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3个月前 作者: [法]阿尔贝·加缪
    全部的问题,我再说一遍,还是如何消磨时间。从我学会了回忆的那个时刻起,我就一点儿也不感到烦闷了。有时候,我想我从前住的房子,在想象中,我从一个角落开始走,再回到原处,心里数着一路上所看到的东西。开始,很快就数完了。但每一次重新开始,就变得稍微长了些。因为我想起了每一件家具,每一件家具上的每一件东西,每一件东西的全部细小的地方,而那些细小的地方本身,还有镶嵌着什么啦,一道裂缝啦,一条有缺口的边啦,还有颜色和木头的纹理啦。同时,我还试图让我这份清单不要断了线,试图把每一件东西都数全。结果,几个星期之后,单单数我房间里的东西,我就能过好几个钟头。这样,我越是想,想出来的原已忘记或根本认不出的东西就越多。于是我明白了,一个人哪怕只生活过一天,也可以毫无困难地在监狱里过上一百年。他会有足够的东西来回忆而不至感到烦闷。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一种好处。


    还有睡觉。开始,我夜里睡不好,白天根本睡不着。渐渐地,夜里睡得好,白天也能睡着了。我可以说,在最后几个月里,我每天睡十六到十八个钟头。那么,我每天要消磨的时间就剩下六个钟头了,其中包括吃饭、大小便、回忆和捷克斯洛伐克人的故事。


    在草褥子和床板之间,有一天我发现了一块旧报纸,几乎粘在布上,已经发黄透亮了。那上面有一则新闻,开头已经没有了,但看得出来事情是发生在捷克斯洛伐克。一个人离开捷克的一个农村,外出谋生。二十五年之后,他发了财,带着老婆和一个孩子回来了。他的母亲和他的妹妹在家乡开了个旅店。为了让她们吃一惊,他把老婆孩子放在另一个地方,自己到了他母亲的旅店里,他进去的时候,她没认出他来。他想开个玩笑,竟租了个房间,并亮出他的钱来。夜里,他母亲和他妹妹用大锤把他打死,偷了他的钱,把尸体扔进河里。第二天早晨,他妻子来了,无意中说出那旅客的姓名。母亲上吊,妹妹投了井。这段故事,我不知读了几千遍。一方面,这事不像真的,另一方面,却又很自然。无论如何,我觉得那个旅客有点自作自受,永远也不应该演戏。


    这样,睡觉、回忆、读我的新闻,昼夜交替,时间也就过去了。我在书里读过,说在监狱里,人最后就失去了时间的概念。但是,对我来说,这并没有多大意义。我始终不理解,到什么程度人会感到日子是既长又短的。日子过起来长,这是没有疑问的,但它居然长到一天接一天。它们丧失了各自的名称。对我来说,唯一还有点意义的词是“昨天”和“明天”。


    有一天,看守对我说我进来已经五个月了,我相信这点,但我又不理解。对我来说,我在牢房里过的总是同样的一天,做的也总是同样的事。那无,看守走了之后,我对着我的铁碗,看了看自己。我觉得,就是在我试图微笑的时候,我的样子还是很严肃。我晃了晃那铁碗。我微笑了,可碗里的神情还是那么严肃,忧愁。天黑了,这是我不愿意谈到的时刻,无以名之的时刻,监狱各层的牢房里响起了夜晚的嘈杂声,随之而来的是一片寂静。我走近小窗口,借着最后的光亮,我又端详了一番我的样子。还是那么严肃。这有什么奇怪的呢那会儿,我就是那么严肃嘛。但就在那时,几个月来,我第一次清楚地听见了我自己说话的声音。我认出来了,这就是很久以来一直在我耳边回响的声音啊,我这才明白,这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在一个人说话。于是,我想起了母亲下葬那天女护士说过的话。不,出路是没有的,没有人能想象监狱里的晚上是怎样的。


    三


    我可以说,一个夏天接着一个夏天,其实也快得很。我知道天气刚刚转热,我的事就要有新的动向。我的案子定于重罪法庭最后一次开庭时审理,这次开庭将于六月底结束。辩论的时候,外面太阳火辣辣的。我的律师告诉我辩论不会超过两天或三天。他还说:“再说,法庭忙着呢,您的案子并不是这次最重要的一件。在您之后,立刻就要办一件弑父案。”


    早晨七点半,有人来提我,囚车把我送到法院。两名法警把我送进一间小里屋里。我们坐在门旁等着,隔着门,听见一片说话声、叫人的声音和挪动椅子的声音,吵吵嚷嚷地让我想到那些群众性的节日,音乐会之后,大家收抬场地准备跳舞。法警告诉我得等一会儿才开庭,其中一个还递给我一支烟,我拒绝了。过了一会儿,他问我“是不是感到害怕”,我说不害怕。甚至在某种意义上说,看一场官司,我觉得有趣,我有生以来还从没有机会看过呢。“的确,”第二个法警说,“不过看多了也累得慌。”


    不一会儿,房子里一个小电铃响了。他们给我摘下手铐,打开门,让我走到被告席上去。大厅里人坐得满满的。尽管挂着窗帘,有些地方还是有阳光射进来,空气已经闷得不行。窗户都关上了。我坐下,两名法警一边一个。这时,我看见我面前有一排面孔,都在望着我,我明白了,这是陪审员。但我说不出来这些面孔彼此间有什么区别。我只有一个印象,仿佛我在电车上,对面一排座位上的旅客盯着新上来的人,想发现有什么可笑的地方。我知道这种想法很荒唐,因为这里他们要找的不是可笑之处,而是罪恶。不过,区别并不大,反正我是这样想的。


    还有,门窗紧闭的大厅里这么多人也使我头昏脑涨。我又看了看法庭上,还是一张脸也看不清。我认为,首先是我没料到大家都急着想看看我。平时,谁也不注意我这个人。今天,我得费一番力气才明白我是这一片骚动的起因。我对法警说:“这么多人!”他回答我说这是因为报纸,他指给我坐在陪审员座位下面桌子旁边的一群人,说:“他们在那儿。”我问:“谁”他说:“报馆的人呀。”他认识其中的一个记者,那人这时也看见了他,并朝我们走过来。这人年纪已经不小了,样子倒也和善,只是脸长得有点滑稽。他很亲热地握了握法警的手。我这时注意到大家都在握手,打招呼,谈话,好像在俱乐部里碰到同一个圈子里的人那样高兴。我明白了为什么我刚才会有那么奇怪的感觉,仿佛我是个多余的人,是个擅自闯入的家伙。但是,那个记者微笑着跟我说话了,希望我一切顺利。我谢了他,他又说:“您知道,我们有点儿夸大了您的案子。夏天,对报纸来说是个淡季。只有您的事和那宗弑父案还有点儿什么。”他接着指给我看他刚离开的那群人中的一个矮个子,那人像只肥胖的鼬,带着一副黑边大眼镜。他说那是巴黎一家报纸的特派记者:“不过,他不是为您来的。因为他来报道那宗弑父案,人家也就要他同时把您的案子一道发回去。”说到这儿,我又差点儿要感谢他。但我想这将是很可笑的。他举手向我亲切地摆了摆,离开了我们。我们又等了几分钟。


    我的律师到了。他穿着法衣,周围还有许多同行。他朝记者们走去,跟他们握了握手。他们打趣,大笑,显得非常自如,直到法庭上铃响为止。大家各就各位。我的律师朝我走来,跟我握手,嘱咐我回答问题要简短,不要主动说话,剩下的就由他办了。


    左边,我听见有挪椅子的声音,我看见一个身材细高的人,穿着红色法衣,戴着夹鼻眼镜,仔细地折起长袍坐下了。这是检察官。执达吏宣布开庭。同时,两个大电扇一齐嗡嗡地响起来。三个推事,两个着黑衣,一个着红衣,夹着卷宗进来,很快地朝俯视着大厅的高台走去。着红衣的那个人坐在中间的椅子上,把帽子放在身前,用手帕擦了擦小小的秃顶,宣布审讯开始。


    记者们已经拿起了钢笔。他们都漠不关心,有点傻乎乎的样子。然而,其中有一个,年纪轻得多,穿一身灰法兰绒衣服,系着蓝色的领带。他把笔放在前面,望着我。在那张不大匀称的脸上,我只看见两只淡淡的眼睛,专心地端详着我,表情不可捉摸。而我有一种奇怪的印象,好像是我自己看着我自己。也许是因为这一点,当然也因为我不知道这种场合的规矩,我对后来发生的事都没怎么搞清楚,例如陪审员抽签,庭长向律师,向检察官和向陪审团提问(每一次,所有的陪审员的脑袋都同时转向法官),很快地念起诉书(我听出了一些地名和人名),然后再向我的律师提问。


    庭长说应该传讯证人了。执达吏念了一些姓名,引起了我的注意。在这群我刚才没看清楚的人当中,我看见几个人一个个站起来,从旁门走出去,他们是养老院的院长和门房,老多玛贝莱兹,莱蒙,马松,萨拉玛诺,玛丽。玛丽还焦虑不安地看了看我。我还在奇怪怎么没有早些看见他们,赛莱斯特最后听到他的名字,站了起来。在他身边,我认出了在饭馆见过的那个小女人,她还穿着那件短外套,一副坚定不移,一丝不苟的神气。她紧紧地盯着我。但是我没有时间多考虑,因为庭长讲话了。他说真正的辩论就要开始了,他相信无须再要求听众保持安静。据他说,他的职责是不偏不倚地引导有关一宗他要客观对待的案子的辩论。陪审团提出的判决将根据公正的精神作出,在任何情况下,如有哪怕最微不足道的捣乱的情况,他都要把听众逐出法庭。


    大厅里越来越热,我看见推事们都拿报纸扇了起来,立刻响起一阵持续的哗啦哗啦的纸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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