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

3个月前 作者: 艾米
    这是一个网友的故事——由此可见,我的手是伸得越来越长了,先是自己的故事,再是朋友的故事,然后是朋友的朋友的故事,现在居然写起未曾谋面的网友的故事来了:)


    早在黄颜贴《几个人的平凡事》的时候,这位网友(姑且称她“安洁”)就开始跟贴,有时也给黄颜写悄悄话,说很佩服他的文笔,想把她自己的故事告诉黄颜,让他帮忙写出来。


    黄颜鼓励她自己写,但她说她不是文科出身,文笔不好,写了肯定没人看。黄颜说你太谦虚了,我可以用我的id为你发,如果证实有人看,就告诉读者那是你写的;如果竟然没人看,咱们不吭声就是了。


    但安洁没再写下去。


    在我贴《十年忽悠》的时候,安洁开始给我写悄悄话,说她很喜欢这个故事,说艾米的很多想法做法她都能理解,很多都是她自己做过想过的。当《十年忽悠》大结局的时候,她写了很长的悄悄话给我,祝福我,也简单写了她自己的故事。


    我觉得她的故事很有可读性,就鼓励她把自己的故事完整地写出来,贴到“海外原创”去,保证有人看,但她不敢。


    我贴《山楂树之恋》的时候,安洁是忠实的读者之一,有时匿名跟贴,有时发悄悄话,对每个章节都有评论或感慨。她说看了老三和静秋的故事,她明白为什么我不肯写她的故事了,因为她的爱情没有那么伟大。


    我告诉她,在我看来,爱情伟大不伟大,完全是当事人自己的事,别人的看法可能跟你完全不一样。你觉得很伟大的爱情,别人可能觉得没什么;别人感动得热泪盈眶的爱情,你也可能觉得不过如此。


    一类爱情打动一类人,可能有些人不被任何一类爱情打动,但没有哪类爱情能打动所有的人。


    后来安洁陆续把她自己的故事写给了我,她说只是写给我一个人看的,只是为了满足她自己想倾诉的冲动,她相信我能理解她,至少是不会对她进行道德说教:)


    现在我决定把安洁的故事写出来,她答应了,但是她说她不想给我太多麻烦,不希望我为了她的故事不得不写《如果你在读安洁》,我答应她我会“见坏就收”:)


    趁现在还在休产假,而且有“亲友团”帮忙照顾黄米,我会抓紧时间码这个故事,先暂定一、三、五上贴。如果中途没时间码了,或者码得没人看了,就自动停止了。


    这里想说明一下,不止一个网友把她们自己的故事写给我、希望我代为写出来。我选择了安洁的故事,而没有选择其他人的故事,这跟网友的文笔好不好无关,跟故事本身出色不出色也无关,主要是出于“不重复”的考虑。


    我说的不重复,不是主题上的不重复,或者写作风格上的不重复,而是故事本身的不重复。


    我写的主题差不多都是一个,就是爱情,是带有命运悲剧因素的爱情故事,往往是我喜欢的一类爱情,里面会有一个或几个我个人认为值得写的人。


    至于风格,有人说过:“风格即人”,说明一个人的写作风格基本上是一致的。风格跟题材和主题很相关,一个人写日记和写论说文可以有不同的风格,但大多数人在写同一类题材、同一类主题的时候,风格是一致的。当然也有人对同一主题也能写出不同风格的文章来,但那需要时间和精力,因为最不费力的写作方法就是按你平时说话的方式写。


    所以我说的不重复,只是说已经有人写过的故事,我就不愿写个类似的故事了。当然我看的书有限,我以为不重复的故事,可能仍然是在重复别人。


    我写《十年忽悠》的时候,有人说很像琼瑶的《翦翦风》,which我没有看过,所以不知道象不象。还有人说jason跟何塞斗酒那段很像金庸的某个小说,which我又没看过,所以也不知道是不是一样。后来我写《儿生母乐》的时候,有人指出我的故事跟某个人的某篇文章几乎一模一样,我特意找出那篇文章看了,唯一的相同之处就是两篇都是写童年的。


    两个故事一样不一样,完全看你是从哪个层次上看了。如果从题材上看,很多故事都一样,都是写爱情的,或者都是写童年的;从细节上看,大多数故事都不一样,除非是照抄,不然总有些细节是不一样的。


    有的人对我要求比较高,希望我每次都写出不同的东西。有人发悄悄话给我,指出我写的老三跟成钢是一类人。我不太了解写这样的悄悄话的人是什么用意,大概是对我高标准,严要求,希望我象大作家一样,每篇故事都能突破自己,写出新意。


    我从来没想过突破自己的问题,因为我没想过有朝一日被当成作家来看待。我写《十年忽悠》,很大程度上是打发时间,自娱的成分比娱人的成分多。但自从结识了那么多忽悠迷以来,我不仅把博克的题词改了,我连自己码字的动机都改了,不再是自欺欺人,而是码字为知傻。


    我看到每天有这么多人来艾园找包包吃,我就觉得应该蒸几笼包包放这里。自己的包包蒸完了,就蒸别人的包包。刚好有人把面和好了,做成了包包请我蒸一下,两全其美的事,我何乐不为呢?


    我希望我蒸的包包能花样翻新,免得把大家的味口吃倒了。但毕竟都是包包,万变不离其宗,花样翻新也只能是大同小异。所以我说的不重复,顶多就是故事背景和梗概不重复,比如写过了收审,就不再写收审了;写过了白血病,就不再写白血病了;写过了姐弟恋,就不再写姐弟恋了。


    但正如黄颜曾经说过的那样,到了二十一世纪,你还想写出什么别人没写过的东西,的确是很难的了。


    好在我自己看过的故事有限,写过的故事有限,所以还有勇气写一个我以为别人没写过的故事,但很可能只是孤陋寡闻的我没看过的故事而已。


    那就再耍一次赖:故事重复了不怪我,只怪安洁的生活重复了别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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