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爱情万岁

3个月前 作者: 笛安
    [江东]


    她看着我,是那种我见惯了的吃惊,愤怒、撒娇的眼神。我知道再过两秒钟她的眼泪就会夺眶而出,然后她就会转身朝楼下跑,我将在二楼三楼的交界处,也就是从楼道的窗子里看得见那棵柳树的地方追上她,她照例会跟我挣扎一番,然后乖乖地抱紧我,声音从我的胸口处发出:“你坏。”整个过程大致需要两分钟三十秒,比定时炸弹还准。


    我追到了二楼三楼的交界处,还差一秒钟我就抓得住她的胳膊了。这时候我停了下来,因为我想:要是我不追呢?我承认我烦了,我不是烦她,我是烦……不,坦率点的好,我是烦她,我厌倦了。我还记得她坐在篮球馆里的样子。两条麻花辫,藏蓝色的背带裙,那么安静的小姑娘。怎么现在就变得这么神经质了呢?


    她站在楼梯下面,吃惊的表情。然后她掉头跑了。我转身上楼,那是种奇怪的轻松。没错,我想要的就是轻松。那时候我太小,才十七岁,我是真的以为这世上存在一种让人轻松的爱情,存在一种喜欢上你之后还能让你轻松的女孩。


    我回到教室,呆呆地坐着。回过神时才知道我原来一直看着她的课桌发愣。偏偏这时候那个阴魂不散的周雷又笑嘻嘻地冲我走过来——白痴,我恶狠狠地想,要不是因为他今天我们也不会吵这场架。他问我:“江东,天杨去哪了?”这问题问得我心里一阵惊慌。我说我不知道。他说你不知道谁会知道呢?我他妈想跳起来揍他,但是我没有正当理由。我不知道我已经开始为天杨担心了,我对自己说她马上就要回来了。我无数次地看着门口,教室里人越来越多了,可进来的全是闲杂人等。预备铃响了,老天保佑老唐别进来查人数,那天杨可就惨了。天杨,好吧,要是你现在出现我会道歉的,放学后请你去吃牛肉面,我是说“请”,这次不用aa,你想再加个冰激凌也行。铃声又响了一遍,这节是英语。还好,天杨可是英语老师的宝贝,就算她晚一会儿再进来也没什么。可是整整一节课,四十五分钟,两千七百秒,天杨你再不出现我会以为你被汽车撞死了。


    下课了,整层楼又喧闹了起来。我往教室外走的时候经过讲台,英语老师像想起来什么似的一边收教案一边问我:“江东,宋天杨今天怎么没来?”周围一阵哄笑,我硬着头皮说:“可能病了吧?”怎么谁都来问我宋天杨去哪了,我也想知道我他妈问谁去?


    “至于吗——?”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是张宇良,我闻都闻得出来这个家伙的气息。和全体道貌岸然的家伙们的气息一样。我转过脸,撞上他的眼睛,那豺狗一样的眼神隐藏在文质彬彬的眼睛后面,我奇怪那些为了他神魂颠倒的小女生们竟看不出来。“哥们儿,至于吗?”他望着我笑了,“我一节课都盯着你呢。不就是一个宋天杨吗?我看她傻乎乎的,我给你介绍个更漂亮的,怎么样?初三有个小丫头这两天正追着我呢,挺正点的。你要是喜欢就塞给你了。”我说去你妈的老子不像你一样来者不拒。然后丢下大笑的他跑下了楼梯。一边跑一边在心里诅咒他。


    操场上空无一人,扬着沙。远方的天在呼啸。沙尘暴来了。国旗被撕扯着,一抹猩红。除了篮球馆,她还能在哪呢?


    两条麻花辫,藏蓝色的背带裙。她坐在看台上一排又一排橙色的椅子中央。乖乖地看着篮球寂寞地砸在地上……那一瞬间我发现,她原来还是那个安静的小姑娘——如果你只是远远地看她。我朝她走过去,她故意把头一偏,脸冲着篮球架。


    “回去吧。”我说。


    我的这句话自然是说给了空气。


    “天杨,”我叫她,“对不起。”


    她终于转过脸,“你讨厌。”我说:“是,我讨厌。”然后又加了一句,“放学后,咱们去吃牛肉面。”她转了转眼珠,笑了,“这可是你说的。”我握住她的手,带着她从看台上下来,她的手很小,软软的像块水果软糖。一个篮球砸在我们面前,我习惯性地把它传给冲我们跑来的体育老师。“谢了!”他元气十足地喊着。突然停下来,因为看见了天杨。


    “江东,”他笑着,“你小子最好还是收敛点,要是一出门就碰上唐主任我看你怎么说……”


    “我下课时间进篮球馆也犯法?”我喊回去。


    “江东,不是……”天杨的脸红了。我这才明白原来我一直拉着她的手。多亏了体育老师提醒我,他是我哥们儿。估计全校上下只有我和他两个人讨厌张宇良。


    风在我们上方的上方的上方,声嘶力竭地呼唤。目力所及,五米之外的景物全被黄沙遮着,那是一种在我们的理解范围之外的力量。天杨缩了缩她的小脑袋。“要不咱们等风小一点再走?”我问她。“不用。”她说,“待会上楼去洗脸就行了。”然后我们拉着手,向着我们已经看不见的教学楼的方向,跑进了风里。“快跑!”她的声音简直是快乐的。沙粒打在脸上,呼吸间全是尘土的味道。我们跑,拉着手——这是我们此时感知彼此存在的唯一方式。但我们是安全的,不担心会碰上老唐,不担心那些人工制造的危险。像水手上岸一样,我们终于跑进了楼里。也像水手上岸一样,一种巨大而粗糙的艰难暂时结束,另一种细致而龌龊的艰难是必须面对的。


    我们回到教室里面,头发上都滴着刚才在盥洗室里狂冲一气的水珠。迎面碰上张宇良,他很“阳光”地一笑,“江东,一会儿下了第二节课是我们学生会的例会,训练的时候别忘了帮我请假。”我没理他,他又以一贯的gentleman微笑跟天杨打招呼,“天杨,你上次要的张国荣的专辑我带来了,就放在你桌上。”


    “谢谢。”天杨开心地笑着,然后转向我,“张宇良人真好,是吧?”


    “离他远点。”我说,“他不是什么好东西。”


    “你这个人总是这样,”她认真的样子很可爱,“你就是太自信了,江东。”


    我没答话。她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我可懒得再惹她。她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对她的同桌说:“莉莉,一会历史课的时候,你可不可以——”那女生一抬头看见了我,“可以可以,有什么不可以的。”说着她就把她的书本抱起来,往我的课桌边走来。在这里我得解释一句,上高中的时候我们班有条“不成文法”,在非班主任老师的课上,座位是可以换的。尤其是像历史、地理、音乐等好脾气任课老师的课上,你可以看得到壮观的“大迁徙”。如果你够无聊,在这“迁徙”中便可洞察无数奥妙。比方说哪个男生最近正在追哪个女生,他就极有可能在一节生物课上坐到她旁边去,另一方面,这种非正式的座位变更往往是某对新情侣将恋爱的事实昭告全班的方式。我和天杨就是这样。去年,某节历史课上我坐到了她旁边,整整四十五分钟我们接收到各种各样的眼神,主要是因为我们之前的保密工作做得不是一般的好。下课起立老师再见以后教室一片哗然。再比如你很容易地看到某节政治课上两个平时的好朋友坐在一起。女生居多,那多半是因为其中的一个遇到了感情挫折,等不及放学就来倾诉。当然这倾诉与安慰多半用纸和笔进行——我们是no.1的重点中学,课堂秩序还是要维持的。


    历史老师走上讲台,“不用‘起立’了。你们专心一点,上课的时候少换点座位就比什么都强。”大家哄笑。这时候,天杨的左手在桌子下面握住了我的右手,她的手指和我的手指缠绕在一起,我有点不安。我已经听见后排有人窃笑了,可是她像没事一样,用剩下的一只手托着腮作认真思考状,眼光紧随着历史老师的板书。她专心的时候眼睛发亮——我估计历史老师已经感动死了,尤其是在一节课过半,教室里越来越乱的时候。风刮了过来,玻璃上滚过一种沉闷的声音。


    “各位,”历史老师放下了粉笔,“看看窗户外面。”


    窗户外面一片黄沙。那些柳树在尘埃中被撕扯着,我们只看到些狂放的轮廓。历史老师说:“看看,好好看看,你们想不想离开这个鬼地方?想不想到外面去上大学?想不想知道没有沙尘暴的春天是什么样的?要是想,就认真一点儿听课。你们,你们是最好的学校的学生,对你们来说离开这儿不是空想,我看这个城市里也只有你们有这个运气。你们不要不珍惜,九月份就要升高三了……”大家又是笑。我听见周雷那个白痴笑得最响。


    然后,我醒了。温哥华时间上午七点。


    我梦见了我的高中。某个异常清晰的片断。我相信高中三年的某一天中这个片断一定分毫不差地上演过。手指上还残存着天杨手掌的温度和触觉。窗外天很蓝,是清晨独有的脆弱的阳光。


    天杨。我最近总是梦见她。因为从高中毕业后就没再见面的关系,在我的梦里她永远是一副高中生的模样。我不知道她现在在什么地方,在做什么,我甚至在从某个有她的梦里清醒时会突然想:要是有一天,我和她突然在街上相遇,我能不能马上认出她?


    我很艰难地爬起来,没吵醒安妮。淋浴,早餐,然后轻轻走出去搭电梯,下到地下停车场。我的二手toyota像情人一样在暧昧的灯光里看着我。我总觉得在地下停车场里,汽车们聚集在一起,你会发现其实这些车都是有生命的,每一辆都有不同的表情。就像我们高中时的自行车棚一样。不过那时候,自行车棚还有另外的用途,我和天杨曾经在自行车棚的最深处第一次接吻。那回我们一不小心弄倒了整整一排自行车,它们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和谐有序地倾倒,金属撞击的声音美妙绝伦——引起守门老爷爷的一声怒吼。


    我发动了我的车,它和我一样没睡够。我把广播打开,调到华文电台,居然是纪念张国荣逝世一周年的特辑。都是些跟我岁数差不多的歌。


    “爱情它是个难题,让人目眩神迷,忘了痛或许可以忘了你却太不容易。你不曾真的离去,你始终在我心里……”


    老实说,我还根本没习惯张国荣死了这个事实,但是已经一年过去了。我并不十分喜欢张国荣,但是天杨喜欢,或者说迷恋。高二时候我们四个人:我、天杨、肖强、方可寒,我们天天窝在肖强开的那家小音像店里看片。因为天杨的关系,《霸王别姬》我们少说也看过十遍。第一次看《霸王别姬》,程蝶衣自刎时掉眼泪的居然是肖强这个爷们儿,我都不好意思嘲笑他。天杨满足地叹了口气,“这就对了。”我问她什么叫“这就对了”,她答非所问地说:“《活着》里面的葛优和巩俐就是都该活着,但程蝶衣不行。”至今我也没能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遇上红灯了,我换挡,减速。真不想去上班。我的上司,那个百分之百的香蕉人总令我联想起张宇良。他俯下身子看我的电脑屏幕的时候,我就想起张宇良把他的脖子歪成一个卑微的角度看着我,惊讶地说:“你不是开玩笑吧江东,你和宋天杨从来没上过床?别他妈的装纯情了……”


    张宇良让我恶心,我的上司也一样。


    不过总的说来,生活算是令人满意的。温哥华是个秀丽的城市。干净,亲切。如果一个人在这里出生并成长那是有福了——一辈子,乡愁都是一首轻快的巴罗克音乐,或者是蓝调。不像我,想起故乡,脑子里只有狂风起劲地呼啸。一想到我和安妮未来的孩子会拥有一个精致一些的乡愁,我的心情就愉快起来。要知道你出生并成长的地方直接影响你灵魂的质感和成分。


    快要到公司了。来,深呼吸一下,八个小时,其实过得很快。只有张国荣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悠长,他是用不着再和“时间”这东西较劲了。


    “不要问我是否再相逢,不要管我是否言不由衷——”


    天杨曾经说过,这两句,就这两句,是张国荣的绝唱。她真的说对了。


    [肖强]


    最近,几乎所有的音乐电台都推出纪念张国荣逝世一周年的特辑。当然,跟去年他刚死的时候比,声势是小多了。我不知道再过些年,是否会有电台推出纪念张国荣辞世十周年的节目——十年,大概是不会了吧。那时流行歌曲的主要消费者都不会再知道张国荣是谁。


    “师傅,去国贸商城。”


    我不得不暂停我的张国荣,按下另一个按钮:


    “乘客您好,欢迎您乘坐某某某公司出租汽车,叫车电话:。”


    我是个出租车司机。这个城市就是我的办公室。我熟悉她的每一条街巷就像一个医生熟悉人体的每一根血管。我不是那种爱和乘客聊天的出租车司机,我更喜欢听他们说话。从他们的谈话片断里判断他们正在聊的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是我的专长。当然我也有判断失误的时候,比方说有一次,我拉了一个女大学生。眉清目秀的干净女孩,穿着普通的牛仔裤,梳马尾辫。她的目的地是红玫瑰歌城,我想一定是她有同学过生日什么的。她在车上给她听上去是在外地实习的男朋友打电话,甜蜜了半天,又说刚刚从做家教的那家人家出来,又埋怨那个小孩的脑子硬得像花岗岩。我还微笑了一下,碰上一个未经世事生活幸福的小姑娘总是件高兴的事。到了门口,一个满脸焦急的三陪小姐朝我的车走过来,我还以为我又可以拉一笔活,没想到她拉开车门朝里面嚷:“你怎么回事?王经理都发脾气了。”“我有什么办法?”这女学生的声音还是嫩嫩的,“辅导员今天硬摁着我们几个写入党申请书,谁请假都不行……”


    她付钱下车的时候我看见她肩上巨大的牛仔包,我想那里面应该装着她的“行头”和化妆品吧?我不是没有见过做小姐的女大学生,但是这个——我只能说她的人格已经分裂到一定境界。一般情况下,如果那些乘客在电话里说谎的话,他或许骗得了电话那头的人,但骗不过我。这次,我碰上了高手。


    希区柯克说过:世界上的人只有两种,一种是偷窥者,一种是被偷窥者。这女孩嘲弄了我作为一个偷窥者隐蔽的自尊心。不过我倒是希望我能多碰上几个这样的乘客,这有助于提高我的判断力。正如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一样,判断力是我们偷窥者的本钱。


    天杨曾经说过:“肖强,我觉得你像王家卫电影里的人物。”这话说得我心里一惊:这小丫头。那是一九九五年,天杨和江东上高二,我当时还是他们中学门口的音像店的小掌柜。天杨第一次走进我店里来的时候,两条麻花辫垂在胸前,藏蓝色的背带裙和白色的短袖衬衫。那是她们的校服,可是很少能有女孩子穿出那种干净的味道。她抬起头冲我一笑,“老板,有《阿飞正传》吗?”她毫无遮拦地看着我的眼睛。“有。”我拿出来给她,“好几年前的片子了,你没看过?”“看过,”她笑笑,“看过好几次了。我喜欢张国荣。”


    她舒展地微笑着。仔细看,她谈不上漂亮。但她的洁净是从里到外散发出来的。


    那时候她十六岁,十六岁的她肯定不会想到,她二十五岁那年,张国荣就已经不在了。


    那时候我十九岁半,那时的我也没想到,二十八岁的我会变成一个taxidriver。可是远没有西科塞斯的taxidriver那么有血性。最多只能像王家卫关锦鹏电影里的人物一样,躲在暗处以洞察力为乐。说真的,有时这令我自己感到羞耻。不过我很会自我安慰,现如今这世上还剩得下几个有血性的人了?就连西科塞斯自己,也在荣华富贵歌舞升平里堕落到了《纽约黑帮》的地步。


    你看出来了吧?我是一个影迷。我初二就学古惑仔砍人,为此进过工读学校。后来老妈把全部积蓄拿出来,又东挪西借地才帮我盘下那个小店。因为从此有了看不完的电影我也不再出去混。再后来我把店卖掉,用这几年的钱买下我的绿色捷达。十几年,几句话也就说完了。


    有时我的乘客中会有一两个昔日的顾客。那所红色花岗岩学校的学生。他们已不再认得出我。有时我的车会经过那所红色花岗岩学校,校门口的学生依旧熙熙攘攘,打架的,嬉笑的,谈恋爱的,跟那些年一模一样。他们依然会三三两两走到我的音像店里——不,现在那儿已经变成一家蛋糕店了。这时候我就会想起天杨,想起江东,想起我们一起喝着啤酒看《霸王别姬》,想起那些他俩从晚自习的教室里溜出来找我的夏夜——路灯把银杏树的叶子映得碧绿,绿成了一种液体。我这么说的时候江东笑着打断我,“那叫‘青翠欲滴’,还‘一种液体’,说得那么暧昧。我看是你教育受得太少了。”天杨和方可寒于是大笑,女孩子的笑声回荡在空空的街道上,好听得很。


    江东喜欢损我。不过我不介意,他是我哥们儿。第一次,他跟着天杨走进我店里,天杨对我说:“老板,这是我男朋友。”当时我想,这就对了。江东不是个英俊的男孩子。我跟他们学校的学生很熟,认识他们的四大俊男和四大美女。我说过了天杨也谈不上多漂亮。可是他俩站在一起就像是一个电影镜头。没错,他俩身上都有一种不太属于这个人间的东西。把他们放在行人如织的街道上,你不会觉得他们是“行人”中的一分子,而会觉得所有的行人,所有的噪音,包括天空都是他俩的背景。


    很自然地,我和他们的友谊只能维持到他们毕业。他们上大学之后,他们的学弟妹里又有几个会成为我的哥们儿,无论如何,我只能做他们高中时代的朋友。


    上一次见到江东是前年。他打开车门坐进后座,“去北明中学。”北明就是那座红色花岗岩学校。我于是回头看了这乘客一眼。他愣了,“肖强。”我说:“江东。”


    他是个大人了,西装革履,一副上班族的模样。脸上有了风尘气,不过不是那种猥琐的风尘气。我相信他走到街上的样子依然和众人不尽相同。他笑笑,“肖强,有空吗?咱们喝酒去。”我说下次吧我还得开车。他说对对对我糊涂了。然后我按下了计价器。


    我问:“你是回来看你爸妈?”他的家就在北明中学里面,他老爸是那所跩得要命的学校的校长。


    他说:“对。我就要移民去加拿大了。回来再陪他们过一个年。”


    我笑,“别说得这么不吉利。”


    他也笑。他付钱下车的时候我对他说:“你保重。”他说:“你也一样。”


    然后我就顺着路开到了五百米外的河堤上。这城市有一条河。这些年我最高兴的事情便是人们终于治理了这条河。曾经,说它是河简直太给它面子了——臭水沟还差不多。早已断流不说,还被两岸的工厂污染得一塌糊涂。还是天杨形容得到位,那年她在一篇作文里写到过这河:“它是黄河的支流,已经苟延残喘了几千年——我就不用‘女’字边的‘她’了,没有女人愿意像它一样。”我还是那句话:这小丫头。


    我已有很多年没再见这小丫头。她去上海读的大学,我不知道她是不是留在了那里,或者像江东一样已经出国。北明中学里的小孩们的人生大都如此:奋斗,是为了远离。从小被夸奖被赞美被嫉妒被羡慕被鼓励,是因为他们比起别人,更有远离的可能。我倒是很希望天杨看看这条河现在的样子——配得上“女”字边了。他们花了大价钱把这河的血液换了一遍,引的是水库的水,所以这河现在可以丰沛自如地流淌,岸边的工厂和居民区已经全部拆除,河岸上的沙都是专门从远方运来的。不过搞笑的是,这条河治好之后的两个月间,来这儿自杀的人数也比以往多出去几倍——这就是浪漫这东西操蛋的地方。


    每次来到河堤上,我就会想起方可寒。


    方可寒很美,美得让人心慌。她不是小家碧玉小鸟依人的模样,那样的女孩再漂亮也不能用“美”形容。方可寒是个公主,永远昂着头,不需要任何王子来镀金的公主。只不过,这公主价钱倒不贵,五十块钱就可以跟她睡一次。北明中学里有不少男生都是她的客人。交易通常在学校的地下室进行,有时是顶楼那间形同虚设的“天文观测室”,或者篮球馆的更衣间——总之,那些神不知鬼不觉的地方。


    这当然是个秘密。在这个秘密被揭穿之后方可寒自然是被开除。用江东的话说:“你没见我爸那张脸——”因为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年年考前十名的女孩会是这么个贱货。所以说,能考进北明中学的人都不是等闲之辈。


    那一年,我才十九岁半。从那些天天来我店里找a片的男生嘴里,我听说了方可寒。他们尊称她“可寒姐”,有时叫她妖精。


    我从小店的窗户里,经常看见她。夕阳西下时,她总是在人都差不多走光之后才会出来。她也和这所学校的其他女生一样,穿白色短袖衫和藏蓝色背带裙。可是她从不梳辫子,她让她的头发松散地垂下来搭在肩头。他们学校不许女生穿高跟鞋,于是她就穿松糕鞋,校规永远跟不上时尚的变化。她的藏蓝色背带裙的腰间别着一个玫瑰红的小呼机。她就这样招摇地走出来,往往是走到我的店门口就会停下,从书包里拿出她的烟盒和打火机,点上之后转过身,冲着那红色花岗岩的校门深深地喷一口。她转身的时候,终于看清她的脸——有一秒钟,我无法呼吸。


    终于有一天,我鼓足了勇气,在她点烟的时候走出去。站在她身旁,努力装出一副老油条的语气,“多少钱?”


    她看看我,吐出一口烟,“一百五。”


    我傻瓜似的问:“不是五十吗?”


    她眯起眼睛笑了,“五十是学生价,你又不是学生。”


    后来,那天傍晚,在我店里那间阴暗的小隔间——通常那是用来放a片和打口磁带的地方,我告别了我的处男时代。


    一开始的时候她就问我:“是第一次吧?”


    在电影里我们常常看得到这样的画面:一个放荡女人妖冶到了肆无忌惮的程度,把身边的纯情少男窘得鼻尖冒汗。但方可寒不是这样。她的动作很温暖,像个大姐姐,甚至母亲。那些色情电影从来都没告诉过我,原来做爱是一件宽容的事情。


    后来我问她:“你都考进北明了,为什么还干这个?”


    她笑,“服务业需要高素质人才,对不对?”


    我又说:“你真漂亮。”


    她说:“我知道。”


    走的时候她留下了她的呼机号,“从下次开始,一百块就行。优待你了。”


    我有个习惯,喜欢晚上待在不开灯的房间里。但我从来不好意思跟别人提起这个怪癖,只说过一次,就是跟方可寒。


    我告诉她我的秘密。忘了那是在什么背景之下。我只记得那个时候她把烟从我的嘴上拿下来,深深地吸一口,然后重新把它夹到我的手指间。她专注地凝视那半支烟的表情让我觉得她根本没在听我说话。她最妩媚的时候就是她看上去什么都不在乎的时候。


    我出生的时候是个盲童。六岁那年才跟着妈妈到北京做了角膜移植。也就是说,我从六岁才开始慢慢学习很多别人婴儿时代就明白的东西。在那之前,我的世界就是现在这样,是个关了灯的房间,一片黑暗。当然黑暗这个词是后来学的,当时我不知道那叫黑暗,我以为那是一种根本用不着命名,用不着考虑,用不着怀疑的自然而然的东西。当我克服了最初对光的眩晕后,终于看清这个世界。我恐惧地望着面前那个喜极而泣的女人,从她哽咽的声音里判断出她就是妈妈。我一开始无论如何也理解不了为什么都是“妈妈”,我的妈妈和邻床小朋友的妈妈长得一点也不一样。诸如此类的事情数不胜数,童年可以由两个字总结:惊讶。


    其实那副眼角膜一直没能成功地移植到我的灵魂里去。所以我像怀念故乡一样怀念被人们称作是黑暗的东西。刚刚能看见的时候,这世上只有一样东西引起过我的好感。但我却也并不想知道它的名字。——我们盲人不在乎“名字”这玩意儿。那样东西让我想起有一次我妈妈用刚刚洗过衣服的手抱起我,她的手很冰。是种让我心头一凛的温暖。那样东西还让我想起电影院里的声音——妈妈带我去过电影院,她伴着对白小声地给我讲那些画面。电影院里的声音,就是一片充满了这“黑暗”的浪涛。那些声音很有力量,却不是蛮横无理。我啰嗦了这么一大堆,后来才知道,那样让刚刚获得视觉的我喜欢的东西说穿了就是两个字:红色。如果我一直看不见的话,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跟它相遇。


    第一次看见方可寒的时候,我就想起了我第一次看见的,还不知道它叫什么的“红色”。她乖戾地用手指扫着我的脸,但是她的身体,温暖得像是一个黑暗的子宫。高潮来临的时刻我听见自己的血液在身体这个荒芜的海滩上喧响的声音,我想:红色。


    [天杨]


    四月,沙尘暴的季节。


    周雷终于回他父母家了,他编出来一个绝妙的理由,他说他辞职是为了准备考研。于是,他天真的爸妈用好饭好菜把他软禁在家里念书。一天他打来电话,“我正潜心研读《金瓶梅》呢。”


    “不如你就弄假成真吧。”我说,“认认真真准备准备,万一真能考上呢。反正你大学也是混下来的,再学点东西没什么不好。”


    “就是,”他接口,“还能名正言顺地让家里再多养我两年。”


    “我是说读研能提高你的修养,你怎么老是这么庸俗?”


    “太崇高的目的不会真正产生动力呀小姐!”他怪叫,“要不这样吧,你答应我,要是我真能考上的话就嫁给我,这不庸俗吧?”


    我对着手机一字一字地说:“你去死吧。”


    午饭时间结束。我和杨佩懒洋洋地从医院的花园里往病房走。今天有记者来采访。我已经听见那个女主持人捏着嗓子作温柔悲悯状了。“你听听,”我对杨佩说,“你还老说我‘矫揉造作’,这算什么?”她不以为然地啐了一口,“真不知道这些人怎么想的。就不能让孩子们清净几天。”


    走进病房就看见袁亮亮那个宝贝满面凝重地手持麦克风,对着镜头一脸真挚,“我想感谢所有关心我的人们,我会一直充满信心地等待康复的那一天。生活是美好的,我们都该满怀希望……”那个涂着淡蓝色眼影的女主持人惊讶地瞪大眼睛,“你说得太好了!”而龙威在一边笑得直翻白眼。


    摄像机镜头像机关枪一样扫过病房中每一张脸,皮皮的妈妈,那个看上去总是很紧张的女人局促地站了起来。“您坐着吧!”杨佩说,“他们就是拍一下,不碍事的。”倒是皮皮认认真真地盯着镜头,女主持人弯下腰,“小朋友,阿姨问你个问题好吗?”“行。”皮皮面无表情地回答。“你想不想回到学校?想不想你的老师和同学呀?”皮皮把眼光移向窗外,不屑于回答这种弱智问题。倒是临床的那个金鱼眼小姑娘乖巧地回答:“想。”女主持人眼睛一亮,把麦克风移到她嘴边,“小朋友,你几岁了?”她妈妈在一旁笑,“她四岁,根本还没上学呢。”


    皮皮的眼睛一直盯着窗外。沙尘暴来了。一阵风,模糊混淆了所有的风景。一片黄沙之中,只看见窗前的柳树被撕扯成一个又一个的舞蹈动作。沙尘暴中的柳树就像街头流莺,又妩媚,又下贱,又坚韧。


    一个星期以后,皮皮死了。


    后来我在电视上看到这个节目,他们居然给了皮皮一个特写,避开了沙尘暴的画面,专拍他凝视的表情,话外音响起:“让我们记住这个孩子渴望的眼神吧。”“渴望?”我没看出来,要知道他正看着的可是沙尘暴。荧屏上的皮皮让我想起我小时候,那时我也常常在沙尘暴来临时把鼻尖紧紧贴在窗玻璃上,尖厉的呼啸声从我的五脏六腑长驱直入——那是我,一个生长在城市里的孩子对大自然唯一的敬畏。


    然后我想起上高中的时候,很多春天的下午,我都在课堂上偷看小说。《老人与海》就是在一节窗外刮着沙尘暴的历史课上看完的。老人微微一笑,自言自语:“水母,你这婊子。”这一句话扼住了我的呼吸。远方的天被风划开了一道长长的伤口。呼啸声很深,来自渗血的大气层。后来我想,《老人与海》之所以能感动我,也许因为里面描绘的是我所熟悉的大自然的怒容,以及深爱这怒容的人。相反,像《傲慢与偏见》,或《少年维特之烦恼》这些小说我从来无动于衷,恐怕是因为我不熟悉那些欧洲田园——大自然和颜悦色的样子。但当时我来不及想这么多,在巨大的感动面前手足无措,下意识地抓住身边江东的手指。


    “天杨,”他在我耳边小声说,“放开。我不能记笔记了。”


    江东。想想看我们已经七年没见面。我只是在去年同学聚会的时候听说他去了加拿大。


    这些年,我很少想起江东。那个时候我像所有因初恋而变得矫情的女孩一样以为江东会是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的人。事实证明了我的爱情是多么经不起考验,尽管这令人泄气,但周雷有句名言:“一个人不可能在二十五岁还忘不了十五岁那年的情人,除非他十年来没进化过。”这么说我算是进化得不坏。


    十五岁那年,新年的时候,我送给江东一张贺卡,里面写着:江东,我喜欢你。然后大方地落款:宋天杨。他也一样大方地在那天放学后走到我课桌前,说:我在顶楼等你。所谓顶楼,就是指那间形同虚设的天文观测室。那可是当时恋人们约会的圣地。然后第二天的历史课,他就理所当然地坐在我旁边。


    就像大多数从小到大都考第一名的小孩成熟得比较晚一样,一段恋情开始得太过顺利的话,日后就必须接受更多措手不及的折磨。一个星期后我们就开始吵架,为了躲过教导主任以及老师们的眼睛,争吵往往在学校里一些莫名其妙的角落里进行,有一次正赶上放学,他在自行车棚里冲我大喊,叫我滚,引得所有车棚里喧闹的同学侧目。我也大声地对他吼:“江东你会后悔的!”真可惜他的名字不是三个字的,如果是三个字的话这句话吼出来会更抑扬顿挫一些。然后我掉头跑了出去。我知道他会来追我。


    迎面,撞上了方可寒美丽而嘲讽的眼睛。我知道她在想什么,她觉得我和江东就像是小孩玩过家家。那当然,我哪有她老练呢?万人睡的婊子。


    那时候跟他吵架多半是因为周雷。他觉得我既然已经跟他在一起就不该总是和周雷走得那么近,我告诉他我跟周雷几乎是一起长大的,我不能因为有了男朋友就不要自己的好朋友了;他说我总是跟周雷打打闹闹的让他在篮球队的哥们儿面前很没面子,我说你就知道你的哥们儿你的面子一点不考虑我的感受,他于是说我自私任性,我就说他独裁专制不尊重我人权。最后的结局总是我扭头就跑他再赶紧追,然后擦擦眼泪手拉手去吃牛肉面。——不是过家家又是什么?


    这么想着我就笑了。只是那时候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会把这些当成个笑话。奶奶在外面敲我的门,“天杨,没睡呢吧?”


    “还没。”我说。


    “我是忘了,”奶奶进来坐在我床沿上,“你这个星期天值不值班?”


    “不。”我回答,“这星期周六周日都没事。”


    “那是再好也没有了。”奶奶笑笑,“我是想,这个周末你跟我出去逛逛街,咱们得给你小弟弟买小被子小枕头,还有衣服什么的。也不知道这个孩子穿多大的衣服?我多少年没买过童装了。”


    “问问我爸不就行了?”


    “你爸才不会留心这些。再说他们法国的尺码跟咱们也不一样。”


    “从现在起可有你和爷爷忙的了。”我笑道。


    “谁说不是,”奶奶笑着摇摇头,“不过也好,来个小家伙,热闹。”


    “干脆就把他留下吧,别送他回去了,给你们解闷。不过中国小孩作业太多了,苦了他。”


    “可别留下他,要是将来再加上你的孩子,我跟你爷爷可弄不过来。”


    “我,”我夸张地说,“还早呢。”


    “不早了,天杨,我看周雷那个孩子这么多年对你真的不错,而且这孩子长得也是大大方方的,人善,家境……他爸不是什么研究所的?好,这种人家斯文——要是这次真考上研究生就更好了……”奶奶一如既往地陷入幻想中。我大学毕业以来她就把跟我说过话的每个男人都如此这般盘点一遍,似乎综合测评指数是周雷的最高。


    “奶奶——”我拉长了声音,“不早了,您也早点歇着吧。”


    奶奶出去了之后我就关上了灯。顺便打开广播:音乐节目,四月一号,dj祝大家愚人节快乐,然后是纪念张国荣逝世一周年的特辑——怎么已经一年了,都不觉得。


    我是听着情歌长大的孩子。我们都是。在我们认识爱情之前,早就有铺天盖地的情歌给我们描摹了一遍爱情百态。于是我们那代孩子中,大多数人的初恋都是照着他喜欢的情歌来谈,高兴的时候,难过的时候,嫉妒的时候,分手的时候——太多各式各样的歌词可以捡来概括自己的感情了,太多mtv里的镜头表情可供参考了:开心的时候就在流星雨下面跟他接吻吧,没有流星雨精品店里买来的一瓶幸运星也行,我是说如果你的零花钱够用;单相思的时候就叠千纸鹤吧,虽然你没有mtv里的女孩清纯漂亮;伤心的时候就更方便了,多少情歌里的主角是伤心的呀,你是愿意在瓢泼大雨里狂奔还是愿意酗酒买醉都好,可惜这个时候你不能像mtv里一样在街角刚好看到一个卖玫瑰花的小妹妹然后顺理成章地触景伤情放声大哭。然后在每个人的记忆中,初恋就永远以情歌的方式存在:动人的,缠绵的,而且还是押韵的。搞不好还贴着一个标签:张学友、林忆莲,或是张信哲,或是谁谁谁——我不大知道现在的孩子都听谁的歌。


    那么,我自己呢?


    如果我和江东的初恋真的也只有这般照猫画虎地模仿的话,那就算遍体鳞伤也只能是个闹剧。还好不是。我隐约觉得我跟他之间有种什么东西。没有任何一首情歌可以帮我概括它,解释它,所以我不能正确地把它表达出来,只好听之任之,于是“它”也就静静地潜伏在我身体的黑夜,血管的丛林里。像只惧怕火光的小狼。姑且称它为“小狼”吧,还挺亲切的。


    那时候我十五岁,一点经验都没有。


    小的时候去平遥古城玩。小姑姑让我坐在城墙上照相,我不敢,她说你只要别往下看就好了。那城墙是个环形,足有五层楼高,像口巨大的井。灰黑的石壁缝里全是青苔,阳光幽幽地照到了深处。“井”底下居然还有人家。我对着镜头,努力不去想我只要轻轻朝后面一仰就可以粉身碎骨。


    没错。就是这种感觉——那只“小狼”。其实我那时怕的并不全是会掉下去,我怕的是自己一个一瞬间的念头:我想掉下去。我一点也不想死,但我想掉下去。这念头闪得太快,我都来不及把它翻译成语言。你总是会害怕没法变成语言的东西,因为它们比你强大,比你有生命力。


    那小狼偶尔会推我一下,那时候我就莫名其妙地抓紧江东的胳膊。他皱皱眉头,把耳机取下来,“还挺有劲儿的。”“弄疼你了?”我对自己的神经质觉得抱歉。“没有。”他笑着拍拍我的头,“冷吗?要不咱们走吧。”我们是在公园的湖边上,放学以后我们俩经常来这儿。有时候kiss,有时候聊天,有时候连话也不讲,只是坐着。


    我的头靠着他的肩膀,傍晚湖边的人总是不大多,尤其是天冷的时候。我们不说一句话,一个小时,一个半小时……时间就以最原始的方法流逝着。那种绝对的寂静就像春天的阳光那样唤醒了我的小狼,我甚至感觉得到它稚嫩的杀气。那时候我就很疼。并不是生理上的疼痛,这疼来自另外的地方,就像一场大雪一点一点覆盖了我的五脏六腑,我不得不深呼吸一下,再一下,但它并没有缓解,我反倒是更为真切地听到了它的足音。我只好转过头去朝着江东,没头没脑地说:“江东,咱们长大了以后,就结婚吧。”他只是笑,他说你又说什么疯话。我也觉得这话挺丢人的。然后我就轻轻地凑上去,亲亲他的脸。他叹了口气,“你呀。”


    “再咬你一下可以吗?”我在他耳朵边小声问。


    “不行!”他很干脆,“上次我洗脸的时候我妈就问怎么胳膊上有个牙印,我只好说是我自己咬的。我妈还以为我疯了呢。”


    “那我这次轻点,保证不留牙印,可以了吧?”没等他回答,我就使尽了全身力气咬下去。


    “靠!”他大叫,“你去死吧你,你自己刚说了要轻点的!”


    对不起,江东,你不知道,那疼痛让我束手无策。那时候我甚至没意识到这疼痛因你而起,因为现实中并没有发生任何不愉快的事情。


    [周雷]


    我和天杨从幼儿园小班一直到高三,做了十五年的同班同学。她小时候是个怪胎,很少跟人讲话。只是爱看书,她的书我们别说看懂,就连里面的字都认不全。我还记得那是小学五年级,正是班里开始有人“搞对象”的时候。


    我坐在她后面,上课的时候她一如既往地偷看她的书,突然她慢慢地仰起脸,我还以为她终于良心发现准备好好听讲了。可是老师放下了教鞭,“宋天杨你哪儿不舒服?”


    “我……”她怯怯地说,“我肚子疼。”


    “那就先去老师的办公室倒点热水喝吧,来,拿上你的水壶。”


    她转过身的时候我才看清,原来她一脸的泪。那些泪在她安静的脸上畅快地滑行。鬼才相信她是肚子疼呢——当然还有那个天真的老师。我伸长了脖子朝她的课桌里看,那本书——那本罪魁祸首叫《局外人》,作者是个外国人,叫加什么,后面那个字笔画太多了,不认识。


    后来我才知道,他叫加缪,是天杨最喜欢的男人之一。


    于是一个已经死了很多年的法国佬倒霉地成了一个中国小学五年级学生的情敌。


    是的,我喜欢天杨。要不是江东那个婊子养的半路杀出来,天杨一定是我的。要知道我已经快成功了,就差一点点。我已经变成她最好的朋友了,她和我无话不说;我甚至已经拿到她的初吻——那是初二的时候,在送她回家的路上她突然问我:“周雷,接吻到底是什么滋味你知道吗?”我说要不咱们试试,她说行那就试试,于是我们就试了。


    她的嘴唇是甜的,有股新鲜水果的味道。


    可是高一那年的某一天,她对我说:“周雷,跟你说件事,别跟别人说。”


    我做梦也没想到这件事居然是:


    “我喜欢咱们班那个叫江东的……”她的脸红了。


    就像是日本漫画一样,我听见我的心像张纸似的被撕开的声音。


    第一次吻她的那天,我满脸通红,放开她掉头就跑。身后传来她清脆的喊声:“胆小鬼,又没人看见,跑什么呀。”我不回头,跑到僻静处,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嘴唇上麻酥酥的,像过了一串细小的电流。我不知道这是唯一的一次。就像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考了第一名,拿奖品,被老爸夸,被那时还活着的奶奶叫“小状元”,美得忘了自己姓什么。可是那时我不知道,我这辈子只能考这一回第一名。


    后来她就跟江东出双入对了。有时甜蜜有时拌嘴还他妈挺像那么回事,老师三番五次在班会上强调早恋问题她只当是说别人。她变了。虽然还是两条搭在胸前的麻花辫,还是一件白色短袖衫加藏蓝色背带裙,可是她的气质,她的表情都不再是我的天杨——那个傻乎乎吵着要嫁给个死了的诗人的天杨不见了。她现在是江东的天杨。她脸上经常洋溢一种让我恨得牙痒的宁静,在这宁静中她像个小妇人那样微笑。天杀的江东。


    体育馆的木地板散发着清香,篮球一下一下寂寞地敲击着它。天杨坐在一排排橙黄色的椅子中间,漫不经心地瞟了一眼孤独的篮球架。我很装蛋地摆着pose,投进去一个三分球,体育老师都说我好样的,可那时她却只冲着江东微笑。因为我投进去的三分球很廉价地砸了下来,被他抢了去。那时我真想掐死这个小婊子——没错,你就是小婊子,可你这个小婊子依然是我的梦想。


    我的手机就在这时候响了,是天杨。


    “你的《金瓶梅》告一段落了吧?明儿星期天,能出来吗?”她问我。


    “干吗?”


    “不干吗。别紧张,我知道你没钱请我吃饭,咱们出来喝杯咖啡,各付各的账,行吗?”


    “怎么今天这么善良,想我了?”


    “对,”她笑着,“想你了,满意了吧?这个周末我好容易有两天不用上班,我可不想在家里闷着,全浪费了。”


    我坐到她对面的时候,她说:“怎么我们像是在谈恋爱一样?”


    正说着,窗外又是一阵长长的呼啸,这间咖啡馆变成了一个船舱,窗外混沌一片。


    “好久没听见沙尘暴的声音了,你别说,还真有点想。”我说。


    “我也是,我那个时候在上海上大学,春天就老是觉得少了点什么。”


    “我一直想问你,”我看着她的眼睛,“你毕业以后为什么回来了?”


    “也没什么为什么,没可能留在上海还不就回来了?”


    “你知道咱们班当初的同学现在大部分都在外边工作,有的读研,还有出国的。我真没听说多少回来的。”


    “咱们学校的人,”她笑笑,“眼睛都长在天灵盖上。”


    “你怎么不去法国找你爸?”


    “找他去做什么?给他当保姆照顾那个小家伙?又没薪水拿。”她皱皱眉头,“怎么这间店的摩卡味道一点儿不正。”


    “也真怪了。你就不嫌烦?这么多年就在这么个地方圈着。”


    “搞不好还要圈一辈子呢。”她打断我,“照你这么说,这个城市两百万人全跳河去算了。”


    “两百万人怎么样我不管,反正要是有人跟我说我一辈子就只能在这儿待着的话,我保证去跳河——或者向张国荣同学学习,跳楼也行。”


    她大笑,“少东施效颦了,还是跳河吧!”


    损我永远是这小蹄子的乐趣,这点上她和江东一样缺德。


    “问你个问题行吗?”我正色。


    “问。”


    “你和江东这么多年,就真的一直没联络过?”


    “就知道你狗嘴吐不出象牙。”她笑着,“都多久以前的事儿了,联络不联络又有什么区别。”


    “那到底是联络了没有呢?”


    “没有。他不是已经结婚了?我也是听说。”


    “是。”我冷笑,“‘嫁’到加拿大了。”


    “别这么说。”


    “不然怎么说,明摆着的,大家都说他和那个女孩才认识几天就结婚,不是为了移民又是什么?”


    “也许人家是真的一见钟情呢。”


    “把他天真的,”我往我的冰咖啡里加了块方糖,“你信一见钟情这回事儿?”


    “不信,可我相信有例外。”


    “那也‘例外’不到他头上。”我恶狠狠地下了结论,“再说,他怎么偏偏就跟一个华裔加拿大籍的‘一见钟情’,太巧了吧?哄谁呢,又不是罗马假日。”


    “周雷——”她叹口气,“不管怎么说大家都是同学,你怎么老是这么恨他。”


    “你还好意思问我?”我直直地盯着她。


    她不看我,眼光转到了窗外,一天一地的黄沙。她咬了咬嘴唇,说:“周雷。”


    “别当真,说着玩的。”


    该死。我这个人就是这样,总是关键时刻斯文扫地。要是让冯湘兰知道了今天这个场面又不知道该怎么取笑我了。为了弥补这个尴尬,我主动转移了话题,我们聊了很久,很尽兴。我时不时地幽她一默,逗她笑笑。不知不觉,沙尘暴就过去了,外面天色渐渐暗下来。


    “走吧,”她说,“要不然你妈又该说你就知道疯,不知道用功。”


    我苦笑,“又活回去了。”


    我们一起走在步行街上,我送她去公车站,一路上很多人。空气里带着些刚才的尘土气,我们走到了步行街的尽头。


    这儿有棵唐槐,在步行街和马路的交接处。一千多岁了,老成了精,树干粗得像个原始部落的图腾。马路上汽车悠长地划过路面,几个浓妆的三陪小姐说笑着从我们身边经过,她们的目的地一定是街对面的红玫瑰歌城。路灯打在唐槐四围的栏杆上,隐约看见一个久远的还是三位数的年份。那时候这个城市还年轻,还美丽,像三陪小姐一样用热辣辣的眼神打量着李世民起兵的西域宝马。宝马性感地仰天长啸,轻蔑着隋炀帝绮丽又脆弱的江山。我真希望我也能对这个城市“跩”上一句:“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可惜我的这故乡一点不争气,堕落得连性别都没了——我也就没了跟它调情的兴致。


    天杨说:“周雷,到这儿就可以了。”


    我正在胡思乱想,一时没听清她说什么。


    她冲我笑笑,脸上一如既往的干净,不施脂粉,在夜空里清澈着。


    “咱们就再见吧。”她说,“再打电话给你。”


    我抱紧了她,我吻她。我的双臂把她箍得紧紧的,她像熔化了一样放弃了挣扎。就是这么一回事,天杨,别装得什么都不知道,你没那么无辜。我爱你,从咱们小的时候,从小学五年级起我就爱你。从你上课偷看《局外人》的时候我就爱你。从你像个小水萝卜一样戳在教室的第一排,到你亭亭玉立地坐在学校的篮球馆,我一直都在爱你。比起那个时候,我更爱的,是现在的这个长大了的你。天杨,天杨,你不能这样对我。


    我放开她的时候,她的头发乱了。嘴唇像绽放一般的红。


    “对不起。”我说。


    她摇摇头,“再见。”


    她转过身,踩着地上的灯光。


    妈的,我今天丢人现眼到家了。


    [天杨]


    我站在公共汽车站牌那里,发着抖。他还在对面,在唐槐下面,路灯旁边,我越不想看他,他的身影就越是跳到我跟前。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这么心慌得要命,来不及想。我知道他不会走,不看着我上车他是不会走的。可是我突然一点力气都没了,那路公车好像永远也来不了。一辆出租车在我身边停下,我几乎是下意识地拉开了车门。那个阴魂不散的还站在那里,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正在落荒而逃。


    “去哪儿?”司机问我。


    我告诉他家里的地址。


    “你不认识我了?”他问。


    我以为我碰上了一个劫色的。这时候他回过头来,“天杨,好久不见。”


    肖强。


    我今天招谁惹谁了。皇历上一定写着呢:今日不宜出行。


    “嗨,”我觉得我该表示一下惊喜,“真的好久不见。”


    “我还以为你留在上海了呢。”


    “没有。”我说。


    “你现在……”


    “是护士。就在儿童医院。”


    “噢。白衣天使。”


    我们都沉默了下来。没人说话,车里的广播声就格外地响。音乐节目,应该是“怀旧金曲”之类的,不然不会是罗大佑的破锣嗓子在嘶吼:


    “在这批判斗争的世界里,每个人都要学习保护自己,让我相信你的忠贞——爱人同志!”


    我把头靠在座椅上,闭上眼睛,他刚才说的话又在耳边回响起来:“天杨,我爱你。从小的时候起我就爱你,别装得什么都不知道,天杨你不能这样对我。”


    然后,我居然想起很多年前方可寒的话,“宋天杨,男人的话不能不信,但也别全信。明不明白?”她诡谲地笑笑,她身上永远有股浓郁劣质香水的香味。


    到了。我看了一眼计价器。


    “不收钱,天杨。”


    “那怎么行?”


    “行。”他坚持,“好不容易又见面,这次一定要算是我送你。下次,下次你就算是顾客,下次收钱,可以了吧?”


    “谢谢。”我今天没力气跟人争。


    车灯就像一种审视的目光跟随着我的背影。我走出去很远了,才听见汽车重新发动的声音。我再一次落荒而逃。今天我可真是丢盔弃甲溃不成军——我准备回去再查查字典,还有别的什么用来形容人的狼狈相的成语吗?
关闭
最近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