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你为我瘙痒,我就骑在你的头上 · 3

3个月前 作者: [英]理查德·道金斯
    这意味着如何利用这架生育机器引起了双方的利害冲突。女王“努力”生育同等比例的雄虫和雌虫。职虫则努力影响这些有生育能力的后代的性比率,使之形成3雌1雄的比例。如果我们这个有关职虫利用女王作为生育机器的设想是正确的话,职虫应该能够使雌雄比例达到3∶1。不然,如果女王果真拥有无上的权力,而职虫不过是女王的奴隶和唯命是从的王室托儿所的“保姆”,那我们看到的应该是1∶1的比率,因为这是女王“很想”实现的一个比率。在这样一场世代之间的特殊争斗中,哪一方能取胜呢?这个问题可以用实验来证明。特里弗斯和黑尔两人就用大量的蚂蚁物种进行过这种实验。


    我们感兴趣的性比率是有生殖能力的雄虫同雌虫的比率。它们是一些体形大、有翅膀的蚂蚁。每隔一段时间,它们就成群结队从蚁穴飞出来进行交配。之后,年轻的女王可能要另外组织新群。为了估计性比率,有必要对这些带翅膀的个体进行计数。要知道,在许多物种中,有生殖能力的雄虫和雌虫大小悬殊。这种情况使问题更加复杂。因为我们在上一章里已经看到,费希尔有关最适性比率的计算方法只能严格地应用于对雄虫和雌虫进行的投资额,而不能用来计算雄虫和雌虫的数目。特里弗斯和黑尔考虑到了这种情况,因此在实验时对蚂蚁进行过磅。他们使用了20个不同的蚂蚁物种,并按对有生殖能力的雄虫和雌虫的投资额计算性比率。他们发现雌雄比例令人信服地接近于3∶1的比率,[*]从而证实了职虫为其自身利益而实际上操纵一切的理论。


    <em>[*]</em><em>理查德·亚历山大和保罗·舍曼曾写过一篇文章批评特里弗斯和黑尔(Hare)的方法与结论。他们同意在群居昆虫中偏向雌性的性别比例很正常,但是却不同意该比例是3∶1。他们倾向于另外一个针对偏向雌性的性别比例的解释。就像特里弗斯和黑尔的解释一样,这个解释也是由汉密尔顿首先提出的。我发现亚历山大和舍曼的理由相当令人信服,但又不得不承认我内心觉得一个像特里弗斯和黑尔那么漂亮的工作不可能全是错的。</em>


    。。??-  .  -


    <em>艾伦·格拉芬给我指出了另一个关于本第一版对膜翅目性别比例讨论的令人担忧的问题。我在《延伸的表现型》(75–76页)一中解释了他的观点。下面是一个简单的摘要:</em>


    <em>在任何一个可以想到的群体性别比例中,那些潜在的工人始终在照看兄妹还是照看子女中保持中立。因此我们可以假设群体性别比例是偏向雌性的,甚至假设它符合特里弗斯和黑尔预言的3:1的比例,因为工人与它的姐妹相对于与它的兄弟或任一性别的后代都要更亲,那么看起来在这样一个雌性偏向的性别比例中,它应该“更愿意”照顾兄妹而不是子女:当它选择兄妹的时候,难道它没有得到最有价值的妹妹吗(外加一小撮无用的弟弟)?但是这个观点忽略了在这样一个雄性稀少的群体中雄性繁殖能力的巨大价值。工人们可能和它的兄弟们并不那么亲,但如果雄性在整个群体中很稀少,每一个这样的兄弟都有相对更高的可能性成为未来世代的祖先。</em>


    这样,在作为研究对象的那几种蚂蚁中,职蚁好像在这种利害冲突中“取胜”了。


    这种情况原是不足为奇的,因为职虫个体作为幼虫的守护者自然比女王个体享有更多的实权。试图通过女王个体操纵整群的基因敌不过那些通过职虫个体操纵整群的基因。令人饶有兴趣的是,在哪些特殊情况下女王可以享有比职虫更大的实权呢?特里弗斯和黑尔发现可以在某种特殊情况下严格地考验一下这个理论。


    我们知道,某些物种的蚂蚁豢养奴隶。这些役使奴隶的职蚁要么不干任何日常工作,要么就是干起来也笨手笨脚的。它们善于为捕捉奴隶而四处出击。


    这种两军对垒、相互厮杀的情况只见于人类和群居昆虫。在许多蚂蚁物种中有所谓兵蚁的特殊等级。它们具有特别坚硬发达的上下颚作为搏斗的利器。它们专门为自己群体的利益而进攻其他蚁群。这种旨在捕捉奴隶的袭击只不过是它们的战争努力中一种特殊的形式。它们向另一个物种的蚁穴发动攻击,试图杀死对方进行自卫的职蚁或兵蚁,最后掳走对方尚未孵化的幼虫,这些幼虫在掠夺者的蚁穴里被孵化。它们并不“知道”自己已变成奴隶。它们按照固有的神经程序开始工作,完全像在自己的穴里一样执行职责。这些奴隶待在蚁穴里包办了管理蚁穴、清洁卫生、搜集粮食、照料幼虫等各种日常工作,而那些专门捕捉奴隶的职蚁或兵蚁继续出征以掳掠更多的奴隶。


    这些奴隶当然不知道它们同女王以及它们照料的幼虫完全没有亲缘关系,这是件好事。它们不知不觉地抚养着一批又一批新的捕捉来的奴隶兵蚁。自然选择在影响奴隶物种的基因时,无疑有利于各种反奴隶制度的适应能力。不过,这些适应能力显然并不是十分有效的,因为奴隶制度是一种普遍现象。


    从我们目前论题的观点来看,奴隶制度产生了一种有趣的后果。在捕捉奴隶的物种中,女王现在可以使性比率朝它“喜欢”的方向发展。这是因为它自己所生的子女,即那些专门捕捉奴隶的蚂蚁不再享有管理托儿所的实权。这种实权现在操在奴隶手中。这些奴隶“以为”它们在照顾自己的骨肉兄弟或姐妹。它们所做的大抵无异于它们本来在自己穴里也同样要做的一切,以实现它们希望达到的有利于姐妹的3∶1比例。但专门掳掠奴隶的物种的女王能够采取种种反措施,成功地扭转这种趋势。对奴隶起作用的自然选择不能抵消这些反措施,因为这些奴隶同幼虫并无亲缘关系。


    让我们举个例子来说明这种情况。假定在任何一个蚂蚁物种中,女王“试图”把雄性卵子加以伪装,使其闻起来像雌性的卵子。在正常情况下,自然选择对职蚁“识破”这种伪装的任何倾向都是有利的。我们可以设想一场进化上的斗争情景,女王为实现其目的不断“改变其密码”,而职蚁不断进行“破译”。在这场斗争中,谁能通过有生殖能力的个体把自己的基因传递到后代体内的数量越多,谁就能取胜。我们在上面已经看到,在正常情况下,职蚁总是获胜的一方。但在一个豢养奴隶的物种中,女王可以改变其密码,而奴隶职蚁却不能发展其破译的任何能力。这是因为在奴隶职蚁体内的任何一个“有破译能力”的基因并不存在于任何有生殖能力的个体体内,因此不能遗传下去。有生殖能力的个体全都是属于豢养奴隶的物种,它们同女王而不是同奴隶有亲缘关系。即使奴隶的基因有可能进入任何有生殖能力的个体体内,这些个体也是来自那些被掳掠的奴隶的老家。


    因此,这些奴隶最多只能忙于对另一套密码进行破译!由于这个缘故,在一个豢养奴隶的物种中,女王因为可以随心所欲地变更其密码而稳操胜券,绝对没有让任何有破译能力的基因进入下一代的风险。


    从上面这段比较复杂的论证中得出的结论是,我们应该估计到在豢养奴隶的物种中,繁殖有生殖能力的雌虫和雄虫的比率是1∶1,而不是3∶1。只有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女王才能如愿以偿。这就是特里弗斯和黑尔得出的结论,尽管他们仅仅观察过两个豢养奴隶的物种。


    我必须强调指出,我在上面是按照理想的方式进行叙述的。实际生活并非如此简单。譬如说,最为人所熟知的群居昆虫物种——蜜蜂——似乎是完全违反“常情”的。雄蜂的数量大大超过雌蜂,无论从职蜂还是从蜂后的观点来看,这种现象都难以解释。汉密尔顿为了揭开这个谜,提出了一个可能的答案。他指出,当一只女王飞离蜂房时,总要带走一大群随从的职蜂,它们帮这只女王建立一个新群体。这些职蜂从此不再返回老家,因此抚养这些职蜂的代价应该算是繁殖成本的一部分。这就是说,从蜂房每飞走一只女王就必须培育许多额外的职蜂来补缺。对这些额外职蜂所进行的投资应算作对有生殖能力的雌蜂投资额的一部分。在计算性比率的时候,这些额外的职蜂也应在天平上称分量,以求出雌蜂和雄蜂的比例。如果我们这样理解问题的话,这个理论毕竟还是站得住脚的。


    这个精巧的理论还有另外一个更加棘手的问题需要解决。在一些物种中,年轻的女王飞出去交配时,与之交配的雄蜂可能不止一只。这意味着女王所生育的女儿之间的亲缘关系平均指数小于3/4,在一些极端的例子里,甚至可能接近1/4。有人把这种现象解释为女王借以打击职蜂的一种巧妙的手段!不过这种看法似乎不合逻辑。附带说一句,这似乎意味着女王飞出去交配时,职蜂应伴随在侧,只让女王交配一次。但这样做对于这些职蜂本身的基因并没有任何好处——只对下一代职蜂的基因有好处。每一只职蜂所“念念不忘”的是它自身的基因。有些职蜂本来是“愿意”伴随其母亲的,但它们没有这样的机会,因为它们当时还没有出生。一只飞出去交配的年轻女王是这一代职蜂的姐妹,不是它们的母亲。因此,这一代职蜂是站在女王这一边而不是站在下一代职蜂那一边的。下一代的职蜂是她们的侄女辈。好了,就说到这里,我开始感到有点儿晕头转向了。是结束这个话题的时候了。


    我在描述膜翅目职虫对其母亲的行为时使用了“耕耘”的比喻。这块田地就是基因田。职虫利用它们的母亲来生产它们自身的基因的拷贝,因为这样比职虫自己从事这项工作更富有成效。源源不断的基因从这条生产流水线上生产出来,包装这些基因的就是有生殖能力的个体。这个“耕耘”的比喻不应与群居昆虫的另外一种可以被称为“耕耘”的行为混为一谈。群居昆虫早就发现,在固定的地方耕种粮食作物比狩猎或搜集粮食有效得多。而人类在很久之后才发现这个真理。


    譬如说,在美洲有好几个蚂蚁物种以及与这些物种完全无关的非洲白蚁都培植“菌类植物园”。最有名的是南美洲的“阳伞蚁”(parasol ants)。这种蚁的繁殖能力特别强。有人发现有的群体其个体竟超过200万之多。它们筑穴于地下,复杂的甬道和回廊四通八达,深达10英尺以上,挖出的泥土多达40吨。地下室内设有菌类种植园地。这种蚂蚁有意识地播种一种特殊品种的菌类。它们把树叶嚼碎,作为特殊的混合肥料进行施肥。这样,它们的职蚁不必直接搜寻粮食,只要搜集制肥用的树叶就行了。这种群体的阳伞蚁吃树叶的胃口大得惊人。


    这样它们就成为一种主要的经济作物害虫。但树叶不是它们的食粮,而是它们的菌类的食粮。菌类成熟后它们收获食用,并用以饲养幼虫。菌类比蚂蚁的胃更能有效地消化吸收树叶里的物质。因此蚂蚁就是通过这样的过程而受益的。菌类虽然被吃掉,但它们本身可能也得到好处,因为蚂蚁促使它们增殖,比它们自己的孢子分散机制更有效。而且这些蚂蚁也为植物园“除草”,悉心照料,不让其他品种的菌类混迹于其间。由于没有其他菌类与之竞争,蚂蚁自己培植的菌类得以繁殖。


    我们可以说,在蚂蚁和菌类之间存在某种利他行为的相互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在与这些蚂蚁完全无关的一些白蚁物种中,独立地形成了一种非常相似的培植菌类的制度。


    蚂蚁有其自己的家畜和自己的农作物。蚜虫——绿蚜虫和类似的昆虫——善于吮吸植物中的汁液。它们非常灵巧地把叶脉中的汁液吮吸干净,但消化这种汁液的效率却远没有吸吮这种汁液的效率高,因此它们排泄出仍含有部分营养价值的液体。一滴一滴含糖丰富的“蜜汁”从蚜虫的后部分泌出来,速度非常之快,有时每只蚜虫在1小时内就能分泌出超过其自身体重的蜜汁。在一般情况下,蜜汁像雨点一样洒在地面上,简直和《旧约全》里提到的天赐“灵粮”一样。但有好几个物种的蚂蚁会等在那里,准备截获蚜虫排出的食粮。有些蚂蚁会用触角或腿抚摩蚜虫的臀部来“挤奶”。蚜虫也作出积极的反应,有时故意不排出汁液,等到蚂蚁抚摩时才让汁液滴下。如果那只蚂蚁还没有准备好接受它的话,有时蚜虫甚至把一滴汁液缩回体内。有人认为,一些蚜虫为了更好地吸引蚂蚁,其臀部经过演化已取得与蚂蚁脸部相像的外形,抚摩起来的感觉也和抚摩蚂蚁的脸部一样。蚜虫从这种关系中得到的好处显然是,保证安全,不受其天然敌人的攻击。像我们牧场里的乳牛一样,它们过着一种受到庇护的生活。由于蚜虫经常受到蚁群的照料,它已丧失其正常的自卫手段。有的蚂蚁把蚜虫的卵子带回地下蚁穴,妥为照顾,并饲养蚜虫的幼虫。最终,幼虫长大后蚂蚁又轻轻地把它们送到地面上受到蚁群保护的放牧场地。


    不同物种成员之间的互利关系叫做共生现象。不同物种的成员往往能相互提供许多帮助,因为它们可以利用各自不同的“技能”为合作关系作出贡献。这种基本上的不对称性能够导致相互合作的进化上的稳定策略。蚜虫天生长了一副适宜于吮吸植物汁液的口器结构,但这种口器结构不利于自卫。蚂蚁不善于吮吸植物的汁液,但它们却善于战斗。照料和庇护蚜虫的蚂蚁基因在基因库中一贯处于有利地位。在蚜虫的基因库中,促进蚜虫与蚂蚁合作的基因也一贯处于有利地位。


    互利的共生关系在动植物界中是一种普遍现象。地衣在表面上看起来同任何其他植物个体一样,而事实上它却是在菌类和绿海藻之间相互关系密切的共生体。两者相依为命,分离就不能生存。要是它们之间的共生关系再稍微密切那么一点儿的话,我们就不能再说地衣是由两种有机体组成的了。也许世界上存在一些我们还没有辨认出来的,由两个或多个有机体组成的共生体。说不定我们自己就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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