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有些话必须要鼓起勇气说

3个月前 作者: 蔡智恒
    送走秀枝学姐后,柏森更安静了。


    有天晚上,柏森突然心血来潮,买了几瓶啤酒,


    叫我陪他到以前住的宿舍走走。


    我们敲了1013室的门,表明了来意,里面的学弟一脸惊讶。


    摸摸以前睡过的床缘和念书时的书桌后,我们便上了顶楼。


    爬到宿舍最高的水塔旁,躺了下来,像以前练习土风舞时的情景。


    "可惜今晚没有星星。"柏森说。


    "你喝了酒之后,就会有很多星星了。"我笑着说。


    "菜虫,我决定到美国念博士了。"柏森看着夜空,突然开口说。


    "嗯……"我想了一下,"我祝福你。"


    "谢谢。"柏森笑了笑,翻了身,朝向我,


    "菜虫,你还记不记得拿到橄榄球冠军的那晚,我问你,我是不是天生的英雄人物这件事。"


    "我当然记得。事实上你问过好多次了。"


    "那时你回答:你是不是英雄我不知道,但你以后绝对是一号人物。"


    柏森叹了一口气,"菜虫,真的谢谢你。"


    "都那么久以前的事了,还谢我干吗。"


    "受到父亲的影响,我一直很想要出人头地。"柏森又转头向夜空:


    "从小到大,无论我做什么事,我会要求自己一定要比别人强些。"


    柏森加强了语气:"我一定,一定得出人头地。"


    我没答话,只是陪着柏森望着夜空,仔细聆听。


    柏森想与众不同,我却想和大家一样,我们有着不同的情结。


    因为认识明菁,所以我比较幸运,可以摆脱情结。


    而柏森就没这么幸运了,只能无止境地,不断往上爬。


    突然从空中坠落,柏森的心里,一定很难受。


    "柏森,出去飞吧。你一定会比别人飞得更高。"我叹口气说。


    "呼……"过了很久,柏森呼出一口长气,笑了笑,"心情好多了。"


    "那就好。"我也放心了。


    "菜虫,可以告诉我,你喜欢的人是谁吗?"


    "方荃。"


    "为什么不是林明菁?"


    "我也不知道。可能我失去理性,疯了吧。"


    "你为什么说自己疯了?"


    "因为我无法证明自己为什么会喜欢方荃啊。"


    "菜虫啊,念工学院这么多年,我们证明过的东西,难道还不够多吗?你竟连爱情也想证明?你难道忘了以前的辩论比赛?"


    "嗯?"


    "我们以前不是辩论过,"谈恋爱会不会使一个人丧失理性"?"


    "对啊。"


    "你答辩时,不是说过:如果白与黑之间,大家都选白,只有一个人选黑。只能说他不正常,不能说不理性。正不正常是多与少的区别,没有对与错,更与理不理性无关"


    没错啊,我为什么一直想证明我喜欢荃,而不是明菁呢?


    我心里知道,我喜欢荃,就够了啊。


    很多东西需要证明的理由,不是因为被相信,而是因为被怀疑。


    对于喜欢荃这件事而言,我始终不怀疑,又何必非得证明它是对的呢?


    就像我内心相信太阳是从东边出来,却不必每天清晨五点起床去证明。


    我终于恍然大悟。


    我决定不再犹豫。


    只是对我而言,告诉一个爱自己的人不爱她,


    会比跟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说爱她,还要困难得多。


    所以我还需要最后的一点勇气。


    柏森要离开台湾那天,我陪他到机场,办好登机手续后,他突然问我:


    "菜虫,请你告诉我。你技师考落榜那晚,我们一起吃火锅时,你说:台湾的政治人物,应该要学习火锅的肉片。那到底是什么意思?"


    柏森的表情很认真,似乎这是困扰他多年的疑惑。


    "火锅的汤里什么东西都有,象征着财富权势和地位的染缸。政治人物应该像火锅的肉片一样,绝对不能在锅里待太久,要懂得急流勇退,过犹不及的道理。"


    "菜虫。你真的是高手。那次的作文成绩,委屈了你。"


    柏森恍然大悟,笑了一笑。


    "柏森。你也是高手。"


    我也笑了一笑,毕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如果没有意外,那次的作文,是我最后一次为了比赛或成绩写文章。


    "同被天涯炒鱿鱼,相逢何必互相夸。"


    柏森突然哈哈大笑。


    荃说得没错,声音是会骗人的。


    即使柏森的声音是快乐的,我还是能看出柏森的郁闷与悲伤。


    "柏森,你还有没有东西忘了带?"


    "有。我把一样最重要的东西留在台湾。"


    "啊?什么东西?"我非常紧张。


    柏森放下右手提着的旅行袋,凝视着我,并没有回答。


    然后缓缓地伸出右手,哽咽地说:


    "我把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留在台湾了。"


    像刚离开枪膛的子弹,我的右手迅速地紧握住柏森的手。


    我们互握住的右手,因为太用力而颤抖着。


    认识柏森这么久,我只和他握过两次手,第一次见面和现在的别离。


    都是同样温暖丰厚的手掌。


    大学生活的飞扬跋扈,研究生时代的焚膏继晷,工作后的郁闷挫折,这九年来,我和柏森都是互相扶持一起成长。


    以后的日子,我们大概很难再见面了。


    而在彼此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可能会由朋友转换成妻子和孩子。


    想到这里,我突然感到一阵莫名的悲哀,于是激动地抱住柏森。该死的眼泪就这样流啊流的,像从地底下涌出的泉水,源源不绝。


    我27岁了,又是个男人,不能这样软弱的。


    可是我总觉得在很多地方我还是像个小孩子,需要柏森不断地呵护。


    柏森啊,我只是一株檞寄生,离开了你,我该如何生存?


    "菜虫,我写句话给你。"


    柏森用右手衣袖猛擦拭了几下眼睛,蹲下身,从旅行袋里拿出纸笔。


    "来,背部借我。"


    我转过身,柏森把纸放在我背上,窸窸窣窣地写着。


    "好了。"柏森将纸条对折两次,塞进我衬衫的口袋。


    "我走了,你多保重。"


    我一直红着眼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柏森走后,我把纸条打开来看,上面写着:


    "爱情是一朵生长在悬崖绝壁边缘上的花,


    想摘取就必须要有勇气。"


    ——莎士比亚


    第四棵离开我的寄主植物,柏森,给了我最后的一点养分-勇气。


    流行歌手梁静茹唱得没错,"我们都需要勇气,去相信会在一起。"


    我以前公司的主管也没错,"我们都需要勇气,去面对高粱绍兴。"


    原来有些话我必须要鼓起勇气说。


    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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