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节

3个月前 作者: [英]弗吉尼亚·伍尔夫
    彼得·沃尔什解开靴带。


    可是,纵然他们结了婚,也不会如意的。说到底,她倒是嫁给那个人,自然得多哩。


    真怪,不过事实如此,许多人感到这一点。彼得·沃尔什干得相当体面,恰如其分地担任一般职务,讨人喜欢,但是人们觉得他有点儿怪,有时好摆架子——真怪,恰恰是他,尤其在他两鬓花白之时,却有一种怡然自得的神色,一种矜持的样子。正是这神态使女人觉得他富于魅力,看来他并非地道的男子汉,而她们喜欢这感觉。他有一种不寻常的素质,或者说,骨子里与众不同。兴许他有点呆子气——每次来看望你,都会拿起桌上的来(此刻他就在什么,靴带拖在地板上);或者说,他是一位绅士,这表现在他磕掉烟斗里烟灰时那副派头,当然还有他对女士们彬彬有礼的风度。然而,任何没有头脑的姑娘都能易如反掌地摆布他,这情景妙极了,却也可笑得紧。不过,那姑娘别以为得计,可能要上当呢。因为,尽管他非常随和,而且由于他有教养,性情愉快,跟他交往真有趣儿,实际上,这是有限度的。那天,克拉丽莎说什么来着……别想了,别想了,他看穿了。他受不了——说什么也受不了。有时,他会同其他男子一起开玩笑,大叫大嚷,摇来摆去,捧腹大笑。他真是个男子汉,可不是叫人敬畏的大丈夫——这样反而好;比如,戴西心想,他就不像西蒙斯少校那么威严,一点儿也不像;尽管她已经有了两个小孩,还常在内心比较两个男人呢。


    他脱掉靴子,把口袋掏空,漏出随身带的小刀和戴西在阳台上拍的快照——戴西,一身缟衣,膝盖上蹲着一只狐[犭更] [85],妩媚极了,黑里俏,从未见过她这样美的。一切都来得那么自然,比克拉丽莎自然多了。没有神经质的激动。毫无麻烦。既不疙瘩,也不烦躁。一帆风顺。阳台上那可爱的标致的黑皮肤姑娘,她提高嗓门声称(他能听见她的声音):当然,当然,她会把一切献给他的!就这么大声叫嚷(她毫无顾忌):你要怎样就怎样!她嚷着,向他奔来,跟他相会,不管旁边有什么人在瞧。她只有二十四岁嘛。但已有了两个孩子。唔,哦!


    <em>[85] 狐[犭更],一种狗。</em>


    嘿,嘿,到了这把年纪,还惹来这么些纠葛,真是一团糟。当他在子夜时分惊醒时,忽发奇想:跟她结婚如何?对他来说,再好也没有了,可是她呢?关于这问题,他曾对伯吉斯太太推心置腹地讲过,因为她是个规矩人,不是长舌妇。她认为,他离开英国期间(表面上是去找律师商量),戴西可能重新考虑,想想这究竟意味着什么。伯吉斯太太说,问题在于她的处境,社会习俗的阻碍,要放弃孩子,等等。无论如何,将来总有一天她会守寡的,于是在郊区徘徊,甚至可能不顾体面,什么都干得出来。(她说,这种涂满脂粉的女人会到那步田地的,你懂嘛。)但是彼得·沃尔什对她这番话嗤之以鼻。他还不想死哩。他思忖,她必须自己判断,自己拿主意;他穿着短袜,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想着这些心思,一面把衬衫抚平,因为他也许要去参加克拉丽莎的宴会,也许上哪个娱乐厅去,或者待在家里,念一本引人入胜的,作者是他以前在牛津的一个熟人。嗯,倘若他终于退休的话,这就是他要做的——写。他要重返牛津,到波特雷图馆[86]去查资料。那可爱的标致的黑皮肤姑娘会跑到平台尽头,挥舞着手喊道,她压根儿不管人们怎么议论哩。可是一切都枉然。他仍然待在旅馆里,就是她认为了不起的男子汉,无瑕可击的绅士,那么魅人,仪表堂堂(至于他的年纪,她根本不在乎);眼下他却在勃卢姆斯伯里区的旅馆里,刮胡子,梳洗一番,放下剃刀,拿起水壶,一面继续想:以后要到波特雷图馆去查资料,弄清楚他感兴趣的一些琐事。随便碰到什么人,都要好好聊一下,谈得忘了时辰,愈来愈不准时进餐,连约会都忘了;当戴西要他吻一下,亲热一番(她会这样要求)的时候,他却三心二意(尽管他真心爱她)——总而言之,就像伯吉斯所说,她最好忘掉他才能幸福些,或者,仅仅在记忆中想起他在一九二二年八月里的模样,于暮色中伫立在十字路口;当时她乘着马车离去,紧靠着后面的座位,伸出手臂,眼看他的身影越来越模糊,缩小,变得遥远,以至消逝,尽管她仍然喊道:为了他,她什么都愿意干,不管什么,不管什么,不管什么……


    <em>[86] 即著名的牛津大学图馆,以16世纪重建者托马斯·波特雷爵士命名。其地位仅次于不列颠博物馆所辖的图馆,珍藏手稿尤为丰富。</em>


    他向来猜不透人们在想些什么。愈来愈难以集中心思。不过,他却一心想着自己的事;时而苦闷,时而快活;总是依靠女人;心不在焉,神情悒郁;他在刮胡子的时候想:真弄不懂,为什么克拉丽莎不肯替他俩找一所住宅,对戴西体贴些。要把戴西介绍给她。尔后,他就可以——就可以怎样呢?逍遥自在嘛(此刻他却在整理各种钥匙与文件),逛来逛去,品味一番,总之,保持孤独,自我满足;可是,当然,谁也没有像他那样依靠别人的(眼下他在扣上马甲),这是致命的弱点。他没法离开吸烟室,他喜欢那些上校,喜欢高尔夫球,喜欢打桥牌,而首先,喜欢和女人作伴;她们那种细腻的友情,在恋爱中表现的忠贞、大胆与伟大的感情,虽然也有缺陷,却使他感到五体投地(此时,一堆信封上放着那照片,黑里俏,可爱的脸蛋儿),那是人生的山顶上苞放的无比灿烂的鲜花;然而,到了节骨眼上,他又三心二意了,总是绕圈子,不干脆(克拉丽莎把他内在的活力永远榨干了);对于含情脉脉很容易厌倦,要求爱情多样化,尽管他会怒火中烧,要是戴西爱上别人的话,他真的会怒火中烧!因为他是嫉妒的,天生就不可遏制地嫉妒。他为此痛苦不堪!不过这时,要找出他的小刀、手表、图章、皮夹子,还有克拉丽莎的信(他不想再看了,但想起它是惬意的),还有戴西的照相呢?都在哪儿呀?一会儿,得吃饭了。


    人们都在进餐。


    顾客们坐在小桌子周围,桌上摆着花瓶;有些人穿着礼服,另一些人穿着家常便服,身边放着拎包与围巾,装出一副泰然自若的样子,其实看见一道又一道的菜,不免大惊小怪;然而,他们毫不着慌,因为有钱,吃得起;同时露出疲惫的神色,因为在伦敦跑了一整天,买东西呀,游览呀,一刻不停;他们还天然地好奇,比如一位仪表非凡的、戴着玳瑁边眼镜的绅士走进来时,大家都转身对他上下打量;这些食客本性善良,乐意为别人效劳,随便什么小事都愿意做,例如借一张时刻表喽,传播些有用的信息喽;他们在内心,下意识地渴望同别人拉关系,用什么方式都行,即便认个同乡也好(比如说利物浦[87]人吧),或者有个姓名相同的朋友也好;他们窥视四周,怪样地保持沉默;忽而只顾一家人欢乐,跟别人隔绝了;就这样,在人们进餐的时候,沃尔什先生走进餐厅,在帷幔旁一只小桌边坐下。


    <em>[87] 利物浦,英国西部港市。</em>


    他沉默寡言,因为他是孤独的,仅仅和侍者说话;然而,他看菜单的神情,用食指点一种酒的样子,紧靠餐桌的姿态,进餐时正襟危坐,毫无馋相——所有这些都博得了别人的尊重,不过,在进餐的大部分时间内,这种敬意没有表达的机会;直到快吃完的时刻,人们听见沃尔什先生说:“来一点巴特雷特梨,”于是,尊敬他的心情在莫里斯一家的餐桌上充分表现出来了。其实,无论老查尔斯还是小查尔斯·莫里斯,无论莫里斯太太还是伊兰小姐,都不明白为什么沃尔什先生点水果的时候,语气那么温和而又坚定,好像一位老练的食客,理直气壮地点菜。不管怎样,当他独自坐在餐桌边,最后点“巴特雷特梨”之时,莫里斯一家人觉得,仿佛他在提出一项合法的要求,指望他们支持,仿佛他在拥护一种事业,而且立刻同他们休戚相关,因此用同情的目光望着他;最后,当他们和他同时走进吸烟室时,自然而然聊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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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话并不深刻——只不过谈些伦敦怎样挤喽,三十年来变化多大喽,莫里斯先生喜欢利物浦喽,莫里斯太太去看过威斯敏斯特的鲜花展览喽,还有,他们全都见到了威尔斯亲王。尽管如此,彼得·沃尔什仍然认为,世界上没有任何家庭能与莫里斯一家媲美,简直没有;他们一家人和睦极了,而且对上层阶级不屑一顾,他们有自己的爱好;伊兰正在接受训练,准备管理她家的企业;那少年已获得里兹大学[88]的奖学金;至于老夫人嘛(跟他年纪相仿),还有三个孩子在家里;他们已有二辆汽车,但莫里斯先生仍在星期天自己补鞋;总之,很美妙,妙极了;彼得·沃尔什这样想着,手里端着酒杯,坐在红色绒椅和烟灰缸之间,有点摇来摆去,一味自我陶醉,因为莫里斯一家人喜欢他。不错,他们喜欢一个在饭后点“巴特雷特梨”的人。他直觉地感到,他们喜欢他。


    <em>[88] 里兹大学,英国名牌大学,仅次于牛津和剑桥等。</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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