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1 往昔梦
3个月前 作者: 桐华
盐铁会议虽有一个桑弘羊积极参与,却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因为霍光和上官桀的老谋深算,会议未能起到刘弗陵预期的作用:将矛盾激化。
但之后霍光宴请贤良、刘弗陵夜临霍府,还有一个莫名其妙的刺客事件,却让三大权臣之间的猜忌陡然浮出了水面。
霍光一直积极推举重用亲近霍氏的人,而对上官桀和桑弘羊任用何人的要求常常驳回,在朝廷权利的角逐上,渐渐有压倒上官桀的趋势。
自汉武帝在位时,上官桀的官职就高于霍光,当今皇后又是他的孙女,上官桀一直觉得自己才应该是最有权利的人。
幼帝刚登基时,在燕王和广陵王的暗中支持下,包括丞相在内的三公九卿都质疑过先帝为何会选择四个并没有实权的人托孤,为了保住权利,也是保住他们的性命,上官桀和霍光心照不宣地联手对付着朝廷内所有对他们有异议的人,两人还结为了儿女亲家。
一直以来,霍光表面上都对上官桀很敬重,事事都会和上官桀有商有量,甚至请上官桀代做决定,但随着敌人的一个个倒下,小皇帝的一天天长大,形势渐渐起了变化。
也许从选谁做皇后开始就埋下了矛盾。
其实,上官桀的小女儿上官兰、霍光的女儿霍成君才和刘弗陵的年龄匹配。可当上官桀想送上官兰进宫时,受到暗中势力的激烈阻止。迫不得已他只能选择让孙女上官小妹进宫,霍光又以小妹年龄太小,和皇上不配来阻止。
实际原因呢?即使小妹是霍光的外孙女,可小妹的姓氏是上官,而非霍。
但那时候的霍光还不能完全和上官桀相斗,桑弘羊又对后位虎视耽耽,也拟定了人选进呈公主。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小妹毕竟流着霍家的血,两相权衡后,霍光最终妥协,和上官桀联手打压桑弘羊,把小妹送进宫做了皇后。上官桀和霍光在小妹封后的当日也都各自加官进爵。
表面上,上官氏和霍氏同享着盛极的荣耀。矛盾却在权力的阴影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或者矛盾本就存在,只是以前遮掩得太好。
上官桀曾为钩弋夫人入宫得宠立过大功,上官氏和钩弋夫人一直关系甚好,因此皇帝幼时和上官桀更亲近,年纪渐长,却和霍光越走越近。
皇上能轻车简从地驾临霍府,可见对霍光的信任。皇上的意图已经很明显,日后会重用的是霍光和贤良派,而非上官氏和士族。
上官桀心中应该已很明白,走到今日,上官氏和霍氏绝不可能再分享权利。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
而云歌、大公子四个人误打误撞弄出的“刺客事件”只会让矛盾更深。
霍光定会怀疑是其他二人暗中陷害他,目的当然不是行刺皇上,而是让皇上怀疑他。
狡诈多疑的上官桀却一定会想为什么此事发生在霍府?不早不晚,发生在他到之后?甚至怀疑是冲着他而去,说不定给他暗传消息的霍府家奴根本就是霍光给他设置的套。
桑弘羊这个老儿倒是有些古怪,那晚似乎不惜暴露自己,也要维护皇上安全。
大公子因为知道刺客的真相,所以倒对他生了几分敬重,此人虽是权臣,却绝非佞臣。但对于不知道刺客真相的人,却难免怀疑他胆子如此大,难道因为刺客和他有关?他借机表忠心?
虽然盼的是虎狼斗,但只怕虎赶走了狼,或者狼赶走了虎,独坐山头。
如果非要选择一方,小珏肯定希望赢的是霍光。
皇上呢?皇上对霍光的亲近有几分真?或一切都只是为了激化上官桀和霍光矛盾的手段?甚至皇上看似临时起意的夜临霍府,只怕也是刻意为之。
堂堂天子,却轻车简从,深夜驾临臣子府邸,难道不是显露了对臣子的极度信任和亲近?和臣子对月谈笑,指点江山,更是圣君良臣的佳话!上官桀面对这等局面,会不采取行动?
可霍光真会相信皇上对他的亲近和信任吗?
桑弘羊又到底存了什么心思?
真是头疼!
不想了!大公子翻了身子,阖上了双目。
红衣看他睡着了,轻轻放下帐子,出了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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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歌的身体底子很好,孟珏的医术又非同凡响,再加上许平君和红衣的照顾,云歌好得很快。可难得有机会偷懒,索性以病为借口给自己放大假休息。常叔再爱财,也不能逼病人给他赚钱。
云歌一个舒服的午觉睡醒,满庭幽静,只有温暖的阳光透过窗格子晒进来,顽皮地在帘子上画出一格格方影。
红衣正在院中的槐树下打绳穗,大公子却不见人影。
云歌走到红衣身旁坐下,“大公子呢?”
红衣指指屋子,做了个睡觉的姿势,朝云歌抿嘴一笑,又低下头专心干活。
红衣的手极巧,云歌只看她的手指飞舞,青黑色的丝线就编织成了一朵朵叶穗。云歌想起大公子身上带着的一个墨玉合欢珮,看红衣编织的颜色和花样,正好配合欢珮,“红衣,你的手真巧,女红针线我是一点不会做。”
红衣拿了根树枝,在地上写:“你想要什么?我编给你。”
云歌捡了截树枝,想了想,大概画了个形状,“我曾见过人家带这个,觉得很好看,这个难编吗?”
红衣笑瞅着云歌,点点头,又摇摇头,指了指云歌的心,写下三个字,“同心结。”
云歌未明白红衣究竟是说难编,还是不难编,但她的心思也不在这上面,遂没有再问。
红衣挑了一段红丝线,绕到云歌手上,示意云歌自己编。
云歌并没有想学,但看红衣兴致勃勃,不好拒绝,只能跟着她做起来,“红衣,我想……问你一件事情。”
红衣笑点点头,示意她问,云歌犹豫了下:“你和孟珏熟悉吗?”
红衣看着云歌手中的同心结,以为她的同心结是编给孟珏,一脸欣喜地朝云歌竖了竖拇指,夸赞她好眼光。
云歌却以为红衣赞她编得好,笑道:“过奖了!哪里有你的好,你的才又漂亮又实用。”
红衣霞上双颊,又羞又急,匆匆伸手比了一个十二三岁孩子的高度,表示她在那么高时,就认识孟珏了,她很了解孟珏,孟珏很好。
“原来你少时就认识他了。那……红衣……你知道不知道孟珏……孟珏他吃菜根本吃不出味道?”
咸酸甜苦辣,孟珏竟是一种都尝不出来。云歌以前只在书上看到过有不辨百味的人,当时就想,这样的人吃什么都如同嚼蜡,人生还有什么乐趣?却没有料到,自己有一日会碰到这样的人。
红衣不解地看着云歌,云歌立即笑说:“没什么,我随口胡说。为什么这个要叫同心结?”
“红衣,我想喝不冷也不热的茶。”不知何时立在门口的大公子对红衣吩咐。
红衣立即站起,对云歌抱歉地一笑,匆匆跑去厨房。
云歌看着大公子,“你知道?”
大公子仍然带着一分似笑未笑的笑意,“你发觉多久了?”
“不久,试过几次后,最近才刚刚确认。”
“他对这件事情讳莫如深,你最好当作不知道。我认识他时,他已经是这样了。具体因由,我也不十分清楚。好像他在幼年时,目睹了娘亲惨死,大概受了刺激,就落下了病根,舌头不辨百味。”
“惨死?”云歌满心震惊。
大公子笑瞅着云歌:“云丫头,你打算嫁给孟珏吗?”
云歌气瞪着他,“你胡说八道什么?别忘了,你现在住在我家里,得罪了我,赶你出门。”
“你不打算嫁给孟珏,打听人家这么多事情干吗?他的事情,我只是半清楚,半不清楚,你若想知道,直接去问他。不过……”大公子就着红衣的手喝了口茶,牵着红衣出了院子,“不过我的建议是什么都不要问。每个人都有些事情,只想忘记,只想深埋,何必非要把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都扒出来呢?”
大公子把她想成了什么人?云歌对着大公子的背影挥了下拳头。她不过是想知道孟珏没有味觉的原因,看是否有可能治好,云歌实在无法想象一个人吃什么都没有味道的生活。
继而又无力地重重叹了口气,为什么他们都有想忘记、想深埋的事情?
刘病已如此,孟珏也如此。
她曾很多次想问一下刘病已过去的事情,想问问他这些年怎么过的?也想试探一下他还记得几分当年西域的事情,却感觉出刘病已一点都不想回顾过去,甚至十分避讳他人问,所以一句不敢多说,难道以后对孟珏也要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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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歌心情低落,无意识地像小时候一样,爬到了树上坐着发呆。
看到一个身形像刘病已的人从院外经过,云歌揉了揉眼睛看第二眼。看完第二眼,第三眼,眼睛一揉再揉后,她终于确定那个身杆笔直,走路端正,神情严肃认真的人的确是大哥。
吊儿郎当,漫不经心,懒洋洋的像刚爬起床的笑,慵懒的像随时随地可以倒下睡的步履,这些都不见了!
走在大哥前面的人是谁?竟然能让大哥变了个人?
云歌蹑着手脚悄悄翻进了刘病已的院子,却不料看到的是那个人神情恭敬地请刘病已坐。
刘病已推了几次,没有推掉,只能执晚辈之礼坐下,老者却好像不敢接受,立即避开,等刘病已坐好后才坐到了下首位置。
张贺沉默地打量着屋子,眼睛慢慢潮湿。家徒四壁,屋子中唯一的一点暖意就是桌上陶土瓶子中插着的一簇野花。
张贺按下心酸,笑着说:“收拾得很干净,不像是你自己做的。是谁家姑娘帮的忙?”
刘病已回道:“许家妹子偶尔过来照应一下。”
“许广汉的丫头?”
“嗯。”
“病已,你也到成家的年龄了,可有中意的人?家里一定要有个女人才能像个家。”
刘病已怔了一下,低下了头。
张贺等了半晌,刘病已仍不说话。“病已,如果你没有中意的人,我倒是有门亲事想说给你。”
刘病已抬头道:“张伯伯,我这样的身份娶谁是害谁。再说,谁家能看上我这家徒四壁的人?我现在过得很好,一人吃饱,全家不愁,不想考虑这些事情……”
刘病已话没说完,张贺已经大怒地站起来,气指着刘病已:“你说的是什么混帐话?你爷爷、你爹爹、你叔叔们费尽心机,那么多人舍掉性命保住你这唯一的血脉,就是让你给他们绝后的吗?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你对得起谁?你让他们在地下怎么心安?多少条人命呀!你……你……”说到后来,老泪纵横,话不成语。
刘病已沉默地坐着,身躯僵硬,眼中满是沉痛。
张贺突然向刘病已弯身跪下,“咚咚”地开始磕头。刘病已惊乱下,一个翻身跪倒也朝张贺磕头,丝毫不愿受张贺的大礼。
张贺哭着说:“你若还念着你爷爷和爹娘,就听我几句劝,如果你实在听不进去,我也不敢多唠叨。我只是忘不掉那些血淋淋的人命,多少人为了保住你的性命,家破人亡、甚至全族尽灭,就是为了留一点血脉,指望着你能开枝散叶……”
刘病已双手深深地掐入了地下,却还不自知,看似木然的眼中有着深入骨髓的无可奈何。望着张贺已经泛红的额头,他扶住了张贺,漠然却坚定地说:“张伯伯,你起来说话,我的命是你们给的,病已永不敢忘,伯伯的安排,病已一定遵从。”
“好,那就说定了!这件事情交给我来安排,你就安心等我的好消息。我今年内一定要喝到你的喜酒。”张贺行事果决刚毅,雷厉风行,颇有豪客之风,悲伤还未去,语声却铿锵有力。正事说完,一句废话都没有地出门离去。
张贺和刘病已的对话,有时候刻意压低了声音,有时候夹着哭音,云歌并没有听真切,但模糊中捕捉到的几句话,已经让她明白他们在说大哥的亲事。
云歌缩在墙角默默发呆,连张贺何时离去都没有察觉。千头百绪,只觉心内难言的滋味。
刘病已在屋子内也是沉默地坐着,很久后,忽地叫道:“云歌,还在外面吗?”
云歌揉着发麻的腿,一瘸一拐地走出来,强笑着问:“大哥,你知道我偷听?”
刘病已的语声第一次毫不掩饰地透出难以背负的疲惫和忧伤,“云歌,去取些酒来。我现在只想大醉一场,什么都不想再想,什么都想忘记。”
忘记?流在身上的血时刻提醒着他,他怎么忘得了?
借酒浇愁,愁更愁!
醉了的刘病已,杯子都已经拿不稳,却仍是一杯又一杯。
云歌陪着他喝了不少,也有七分醉意,拽着刘病已的胳膊问:“大哥,大哥……陵哥哥,陵哥哥,我是云歌,我是云歌呀!你有没有想起一点我?我从来没有忘记许诺,我不是小猪,你才是小猪!”
刘病已趴在桌上,笑着去揉云歌的头,却是看见两个云歌在晃悠,手摇摇晃晃地落在了云歌脸上,“云歌,我记得,你叫云歌……我不想记得,我想都忘了,忘记我姓刘,忘记那些鲜红的血……人命……云歌,我不想记得……”
“陵哥哥,我送你的绣鞋呢?你记得吗?你还问我知道不知道送绣鞋的意思,我当时不知道,后来就知道了。你叮嘱我不要忘记,我没有忘记,我一直记着的,我们之间有约定……”
两个人一问一答,自说自话,各怀心事,一会笑,一会悲。
孟珏在云歌屋中没有找到她,从墙头落入刘病已院中时,看到的就是云歌脸通红,依在刘病已肩头,正闭着眼睛絮絮念叨:“我的珍珠绣鞋呢?你弄丢了吗?”
孟珏眼内黑沉沉的风暴卷动着,欲绞碎一切。他进屋把云歌从刘病已怀里抱了出来。
刘病已想伸手拽云歌,“云歌……”却是身子晃了晃,重重摔在了地上,他努力想站起来,却只能如受伤绝望的虫子一般,在地上挣扎。
孟珏毫无搀扶相帮的意思,厌恶冷漠地看了刘病已一眼,如看死人,转身就走。
“那么多人命……那么多人命……血淋淋的人命……”
孟珏闻声,步履刹那僵住,全身的血液都像在仇恨中沸腾,却又好似结成了悲伤的寒冰,把他的身子一寸寸地冻在门口。
刘病已蓦然捶着地大笑起来:“……血淋淋……你们问过我吗?问过我究竟想不想活?究竟要不要你们牺牲?背负着成百条人命地活着是什么滋味?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是什么滋味?什么事都不能对人言是什么滋味?没有一点希望地活着是什么滋味……不能做任何事情,连像普通人一样生活都是奢望。我的命就是来受罪和接受惩罚的,怎能容我像普通百姓一样生活?……连选择死亡的资格都没有……因为必须要活着……因为我欠了那么多条人命……即使一事无成,什么都不能做,像狗一样……也要活着……如果当日就死了,至少有父母姐妹相伴,不会有幼时的辱骂毒打,不会有朝不保夕的逃亡……也不会有如今的煎熬……”
孟珏的眼前闪过了他永不愿再想起,却也绝不能忘记的一切,那些为了活下去而苦苦挣扎的日子。
饿极时,为了活着,他从狗嘴里抢过食物,被狗主人发现后的讥笑唾骂。
和野狗抢夺过死人,只是为了死人身上的衣服。
母亲断气后,眼睛依旧大大地睁着。酷刑中,母亲的骨头被一寸寸敲碎,食指却固执地指着西方。死不能瞑目的她,以为年少时离开的家乡能给儿子栖身之地,却怎么知道她的儿子在那个地方有另外一个名字,叫“杂种”。
除夕晚上,家家都深锁门,围炉而坐,赏着瑞雪,欢庆着新的一年,憧憬着来年的丰收,他却躺在雪地里,木然地看着满天飞雪飘下,远处一只被猎人打瞎了一只眼睛的老狼正徘徊估量着彼此的力量。他已经没有力气再挣扎。太累了,就这样睡去吧!娘亲、弟弟都在另一个世界等着他……
弟弟的哭泣声传来:“爹爹,我的名字不叫刘询,我不要做卫皇孙,我是你的华儿……大哥,救我,大哥,救我……”都说虎毒不食子,可他亲眼看到父亲为了不让弟弟说话泄漏身份,把弟弟刺哑,那个三岁的小人儿,被人抱着离开时,似乎已经明白他心目中最聪明的哥哥这次也救不了他了,不再哭泣,没有眼泪,只一直望着他,眼内无限眷念不舍,弟弟还努力挤出了一个微弱的笑,嘴一开一合,却没有一点声音,可他听懂了,“哥哥,不哭!我不疼。”
他在哭吗?他的视线模糊,他想擦去眼泪,努力看清楚弟弟,可双手被缚……
仇恨绝望会逼得人去死,却也会逼得人不惜一切活下去。
那只半瞎的老狼想咬断他的咽喉,用他的血肉使自己活到来年春天,可最终却死在了他的牙下。当人心充满了仇恨和绝望时,人和野兽是没有区别的,唯一的不同就是人更聪明,更有耐心,所以狼死,他活。
…………
刘病已脸贴着地面,昏醉了过去,手仍紧紧地握成拳头,像是不甘命运,欲击打而出,但连出拳的目标都找不着,只能软软垂落。
屋内的灯芯因为长时间没有人挑,光芒逐渐微弱。昏暗的灯光映着地上一身污渍的人,映着屋外丰姿玉立的人。时间好像静止,却又毫不留情任由黑暗席卷,“毕剥”一声,油灯完全熄灭。
孟珏仍一动不动地站着,直到云歌嘟囔了一声,他才惊醒。云歌似有些畏冷,无意识地往他怀里钻,他将云歌抱得更紧了些,迎着冷风,步履坚定地步入了黑暗。
孟珏抱着云歌到许平君家踢了踢门,许母开门后看到门外男子抱着女子的狎昵样子,惊得扯着嗓子就叫,正在后屋喂蚕的许平君立即跑出来。
孟珏盯了许母一眼,虽是笑着,可泼悍的许母只觉如三伏天兜头一盆子冰水,全身一个哆嗦,从头寒到脚,张着嘴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平君,病已喝醉了,有空过去照顾下他。”
孟珏说完,立即抱着云歌扬长而去。
“孟大哥,你带云歌去哪里?”
孟珏好像完全没有听见许平君的问话,身影快速地消失在夜色中。
―――――――――――
第二日,云歌醒来时,怎么都想不明白,自己明明是和刘病已喝酒,怎么就喝到了孟珏处?
躺在榻上,努力地想了又想,模模糊糊地记起一些事情,却又觉得肯定是做梦。
在梦中似乎和刘病已相认了,看到了小时候的珍珠绣鞋,甚至握在了手里,还有无数个记得吗?记得吗?似乎是她问一个人,又似乎是一个人在问她。
“还不起来吗?”孟珏坐在榻边问。
云歌往被子里面缩了缩,“喂!玉之王,你是男的,我是女的,我们男女有别!我还在睡觉,你坐在我旁边不妥当吧?”
孟珏笑意淡淡,“你以为昨天晚上是谁抱着你过来?是谁给你脱的鞋袜和衣裙?是谁把你安置在榻上?”
云歌沉默了一瞬,两瞬,三瞬后,从不能相信到终于接受了残酷的现实,扯着嗓子惊叫起来,“啊――――”拽起枕头就朝孟珏扔过去,“你个伪君子!所有人都被你骗了,什么谦谦君子?”
孟珏轻松地接住枕头,淡淡又冷冷地看着云歌。
云歌低头一看自己,只穿着中衣,立即又缩回被子中,“伪君子!伪君子!以前那些事情,看在你是为了救我,我就不和你计较了,这次你又……你又……呜呜呜……”云歌拿被子捂住了头,琢磨着自己究竟吃了多大亏,又怎么才能挽回。
孟珏的声音,隔着被子听来,有些模糊,“这次是让你记住不要随便和男人喝酒,下次再喝醉,会发生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云歌蒙着头,一声不吭。想起醉酒的原因,只觉疲惫。
很久后,孟珏叹了口气,俯下身子说:“别生气了,都是吓唬你的,是命丫鬟服侍的你。”
隔着不厚的被子,云歌觉得孟珏的唇似乎就在自己脸颊附近,脸烧起来。
孟珏掰开云歌紧拽着被子的手,轻握到了手里,像捧着梦中的珍宝,“云歌,云歌……”
一叠叠,若有若无,细碎到近乎呢喃的声音。
似拒绝,似接受。
似痛苦,似欢喜。
似提醒,似忘却。
却有一种荡气回肠的魔力。
云歌不知道孟珏究竟想说什么,只知道自己心的一角在溶化。
云歌心中慢慢坚定,不是早已经有了决定吗?事情临头,却怎么又乱了心思?对大哥要成家的事情最难过的肯定不是自己,而是许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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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歌找到许平君时,许平君正和红衣一起在屋中做女红。
“许姐姐。”云歌朝红衣笑了笑,顾不上多解释,拽着许平君的衣袖就往外走,看四周无人,“许姐姐,大哥要成家了,昨天一个伯伯来找大哥说了好一会话,说是要给大哥说亲事。这事我已经仔细想过了,如果有孟珏帮忙,也许……”
云歌一脸迫切,许平君却一声不吭,云歌不禁问:“姐姐,你……你不着急吗?”
许平君不敢看云歌,眼睛望着别处说:“我已经知道了。你说的伯伯是张伯伯,是我爹以前的上司,昨天晚上他请了我爹去喝酒,爹喝得大醉,很晚才回来,今日清醒后,才糊里糊涂地和我娘说,他似乎答应了张伯伯一门亲事。”
云歌轻轻啊了一声,怔怔站了一会,抱着许平君跳起来,笑着说:“姐姐,姐姐,你应该开心呀!我昨天亲耳听到大哥说一切都听张伯伯做主,像对父亲一样呢!父母命,媒妁言,都有了!”
许平君看到云歌的样子,轻揉了揉云歌的头,笑了起来,三分羞三分喜三分愁,“我娘还不见得答应,你知道我娘了,她现在一门心思觉得我要嫁贵人,哪里看得上病已?”
云歌嘻嘻笑着:“不怕,不怕,你不是说张伯伯是你爹以前的上司吗?张伯伯现在还在做官吧?你爹既然已经答应了张伯伯,那一切都肯定反悔不了,你娘不乐意也不行。实在不行,请张伯伯那边多下些聘礼,我现在没钱,但可以先和孟珏借一点,给你下了聘再说,你娘见了钱,估计也就唠叨唠叨了。”
许平君笑点了点云歌额头,“就你鬼主意多。”
刘病已刚见过张贺,知道一切已定。回忆起和许平君少时相识,到今日的种种,心内滋味难述。平君容貌出众,人又能干,平君嫁他,其实是他高攀了,可是纵然举案齐眉,到底……
刘病已暗嘲,他有什么资格可是呢?
许平君看见刘病已进来,立即低下了头,脸颊晕红,扭身要走。
刘病已拦住了她,脸上也几分尴尬,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的样子,许平君的头越发垂得低。
云歌看到二人的模样,沉默地就要离去。
“云歌,等等。”刘病已看了眼许平君,从怀里摸出一个小布包,打开后,是一对镯子。
“平君妹子,你是最好的姑娘,我一直都盼着你能过得好。你若跟着我,肯定要吃苦受罪,我给不了你……”
许平君抬起头,脸颊晕红,却坚定地看着刘病已,“病已,我不怕吃苦,我只知道,如果我嫁给了别人,那我才是受罪。”
刘病已被许平君的坦白直率所震,愣了一下后,笑着摇头,语中有怜:“真是个傻丫头。”
他牵起许平君的手,将一个镯子拢到了许平君的手腕上,“张伯伯说这是我娘带过的东西,这个就算作我的文定之礼了。”
许平君摸着手上的镯子,一面笑着,一面眼泪纷纷而落。这么多年的心事,百转千回后,直到这一刻,终于在一个镯子中成为了现实。
刘病已把另外一个镯子递给云歌,“云歌,这只给你。听说我本来有一个妹妹的,可是已经……”刘病已笑着摇摇头,“大哥想你拿着这只镯子。”
云歌迟疑着没有去接。
许平君隐约间明白了几分刘病已特意当着她面如此做的原因,心里透出欢喜,真心实意地对云歌说:“云歌,收下吧!我也想你戴着,我们不是姐妹吗?”
云歌半是心酸半是开心地接过,套在了腕上,“谢谢大哥,谢谢……嫂子。”
许平君红着脸,啐了一声云歌,扭身就走。
云歌大笑起来,一面笑着,一面跑向自己的屋子,进了屋后,却是一头就扑到了榻上,被子很快就被浸湿。
…………
“你知道女子送绣鞋给男子是什么意思吗?”
“我收下了。云歌,你也一定要记住。”
“以星辰为盟,绝无悔改。”
“下次再讲也来得及,等你到长安后,我们会有很多时间听你讲故事。”
…………
从她懂事那天起,从她明白了这个约定的意义起,她就从没有怀疑过这个誓言会不能实现。
她一日都没有忘记。
她每去一个地方都会特意搜集了故事,等着有一天讲给他听。
她每认识一个人,都会想着她有陵哥哥。
她每做了一道好吃的菜,都会想着他吃了会是什么表情,肯定会笑,会像那天一样,有很多星星溶化在他的眼睛里。
她一直以为有一个人在远处等她。
她一直以为他也会和她一样,会在夜晚一个人凝视星空,会默默回想着认识时的每一个细节,会幻想着再见时的场景。
她一直以为他也和她一样,会偏爱星空……
言犹在耳,却已经人事全非。
原来这么多年,一切都只不过是她一个人的镜花水月,一个人的独角戏。
―――――――――――
屋外,孟珏想进云歌的屋子,大公子拦住了他,“让云歌一个人静一静。小珏,好手段,干净利落!”
孟珏笑:“这次你可是猜错了。”
“不是你,还能是谁?刘病已的事情,这世上知道最清楚的莫过于你。”
孟珏笑得淡然悠远,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再反驳,“面对如今的局势,王爷就没有几分心动吗?与其荒唐地放纵自己,不如尽力一搏,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你就真愿意沉溺在脂粉香中过一辈子吗?大丈夫生于天地间,本就该激扬意气、指点江山。”
大公子愣了一下,笑道:“你当过我是王爷吗?别叫得我全身发寒!很抱歉,又要浪费你的这番攻心言语了。看看刘弗陵的境况,我对那个位置没有兴趣。先皇心思过人,冷酷无情,疑心又极重,天下间除了自己谁都不信,会真正相信四个外姓的托孤大臣?他对今日皇权旁落的局面不见得没有预料和后招。刘弗陵能让先皇看上,冒险把江山交托,也绝非一般人。看他这次处理‘刺客’事件,就已经可窥得几分端倪,霍光迟迟不能查清楚,刘弗陵却一字不提,反对霍光更加倚重,桑弘羊暗中去查羽林营,他只装不知,上官桀几次来势汹汹的进言,都被他轻描淡写地化解了。刘弗陵什么都没有做,就使一个意外的‘刺客’为他所用。我警告你,把你越了界的心趁早收起来,我这个人胆子小,说不定一时经不得吓,就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大公子顿了顿,又笑嘻嘻地说:“不过你放心,我答应你的事情,一定做到。”
孟珏对大公子的答案似早在预料中,神色未有任何变化,只笑问:“王爷什么时候离开长安?”
大公子也是笑:“你这是担心我的生死?还是怕我乱了你的棋局?我的事情还轮不到你操心,我想走的时候自然会走。”
孟珏微笑,一派倜傥,“大哥,你的生死我是不关心的,不过我视红衣为妹,红衣若因为你有了半点闪失,我会新帐、老帐和你一起算。”孟珏说话语气十分温和,就像弟弟对着兄长说话,表露的意思却满是寒意。
大公子听到“大哥”二字,笑意僵住,怔怔地看了会孟珏,转身离去,往昔风流荡然无存,背影竟是十分萧索,“长安城的局势已是绷紧的弦,燕王和上官桀都不是容易对付的人,你一切小心。”
孟珏目送着大公子的背影离去,唇微动,似乎想说什么,最终却只是淡淡地看着大公子消失在夜色中。
孟珏立在云歌门外,想敲门,却又缓缓放下了手。
背靠着门坐在台阶上,索性看起了星空。
似乎很久没有如此安静地看过天空了。
孟珏看着一钩月牙从东边缓缓爬过了中天。
听着屋内细碎的呜咽声渐渐消失。
听到云歌倒水的声音,听到她被水烫了,把杯子摔到地上的声音。
听到她走路,却撞到桌子的声音。
听到她躺下又起来的声音。
听到她推开窗户,倚着窗口看向天空。
而他只与她隔着窗扉、一步之遥。
听到她又关上窗户,回去睡觉……
孟珏对着星空想,她已经睡下了,他该走了,他该走了……可星空这般美丽安静……
―――――
云歌一夜辗转,断断续续地打了几个盹,天边刚露白,就再也睡不下去,索性起床。
拉开门时,一个东西咕咚一下栽了进来,她下意识地跳开,待看清楚,发现居然是孟珏。
他正躺在地上,睡眼朦胧地望着她,似乎一时也不明白自己置身何地。
一瞬后,他一边揉着被跌疼的头,一边站起来向外走,一句话都不说。
云歌一头雾水,“喂,玉之王,你怎么在这里?”
孟珏头未回,“喝醉了,找大公子走错了地方。”
――――――――――――――――
云歌进进出出了一早上,总觉得哪里不对,又一直想不分明。后来才猛然发觉,从清早到现在没有见过大公子和红衣。推开他们借住的屋门,墙壁上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告辞,不送”。
许平君问:“写的什么?”
“他们走了。”
两个人对着墙壁发呆了一会,许平君喃喃说:“真是来得突然,走得更突然,倒是省了两个人的喜酒。”
云歌皱着眉头看着墙上的字,“字倒是写得不错。可是为什么写在我的墙上?他知道不知道糊一次墙有多麻烦?”
许平君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可惜大公子既不是才子,也不是名人,否则字拓了下来,倒是可以换些钱,正好糊墙。不过这些他用过的东西,都是最好的,可以卖到当铺去。”
云歌和许平君都是喜聚不喜散的人,这几日又和红衣、大公子笑闹惯了,尤其对红衣,两人都是打心眼里喜欢。不料他们突然就离去,云歌和许平君两人说着不相干的废话,好像不在意,心里却都有些空落。
“云歌,你说我们什么时候能再见到红衣?”
“有热闹的时候呗!大公子哪里热闹往哪里钻,红衣是他的影子,见到了大公子,自然就见到红衣了。”
许平君听到“影子”二字,觉得云歌的形容绝妙贴切,红衣可不就像大公子的影子吗?悄无声息,却如影随形、时刻相伴,下意识地低头,一看却是一愣,心中触动,不禁叹了口气。
云歌问:“许姐姐?”
许平君指了指云歌的脚下。
恰是正午,明亮的太阳当空照,四处都亮堂堂,什么都看得清清楚楚,影子却几乎看不见。
云歌低头一看也是叹了口气,不愿许平君胡思乱想,抬头笑道:“好嫂嫂,就要做新娘子了,大红的嫁衣穿上,即使天全黑了,也人人都看得见。哎呀!还没有见过嫂嫂给自己做的嫁衣呢!嫂嫂的能干是少陵原出了名的,嫁衣一定十二分的漂亮,大哥见了,定会看呆了……”
许平君脸一红,心内甜蜜喜悦,却是板着脸瞪了一眼云歌,转身就走,“一个姑娘家,却和街上的汉子一样,满嘴的混帐话!”身后犹传来云歌的笑声:“咦?为什么我每次一叫‘嫂嫂’,有人就红脸瞪眼?”
许平君不曾回头,所以没有看到欢快的笑语下,却是一双凝视着树的影子的悲伤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