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呼唤

3个月前 作者: 温瑞安
    雷卷正和戚少商策马快骑,往八仙台方向飞赶。


    这时,他们正在一处溪边稍作停留,领马饮水,舒展肢体,准备片刻后又作赶路。


    雷卷望着草原一片葱青,天淡云闲,似乎怔怔出神。


    忽然,他的骏马希聿聿一阵嘶呜,雷卷似是震了一震。


    戚少商马上看出来了。


    “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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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


    雷卷苦笑了一下,不知怎的,心头那一点艳冶而凄美的身影,总是搁不下来。在那马鸣的一刹,仿佛有人在唤他,真的,心里头有个细细的声音,正在哀切低迷的唤。


    在这一刻里,雷卷心头隐隐觉得挂心,很想不顾一切,往回头的路走。


    但他不能。


    “青天寨”、“毁诺城”以及一大干武林同道,还在等着他们的急援。


    人生里总有些牵肠挂肚的事,总是不能让人可以痛痛快快。


    或许,人生里真正痛痛快快、一了百了、无牵无挂、不闻不问的,只有一死。否则,就算你看破红尘,发出家,还是得挂着肚皮、留意天色、寻觅栖身之处。


    戚少商仿佛看透了他的心事。


    那是因为戚少商心里也惦着人。


    所不同的是:戚少商正在赴见息大娘,会面的心情是越来越浓烈了;雷卷则不一样,他是跟唐晚词分别,越行越远,离意越深切。


    所以戚少商心里很惭愧、很歉疚。


    他觉得自己连累雷卷大多了。


    不过,他所连累的人,又何止雷卷一个?


    一个人如果欠人大多,他已没有办法偿还,他唯有尽力的让他所亏欠的人觉得这亏欠是值得的。


    故此戚少商力图振作。


    他能在郗将军府回上一口气,只要有一天还有息大娘、雷卷、铁手、无情、刘独峰这些朋友,他便要活下去。


    好好的活下去。


    因为他已找到了活着的意义。


    当他看见雷卷一向森冷的眉字间抹过一阵忧伤,他已了然雷卷想起了什么。


    恋爱的人总是易喜易嗔。


    恋爱的人总是爱受伤。


    他很想请雷卷回燕南的道上去。


    他自己一个人独渡易水就可以了。


    但他还没有开口,雷卷的视线已从天外云际收了回来,说:“我们走吧。”


    说罢他又很轻很轻很轻的,叹了一声。


    戚少商的话说不出来了。


    因为他曾跟随过雷卷,他知道这位“卷哥”的脾性:这个脸冷心热的人,一旦下决心赴义决死,纵千折亦不回,谁若是叫他回头,不论是用什么藉口,那是白碰一鼻子灰而已。


    戚少商明知劝不回,但总是要想劝劝。


    殊料他还未曾发话,雷卷好像已知道他要说什么。


    “你想念的人,未必见得着;你见得着的人,未必真的想念。”雷卷苦笑道,“就算你本来想念的人,只要天天见着,就不一定会很想念;本来不怎么想念的,大久没见,也会有些想念。情到浓时情转薄,世事就是这样,这样也好,情若浓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戚少商知道他说的有些是违心之言,但他主要是为自己开解,也且让他说下去。


    “人生里忍耐的时间,一定多于成功的时间。”雷卷的脸眼,充满了世间的风霜、世事的沧桑,“一个人如果要成功,就必须要能够忍耐;就算不想成功,也得要忍耐,因为,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忍耐。”


    戚少商完全同意。


    他知道雷卷说的是真话。


    真话除了是肺腑之言,通常也是金玉良言。


    雷卷最后加了一句:“走吧。”


    戚少商只好启程。


    雷卷踏鞍翻身上马,清清楚楚的感觉得到,在刚才转身的刹间,确是有人在呼唤他,呼唤他的声音遥遥远去。


    其实在那一刹问,唐晚词确在心里呼唤着他。


    雷卷继续远去。


    唐晚词境遇更危。


    如果说深念或深知的人就算分开,也会有心有灵犀、特殊的感应,但要是相距愈远,这心灵的感应是不是也愈渐消淡呢?


    甚至,已全然失去了感应?


    至于无情呢?他眼看一群热血朋友,全在危机之中,而他自己却爱莫能助,他心里当会是怎么个急法?


    会不会比当日铁手在安顺栈里,功力未复,而身旁好友如唐肯等眼看要丧在福慧双修、连云三乱手里还急?


    洪放呢?究竟要为求生存而叛主,还是为求尽义而挤死?他决定了没有?下手了没有?


    郗舜才大将军并不知道在洪放心里有那么大的挣扎。


    文张对洪放所说的话,他犹如充耳不闻。


    他一向是个命福两大的人。


    他一向信任他的部下。


    所以他以为文张的话,对他部下根本起不了作用。


    他压根儿不相信他的部下会出卖他、背叛他。


    他舞着大刀,飞砍文张,他的人就站在洪放身边,跟他肩并着肩,一点防患也没有。


    其实,不疑人也是一种福气。


    一个人常常怀疑有人会对不起他,无疑是件很痛苦的事。


    郗舜才胡里胡涂由小兵升了副将,在宫廷斗争里不费力的就有了有力的靠山,又莫名其妙的被调来这山高皇帝远的地方来当“土皇帝”,而且也胡胡混混中打了战仗立下战功,还发了点财,一直都是靠运气成事,所以得来并不费力;他也豪爽好客,一生人只奢豪一些,海派一些,并不做缺德的事。


    一个人天生机智聪敏,或豪勇过人,甚或才能出众,都不如天生幸运的好。


    幸运的人可以没有一切才学,但能达成比有才学的人更大的成功。


    郗舜才并不能说很成功,但至少有胡涂好命,不必饱历忧患,也不必操劳些什么。


    可是一个人怎能一世够运?


    正如赌博一样,你可以靠手气赢十次八次,但不能靠它赢一辈子。


    郗舜才一向信任洪放。


    他也一向重用洪放。


    他根本不防洪放。


    这次他押的赌注,是输还是赢?


    不过无论输赢,他都是要付出性命的代价。


    如果洪放下不了手,文张也不会放过他。


    不过,有的人宁愿死于敌手,有的人情愿死在自己手里,但谁都不愿意死在出卖自己、背叛自己的朋友或在部下手中。


    所以,戚少商千里逃亡,他是决不愿教顾惜朝如愿以偿。


    郗舜才对文张的话恍若允耳不闻。


    他就在洪放的身旁,与洪放并肩作战。


    郗舜才旋舞大刀,竟是刺多于砍。


    能把大刀的使法易斩为刺,又能使得这般娴熟的,就算是“关东斩马堂”的高手也未必办得到。


    看他出手,谁都会感觉到成功当非幸致。前几年来的戎马生涯,近几年的锦衣玉食,郗舜才却并未把功夫搁下来。


    只不过他才挥刀,洪放突然从他身旁窜了过来,空手扣住他的手,探手扣拿他的手臂,郗舜才仓卒间大刀被夺,身子也被掀着,洪放一刀就向他头颅砍去!


    文张喝了一声采:“好!”


    郗舜才绝对信任洪放、梁二昌与余大民。私底里,余大民还算佩服洪放,梁二昌对洪放则一直都是小心翼翼,处处提防。


    在同一个老板手底下做事,想要彻底的做到坦诚相交、绝对互信,又谈何容易?


    洪放才一把夺过郗舜才的刀,梁二昌的七节蜈蚣鞭暴长急攻,叮向洪放背心。


    洪放一刀向郗舜才砍去。


    虚砍一刀。


    全力的、拼命的、发狠的、不留余地的一刀,却是砍向文张!


    文张好像早知道洪放有此一着。


    他左袖裹住洪放的刀,右袖卷住梁二昌的蜈蚣鞭,突往前一达。


    蜈蚣鞭被文张的袖子一借力,登时速度加快,而且七节鞭就似突变成七把鞭子,刺向洪放背部七处大穴。


    洪放却不避。


    他只做了一件事。


    他藉势冲了过去,一把抱住文张。


    文张没料洪放真的拼出了狠命;如果洪放攻袭他身上任何一处,他都有办法招架,可是洪放却和身扑来,一把抱住了他。


    洪放吼叫道:“快!”


    文张右袖卷带,梁二昌的蜈蚣鞭已刺入洪放背脊里。


    在一刹间,尖锐的通楚直透入洪放的骨髓里。


    剧烈的痛苦使洪放知道:这是他最后一种感觉。


    这痛楚是他自己的选择。


    在卖友求存与全义取死间,他终于作了一个让他心安的选择。


    他觉得很安详。


    他已尽了力。


    他只希望他的同伴能够把握他这个用性命换来的时机。


    梁二昌和余大民不能算是人才。


    余大民反应太慢,他看见洪放攻袭郗大将军,他吓了一跳,再发现洪放扑向文张,他又吓了一跳。


    一个常常被“吓”了一跳的人,只怕在危急关头担不了什么重责任。


    时机稍纵即逝,等余大民回过神来,七节鞭已刺入洪放的背背里。


    梁二昌的反应则太快。


    练过武的人都知道,反应太快和太慢的人都是缺点。


    反应太慢的人,别人打你一拳,你还想不到用什么招式来封路,已经被击倒在地上。


    反应大快的人则相反,别人肩膀一动,你以为他要施“猛虎出押”,便全力封架,但对方却只一脚把你勾倒。


    真正的反应,要不早不迟、不快不慢、及时适应、甚至能制敌机先,这才是一流高手所谓的正确“反应”。


    梁二昌发现洪放攻向郗将军,便立即以为他“卖友求荣”,即时发动狠命的突袭。


    所以他反而被文张利用,蜈蚣节扎入了自己战友的背肌里。


    在混乱中,反而是郗舜才的反应最为正确。


    他的武功不高,但他信任洪放。


    洪放夺了他的刀,他让他夺。


    洪放砍他一刀,他没有躲。


    那一刀转斩文张,他也没有惊奇。


    因为他知道洪放一定会这么做。


    他也冲近文张。


    可惜他手上已没有大刀。


    他立刻取出怀刃。


    这一刃便刺向文张。


    这刹那间,洪放紧揽着文张,梁二昌和余大民,都在文张身前,乱了手脚,而郗舜才正扑向文张。


    要是在这电光火石间仍制不住文张,不但洪放白白牺牲,就连在场的人,只怕也无一能够幸免。


    洪放陡然被震飞了出去。


    他到丈外之时,身上已没有一块骨胳不折裂。


    文张的“大韦陀柠”,传说中可以直追“少林三神僧”,但他如今可以不出手便把敌手震杀,运功之巧妙,恐怕还在“三神僧”之上。


    他震飞洪放,郗舜才短刀已到。


    他及时偏了一偏。


    刀刺在他左肩上。


    他右拳往郗舜才脸上痛击。


    他在少林金刚拳的造诣,绝对要在“大韦陀柞”之上。


    这一拳如果击在郗舜才的脸上,就像把一块大石砸在一只鸡蛋上一样。


    可是就在这生死一发间,发生了一件事情。


    一枚暗器,竟然能巧妙地越过文张身前的梁二昌,掠过在文张身侧余大民,更在与文张苦苦缠战的郗舜才发间擦颊而过,“淋”地激射向文张的印堂!


    文张百忙中一拧首。


    暗器打入左眼。


    鲜血飞绽。


    文张只见左半视线,一片厉红。


    文张狂吼一声,他那一拳,只击在郗舜才的右肩上。


    郗舜才飞了出去。


    文张发现自己现在右边的世界,才是一片血红;而左边的眼睛,已完全黑暗,一点东西都看不见。


    他知道自己左眼已瞎。


    左眼上的血,溅到右边,所以望出去,尽是鲜血淋漓。


    文张又惊又怒,又痛又急。


    一个人失去了眼睛,当然痛和怒,但他更惊急的是:那用暗器打瞎他一只眼睛的,竟是他以为再也不能动弹、毫无威肋的无情!


    暗器是无情发出来的。


    暗器是由无情手上发出来的。


    暗器果是从无情手中的萧里发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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