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挽歌(5)

3个月前 作者: 张小娴
    5


    窗外月光朦胧,一个男人柔情地用钢琴弹着一支缠绵的情歌。


    那是巴黎小巷里的一家法国餐厅,以新鲜的炭烧乳猪脚驰名。这里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不夜天,晚饭时间有钢琴演奏。有了音乐,吃猪脚大餐这么粗犷的行为好像也马上变得温柔了。


    那位年轻的钢琴师弹完了一曲,走到吧台前面的一张高椅坐下,点燃了一根烟。他看来是那么落魄,然而,比起他在祖国波兰的生活,这里已俨然是天堂。


    一个女侍捧着客人用过的盘子打他身旁走过,钢琴师眯起了那双深褐色的大眼睛,对她扮了个鬼脸。她是他的女朋友,同样来自东欧。她朝他销魂一笑。


    那个女人把盘子拿到厨房,堆在洗碗槽里。正在洗碗的是两个年轻的中国人。


    这个时候,一个年轻的中国女人从后巷探头进来,好像找人的样子。


    “/!”她喊。


    /愣了愣,抬起泡在洗洁精泡沫里的一双手,甩了甩,洒落了一些水珠,走到那个门口去。


    “很久没见了!什么风把你吹来的?”他对女郎说。


    “你有信。”女郎从皮包里掏出一封信交给/,说:“从香港寄来的。”


    /把双手往牛仔裤上擦,接过了那封信。他并没有立刻拆开来看,而是上下打量女郎。


    “看什么嘛?”


    “你好像胖了!”


    “你才胖!”女郎靠在门框上,斜眼望着/。


    停了一会,她说:“我在念时装设计。”


    “是吗?我赚到钱,一定来光顾。”


    “我做女装的!”女郎说。


    “那我改穿女装!”他咯咯地笑。


    女郎没好气地说:“我走啦!”


    女郎走了之后,/蹲在地上看信。信是舅舅寄来的,告诉他,+死了。


    /站了起来,把那封信折起,塞在牛仔裤的后袋,回去继续洗碗。


    “以前女朋友吧?”叶飞问。


    叶飞从北京来。/跟他认识六个月了,是很谈得来的朋友,或者也有一点同是天涯的情义吧。叶飞跟他不同,叶飞就是喜欢法国,做梦都想着来巴黎。/喜欢四处跑。三年前,他从香港来巴黎,然后去了西班牙、意大利、奥地利、荷兰,最后又回来巴黎,钱花光了,就打工赚钱,储够了钱,又再离开,是流浪,也是在浪掷日子。他已经秀久没回去香港了。


    “我昨天也收到我哥哥的信,他在国内是有点名气的。他上个月刚刚横渡长江,是游泳过去呢!不简单啊!电视台都去采访他。他去年已经横渡了黄河,正准备迟些横渡长江。我看他什么时候再横渡英伦海峡来看我,就连买机票的钱都省回了。”叶飞说。


    “你知道猪为什么只有两只脚趾吗?”/把盘子里一只吃剩的猪脚捡起来,丢在一旁。


    “管他的!”


    “只有两只脚趾,就是一只连着一支,一双一对啊!”


    “你胡扯什么?”


    “那就是连理趾啊!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趾。”/呵呵的笑了起来。


    “有什么好笑?”


    /低着头,自顾自苍凉地笑下去。


    6


    下班之后,/与*朝巴黎的夜晚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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