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 1

3个月前 作者: 伍绮诗
    献给我的家人


    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1977年5月3日早晨6点30分的时候,没有人知道莉迪亚已经死了,他们只清楚一个无伤大雅的事实:莉迪亚来不及吃早餐了。这个时候,与平常一样,母亲在莉迪亚的粥碗旁边放了一支削好的铅笔,还有莉迪亚的物理作业,作业中六个有问题的地方已经用对勾标了出来。莉迪亚的父亲正在开车上班的路上,他把收音机的旋钮转到WXKP频道,WXKP是“俄亥俄州西北地区最佳新闻频道”的缩写,喇叭里传出的静默让他心烦意乱。莉迪亚的哥哥边从楼梯上下来边打着哈欠,一副没睡醒的样子。莉迪亚的妹妹坐在厨房角的一把椅子上,盯着碗里的玉米片,一片一片地吸到嘴里抿碎,等待着莉迪亚的出现。最后,她不耐烦地说:“莉迪亚今天真能磨蹭。”


    楼上,玛丽琳打开女儿房间的门,发现床上似乎没有人睡过——羽绒被下面是边角折叠整齐的床单,枕头松软凸起,没有丝毫凌乱的痕迹。地板上胡乱扔着一条深黄色条绒裤子和一只彩虹条纹的袜子。墙上挂着科学展颁发的绶带,还有一张印着爱因斯坦头像的明信片。莉迪亚的帆布旅行袋堆在衣柜旁边的地板上,皱成一团,她的绿色包摊放在桌上。梳妆台上是莉迪亚的“柔宝宝”乳霜瓶,空气中还飘散着婴儿护肤品特有的香甜气味。然而莉迪亚却不见了。


    玛丽琳闭上眼睛。也许,等她再睁开眼,莉迪亚就会出现,像往常一样掀开被子露出乱糟糟的头发。也许,她没有注意到床罩底下有个明显的人形凸起。在她的脑海中,莉迪亚似乎在说:“妈妈,我在浴室;妈妈,我去楼下喝水了;妈妈,我一直在床上躺着呢。”当然,等她真的睁开眼睛,一切都没有改变。紧闭的窗帘宛如没有图像的电视屏幕,令人扫兴。


    玛丽琳来到楼下,在厨房门口停住脚步,双手扒住两边的门框探头朝里张望,她的沉默说明厨房里并没有莉迪亚的踪影。良久,她终于说:“我去外面看看,她可能是因为……”她一边走向前门一边紧盯着地板,好像门口的地毯上会留下莉迪亚的脚印似的。


    内斯对汉娜说:“她昨晚在她房间里,十一点半的时候,我还听见她的收音机在响。”他忽然停住嘴,想起自己并没有对莉迪亚说晚安。


    “要是你都十六岁了,还会被人绑架吗?”汉娜问。


    内斯用勺子戳着碗底,玉米片随着他的动作枯萎塌陷,沉入混浊的牛奶。


    他们的母亲踱回厨房的时候,恍惚之间,内斯心底升起一股喜悦和释然:莉迪亚没有失踪,她好端端地在那里呢。难怪内斯会把母亲错看成莉迪亚,这种情况时有发生——母女俩长得很像,你要是用眼角的余光打量,非常有可能认错人:两人都是尖下巴、高颧骨、左边一个单酒窝、削肩膀。唯独头发的颜色不同,莉迪亚的是墨黑色,她母亲的头发是蜜棕色。内斯和汉娜则长得像父亲——有一次,一个女人在杂货店拦住他们问:“你们是中国人吗?”听到他们肯定的回答,女人点点头,表现出一副洞悉一切的样子。“我就知道,”她说,“从眼睛就能看出来。”说着,她用手指尖向外扳了扳外眼角。而莉迪亚却公然违抗遗传规律,不知怎么,她继承了母亲的蓝眼睛。他们知道,这是莉迪亚成为母亲宠儿的原因之一,当然,她也是父亲的宠儿。


    内斯刚才恍然看到的“莉迪亚”抬起一只手,按在眉头上,又变回了他的母亲。


    “车还在外面。”她说。不过,内斯早就预料到这个结果。莉迪亚不会开车,她连初学者驾照都没有。上个星期她没通过驾照考试,让全家人大吃一惊,父亲为此甚至都不让她坐在驾驶座上。内斯搅拌着麦片粥,粥里的麦片早就变成了碗底的烂泥。前厅的钟表滴答作响,然后传来七点半的报时声。大家都没动。


    “我们今天还上学吗?”汉娜问。


    玛丽琳犹豫了。她站起来去拿钱包,故作镇定地找出钥匙:“你们两个都错过校车了。内斯,你开我的车上学,顺便把汉娜送到学校去。”然后又说,“别担心,我们会弄清楚这是怎么回事的。”她一眼都没有看他们,两个孩子也没有看她。


    孩子们出门后,玛丽琳从碗柜里拿出一只马克杯。很久以前,莉迪亚还是个婴儿的时候,玛丽琳有一次在客厅里铺开一床被子,让莉迪亚在上面玩,自己则走到厨房煮茶。莉迪亚只有十一个月大,当玛丽琳把水壶从炉子上拿下来的时候,发现莉迪亚站在门口。她吓了一跳,结果手碰到了灼热的炉子,手掌立刻被烫红了,玛丽琳把红肿的手放到嘴边,眼泪汪汪地看着女儿。莉迪亚表现得十分戒备,因为她是第一次踏足厨房这片领地。玛丽琳并没想到自己错过了女儿学会走路时迈出的最初几步,也没有意识到女儿已经长大了。她脑子里旋转着的念头并非“我为什么错过了”,而是“你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本事”。内斯是在她眼皮底下摇摇晃晃学会了走路的,可她却不记得莉迪亚是什么时候学会站立的。但是,现在,莉迪亚已然赤着脚稳稳当当地站在那里,连身衣的裤筒下面露出小小的脚趾。玛丽琳经常背对着莉迪亚做家务,比如开冰箱或者翻动洗衣机里的衣服。莉迪亚可能在几周前就学会了走路,当时玛丽琳也许在忙着做饭,没有注意到。


    她一把抱起莉迪亚,抚摩她的头发,夸奖她聪明,说爸爸回家的时候一定会非常自豪。但她也同时有一种“自己熟悉的房间,门却被锁住了”的感觉:乳臭未干的莉迪亚竟然有了秘密。玛丽琳依然需要喂她吃饭、给她洗澡、把她的小腿塞进睡裤,但莉迪亚生活的某些部分已经被帘幕遮挡了起来。她亲亲莉迪亚的脸,把她拉到离自己更近的地方,试图依偎着女儿的小身体取暖。


    现在,端着马克杯喝茶的玛丽琳突然想起多年前的那次惊喜。


    莉迪亚所在高中的联系电话就钉在冰箱旁边的记事板上,玛丽琳摘下写有号码的卡片,拨了电话,手指缠绕着电话线等待着。


    “米德伍德高中,”铃声响到第四下,校务秘接起电话,“我是多蒂。”


    玛丽琳记得多蒂:身材如同沙发靠垫,褪了色的红发高耸地盘在头顶。“早上好,”她支支吾吾地问,“我女儿今天早晨去上学了吗?”


    ??lu o xi a d u sh u . *


    多蒂轻咳一声,礼貌地表示着不耐烦:“请问你是哪位?”


    玛丽琳愣了一下才想起自己的名字:“玛丽琳。玛丽琳·李,我女儿是莉迪亚·李,她上十年级。”


    “我查查她的课程表,上午第一节课是——”对方停顿了一阵,“十一年级物理?”


    “是的,是凯利老师的课。”


    “我找人去教室看看。”说完,校务秘“砰”的一声把听筒放在桌上。


    玛丽琳研究着她的马克杯,还有杯子在柜台上留下的水渍。几年前,一个小女孩爬进了储藏室,结果窒息而死。事后,警察局给每家每户发了一张传单:如果你的孩子不见了,请立刻去找。请检查洗衣机和烘干机、汽车后备箱、工具室,以及孩子可能爬进去的所有地方,如果找不到,请立刻报警。


    “李太太,”秘说,“你的女儿没去上第一节课,你要给她请假吗?”


    玛丽琳没有回答就挂掉了电话。她把卡片放回原位,手指上的汗抹在了卡片上,墨迹洇开了,号码变得模糊不清,犹如被狂风吹乱,又像是掉进了水里。


    她检查了每一个房间,敞开每一个橱柜,又瞥了一眼空荡荡的车库。混凝土地面上有一块油迹,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汽油味,此外别无他物。她不确定自己在找什么。可疑的脚印?零星的面包屑?玛丽琳小的时候,有个比她大一些的女同学失踪了,她叫金妮·巴伦,玛丽琳一直很羡慕金妮穿的马鞍鞋。金妮去商店给她父亲买烟,然后就不见了,两天后,人们在距离夏洛特斯维尔还有一半里程的路边发现了金妮赤裸的尸体。她是被勒死的。


    这会儿,玛丽琳开始胡思乱想了。这个夏天,连环杀人狂“山姆之子”——虽然报纸上最近才开始这样称呼他——大肆作案,甚至在俄亥俄州,新闻头条刊登的也是他最新犯下的枪击案的消息。几个月之后,警方会抓住这个叫大卫·柏克维兹的家伙,美国人也会关注别的新闻:猫王去世,新一代雅达利游戏机闪亮登场,电视角色“方奇”从鲨鱼身上一跃而过,然而现在,罪犯尚未网,所以,深色头发的纽约人仍然在争相购买浅色假发[1]。这让玛丽琳觉得世界是一个恐怖混乱的地方,但她也提醒自己,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在米德伍德。米德伍德虽然以“城市”自居,可实际上不过是个小小的大学城,居民只有三千人左右,从这里开车,走上一个小时才能到托莱多;周末的时候,当地人只能在溜冰场、保龄球馆或者汽车电影院消磨时光,连市中心的米德伍德湖都只能算是一方池塘。(最后一点她搞错了,实际上,米德伍德湖宽一千英尺,而且很深。)不过,她还是觉得后腰刺痛,仿佛有成群的甲虫爬过脊柱。


    <em>[1] 因为“山姆之子”杀害的都是深色头发的女性。——译注(本中的注释,如无特别说明,均为译注)</em>


    玛丽琳拉开浴帘,挂环摩擦着撑杆,发出刺耳的声响,映入眼帘的只有浴缸的白色曲线。她在厨房翻箱倒柜,检查了储藏室、大衣橱和炉灶,又打开冰箱朝里看:橄榄、牛奶、粉红泡沫塑料包装的鸡肉、一颗圆生菜、一串绿葡萄。她摸摸冰凉的花生酱瓶,关上冰箱门,摇了摇头,就好像莉迪亚会藏在冰箱里似的。


    上午的阳光洒满房间,有着柠檬戚风蛋糕般的细腻质感,照亮了碗柜、空衣橱的内部和光洁的地板。玛丽琳低头看看自己的手,在阳光的照耀下,空空的掌心反射出柔和的光芒。她拿起电话,拨了丈夫的号码。


    办公室里,詹姆斯拿着钢笔敲击着自己的牙齿,对他而言,今天不过是又一个平凡的星期二。他面前摆着一份打好的材料,其中一行字写着“塞尔维亚是波罗的海各国中最强大的国家之一”,字迹肮脏歪斜,詹姆斯用笔划掉“波罗的海”,改成“巴尔干半岛”,然后翻到下一页,念道:“‘黑毛党’刺杀了弗朗斯·斐迪南大公。”他想:“应该是‘弗朗茨’和‘黑手党’。”难道这些学生从来没翻开过课本吗?他想象自己站在讲堂前面,手执教鞭,身后挂着欧洲地图。他教的是历史导论课,主题是“美国与世界大战”;他并不奢望学生拥有深奥的知识或者惊人的洞见,只要对基本史实有所了解,能够拼对“捷克斯洛伐克”这个地名便足矣。


    他合上论文,在第一页打分——六十五分(满分一百分)——然后画了个圈。每到暑假临近,学生们都会匆忙准备论文,愤恨的火花于争分夺秒间迸发,在没有窗户的讲堂墙壁上砰然四射。他们的文章写得漫不经心,偷工减料,经常出现拦腰截断的句子,让人觉得他们的思维断断续续、连不成线。真是浪费,他想。他亲自提炼的课堂笔记,亲自制作的麦克阿瑟和杜鲁门的彩色幻灯片,还有瓜达尔卡纳岛的地图,全都是白费劲。对学生来说,除了嘲笑历史课本上出现过的滑稽名字比较有意思外,这门课无非是毕业之路上的绊脚石之一。还能指望什么呢?他把批好的论文和其余的摞在一起,把钢笔朝纸堆上一丢。透过窗户,他可以看到绿色的校园小院,三个穿蓝色牛仔裤的孩子正在玩飞盘。


    詹姆斯年轻时已是初级教师,但经常有人把他错认成学生。不过,已经好多年没发生这种事了。明年春天他就四十六岁了。他现在已经拿到了终身教职,漆黑的头发里也混进了几根银丝。然而有些时候,人们仍然会把他当成别人。一次,教务长办公室的一位接待员以为他是前来访问的日本外交官,问他旅途是否愉快。他喜欢人们听到他说自己是美国历史教授时脸上那难以置信的表情。“我是美国人。”他这样说的时候,他们都会惊奇地眨眼睛,他的语调里不乏自我辩护的锋芒之气。
关闭
最近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