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章 特雷维尔先生的候见室
3个月前 作者: 大仲马
在加斯科尼,他的姓依然是特洛瓦维尔;在巴黎,他终于把自己的姓改为特雷维尔。当初,他的确是像达达尼昂一样开始自己前程的,就是说身无分文,却有着勇敢、机智、善断这种资本。这种资本使得最贫穷的加斯科尼人子弟,也比最富有的贝立古或倍黎①贵族子弟更有希望继承父辈的业绩。在打击像冰雹般袭来之时,他总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勇气,并且总有着异乎寻常的运气,这使他在圣宠这架难以攀登的阶梯上,三脚两步就爬到了最顶点。
他是国王的朋友,而国王,谁都知道,非常尊重先王亨利四世的世交。特雷维尔的父亲,在亨利四世反对神圣联盟②的战争中,曾为之效过犬马之劳。亨利四世没有现钱——这个贝亚恩人一辈子所缺的就是现钱,他欠人家的情分,总是用他唯一不需要借贷的东西,即机智来偿还——亨利四世缺乏现金,在巴黎受降以后,便特许特雷维尔的父亲以一头金狮子作为自己的勋徽图案,狮子嘴里衔着“忠诚无畏”四个字。这种恩赐可谓殊荣,却谈不上实惠。所以,亨利大王的这位名将仙逝之时,给儿子留下的就只有一把宝剑和这四字铭言。就是凭着这两件遗产和伴随这两件遗产的清白姓氏,特雷维尔踏进了年轻王子的府里,充分展示了自己的剑术,并且身体力行这四字铭言。路易十三乃全国击剑名手,由于特雷维尔的这种表现,他常说,如果有一位朋友要与人决斗而需要请副手,他就劝这位朋友头一个请他自己,第二个请特雷维尔,甚至头一个就请特雷维尔——
<em>①贝立古和倍黎为古时法国两个省。</em>
<em>②十六世纪的法国天主教联盟。</em>
因此,路易十三对特雷维尔的确怀有某种情谊。这种情谊自然带有帝王作风,是利己主义的,但终究不失为一种情谊。在那多事之秋,谁都想物色特雷维尔这类人作为亲信。然而,能把四字铭言的后半部分,即“无畏”二字作为座右铭者不少;能把四字铭言前半部分,即“忠诚”二字作为座右铭者却不多见。特雷维尔正是这些不多见的人中间的一个。他堪称奇才,像看家狗一样聪明而忠实,勇猛而盲从,并且手捷眼快:他的眼睛天生是观察国王对谁不满意的,他的双手天生是打击不讨国王喜欢的人的,例如贝斯蒙、摩勒韦、波尔托、维特利①那类人。总之,到当时为止,特雷维尔所缺的只是机会。他时时窥伺着,而且暗暗下了决心,一旦机会来临,一定抓住不放。因此,路易十三让他做了火枪队的队长。这火枪队对路易十三忠诚不二,更确切地说是盲目服从,就像过去常备禁军对亨利三世,苏格兰禁军对路易十一那样——
①这几个人是法国历史上或当时的刺客。
在这方面,红衣主教不甘心落在国王后面。这位法兰西的二号或毋宁说头号国君,目睹路易十三鞍前马后有这样一支令人生畏的精锐部队,便也想建立自己的卫队。于是,他和路易十三一样有了自己的火枪队。人们看到,这两支敌对的力量各自在法国各省,甚至在国外,选拔精干的击剑名手为自己效力。晚上,黎塞留和路易十三对弈的时候,总是各夸各的火枪队如何军容整齐,英勇善战,经常争得面红耳赤。两个人一面明令禁止决斗和在公众场合斗殴,而暗地里却煽动自己的火枪队攻击对方,打输了就心里很不痛快,打赢了就高兴万分。以上情况,至少有一个人在自己的回忆录里有所记载;这个人亲身经历过几次这样的失败和许多这样的胜利。
特雷维尔摸准了主子的弱点。正是靠这种机灵,他得到国王长久不变的宠幸,尽管这位国王并没有留下很忠实于友谊的名声。国王经常带着嘲讽的神情,在红衣主教阿尔芒-杜普莱西①面前炫耀自己的火枪队,直气得主教大人花白胡须倒竖。特雷维尔对那个时代的行伍生涯看得非常透彻:当你不能靠敌人养活自己,就得靠本国同胞来养活自己。所以,他的火枪队是一支无法无天的部队,除了在他本人面前,根本不守什么纪律——
<em>①阿尔芒-杜普莱西是黎塞留的名字,黎塞留是姓。</em>
国王的或者毋宁说特雷维尔的火枪手们,经常个个衣冠不整,酗酒胡闹,出现于各小酒店,散步的地方,公共游乐场所,在那里大呼小叫,吹胡子瞪眼,弄得佩剑当啷响,遇到红衣主教的卫士,就故意碰撞,以此为乐,还常常在大街当中拔出剑来,惹事生非。他们当中偶尔也有被杀死的,那么肯定有人为他落泪,为他报仇;他们常常杀死人,当然绝不会久蹲班房,有特雷维尔先生要求释放他们呢。所以,这些人对特雷维尔颂扬备至,交口称誉,五体投地,虽然个个都是杀人不眨眼的角色,但在特雷维尔面前,就像小学生在老师面前一样害怕得发抖,俯首贴耳听从他的每一句话,听到他的半句责备,就准备拿性命来证明自己的忠诚不二。
特雷维尔手里掌握着这支强大的力量,首先是为国王及其朋友们效劳,其次呢,也为自己和自己的朋友们谋利。不过,在那个时代留下的许许多多回忆录之中,没有一本谴责这位侍卫长,连他的敌人也没谴责他,尽管无论在文人还是在武士之中,他都树敌不少。的确,在任何一本回忆录之中,都见不到谴责这位高贵的侍卫长与部下同流合污的记载。他具有玩弄阴谋诡计的奇才,与最老奸巨猾的阴谋家不相上下,然而他始终是个正人君子。此外,尽管在击剑格斗中受过伤,又总是被辛勤的操练搞得疲劳不堪,但他仍不失为窄街小巷里最风流的嫖客,也是那个时代最精明的棋手,最风趣的闲聊者。人们都说特雷维尔走运,就像二十年前人们谈论巴松彼埃尔①一样。他的确福星高照。总之,这位火枪队队长有人敬,有人怕,有人爱。人生幸运,莫过于此——
<em>①十六、七世纪法国外交界和军界的名流。</em>
路易十四把宫廷里的所有小星宿都吸引在自己的万丈光芒之下。然而,他父亲是一轮无与伦比的太阳,把自己的光辉留给了每一位宠臣,把个人的功德留给了每一位宠妃。因此在巴黎,除了国王和红衣主教这两轮太阳之外,还有两百多座不平凡的小星宿,其中特雷维尔这座星宿,属于最引人注目者之一。
特雷维尔的官邸位于老鸽棚街。夏天从早晨六点钟,冬天从早晨八点钟起,他的官邸的院子就像一个营地。五十六个火枪手,仿佛轮流在院子里走来走去似的,人数显得十分可观,个个全副武装,准备应付一切事变。院子里有几座宽大的石阶,其占地面积之大,按照现代文明,足可以建筑整整一座房子。在这些石阶之中,有一座不断有人上上下下,其中有跑来请求恩典的巴黎人,有渴望加入火枪队的外省绅士,也有穿各种颜色制服的跟班,被主人派来给特雷维尔先生送信。候见室里摆成一圈的长凳上,坐着被选中的人,即被允许进来接受召见的人。这里从早到晚一片窃窃私语,而特雷维尔先生则在隔壁的办公室里接见来访者,听取控告,发布命令。他只要走到窗口,就可以检阅他的部下及其装备,就像国王在罗浮宫的露台上检阅一样。
达达尼昂前来拜见特雷维尔那天,院子里人数众多,在一个初来乍到的外省人眼里,可谓气象森严,尽管这个外省人是加斯科尼人,而在那个时代,达达尼昂的同乡人以无所畏惧而著称。事实上,一跨进钉满方头长钉的厚实大门,就撞上了一群军人,他们散开在院子里,大呼小叫,你争我吵,相互打闹。要想从这批像翻滚的旋涡般的人之间走过去,除非你是当官的,是贵族老爷或漂亮女人。
我们的年轻人正是从这群乱纷纷、吵嚷嚷的人中间穿过去,心怦怦直跳,一只手握住贴在瘦腿上的长剑,另一只手抓住帽檐,脸上微露笑容,恰如一个发窘的乡下人,尽量保持泰然自若的样子。越过几个呆在一起的人之后,他感到呼吸自由了些,不过他知道人家都在回头打量他。直到这天为止,达达尼昂一直觉得自己不错,这时他却有生以来头一回感到自己显得可笑。
到了台阶跟前,情况更糟:在最下面的几级石阶上,有四个火枪手正在轮流斗剑闹着玩,而他们的十一二个同伴在台阶顶上等候轮到自己。
四个人之中,有一个抢占了上面一级石阶,手里握着出鞘的剑,拦住或试图拦住其他三个人,不让他们往上跑。
下面的三个人灵活地挥剑攻击。达达尼昂起初以为他们使用的是练习用的花剑,即剑尖是一个花式圆球,但不久他发现斗剑者身上划出了口子,这才明白他们所使用的都是锋利的真家伙。每当有人身上划出一道伤口,不仅旁观者,连几个击剑手也都狂笑不止。
占据上一级石阶的那个人身手不凡,使三个对手不敢轻易往上攻。大家围着观看。这种比剑的条件规定,凡是被刺中了的人,立刻出局,并且失去了谒见队长的机会,而让击中他的人去。交锋才五分钟,另外三个人就都被划破了皮,一个是手腕子,另一个是下巴,还有一个是耳朵,都是上面那个人刺伤的,而他自己一根毫毛也没伤着,因为他挺灵巧。按照事先商定的规则,他得到优待,可以再比试三轮。
上面那个人并非与其他三个人不友好,只不过他想要大家叹服他的技艺。这种消遣方式令我们的年轻游子不胜惊讶。在他那个省份,人们的头脑都容易发热,近乎决斗的场面司空见惯。可是,这四个闹着玩的人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真是难得见到,就是在加斯科尼,也算顶了不起的。他以为自己到了著名的巨人国,即格列佛①曾经游历并被吓得要死的那个国度。然而,达达尼昂不能到此止步,他还要登上台阶,进入候见室——
<em>①格列佛为英国十六世纪作家斯威夫特所著讽刺小说《格列佛游记》中的主角。</em>
石阶顶上没有人斗剑,大家都在谈论女人的趣闻,候见室里的人则大谈宫廷轶事。达达尼昂经过石阶顶上时,不由得脸发红,进到候见室里则止不住哆嗦起来。他是一个想象力非常活跃而又荒诞不经的人。在加斯科尼,这种想象力使得年轻的女佣人们,甚至使得一些年轻的主妇,见到他就未免提心吊胆。可是,现在听到的这些情场奇闻和风流豪兴,不仅与最著名的大人物有关,而且讲述得淋漓尽致,毫不掩饰,因而无比刺激,他即使在梦呓当中,也想象不到一半,尤其那些风流豪兴,连四分之一都想象不到。在台阶顶上,他对淳朴风俗的崇尚受到了伤害;进到候见室里,他对红衣主教的景仰受到了嘲讽。在候见室里,达达尼昂听到有人大声抨击红衣主教使欧洲为之发抖的政策以及他的私生活,不禁大惊失色,因为许多很有地位和势力的贵族,曾经试图深究这些问题而受到了惩罚。红衣主教是一个大人物,深受达达尼昂老爹崇敬,现在却成了特雷维尔的火枪手们嘲笑的对象。他们嘲笑他的罗圈腿和驼背,一些人按《圣诞歌》的调子唱他的情妇埃吉翁夫人和他的侄女孔巴雷夫人,另一些人则异口同声攻击他的侍从和卫士。达达尼昂听到这一切,认为全是耸人听闻,决不可能真有其事。
然而,在满屋子的人七嘴八舌讥讽红衣主教的过程中,当偶尔有人出其不意提到国王的名字时,大家立刻噤若寒蝉,嘴巴像被木塞堵住了似的,个个现出犹疑的神情,看看周围,仿佛担心话会透过墙壁,传到特雷维尔的耳朵里。但片刻又有人一语双关把话引到红衣主教阁下头上,于是大家更肆无忌惮地高声谈论起来,把他的所作所为揭露无余。
“这些人肯定要被关进巴士底狱,活活给绞死的。”达达尼昂心惊胆战地想道,“我无疑也会和他们落得同样的下场,因为我不仅听他们瞎说,而且听见了他们所说的话,准会被当成同谋犯。家父一再嘱咐我要尊敬红衣主教,他要是知道我与这批异端分子为伍,会怎么说呢?”
所以,不消说谁都料得到,达达尼昂不敢参与谈话,而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警觉地集中全部注意力,不漏掉一句话。尽管他相信父亲的嘱咐是对的,但兴趣和本能使得他对这儿发生的闻所未闻的事情,不仅不想指责,反而暗暗赞赏。
他与这批趋奉特雷维尔先生的人完全陌生,而且是头一回在这个地方露面,所以这时有人走过来向他询问来意。达达尼昂连忙谦逊地报了姓名,强调他是特雷维尔先生的同乡,请前来询问的跟班求特雷维尔先生接见他。那位跟班答应立刻进去通报。
初进来时的惊异略定之后,达达尼昂现在能够从容地观察这些人的服饰和相貌了。
在最后活跃的那几个人中间,坐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火枪手。此人神态高傲,衣着古怪,引起了所有人注意。他没有穿作为队服的外套——在那个不大讲究自由却更讲究独立的时代,队服并不是非穿不可的——,而是穿了一件天蓝色的齐膝紧身上衣,已经有点褪色和磨损,上面佩戴一条金丝刺绣的华丽肩带,像阳光下的粼粼水波一样耀眼;肩上潇洒地披着一件深红色天鹅绒长斗篷,仅仅前面露出那条光彩夺目的肩带及其下端所挂的长剑。
那位火枪手刚刚下岗,一个劲抱怨受了风寒,不时故意咳嗽两声。他对周围的人说,正因为这样他才披了斗篷。他说话时昂着头,露出不可一世的样子卷着髭须,而听他说话的人都兴致勃勃地欣赏他那条绣花肩带,其中最欣赏的要算达达尼昂。
“诸位想教我怎样说呢?”那位火枪手说道,“这是时尚所致啊。我也知道,这玩意儿意思不大,可眼下时兴嘛。再说,手里捏着继承来的钱,总得买点什么呀。”
“哈!波托斯!”在场的一个人嚷起来,“别想叫我们相信这条肩带是令尊大人慷慨留给你的。它肯定是那个蒙面纱的贵夫人送给你的。就是有个星期天我在圣奥诺雷门碰见和你在一起的那一个。”
“不,”名叫波托斯的火枪手答道,“我以绅士的名誉担保,这条肩带是我自己买的,而且用的是我自己的钱。”
“是啊,”另一个火枪手说,“就像我买这个新荷包一样,用的是我的情妇放在我的旧荷包里的钱。”
“我可没说假话,”波托斯说,“证据嘛,我买这条肩带花了十二比斯托尔。”
疑问仍未消除,却引起了加倍的赞赏。
“不是吗,阿拉米斯?”波托斯转向另一个火枪手问道。
叫做阿拉米斯的那个火枪手,与问话的这个火枪手适成鲜明的对照。阿拉米斯是一个才二十二三岁的年轻人,一张甜甜的脸,显得挺天真,眼睛乌黑,目光温和,白里透红的面颊长满茸毛,酷似秋天的桃子,上唇细细的髭须呈现一条水平的直线,双手似乎不敢垂下,像害怕静脉曲张似的,不时捏一下耳垂,使之总是显得嫩红而透明。他平时说话不多,又总是慢条斯理,见人就打招呼,笑起来不出声,露出一口整齐雪白的牙齿;对于牙齿和对身体的其他部位一样,他十分注意保养。
听见朋友叫到自己的名字,他肯定地点点头。
这点头似乎澄清了有关那条肩带的怀疑。大家继续欣赏,但不再议论。每个人的思路都转得极快,随即转到了另一个话题。
“对夏莱①的侍从所讲的情况,你们有何看法?”另一位火枪手问道。他不是向某个人,而是向大家发问——
<em>①路易十三的宠臣,在情妇的怂恿下试图谋害黎塞留,被处死。</em>
“他到底讲了什么情况?”波托斯以自负的口气问道。
“他说他在布鲁塞尔看见过那个愿为红衣主教赴汤滔火的罗什福尔,装扮成一名方济各会的修士。正是靠这种乔装打扮,这个该诅咒的罗什福尔,像玩弄傻瓜一样玩弄了赖格。”
“像玩弄真正的傻瓜。”波托斯说道,“不过,这事可靠吗?”
“我是听阿拉米斯讲的。”那个火枪手答道。
“真的?”
“唉!波托斯,这件事您知道得很清楚。”阿拉米斯说道,“我昨天对您本人讲过,不必再谈了。”
“不必再谈了!哼!这只是您个人的意见。”波托斯说道,“不必再谈了!见鬼!您这个断语也下得太快了。怎么!红衣主教居然派人对一位绅士进行暗探活动,指使一个叛徒,强盗,一个该吊死的家伙去偷他的信件,随后在这个叛徒的帮助下,利用那些信件,砍了夏莱的头,其荒谬的借口是夏莱企图谋弑国王,并且企图让王后与国王的大弟成婚!这个冤案的底细谁也不清楚。昨天您把这件事告诉了我们,大家都感到满意。可是今天,大家还为这条消息惊愕不已的时候,您却说不必再提了!”
“那么,大家就继续谈好了,既然你们愿谈。”阿拉米斯耐心地说道。
“这个罗什福尔,”波托斯嚷道,“假如我是可怜的夏莱的侍从,我准会叫他难受一阵子。”
“那么您呢,那位红公爵准会让您难受好大一阵子。”阿拉米斯说道。
“哈!红公爵!妙,妙极了!红公爵!”波托斯又拍手又点头地大加赞赏,“红公爵这个称呼真迷人。放心吧,亲爱的,我要让它家喻户晓。这个阿拉米斯真幽默!可惜呀,亲爱的,您没有能够继续从事您那个行当,不然,您早就成了讨人喜欢的教士了。”
“唔!只不过暂时耽误一下。”阿拉米斯说道,“您知道,波托斯,正是为了这个,我在继续钻研神学呢。”
“他会像他说的一样成为教士的。”波托斯转向大家说,“他迟早会成为教士的。”
“不会太迟。”阿拉米斯说道。
“他只等一件事情来促使他下决心重新披上道袍啦。那件道袍一直挂在他的军服后面呢。”一个火枪手插话道。
“等待什么事情?”另一个问道。
“等待王后生一个继承人承袭法国的王位。”
“别拿这种事开玩笑,先生们。”波托斯说道,“托上帝的福,王后还处于能够生继承人的年龄。”
“听说白金汉先生眼下正在法国。”阿拉米斯说着诡秘地一笑。这句表面上极普通的话经他这么一笑,就多少带点透露丑闻的味道了。
“阿拉米斯,朋友,您这就不对了。”波托斯打断他的话道,“您喜欢幽默,结果往往说话走火。要是叫特雷维尔先生听见了,有您好看的。”
“您要来教训我吗,波托斯?”阿拉米斯大声说道。他温和的目光里仿佛闪过一道电光。
“亲爱的,您要么当火枪手要么当教士,二者只能选择其一,不能二者都当。”波托斯说道,“行啦,前几天阿托斯还对您说过:您这个人所有槽里的料都吃。啊!我请求您不要发火,那无济于事。您很清楚,您、我和阿托斯早就约法三章的。您常上埃吉翁夫人家,向她献殷勤;您又经常去谢弗勒斯夫人的表妹布瓦特拉西夫人家。谁都知道,在博得贵夫人欢心方面您很有一套。哈!不必承认您走桃花运。没有人打听您的秘密,大家都知道您向来嘴巴严。不过,既然您具有这种美德,那么他妈的,请您对待王后陛下也这样好不好?国王和红衣主教嘛,您爱怎么谈论就怎么谈论。王后可是圣洁的,要谈论她,应该谈论好的方面。”
“波托斯,我提醒您,您像那喀索斯①一样自命不凡。”阿拉米斯答道,“您知道我讨厌说教,除非说教者是阿托斯。至于您嘛,亲爱的,您有一条很漂亮的肩带,没有资格来对我说三道四。教士吗,只要适合,我日后要当的;眼下我当火枪手。作为火枪手,我爱说啥就说啥,现在我要对您说的是,您已使我忍无可忍了!”
“阿拉米斯!”
“波托斯!”
“哎!两位先生!两位先生!”四周响起一片劝阻声。
“特雷维尔先生有请达达尼昂先生。”刚才那位跟班打开办公室的门,打断候见室里的吵嚷声喊道——
<em>①希腊神话中河神刻菲索斯和仙女莱里奥普之子,美貌出众,拒绝回答女神的求爱,被众神罚他只爱自己在水中的倒影,后憔悴而死,在他死的地方长出一种花,命名为水仙花。</em>
门依然开着。听到这通知,谁都不作声了。在普遍的沉默中,年轻的加斯科尼人穿过候见室的一部分,进了火枪队队长的办公室,暗暗庆幸自己得以及时脱身,避免看到这种莫名其妙的争吵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