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6 节
3个月前 作者: 艾米
艾米回到家,就上网做research,看看jason最后说的那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他当时说的是“你怕秦无衣码字没素材?”,那就是说当时那件事,是可以做秦无衣码字的素材的。她想到秦无衣最近正在贴,在她看来,这个“黑”至少有两个意思,一个是黑社会的“黑”,另一个是身份“黑”了的意思。
她想,是不是jason把自己比作黑社会?那倒有点象,她听说有个fbi的recruiter曾经试图招募他,他自己打趣说,肯定是睡糊涂了,他连美国身份都没有,当什么fbi?不过这个小插曲搞得她有点怀疑这次是fbi把他派回中国去的。这可能是她在机场会想到他上了一辆“长长的轿车”的原因,那不都是电影上黑社会老大们经常乘坐的吗?不过黑社会跟“hug”有什么关系?黑社会是hug出来的?
她想到了另一种可能,但是太天方夜谭了。如果女主角换成别人,她一下子就会推理到那上头去,但是女主角是她自己,她就不敢相信了。
她知道国际旅行时,在换登机卡时就应该把i-94交掉了。她知道i-94的重要性,因为她曾飞到加拿大nding,学校的外国学生顾问告诉她,说到加拿大旅行,如果在三十天之内回美国,是不用签证的,但是一定要保留你自己的i-94,不然就不能免签证进入美国了。
但她那次在机场换登机卡的时候,那个工作人员可能是个新手,不由分说地就把她的i-94从护照上扯下来收走了。她很着急,说不能撕下我的i-94,我还要凭这个进美国的。那个工作人员说凡是离境的都要交上i-94,后来问了另一个工作人员,才帮她把i-94订回到护照上去了。
所以另一种可能就是:jason不肯跟她hug,一hug他就不忍离去了,就会黑在美国,因为那时他虽然人还在机场,但他的i-94已经交上去了,从身份上讲,他已经离开美国了。
这个想法弄得她热血沸腾,夜不能寐,太激动,几乎皮肤过敏了,恨不得马上就飞回中国去向他求证一下。但她回想他说过的别的话,又似乎没那个意思,都是最一般的对话,没有什么依依惜别的感觉。再加上他那一付心不在焉的神情,她估计他最后那句话有别的解释,但她现在想不出是什么解释,只好暂时存疑,以后慢慢想,先看他回国后表现如何。
过了好几天了,jason也没打个电话来报平安,她知道他又犯老毛病了,发了誓不守誓。她也不怪他了,因为他发誓都是被她逼的,如果她不流泪,他也不会发那个誓。
又过了一天,静秋打了个电话来,说jason已经平安到达上海了,他早两天就叫我告诉你一下的,刚好这两天我有点忙,搞到今天才告诉你,太不好意思了。艾米忙说“没事,没事”,心里想,看来这次是错怪jason了。
她问静秋有没有jason的电话号码,静秋说没有,jason还没装电话,听说要等有了一个什么id卡才能装电话。艾米想,中国哪有什么id卡?这两人又结成“撒谎统一阵线”了。她真的不明白,jason为什么怕她知道他的电话号码,难道怕她顺着电话线找过去了?还是怕她从电话线里钻过去了?
静秋说:“听jason说你马上要到h州那边上班去了,我也快到i州去了,以后很难见面了。今晚过来吃顿饭吧,算是给你饯行。”
晚上,艾米带了些礼物,到静秋家去吃饭。吃过饭,静秋问:“想不想到jason的apt去看看?他让我帮他sublease的,明天有个人来看房子,我过去收拾一下。”
艾米说:“那我也去,还可以帮帮忙。”
两个人来到jason的apt,里面还有很多东西,静秋说有些家具已经有人买了,很快会来运走。艾米心里很难受,想到前不久他还在这里居住生活,现在这里的东西就一样样地被别人买走了,连屋子也要被别人sublease去了,她突然想起“人去楼空”这个词,好像现在才真正意识到他是真的走了一样,觉得心里隐隐地痛。
收拾了一会,她试探着问:“你知道不知道jason为什么突然想起回国去?”
“也不算突然想起,他一直就有回国的打算。记得他刚来时,在比较文学系读博士,每学期都是overload,比别的人多修好几门课,他说他想在四年内拿到博士回国去。比较文学系的博士一般都做到六、七年,因为这里的比较文学系很不错,要求也很高,博士生都是要通过三门外语考试的,英语和汉语不算外语,所以jason一来就开始学西班牙语,就为了早日读完回国。”
“那他后来怎么转专业了?”
静秋说:“主要是他导师跟系里另一个教授是死对头,而jason要考的日语和俄语都是那个人主考,因为系里只有那个教授懂这两国语言。这两个教授互相刁难彼此的学生,jason不想成为教授矛盾的牺牲品,就干脆转了系。他那时仍然是想在最短的时间内读完了回国的,所以在cs那边也总是overload,很辛苦。后来不知怎么的,居然半途而废,跑去工作了。”
艾米不解地问:“他——跟你是——好朋友,他不告诉你这些?”
静秋笑了笑说:“男人都不怎么爱对人吐露心思,尤其是他那样的人,更不会对人诉说心中的秘密,如果是比较人性的东西,那就肯定当成一个弱点藏起来不告诉人了。”
“他——到底有没有女朋友?”
静秋想了想,说:“这就看你怎么定义女朋友了,如果你说的是天天出双入对的那种,我看是没有的,至少我没看见过。但是我的感觉是——他还是有个女朋友的,他很爱她,但不太顺利,可能是女方的家里觉得他没美国身份,不太同意这门亲事。”
艾米觉得很难理解:“可是我听说他女朋友是abc,abc还需要什么身份?abc自己就有美国身份嘛。”
静秋也搞不懂了:“那——可能是另外的人吧,或者是abc家里觉得jason是为了身份才追求他们家女儿的?”
艾米觉得这倒是有可能,abc家里人认为jason是贪图他们家的身份,而不是真的爱abc,所以加以阻拦。她很替jason不值,这么一个重情的男人,却被人怀疑为贪图美国身份。她觉得jason有点太懦弱了,对这种家庭,完全应该奋起反抗,只要把abc本人搞定了,她父母反对又有什么用?现在又不是梁祝的年代。
艾米问:“那他——为这事难过不难过?”
“肯定是难过的,他这个人喜怒都是不形于色的,但我还是能感觉到。有一次,他到我家来吃饭,刚来时还好好的,我到楼下洗衣房去了一趟回来,发现他站在走廊上,一支接一支地抽烟,问他什么事,他说没什么事。后来我问了sara,她说她也不知道,就看见jason把电话砰地一挂,就跑走廊上去了。”
“想不到他这个——爱情专家也有——为爱情烦恼的时候。”
“爱情专家?”静秋笑了,“所有的‘爱情专家’都是别人爱情的专家,轮到自己了,都是‘爱情傻瓜’,不然就不叫爱情了。我看过他在网上贴的那些东西,他那些有关爱情的议论,如果你当成是一个爱情专家、一个情场宠儿在说话,你会觉得他很明智,很冷静。但是如果你当成是一个情场失意的人在说话,你就会发现他其实是在安慰自己,开解自己,说明他内心是很难受,很无奈的。”
艾米回到家,就把jason贴在网上的东西找出来看,以前是当爱情专家的名言来读的,今天试着当爱情傻瓜的梦呓来读,当情场loser的哀怨来读,真的感到有一种无奈浸润在字里行间。他在谈到“聚而厌之,分而恋之”的时候说:
“所以这句话只能当作一帖安慰剂,用在因为种种原因不能相聚的情况下。到了那时候,苦苦地想着聚有多么美好,又有什么用呢?徒增烦恼而已。那就把这句话翻出来,安慰自己:其实如果我真的跟他/她结合的话,久而久之,可能会生厌的,还不如像我们这样,离得远远的,保持你我心中美好的形像,遥祝彼此幸福。”
她觉得很心酸,想像他在写这段话的时候,一定是带着一丝苦笑,平平静静地道来。但那种平静是剧痛之后的麻木,就象一个人,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建造起来的房子被烈火烧成了灰烬,惨淡地说:“算了,烧了就烧了吧,省得每天要打扫。”
她不知道这个令他忧伤的女孩是谁,但她积极地为他想歪点子,很简单,两个if就能搞定。在这种场合,她比较喜欢用“if”而不是“如果”,因为两个“if”看上去就象“黑旅风李达”的那两把板斧,左右开弓,呼呼生风,过瘾。
她在心里对他说:“jason,我教你啊,对这种事,要快刀斩乱麻,嚓嚓,两个if搞定。if那个女孩真心爱你呢,你就不管她父母同意不同意,把她肚子搞大再说,让她父母去干瞪眼;if那女孩屈从于父母,就说明她不够爱你,你就屁股一拍,走人,让那女孩去干瞪眼。”她觉得有了这一“肚子”、一“屁股”,jason的case就算彻底solve了,都是以对方干瞪眼结束,何等畅快!
不过她马上想到自己这是站着说话腰不疼,她问自己:你能做到这么干脆吗?这么多年了,也没见你一“肚子”一“屁股”地把自己的case搞定。虽然她那一“肚子”比jason那一“肚子”的技术含金量高得多,但关键还是她自己下不了决心,不愿走人,不然她的一“屁股”总比他的容易些吧?
说来说去,还是个情丝缠绕的问题。能使快刀的,斩的是麻,情思是连慧剑都断不了的。
她知道如果女孩屈从于父母,jason是不会怪那女孩的,一方面是因为他已经爱入膏肓了,另一方面,他从来就是一个宽容的人,他对所有的人都是宽容的,那他对那个女孩就更宽容。也许正是这种深爱与宽容使他格外痛苦,不然,跳起来大骂一通那女孩的父母,或者指责一下那女孩的软弱,或许就会好受一些。
她不知道他回国究竟是躲避这段爱情,还是去找那女孩了,按说abc是不会在国内的,但谁说得准?说不定为了逃避父母的干涉,abc就跑到中国投奔爷爷奶奶去了,让父母的父母来对付父母。
有那么一瞬间,她心里冒出一个大不敬的念头:也许这就是报应?但她马上打消了这种想法,太恶毒了,你不能因为他离开了你,就对他的遭遇幸灾乐祸。不管怎么说,他不幸,也不能使你幸福。
九月初,艾米move到h州去工作,她仍然在学校注了几个学分,准备在本学期内答辩。九月中旬,她开始写她跟他的故事。她在自己博克里贴了几篇后,越来越多的人建议她贴到坛子里去。她不知道jason会不会答应,又没办法联系上他,正在着急,突然收到jason一个email,很简单的几句,就说他一切都好,现在可以从他的住处上网了。
她知道他这只是在履行他的诺言,仿佛在说,你叫我跟你联系,我就联系,但我没什么话跟你说。她学着不生他这种冷漠态度的气,也学着写简简单单的email。不过她的简单比繁琐还繁琐。她每次先洋洋洒洒地写一大篇,然后慢慢删,慢慢删,把那些有点感情的话都删掉,再把可能被理解为有点感情的话也删掉,一直删到干巴巴了,才发出去,免得把他吓跑了。她自己写过一通,虽然没发给他,也算抒过情了,感觉比完全不写要好,用唐小琳的话说,就是“过了一把干瘾”。
她问他:“我可不可以把贴到坛子里去?”
他回答说:“你想贴就贴,你不要老是担心我会说什么,只要你开心就好。你做什么,我都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我是你的超级粉丝。”
她不知道他这是不是在赌气,她也不管了,就贴到坛子里去了。他说他在跟读,他有时评价几句,开个玩笑,主要是针对那些跟贴的,对故事本身,他很少说什么。
他有时也打电话来,很少,而且不肯把电话号码告诉她。打电话的时候,他好像没什么话说一样,常常是一隔好久才说一句,她问他:“你——不想跟我说话?”
“谁说的,我这不是在听你说吗?”
她有时就不好意思再说了,怕说多了,他嫌她罗嗦。她发现他每天只写一个email,不管她写多少个过去,他都只写一个回来。看得出来,她写的email他都看了,而且有什么需要回答的,都回答了,但他不多写,每天只写一个。她觉得他好像是跟谁打了赌一样,正在做一个有赌德的赌徒,绝不失言。
有一两次,她试着一整天不写email给他,看他还写不写。他仍然写一个email来,问她有没有生病。她想,他是不是编了个程序在automatically回email?但是他email的内容又总是针对她写过去的email的,真是把她搞糊涂了。
她想答辩完了就回中国去看他,因为她实在太想见到他了。她早已不再指望跟他破镜重圆,她只是想见到他,单纯的见见,没有什么歪心思,很纯洁的那种;也没有什么远大目标,很目光短浅的那种;即使他是跟他深爱的女孩在一起也行,很百无廉耻的那种。她想起他最爱的一首英文诗,是雪莱的,其中有这么几句:
犹如飞蛾扑向星星,
又如黑夜追求黎明,
这一种遥遥的思慕之情,
早已跳出了人间的苦境!
她现在就觉得她对他的思慕之情,已经跳出了人间的苦境。爱他已不再是一种痛苦,而是一种使她生活充实的东西,像她妈妈说的那样:“人生在世,有一个人值得你全心全意地爱,是一种幸福,我们应该感谢那个使我们能这样无私无我地去爱的人。”当然她妈妈无私无我地爱的是她,对她爸爸的爱,老妈还是要讨价还价、不做亏本生意的。
但jason就是那个值得她无私无我地爱的人,即便他不爱她了,他仍然是一个值得她爱的人。她想,平凡事里面写到的那种“超越了情欲与婚姻的爱”其实也就是“跳出了人间苦境”的爱,不再追求婚姻,不再追求肉体的欢愉,只是牵挂他,关心他,希望他幸福,想生活在一个有他的地方。
她先在网上把票定了,然后用email发一个copy给他,这样他就相信她真的买了票了。她在email里说:我要回中国来看你,我已经买了票了,请你把你的地址、电话号码告诉我。
她想,如果他叫她不回去,那就说明他实在是不想见她了,那她就不去打扰他了。不过按他的为人,她票都买了,他怎么好意思叫她不回去?到了第二天上午他通常回email的时间,她收到了他的回信。
回信里没有他的地址或者电话号码。他叫她别回中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