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姑娘的南瓜车

3个月前 作者: 笛安
    2000年开始的时候,我上高二。那时候总觉得自己很忙,要忙着应付功课,忙着在学校里胡闹,忙着看日本漫画,忙着早恋或者帮别人早恋,偶尔,也想想万一考不上大学该怎么办——不过我生性乐观,总觉得不会考不上的,对未来灿烂的想象总是让人激动,顾不上去想不好的事情,其实后来才弄清楚,灿烂的并不是未来本身,只不过是我对未来的幻觉。


    我长大的故乡是个暗沉的工业城市。那个时候我讨厌它。我觉得它闭塞,冷漠,没有艺术,没有生机,所以我想要离开它,走得远远的。因为年少无知,所以理所当然地觉得我的人生应该更美好些,既然想要美好的人生,那么总是得有个更好些的城市来充当舞台或者背景。不只我,我身边的很多朋友都是如此,连老师都会在课堂上看着窗外的沙尘暴告诉我们:“如果你们想远离这个地方和它的沙尘暴,就认真一点上课。”2008年,看顾长卫导演的电影《立春》的时候,第一个镜头,就觉得胸口被闷闷地撞击了一下。听着蒋雯丽饰演的王彩玲甩着方言一板一眼地说文艺腔的对白,时不时都会暗暗地微笑一下——我想我知道那个电影在说什么。因为我曾经和那个电影里面的男人女人——尤其是女主角——一样,不知不觉间,神化了自己的理想。


    所谓理想,不能完全等同于希望自己从事什么职业,希望自己住在什么地方,就像王彩玲,她希望自己能在巴黎,至少是北京的大剧院里唱《托斯卡》——但是这并不是她理想的全部,巴黎,歌剧,意大利语等等这些符号不过是花丛,而她真正想要的,是在这些美丽的花丛里尽情地绽放自己,绽放了,生命才够绚烂,才能清晰地感觉到那种“自己”终究成为了“自己”的过程。我也一样,那时候我甚至都没找到一个具体的符号来充当我的花丛,可我满脑子都是关于绽放的幻想:我一定会变成一个更美好的人;我一定能做点什么变成一个更美好的人;一件事情,一个作品,一段爱情都有可能锻造我,锤炼我,把我变得更完美。就在这满脑子热气腾腾地狂想中,我的青春期就过去了。


    高考考得并不好,倒是没有落榜,可是没能如我所愿,让我离开家乡。那个时候,有种叫做“留学中介公司”的东西已经渐渐被人熟知。某个夏天闷热的夜晚,我老爸问我,想不想出国去上学。我头脑有点发懵,但是很坚决地说:想。那时候我十八岁,在十八年的生命里,小学六年,出了小区的大门,要往左转;中学六年,出了大门,要往右转——也就是说,从没有离开过那条我出生并长大的街道。“外国”,实在是个太遥远的所在,已经超越了我,这个生长在内陆小城的灰姑娘的想象的边界。那个年龄的人一无所有,所以满怀勇气和好奇心。在不久以后的后来,就是这点原始的,青葱茂盛的勇气和好奇心支撑着我走过了很多日子,度过了很多困难或者困惑的时候,直到它们在不知不觉间,就这样被用完了。随着它们用完,我就变成了一个所谓的“大人”。


    2002年1月27日,是个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的日子,我就是在那一天上飞机去到法国的。八年过去了,我很少跟人主动谈论关于法国的一切,文章更是几乎没写过。因为我从不觉得我真的去过法国,我的意思是说,那个雨果的法国,那个波德莱尔的法国,那个萨特和波夫娃的法国,那个夏奈尔或者迪奥的法国,那个与其说是浪漫,不如说被无数人“浪漫化”了的法国……所以不如还是少说几句的好吧,旅游指南和时尚杂志专栏里面的那个“法国”和我基本无关,可是我又不知道该怎么跟人解释这个。


    头几年我住在一个卢瓦尔河谷的小城里。那个地方有达芬奇终老的城堡,离我们那个城市不远的乡下会盛开祥云一般,粉红的苹果花。那个小城安逸,漂亮,人大都要比巴黎人友善很多倍。可是初来乍到的时候,真正给人留下强烈印象的其实只有两样东西:比国内高很多的物价,还有强大的寂寞。


    时至今日,当初通过同一个留学中介出国的中国学生聚在一起,还会笑着回忆当初在超市里买回几桶最便宜的红酒,里面的渣滓把大家的牙都染成紫红色。我在法国居住过的第一个房间,位于城边的公路旁。窗子外面的风景在全世界都能看见,独自蔓延着的公路是沥青凝结起来的河,有的时候重型载重卡车呼啸着经过,带起来瑟瑟的风,加油站很新,但是不知为什么就是觉得萧条——我当时还不知道,根深蒂固的“公路情结”就从此扎根在血管里。有风雨的夜晚,我就在这样的窗口背法语单词,“彩虹”,“希望”,“有魅力的”,“诱惑”……我身边来自清晨的面包店的长棍面包已经干瘪,静悄悄地死掉了,我还浑然不觉。其实除了这个已经硬得不能吃的面包,并没有什么东西能够让我真正觉得,我已在天涯。天涯也不过如此嘛,十八岁的我暗暗地叹气,仔细想来那是我第一次像个大人那样叹气。这时候隔壁房间的朋友来敲我的门了,小型的聚会永远在某个人的房间开始,大家穿着牛仔裤席地而坐,最便宜的红酒入了年轻的愁肠,流出来的眼泪都是滚烫,梦想或者关于梦想的错觉在体内燃烧着,一群人孩子气地互相鼓励着对方:不会永远喝最便宜的红酒的,只要我们肯奋斗。


    可是到底要怎么奋斗呢?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倒是去试过在念书之余,去给房东带小孩,按小时计费——我是个糟糕的保姆,很幸运的是,我碰上了一个特别懂事的小婴儿。就这样做了一个学期,攒出来一笔去西班牙玩的钱。打工,攒点钱,旅行,这是所有的学生都会做的事。但是我没有忘记,我其实想要完成的,不过是那种看着自己一点点变得更强大,更丰富,也更充盈的感觉。事实上我也真的体验到了——当我发现自己渐渐在熟悉法文这种陌生的语言,当我慢慢学会了做饭,当我带着那个漂亮的小婴儿去摘樱桃,看着她纯净的笑脸;……这美丽宁静的小城太小太安逸,所以无数次地让我产生了那种自己很强大的错觉。只不过,那种刻骨的孤寂从没有被治愈过,无论是我静静地一个人呆着,还是和一群人在一起笑闹,它都能够在一个我看不见的角落,像月光那样猝不及防地抚摸我。微妙地间隔开我这个人和一切火热的喜怒哀乐。不能摆脱,就习惯吧。那时候我已经搬到了一个更冷清的老房子里。就那个价位而言,老房子真的很大了。木地板踩上去就是一阵响动,很阴冷,居然还留着一个传说中的壁炉。阴雨天气里,雨水就不知从那个角落滑落到壁炉里面,半夜里总听得到它们缓慢滴落的声音。有一天,我就是在满室的潮气中,打开灯和电脑,我想和自己说说话。可是如果很直白地用聊天的方式说,又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开始——我早就已经学会了不去渴望倾述什么东西了。那就编个故事,自己讲给自己听吧,在虚假的故事里,放进去我真正的,冷冰冰的人生。


    那一年我十九岁,我还没有真正意识到,我编给自己看的故事,就是小说。


    我是非常幸运的。我在很年轻的时候,就找到了一样我愿意为之努力一生的事情,就是写作。并且,一路上,我遇到过对我而言非常重要的人,给我鼓励,给我支持,帮助我赢得一个年轻人在现实世界中来之不易的好的开始,比如最早愿意用我的稿子的编辑老师,比如一位第一个鼓励过我的电影导演,比如我今天的出版人……当然,这些都是后话。在写作的初始,我只是惊讶自己居然如此迷恋自己的故事,还有这些生活在电脑里的人物们,我觉得我的存在是因为他们才变得生动,变得热情,变得更有理由。我爱我的小说们,就像一个失去理智的情人。


    所以我就告诉自己,一定要写下去。就算不能用这个养活自己也不要紧,大不了辛苦些,毕业以后去找个工作,白天上班晚上写,或者平时上班周末写……总之我要写一辈子。就算我自己写得不好也没关系,我和我的小说待在一起的时候,才觉得自己的灵魂是美丽的。那种一直在期待的绽放的感觉,那种又疼痛,又自由的感觉。灰姑娘的南瓜终于变成了马车,载着她往远方奔驰,金碧辉煌的宫殿就在前面,那个宫殿就是我心目中的“美”。近了,马上就到了……写小说,尤其是长篇小说的感觉就是这样的。


    可是写完以后,钟声就敲过了十二点。马车又变回了南瓜,因为我每一次重读自己的小说,都会觉得我写的时候那种美好的感觉都到哪里去了;我依然是灰姑娘,异乡的寂寞就是我脏脏的裙子和拖鞋。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某年某天,我坐在朋友的爸爸的车上经过公路的收费站,在夜晚里蔓延着的空旷的长路似乎有生命,只不过是在沉睡而已。那一瞬间我问自己,我在什么地方?远处,麦当劳巨大的黄色m在深蓝色的天空里暂时代替了月亮,我心里没来由地一暖——那就暂时错把他乡当故乡吧,谁又能确定这世上究竟有没有故乡呢?


    只是不知不觉间,我写的所有小说,都发生在那个我曾经迫不及待地想要离开的城市。我虚构了一个北方高原上的工业城市,描写着那里的沙尘,那里的钢铁和噪音,想当然地认为那里一定会诞生很多性格强烈的女人们。这个城并不是我的故乡,只不过,它们很像。春天,沙尘暴撕裂天空的声音永远沉淀在我灵魂最深的地方,不管我走到哪里,不管我遇上过什么人,什么事情。


    再后来,我离开了那个河谷小城,来到了巴黎。一待就是四年。


    除了巴黎,我想世界上任何一个大的都市都有一批像我这样漂着的年轻人。在这里,我认识过来自五大洲超过三十个国家的人,越来越觉得阿加莎·克里斯蒂的话很经典:“人性在哪里都差不多”——因为无论肤色,无论种族,无论信仰,可爱的人们总是相似的,狭隘的人们则各有各的狭隘——别动不动就把“文化差异”挂在嘴边上,过分地强调“文化”也是狭隘的一种。我遇到过非常好的人,也遇到过非常坏的人,我经历过人和人之间不需要语言就能分享的温暖瞬间,也见识过最险恶的国际政治和种族歧视。除此之外,还见证过一些人出于种种原因,或者原因不明的堕落。四年的时间,几句话,也就说完了。


    岁月是短暂的,很快就过去了;可是人生,的确漫长,不然我偶尔回头的时候,为什么会不记得自己是怎么一路变成今天这样呢?小说依然在写,经历过一本书静悄悄地出版,再无声无息地下架;后来也有了“畅销书作者”的经历,可是眺望一下当年那个关于“绽放自己”的理想,才发现,“理想”和海市蜃楼差不多,不是用来握在手里的。就像高等数学里讲的那个极限,你最多只能接近它,无限接近却永远不能抵达——我的数学从初二起就没有及格过,可是我依然觉得,当我第一次听到老师讲关于“极限”的那些事情,心里好像真的被感动了。我曾经以为,当我确定我要写作的时候,因为心灵有了归属,还以为自己可以慢慢活成一个平和,宽容,然后恬淡的人……却不知道生活处处是陷阱,它有的是办法让你亲眼看见自己丑态百出,让你一遍又一遍地明白,你永远变不成一个“更美好”的人。自我的锻造不能说没有用处,但不是万能的,因为你忽略了,你锻造自己的动机或者并没有自己当初认为的那么单纯。


    是的。我神化了自己的理想。我以为完成自己是最神圣的事情,是因为我把自己看得太大了。我以为当我克服了困难,做到了一些事情,我这个人就可以随之完整起来,但是我忘了问问自己,所谓的“理想”里到底含有多少功利的成分?所谓的“绽放”中到底有多少是为了这个缤纷世界的诱惑?说不清楚的东西就暂时放着吧,成年之后的我总算是明白了一件事情:一些事和一些事之间的关系不是简单的二元对立,而是相互缠绕直到生生不息,比如“市场”和“艺术”,比如“利益”和“情感”,比如“爱”和“恨”,比如……不过有一样东西看似毋庸置疑,也不用分析,就是这人生原本满目疮痍。你用尽了力气,最终改变的只是生活的外套,比如你在哪里工作,在什么地方住,穿什么衣服开什么车,和什么人来往……就算这些全都被你改变了,你也只是为“生活”换了件光鲜些的衣裳而已,里面的千疮百孔是你永远没法更换的。某天黄昏,坐在乘客稀少的公共汽车上,晃晃悠悠地穿越了夕阳下面的协和广场——我终于想明白了这个,在一瞬间,醍醐灌顶一般地,想明白了这个。


    这就是我的十年。说来惭愧,没什么可写的。只好嘲笑一下自己,这才到哪儿啊,好日子还在后头呢。我相信未来,所以很多时候不敢妄言人生,只不过,确实地感到,当初那种灼热的追逐幻象的自己已成往事。我的第一本长篇小说发第三版的时候,我在后记里对自己说:“那个时候我不知道,对于一个人的生命来讲,挣扎跟和解,到底哪个更珍贵。其实直到今天我仍旧不会回答这个问题,但是我在不知不觉间,学会了不再用这样的方式提问。那个时候我还固执地坚信着,无论如何,飞蛾扑火都是一种高贵的姿态。可是今天,我只能微笑地眺望着当初的自己。我不是在嘲笑她,我怎么敢。我只是羡慕,她那时候那么自信,自信自己是澄澈的,是纯粹的,是打不败的。而今,我已经被打败过了,我用曾经的飞蛾扑火,换来今天手心里握着的一把余温尚存的灰烬。值得庆幸的是,我依然没有忘记,这把灰烬的名字叫做理想。”


    变成灰烬了也没有关系,总比没有好,只要存在过,就好。


    注:李老师跟我说,你愿不愿意说说你自己的这十年。我说,可是我好害怕写散文的,我自己看到我的散文就觉得还不如全烧了好。李老师说,你就随便聊自己这十年来的变化,可以写得理论些,也可以感性些。我是个坏学生,理论不起来,只好写自己了,灰姑娘的南瓜车,刊载于《天涯》杂志2010年度5月号。
关闭
最近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