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未完 · 二

3个月前 作者: 张爱玲
    第一百十二回贾母出殡后,贾政回家,“到房席地坐下。”不知是否满俗,一般似只限在灵前席地坐卧。


    宝玉称巧姐为妞妞,又说:“我瞧大妞妞这个小模样儿……”“大妞妞”是否因为根据一个较早的脂本续,巧姐是凤姐长女?说见赵冈《〈红楼梦考证〉拾遗》第一三六页。巧姐、大姐儿姊妹俩后并为一人,故高鹗将后四十回大姐儿悉改巧姐,以致巧姐忽大忽小。


    第八十回巧姐患惊风症,旧本也作巧姐,而且有无数“巧姐”,绝非笔误。第一○一回夜啼,被李妈拧了一把,各本均作“大姐儿”,是屡经校改的唯一漏网之鱼。抄本第一○一回不是旧本,但是旧本想必总也是“大姐儿”,否则程本的“大姐儿”从何而来?被拧大哭,凤姐先发脾气,然后慨叹:“明儿我要是死了,撂下这小孽障,还不知怎么样呢!……你们知好歹,只疼我那孩子就是了。”只有一个孩子,而前文作大姐儿,是另有一个长女巧姐。一页之中自相矛盾。


    第八十回假定原是大姐儿患惊风,早期脂本流行不广,抄手过录时根据后期脂本代改为巧姐。第一○一回不是旧本,当然不是同一抄手;只有一个“大姐儿”字样,全抄本未代改,程甲、程乙本两次校阅,也没注意,仍作大姐儿。下文“撂下这小孽障”,仅提次女,因为太小,更不放心,但是“你们知好歹,只疼我那孩子就是了”,一定是“只疼我那两个孩子”,被程本或原抄手删去“两个”二字。在同一段内忽而疏忽,忽而警觉,却很少可能性。一定是本来没有“两个”二字。


    第一百十三回是旧本,凤姐叫巧姐儿见过刘姥姥,说:“你的名字还是他起的呢。”大姐儿由刘姥姥改名巧姐——续并不是根据早期脂本,写凤姐有两个女儿。“大妞妞”不过是较客气的称呼,如“史大妹妹”,并没有“史二妹妹”。


    续写巧姐暴长暴缩,无可推诿。不过原著将凤姐两个女儿并为一个,巧姐的年龄本有矛盾,长得太慢,续人也就因循下去,将她仍旧当作婴儿,有时候也仍旧沿用大姐儿名字。后来需要应预言被卖,一算她的年纪也有十岁上下了,(我这是照周汝昌的年表,八十回后照大某山民回末批语。)第一百十八回相亲,也还加上句解释:“那巧姐到底是个小孩子。”


    外藩买妾,两个宫人相看巧姐,“浑身上下一看,更又起身来,拉着巧姐的手又瞧了一遍,略坐了坐就走了。”只看手,不看脚,因为巧姐没裹脚。前八十回贾母看尤二姐的脚,是因为她是小脚。


    写二尤小脚的两节,至程甲本已删,当是后四十回旧本作者删的,因为原续者注重满人这一点,认为他们来往的圈子里不会有小脚。第七十回晴雯的红睡鞋也删了。百廿回抄本前部是脂本,所以无法断定后四十回初出现时,有关小脚的三句已删。


    为什么不能是程甲本删的呢?因为甲本不主张强调中人是满人。“妞妞”甲本改“姐姐”,疑是“姐儿”误。本来中明言金陵人氏,一般者的印象中也并不是写满人。自然是汉人的故事较有普及性,甲本改得很合理,也合原意旨。下文“大妞妞”改“大姐姐”,应作“大姐儿”。甲本道学气特浓,巧姐是闺名,堂叔也不能乱叫。第一百十八回贾政信上称探春为探姐,也就是探姐儿。那是自己父亲,没给改掉。宝玉仍称巧姐为大姐儿,因为家中小辈女孩子通称大姐,如西门庆称女儿为大姐,或“我家大姐”,以别于人家的大姐。


    当然,妞妞改姐姐,可能仅是字形相像,手民排错了,不能引为甲本汉化的证据。第一○一回凤姐也说“妞妞”,甲本也没有改。但是参看宝玉结婚,第九十六回已经说“照南边规矩,拜了堂一样坐床撒帐……”第九十七回凤姐又说:“虽然有服,外头不用鼓乐,咱们南边规矩要拜堂的,冷清清的使不得。我传了家内学过音乐管过戏子的那些女人来吹打,热闹些。”以上三个本子相同。旧本写“送入洞房,还有坐帐等事,但是按本府旧例,不必细说。”这是因为避免重复。甲本却改为“还有坐床撒帐等事,俱是按金陵旧例”,又点一句原籍南京,表示不是满人。


    ??  . .


    乾隆壬子木活字本——乙本的原刻本——这两句也相同。现在通行的乙本却又改回来,作“坐帐等事,俱是按本府旧例……”前面凤姐的话,也改为“咱们家的规矩,要拜堂的”,可发一笑,谁家不拜堂呢?


    这里需要加解释,壬子木活字本是胡天猎藏,民国三十七年携来台湾,由胡适先生鉴定为程乙本,影印百部。胡适先生序上说:“民国十六年,上海亚东图馆用我的一部‘程乙本’做底本,出了一部《红楼梦》的重排印本……可是……‘“程乙本”的原排本,现在差不多已成了世间的孤本,事实上我们已不可能见到。’……胡天猎先生……居然有这一部原用木活字排印的‘程乙本《红楼梦》’!”


    壬子木活字本我看了影印本,与今乙本——即胡适先生藏本——不尽相同。即如今乙本汪原放序中举出的,甲乙本不同的十个单句,第十句木活字本未改,同甲本;大段改的,前八十回七个例子,第二项未改,同甲本,其余都改了,同今乙本;后四十回的三个例子则都未改,同甲本。


    余如第九十五回“金玉的旧话”,第九十八回“金玉姻缘”,木活字本都作“金石”;今乙本作“金玉”;光绪年间的甲本(《金玉缘》)则改了一半,第九十五回作“金玉”,第九十八回作“金石”。——“金玉姻缘”、“木石姻缘”是“梦兆绛芸轩”一回宝玉梦中喊骂的。此处用“金石”二字原不妥,所以后来的本子改去。


    此外尚有异文,详下。我也是完全无意中发现的。胡适先生晚年当然不会又去把《红楼梦》从头至尾看一遍,只去找乙本的特征,如序中所说。


    萃文屋印的这部壬子木活字本不仅是原刻本,在内容上也是高鹗重订的唯一真乙本。现在流行的乙本简称今乙本,其实年份也早,大概距乙本不远,说见下。


    这几个本子对满汉问题的态度,在史湘云结婚的时候表现得最清楚。旧本贾母仅云:“你们姑娘出阁,我原想过来吃杯喜酒。”甲本在这两句之间加上一大段对白,问知姑爷家境才貌性情,“贾母听了喜欢道:‘咱们都是南边人,虽则这里住久了,那些大规矩,还是从南边礼儿,所以新姑爷我们都没见过。……’”乙本同。


    今乙本作:“贾母听了喜欢道:‘这么着才好,这是你们姑娘的造化。只是咱们家的规矩还是南方礼儿,所以新姑爷我们都没见过。……’”


    旧本根本没提南方。甲本提醒者,贾史两家都是原籍南方,仍照南方礼节。乙本因之。今乙本删去原籍南方,只说贾家仍照南方礼节,冲淡南人气息。


    甲乙本态度一致,强调汉化,但是“妞妞”改“姐儿”,到了乙本,高鹗又给改回来,仍作“妞妞”。如果甲乙本不是一个人修改的,那就是因为“姐儿”讹作“姐姐”,宝玉决没有称巧姐为“姐姐”之理。“大姐姐”更成了元春了。但也许仅因“妞妞”新妍可喜。乙本不大管前后一致,例如王璋举出的第十九回与茗烟谈儿,乙本添出一句“等我明儿说了给你做媳妇好不好?”违反个性,只图轻松一下。宝玉最怕女孩子出嫁,就连说笑话也决不会做媒。


    到了今乙本,南边人、原籍金陵都不提了,显然是又要满化了。为什么?


    杨继振在道光年间收藏乾隆百廿回抄本,在第七十二回题字:“第七十二回末页墨痕沁漫,向明覆看,有满文某字影迹,用水擦洗,痕渍宛在。以是知此抄本出自色目人手,非南人所能伪托。”《红楼梦》盛行后,传说很多,都认为是满族豪门秘辛。满人气息越浓,越显得真实、艳异。所以又有满化的趋向。


    如果相信高鹗续说,后四十回旧本是他多年前写的,甲乙本由他整理修订,三个本子代表一个人的三个时期,观点兴趣可能不同。


    高鹗是汉军旗人。他有一首《菩萨蛮》,“梅花刻底”句是写小脚的鞋底,可见他的美感绝对汉化。即使初续的时候主张强调满人角度,似乎不会那样彻底,把中小脚痕迹一并删去。其实满人家庭里也可以有缠足的婢妾。原续者大概有种族的优越感,希望保持血液的纯洁。


    第二十四回写鸳鸯服装,“脖子上带着扎花领子”。甲本未改,同脂本。满人男装另戴上个硬领圈。晚清还有汉人在马褂上戴个领圈,略如牧师衣领。清初想必女装也有。甲本主汉化,而未改去,想未注意。


    乙本改为“脖子上围着紫绸绢子”,又添上两句:“下面露着玉色绸袜,大红绣鞋。”既然改掉旗装衣领,当然是小脚无疑。只提袄儿背心,但是下面一定穿裙。站在那里不动,小脚至多露着鞋尖,决看不见袜子。所以原著写袜子,只限宝玉的。其实不止他一个人大脚,不过不写女子天足。高鹗当然不会顾到这许多。


    问题是:如果高氏即续者,为什么删去二尤与晴雯的小脚,却又添写鸳鸯的小脚?唯一的答案似是:高鹗没有看见二尤与晴雯的小脚,在他接收前已删。他是有金莲癖的人,看通部写女子都没提这一项,未免寂寞,略微点缀一下。


    后四十回贾母身边又出了个丫头叫珍珠——袭人原名。旧本已有珍珠。贾母故后,鹦哥——紫鹃原名——守灵,旧本缺那一回,所以无法知道旧本有没有鹦哥。甲本仍作珍珠、鹦哥。乙本将袭人原名改为蕊珠。


    甲本既未发现珍珠有两个,自然不会效尤,也去再添个鹦哥。乙本既将第一个珍珠改名蕊珠,当然不会又添出个鹦哥。鹦哥未改,是因为重订乙本时没注意。所以第二个鹦哥也是原续已有。


    近人推测续者知道实生活中的贾母确有珍珠鹦哥两个丫头,情不自禁的写了进去。那他为什么不给前八十回的珍珠鹦哥换个名字?显然是没看仔细,只仿佛记得鸳鸯琥珀外还有这么两个丫头。他马虎的例子多了,如凤姐不称王夫人为太太,薛姨妈为姨妈——跟着贾琏叫——而两位都称姑妈,又不分大姑妈二姑妈;贾兰称李婶娘——李纨之婶——为“我老娘”——外婆;“史大妹妹”、“史大姑娘”、“云丫头”作“史妹妹”、“史姑娘”、“史丫头”——程高本未代改,但是第八十二回添补的部份有“云丫头”;第九十六回贾政愁宝玉死了,自己“年老无嗣,虽说有孙子,到底隔了一层”,忘了有贾环;第九十二回宝玉说十一月初一,“年年老太太那里必是个老规矩,要办消寒会……”何尝有过?根本没这名词。


    续者《红楼梦》不熟,却似乎熟悉曹雪芹家里的历史。吴世昌与赵冈的著作里分别指出,写元妃用“王家制度”字样,显指王妃而非皇妃,元妃卒年又似纪实,又知道秦氏自缢,元宵节前抄家。


    赵冈推出中抄家在元宵节前。第一回和尚向英莲念的诗:“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当然不仅指英莲被拐。甄士隐是真事隐去,暗指曹家的遭遇。“元宵后”句下,甲戌本有批:“前后一样,不直云前而云后,是讳知者。”“烟消火灭”句下批:“伏后文。”


    曹雪芹父曹十二月罢官,第二年接着就抄家,必在元宵前。续者不见得看到甲戌本脂批,而


    <em>在第一百零六回,贾府抄家的第二天,史侯家派了两个女人问候道:


    “我们家的老爷太太姑娘打发我来说……我们姑娘本要自己来的,因不多几日就要出阁,所以不能来了。”……


    贾母……说:“……月里头出阁,我原想过来吃杯喜酒……”


    “……等回了九少不得同着姑爷过来请老太太的安……”


    到了第一○八回写湘云出嫁回门,来贾母这边……


    “宝姐姐不是后日的生日吗?我多住一天给他拜个寿……”


    ……宝钗的生日是正月廿一日。由此向上推,抄家的时间不正是在元宵节前几天吗。</em>


    ——赵冈著《〈红楼梦考证〉拾遗》第七十二页


    旧本没有“月里头出阁”,只作“你们姑娘出阁”。假定抄家在元宵节前,“月里头出阁”是正月底,婚后九天回门,已经是二月,正月二十一早已过了。既然不是“月里头出阁”,就还有可能。


    抄家那天,贾母惊吓气逆,病危。随写“贾母因近日身子好些,”拿出些体己财物给凤姐,又接尤氏婆媳过来,分派照料邢夫人尤氏等。“一日傍晚”,在院内焚香祷告。距抄家总已经有好几天了。至少三四天。算它三天。


    焚香后,同日史侯家遣人来,说湘云“不多几日就要出阁”。最低限度,算它还有三天。


    三天后结婚,婚后九天回门,再加两天是宝钗生日,正月廿一。合计抄家距正月廿一至少十七天,是年初四,算元宵节前似太早。如果中间隔的日子稍微多算两天,抄家就是上年年底的事。


    宝钗过生日那天,宝玉逃席,由袭人陪着到大观园去凭吊。看园子的婆子说:“预备老太太要用园里的果子,才开着门等着。”正月里不会有果子。


    写园内:“只见满目凄凉,那些花木枯萎,更有几处亭馆,彩色久经剥,远远望见一丛翠竹,倒还茂盛。宝玉一想,说:‘我自病时出园,住在后边,一连几个月,不准我到这里,瞬息荒凉,你看独有那几杆翠竹菁葱……’”荒凉显是因为无人照管,不是隆冬风景。续者不见得知道宝钗生日在正月。那就不是暗示抄家在元宵节前。


    元妃亡年四十三岁,我记得最初到的时候非常感到突兀。一般者看元妃省亲,总以为是个年轻的美人,因为刚册立为妃。元春宝玉姊弟相差的年龄,第二回与第十八回矛盾。光看第十八回,元春进宫时宝玉三四岁。康熙雍正选秀女都是十三岁以上,假定十三岁入宫,比宝玉大九岁。省亲那年他十三岁,她二十二岁,册立为妃正差不多。


    写她四十三岁死,已经有人指出她三十八岁才立为妃。册立后“圣眷隆重,身体发福”,中风而死,是续一贯的“杀风景”,却是任何续《红楼梦》的人再也编造不出来的,确是像知道曹家这位福晋的岁数。他是否太熟悉曹家的事,写到这里就像冲口而出,照实写下四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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