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3个月前 作者: 艾米
艾米回到家,也没心思干活,老在那里回想jason跟郭萍的一举一动,觉得jason对郭萍很有兴趣。她知道他很欣赏那些有才华的女孩,因为她经常听他赞赏某某女孩有才华,但很少听他赞赏某某女孩长得漂亮。
她觉得这是他狡猾的表现,因为“德、智、体”三方面,智是纲,其他是目。纲举目张,只要抓住了“智”,还愁没有其他两样?
一个真正有智慧的女孩,就不会犯那些于人于己都没好处的错误。那不就是有德了吗?他一向认为明智比“愚善”更可贵,“愚善”的人就象那头心地善良的熊一样,为了帮主人赶走叮在脸上的蚊子,一巴掌把主人拍死了。它把你拍死了,你还不能怪它,因为它是为你好。
聪明智慧的女孩,也知道自己的长处与短处,她们知道怎样打扮自己,怎样扬长补短,再加上现代美容整容术,扮靓还不容易?
艾米记得自己以前常问jason:“你是喜欢漂亮的女孩,还是喜欢聪明的女孩?”
他说:“为什么你要把自己劈成两半,而且只让我选一半呢?我喜欢又聪明又漂亮的——你。”
那时她老是笑他狡猾,说即使是在他睡梦中把他叫起来过堂,他也不会说错话。
他狡辩说:“水管里流出来的是水,血管里流出来的是血。我心里就是这么想的,我怎么会答出别的东西来呢?”
想到他在为郭萍写东西,艾米就有点酸溜溜的,他从来没为她写过什么东西。以前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似乎没必要写什么。后来分开了,他销声匿迹,就更谈不上写东西了。
现在她很想很想知道,如果他为她写东西,会写些什么。他似乎不怎么写抒情的东西。如果不是看他写的平凡事,她也不知道他还会写故事。她以前看到过的他的文字,不是翻译,就是议论性的。
她想,如果那时逼着他写几封情书给她就好了。有时一个人说话,不可能说得那么动情,但写出来,就不同了。为什么会这样,她不知道,但她觉得这应该是一个普遍现象。不论多么伟大的诗人,估计他们说话时还是跟常人没什么不同的,他们不能一天到晚都在吟哦。只有当他们动笔的时候,才会使用那些动人的字句。
如果他当时给她写了情书,那以后老了,还可以拿出来回味一下自己的初恋。但她想,即便那时要他写了,估计也不会是“爱”啊“情”啊的东西,肯定是一些比较搞笑的话。
他自己说过的,现在已经到了一个用讽刺与幽默来表达真情实感的年代。
他们两人之间好像从第一次见面就定下了“讽刺与幽默”的谈话基调。他们一本正经说话的时候很少,大多数时候都会开些玩笑。
她的搞笑情结似乎比他还严重,用他的话说,他至少在床上的时候还是不搞笑的。而她,不论在哪里,她都能看到想到好笑的东西,而且会忍不住笑起来。
记得有时两人接吻,她会突然想起他讲过的一个笑话,说马季演过一个相声,讲一个尼姑庵里现代化了,买了电视机,尼姑们可以看电视了。但庵里的住持老尼姑总怕尼姑们看了电视上那些拥抱亲吻的镜头就会春心荡漾,思起凡来,所以总是守候在电视机旁边,一看到那些镜头,就用身体挡住电视屏幕,大声叫道:“快闭上眼睛,又啃上了!”
艾米一想到这个“啃”字,就忍不住发笑,只好把脸扭向一边,笑得捶胸顿足,以致泪下,弄得他很尴尬,站在一边看她笑,问:“什么这么好笑?我膈肢你了?”
“没有,没有,只是——,哈哈哈哈,想到你以前讲过的‘又啃上了’,哈哈——”
他自己也好笑,笑过了,不免摇摇头:“看来什么都不能对你讲,讲了你就在关键时刻用上。”
她很奇怪:“这笑话是你讲我听的,为什么你接吻的时候不会想到这个笑话呢?”
他振振有辞:“因为我很投入而你不投入。”
现在她突发奇想:他是不是因为我油腔滑调、不分场合地发笑才离开我的?男生可能还是喜欢那些温柔驯良的淑女。
过了两天,艾米在坛子里看见了jason写的系列的第一篇:。他在前边加了个说明,说是帮朋友写的,说不定是被人拿来作试验的,或者是为人家的字纸篓写的。
艾米知道这一定是为郭萍写的了,但她搞不懂为什么问卷调查要贴在原创坛子里。问卷调查嘛,调查人发个问卷,被调查的人填一下,交回去就行了。她觉得这不过是郭萍找的一个借口,好有个机会跟jason接触一下。
她读了他写的这一篇,觉得他好像是在为他自己辩护一样,意思是说如果你相信了别人的话,被人骗了,与其怪别人,还不如怪自己不能识破别人的谎言。她想起他的那些誓言,还有他后来说的“誓是用来发的,不是用来守的”,似乎跟这篇有异曲同工之妙。
第二天,她看到了他系列的第二篇:,读起来有点象是他的一些断想,他对文字的几个比喻她很喜欢:
“文字可以表达一个人的内心,也可以掩盖一个人的内心。想表达的时候,文字强度不够;想掩盖的时候,文字尺寸不够。文字有男人的悲哀。
文字可以吸引一个人,也可以排斥一个人。想吸引的时候,文字魅力不够;想排斥的时候,文字决心不够。文字有女人的悲哀。”
她看到这两段,忍不住笑起来,这好像是在翻译那两句话:“男人总在担心自己的能力,女人总在担心自己的媚力。”
她不知道他担心不担心自己的能力,但她的确常常担心自己的媚力。那时她老爱问他:“如果过几年,你对我的一切一切都很熟悉了,你搂着我却再也不能冲动起来了,那怎么办?那时你是不是就不爱我了?”
他总是安慰她:“冲动不冲动,不光是你有没有媚力的问题,也有很多别的因素,比如人累了,就不那么容易冲动,或者怕你没兴趣,自己的兴趣也就降低了。而且一个人冲动的次数也是有限的,你的媚力24小时存在,但我不可能24小时分分秒秒在那里冲动。等我老了,就干脆没冲动了,但那不等于说你的媚力没有了,你不要用冲动来衡量爱情。”
艾米看到第三篇的时候,已经是在第二篇贴出后好几天了。她不知道为什么这篇来得这么晚,而且令她大吃一惊的是,他仿佛是知道她看第二篇的时候会想到什么,马上就在第三篇里作答了:
“任何事情,第一次经历时,都可能有新鲜感。但天天见,日日见,就会司空见惯,习以为常。虽然刺激强度如旧,但感受能力却日渐麻木。
第一次拥抱,你或许会听见对方咚咚的心跳,震耳欲聋。第二次,也许仍是如此。但第二十次,二百次,心还这样跳,就要送院检查了。”
她想,这才是他的真实思想,等于是在说他那时跟她分手是很自然的事情,搂了那么多次了,感受能力就麻木了,“久聚生厌”嘛。
接下去的几天,艾米没有看见新篇章,她正在奇怪,郭萍给她打来一个电话:“艾米,我想跟你谈谈,你什么时候有空?”
艾米不知道郭萍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问:“你——想跟我谈什么?我这段时间很忙——”
“我知道你很忙,但是我必须跟你谈谈,是关于jason的。你可不可以抽点时间?一两个小时就够了。”
艾米一听是关于jason的,连忙说:“我马上就给唐小琳她们打电话——”
“别,别,”郭萍阻止说,“我只是想跟你一个人谈谈。”
艾米急忙说:“那好吧,我们在哪儿见面?什么时候?”
郭萍说了c城一家希腊餐馆的名字,约好晚上七点在那里见面,就挂了电话。
晚上,艾米去了那家餐馆,郭萍已经等在那里了,好像特意打扮了一下,加上餐馆里灯光比较暗,看上去比上次妩媚多了。
艾米没吃过希腊餐,又不想让郭萍看出自己的孤陋寡闻,就装模作样地点了一个,结果端上来是一大盘生菜一样的东西,再加一些白生生的鸡块,她尝了一口,我的妈呀,那个酸劲,连她这个醋坛子都自愧莫如。每吃一叉子,就觉得牙快酸掉了,又不好意思完全不吃,只好咬牙切齿地对付着。
郭萍微笑着问:“不好吃吧?你没吃过希腊餐?”
艾米决定尽可能说实话,因为撒谎实在太麻烦了,等于是编造一本历史书,还要倒背如流,而背书是她最恨的事情。说真话,固然也可能因为记忆出错而前后矛盾,但机率毕竟比说假话时小多了,即使出了错,自己也问心无愧。
她老实承认:“没吃过,又怕你笑话,所以乱点了一个。”
郭萍很温柔地说:“我怎么会笑话你呢?我也没吃过希腊餐,我点的这个也很难吃。”
“那你为什么选在这里见面?”
“因为我听人说中国人很少来这里吃饭,所以我们在这里可以放肆地说话。”
艾米问:“你——找我有什么事?”
“其实没什么事,只想跟你聊聊。”
“可是你说是有关jason的——”
“当然是有关jason的,不过要从你说起。”郭萍端起装着冰水的杯子,放在嘴边,却不急着喝,只把嘴做成一个接吻状,放在杯沿,专心打量艾米,眼神是说不出的暧昧。
艾米被她看得不好意思了,嘿嘿一笑,开玩笑说:“要不是知道你——,我还以为你是les——同性恋呢——”
“其实我就是同性恋——”郭萍幽幽地说,仍然盯着艾米看,“你没看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