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3个月前 作者: 蔡智恒
    夜玫瑰这支舞结束后,广场上的男女放开互相牵住的手,纷纷向着学姐拍手,掌声中夹杂着欢呼声。


    学姐原地转了一圈,算是答礼。


    下一支舞虽然是围成一圈、不需邀请舞伴的舞,但我已没有心思跳舞。


    退回到广场边缘的矮墙上,努力消化夜玫瑰的舞步和舞序。


    “学弟。”学姐的声音突然出现在耳际。


    我吓了一跳,转过头,她已经坐在我身旁微笑。


    “你在想什么?这么入神。”


    “我正在记住夜玫瑰。”


    “是吗?”她拨了拨刚刚跳舞时弄乱的头发,然后说:“如果不亲自下场去跳,很容易忘记夜玫瑰哦。”


    “学姐。我一定不会忘记夜玫瑰,一定不会。”


    学姐笑了笑,点点头。


    学姐,我没骗妳。


    即使到现在,我仍然清楚记得,妳在广场圆心时,脚下画出的玫瑰花瓣。


    “学弟,你喜欢夜玫瑰吗?”


    “我非常喜欢夜玫瑰。”


    学姐看了我一眼,笑容很妩媚,显然很高兴。


    “如果下次要跳夜玫瑰时,你会邀请舞伴吗?”


    “学姐,”我几乎不加思索:“我会。”


    “哦?”她似乎很惊讶:“真的吗?”


    “嗯。”


    “不可以食言哦。”学姐笑着说。


    我不会忘了这个承诺,我甚至一直等待着,实践承诺的机会。


    升上大二,社团里开始有人叫我学长。


    我知道我还会升上大三和大四,但不管我升得多高,学姐始终是学姐。


    这是永远无法改变的事实。


    即使我已升上大二,学姐依然会叫我走到她身旁,然后说:“我们一起跳吧。”


    顶多会加上:“都当学长了,还不敢邀请舞伴。”


    大二下学期开学后没多久,正是玫瑰盛开的季节。


    广场上正要跳土耳其的困扰的骆驼。这支舞很特别,不围成圆圈,而排成许多短列。


    每列不超过10个人,舞者双手紧握向下,而且身体与邻人靠紧。


    最特别的是,每列还会有个领舞人,右手拿手帕指挥舞者。


    学姐贼兮兮地溜到我左手边,好像准备恶作剧的小孩。


    舞步中有双足屈膝、以右肩带动身体向前画一个圆弧,然后再直膝、双足振动二次的动作。


    学姐画圆弧时的身体非常柔软,眼波的流转也是。


    而直膝振动双足的动作,她还故意做成僵尸的跳动。


    困扰的骆驼跳到最后,每列两边的人会向中间斜靠。


    学姐几乎用全身的重量,用力往右靠向我。


    我吓了一跳,身体失去重心,她也因而差点跌倒。


    还好我反应够快,左膝跪地,双手扶着半倒的学姐。


    学姐一直笑个不停,也不站直身体,偏过头告诉我:“学弟,要抓紧我哦。”


    “嗯。”


    “学弟,要抓紧我哦。”学姐停住笑声,重复说了一次。


    后来我一直在想,学姐这句“学弟,要抓紧我哦”,是否有弦外之音?


    “学姐,我……我手好酸。”我仍是左膝跪地,双手渐渐下垂。


    “呵呵。”学姐笑了两声,便一跃而起,站直身体:“这只骆驼,确实很困扰吧?”


    “是啊。”我也站起身,笑一笑。


    “请邀请舞伴!”


    听到这句话后,我不好意思地看了学姐一眼。学姐果然说:“又想躲了?真是。已经当学长了,还……”


    学姐正要开始碎碎念时,广场上又传来另一句话打断了她:“下一支舞,夜玫瑰。”


    我等这句话,足足等了八个多月。


    “夜玫瑰”〈11。1〉byjht。我不是每天都会穿那条北斗七星裤,因为我得换洗衣服。


    但我一定不会把北斗七星裤丢进洗衣机,我会小心翼翼地用手洗。


    不让任何一颗星星殒落。


    如果我不是穿北斗七星裤,出门上班前,小皮还是会咬住我裤管。


    但很可惜,小皮始终没能在其它裤子也咬出破洞。


    “唉……”我看着完好无缺的裤子,不禁双眉紧锁,叹一口气。


    “一大早叹什么气?”叶梅桂在客厅问我。


    “我的裤子没破啊。”


    “你有病呀,裤子好好的不好吗?”


    “可是……”我又仔细检查裤管:“唉……”


    “你可以再叹大声一点。”叶梅桂站起身。


    “我走了。年轻人不该叹气,要勇往直前。”


    “等等。”


    “嗯?”


    叶梅桂又拿出总令我摇头的综合维他命丸,和一杯水。


    “可不可以……”话没说完,她就把药丸直接塞进我嘴里。


    “你这阵子比较累,身体要顾好。”她再把水递给我。


    “那妳也要给小皮吃一颗,看牠的牙齿会不会更强壮。”


    “如果你很希望裤子破的话,那我去拿剪刀。”


    “我走了,晚上见。”我一溜烟跑出门。


    今天公司临时要疏洪道和我到台中开个会,当天来回。


    我想虽然晚上就会回台北,但还是拨了通电话给叶梅桂,告诉她,我今天到台中,可能会晚点回去。


    挂完电话后,疏洪道问我:“打电话给女朋友?”


    “不是。她是我室友。”


    “那干嘛连这种事也要告诉她?”


    “因为……因为……”


    我想了半天,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好猛搔着头。


    其实答案很简单,我不想让阳台那盏灯等太久。


    倒不是为了要节省电费,我没那么小气。


    我只是不希望叶梅桂在客厅看电视或看书时,还得时时侧耳倾听我开门的声音。


    那种滋味我尝过,很不好受。


    所以开完会后,我就急着想招出租车到台中火车站搭车回台北。


    “小柯,难得来台中,干嘛急着回去?”疏洪道拉住我衣袖。


    我很怕被他拉住,脱不了身。立刻从上衣口袋拿出笔,问他:“你看这枝笔如何?”


    疏洪道看了一下,赞叹说:“这枝笔的笔身竟然是木头制的,上面还有花纹,真是一枝好笔。”


    我把笔凑近他鼻子,让他闻一闻,突然往旁边丢了十公尺远,再说:“去!快把它捡回来。”


    他放开拉住我衣袖的手,迅速往旁边移动了几步。


    等他发觉不对,再回过头时,我已拦住一辆出租车,直奔台中火车站。


    没想到常跟小皮玩的游戏,现在竟然可以派上用场,我很得意。


    只是损失了一枝笔,未免有些可惜。


    买了火车票,在月台上等了10分钟后,火车就来了。


    上车后,看了几眼窗外的景物,觉得有些累,就睡着了。


    回到七c时,大概是晚上十点左右。


    打开门,阳台上的灯还亮着。


    “你回来了。”叶梅桂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嗯。”我走进客厅,关掉阳台的灯,也坐在沙发上。


    “吃过饭没?”


    “吃饭?”我很惊讶。


    “干嘛那副表情?到底吃饭了没?”


    “天啊,我竟然忘了要吃饭。”


    “你是故意不吃的吗?”


    “我没有故意。只是赶着回来,忘了先吃饭。”


    “现在已经满晚了,冰箱里也没什么东西。嗯……弄什么好呢?”


    “我不介意吃泡面。”


    “哦。”


    她站起身,走到厨房,扭开瓦斯炉烧水。然后再回到沙发上。


    “台中好玩吗?”过了一会后,她问。


    “我是去开会,又不是去玩。”


    “哦。我还没去过台中呢。”


    “下次带妳去玩。”


    “好呀。”


    “水开了。”


    “哦。”她再度站起身到厨房,把开水倒入碗里,再盖上碗盖。


    “不可以食言哦。”她又坐回沙发,笑着说。


    我心头一惊,这句话的语气好熟悉。


    这是我在广场上告诉学姐以后会邀请舞伴时,学姐回答我的语气。


    怎么会在这种简单的对谈中,我又被拉回广场呢?


    “喂!”叶梅桂叫了一声,我才清醒。


    “又想赖皮吗?”她的语音上扬。


    “不会的,妳放心。”还好,我又回到了客厅。


    “你是不是有点累?”


    “还好。”


    “累了要说。”


    “嗯。三分钟到了。”


    “哦。”她第三次站起身,向厨房走了两步,突然停下脚,回过头:“为什么都是我走来走去?”她瞪了我一眼。


    我赶紧站起身,快步走到厨房,把那碗面端到客厅。


    掀开碗盖,拿起筷子,低头猛吃。


    “你慢慢吃,我有话要跟你说。”


    “嗯。”我含糊地应了一声。


    “你做我一天的男朋友吧。”


    “哇!”我烫到了舌头。


    “妳说什么?”我顾不得发烫的舌头,站起来问她。


    “我要你做我一天的男朋友呀。”她微仰着头看我。


    “为什么?”


    “你肯不肯?”


    “这不是肯不肯的问题,林肯也是肯、肯德基也是肯。重点是妳为什么要我这样做啊。”


    “你到底肯不肯?”


    “妳先说原因,我再回答肯不肯。”


    “那算了。”她将视线回到电视上。


    “好啦,我肯。”在她沉默了一分钟后,我很无奈地说。


    “你是哪一种肯?林肯的肯?还是肯德基的肯?”


    “我是非常愿意的那种肯,行了吧。”


    “这还差不多。”


    “可以说为什么了吗?”


    “嗯。我爸爸过几天回加拿大,临走前又要找我吃饭。”


    她把电视关掉,呼出一口气,转头看着我。


    “那跟我无关吧。”


    “本来是无关。但我爸爸说我已经27了,应该要考虑终身大事……”


    “等等。”我打断她的话,低头算了一下:“今年是2001年,妳跟我一样是1973年生。所以妳是28才对啊。”


    “这不是重点。”


    “这怎么不是重点呢?27岁和28岁的女孩差很多,老了一岁耶!”


    “所以呢?”她瞪了我一眼,眼神中有刀光剑影。


    “所以妳爸爸算术不好。嗯,这才是重点。”我很小心翼翼。


    “反正他意思是说我年纪不小了,应该要……”


    “这点妳爸爸倒是说得很中肯,妳确实是不小了。”我笑了两声:“中肯也是肯啊。”


    “你是不是很喜欢插嘴?”


    “喔。对不起。”说完后,我立刻闭上嘴巴。


    “总之,他一直希望我赶快找对象。”


    “妳因此而心烦吗?”


    “我才不会。我只是不喜欢他老是在我耳边说这些事而已。”


    “喔。”


    “所以我要你假装是我男朋友,我们跟他吃顿饭。明白了吗?”


    “这样啊……”我靠躺在沙发上。


    “明天晚上八点,别忘了。”


    “可是我通常七点半才下班,这样会不会太赶?”


    “餐厅在你公司附近,我明天去载你下班。”


    “喔。”


    “好吧。”叶梅桂坐直身子:“来练习一下。”


    “练习什么?”


    “练习当我男朋友呀。”


    “怎么练习?”


    “首先,你要叫我玫瑰。”


    “是梅桂?还是玫瑰?”


    “玫瑰花的玫瑰。我爸妈都是这么叫我的。”


    “妳爸爸真是莫名其妙。如果要叫玫瑰,当初把妳取名为玫瑰就好,干嘛叫梅桂呢?取名为梅桂以后,又要叫妳玫瑰,真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也可以说是多此一举、画蛇添足。”


    “你说够了没?”


    “对不起。”我又把嘴巴闭上。


    “夜玫瑰”〈11。2〉byjht。“好。你试着叫我一声玫瑰。”


    “玫……玫瑰。”我声音有点发抖。


    “干嘛发抖?这是看到鬼的声音。”


    我深呼吸,让声音平稳,再叫了声:“玫瑰。”


    “不行。这样太没感情了,好像在背唐诗三百首。声音要加点感情。”


    我吞了吞口水,轻轻咳了一声,把声音弄软和弄干净:“玫瑰。”


    “这是逗弄小孩子的声音,好像在装可爱。你别紧张,放轻松点。”


    “嗨,玫瑰。”我将身体放松,靠躺在沙发上,右手向她招了招。


    “这是在酒廊叫小姐的声音。”


    “玫瑰!”我有些不耐烦,不禁站起身,提高了音量。


    “你想吵架吗?”


    “喂,干嘛要这样练习,不管怎么叫,不都是玫瑰吗?”


    “如果你是我男朋友,而且你很喜欢我,那么你叫的玫瑰,跟别人叫的玫瑰,就不会一样。”


    “哪里不一样?”


    “那是一种非常自然的声音。是从心里面发出来,而不是从嘴巴里。”


    “这……这太难了吧。”


    “算了。”叶梅桂耸耸肩:“你明天随便叫好了,也许我爸爸根本分不出来。”


    “喔。”我坐了下来。


    叶梅桂拿起遥控器,打开电视。左手托腮,静静地看着。


    我也看了一会,又是我不喜欢的节目。


    伸个懒腰,靠躺在沙发上,闭上眼睛。


    “累了就先去睡。”


    “我待会还得把今天带回来的资料整理一下,明天要用。”


    “哦,那你先休息一下,我不吵你。”


    “不会的。我只要坐着,就是一种休息。”


    “嗯。”


    “妳看电视吧,我先回房间了。”我打起精神,站起身,提起公文包。


    “明晚吃饭别忘了。”


    “不会的。”我走到我房间,转头跟她说:“晚安了,玫瑰。”


    “嗯。晚安。”


    右手正要扭转门把,打开房门时,动作突然停顿,公文包从左手滑落。


    我再转过头,看着客厅中的叶梅桂。


    她原本仍然是左手托腮、看着电视,眼神的温度像室温的水。


    但过了几秒后,托着腮的左手垂了下来,身体变直,视线也从电视转到我身上,眼神的温度像刚加热不久的水。


    因为我刚刚很自然地,叫了她一声,玫瑰。


    “如果你喜欢,以后就叫我玫瑰好了。”


    “好。”


    “去忙吧。”


    “嗯。”


    我走回房间,坐在书桌上,才想起公文包掉落在门外。


    隔天早上要出门上班前,原本已经穿上了北斗七星裤,但是怕叶梅桂的爸爸如果看到星星,会觉得我是那种不正经的男孩。


    于是脱掉北斗七星裤,换上另一条浅灰色的长裤。


    可是,万一这条长裤好死不死刚好在今天被小皮咬出破洞呢?


    叶梅桂的爸爸看到破洞后,心里会怎么想呢?


    “玫瑰啊,这小子一定很穷。妳看,裤子都破了还穿。”


    她爸爸会这么说吗?


    嗯,也许不会。搞不好他反而会说:“玫瑰啊,妳看这小子连破裤子也穿,一定是勤俭刻苦的好男孩。”


    我就这样坐在床上,左思右想,犹豫不决。


    “还躲在房里干什么?你快迟到了。”叶梅桂的声音在客厅响起。


    “喔。”我应了一声,继续思考。


    “喂!”过了一会,她又叫了一声。


    我只好走出房门,告诉她:“我不知道要穿哪一条裤子。”


    “你有病呀,随便穿就行。”


    “可是……”


    “要不要我借你一条裙子穿?”


    “不敢不敢。”我赶紧回到房间,提起公文包。


    要走到阳台前,我突然急中生智,蹲下身,把裤管卷至膝盖。


    小皮凑近我时,先是停顿一下,然后抬头看我,眼神一片迷惘。


    “哈哈哈……”我很得意:“天无绝人之路啊!”


    “你干嘛卷起裤管?”叶梅桂递给我综合维他命丸和一杯水。


    “我想让我的小腿透透气。”吞下药丸后,我说。


    “无聊。”


    “我走了,晚上见。”


    我走出楼下大门,感觉到小腿凉风飕飕,才把裤管放下。


    到办公室时,跟疏洪道要那枝笔,他死都不肯给我。


    还说我不够意思、不讲义气之类的话,足足念了半个钟头。


    我按照惯例,装死不理他。


    如果让我比较的话,我会觉得今天比要跟叶梅桂吃饭那天,还紧张。


    洗手间的镜子一定对我感到很不耐烦。


    如果洗手间的镜子是魔镜的话,我可能会问它:“魔镜啊魔镜,我是不是一个认真上进、前途无量的好青年?”


    七点半左右,手机响起。


    “喂,我在你们公司楼下。下来吧。”叶梅桂的声音。


    “好。”


    我提着公文包,准备跑下楼。


    可是看了公文包一眼,我心里便想这下完蛋了。


    因为这一看就知道是那种没前途的小职员所拿的公文包。


    这个公文包早已年代久远,是我在台南的夜市买的。


    当初要买时,那个老板还说:“这是真皮的。”


    “真皮?”我很纳闷:“那为什么卖这么便宜?”


    “真的是塑料皮,简称真皮。”老板哈哈大笑。


    我看老板还有一些幽默感,而且又便宜,就买了它。


    我已经用了它好几年,有些表皮都已脱落,看起来像斑驳的墙。


    怎么办呢?今天还得用它带一些资料回去整理,不能不提着它。


    我又面临左右为难的窘境。


    直到手机又响起,传来叶梅桂的声音:“我数到十,如果还没看见你的话……”


    “我马上下去。”


    不等她的话说完,我挂上电话,拿起公文包,立刻冲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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