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床上的玛吉 · 3

3个月前 作者: [美]加·泽文
    贝丝说我应该写得更平实些,不要像写小说一样。我问她,她是写过了什么作品吗,否则怎能如此内行?她说,并不需要成为一位作家才能判断作品的优劣。


    她说,最好的作品,语言明白易懂、用词精准、富有诗意,但又不会诗情泛滥。


    就像《电视指南》那样?我略带讽刺地回敬她。


    对的,她说,就像《电视指南》那样,因为《电视指南》的风格完全服务于它的主题。


    还有,她说,里面写了太多我和玛格丽特的床事,小孩子不会想那么多讲她爸爸妈妈床事的内容。


    我说,关于养育孩子她又知道什么?


    她说,你不就是我拉扯大的吗?


    最让我不舒服的地方,她说,是开头讲你住的公寓那一部分。我记得那套公寓,她说。记得很清楚,那里的窗户都非常高。


    怎么了?我问。


    嗯,她说,你描述自己大概是还躺在床上时,看着阳光在窗外的人行道上。我想告诉你的是,你躺着的时候是没法透过窗户往外看的。角度不对。


    哦贝丝,我说,这是创作的自由。我需要用一种方式来表现时间的流逝。


    好吧,但我觉得你应该精确一点,她说。


    ?? =-  .  -=-


    每个人都会有点自由发挥,说自己从不自由发挥的人是在撒谎。


    还有,她说,我从来没用铁链把自己锁在建筑物上,而且我从来没有把她认作L,我很清楚L和玛格丽特的区别。而且我初次遇见玛格丽特不是在电影院,是请她来我公寓吃晚饭那次。雅克舅舅那时候也还没死。至于其他部分,我没法证实或是否认,因为我并不在场。但我觉得玛格丽特怎么都不像是会请素不相识的人到她床上去。还有“被诅咒”那个是怎么回事?我完全不记得那茬了,完全不记得。


    这是我写的故事,我对姐姐说。幸好只要你乐意,随时都能向简讲述你自己的版本。


    你也不该写你从U大学偷了家具。


    贝丝,我说,这只是写给简一个人看的。再说了,都十五年前的事了。我实在不觉得还会有人为此追捕我。即使真有人来抓我,反正我六个月后也就不在了。


    别那么说,她说。求你别那么说。


    我就要死了,我说。这的确很过分,但也无力回天了。


    我很喜欢提到粥的那部分,贝丝换了柔和的声音说道。我自己一直觉得那不过是团糨糊。


    最后她终于让我一个人待着了。我承认,看到她离开,我很高兴。并不是说她对我文章的批评毫无道理。她说得对,我应该更加清楚地陈述目的。


    简,我给你写这些文字,是因为你母亲去世了,而我也是将死之人。


    在我死后,你会跟你的贝丝姑妈一起生活,她是个可爱又通情达理的女人。当然了,贝丝并不是你的亲姑妈。(只消瞥一眼她丰满的胸部和臀部,便可确凿无误地知晓这点。)但我还是支持你叫她贝丝姑妈。简,在这一生中,很多时候都需要认他人为亲人。


    你六岁那年,你的母亲去世了,但不要为此感到悲伤。她很晚的时候才怀上你,你的降临让她满心欢喜。


    不要过于责备我们给你取了简这个名字。“简”或许有点像父母硬塞给孩子的那类名字,因为他们穷极无聊或是心不在焉,不愿想一个更好的名字。然而就你而言,我们是左思右想才决定给你取名叫“简”的。你的母亲很讨厌各种昵称(她自己的名字就是那个会衍生出无穷无尽昵称的玛格丽特),想要给你取一个无论如何都不会有昵称的名字。“简就是简,永远都是简。”她在你出生时这样说。至于我,我从来(直到现在)都不觉得做个“平凡的简”有什么不好,如果“平凡”的意思是诚实、不张扬且意志笃定的话。我一直希望自己拥有这些品质,只可惜并未实现。


    你的母亲,玛格丽特,于19××年出生于玛格丽特小镇。(到底是她以小镇命名还是小镇以她命名,我从来没弄清楚过。)她的中间名是玛丽。“如果我叫玛丽?玛格丽特,而不是玛格丽特?玛丽的话,”有一次她说,“我猜我的人生会过得轻松许多。”玛格丽特姓汤,直到她从了我的姓。然而不久,她就把姓奉还给我,重新成为玛格丽特?汤,自此未变。


    她生下来时叫玛格丽特。还是小姑娘时叫梅;再长大点了叫米亚;成年后叫玛琪。她死之前,重新变回了玛格丽特。这些年还有其他名字上的更迭:白发毕现的老玛格丽特,我钟爱的性感得不可方物的玛吉,抑郁疯狂的格蕾塔,还有其他种种。有许许多多个玛格丽特?汤。有时候我问自己,玛格丽特怎么能同时是这么多不同的女人呢?简,答案是,你的母亲要么是独一无二的奇女子,要么就是再平凡不过的普通人。


    我认识所有的这些玛格丽特?汤,只是现在她们都已不在了。我应该承认我爱过她们当中的大多数但并非全部吗?或许如果我当初也努力爱上玛琪,哪怕只是一点点,其他的玛格丽特也许就能活得久一点。或许吧——但这是后话了。


    我们的故事其实开始于一个最具争议性的人物抵达玛格丽特小镇——就是我。是的,简,这是真的。很久以前,你亲爱的父亲是一个骗子、撒谎者,一个彻头彻尾的浑蛋。我那时就是人们所说的无赖。尽管我很不愿承认这点,但在这个故事里有时我确实是个坏蛋。而在其他时间,我是恋爱故事的男主角。现实中,坏蛋和恋爱男主角同为一人的概率,往往远比你想象得要高。人们常说,恋人通常都是小偷,的确,爱一个人就很难不从对方那里盗取某些东西。等你长大些,你可能会跟我争论。你可能会说真正的爱是不会盗取任何东西的。你可能会说真正的爱让一个人保持完整。那你就错了,简。爱情就像一个学步的贪婪孩子,只认得两个字,那就是“我的”。


    不过,简,当你还是一个蹒跚学步的孩子时,你已经认得“我的”之外的很多词语了。你尤其喜欢的一个词是“柠檬”(它甚至可能是你学会的第一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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