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3个月前 作者: [英]艾米莉·勃朗特
    一八〇一年——


    我刚从我的业主那儿作客回来。这一位孤零零的邻居,今后我和他可有一番交道好打啦。这还算不得一个美丽的山乡吗〔1〕!我不信在整个英国境内我还能挑中一个地方,像这儿那样完全跟熙熙攘攘的社会隔绝开来。好一个厌世者的天堂哪!希克厉先生跟我俩,正好是相称的一对儿,平分这一片凄凉景色。少见难得的汉子哪!他哪儿想到我心里对他涌起的热乎乎的感情——当我骑马上前,看到他眉毛底下,那双乌黑的眼珠只是猜忌地往里缩;等到我给自己通姓报名时,他的手指更是打定了不跟人打交道的主意,越发往背心袋里插得紧。


    <em>〔1〕译者按:原文“This is certainly a beautiful country!”语调重点应在第三字上。说是“certainly”(当然),其实只是assumedly(想当然)。说话人根据自己的癖好,故意把“荒凉”说成“美丽”,译作“这还算不得一个美丽的山乡吗!”者比较易于体会语气中的别扭劲儿。</em>


    “希克厉先生?”我问道。


    点一下头,就算回答你啦。


    “我是洛克乌——你的新租户,先生。我一到此地之后,就赶紧抽工夫来拜访您,为的是想表达我的心意:我这样再三告求,一定要把画眉田庄租下来,不至于叫你有什么不方便吧。昨天我听说你打算——”


    “画眉田庄是我的产业,先生,”他慌忙打断了我的话,说道。“只要我办得到,我决不容许别人来不方便我。进来!”


    这一声“进来!”是咬牙切齿、带着“去你妈的!”这一种口气说出来的。就是他所挨着的那个栅栏,也并没对他这句话作出什么响应和动静。我只怕正是这种光景叫我决定接受这个邀请。这样一个人物引起了我的兴趣,——看来他比我都格外矜持得厉害呢。


    等到他看见我的马儿的胸膛快撞到了栅栏,倒也伸出手去打开链子,很不乐意地把我领上铺道。我们一走进院子,他就喊道:


    “约瑟夫,来把洛克乌先生的马儿拉去,再拿些酒来!”


    “这一家的大小仆役只怕尽在于此了吧,”我听了这双管齐下的命令,暗中想道。“难怪石板缝里长了青草,树篱只有靠牛羊来‘修剪’了。”


    约瑟夫是一个上了年纪的人——不,是个老头儿了,也许已经很老了吧,虽然还是很健壮结实。他从我手里接过马儿的时候,自个儿在喉咙里恨声怨气地咕噜着:“老天爷照应吧!”说着,还那么气鼓鼓地盯了我一眼,叫我好心地猜想:他该是需要老天爷来帮助他消化消化他肚子里那一顿中饭吧,这声虔敬的呼吁跟我这个不速之客因此是没有多大关系的。


    “呼啸山庄”就是希克厉先生的住宅名称。“呼啸”在当地是个有特殊意义的词儿,形容在大自然逞威的日子里,这座山庄所承受的风啸雨吼。可不是,住在这儿,一年到头,清新凉爽的气流该是不愁的了吧。只消看一看宅子尽头的那几株萎靡不振、倾斜得厉害的枞树,那一排瘦削的都向一边倒的荆棘(它们好像伸出手来,乞求阳光的布施),也许你就能捉摸出从山边沿刮来的那一股北风的猛劲儿了。多亏当初造屋的时候,建筑师有先见之明,把它盖得特别结实——狭窄的窗子深深嵌在墙壁内,两边墙角用凸出的大石块保护着。


    在跨进门槛之前,我停步瞻仰一下布满在住宅正面、尤其在大门周围的那许多古里古怪的石刻。在大门上首,那密密麻麻、剥碎裂了的三不像怪兽和不害臊的小孩子们〔2〕中间,我辨认出了“一五〇〇”这一个年份,和“哈里顿·欧肖”这一个姓名。我本打算发表几句感想,还想向这位板着脸儿的业主请教一下住宅的简史,可是看他站在门口的那种架式,却分明要我马上进去,要不,就干脆回头走;我可不打算还没登堂入室,先就把主人给惹恼了,叫他越发不耐烦起来。


    <em>〔2〕当指赤身露体的小天使而言。</em>


    一跨步,就把我们带进了起居室,根本不必经过什么外间或是穿堂。这里的人多半把这间屋子称做“正屋”,它通常连厨房带客堂都包括在内。不过我相信在呼啸山庄,那厨房必定是被挤到另一个区域去了——至少,我听出来尽里边有说话的声音,有瓶罐相碰的声音;而在大壁炉四周,我看不出有什么烤炙、烩炖,或是烘烤的迹象,也看不见墙上有什么铜锅和锡滤器在闪闪生光。光彩、热量,倒是从屋子的另一边反射过来,十分热闹;原来那儿有一口橡木大碗橱,陈列着一排又一排无其数的白镴盆子,中间还杂放着银壶、银杯,一直堆叠到屋顶。这口橱从来不曾欠敞开过,它全部的结构(只除了一个搁着麦饼和牛腿、羊肉、火腿的木架子把它遮蔽了一部分外)总是让人一览无遗。在壁炉上面,是几支蹩脚的旧枪和一对马枪,还有三个油漆鲜艳的茶叶罐,一齐溜放在壁架上,算是装饰品。地板是光滑的白石铺砌的,椅子涂了绿漆,是那种简陋的高背椅;有一两只笨重的黑椅子躲在阴暗里。在碗橱底下的圆拱里,躺着一只巨大的酱色的母猎狗,一窝尖叫的狗崽子围绕在它身边;此外,还有别的狗另找别的地方做安身之处。


    - .. ??


    像这样的屋子和陈设原是一点也没有特别的地方——假使主人是一个普通的北方庄稼汉,长着一张倔强的脸儿、一双粗壮的腿(如果穿着短裤和绑腿,那双腿才出色呢)。只要你拣的是正好吃过了饭的那一段时间,那么在这山区周围五六英里内,随处都可以看到这样一类人物,坐好在交椅里,一大杯浮着泡沫的麦酒放在他面前的圆桌上。


    可是希克厉先生跟他的居处和生活方式,形成了一个奇怪的对比。从模样来说,他是一个皮肤黝黑的吉卜赛人;从服装、举止来说,又像一位绅士——那是说,就像乡间那许多地主那样的绅士,也许很可以说是衣冠不整,但并不见得就叫人看不入眼,因为他的身材挺直、很有样儿。他那张脸是够阴沉的;难免有人会猜想,他多少带点儿教养不够的傲慢。


    我可懂得他,跟他有一种感情上的共鸣,认为完全不是这回事。我凭着本能,知道他这种矜持,是出于厌恶别人的卖弄感情,厌恶人们彼此之间表示的那种亲热劲儿。他爱,他恨,全都搁在他的心里;而且认为假使再要让人家爱他、恨他,那就分明是一件很不体面的事儿。


    不,我扯得太远啦——我是一味拿自己的性格往他身上堆。可能希克厉先生就有他自个儿完全不同的理由,才碰到有谁也许想跟他交个朋友时,尽把手指儿往里缩;而这跟我要那么做的理由可全不相干。我倒是希望我这种脾气好算得罕见少有啦。我那亲爱的母亲老是说,我永远也别想有一个温暖的家庭了;果然,就是在去年夏天,我证实了我根本不配有。


    那时候我正在海滨享受着一整个月的好天气,谁想碰上了一个最迷人的姑娘——在我的眼里,真正是一位天仙——在她没有理会我之前,我始终是这样看待她的。我从没有把自个儿的爱情说出口,可是如果眉目也能传情,那么一个白痴也能看出,我已经沉溺在爱河里,没了顶了。最后,她懂得了我的情意,回报了我一个秋波——啊,也不提多甜蜜,你尽管自个儿去想象吧!可是我怎么办呢?说来丢脸,我就像一只蜗牛似的,冷冰冰地缩回去了;对方每向我瞅一眼,我就变得越冷淡、越往里缩得紧。可怜这个天真的姑娘,到最后怀疑起自己的感觉来,以为自己闹了个大笑话,窘得什么似的,硬是要她的妈妈依着她,一溜了事。


    就因为有这种怪脾气,我得了冷酷无情的名声。多么冤枉,只有我自己心里明白。


    我在壁炉边的一把椅子上坐了下来,我的主人走向对面的那一把。大家一时没有话说,我就伸手想去抚摸那条母狗。那条母狗已经离开了它那一窝小宝贝,狼一般地偷偷来到我的小腿后面,噘起嘴唇,白牙齿上淌着口水,只想咬人一口。


    我抚摸了它一下,惹起它从喉头发出一长串的嗥声。


    “你还是别理这条狗的好,”希克厉先生趁着狗叫,也一起咆哮道;同时他又把脚一顿,把底下那一片更凶猛的闹声煞住了。“它还没有给宠坏——我又不是养的猫儿。”


    于是他大步跨到边门,又嚷道:“约瑟夫!”


    约瑟夫在地下室深处,咕噜了几句什么话,可是并没有爬上来的动静;于是主人就自己钻下去找他,丢下我跟那条母夜叉似的母狗面对面地厮守着。它,加上两只恶狗(蓬毛的守羊狗)一起眼睁睁地监视着我的一举一动。


    我并不急于想跟它们的牙齿打交道,只得安分地坐在那儿。可是真倒霉,我还道暗中的嘲弄它们是不懂得的,竟向这三个畜生挤眼弄眉,做起鬼脸来。不料有一个脸相竟惹恼了狗太太,它顿时暴跳起来,直扑我的膝盖;我把它摔了回去,慌忙把一张桌子拉过来挡在中间。


    这一下,可激起全体狗仔的公愤了。六七个大大小小、老老少少的四脚魔鬼一窝蜂地从隐蔽的洞窟里直冲出来,向共同的目标集中。我感觉到我的脚后跟和上衣的边缘成了突出的进攻对象;我一边挥动一根拨火棒,使劲击退那几个大喽啰,一边迫于情势,不得不大声告急,叫这家人快来收拾局面。


    气人的是希克厉先生和他那个仆人,还是不慌不忙地爬着地下室的梯阶。尽管壁炉那边又是嚎,又是咬,闹得天翻地覆,可是我并不觉得这两位的步子就比平常加紧了一丁点儿。


    多亏得这时候从厨房里赶来了一个人——一个健壮的女人,两颊火红、袍子束起、光着两臂,挥舞着一只煎锅,冲到了我们中间来。她就凭这个做武器,再加上使用她的舌头,立了奇功:一霎时,那场惊天动地的暴风雨给镇压下去了。等她的主人上场的时候,就只剩她一个儿还留在那儿,气喘得像狂风卷过的海洋那样大起大。


    “活见鬼,到底在闹什么呀?”他问道,向我瞪了一眼。我受了这样欠礼的招待,还要看这种眼色,可有些受不了啦。


    “不错,真是见鬼!”我咕噜着说。“就算一群邪魔附身的猪〔3〕发作起来,再厉害些也不过像你家里这一伙畜生那样罢了,先生。你倒不如把一个生客丢给一群猛虎呢。”


    <em>〔3〕邪魔附身的猪:事见《圣经·新约·路加福音》Ⅷ.31—33。</em>


    “只要别人不去碰什么,它们是不惹事的,”他表示意见说,把酒瓶放到我面前来,把桌子搬回原处。“狗看家,原是它的本分嘛。喝杯酒吧?”


    “不,谢谢你。”


    “没有给咬着吧?”


    “要是我给咬着了,我可要给那咬人的东西留下个磨灭不了的印记呢。”


    希克厉咧着嘴,绷紧的脸上透出一些笑意来。


    “得啦,得啦,”他说,“你是受惊了,洛克乌先生。来,喝一点儿酒吧。此地真难得有客人光临,所以我和我那些狗——我不怕照实讲——简直不懂得该怎样招待才好。祝你健康,先生!”


    我鞠了一躬,举起酒杯,回敬一句祝辞。这时候,我也想通了,为了那一伙狗仔的失礼而憋着一肚子气,坐在那里,可真是傻。再说,我不愿一直让这个家伙看着我好笑——眼前,我就给他当作了笑料。


    他呢,也许出于清醒的考虑,觉得把一个好租户给得罪了是划不来的,态度也稍稍放缓和些,说话不再那样简慢——把代名词啊,副词啊都砍去了;而且还提出了一个他认为会叫我感到兴趣的话题——谈论我目前隐居的场所的种种好处和短处。


    我听了他那一番话,发觉他在这方面是个很有见识的人。临到告别的时候,我对这次做客,满意极了,主动地表示明天要再来拜访。


    他分明不愿意我再闯进他家里来了。可是我才不管,我还是要去。奇怪,跟他一比,我没想到自己竟变得那么爱交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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