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3个月前 作者: 徐徐
下了场雨后,天气明显变成深秋了。
詹小鹏是最不喜欢冬天的。昨天,他一早骑自行车,路上冻个半死,鼻子都要掉下来了。看来只能坐公交了。可是,原先天气好的时候,还有一批上班族骑车,现在分流出去的骑自行车的这批上班族都与他一样的想法,于是公交车更挤了,尤其是转第二趟车时,因为是交通枢纽,很多从不同方向过来赶去城区上班的人,都赶着那个点上车,公交车都快挤得要变形了,但是门口还有两三人要想上去,詹小鹏是其中之一,司机估计看着这阵势早麻木了,一点不作为,一点没想要疏通,反正,都这个样子了,也是白疏通,你们挤得上就上,挤不上就拉倒。詹小鹏最后仗着自己年轻力壮,猛然一冲,终于顶着前面一个40多岁的大叔,上了车,车门擦着他的屁股重重地关上,詹小鹏嘴一咧,赶紧摸摸臀部,幸好,完好的,没被夹住,但当时詹小鹏真的感觉一辆小地铁在他屁股上呼啸而过。
唉,这将是他未来冬季的早上挤车生涯。
但除了挤公交,詹小鹏已想不出更好的办法。除非搬家,搬到城区里来。但是,房租就贵了呀,一个二居室或者三居室里的一个单间,最起码也要1000元啊。
唉,若沈思雨毕业了工作了就好了。若她毕业了,每人500块,去城区里的老小区里合租个二居室的单间,最起码就不用这样辛苦挤车了。
詹小鹏在公交车里,手拉着吊钩,闭着眼睛,想象着沈思雨毕业后的日子:他把他的全部工资交给她打理,两人一起去菜市场买买菜,做做饭,然后一起看盗版光碟.他们合租的单间里,有张大床,有个二手沙发,有个衣柜,有个电视,他们就在沙发上,互相搂着看惊险片,那时,沈思雨就会一个劲地钻进他的怀里,他就趁机……嘿嘿嘿。
詹小鹏几乎要在公交车里笑出声来,直到司机一个急刹车,一车子的人半车子倒下,詹小鹏也被前面的人倒着要到他身上,摔了个跟斗,才从美好仙境中回到人间。全车的人都在骂骂咧咧,但司机师傅泰然自若。
詹小鹏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今天他的臀部两次上前线,表现英勇。不过很快就要到超市那一站,接下来的一天,该由双腿和双臂去体验生活了。
打工的生活很辛苦,但他有希望,不觉得累。有希望就好,希望会让人生出无穷的力气来,会觉得再枯燥的生活也有乐趣——只要完成今天的打工生活后,明天,他就可以去看他老婆了。这就是他詹小鹏今天的力气之源。
校园里的河边老地方。
詹小鹏从背包里拿出山塞版的marco’polo毛衣,满脸讨好微笑地递给沈思雨。
沈思雨接过,惊喜地看着他。
“不是原版的,不过,是我妈织的,送给你的礼物——看看,我也有一件,情侣衫呢!”詹小鹏指指夹克外套里面的白色毛衣。
“哇,你妈妈怎么这么能干啊,织的比正版的还好看呢!”沈思雨睁大眼睛,由衷地赞美。尽管这是个假名牌,但沈思雨依旧感激——现在这年头,手工制作的就是比流水线出来的有品位。
詹小鹏开心地搂住她:“以后啊,你当了我的小老婆,我妈每年都给你织漂亮的毛衣,她可喜欢你啦!”
沈思雨一听,不说话。
结婚?那可是很遥远的事。
“你工作都没找到,结什么婚呀?”她撅着嘴巴,轻轻地说。
“总会找到的嘛。”詹小鹏依旧不乏革命的乐观主义精神。
“走,我带你吃饭去,学校后门的大排档,好不好?”詹小鹏拉着沈思雨的手,不由分说就带她去。
但沈思雨不想吃大排档,她不喜欢小饭店里那种不洁净不体面的环境,可能几次同莫教授出去吃饭被“启蒙”了,她也开始对环境要求越来越高了。
“那你要吃什么?”詹小鹏有点紧张地问。
沈思雨看看他,善解人意地说:我们去吃肯德基吧?
两人吃肯德基,怎么吃也不会超过50块。詹小鹏放心了。
两个年轻人各自租了辆自行车,骑车去肯德基,一路,詹小鹏心情超好。将要与佳人共进午餐,他想想就开心。
詹小鹏替沈思雨端来了装了鸡翅和汉堡包的托盘,他给沈思雨点了两份她最喜欢的香辣鸡翅。
“你怎么点两份呢?吃不掉的呀。”沈思雨奇怪。
詹小鹏体贴地说:另一份你打包带回寝室,肚子饿了吃。
沈思雨不语。她知道詹小鹏对她的好。
詹小鹏是只蚂蚁,他只有很小的力气,只能扛起很少的食物,但是,他可以把身上能带的食物,尽可能多的送给她。她在他心里占有99%。
她突然想起莫教授,若詹小鹏是蚂蚁,那莫教授是什么?莫教授应该是个大象,他随便一把,就能拔倒一棵大树,他稍微一关照,就能改变她的命运……
怎么在同詹小鹏一起时还想起了莫教授?
是不是因为这两个男人她都不想放弃?
沈思雨觉察到了自己的卑劣和自私。她几乎想对詹小鹏公开秘密,告诉他,她对不起他,她配不上他,他们还是分开,让他自己重新去找个好姑娘,而她,她只配去做一个大教授的小三……
詹小鹏坐到她身旁,一边啃汉堡包一边对她说:“老婆啊,同你商量个事,寒假能不能去我家那里玩玩啊?”
“干吗?”沈思雨抬头看他。
“我妈妈想见见你……”詹小鹏说。
“你干吗呀,去见家长,那是结婚前才会做的事。”沈思雨更觉得羞愧了。
“我们难道不会结婚吗?”詹小鹏瞪着她看。
“我还年轻呢,不想那么早结婚。”沈思雨想了想,说。
“不结婚也行,那就订婚吧,订婚了,我们就可以住在一起了,行不?等你毕业了,工作了,我们去租个房子,一起住。我们现在三人合租,条件不好,吃的也不好,没个女人,一点不像家,若我们一起生活了,你做饭我干家务,分工搭配,资源共享,好不好啊……”詹小鹏大口地咬着汉堡包,说。
沈思雨明白了。
詹小鹏对她的好,都是基于一个目标:结婚。更明白一点地说:是搭伙过日子,是资源共享,是“你做饭我干家务”的合理合法分工。
沈思雨不说话。詹小鹏说的其实一点没错,是她自己把爱情想得太崇高太人间不识烟火了,其实,爱情是最烟火的东西。
因为要一起烧饭一起睡觉,所以有男人对女人的好,男人若对女人不好,就达不到一起烧饭一起睡觉的目的了。现在的女人,哪个不精明?现在的男人,哪个不会算账?
若不从负面意义考虑,如今,她身边的两个男人,一个付出了真心,一个给予了关照,她算是有福之人了,什么都没落下——虽然付出真心者给不了她什么,而给予她关照者,她在其心中的分量只有一小块。
小人物没什么拥有的,拥有一个女人,就拥有了世界。他并不是真的爱情至上,只是因为除了爱情他什么都没有。
大人物已拥有整个世界,再多一个女人,也不过是盛宴里再加一道小菜。
沈思雨明白这点。
所以说,都市男人,想要他既有风度又有能力,既能挣钱又受人崇仰,既在社交场合风度翩翩温柔体贴又只对一个女人好,既是大众情人又心里只捧着一个女人,现实吗?
这样的情况,是绝不可能在一个男人身上实现的,女人只能在多个男人身上找到他们各自的优势,然后像拼盘一样,拼出这样的一个综合体,让自己既享受到爱情,又可以不为生活以及前途担心……
正像王倩所说:每个男人的功能都不一样。她沈思雨运气好,遇到了两个功能不重复的男人,她可以从他们身上得到各自的资源。
沈思雨吃掉了一个鸡翅,把骨头放在托盘里,詹小鹏拿起她吃剩的骨头,毫不介意地放进嘴巴,嚼着说:你怎么不嚼这骨头呢,最好的就在这里面的骨髓了,多浪费呀!
沈思雨看着他使劲嚼着骨头,慢慢说:“小鹏,我在准备考研呢,若我考上研究生的话,那还得再读3年……”
詹小鹏一愣,停止吃东西,然后看着她:“你考研?我怎么一直不知道?”
沈思雨说:“考研还需要满天下囔囔啊?考不考得上还不知道呢。”
詹小鹏问:“考哪里?本校?”
沈思雨说:“上海东大。”
詹小鹏再次一愣。上海东大,那是新闻专业最难考的大学。
詹小鹏嘻嘻地笑:“我的老婆,我当然知道你的实力,东大的新闻专业,呵呵……”
沈思雨知道詹小鹏是正话反说,因为,沈思雨的成绩真的一般般。
沈思雨看他一眼,继续挑战他,说:“我是跨专业考研,我考社会学。”
詹小鹏几乎要笑喷了,沈思雨,一个念书也就一般般的女孩,竟然想跨专业考上海东大的社会学专业!考研呢,她以为她是什么啊,是考民航空乘小姐啊?以为个子高挑相貌出色笑容甜美就够了?没见他们一起住的小羊,整一个头悬梁锥刺骨,而她,他可没见她看过几本书呢,就在那里囔囔要考研!
沈思雨不说话,随他取笑。到时候,向他亮出录取书,看他还这样张狂地笑不?
詹小鹏笑够了,然后对沈思雨说:“老婆啊,考研都要脱层皮的,我看你啊,也就脱件衣服的力气花下去……”
“詹小鹏,你说什么呢!”
沈思雨突然柳眉倒竖,脾气大发。
詹小鹏不知所措,他没存心要说什么,他就是这么随口说说的,脱层皮意思是很难做到,脱件衣服就容易多了,他可没多想什么啊。
但是,对于沈思雨,脱件衣服的概念就不一样了,她觉得詹小鹏是在故意羞辱她。
“好好好,老婆,我说错了,你才不会脱衣服呢,你肯定也会脱层皮的,你只是还没开始用功……不不不,你用功的时候我没看到,你肯定能考上研究生的!”詹小鹏见风使舵,赶紧拍女友马屁。
沈思雨不说话了。其实,她在那么大喝一声后,就立即感觉到了自己的虚伪,是啊,事情敢做却不敢承认了,人家一说就立即跳脚了,这不正说明自己心虚吗?明明该道歉的是自己,无论是以前做的事情上,还是刚才对待詹小鹏的态度上,全都是她理亏,但是,她却霸道地在占领阵地。
詹小鹏见沈思雨不说话,以为她生气了,又赶紧安慰:“老婆,你考研就考研吧,考上海就考上海吧,考上上海,那我也跟去上海,去上海找工作,当你的跟屁虫,给你当保镖,若你万一考不上,那么你就在杭州找工作,我们一起找了工作了,就住一起,好不好啊?”詹小鹏软绵绵地向女友乞求。
沈思雨低头不看他,过了好会儿,她终于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