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详红楼梦 · 一

3个月前 作者: 张爱玲
    ——旧时真本


    欣赏《红楼梦》,最基本最普及的方式是偏爱中某一个少女。像选美大会一样,内中要数史湘云的呼声最高。也许有人认为是近代人喜欢活泼的女孩子,贤妻良母型的宝钗与身心都病态的黛玉都伍了。其实自有《红楼梦》以来,大概就是湘云最孚众望。奇怪的是要角中唯独湘云没有面貌的描写,除了“醉眠芍药茵”的“慢起秋波”四字,与被窝外的“一弯雪白的膀子”(第二十一回),似乎除了一双眼睛与皮肤白,并不美。身材“蜂腰猿背,鹤势螂形”,极言其细高个子,长腿,国人也不大对胃口。她的吸引力,前人有两句诗说得最清楚:“众中最小最轻盈,真率天成讵解情?”(董康《舶庸谭》卷四,题玉壶山人绘宝钗黛玉湘云“琼楼三艳图”,见周汝昌著《红楼梦新证》第九二九页。)她稚气,带几分憨,因此更天真无邪。相形之下,“任是无情也动人”的宝钗,宝玉打伤了的时候去探望,就脉脉含情起来,可见平时不过不露出来。


    前引董康那首七律,项联如下:


    <em>纵使期期生爱爱 </em>(云幼时口吃,呼二哥为爱哥)<em>,从无醋醋到卿卿。</em>


    上句把咬舌——又称大舌头——误作口吃,而且通常长成后还有这毛病。下句也不正确,黛玉不是不吃醋,吃得也有点道理。第二十二回黛玉跟宝玉呕气,宝玉没有分辩,“自己转身回房来”,句下批注:“颦儿云与你何干,宝玉如此一回则曰与我何干可也,口虽未出,心已误〔‘悟’误〕矣……”回房袭人提起宝钗还要还席,“宝玉冷笑道:‘他还不还,管谁什么相干?’”批注:“……此相干之语,仍是近文,与颦儿之语之相干也。上文来〔‘未’误〕说,终存于心,却于宝钗身上发泄。素厚者惟颦云,今为彼等尚存此心,况于素不契者,有不直言者乎?……”宝玉与宝钗向不投契,黛玉妒忌她一大半是因为她人缘太好了,又有金玉姻缘之说。湘云倒是宝玉确实对她有感情的。但是湘云对黛玉有时候酸溜溜的,仿佛是因为从前是她与宝玉跟着贾母住(见《四详》),有一种儿童妒忌新生弟妹夺宠的心理。她与宝黛的早熟刚巧相反。


    第五十七回湘云要替邢岫烟打抱不平,黛玉笑她“你又充什么荆轲聂政?”这些人里面是湘云最接近侠女的典型,而侠女必须无情,至少情窦未开,不然只身闯荡江湖,要是多情起来那还得了?如果恋爱,也是被动的,使男子处于主动的地位,也更满足。侠女不是不解风情就是“婊子无情”,所以“由来侠女出风尘”。


    前几年我在柏克莱的时候,有一次有个漂亮的教授太太来找我,是美国人中国史,说她的博士论文题目是中国人的侠女崇拜——兼“中国功夫”与女权运动两个热门题材——问我中国人这样注重女人的幽娴贞静,为什么又这样爱慕侠女。


    这问题使我想起阿拉伯人对女人管得更紧,罩面幕,以肥胖为美,填鸭似的在帐篷里地毯上吃了睡,睡了吃。结果他们鄙视女人,喜欢男色。回教国家大都这样。中国人是太正常了,把女人管得笔直之后,只另在社会体系外创造了个侠女,也常在女孩子中间发现她的面影。


    那天我没扯得这么远,也还在那间狭小的办公室里单独谈了三刻钟模样。她看上去年纪不上三十,身材苗条,头发眼睛近黑色,面貌是差不多的影星都还比不上她,芳名若克三·卫特基(报上译为罗莎妮·卫特克,一作洛克沙尼·惠特基,又作薇特玑);寄了本《毛泽东革命性的不朽》给我,作为报酬,也只好笑纳了,也没道谢。大概他们夫妇俩都是新左,一两年后双双去北平见毛泽东,她访问江青,我也是最近才在报上看见,也在电视上看见她。中共“两报一刊”指控四人帮“维持非法的对外关系,出卖国家与党的重要机密……”“传说政治局的报告称:江青在一九七二年后接受美国学者罗莎妮·卫特克的访问中泄漏了党政秘密。它说,江青安排了此项访问,希望卫特克能写一本,建立江青的声望,以方便她最后的‘篡党夺权’。”(《华盛顿邮报》)“四人帮之一的姚文元曾陪同江青接受访问。那一系列访问历时一周,前后达六十小时。……”(《纽约时报》)“……美国学者洛克沙尼·惠特基相信,江青是一个女人仍然生活在男人支配的世界中,她已受到伤害。”(《纽约时报》)末句是公式化的女权运动论调,将江青视为被压迫的女性,令人失笑。


    言归正传,且说史湘云,由于我国历来的侠女热,多数者都觉得她才是宝玉的理想配偶。传说中的“旧时真本”内宝玉最后与湘云结合,我一向暗笑这些人定要把他们俩撮合成了才罢,但是《四详红楼梦》后,看法不同了。


    《四详》发现早本不自黛玉来京写起,原有黛玉来之前,湘云小时候长住贾家,与宝玉跟着贾母住一间房——介绍湘云的时候大概有容貌的描写——都删掉了,包括湘云袭人暖阁夜话——第三十一回在二人谈话中追叙——湘云当时说的“不害臊的话”——有关婚事,因为是在袭人贺她定亲时提起的;也与她们俩过去深厚的交情有关,因为湘云接着就说:“你还说呢,那会子咱们那么好……”“不害臊的话”当然是湘云说但愿与袭人同嫁一个丈夫,可以永远在一起。如果湘云真与袭人一同嫁给宝玉,结果袭人倒走了,嫁了蒋玉菡,还是不能在一起。预言的应验含有强烈的讽刺,正像许多神话里有三个愿望一一如愿,而得不偿失,使人啼笑皆非。


    是否因为结局改了,所以同事一夫的伏笔也删了,连同宝玉湘云青梅竹马的文字以及湘云相貌的描写?


    第三十一回的金麒麟使黛玉起疑。回前总批说:“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周汝昌认为此回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指宝玉最后与湘云偕老。他这样解释这条总批:


    <em>论者遂谓此足证麒麟与宝玉无关。殊不思此批在此只说的是对于“木石”来讲,“金玉”已定。若麒麟的公案,那远在“金玉”一局之后,与“木石”并不构成任何矛盾。当中尚隔着一大层次,所以批者语意是说黛玉只当关切金玉,无庸再管麒麟的事。</em>


    ——《红楼梦新证》第九二四页


    这当然是强辞夺理。黛玉怎么会不关心宝玉将来的终身伴侣是谁,何况也是熟识的,与自己一时瑜亮的才女,即使他们的结合要经过一番周折。


    但是一直有许多人相信“白首双星”回目是指宝玉湘云。因此脂批又代分辩,批回末一节:“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表示这兆头应在卫若兰身上。


    八十回内卫若兰只出现过一次,在第十四回秦氏出丧送殡的行列中。秦可卿的故事来自《风月宝鉴》。《风月宝鉴》收入此后,中才有秦氏大出丧,才有卫若兰其人。问题是秦氏丧事写进此时就有卫若兰了,还是后添的,在吊客名单末尾加上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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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月宝鉴》一收入此,中就有了太虚幻境。太虚幻境的册子与曲文都预言湘云早寡:“展〔即‘转’〕眼吊斜辉,湘江水逝楚云飞。”“厮配得才貌仙郎……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已经是“斜辉”,夕阳西下了,而且“终久”,显然并没有再婚。如果当时还没有卫若兰这人物,那么她嫁的还是宝玉——“才貌仙郎”不会是无名小卒。但是从来没有宝玉早死之说,而且曲文明言金玉姻缘成就,若是婚后宝钗早卒,续娶湘云后宝玉也早死,成了男女主角三人都早死。所以还是只能是《风月宝鉴》一搬过来就添写了个短寿的卫若兰,作湘云的配偶。从此湘云的命运就是早寡守节,不能与任何人偕老。“白首双星”显然是早本回目,因此冲突。这早本没有卫若兰,已有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当然就是指此回的宝玉湘云。


    ——《四详》认为“白首双星”原指卫若兰与湘云偕老,中有了太虚幻境之后,十二钗都属薄命司,才改湘云早寡,是错误的。——


    显然早本有个时期写宝玉湘云同偕白首,后来结局改了,于是第三十一回回目改为“撕扇子公子追欢笑,拾麒麟侍儿论阴阳”(全抄本),但是不惬意,结果还是把原来的一副回目保留了下来,后回添写射圃一节,使麒麟的预兆指向卫若兰,而忽略了若兰湘云并未白头到老,仍旧与“白首双星”回目不合。脂批讳言改写,对早本向不认账,此处并且一再代为掩饰。


    畸笏嗟叹“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该是整个一回本遗失,类似己卯本、庚本的第六十四、六十七回,都是写得相当早的,编十回本时找不到了,与借阅者遗失的那“五六稿”不同,不是遗稿。


    第二十二回“宝玉悟禅机”,黛玉看了他写的偈与词,告诉袭人“作的是顽意儿,无甚关系”。庚、戚本句下批注:“黛玉说无关系,将来必无关系。余正恐颦玉从此一悟则无妙文可看矣,不想颦儿视之为漠然,更曰‘无关系’,可知宝玉不能悟也。盖宝玉一生行为,颦知最确,故余闻颦语则信而又信,不必定玉而后证之方信也。”看这一段的语气,批者是初看此,还不知道结局怎样。第二十二回来自极早的早本,这条批该是初名“石头记”时批的。


    稍前宝玉填了词,“中心自得,便上床睡了。”庚、戚本句下批注:“前夜已悟,今夜又悟,二次翻身不出,故一世堕无成也。”在这最初第一个早本里,显然宝玉后来并未出家。


    与湘云白头偕老,自然是没有出家。如果晚年丧偶后出家,那是为了湘云,不是为了黛玉了。


    出家的预兆在第三十、三十一回,两次都是宝玉用半开玩笑的口吻说“你死了我做和尚”,一次向黛玉说,一次向袭人说。第二十九至三十五回这七回是在名“红楼梦”期前或更早,加金钏儿的时候改写的,除了几段保留下来的原文,都没有回内批。出家的预兆是否这时候插入的,不得而知,因为这几回后来又还改写过一次。反正预言出家这两段是后添的。


    此初名“石头记”,改名“情僧录”。第一回甄士隐抱着女儿站在门口,街上来了一僧一道,“看见士隐抱着英莲,那僧便哭起来”。甲戌本批:“奇怪。所谓情僧也。”情僧原来是茫茫大士,二仙之一。这与楔子冲突。楔子里空空道人把青埂峰下大石上刻的一部抄了来,看了此“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情僧是空空道人觉悟后的禅号。


    空空道人入山“访道求仙”,似乎是个道士,而不是随便取的别号。道士改名情僧,非常奇怪。但是我们一旦知道情僧本来是茫茫大士,就恍然了。最初楔子较简短,石上刻的文字是茫茫大士录了去的,因此名一度改为“情僧录”。此后添写空空道人这人物,与石头问答,借石头口中发挥此与一般才子佳人的小说不同处。但是改由空空道人抄录“石头记”,不得不牺牲“情僧录”名,因此使空空道人改名情僧,“情僧录”就仍旧保留在那一系列名内。


    先后两次“情僧录”都是指情僧作的记录。如果双关兼指情僧的故事,即宝玉为情削发为僧的故事,也是名改为“情僧录”之后的事了。初名“石头记”的第一个早本内,宝玉没有出家。


    楔子末尾那一系列名,按照时序重排,是初名“石头记”,改名“情僧录”,十年五次增删后又改名“金陵十二钗”;增删时将《风月宝鉴》收入此,棠村就主张叫“风月宝鉴”;最后畸笏建议总名“红楼梦”,但是到了一七五四年,脂砚又恢复“石头记”原名(见《二详》)。十年改写期间,大概前期仍旧名“石头记”,后期已改“情僧录”。


    楔子里后加的空空道人一节,内有:


    <em>空空道人听了此话,思忖半晌,将这“石头记”本名再细阅一遍。</em>


    加空空道人时,名仍是“石头记”,但是作此批时,名已改“情僧录”或“金陵十二钗”或“红楼梦”,因此在“石头记”下注明“本名”。但是此回回首还提起过“石头记”,并没有批注“本名”:


    <em>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也。故曰甄士隐云云。</em>


    劈头第二句,批者决不会错过此处的“石头记”。唯一可能的解释是作批时还没有这一段。


    第一、二回甄士隐贾雨村的故事是不可分的。显然自述一节起初并没提甄士隐贾雨村,而是这样:——括号内文字是后加的——


    <em>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em> 〔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也。故曰甄士隐云云。但中所记何事何人?自又云〕<em>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当此则自欲将已</em> (以)<em>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防</em> (妨)<em>我之襟怀笔墨。</em> 〔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故曰贾雨村云云。〕


    初名“石头记”,就是指青埂峰下大石上刻的记录。所以那篇楔子是一直就有的。楔子前的这段作者自述却与楔子冲突——楔子里这部没有作者,是凭空出现,刻在大石上的。自述一节当是隔了个时期添写的,此后发觉矛盾,因又插入一段解释:是将真事隐去,所以“借通灵(玉)——即石头——之说”自譬。加解释的时候,已经添写了甄士隐贾雨村两个人物,趁此说明二人命名由来。畸笏把这篇自述收入“凡例”内,大概就是为了隔离作者自述与楔子,因为一旦隔开了,楔子是作者所著小说的一部份,楔子内此出现的奇迹当然是虚构的,不必另加解释,因此删去“借通灵之说”这句,成为:“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也。故曰‘甄士隐梦幻识通灵’。”(甲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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