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与杀生之果报
3个月前 作者: 李叔同
今日与诸君相见,先问诸君:(一)欲延寿否?(二)欲愈病否?(三)欲免难否?(四)欲得子否?(五)欲生西否?倘愿者,今有一最简便易行之法奉告:即是放生也。
古今来,关于放生能延寿等之果报事迹甚多,今每门各举一事,为诸君言之。
一延寿
张从善幼年尝持活鱼,刺指痛甚。自念:“我伤一指,痛楚如是;群鱼剔腮剖腹,断尾剖鳞,其痛如何?”特不能言耳,遂尽放之溪中。自此不复伤一物,享年九十有八。
二愈病
杭州叶洪五,九岁时得恶梦,惊寤呕血满床,久治不愈。先是彼甚聪颖,家人皆爱之,多与之钱,已积数千缗。至是,其祖母指钱曰:“病至不起,欲此何为?尽其所有,买物放生。”及钱尽,病遂全愈矣!
三免难
嘉兴孔某,至一亲戚家,留午餐。将杀鸡供馔,孔力止之,继以誓遂止,是夕宿其家,正扌寿米,悬石杵于朽梁之上。孔卧其下,更余已眠。忽有鸡来啄其头,驱去复来,如是者三。孔不胜其扰,遂起觅火逐之。甫离席而杵坠,正在其首卧处。孔遂悟鸡报恩也。每举以告人,万勿杀生。
四得子
杭州杨墅庙甚有灵感,绍兴人倪玉树赴庙求子。愿得子日,杀猪羊鸡鹅等谢神。夜梦神告曰:“汝欲生子,乃立杀愿何耶?”倪叩首乞示。神曰:“尔欲有子,物亦欲有子也。物之多子者,莫如鱼虾螺等。尔盍放之。”倪自是见鱼虾螺等,即买而投之江。后果连产五子。
五生西
湖南张居士,旧业屠,每早宰猪,听邻寺晓钟声为准。一日忽无声,张问之。僧云:“夜梦十一人乞命,谓不鸣钟可免也。”张念所欲宰之猪,适有十一子,遂乃感悟,弃屠业,皈依佛法,勤修十余年,已得神通,知去来事,预告命终之日,端坐而逝。经谓:上品往生,须慈心不杀。张居士因戒杀而得往生西方,决无疑矣!
以上所言,且据放生之人今生所得之果报。若据究竟而言,当来决定成佛。因佛心者大慈悲是。今能放生,即具慈悲之心,能植成佛之因也。
放生之功德如此,则杀生所应得之恶报,可想而知,无须再举。因杀生之人,现生即短命多病多难无子,及不得生西也。命终之后,先堕地狱、饿鬼、畜牲,经无量劫,备受众苦。地狱饿鬼之苦,人皆知之。至生于畜牲中,即常常有怨仇返报之事:昔日杀牛羊猪鸡鸭鱼虾等之人,即自变为牛羊猪鸡鸭鱼虾等;昔日被杀之牛羊猪鸡鸭鱼虾等,或变为人而返杀害之。此是因果报应之理,决定无疑而不能幸免者也。
既经无量劫,生三恶道。受报渐毕。再生人中,依旧短命、多病、多难、无子及不得生西也。以后须再经过多劫,渐种善根,能行放生戒杀诸善事,又能勇猛精勤忏悔往业,乃能渐离一切苦难也。
抑余又有为诸君言者。上所述杀牛羊猪鸡鸭鱼虾,乃举其大者而言,下至极微细之苍蝇蚊虫臭虫跳蚤蜈蚣壁虎蚁子等,亦决不可害损,倘故意杀一蚊虫,亦决定获得如上所述之种种苦报,断不可以其物微细而轻忽之也。
今日与诸君相见,余已述放生与杀生之果报如此苦乐不同。惟愿诸君自今以后,力行放生之事,痛改杀生之事。余尝闻人云:泉州近来放生之法会甚多,但杀生之家犹复不少;或者一人茹素,而家中男女等仍买鸡鸭鱼虾等之活物,任意杀害也。
愿诸君于此事多多注意。自己既不杀生,亦应劝一切人皆不杀生,况家中男女等,皆自己所亲爱之人,岂忍见其故造杀业,行将备受大苦,而不加以劝告阻止耶?诸君勉旃,愿悉听受余之忠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