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打篮球的女孩

3个月前 作者: 艾西恩
    我不需要成为这个世界的名人,因为我在另一个世界中得到的更多。那个世界里的人们或混乱或压抑或迷茫或执著……我是两个世界之间的摆渡人,至于船票,永远只卖单程……


    前情提要:


    螳螂一案尘埃落定之后,由于自责和幻觉反复困扰,艾西放弃了心理游医的工作,转而跟随好友老威卖起了佛珠。


    半年过后,小艾的生活波澜不惊。他到一位朋友家做客,意外地发现这家的女儿——正在上高二的李默涵举止非常诡异。这女孩似乎将小艾错认成别人,隔着门不知所云,让小艾一头雾水。


    好半天,女孩卧室的门开了,里面伸出一只惨白的毫无血色的大手,将小艾一把拽进门去……


    第一章吸引


    打篮球的女孩


    青幽幽的炉丝被火烧得通红;黄澄澄的竹排让水浇得油亮;壶盖被蒸汽顶着袅袅地吹出白烟。由于失眠,我端起茶壶的手有些颤颤巍巍。


    咖啡店的老板段大哥最喜欢品茶,不管这算不算是一种讽刺,反正来到我家,就得用好茶来招待他。


    对于茶道,我是一知半解、照猫画虎——沏茶的工具一应俱全:手工打磨的紫砂壶、特意买来的高档茶海、登得了大雅之堂的名茗,外加专门招待客人沏茶用的依云矿泉水。


    一切看起来像模像样的,只是我没长着一颗爱茶的心。


    昨夜恍恍惚惚,总共也睡不到两个小时,于是这一天的下午,眼皮沉得不行,与其费力地挑着,还不如干脆半睁半闭的——与眼球相连的,满是一片酸溜溜的神经。


    被病人家属打坏了的左眼,眬眬的,大约也只能感光而已。


    窗帘也懒得拉开,视线内模糊一片。


    这样也好,省得我去看段哥、李姐那副失魂落魄的模样——经过了昨夜的风波,他们似乎老了许多,而我找不出什么安慰的话来。


    哆哆嗦嗦地,我给面前的段哥、李姐倒上杯茶,依旧半闭着我那只好眼,等待他们开口。


    从他们进屋到现在,已过去二十分钟,我家的喜乐蒂犬——雪糕同学都闹够了,伏在我脚边直喘气,可他们还没说出什么像样的话来。


    段哥是个经过事很能沉得住气的男人,他端起小杯,饮了口茶,估计淡而无味吧,也不好批评什么,操着他的腔调,开了口:“小艾”,他一向这么称呼我,“哥哥我说过,你的事,就是我的事,那么我的事……”


    “你的什么呀!”没等说完,他的妻子李姐不干了,“都什么时候了,还拿腔做调的!”她愤愤地瞪了他一眼,然后转来看我,略有些低声下气地说:“小艾呀,姐是来求你的,求求你救救我家默涵。”


    从事心理游医那两年,我最怕的,也最不愿面对的,就是熟人忽然这样跟我说话。我想起螳螂一案中,我那焦头烂额、可怜兮兮的干爹来,不由自主地叹了口气。


    还是卖佛珠好,真的,无事一身轻啊!


    李姐也许错会了我的意思,忙不迭地追了句:“真的,小艾,你要是不答应,可是断了姐的活路。我们就这么一个闺女,她要是疯疯癫癫的,我这做娘的……唉,不看你哥的面子,总要给我个面子。”


    “哦,这不是面子的问题,”我赶快澄清,“李姐,您不要误会,段哥说得对,他的事也是我的事,所以您大可放心,这事我不会不管的。只是……眼下我有很多困扰。”


    “你说,有什么我们能做的?”


    房间里暖气烧得挺旺,这漫漫冬日里,室内的温度也超过二十度了。李姐是个急脾气,她从进屋开始到现在连大衣还没有脱,可是看得出来,她的心里寒冰一块。听我这么说,她挺直了身子,凑过来恳切地问我。


    我喝了一口茶,好像不至于淡而无味,可嘴里总有些乌突突的杂味。仔细一想,呃,我忘记用第一泡茶涮涮杯子了。


    我坐直了身子,看看面前的兄嫂,说道:“段哥、李姐,你俩着急,我懂,不过有些事咱们得慢慢来。咱们先说说这个,段哥,我昨天去你家,如果我不是有事去找你,大概也就不会去你家,这样说来,我的出现,纯粹是个意外。你大概不是故意要让我去观察你女儿的吧?”


    他没想到我提这个茬儿,愣了一下,摇摇头:“不,我没那意思,只是想请你来家吃饭。”


    “好,那么李姐,我到家之后,你和我聊了一阵子,也没跟我说默涵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这就很奇怪了:是不是你们太忙,因而疏忽了关注孩子呢?让我把话说明白一些。昨晚,我在你家待了三个小时,前前后后这么长时间,默涵始终没能认出我来,这总不该是她第一次出现反常吧?”


    我想他们能理解我的意思,因而相视一眼,长时间地沉默了。


    好半天,李姐说话了:“你的意思是说,昨晚不是默涵第一次发病?”


    “嗯!”我点点头,“至少我觉得不该是。默涵把我认成别人,对你们说话的口吻也很奇怪。三个小时里,她始终沉浸在自己的幻觉中,不能认清现实世界,如果说第一次发病就达到这个程度,那未免太离奇了。所以,我希望你们帮我回忆一下,她在这之前,有没有什么异常的举动呢?”


    “这个……”李姐问,“大概要回忆到多久之前呢?”


    “这么说吧,我有半年多没去你家了。之前,我是没注意到什么,那么就想想这半年吧。”


    又是一阵沉默过后,“呃,我记得,她有一次在学校里和同学闹别扭,回家后闷闷不乐好几天,这算吗?”


    “没事,你说你的,我慢慢琢磨。”


    “嗯……今年他们高中文理分班,老师建议她去文科班,可她坚持要学理,说是以后要考医科专业……啊,还有,这学期期末考试的成绩也不太好,班里名次下滑到了第十位,她很不高兴,回家也不理我们,把自己闷在房间里待了两天,这算吗?”


    这好像都不算吧。


    诚然,也有人会为一些小事想不开,得了这个病那个病,或至少纠缠于一段时期。不过依我看,默涵的情况并非如此。


    作为一个年轻女孩,默涵除了个子高之外,没什么明显的不同。


    但在她小时候,可不是这个情况。她有些先天不足,又矮小又容易患病,甚至还有一点哮喘。她的父亲发了发狠心,毅然决然地把她送到自己的战友那里——这位战友,是篮球教练,专门培训“娃娃兵”。说来也奇怪,身子弱小黑黝黝的默涵小丫头,看到篮球,不知道打哪儿冒出股子喜爱劲来。同期被送去的孩子有很多,教练笑笑,随手抛出个球:“你们谁能抢着这个球,谁就留下。”


    有些孩子,放弃了;还有些孩子,一下子冲了上去。这不是篮球,更像是橄榄球——一堆孩子挤在一起,最下面的,用整个身体,紧紧护住球的,正是弱小却又倔强的默涵。


    教练笑了:“呵呵,这小丫头不赖啊,行了,你留下吧。”


    从那时开始了六年不顾严寒酷暑的不间断训练。这六年,也正是她的小学时光。十岁之后,默涵开始发育,她个子蹿得很快,大概到十五岁,就已经比我高了。就算她不穿高跟鞋,也比我高了两厘米。


    篮球训练养成了她坚强的性格——这样的孩子,会为一点小事而抑郁吗?大概不会的。


    默涵最让我赞叹的一点,还不是她的运动神经,而是她的头脑。


    她在队里打得分后卫的位置,表现优异,原本是个值得培养的好苗子。可到了高一期末,她力排众议,忽然“弃武从文”。她的文化课,也从没有落下,她是凭着体育特长生的身份,才能进了北京一所重点高中,这不假;可是她弃武从文之后,还能考进班里前十,凭的可是真功夫。


    这样一个能文能武、性格坚韧的女孩,会因为学校里一点琐事,而产生严重的幻觉吗?可能性很低。


    因此,我换了个话题:“李姐,您刚才说学校里有些不愉快。那么,和同学之间的矛盾,达到了什么程度?老师有联系过您吗?”


    “不,没有,”她毫不迟疑地摇摇头,“默涵虽然不是班里最优秀的学生,但是老师很喜欢她,还经常拿她做榜样来表扬,没跟我们说过什么负面的消息。”


    呃,我忽然发现自己的处境很无奈,家长们在与我谈论孩子的情况时,不是一个劲儿夸大孩子的问题,就是若有若无地忽视孩子的问题。这两种极端,哪个都对我的工作起不了什么作用。


    我正想说点别的,裤兜里的手机震动起来。


    说声抱歉,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是老威的来电,他那张大脸照片在手机屏幕上张牙舞爪。呃,现在老威是我的老板,按理说老板的电话员工不该不接,可眼下这种环境,算了吧,反正是周末,我没理他。


    为了挖掘到有用的信息,我把话题又挑明了一些:“段哥、李姐,你们对辉辉这个人了解吗?”


    “辉辉?!”他俩不约而同地诧异地望着我。


    “怎么了?默涵不是把我认成辉辉的爸爸吗?”我也反问。


    我因此想到马克?吐温在《竞选州长》一文中写到的场景:白的、黑的、黄的,一大群五颜六色的不同肤色的孩子冲上主席台,抱着他的腿叫爸爸。


    当然了,这是作者辛辣的讽刺,不过倒也证明,他至少是个名人。


    可我呢?2008年的这个冬天,我还不到二十八岁,未婚,忽然就被人当成了某人的爸爸,撇去被动占了便宜的意思不谈,实在叫我有点不爽。


    隔着卧室的房门,睡得迷迷糊糊的默涵,把我当做辉辉的爸爸,这大概还能说是听错了。而开门之后,直到我离开之前的几个小时,我和她面对面,她还是认错了人,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问题是:辉辉是谁?


    我的问题也不算刁钻:“你们看,昨晚,她多次提到辉辉这个人,还把我当成辉辉的爸爸,那么,你们就从来没有听到过辉辉这名字吗?”


    “没有。”这一次是段哥开了口,“平时会有我们夫妇俩的朋友来家串门,不过没有人或者谁的孩子叫这名字。”


    “默涵带同学回过家吗?”


    “没有,我们也希望女儿能多和朋友来往,不过她从来没往家带过人。”这是李姐在帮衬。


    “那就很难理解了。我被误认成某人的爸爸,倒可以放下不谈。问题在于,辉辉到底是谁?这人是男的还是女的?听昨天她说话那意思,大概是个男孩吧?”


    他们半信半疑地点点头。


    其实我也拿不准。


    从默涵一口一个“辉辉”地叫,对于一个十七岁的花季女孩来说,把辉辉当成男孩子来看,算是比较靠谱的。不过,既然我是辉辉的爸爸——呃,就当是吧——那默涵对我那股子亲切劲,就有些与众不同了。其实不止是亲密,而是拉拉扯扯的有些小暧昧——有姑娘没事跟未来的老公公这样的吗?


    唔……我承认我的脑子里一锅浆糊。这事情太过蹊跷,我实在理不出头绪。


    “关键是,我们也不知道那孩子全名叫什么呀!”段哥一语中的。


    这样就不好找人,找不到人,也就很难了解到他俩之间到底出了什么事。甚至,我连辉辉是不是真的存在都不清楚。


    这案例几乎无从下手。


    我习惯性地又叹了口气。


    忽然,李姐神秘地眨了眨眼,有些话,要启齿,好像又不知道该怎么说。我当然不能放过这个大好机会,立刻追问:“李姐,您好像想到了什么。”


    “是,是,小艾,你瞧,我们管孩子比较严格,不过呢,也给她充分的自由。我想想啊,大概是一年多以来,默涵她都在写日记,您说那里面会不会……”


    我通常是不主张父母偷看孩子日记的,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假如偷看了日记,能有效预防孩子出现严重问题,倒也说得过去。很多时候,等出了事,亡羊补牢就没什么意义了。


    “哦!”我马上说,“这很好,但是您从没有看过那日记是吗?”


    “是。”


    “能拿给我看看吗?”


    “这个……”李姐马上改了口,“小艾,你别误会,我们当然信得过你,只是……”


    我等她把话说完。


    “只是,这很难做到。因为默涵她几乎每天都会写那本日记。其实我也很好奇,有几次给她端茶送水果,碰上她正在写,她马上就把我给推了出去。我很好奇,但是一直不愿意侵犯孩子这点隐私……”


    “哎呀,你跑题啦!”直性子的段哥受不了老婆这么婆婆妈妈的,插嘴说,“小艾,总之吧,那日记我们谁也没看过。默涵把她放在抽屉里,可是她几乎每天都要写,所以直接拿来给你看不太容易。”


    “那就去复印呗!抽屉上锁吗?”


    “不上。但是就怕她在日记本上做什么手脚。万一她看出来我们动过,那就麻烦了。”


    青春期的孩子都比较敏感。想了想,我便说:“嗯,这样吧,回头我跟你们一起去看看,默涵总还是要上学的。”说到上学,我忽然愣住了,今天是周日,段哥、李姐来找我,莫非把默涵一个人丢在家里?这可不大安全。


    李姐马上否认了我的担忧:“不,昨天家里出了那样的事,我就给我哥哥他们两口子打了电话,现在他们在家里陪孩子,所以我俩才借机会出来的。”她低头看看表,“也不能太长时间,一会儿我们还得回去。”


    “有人陪就好,她今天又出现幻觉了吗?”


    “没有,今天还好,上午十点起的床,中午正常吃了饭,好像不记得昨天晚上的事了。”


    也就是说,我走之后,默涵睡了一觉,起床之后就没事了。这没什么值得高兴的,换句话说,就是我不出现的时候,她的幻觉刚好也就没有了——会不会我是她的刺激源?这种担心会让我的工作变得畏首畏脚。


    “总之这样好了,既然我们谁也不认识辉辉,那么您二位抽空找一找老师,了解一下默涵的在校情况,有一搭无一搭地也问问有没有辉辉这个人。另外,找机会把她的日记复印一本给我看看,希望能找到一些有用的线索。眼下也只能做到这些了,如果默涵又出现什么问题了,就马上告诉我。从今天开始每个周末我都会过去看看。”


    “行,我们肯定配合你的工作。”两口子斩钉截铁地说着,似还有些放心不下的,李姐问:“嗯,如果治不了,默涵就这样下去,会变成什么样?”


    “应该不会很糟。”我口是心非地回答。


    要知道,严重幻觉有很大几率导致精神分裂。这个概念,我在《耳语娃娃》一书中就有过明确的阐述了。


    只是我实在说不出口,段哥和李姐已经是五十多数的人了,孩子才十七岁。老来得子本就不易,等确定情况再和他们说吧。反正眼下也找不到合适的入手点,走一步算一步吧。


    万一我真成了默涵的刺激源,那就不得不给她换个医生了——我因此想到了简心蓝,自打卖佛珠开始,我已经半年不曾见过她了。


    我的眼睛酸疼,视线里昏暗一片,脑子发僵,迷迷糊糊,又找不出什么话说,因此陷入了沉默。


    段哥和李姐跟着沉默了一会儿,打算起身告辞。


    正在这个时候,房门嘡啷一声,被大大咧咧地撞开了,有个高亢的极具穿透力的声音响起来:“哎,我说小艾,赶紧给我拿点红花油来!”


    哦!老威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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