勉的意思。《左传</a>·昭公二十二年》:“无亢不衷,以奖乱人。”买奖券的人不一定是乱人,但也绝不一定是善人。花几十块钱买彩票,何功何德,就会使老天爷(或财神爷)垂青于你?或者只能说那是靠坟地的风水,祖上的阴功。但是谁都愿试一试看,看坟地风水如何,祖上有无阴功。一试不成,再试,试之不已,也许有一天财气会逼人而来。若是始终不能邀天之幸,次次落空,则所失有限,也不必多所怨尤。


    奖券既是赌的性质,赌是不合法的,难道不怕有人来抓赌?这又是过虑。奖券如公然发售,必然是合法的,究竟合的是什么法,民法、刑法、银行法,就不必问。奖券所得如果是为了拨作公益或充裕国帑,更不妨鼓励投机,投机又有何伤?从来没听说过什么人因买奖券而倾家荡产,也从来没听说过什么人因买了奖券就不务正业。


    我没买过奖券,不是不想发财,是买了奖券之后,念兹在兹,神魂颠倒,一心以为大奖之将至,这一段悬宕焦急的时间不好过。若是臆想大奖到手之后,如何处分那笔横财,买房好还是置地好,左思</a>右想地拿不定主意,更增苦痛。其实中奖的机会并不大,猫咬尿泡的结果不能免,所以奖券还是由别人去买,这笔财由别人去发,安分守己,比较妥当。人非横财不富,看着别人富,不也很好么?


    如今时尚是处处模仿西方国家,西方国家有专靠赌博维持命脉的,也有借赌博以广招徕的所谓赌城。各地人士趋之若鹜。我们的国家尚未沦落到这个地步,我们顶多在餐馆用膳的时候,常突然闯进不速之客,有男女老少,每个都低声下气地兜售奖券。他并不强销,他和颜悦色。他不受欢迎的时候多,偶尔也有拒绝买券而又慷慨解囊的人,那就像是施舍了。


    统一发票是良好制度,而且月月开奖。除了观光饭店和书店之外,很少商家不费唇舌就开发票给我。我若索取,他会应我所求,但是脸上的颜色有时就不好看。所以我不强求,但是每月也积有若干张,开奖翌日报纸上揭露出来,核对号码的时候觉得心在跳。若干年来没有得过一次奖,最起码的尾字奖也不曾轮到过我,只怪自己命小福薄。后来经高人指点,我才知道统一发票的持有人需将发票的号码剪下来贴在明信片上寄交某处,然后才有资格参加摇奖,这是在发票的下端印得明明白白,然而那两行字体特别小,怪我自己昏聩没有注意。可是统一发票带给我无数次的希望,无数次的失望,我并没有从此厌恶统一发票。相反的,统一发票帮过我一次大忙。


    我和菁清到一个饭店吃自助餐,餐毕付钱,侍者送来零头和发票。我们走到出口处就被人一把揪住了,“怎么,没付账就走?”吃白食是我一辈子没想到要做的事。我没有辩白,拿出统一发票给他看。当场受窘的不是我。满脸通红的也不是我。奖券都不买,统一发票还兑什么奖?从此,发票一到手,一出商店门,便很快地把它投到应该投的地方去。


    看样子,我是与奖无缘。


    音乐:


    凡是人为的音乐,都是宁缺毋滥


    一个朋友来信说:“……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烦恼过。住在我的隔壁的是一群在×××服务的女孩子,一回到家便大声歌唱,所唱的无非是些××歌曲,但是她们唱的腔调证明她们从来没有考虑过原制曲者所要产生的效果。我不能请她们闭嘴,也不能喊‘通’!只得像在理发馆洗头时无可奈何地用棉花塞起耳朵来……”


    我同情于这位朋友,但是他的烦恼不是他一个人有的。我尝想,音乐这样东西,在所有的艺术里,是最富于侵略性的。别种艺术,如图画雕刻,都是固定的,你不高兴欣赏便可以不必寓目,各不相扰;唯独音乐,声音一响,随着空气波荡而来,照直侵入你的耳朵,而耳朵平常都是不设防的,只得毫无抵御地任它震荡刺激。自以为能书善画的人,诚然也有令人不舒服的时候;据说有人拿着素扇跪在一位书画家面前,并非敬求墨宝,而是求他高抬贵手,别糟蹋他的扇子。这究竟是例外情形。书家画家并不强迫人家瞻仰他的作品,而所谓音乐也者,则对于凡是在音波所及的范围以内的人,一律强迫接受,也不管其效果是沁人肺腑,抑是令人作呕。


    我的朋友对隔壁音乐表示不满,那情形还不算严重。我曾经领略过一次四人合唱,使我以后对于音乐会一类的集会轻易不敢问津。一阵彩声把四位歌者送上演台,钢琴声响动,四位歌者同时张口,我登时感觉到有五种高低疾徐全然不同的调子乱擂我的耳鼓,四位歌者唱出四个调子,第五个声音是从钢琴里发出来的!五缕声音搅做一团,全不和谐。当时我就觉得心旌战动,飘飘然如失却重心,又觉得身临歧路,彷徨无主的样子。我回顾四座,大家都面面相觑,好像都各自准备逃生,一种分崩离析的空气弥漫于全室。像这样的音乐是极伤人的。


    “音乐的耳朵”不是人人有的,这一点我承认,也许我就是缺乏这种耳朵。也许是我的环境不好,使我的这种耳朵,没有适当地发育。我记得在学校宿舍里住的时候,对面楼上住着一位音乐家,还是“国乐”,每当夕阳下山,他就临窗献技,引吭高歌,配着胡琴他唱“我好比……”,在这时节我便按捺不住,颇想走到窗前去大声地告诉他,他好比是什么。我顶怕听胡琴,北平最好的名手××我也听过多少次数,无论他技巧怎样纯熟,总觉得唧唧的声音像是指甲在玻璃上抓。别种乐器,我都不讨厌,曾听古琴弹奏一段“梧桐雨</a>”,琵琶乱弹一段“十面埋伏”,都觉得那确是音乐,唯独胡琴与我无缘。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里曾说起有人一听见苏格兰人的风笛便要小便,那只是个人的怪癖。我对胡琴的反感亦只是一种怪癖吧?皮黄戏里的青衣花旦之类,在戏院广场里令人毛发倒竖,若是清唱则尤不可当,嘤然一叫,我本能地要抬起我的脚来,生怕是脚底下踩了谁的脖子!近听汉戏,黑头花脸亦唧唧锐叫,令人坐立不安;秦腔尤为激昂,常令听者随之手忙脚乱,不能自已。我可以听音乐,但若声音发自人类的喉咙,我便看不得粗了脖子红了脸的样子。我看着危险!我着急。


    真正听京戏的内行人怀里揣着两包茶叶,踱到边厢一坐,听到妙处,摇头摆尾,随声击节,闭着眼睛体味声调的妙处,这心情我能了解,但是他付了多大的代价!他听了多少不愿意听的声音才能换取这一点音乐的陶醉!到如今,听戏的少,看戏的多。唱戏的亦竟以肺壮气长取胜,而不复重韵味,惟简单节奏尚是多数人所能体会,铿锵的锣鼓,油滑的管弦,都是最简单不过的,所以缺乏艺术教养的人,如一般大腹贾、大人先生、大学</a>教授、大家闺秀、大名士、大豪绅,都趋之若鹜,自以为是在欣赏音乐!


    在中西文化的交流中,我们的音乐(戏剧除外)也在蜕变,从“毛毛雨”起以至于现在流行×××之类,都是中国小调与西洋某一级音乐的混合,时而中菜西吃,时而西菜中吃,将来成为怎样的定型,我不知道。我对音乐既不能做丝毫贡献,所以也很坦然地甘心放弃欣赏音乐的权利,除非为了某种机缘必须“共襄盛举”不得不到场备员。至于像我的朋友所抱怨的那种隔壁歌声,在我则认为是一种不可避免的自然现象,恰如我们住在屠宰场的附近便不能不听见猪叫一样,初听非常凄绝,久后亦就安之。夜深人静,荒凉的路上往往有人高唱“一马离了西凉界……”我原谅他,他怕鬼,用歌声来壮胆,其行可恶,其情可悯。但是在天微明时练习吹喇叭,则是我所不解。“打——答——大——滴——”一声比一声高,高到声嘶力竭,吹喇叭的人显然是很吃苦,可是把多少人的睡眠给毁了,为什么不在另一个时候练习呢?


    在原则上,凡是人为的音乐,都应该宁缺毋滥。因为没有人为的音乐,顶多是落个寂寞。而按其实,人是不会寂寞的。小孩的哭声、笑声、小贩的吆喝声、邻人的打架声、市里的喧豗声,到处“吃饭了么?”“吃饭了么?”的原是应酬而现在变成性命交关的问答声——实在寂寞极了,还有村里的鸡犬声!最令人难忘的还有所谓天籁。秋风起时,树叶飒飒的声音,一阵阵袭来,如潮涌,如急雨,如万马奔腾,如衔枚疾走;风定之后,细听还有枯干的树叶一声声地打在阶上。秋雨落时,初起如蚕食桑叶,窸窸窣窣,继而淅淅沥沥,打在蕉叶上清脆可听。风声雨声,再加上虫声鸟声,都是自然的音乐,都能使我发生好感,都能驱除我的寂寞,何贵乎听那“我好比……我好比……”之类的歌声?然而此中情趣,不足为外人道也。


    生日:


    生日年年有,不稀罕


    生日年年有,而且人人有,所以不稀罕。


    谁也不会知道自己的生日是在哪一天。呱呱坠地之时,谁有闲情逸致去看日历?当时大概只是觉得空气凉,肚子饿,谁还管什么生辰八字?自己的生年月日,都是后来听人说的。


    其实生日,一生中只能有一次。因为生命只有一条之故。一条命只能生一回死一回。过三百六十五天只能算是活了一周岁。这年头,活一周年当然不是容易事,尤其是已经活了好几十周岁之后,自己的把握越来越小,感觉到地心吸力越来越大,不知哪一天就要结束他在地面上的生活,所以要庆祝一下也是人之常情。古有上寿之礼,无庆生日之礼。因为生日本身无可庆。西人祝贺之词曰:“愿君多过几个快乐的生日。”亦无非是祝寿之意。寿在哪一天祝都是一样。


    我们生到世上,全非自愿。佛书以生为十二因缘之一,“从现世善恶之业,从世还于六道四生中受生,是名为生。”糊里糊涂的,神差鬼使的,我们被捉弄到这尘世中来。来的时候,不曾征求我们的同意,将来走的时候,亦不会征求我们的同意。我们是从哪里来的,我们不知道,我们最后到哪里去,我们也不知道。我们所知道的就是这生、老、病、死的一个断片。然而这世界上究竟有的是良辰美景赏心乐事</a>,否则为什么有人老是活不够,甚至要高呼“人生七十才开始”?


    到了生日值得欢乐的只有一种人,那就是“万乘之主”。不需要颐指气使,自然有人来山呼万岁,自然有百官上表,自然有人来说什么“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全不问那个“庆”字是怎么讲法。唐太宗</a>谓长孙无忌</a>曰:“某月日是朕生日,世俗皆为欢乐,在朕翻为感伤。”做了皇帝还懂得感伤,实在是很难得,具见人性未泯,不愧为明主,虽然我们不太清楚他感伤的是哪一宗。是否踌躇满志之时,顿生今昔之感?在历史上最后一个辉煌的千秋节该是满清慈禧太后六十大庆在颐和园的那一番铺张,可怜“薄海欢腾”之中听到鼙鼓之声动地来了!


    田舍翁过生日,唯一的节目是吃,真是实行“鸡猪鱼蒜,逢箸则吃,生老病死,时至则行”的主张,什么都是假的,唯独吃在肚里是便宜。读莲池大师戒杀文,开篇就说,“一日生日不宜杀生。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己身始诞之辰,乃父母垂亡之日也!是日也,正宜戒杀持斋,广行善事,庶使先亡考妣,早获超升,见在椿萱,增延福寿,何得顿忘母难,杀害生灵,上贻累于亲,下不利于己?”虽是蔼然仁者之言,但是不合时尚。祝贺生日的人很少吃下一块覆满蜡油的蛋糕而感到满意的,必须七荤八素地塞满肚皮然后才算礼成。过生日而想到父母,现代人很少有这样的联想力。


    第六伦:


    主仆关系是第六种伦理关系


    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是为五伦,如果要添上一个六伦,便应该是主仆。主仆的关系是每个人都不得逃脱的。高贵如一国的元首,他还是人民的公仆,低贱如贩夫走卒,他回到家里,颐指气使,至少他的妻子媳妇是不免要做奴下奴的。不过我现在所要谈的“仆”,是以伺候私人起居为专职的那种仆。所谓“主”,是指用钱雇买人的劳力供其驱使的人而言。主仆这一伦,比前五伦更难敦睦。


    在主人的眼里,仆人往往是一个“必需的罪恶”,没有他不成,有了他看着讨厌。第一,仆人不分男女,衣履难得整齐,或则蓬首垢面,或则蒜臭袭人,有些还跣足赤背,瘦骨嶙嶙,活像甘地先生,也公然升堂入室,谁看着也是不顺眼。一位唯美主义者(是王尔德还是优思曼)曾经设计过,把屋里四面墙都糊上墙纸,然后令仆人穿上与墙纸同样颜色同样花纹的衣裳,于是仆人便有了“保护色”,出入之际,不至引人注意。这是一种办法,不过尚少有人采用。有些作威作福的旅华外人,以及“二毛子”之类,往往给家里的仆人穿上制服,像番菜馆的侍者似的,东交民巷里的洋官僚,则一年四季地给看门的赶车的戴上一顶红缨帽。这种种,无非是想要减少仆人的一些讨厌相,以适合他们自己的其实更为可厌的品位而已。


    仆人,像主人一样,要吃饭,而且必然吃得更多。这在主人看来,是仆人很大的一个缺点。仆人举起一碗碰鼻尖的满碗饭往嘴里扒的时候,很少主人(尤其是主妇)看着不皱眉的,心痛。很多主人认为是怪事,同样的是人,何以一旦沦为仆役,便要努力加餐到这种程度。


    主人的要求不容易完全满足,所以仆人总是懒懒的,总是不能称意,王褒的《僮约》虽是一篇游戏文字,却表示出一般人惟恐仆人少做了事,事前一桩桩地列举出来,把人吓倒。如果那个仆人件件应允,件件做到,主人还是不会满意的,因为主人有许多事是主人自己事前也想不到的。法国中古有一篇短剧,描写一个人雇用一个仆人,也是仿王褒笔意,开列了一篇详尽的工作大纲,两相情愿,立此为凭。有一天,主人落井,大声呼援,仆人慢腾腾地取出那篇工作大纲,说:“且慢,等我看看,有没有救你出井那一项目。”下文怎样,我不知道,不过可见中西一体,人同此心。主人所要求于仆人的,还有一点,就是绝对服从,不可自做主张,要像军队临阵一般地听从命令,不幸的是,仆人无论受过怎样折磨,总还有一点个性存留,他也是父母养育的,所以也受过一点发展个性的教育,因此总还有一点人性的遗留,难免顶撞主人。现在人心不古,仆人的风度之合于古法的已经不多,像北平的男仆,三河县的女仆,那样地应对得体,进退有节,大概是要像美洲红人似的需要特别辟地保护,勿令沾染外习。否则这一类型是要绝迹于人寰的了。


    驾驭仆人之道,是有秘诀的,那就是,把他当做人,这样一来,凡是人所不容易做到的,我们也就不苛责于他,凡是人所容易犯的毛病,我们也加以曲宥。陶渊明</a>介绍一个仆人给他的儿子,写信嘱咐他说:“彼亦人子也,可善视之。”这真是一大发明!J.M.Bame爵士在《可敬爱的克莱顿》那一出戏里所描写的,也可使人恍然于主仆一伦的精义。主仆二人漂海遇险,在一荒岛上过活。起初主人不能忘记他是主人,但是主人的架子不能搭得太久,因为仆人是唯一能砍柴打猎的人,他是生产者,他渐渐变成了主人,他发号施令,而主人渐渐成为一助手,一个奴仆了。这变迁很自然,环境逼他们如此。后来遇救返回到“文明世界”,那仆人又局促不安起来,又自甘情愿地回到仆人的位置,那主人有所凭藉,又回到主人的位置了。这出戏告诉我们,主仆的关系,不是天生成的,离开了“文明世界”,主仆的位置可能交换。我们固不必主张反抗文明,但是我们如果让一些主人明白,他不是天生成的主人,讲到真实本领他还许比他的仆人矮一大截,这对于改善主仆一伦,也未始没有助益哩!


    五世同堂,乃得力于百忍。主仆相处,虽不及五世,但也需双方相当的忍。仆人买菜赚钱,洗衣服偷肥皂,这时节主人要想,国家借款不是也有回扣吗?仆人倔犟顶撞傲慢无礼,这时节主人要想,自己的儿子不也是时常反唇相讥,自己也只好忍气吞声么?仆人调笑谑浪,男女混杂,这时节主人要想,所谓上层社会不也有的是桃色案件吗?肯这样想便觉心平气和,便能发现每一个仆人都有他的好处。在仆人一方面,更需要忍。主人发脾气,那是因为赌输了钱,或是受了上司的气而无处发泄,或是夜里没有睡好觉,或是肠胃消化不良。


    Swift在他的《婢仆须知》一文里有这样一段:“这应该定为例规,凡下房或厨房里的桌椅板凳都不得有三条以上的腿。这是古老定例,在我所知道的人家里都是如此,据说有两个理由,其一,用以表示仆役都是在臬兀不定的状态;其二,算是表示谦卑,仆人用的桌椅比主人用的至少要缺少一条腿。我承认这里对于厨娘有一个例外,她依照旧习惯可以有一把靠手椅备饭后的安息,然而我也少见有三条以上的腿的。仆人的椅子之发生这种传染性跛疾,据哲学家说是由于两个原因,即造成邦国的最大革命者:我是指恋爱与战争。一条凳,一把椅子,或两张桌子,在总攻击或小战的时候,每被拿来当做兵器;和平以后,椅子——倘若不是十分结实——在恋爱行为中又容易受损,因为厨娘大抵肥重,而司酒的又总是有点醉了。


    这一段讽刺的意义是十分明白的,虽然对我们国情并不甚合。我们国里仆人们坐的凳子,固然有只有三条腿的,可是在三条以上的也甚多。一把普通的椅子最多也不过四条腿,主仆之分在这上面究竟找不出多大距离,我觉得惨的是,仆人大概永远像莎士比亚《暴风雨》中的那个卡力班,又蠢笨,又狡猾,又怯懦,又大胆,又服从,又反抗,又不知足,又安天命,陷入极端的矛盾。这过错多半不在仆人方面。如果这世界上的人,半是主人半是仆,这一伦的关系之需要调整是不待言的了。


    钱的教育:


    小孩所受的钱的教育,都是培养对钱的爱好


    乌托邦的作者告诉我们说,在理想的国里,小孩子拿金钱当做玩具,孩子们可以由性地大把地抓钱,顺手丢来丢去地玩。其用意在使孩子把金钱看成司空见惯的东西,久之便会觉得金钱这东西稀松平常,长大了之后自然也就不会过分地重视金钱,贪吝的毛病也就可以不至于犯了。这理想恐怕终归是个理想吧?小孩子没有不喜欢耍枪弄棒的,长大之后更容易培养出尚武的精神。小孩子没有不喜欢飞机模型的,长大之后很可能对航空发生很大的兴趣。所以幼习俎豆,长大便成圣贤,这种故事不能不说有几分道理。小时候在钱堆里打滚,大了便不爱钱,这道理我却不敢深信。


    事实上一般小孩子们所受的关于钱的教育,都是培养他对于钱的爱好。我们小时候,玩的不是钱,而常常是装钱的扑满。门口过来了一个小贩,吆喝着:“小盆儿啊小罐儿啊!”往往不经我们的请求,大人就给买一个瓦制的小扑满。大人告诉我们把钱一个个地放进那个小孔里面,积着,积着,积满了之后“扑”的一声摔碎,便可以有笔大钱。那一笔钱做什么用?从来没有人告诉我们。以我个人而论,我拿到一个扑满之后,我却是被这个古怪的玩意儿所诱惑了,觉得怪有趣的,恨不得能立刻把它填满,我憧憬着将来有一天摔碎它时的那种快乐。我手里难得有钱,钱是在父亲屋里的大木柜里锁着的,我手里的钱只有三种来源:一是过年时的压岁钱,或是客人来时给的红纸包的钱;一是自己生辰家里长辈给的钱;一是从每日点心费里积攒下来的节余。有一点儿富余的钱,便急忙投进扑满,“当”的一声,怪好玩儿的。起初我对于这小小的储蓄银行很感兴趣,不时地取出来摇摇,从那个小孔往里面窥看。但是不久我就恍然,我是被骗了,因为我在想买冰糖葫芦或是糯米藕的时候,才明白那扑满里的钱是无法取出来用的,那窟窿太小,倒是倒不出来,用刀子拨也拨不出来,要摔又不敢,我开始明白这不是一个玩具,这是一个强迫储蓄的一种陷阱。金钱这东西为什么是那样的宝贵,必须如此周密</a>地储藏起来呢?扑满并没有给我养成储蓄的美德,它反倒帮助我对于钱发生一种神秘的感觉。


    有人主张绝对不给孩子们任何零钱,一切糖果玩具都已准备齐全,当然无从令孩子们去学习挥霍的本领。铜臭是越晚沾染人的双手越好。可是这种办法也有时效的限制,一离开家之后任何孩子都会立刻感觉到钱的重要。我小的时候,每天上学口袋里放两个铜板,到学校可以买两套烧饼油条做早点吃,我本来也没有别的其他欲望,但是过了两天,学校门口来了一个卖糯米藕的小贩,围了一圈的小顾客,我挤进去一看,那小贩正在一片一片地切着一橛赭中带紫的东西,像是藕,可是孔里又塞着东西,切好之后浇一小勺红糖汁和一小勺桂花,令人馋涎欲滴!我咽了一口唾沫之后退出来了。第二天仗着胆子去买一碟尝尝,却料不到起码要四个铜板才肯卖。我忍了两天没吃早点换到了一碟这个无名的美味。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感觉到钱的用处,第一次感觉到没有钱的苦处。我相当地了解了钱的神秘。


    钱的用处比较容易明白,钱从什么地方来,便比较难以了解。父母的柜子里皮包里,不断地有钱的补充。但是从哪里来的呢?有人主张用实验的方法教导孩子:不工作便没有钱。于是他们鼓励孩子们服务,按服务的多寡优劣而付给报酬。芟除庭草,一角钱;汲水浇花,一角钱;看家费,一角钱;投邮费,一角钱……这种办法有好处,可以让孩子知道钱不是白给的,是劳动换来的。但是也有流弊,“没有钱便不工作”。我看见过很多人家的孩子,不给钱便不肯写每天一页的大字,不给钱便死抱着桌腿不肯上学,不给钱便撒泼打滚不给你一刻安静的工夫去睡觉。这样,钱的报酬的功用已经变成为贿赂的功用了!“没有钱便不工作”,这原则并不错,不过在家庭里应用起来,便抹杀了人与人之间的情分。似乎是太早地戕贼了人的性灵了。


    如果把钱的教育写成一本大书,我想也不过是上下二卷,上卷是钱怎样来,下卷是钱怎样去。


    钱怎样来,只能由上一辈的人做一个榜样给下一辈的人看。示范的作用很大,孩子们无须很早地就实习。如果一个人的人生观和宇宙观都是从钱的方孔里望出去的,我相信他的孩子们一定会有一套拜金主义的心理。如果一个人用各种欺骗舞弊的方法把钱弄到家里而并不脸红,而且扬扬得意地自诩为能,甚而给孩子们也分润一点儿油水,我想这也就是很有效的一种教育,孩子长大必定也会有从政经</a>商的全副的本领。所谓家学渊源,在这一方面也应用得上。讲到钱的去处,孩子们的意见永远不会和上一辈的相同,年轻人总觉得父母把钱系在肋骨上,每个大钱拿下来都是血淋淋的。钱永远没有足够的时候。正当的用钱的方法,是可以从小就加以训练的。有人主张,一个家庭的经济应该对孩子们公开,月底召开一次家庭会议,懂事的孩子们全都列席,家长报告账目和预算,让大家公开讨论。在这民主的形式之下,孩子们会养成一种自尊。大姐姐本来吵着买大衣,结果会自动放弃,移做弟弟妹妹买皮鞋用,大哥哥本来争着要置自行车,结果也会自动放弃,移做冬天买煤之用。这是良好习惯的养成。钱用在比较最需要的地方去。钱不但满足自己的物质的需要,钱还要顾及自己的内心的平安。这样的用钱的方法,值得一试。孩子们不一定永远是接受命令,他也可以理解。


    客:


    没客人嫌寂寞,有客人嫌麻烦


    “只有上帝和野兽才喜欢孤独。”上帝吾不得而知之,至于野兽,则据说成群结党者多,真正孤独者少。我们凡人,如果身心健全,大概没有不好客的。以欢喜幽独著名的Thoureau,他在树林里也给来客安排得舒舒贴贴。我常幻想着“风雨故人来”的境界,在风飒飒雨霏霏的时候,心情枯寂百无聊赖,忽然有客款扉,把握言欢,莫逆于心,来客不必如何风雅,但至少第一不谈物价升降,第二不谈宦海浮沉,第三不劝我保险,第四不劝我信教,乘兴而来,兴尽即返,这真是人生一乐。但是我们为客所苦的时候也颇不少。


    很少的人家有门房,更少的人家有拒人千里之外的阍者,门禁既不森严,来客当然无阻,所以私人居处,等于日夜开放。有时主人方在厕上,客人已经升堂入室,回避不及,应接无术,主人鞠躬如也,客人呆若木鸡。有时主人方在用饭,而高轩贲止,便不能不效周公之“一饭三吐哺”,但是来客并无归心,只好等送客出门之后再补充些残羹剩饭,有时主人已经就枕,而不能不倒屐相迎。一天二十四小时之内,不知客人何时入侵,主动在客,防不胜防。


    在西洋所谓客者是很稀罕的东西。因为他们办公有办公的地点,娱乐有娱乐的场所,住家专做住家之用。我们的风俗稍微不同一些。办公打牌吃茶聊天都可以在人家的客厅里随时举行的。主人既不能在座位上遍置针毡,客人便常有如归之乐。从前官场习惯,有所谓端茶送客之说,主人觉得客人应该告退的时候,便举起盖碗请茶,那时节一位训练有素的豪仆在旁一眼瞥见,便大叫一声:“送客!”另有人把门帘高高打起,客人除了告辞之外,别无他法。可惜这种经济时间的良好习俗,今已不复存在,而且这种办法也只限于官场,如果我在我的小小客厅之内端起茶碗,由荆妻稚子在旁嘤然一声“送客”,我想客人会要疑心我一家都发疯了。


    客人久坐不去,驱禳至为不易。如果你枯坐不语,他也许发表长篇独白,像个垃圾口袋一样,一碰就泄出一大堆,也许一根一根的纸烟不断地吸着,静听挂钟滴答滴答地响。如果你暗示你有事要走,他也许表示愿意陪你一道走。如果你问他有无其他的事情见教,他也许干脆告诉你来此只为闲聊天。如果你表示正在为了什么事情忙,他会劝你多休息一下。如果你一遍一遍地给他斟茶,他也许就一碗一碗地喝下去而连声说“主人别客气”,乡间迷信,恶客盘踞不去时,家人可在门后置一扫帚,用针频频刺之,客人便会觉得有刺股之痛,坐立不安而去。此法有人曾经实验,据云无效。


    “茶,泡茶,泡好茶;坐,请坐,请上座”。出家人犹如此势利,在家人更可想而知。但是为了常遭客灾的主人设想,茶与座二者常常因客而异,盖亦有说。夙好牛饮之客,自不便奉以“水仙”、“云雾”,而精研茶经</a>之士,又断不肯尝试那“高末”、“茶砖”。茶卤加开水,浑浑满满一大盅,上面泛着白沫如啤酒;或漂着油彩如汽油,这固然令人恶心,但是如果名茶一盏,而客人并不欣赏,轻咂一口,盅缘上并不留下芬芳,留之无用,弃之可惜,这也是非常讨厌之事。所以客人常被分为若干流品,有能启用平素主人自己舍不得饮用的好茶者;有能享受主人自己日常享受的中上茶者;有能大量取用茶卤冲开水者,飨以“玻璃”者是为未入流。至于座处,自以直入主人的书房绣闼者为上宾,因为屋内零星物件必定甚多,而主人略无防闲之意,于亲密之中尚含有若干敬意,做客至此,毫无遗憾;次焉者廊前檐下随处接见,所谓班荆道故,了无痕迹;最下者则肃入客厅,屋内只有桌椅板凳,别无长物,主人着长袍而出,寒暄就座,主客均客气之至。在厨房后门伫立而谈者是为未入流。我想此种差别待遇,是无可如何之事,我不相信孟尝门客三千而待遇平等。


    人是永远不知足的。无客时嫌岑寂,有客时嫌烦嚣,客走后扫地抹桌又另有一番冷落空虚之感,问题的症结全在于客的素质,如果素质好,则未来时想他来,既来了想他不走,既走想他再来;如果素质不好,未来时怕他来,既来了怕他不走,既走怕他再来。虽说物以类聚,但不速之客甚难预防。“夜半待客客不至,闲敲棋子落灯花”,那种境界我觉得最足令人低回。


    教育你的父母:


    子女也有教育父母的责任


    “养不教,父之过”。现在时代不同了。父母年纪大了,子女也负有教育父母的义务。话说起来好像有一点刺耳,而事实往往确是这样。


    “吃到老,学到老”。前半句人人皆优为之,后半句却不易做到。人到七老八十,面如冻梨,痴呆黄耈,步履维艰,还教他学什么?只合含饴弄孙(如果他被准许做这样的事),或只坐在公园木椅上晒太阳。这时候做子女的就要因材施教,教他的父母不可自暴自弃,应该“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人生七十才开始”。西谚有云:“没有狗老得不能学新把戏。”岂可人不如狗?并且可以很容易地举出许多榜样,例如:


    一、摩西老祖母一百岁时还在画。


    二、罗素九十四岁时还在奔走世界和平。


    三、萧伯纳九十二岁还在编戏。


    四、史怀泽八十九岁还在非洲行医。


    五、歌德写完他的《浮士德》时是八十三岁。


    旁敲侧击,教他见贤思齐,争上游,不可以自甘老朽,饱食终日。游手好闲,耗吃等死,就是没出息。年轻人没出息,犹有指望,指望他有朝一日悛悔自新。上了年纪的人没出息,还有什么指望?二辈子!


    孩子已经长大成人,甚至已经生男育女,在父母眼中他还是孩子。所以老莱子</a>彩衣娱亲,仆地作儿啼,算是孝行。那时候他已经行年七十,他的父母该是九十以上的人了。这种孝行如今不可能发生。如今的孩子,翅膀一硬,就要远走高飞,此后男婚女嫁,小两口子自成一个独立的单位,五世同堂乃成为一种幻想,或竟是梦魇。现代子女应该早早提醒父母,老境如何打发,宜早为之计,告诉他们如何储蓄以为养老之资,如何锻炼身体以免百病丛生。最重要的是要他们心理有所准备,需要自求多福。颐养天年,与儿女无涉。俗语说:“一个人可以养活十个儿子,十个儿子养不活一个爸爸。”那就是因为儿子本身也要养活儿子,自顾不暇,既要承上,又要启下,忙不过来。十个儿子互相推诿,爸爸就没人管了。


    代沟之说,有相当的道理。不过这条沟如何沟通,只好潜移默化,子女对父母未便耳提面命。上一代的人有许多怪习惯,例如,父母对于用钱的方式,就常不为子女所了解。年轻人心里常嘀咕,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一个钱也带不了棺材里去!一个钱看得像斗大,一串串地穿在肋骨上,就是舍不得摘下来。眼瞧着钱财越积越多,而生活水准不见提高。嘀咕没有用,要事实上逐步提示新的生活模式。看他的一把坐椅缺了一只脚,垫着一块砖,勉强凑和,你便不妨给他买一张转椅躺椅之类,看他肯不肯坐。看他的衣服捉襟见肘,污渍斑斑,你便不妨给他买一件松松大大的夹克,看他肯不肯穿。这当然不免要破费几文,然而这是个案研究的教学法,教具是免不了的。终极目的是要父母懂得如何过现代的生活,要让他知道消费未必就是浪费。


    勤俭起家的人无不爱惜物资。一颗饭粒都不可剩在碗里,更不可以落在地上。一张纸,一根绳,都不能委弃。以至家家都有一屋子的破铜烂铁。陶侃竹头木屑的故事一直传为美谈,须知陶侃至少有储存那些竹头木屑的地方。如今三房两厅的逼仄的局面,如何容得下那一大堆的东西?所以做子女的在家里要不时地负起清除家里陈年垃圾的责任。要教导父母,莫要心疼,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我们一般中国人没有立遗嘱的习惯,尽管死后子女打得头破血出,或是把一张楠木桌锯成两半以便平分,或是缠讼经年丢人现眼,就是不肯早一点安排清楚。其原因在于讳言死。人活着的时候称死为“不讳”或“不可讳”,那意思就是说能讳时则讳,直到翘了辫子才不再讳。逼父母立遗嘱,这当然使不得。劝父母立遗嘱,也很难启齿。究竟如何使父母早立遗嘱,就要相机行事,乘父母心情开朗的时候,婉转进言,善为说辞,以不伤感情为主。等到父母病革,快到易箦的时候才请他口授遗言,似乎是太晚了一些。


    教育的方法多端,言教不如身教。父母设非低能,大抵也会知道模仿。在公共场所,如果年轻人都知道不可喧哗,他们的父母大概也会不大声说话。如果年轻人都知道鱼贯排队,他们的父母也会不再攘臂抢先。如果年轻人不牵着狗在人行道上遗屎,他们的父母也许不好意思到处吐痰。种种无言之教,影响很大,父母教育儿女,儿女也教育父母,有些事情是需要解释的,例如,中年发福不是好现象,要防止血压高,要注意胆固醇等。


    有些父母在行为上犯有错误,甚至恶性重大不堪造就,为人子者也负有教育的责任。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而不违,劳而不怨。”这就是说,父母有错,要委婉劝告,不可不管;他不听,也不可放弃不管,更不可怨恨。当然,更不可以体罚。看父母那副孱弱的样子,不足以当尊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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