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我不是三毛迷

3个月前 作者: 三毛
    ——读《温柔的夜》


    文/周粲


    据说有一些读者,迷上了三毛的作品;这些读者,被称为“三毛迷”。


    我不是三毛迷。几十岁的人了,只会有“执着”,不会有“迷”的。但是自从有了三毛之后,三毛的书,我倒是看了不少。屈指一数,计有:《撒哈拉的故事》、《哭泣的骆驼》、《稻草人手记》和最近才出版的《温柔的夜》。


    一直都以为三毛是属于沙漠的;她的文章所以写得好,完全因为她到了撒哈拉沙漠;要是她一旦离开了这个地方,她就再也写不出什么好东西来了。三毛自己也有这种想法。记得她在一篇文字里也这么表示过。那一阵子,她似乎很苦恼,觉得自己写不出好东西。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当我读完了《温柔的夜》,我知道事实并非如此。三毛并不是仅仅属于沙漠的;离开了沙漠,三毛仍旧能写出好东西来。在读《温柔的夜》的时候,我私底下一直这样想:唔,这一篇写得不错;不过,恐怕也只是这一篇写得好而已;接下来的,总不会都写得精采吧?这是不可能的。就是一般的大作家的书,也不是这个样子。三毛还不是什么大作家;一点也不是。但是看了一篇又一篇,我竟然发觉里面的每一篇,都有一些东西能深深地把我吸引住。


    就说第一篇《寂地》吧,吸引我的是一股气氛。在一篇文学作品里营造气氛到这么成功,是不容易的。这篇作品的重点是在“脸狺”这种东西上面。什么是脸狺?世界上有没有脸狺?是萦绕在作品中人物心里的问题。后来问题多了一个,那就是脸狺出没的地点。于是情节的发展推进另一个高xdx潮。当三毛说了一句“脸狺贪心!”的时候,她拉下来这样描写:


    “这时不知哪里吹来一阵怪风,眼看将尽的火堆突然斜斜往我轰一下烧过来,荷西一拖我,打了半个滚,瞪着火;它又回来了,背后毛毛的感觉凉飕飕的爬了个全身。”


    读到这里,谁者差不多已经透不过气来了。第二篇《五月花》是集子里最长的一篇,占了大约九十页。这一篇的写作手法也比较新;它是以日记的方式写成的。作品中的人物,除了三毛和荷西夫妇之外,还有荷西沙漠里的老同事路易、老板娘杜鲁夫人、杜鲁医生、荷西的雇主汉斯、汉斯的太太英格等。三毛这样形容杜鲁夫人:“她,三十多岁,一件淡紫缀银片的长礼服拖地,金色长耳环塞肩,脚蹬四寸镂空白皮鞋,头发竖立,编成数十条细辫子,有若蛇发美人,一派非洲风味,双目炯炯有神,含威不怒,脸上荡着笑,却不使人觉着亲切,英语说得极好,一看便是个精明能干的女人,只是还不到炉火纯青,迎接人的方式,显得造作矫情。”


    经三毛这么一形容,杜鲁夫人的形象,便栩栩如生地出现在读者面前了。


    用来介绍英格的文字也很出色。三毛说:“英格很年轻,不会满三十岁,衣着却很老气,脸极瘦,颧骨很高,鼻子尖尖的,嘴唇很薄,双眼是淡棕色,睫毛黄黄的,看见她,使我想起莫底格尼亚尼画中长脸,长脖子,没画眼珠的女子,又很像毕卡索立体画派时的三角脸情人,总是有个性的,不算难看,透着点厉害,坐在她前面,总觉坐在冷气机前一样。”


    如果读者看过莫底格尼亚尼和毕卡索的画,英格的形象,简直呼之欲出。从这一点来看三毛,她在人物出场时经营的文字,并不会比白先勇逊色。


    《五月花》所写的,似乎是一些琐琐碎碎、跟读者的生活毫无关系的事;但是由于三毛把里面每一个人物包括她自己在内都写活了,所以读起来趣味盎然。同时,读者为了想知道荷西最后是否拿得到汉斯欠他的那几千块美金的薪水,也就迫不及待地追看下去了。


    在这一篇作品里,三毛在刻划自己的性格,刻划得很好。正如彭歌所说:三毛“仿佛柔弱,却很刚强”,当汉斯想表示屈服,对她说:“好啦,和平啦!啧!没看过你这种中国女人”时,她敢瞪着他说:“你当我是十八世纪时迁去美国筑铁路的唐山猪仔?”到了汉斯无可奈何,又说了句“好啦!”时,她会加了一句,说:“你这个变种德国人”吗?第三篇是《玛黛拉游记》。读这篇游记,我得到一个启示:对于一个没有去过甲地的人,不管作者用多么美丽的文字去描写它,都是没有多大用处的。读者看了之后,绝对不会留下太深刻的印象。就是在新闻记者的过程中,趣味也并不浓厚。所以当三毛说:“我们旅馆是一长条豪华的水泥大厦,据说有七百五十个房间,是丰夏最新的建筑之一,附近还有许许多多古香古色老式的旅馆,新新旧旧的依山而建,大部分隐在浓浓的绿荫里,配合着四周的景色,看上去真是一种心灵的享受。”我瞥了一眼,就跳过去了。但是到了她在记述向瓷器店的老人买天使的雕塑,老人因为要维护“传统”,宁可不卖给她时,我的兴趣便油然而生了。另外写到“殡仪馆酒店”去喝酒,到小饭店去吃五串大扫把一般的烤肉等那些事,也十分有趣。总之,这绝对是一篇能够吸引读者一口气读下去的游记。


    说到完整,第四篇《温柔的夜》可以说是最“完整”的作品了。我真怀疑这里面所写的事,完全是真实的。但是她却又把整个事件的开始和结束,写得那么逼真,使人不敢怀疑它的真实性。如果你从来没有读过三毛的书,那么,谁了这篇作品之后,你一定会喜欢三毛的。你喜欢她,因为她是一个坚持“原则”的人;你喜欢她,因为她对任何人,都充满了爱心。读过了这篇作品之后,闭起眼睛,你还是看得见那个身穿水红色衬衫的流浪汉挥手向三毛追讨只能买一杯汽水、一个牛肉饼、一双袜子或者一支口红的两百块钱的情形。三毛怕上他的当,不敢给他这一点钱,但是又担心他的遭遇是真的,要没有帮助一个急需要帮助的人,会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于是三毛在再三拒绝了流浪汉两百块钱的要求之后,又在临离开时匆匆地塞了五百块钱给他。到了事实证明流浪汉的确是为了要那一点钱买一张船票过海时,三毛内心受了很大的激荡。


    她说:


    “当我再度看见那件水红色的衬衫时,惊骇得手里的面包都要掉到水里去了,上天宽恕我,这个人竟是真的只要一张船票,我的脸,因为羞愧的缘故,竟热得发烫起来。”三毛,就是这样一个人!


    第五篇的题目是《石头记》。这篇《石头记》和曹雪芹的《石头记》完全不相同。曹雪芹的《石头记》,写的是人,三毛的《石头记》写的却是名副其实的石头。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三毛到港口去看船,无意间发觉一家小店竟然在卖画好的鹅卵石,样子美丽非凡。三毛看了很喜欢,就一连去买了好几颗。后来她索性去捡石头回家来自己画。有一次她到海边捡石头,差一点被海浪吞噬去。三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全心全意的;画画石头也是如此。她说:“我不知不觉的一日复一日的沉浸在画石的热情里,除了不得已的家事和出门,所有的时候都交给了石头,不吃不睡不说话,这无比的快乐,只有痴心专情的人才能了解。……”


    三毛画了很多,也丢掉很多,最后剩下十一块她自己最喜欢的石头,连拿出来给人家看都不舍得。但是人算不如天算,后来这十一块石头都失去了。根据三毛自己所说,这十一块石头里面,包括“一个流泪的瘦小五,一个环着荆棘的爱神,一整座绕着小河的杏花村,还有那个一直在叫救命的微笑小女孩”。看起来,这些石头的确是很可爱的。正因为如此,所以当三毛发觉连其中的一块,都不再属于她的时候,她激动得“一直冲,一直冲,直到了海边,冲进礁石缝里,扑在一块大黑石头上惊天动地的哭了起来,哭了很久很久,没了气力,这才转过身,对着大海坐了下来。”


    一般人,会有三毛这样的举动吗?


    第六篇是《相逢何必曾相识》。就因为三毛认为相逢不必曾相识,所以有一天她和荷西到十字港的地摊买非洲彩石项练,竟和摊主成为莫逆之交。摊主叫莫里,是个日本人,年纪很轻。三毛认识了他以后,时常送东西去给他吃。不久,三毛搬了家,又生了一场大病,到了病好再想起莫里时,他已经失去踪影了。原来就在三毛生病那段时间,一连串不幸的事情降临到莫里身上。他的钱和货物都被偷了,连饭也没有得吃,最后睡在小船上,违警,被抓进监牢,又生了肝病,倒在街上给人送去医院。三毛知道这些事之后,心如刀割,觉得很对不起她的朋友。等到三毛再找到莫里,他还是在摆地摊,只是生意小了。莫里见到三毛时,居然不提旧事,只是态度冷淡起来。三毛内疚之余,便暗地里托一个女友马利亚替她把莫里在卖的东西全部买下来。我印象中的三毛,似乎经常做这种古侠士慷慨悲歌的事。


    第七篇(也就是最后一篇)是《永远的马利亚》。圣母马利亚,是多么贞洁,使人肃然起敬的形象;但是三毛所要写的马利亚,却是个懒惰、贪心、好说主人闲话的女佣。她常向三毛要东西。三毛家里的小摆设、盆景、衣服、鞋子、杂导、吃了半盒的糖,她都会开口要。三毛不在家,她偷用她的化妆品,偷穿她的衣服,又到处搬弄是非,说荷西带女人回家。她家里有钱,用的车,是英国摩里斯进口的轿车,却装穷。后来三毛把她辞退了,她却向屋主争取到多一年的薪水。同时她的社会福利开始给她为期两年的失业金,金额是原薪水的百分之七十五。就在“失业”期间,马利亚又去做事。三毛撞见她时,她竟厚颜无耻地说:“看护一个有钱的外国老太太,薪水比以前好,又没有人管我,这里政府查不到,失业金照领呢!”难怪三毛有一次看见圣母像时,她觉得“圣母的脸上仿佛涌出一阵悲痛”。同样叫做马利亚,二者却有多么大的不同!


    司马中原说三毛是一朵仰望的云,彭歌说三毛是沙漠的奇葩,痖弦说三毛是穿裙子的尤里西斯,晓风说三毛是一滴落实的雨滴,隐地说三毛是一出难得看到的好戏,都对。不过我还是更喜欢薇薇夫人那句话。她说:“三毛是真正生活过的人。”根据我从三毛的书中得出的印象,我同意三毛是一个真正生活过的人。生活过的人很多,但是“真正”生活过的人,恐怕就少之又少了。要成为一个真正生活过的人,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这个人,是必须具备许多条件的。首先,她必须热爱生活。换句话说,她必须对生活里的任何东西都感到兴趣。第二,她必须认识生活。她没有必要绝对排斥物质生活,但是她却必须知道:世界上除了物质生活之外,还有精神生活。因而读书是快乐的事,写作是快乐的事,画石头是快乐的事,旅行是快乐的事,送一张船票给一个流浪汉是一件快乐的事。在《相逢何必曾相识》里,三毛说:“五光十色的市集虽然挑不出什么过分特别的东西,可是只要在里面无拘无束的逛来逛去,对我们这种没有大欲望的人来说,已是十二分愉快的事了。”真正生活过的人,必须知道这是一件“十二分愉快的事。”真正生活过的人,也必须有一颗爱心。有了爱心,才能够施予。有了施予,必能获得心灵上的报酬。这种报酬,能充实生活的内容,使生活显得更丰富,更可爱。三毛是绝对知道怎么样的生活,才是有意义的生活的。她知道“做一个披头,并不是人生的最终目的”。三毛是非常非常聪明的。


    我不是三毛迷,真的;但是当三毛的下一本书出版的时候,我一定会去找来读。


    原载于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十二日新加坡《南洋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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