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时候 · 一
3个月前 作者: 张爱玲
潘汝良,有个坏脾气,手里握着铅笔,不肯闲着,老是在头上画小人。他对于图画没有研究过,也不甚感兴趣,可是铅笔一着纸,一弯一弯的,不由自主就勾出一个人脸的侧影,永远是那一个脸,而且永远是向左。从小画惯了,熟极而流,闭着眼能画,左手也能画,唯一的区别是,右手画得圆溜些,左手画得比较生涩,凸凹的角度较大,显得瘦,是同一个人生了场大病之后的侧影。
没有头发,没有眉毛眼睛,从额角到下巴,极简单的一条线,但是看得出不是中国人——鼻子太出来了一点。汝良是个爱国的好孩子,可是他对于中国人没有多少好感。他所认识的外国人是电影明星与香烟广告肥皂广告俊俏大方的模特儿,他所认识的中国人是他父母兄弟姊妹。他父亲不是坏人,而且整天在外做生意,很少见到,其实也还不至于讨厌。可是他父亲晚餐后每每独坐在客堂里喝酒,吃油炸花生,把脸喝得红红的,油光腻亮,就像任何小店的老板。他父亲开着酱园,也是个店老板,然而……既做了他的父亲,就应当是个例外。
汝良并不反对喝酒,一个人,受了极大的打击,不拘是爱情上的还是事业上的,踉踉跄跄扶墙摸壁走进酒排间,爬上高凳子,沙嗄地叫一声:“威士忌,不搁苏打,”然后用手托住头发起怔来,头发颓然垂下一绺子,扫在眼睛里,然而眼睛一瞬也不瞬,直瞪瞪,空洞洞——那是理所当然的,可同情的。虽然喝得太多也不好,究竟不失为一种高尚的下流。
像他父亲,却是猥琐地从锡壶里倒点暖酒在打掉了柄的茶杯中,一面喝一面与坐在旁边算账的母亲聊天,他说他的,她说她的,各不相犯。看见孩子们露出馋相了,有时还分两颗花生米给他们吃。
至于母亲,母亲自然是一个没有受过教育,在旧礼教压迫下牺牲了一生幸福的可怜人,充满了爱子之心,可是不能够了解他,只懂得为他弄点吃的,逼着他吃下去,然后泫然送他出门,风吹着她的飘萧的白头发。可恶的就是:汝良的母亲头发还没白,偶然有一两根白的,她也喜欢拔去。有了不遂心的事,并不见她哭。只见她寻孩子的不是,把他们呕哭了。闲下来她听绍兴戏,叉麻将。
汝良上面的两个姊姊和他一般地在大学里,涂脂抹粉,长得不怎么美而不肯安分。汝良不要他姊姊那样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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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最看不上眼的还是底下那一大群弟妹,脏、惫赖、不懂事,非常孩子气的孩子。都是因为他们的存在,父母和姊姊每每忘了汝良已经大了,一来便把他们混作一谈,这是第一件使他痛心疾首的事。
他在家里向来不开口说话。他是一个孤零零的旁观者。他冷眼看着他们,过度的鄙夷与淡漠使他的眼睛变为淡蓝色的了,石子的青色,晨霜上的人影的青色。
然而谁都不觉得。从来没有谁因为他的批评的态度而感到不安。他不是什么要紧的人。
汝良一天到晚很少在家。下课后他进语言专修学校念德文,一半因为他的是医科,德文于他很有帮助,一半却是因为他有心要避免同家里人一桌吃饭——夜校的上课时间是七点到八点半。像现在,还不到六点半,他已经坐在学生休息室里,烤着火,温习功课。
休息室的长台上散置着几份报纸与杂志,对过坐着个人,报纸挡住了脸,不会是学生——即使是程度高的学生也不见得看得懂德文报纸。报纸上的手指甲,红蔻丹裂痕斑驳。汝良知道那一定是校长室里的女打字员。她放下报纸,翻到另一页上,将报纸摺叠了一下,伏在台上看。头上吊下一嘟噜黄色的鬈发,细格子呢外衣。口袋里的绿手绢与衬衫的绿押韵。
上半身的影子恰巧在报纸上。她皱皱眉毛,扭过身去凑那灯光。她的脸这一偏过去,汝良突然吃了一惊,她的侧面就是他从小东涂西抹画到现在的唯一的侧面,错不了,从额角到下巴那条线。怪不得他报名的时候看见这俄国女人就觉得有点眼熟。他再没想到过,他画的原来是个女人的侧影,而且是个美丽的女人。口鼻间的距离太短了,据说那是短命的象征。汝良从未考虑过短命的女人可爱之点,他不过直觉地感到,人中短了,有一种稚嫩之美。她的头发黄得没有劲道,大约要借点太阳光才是纯正的、圣母像里的金黄。唯其因为这似有如无的眼眉鬓发,分外显出侧面那条线。他从心里生出一种奇异的喜悦,仿佛这个人整个是他手里创造出来的。她是他的,他对于她,说不上喜欢不喜欢,因为她是他的一部份。仿佛他只消走过去说一声:“原来是你!你是我的,你不知道么?”便可以轻轻掐下她的头来夹在里。
他朝她发怔,她似乎有点觉得了。汝良连忙垂下眼去看。头上左一个右一个画的全是侧面,可不能让她看见了,她还以为画的是她呢!汝良性急慌忙抓起铅笔来一阵涂,那沙沙的声音倒引起了她的注意。她探过身来向他上望了一望,笑道:“很像,像极了。”汝良嗫嚅着不知说了点什么,手里的笔疾如风雨地只管涂下去,涂黑了半张。她伸手将往那边拉,笑道:“让我瞧瞧。本来我也不认识自己的侧面——新近拍了照,有一张是半边脸的,所以一看见就知道是我。画得真不错,为什么不把眼睛嘴给补上去呢?”
汝良没法子解释说他不会画眼睛同嘴,除了这侧面他什么都不会画。她看了他一眼,见他满脸为难的样子,以为他说不惯英文,对答不上来,便搭讪道:“今天真冷。你是骑自行车来的么?”汝良点头道:“是的。晚上回去还要冷。”她道:“可不是,真不方便。你们是哪个先生教?”汝良道:“施密德。”她道:“教得还好么?”汝良又点点头,道:“就是太慢,叫人不耐烦。”她道:“那他也是没法子。学生程度不齐,有些人赶不上。”汝良道:“随班上课,就是这点不好,不比私人教授。”她将手支着头,随意翻着,问道:“你们念到哪儿了?”掀到第一页,她出他的名字道:“潘汝良。……我叫沁西亚·劳甫沙维支。”她提起笔来待要写在空白上,可是一点空白也没有剩下了,全画满了侧面,她的侧面。汝良眼睁睁看着,又不能把给抢过来,自己兜脸彻腮胀得通红。沁西亚的脸也红了,像电灯罩上歇了个粉红翅的飞蛾,反映到她脸上一点最轻微的飘忽的红色,她很快地合上了,做出随便的神气,另在封面上找了块空地将她的名字写给他看。
汝良问道:“你一直住在上海?”沁西亚道:“小时候在哈尔滨。从前我说得一口的中国话呢,全给忘了。”汝良道:“那多可惜!”沁西亚道:“我还想从头再学起来呢。你要是愿意教我的话,我们倒可以交换一下,我教你德文。”汝良笑道:“那敢情好!”正说着,上课铃朗朗响起来了,汝良站起身来拿,沁西亚将手按在上,朝他这面推过来,笑道:“这样:明天晌午你要是有空,我们就可以上一课试试。你到苏生大厦九楼怡通洋行来找我。我白天在那儿做事。吃中饭的时候那儿没人。”汝良点头道:“苏生大厦,怡通洋行。我一定来。”
当下两人别过了。汝良那天晚上到很晚方才入睡。这沁西亚……她误会了,以为他悄悄地爱上了她,背地里画来画去只是她的脸庞。她以为他爱她,而她这么明显地给了他一个机会与她接近,为什么呢?难道她……
她是个干练的女孩子,白天在洋行里工作,夜校里还有兼职——至多也不过他姊姊的年纪罢?人家可不像他姊姊。
照说,一个规矩的女人,知道有人喜欢她,除非她打算嫁给那个人,就得远着他。在中国是如此,在外国也是如此。可是……谁不喜欢同喜欢自己的人来往呢?难道她非得同不喜欢她的人来往么?沁西亚也许并没有旁的意思。他别误会了,像她一样地误会了。不能一误再误……
果真是误会么?
也许他爱着她而自己没有疑心到此。她先就知道了——女人据说是比较敏感。这事可真有点奇怪——他从来不信缘分这些话,可是这事的确有点奇怪……
次日,汝良穿上了他最好的一套西装,又觉得这么焕然一新地去赴约有些傻气,特意要显得潦草,不在乎,临时加上了一条泛了色的旧围巾。
清早上学去,冬天的小树,叶子像一粒粒胶质的金珠子。他面迎太阳骑着自行车,车头上吊着包,车尾的夹板上拴着一根药水炼制过的丁字式的枯骨。从前有过一个时候,这是一个人的腿,会骑脚踏车也说不定。汝良迎着太阳骑着车,寒风吹着热身子,活人的太阳照不到死者的身上。
汝良把手按在疾驰的电车上,跟着电车飕飕跑。车窗里望进去,里头坐着两个女人,脸对脸嘁嘁喳喳说话,说两句,点一点头,黑眼睫毛在阳光里晒成了白色。脸对脸不知说些什么有趣的故事,在太阳里煽着白眼睫毛。活人的太阳照不到死者的身上。
汝良肚子里装满了滚烫的早饭,心里充满了快乐,这样无端端的快乐,在他也是常有的事,可是今天他想,一定是为了沁西亚。
野地里的狗汪汪吠叫。学校里摇起铃来了。晴天上凭空挂下小小一串金色的铃声。沁西亚那一嘟噜黄头发,一个鬈就是一只铃。可爱的沁西亚。
午前最后一课也没有去上,赶回家去换围巾,因为想来想去到底是那条簇新的白羊毛围巾比较得体。
路上经过荒地带新建的一座华美的洋房,想不到这里的无线电里也唱着绍兴戏。从妃红蕾丝窗帘里透出来,宽亮的无表情的嗓子唱着“十八只抽斗”。……文化的末日!这么优美的环境里的女主人也和他母亲一般无二。汝良不要他母亲那样的女人。沁西亚至少是属于另一个世界里的。汝良把她和洁净可爱的一切归在一起,像奖学金、像足球赛、像德国牌子的脚踏车、像新文学。
汝良虽然的是医科,对于文艺是极度爱好的。他相信,如果不那么忙,如果多喝点咖啡,他一定能够写出动人的文章。他对于咖啡的信仰,倒不是因为咖啡的香味,而是因为那构造复杂的,科学化的银色的壶,那晶亮的玻璃盖。同样地,他献身于医学,一半也是因为医生的器械一概都是崭新灿亮,一件一件从皮包里拿出来,冰凉的金属品,小巧的,全能的。最伟大的是那架电疗器,精致的齿轮孜孜辗动,飞出火星乱迸的爵士乐,轻快、明朗、健康。现代科学是这十不全的世界上唯一的无可訾议的好东西。做医生的穿上了那件洁无纤尘的白外套,油炸花生下酒的父亲,听绍兴戏的母亲,庸脂俗粉的姊姊,全都无法近身了。
这是汝良期待着的未来。现在这未来里添了个沁西亚。汝良未尝不知道,要实现他的理想,非经过一番奋斗不可。医科要七年才毕业,时候还长着呢,半路上先同个俄国女孩子拉扯上了,怎么看着也不大合适。
自行车又经过一家开唱绍兴戏的公馆,无线电悠悠唱下去,在那宽而平的嗓门里没有白天与黑夜,仿佛在白昼的房间点上了电灯,眩晕、热闹、不真实。
绍兴姑娘唱的是:“越思越想越啦懊啊悔啊啊!”稳妥的拍子。汝良突然省悟了:绍兴戏听众的世界是一个稳妥的世界——不稳的是他自己。
汝良心里很乱。来到外滩苏生大厦的时候,还有点惴惴不宁,愁的却是另一类的事了。来得太早,她办公室里的人如果还没有走光,岂不是窘的慌?人走了,一样也窘的慌。他延挨了好一会,方才乘电梯上楼。一推门,就看见沁西亚单独坐在靠窗的一张写字台前面。他怔了一怔——她仿佛和他记忆中的人有点两样,其实,统共昨天才认识她,也谈不上回忆的话。时间短,可是相思是长的——他想得太多了,就失了真。现在他所看见的是一个有几分姿色的平凡的少女,头发是黄的,可是深一层,浅一层,近头皮的一部份是油腻的栗色。大约她刚吃完了简便的午餐,看见他来,便将一个纸口袋团成一团,向字纸篓里一抛。她一面和他说话,一面老是不放心嘴唇膏上有没有黏面包屑,不住的用手帕在嘴角揩抹。小心翼翼,又怕把嘴唇膏擦到界线之外去。她藏在写字台底下的一双脚只穿着肉色丝袜,高跟鞋褪了下来,因为图舒服。汝良坐在她对面,不是踢着她的鞋就是踢着了她的脚,仿佛她一个人长着几双脚似的。
他觉得烦恼,但是立刻就责备自己:为什么对她感到不满呢?因为她当着人脱鞋?一天到晚坐在打字机跟前,脚也该坐麻了,不怪她要苏散苏散。她是个血肉之躯的人,不是他所做的虚无缥缈的梦,她身上的玫瑰紫绒线衫是心跳的绒线衫——他看见她的心跳,他觉得他的心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