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3个月前 作者: 叶紫
    人生不止,寂寞不已。寂寞人生爱无休,寂寞是爱永远的主题。我和我的影子独处,它说它有悄悄话想跟我说,它说它很想念你,原来,我和我的影子,都在想你。


    汪然说:所谓的爱情只是一阵偶尔的风,从身边轻轻吹过,留下些许的回忆。


    竹喧说:没有人值得你流泪,值得你流泪的人不会让你流泪。


    如烟说:有的人与人之间的相遇就像是流星,瞬间迸发出令人羡慕的火花,却注定只是匆匆而过。


    我说:爱像云要自在飘浮才美丽,我终于相信分手时的理由很动听。


    汪然和萧赫这对欢喜冤家,分分合合多次,但又是谁都离不了谁。


    竹喧同袁琅虽分居两地,jiqing不减当年。


    如烟大鸟依旧打打闹闹,有时如胶似漆,有时水火不容,感情却在斗嘴中精进。


    而我的初恋在这个秋天告无疾而终。


    一开始的时候是虫蚀一般的揪心。


    室友们无人敢在我面前提起向晖的名字,甚至在说到信息工程学院的时候也是小心翼翼的,生怕会触碰到我的伤口。


    向晖就像是一阵风一样,在我生命中彻底消失了。


    有些事情是可以用来怀念的,有些事情是注定要遗忘的,有些事情是心有不甘的,有些事情一直都无能为力,能冲刷记忆的,除了眼泪,就是时间,以时间来推移感情,时间越长,冲突越淡,仿佛不断稀释的茶。


    也许当时间过去,我就会忘记我曾义无反顾地爱过一个人,忘掉他的柔情,忘记他曾经为我做的一切。也许爱情会败给岁月,爱情会使我忘记时间,然后便是时间使我忘却爱情。


    我以为自己真的可以忘记他,直到那一日。


    周末的时候同竹喧约好去逛街,等我到了约定地点时,却被她临时放了鸽子。


    我毫无目的的瞎转悠,等我意识到的时候,已经走进了地道,鬼使神差般的停在了香港名店街前。


    一幅巨型海报猝不及防的撞入眼帘。


    像中女子长发服帖的披在肩头,笑容恣意随性,静静凝视着身旁同样笑的绚烂的男子,两人目光交融在一起,眼底满是柔情蜜意。


    那是青春张扬,无忧无虑的笑脸。


    那是甜蜜到足以让人嫉妒的深情。


    我清楚的记得这张照片便是当日我和向晖在这家婚纱摄影工作室拍摄的免费照,由于回去以后就弄丢了负责人的名片,后来也就慢慢忘记了这事。


    心中的苦涩如同漫山遍野的杂草,不断的蔓延开。


    我仓惶而逃,门口音像店不知何时响起了音乐声。


    你知不知道,


    思念一个人的滋味,


    就像喝了一杯冰冷的水,


    然后用很长很长的时间,


    一颗一颗流成热泪。


    你知不知道,


    寂寞的滋味,


    寂寞是因为思念谁。


    你知不知道,


    痛苦的滋味,


    痛苦是因为想忘记谁。


    你知不知道,


    忘记一个人的滋味,


    就像欣赏一种残酷的美,


    然后用很小很小的声音,


    告诉自己坚强面对。


    你知不知道,


    寂寞的滋味,


    寂寞是因为思念谁。


    你知不知道,


    痛苦的滋味,


    痛苦是因为想忘记谁。


    巫启贤沧桑,沉厚,张力十足的嗓音直击心底深处。


    不知不觉中,我已是泪流满面。


    滚烫的泪水浸湿了脑海中有关爱的回忆,闭上眼,以为我能忘记,但流下的眼泪,却没有骗到自己……


    回到家中,我翻箱倒柜的翻找起来。


    在写字台最下面的抽屉里,摸出一枚素银戒指。我用手轻轻摩挲着,温热液体不住的自眼眶中流出,许久我才缓过劲来,狠狠的抹去眼泪。这是一枚象征一生承诺的见证,如今,他人都走了,我还要它做什么。


    在第二个抽屉里,藏着一只红色丝绒小包,里面是一块小小的玉石挂件。在玉石上有一心形图案,在心的两端分别刻有紫和晖的字样,这是今年五一时我们在城隍庙淘来的宝,价格不贵,用红丝线穿好,一人一条,可做护身符,也可以当情侣项链,当时还开玩笑说将来能做为传家之宝世代相传。我用力咬着下唇,将它也一并收进装银戒的纸盒中。


    ……


    最后,我想了想,打开手机后盖,取出sim卡,狠了狠心,这手机也不要了吧,要扔就扔的彻底,要忘记一个人也要彻底。


    我又从抽屉的最底层掏出一只小猪储蓄罐,摇了摇,沉甸甸的,倒出来数了数,硬币加上纸币,是笔不小的数目,这是我积攒了快一年的零用钱,只为在明年他过生日的时候,为他购买一份礼物。礼物我也想好了,去专卖店买一套西装,这样,他在工作时,也能时时刻刻想到我。现在,也用不到了。钱用来买新手机,储蓄罐不再需要。


    我拎着个大袋子走出去,老妈追上来,“上哪去啊?”


    我扬了扬手中的纸袋,“扔垃圾。”


    她狐疑的伸手过来,我挡住,“都是些用不到的东西。”


    她的手在围裙上搓了搓,盯着袋子看了又看,才不情愿的放我出门。


    晚饭后,我躲进书房上网。


    qq上头像一片灰暗,居然连一个好友都不在线。


    在汪然和向晖的指导下,我对qq这种新生代的聊天工具不再陌生,一度还很痴迷。如今,使用熟练以后,更是如鱼得水,许多中学毕业后失去联络的朋友,在这虚拟网络中又再度联系上,平日大家各忙各事,周末的时候,上线吼一嗓子,一呼百应,这种感觉,实在是很不错。


    我无精打采的打开新浪首页,随意浏览国内外新闻。


    这是一则关于英国国立密德萨斯大学建校百年校庆的信息,眼角瞥到的同时我几乎是咬牙切齿的关上网页,世界上的国家这许多,我为什么就非要关注那里。


    正在这时,q上传来讯息,是有人发来加好友的请求。


    验证信息上写的是:你的校友。


    我顿时来了精神,鼠标轻点确认后,立刻查询对方资料,昵称:枫,性别:男,其他俱是一片空白。


    “你是?”我试探着问。


    等了很久无人回应。


    再细看,对方头像已暗淡。


    我在心里咒骂一句,搞什么啊,加了好友自己又下线。


    跑去九城社区发了几张帖子,又在榕树下拣了几篇著名的鬼故事看,不多久,汪然上线q我。


    她的语气是极其小心的,“叶子,你……还好吧。”


    “我?好的很,吃的下,睡的着,和从前没什么不同。”我稍加思考,又加了一句:“不对,是胃口更好了。”好像就在刚才我还消灭了两碗饭,难道真的能化悲痛为食欲吗?


    “咳咳,”偷懒的她,只回复了两个字。


    我不想再纠缠于此话题,装作不经意的问:“你和萧大侠最近没出啥状况吧?”


    回答我的只是一个笑脸。


    这两人,从认识到现在,小吵天天有,大吵三六九,丁点事到了他们那儿也会吵的天翻地覆,我同汪然认识这许多年了,她不是个作天作地的人,萧赫也不是蛮不讲理的人,可不知为何,他们就像是前世冤家似的,爱的时候掏心掏肺,恨的时候恨不得杀了对方。


    明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旁观者清,当局者迷,不过,也许他们乐在其中也说不定呢。


    我缓慢的打字:“然然,珍惜现在所有。”我自己弄成这样,不希望她和我一般痛苦。”


    “嗯,”她又是十分简短的回答,再无后文。


    总觉得她今天是满腹的心事,到底是为了什么,我又不好细问,但十有八九同萧赫脱不了干系。


    同汪然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了几句后,又有人发来信息,这次是我还在上初中的堂弟。一个菜鸟级别的网虫,说他是菜鸟,因为他学会上网比我更迟。


    先是嬉皮笑脸的问好,随后步入正题,“姐,问个问题。”


    “说,”我答的简单明了。


    “mm是什么意思?”


    我胡乱答:“是妈妈的意思吧。”


    他又问:“那ppmm呢?”


    我没做多想,“婆婆妈妈。”


    “搞定,”他打了个得意的笑脸。


    “怎么回事?”我随口问。


    “刚才有一个人加我为好友,然后他问我是ppmm么?我按照你的解释说我不是,他又问是mm么?我还是说不是。接着他就叫我爸爸。”


    我先是微微一怔,在两秒钟后爆笑出声,这次真是糗大了,幸好,幸好堂弟他没有发觉。


    我笑的眼泪都出来了,可笑完之后,心里空荡荡的。在酣畅淋漓的笑后,更多几分落寞,这样的人是不是已经被神灵诅咒,此生万劫不复了。


    qq上向晖的头像依旧呈灰暗色,我暗骂自己,难道还期盼着他会忽然上线还是怎么着,即便他上来又怎样,难道我们还能再回到从前吗?不可能了,叶子,你不要再自欺欺人。


    眼前,仿佛升腾起一层烟雾,电脑显示屏也越来越模糊。


    如何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忘掉一个人?方才发在论坛的帖子有了回应:——


    为什么一定要忘掉?当做一个美好的记忆不可以吗?从心里忘记一个自己爱的人,是不可能的!——


    一秒钟遇见一个人,一分钟认识一个人,一小时喜欢一个人,一天爱上一个人,然而却要用一生去忘记一个人!爱一个人不难,但真正要忘掉一个人,难上加难——


    如果你想在短时间内迅速的忘记一个人,请跟随我所说的方式去做。现在,找出一支笔,一个本子,用心去想,把他的缺点逐一记录下来,每晚临睡前在心中默念百遍,尽力去回忆他的错处,和他对你犯下的种种罪恶,随时想起随时补充,直到再也想不起来……


    我取出笔,写下如下几行字。


    第一条,不够温柔不够体贴不够细心不够帅气不够默契不够甜言蜜语没有安全感没有幽默感。


    第二条,凡事深埋心里,没有交流,不够坦诚,让这一切发生的毫无征兆,根本没把我当回事。


    第三条,既然明知道不会有结果,当初为什么还要来招惹我。轻易的许诺,在他还不懂何为诺言的时候。


    第四条,……


    写着写着,泪水悄然滑下,流淌在嘴角,咸咸的,流淌进心里,像是在伤口洒过一把盐,刹那间痛彻心扉。


    我从来不觉得我们的相遇是种错误,可有时爱就是这样,为了两个人的相遇,跨过千山万水,迈过沧海桑田,挣扎着彼此遇见,最后换得的只是一次美丽的擦肩而过。


    不知不觉中,帖子下面已经跟了长长的一串,有一个回复让我的眼泪在瞬间决堤。


    如果那个人已经深深的扎根于你的心里,拔掉他你的心就会空缺一块,他的呼吸已经和你的脉搏保持着相同的节奏,所以连呼吸都会疼痛,那么无论什么方法,你都忘不掉他。那种感觉,就叫做刻骨铭心……


    我没有办法再压抑自己,边哭着边冲出房门,几下就跑到楼下垃圾房,借着昏暗的月色像个疯子似的拼命的往外扒垃圾,弄的满头满脸的污垢,从这头翻滚到那头,终于在快要绝望的时候找到下午扔掉的那个纸袋。


    顾不得擦拭脸上和手上的灰垢,我把袋子中的东西一样样倾倒在地上,银戒,挂件,储蓄罐,手机……一件都不少。


    我将所有东西捧在胸前,紧紧握住,终忍不住放声大哭。


    万物皆能抛开,但忘不掉的却是深刻的记忆。


    很久很久以后我才明白,遗忘是从心里彻底拔除,而不仅仅是种仪式。


    慢慢的跎回家,又将所有物事放回原地,抱着靠枕蜷缩在床的一角,柔声告诉自己:快睡吧,一觉睡醒就什么事都没了,天气预报说明天将会是一个艳阳天,我的明天也充满希望。


    因为向晖说过,分别是为了下一次更好的见面。


    我始终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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