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3个月前 作者: 海岩
    两个小时之后,保良由涪水刑警陪着,又回到了姐姐家中。


    他右臂虎头肌的上方,被子弹犁出厂一道深沟,好在子弹并未留在体内,医生对伤口进行敷药包扎,一共用厂不到二十分钟。比较麻烦的地方倒在左边的耳际,耳朵周围的皮肤被五斗柜的碎木渣溅得血肉模糊。医生用小镊子一点点夹出残留在肉里的木屑,处理了很久才敷上药物。在包扎前医生取下保良左耳的耳环,拿在手里玩味良久。


    “这是银的?这上面是玻璃,还是水晶?”


    这耳环让医生说得这低贱,保良心里有点不满,他伸手拿过耳环,放在刚刚换上的一件警服衬衣的口袋里面,他说:“这是白金的,上面是钻!不是水晶,更不是玻璃!”


    医生惊诧:“钻!那很值钱吧?你一个男孩子,怎么戴耳环?”


    旁边的一个护士插嘴解释,现在男孩子戴耳环也不稀罕啦,那些搞艺术的唱摇滚的都戴。显得有个性嘛,你是搞艺术的吗?


    护士问保良,保良不语。身边的刑警替他回答:“不是,他是省城来的。”


    之后,刑警们给保良端来开水,让他服了消炎药物,还打了预防破伤风的针,还让他吃了点东西。但保良不能嚼,一嚼被包扎好的耳根子就疼得厉害。


    再之后,无色渐暗,刑警们又用车子把他送回了姐姐家里。保良走进客厅时看到姐姐已经回来了。但,屋里屋外都是警察和便衣,涪水公安局的局长电亲自赶到这里坐镇指挥。夏萱和牛队正在做姐姐的工作,劝她识时务明大义协助警察抓获权虎,阻止他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姐姐哭泣不止,眼睛肿得像个桃子。她看见几个民警陪着保良进来,看见保良的头上缠着纱布、她哭得头部抖动,口中的气息,也抖得话不成句。


    “他们……他们,是不是你带来……来的?”


    保良眼里滚出泪水,无言以对。


    姐姐泪眼怒视保良:“你……你不是我的弟弟,你们……你们陆家的人还在……还在害我们!”


    牛队正面教育:“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罪犯,是每一个公民的法定义务,你弟弟要不是合理自卫,早就被罪犯干掉了。罪犯不是也拿着刀子要杀你吗,要不是我们这位女同志及时解救,你恐怕也要遭他们毒手。这道理你自己应该明白。你协助我们找到你的丈夫,实际是对他的一个挽救。”


    警察把保良带到这里的目的,在路上已向他作了说明,是要他协助警方做通姐姐的思想工作,让她配合警方抓获权虎。根据冯伍的交待,他们这次乘船驶往下游,目的就是接应潜藏在玉泉的权三枪,帮助他流窜到北方去,路线和交通工具以及在北方落脚的城市,都已做了周密的安排。权虎也要放弃涪水一起北上,今后的船务生意就交给冯伍打理。他们一行人今天下午由陆路返回了涪水,准备接上保良的姐姐一起转移。但行至他家巷外,忽然发现疑似便衣,于是不敢贸然进巷。经过反复商量,权虎坚决不肯采纳权三枪和冯伍的建议,将其妻弃之此地,坚持要带上她一同离开。于是权三枪便自告奋勇带冯伍和他的一个死党冒险过来接人,而权虎则开车带着孩子在涪水城外等候。约好接到其妻后打手机联络,再约见面的具体地点。警察们经突击审讯攻克冯伍后,已让他给权虎的手机打了电话。与预料相同,权虎一接电话就要与其妻通话,冯伍便按警察预先交待的说法,告诉他妻子不在家,听邻居说是去医院看病,权三枪已到医院接她去了,马上就会回来。权虎也就没有说出他此时所在的地点,只说等他老婆回来再电话联系。看来,权虎对冯伍并不完全信赖,没有听到权三枪与他老姿的声音,他似乎产生?一点疑心。警察们希望保良动员他的姐姐,在冯伍再次拨通权虎电话时,她必须保持冷静,只须问问孩子怎么样了,说她已经跟随冯伍和权三枪出发上路,就算深明大义。


    但保良此时面对姐姐,却没能像他在路上应允的那样,对姐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他面对姐姐的质问,眼里含泪,呆若木鸡,全然没有了两小时前带伤击毙顽凶权三枪的那份镇定和勇气。


    所以还是换上牛队和夏萱上去,对姐姐继续苦口婆心,讲明道理,讲明政策,讲明法律。保良看到,这时的姐姐不再流泪。她脸上的表情凝固起来,不知是在思索,还是下了决心。牛队问:“我们说了这么半天,把形势和出路都讲透了,你想通了没有?”


    姐姐显然已经安静下来,她说:“我想通了。”


    牛队欣喜点头:“好,想通了好。”他又把刚才希望姐姐与权虎通话的内容重复了一遍,然后盯问姐姐:“你能按这个要求说吗,你能心平气和地说吗?”


    姐姐说:“能。”


    这回,一直在侧旁听的局长亲自表示了满意,他说了句:“好!”时间已经刻不容缓,局长命令:“把冯伍带过来!”


    冯伍被从客房里带出来了,双手铐在一起。牛队用客厅里的座机电话,拨了权虎的手机号码,电话接通后,牛队把听筒放在冯伍耳侧,同时把自己的耳朵贴近听筒,监听冯伍通话的内容。


    屋里屋外,不少人用手势示意安静,里外顿时静得鸦雀无声。


    牛队听到的内容是:冯伍问:“小虎吗?”权虎答:“啊,你们接到我老婆了吗?”冯伍说:“接到了,我们马上出发了,你在哪儿?”权虎答:“你让我老婆听电话。”


    权虎果然再次要求与保良的姐姐通话,牛队将听筒交给姐姐,又示意夏萱靠近监听。姐姐的双手抓住电话的听筒,无论牛队怎样用手势安抚,她的气息还是变得起伏难平。


    夏萱听到的内容是:姐姐说:“喂……”权虎应:“保珍,你跟他们过来,你把我床头柜里的那瓶安眠药给我带来,再带你自己要换的两件衣服,给雷雷再带一件厚的外套,其他什么都不用带,听见没有?’’姐姐答:“哦……”权虎顿了一下:“你别忘了带上你妈给你的那只耳环,你放在衣柜里了吧。”


    姐姐干涸的双眼,忽然?目如雨下,不仅夏萱,不仅站在她对面的牛队,这幢房子里的所有人都清楚地听到了她突然进发的叫喊:


    “权虎,你快跑,警察要抓你!警察马上就过去抓你啦,你快跑……”


    夏萱劈手夺过电话,牛队迅速接了过来,冲着电话厉声喝道:“喂,你是权虎吗,我是涪水公安局的牛奋斗,涪水的各条公路都已经被我们封锁了,希望你主动自首,争取宽大……”


    电话咔哒一声,被权虎挂断了。


    姐姐还想抢夺电话,但被夏萱按在沙发上,她还挣扎着冲牛队手里的话筒徒劳地大喊:“你快跑!你快跑!你快带着孩子跑得远远的……”


    保良也同时大喊起来:“姐!你疯了吗!你疯了吗!你这样害了他也害了你自己啦……”


    他们的喊声也是他们的哭声,内容不同,声调却如此相近。据说,曾有一项遗传学的研究成果,证实一母所生的兄弟姐妹,哭笑都是同样的声音。


    权虎是第二天中午在一条高速公路上被公安抓获的。抓获他的那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已经出了省境,距离涪水已有八百公里之遥。


    保良再见到姐姐,是在一个月后的省城看守所里。权三枪杀人案由省城古陵区公安分局主办侦破,除主犯权三枪已死外,其余一干嫌犯,全部解押省城预审,等候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未决犯在受审期间一般是不允许亲属会见的,但公安方面为保良做了例外安排。保良隔着会见室的玻璃隔断见到的姐姐,神情呆滞,双目无光,言语木讷,气息虚弱得如断丝一样,脸色枯黄得无可形容。


    保良是由分局的民警夏萱带到看守所去的,分局是想让保良亲口告诉姐姐,她的儿子,现在已由保良抚养。分局还帮保良找了工作,现在雷雷和他住在一起,生活起居已经渐渐正常。保良希望姐姐放心安心,专心配合政府搞清案情,争取宽大处理,争取早日出来,与雷雷母子团聚。


    这场破例的会见一共持续了十来分钟,几乎全是保良娓娓诉说,姐姐则始终不言不语,牛垂面孑l,木然呆坐,似听未听。


    在抓获权虎的时候,六岁的雷雷,正在车里熟睡。


    那时保良和金探长及夏萱等人,都还在涪水。关于孩子的安排,涪水市局的一个头头和金探长及夏萱一道,征求保良的意见,保良说:雷雷是我姐的亲生儿子,我姐的事没完以前,这孩子我养。


    是的,这个六岁的孩子,除去他身陷囹圄的父母之外,他的这个舅舅,是他惟一的骨肉血亲。


    当然,还有孩子的外公,保良的父亲。


    保良是在回到省城后才见到这个孩子的,当他随着夏萱和她的一位同事走进分局的接待室时,看见雷雷拘谨地坐在一张长椅上,目光恐惧,压抑无声,保良的心里,怎能不生出爱之同源的情感与悲悯。


    他走过去,在雷雷面前蹲下,他问:“雷雷,你认识我吗?”


    雷雷呆看保良,不敢摇头。


    保良抬手想摸雷雷的头发,就像小时候姐姐摸他一样,谁料他一抬手雷雷就吓得激灵了一下,保良也不由不把手缩了回来。


    “雷雷,你妈妈叫陆保珍对吗?我叫陆保良,我是你妈妈的弟弟,也是你的舅舅。你妈妈和你爸爸都出远门去了,让你跟我一起生活。雷雷是听话的孩子,这个舅舅早就知道。妈妈过去跟雷雷说起过舅舅吗?”


    雷雷终于摇了一下头,他始终含在眼里的眼泪,终于滴落下来。


    “我要爸爸,我要妈妈,他们是不是不要我了?我以后一定听话,我再也不调皮了,我以后一定听话。”


    保良的眼泪在眼窝里打转,夏萱的眼泪倒先掉下来了。在场的民警原先还有说有笑,但此时整个屋子肃然无声!


    从涪水回来后,保良跟随省公安厅老干处和市公安局的一个头头,——起去武警训练基地看望了一次父亲。


    看望父亲的事由是向他通报权三枪杀人案全案破获的喜讯。听到这个消息时父亲眼里含了泪水,扶在椅背上的双手颤个不停。对于父亲来说,这喜讯就意味着冤有头债有主,他的杀妻之仇,终于报仇雪恨了。而亲手除掉杀人恶魔的就是他的儿子,以前对这个血案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的陆保良。


    一同前往训练基地向父亲通报情况的金探长绘声绘色地讲述了保良击毙权三枪的过程细节,大家对保良的英勇无畏交口赞扬,可谓老子英雄儿好汉,保良不愧为公安世家的后代,也不愧上了几天公安学院!市公安局已决定为保良记功,省公安厅和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也要授予保良“见义勇为好市民”的光荣称号c保良虽然没能子承父业,但英雄的胆略一脉相传,值得骄傲,可喜可贺。


    在众人的赞扬声中,父亲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他把保良叫到面前,用手轻抚着他头上被纱布包扎的伤处,他说:“好,保良,你总算给爸爸争了口气,总算给咱们陆家争了点光,我养你这个儿子,总算没给公安机关丢脸,好,好,爸爸很高兴!”


    父亲老了,长期沉默寡言,以致他说出这段并不冗长的话语,还是有点磕绊。保良也是个敏于行而讷于言的性格,逢此场面,话也跟不上的。他只是用笑意表达了对父亲的感谢,感谢父亲终于对他正眼相看了。


    后来,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确实授予了保良荣誉称号并给他记功受奖,不仅发给他一万元奖金,还派人到东富大酒店去,向店方说明保良超假旷工是为了协助公安机关破案,希望店方收回除名的成命,恢复保良的工作,如果让见义勇为的英雄处境尴尬,则是社会的悲哀和不义。


    东富大酒店虽是外资企业,但也有党组织的,也有工会共青团的,这大道理一压下来,思想当然会通。何况保良在酒店的直接领导都反映这小孩不错,形象及工作态度都是一流的,只是外语水平稍低,对他回来工作都没意见。酒店的总经理是个法国人,对见义勇为这种事的支持居然超过了中国同事,不仅同意保良回来上班,而且还表示饭店将专门为他开个欢迎会,授予他一枚金色的勤奋奖章。勤奋奖章是东富大酒店对职工的最高奖赏。于是,保良就这样衣锦还乡般地回到了“东富”,除欢迎会外,还有勤奋奖章;除奖章外,还有三千元奖金。加上公安局先给的一万,这一万三千元奖金保良转手就花得精光,因为他要开始抚养雷雷。


    首先,他就算被东富大酒店重新召回,也不能再住酒店的职工宿舍了,他必须在外面租一间房子,以便安置雷雷的生活。因有“孟母择邻而居”的典故,所以这房子周边的环境,还不能太差。至少不能住在原来他和李臣刘存亮菲菲同居的那种巷子,那里的人口五方杂处,做“鸡”做“鸭”倒卖黄碟假证的比比皆是,对雷雷的成长肯定影响不好。


    所以,保良最后选择的那个居住社区,是一个省直机关的宿舍,离东富大酒店很近,离雷雷要上的小学也不算太远。房子虽然旧了,但住户大多为机关干部或他们的亲属,行为言语,都比较正经。房子很小,只有一房加一个过厅,且在顶楼的加层。加层冬冷夏热,旧楼又无电梯,每天进出都要从八楼步行上下,所以每月租金只要六百,确实不贵。但房东坚持一年一租,租费一次交清。所以保良一下就交了七千二百元,两笔奖金一下用掉大半。再加上给雷雷买衣服买被褥买锅碗瓢盆买各种生活用品,那一万三千块钱很快所剩无几,还要给看守所里的姐姐送些衣物被褥,还要凑齐雷雷上学的学费。雷雷马上快到七岁了,等到九月,就可以上学了。保良联系的学校属于普通低收入者的子女小学,但一个学期也要交纳一千五百元整,还不包括书本文具。


    上学的日子并非迫在眉睫,钱的问题也就容后再想。保良在他和雷雷的新家安顿下来以后,把屋子收拾得整整齐齐,墙上贴了雷雷喜欢的画片,地上铺了彩色的塑料地毡,旧家具全都擦得千干净净,摆上新买的茶壶茶杯。保良心里忽然对这里有了一种归属感,那种幸福的滋味让他夜不能寐。


    那种感觉真的难以言表,他终于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他是家长,是长辈。他在这里不是为了得到爱,而是为了付出爱,他有责任让依附于他的那个孩子,得到家庭的温暖和充分的庇护。


    他和雷雷此前并无接触,但他不知为什么对雷雷的感情仿佛历久弥深。仅仅因为他是他舅舅吗?好像并不。


    保良常想,在他的生活中,他最需要的究竟是什么?是钱,是事业,是兄弟义气,还是忠贞的爱情?他生活在这个城市里,他究竟得到了什么?是什么东西让他心向往之,值得他孜孜以求?


    也许这个世界上人人都爱钱。但爱钱的痛苦在于,钱并不力能。而且钱这东西,不是你想得到就能得到的,也不是你只要争取就能争取到的。所以爱钱的结果,大多是终日的焦灼和最终的失落。


    事业呢?事业在保良眼里,好像越来越不是目的,而是一种过程的快乐。他在东富大酒店的每一分钟,都希望自己得心应手,被上级、同伴及客户所欣赏;他希望自己所做的每件事,每个动作,每句语言甚至每个表情,都显示出职业的魅力,那种过程的快乐几乎有点自恋的倾向。因为保良发觉,人生的过程如果快乐,也许就等于实现了人生的价值和人生的目标。


    说到兄弟义气,这是让保良叹息最多的一个字眼。他和父亲一样,十岁结拜,金兰之盟十年之久,如今长大成人,反而彼此疏离,龃龉多于情谊,交易多于忠义。义气在金钱面前瓦解得那么容易,看上去有点不堪一击!


    如果说,父亲与权力的兄弟反目是为了国家利益,那么李臣和刘存亮呢,全是因为各自的私利。


    至于爱情,保良不想再提。


    保良分析过自己,他确认自己是一个爱情至上的人,是一个追求浪漫的人,是一个对爱专一的人。但他同样确认,他是一个爱情失败的人。无论因为自己本身的弱点和不慎,还是爱情本身的难测阴晴,他总归一败涂地,一蹶不振。直到现在他一想起张楠,一想起和她相伴的每一刻i匕阴,他还会在心里万般不舍,还会在心里出声地哭泣。他也知道,这一页人生纵然美丽,却被历史的老人面无表情地用大手一翻,彻底地翻过去了。


    剩下来的,他惟一还能渴望的,惟一还能让他感到可靠的,便是他的亲人,是亲情的包容与互慰。


    也许正因为母亲过早地死去,造就了保良的这种心理。母亲在的时候,天天给他做饭、洗衣,帮他收拾床铺,和他在厨房里悄声细语。但,保良印象中的母亲,并不只是这些。也许因为父子反目,姐弟分离,使他脑海中的母亲,永远挂着宽容的微笑。保良想,这就是亲人!兄弟、朋友、同事和爱人,都可能因为你的一个错误弃你而去,但母亲不会。无论你犯了什么天条,惹了多


    大灾祸,无论你是否身败名裂,众叛亲离,无论母亲怎样跟随众口声讨和唾骂你,但你只管相信,她是你的母亲,她在悄悄为你哭泣,她的内心深处,永远有你,她的灵魂深处,永远爱你。


    这就是亲人!


    就像母亲当初悄悄让保良把那只耳环带给叛逆出走的姐姐一样,在那场家庭危机中,母亲表面遵从了父亲的意志,但内心里却始终同情和祝福着姐姐。


    这就是亲人!保良总是猜想,也许在父亲的内心,也有一块从未被他人窥见的地方。父亲有时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走进那里,那里也许只有一盏孤灯,父亲会在灯下想念弃他而走的姐姐,也想念被他赶出家门的保良。他们毕竟由他所生,是他-一粥一粟养大的儿女。爱情的失败和友情的破灭,可以让保良懂得放弃,但对亲人,保良选择的态度,是不弃不离。血缘不会因事而异,因情而变,这就是亲情的本质和根基。


    保良爱雷雷,因为雷雷是他的血亲。在他的所有亲人当中,现在只有雷雷可以,而且必须,和他相依为命,住在一起。所以雷雷对保良来说,是家的象征,是他实现亲情感受的惟一载体。


    雷雷很听话,保良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让他把碗里的饭吃完,他再不想吃也会吃完,让他躺下睡觉,他再不困也会躺下。早上起床也是一样,保良只须叫一声“雷雷起床”,雷雷就会马上歪歪歪斜斜地坐起身子,也许那时他还在梦里。


    其实,雷雷听话,不是因为他懂事,而是因为他害怕。保良开始没有注意这些,他只是以为雷雷特别懂事而已。雷雷的样子白白胖胖,很招人喜欢,又这样听话,保良那一阵的心思,全在照顾雷雷的衣食和安全方面,而未顾及其它。


    他没有过多细想,雷雷对父母的突然失踪,会有什么想法,他也不知道警察抓捕权虎时是怎样的场面,雷雷是否看到。警察曾经告诉保良,雷雷当时在车上睡觉,醒来后父亲已不在身旁。他被警察带到当地的公安局住了几天,才被送到省城与保良见面。雷雷从小到大,从未和父母分离,他其实不能承受这个巨变。他不认识保良,也从未听父母说起过这个舅舅。每天保良出去上班就把他锁在家里,让他看小画书或玩儿一些玩具,他就看小画书和玩儿玩具,但更多的时候,是压着声音叫着爸爸妈妈,自己悄悄哭泣。


    很久以后,保良问过雷雷,雷雷说,他那时的想法非常恐惧:如果不是爸爸妈妈把他扔了,就是他们已经死了。


    保良想不到的,一个六岁的孩子,生存本能如此之强,他能够把成人都难以承受的恐惧和悲伤,统统压在心里!


    那一阵保良生活的中心,就是雷雷。


    每天早上,他要早早起床,给雷雷做好早饭,然后叫起雷雷。在雷雷穿衣穿裤,洗脸刷牙吃早饭的时候,他还要给雷雷做午饭。做好午饭就放在厨房里,他在厨房的门上加了一把锁,主要是为了防止雷雷拨弄煤气开关着火中毒。他把雷雷要吃的零食要喝的水要玩儿的东西都放在床头。那是一张标准的双人床,靠墙摆放,保良让雷雷睡在里边,他睡在外边。到中午,保良有一小时的吃饭时间,他会跑步回家,跑步上楼,打开家门给雷雷热饭。热好饭让雷雷吃上,他再锁好厨房和大门,再从八楼跑下,跑回酒店的食堂,坐下来气喘吁吁地将一盒午饭快速地扒进嘴里。来不及的时候,饿一顿也在所难免。


    在保良看来,这样的辛苦不算什么,重要的是,雷雷是个懂事的孩子,给他做什么他就吃什么,从不挑食。从不向保良提出任何要求。保良买的零食,他也很少吃。保良只当他是为了节俭,心里不由感动万分。


    晚上,晚饭之后,保良就和雷雷一起在床上认字念书。这时他完全理解了父亲当初对他那种望子成龙的心理。他现在对雷雷也是同样,希望他优秀,希望将来姐姐出来的时候,能看到雷雷好学上进,成绩骄人。他教雷雷认字,他教什么雷雷学什么,表情被动。几天以后他才发现他教的不少字雷雷早就认得,但雷雷没说。雷雷主动问他的字只有三个,一个是涪水的涪字,一个是带领的带字,还有一个,是叔叔的叔字。


    保良在他给雷雷买的本子上,写了一个叔字。写完他问:“你想知道舅舅的舅字怎么写吗?”


    雷雷看他,没有表示。


    保良在本子上边写边说:“上边一个臼,臼,就是舂米做饭的意思,下边再加一个男,就是舅。舅舅,就是给雷雷挣钱做饭的男人,懂吗?”


    雷雷点头,目光却在看那个叔字。


    从这一刻起,保良才猛然意识到,雷雷固然懂事,但好像从没开心地笑过;他固然听话,甚至总在看保良脸色,但他心里似乎并不快乐。


    雷雷并不快乐。


    保良有了这样的意识,于是婉转地询问雷雷:“雷雷,你是不是觉得认字没劲,那你想玩儿什么?”看雷雷不知怎样回答的样子,保良主动提议:“是不是整天呆在家里很闷?等周末舅舅放假,带你到郊外去玩好吗?到郊外的山里去玩儿,好吗?”


    雷雷点头。


    周六,保良休息,他带雷雷去了郊外山里,那个武警的训练基地。


    他没有告诉雷雷他们要去的那座山里,住着他的亲外公,他甚至没有向雷雷解释外公与他算是什么关系,没有解释外公就是他母亲的父亲,或者说,就是妈妈的爸爸,就是爸爸的岳父。他想,姐姐和权虎连他这个舅舅都不愿让雷雷知道,更不会说起他们视之为敌的这个外公。


    他们乘坐郊区的长途汽车,在层叠的梯田中慢慢盘旋。也许是在那个狭小的屋里呆得久了,雷雷这一天的情绪比平时明显好些,眼睛神往地看着窗外,窗外满目碧绿的山水,还有沿途耕作的农人。


    保良没有告诉雷雷他们此行的目的,是因为他并不知道父亲是否愿意认下这个外孙。他无法估量血缘的纽带和父女多年的怨恨,哪一方更能主导今天的父亲。更何况这个孩子的身上,也还流着权家的血液。


    这座基地保良已来过多次,门口的警卫都已面熟,象征性地登记之后,便被允许自行进入。他们沿着树林向父亲居住的菜园那边走去,天气很热,雷雷走了一会儿便走不动了。他有点胖,圆圆的脸蛋被汗水渍红。


    保良站下来等他,问要不要背他。雷雷摇头表示不要,抬步又走。他们在菜园边上看到了父亲的小屋。父亲的小屋还是原先的样子,床头的小桌上,杨阿姨与嘟嘟在合影中的微笑,依然触目。保良和雷雷在屋里没有见到父亲,只看见一个武警战士正在隔壁,正在修理卫生间的一只马桶。


    那战士也认识保良,指指屋后说:“老头儿在暖房浇花呢。”


    保良领雷雷去了屋后的暖房,暖房很大,好像还有空调,一走进门便能感觉凉气扑面。暖房里种着各种蔬菜,还种着各种


    鲜花,门口还建了一排鸽笼。雷雷一进暖房就被那群鸽子吸引住了,保良就让他站在这里先看鸽子,自己则走向正给鲜花浇水的父亲。父亲也看见他了,放下喷壶擦着两手,还主动开口对保良问道:“你今天休息?”保良应了一声,不知该怎么说出今天的来意,顺口先问:“您浇花哪。”好在父亲已经看见了雷雷,朝门口张望着问道:“这是谁的孩子,跟你一块儿来的?”


    保良回头看看雷雷,雷雷正专情于那群美丽的鸽子,好像特别渴望与它们亲近似的。保良回过头再看父亲,父亲已经重新拎起浇水的喷壶,又专情于那些花朵去了。


    保良说:“爸,他叫雷雷,是我姐的儿子。”


    父亲浇水的动作戛然而止;他的肢体几乎在原位凝固。他转身抬头的神态,因为缓慢异常,所以显得苍老万分。


    “你姐的儿子?”


    “对,他应该,应该叫您外公。”


    外公这个字眼,让父亲的眼里温情忽现,虽然只是倏地一闪,但没有逃过保良的敏感。父亲放下手上的喷壶,蹒跚着向雷雷走去。保良没再说话,跟着父亲的脊背,一直走到暖房的门前。父亲的脊背已不再宽阔,因为瘦削和微驼,已失去了原有的伟岸。


    雷雷看见有人向他走来,他的目光不得不暂时离开那些可爱的生灵,投向迎面而来的这位跛脚的老人。


    父亲迎着雷雷的目光,微笑相问:“你喜欢吗,要不要放开它们,要不要看看他们飞的样子?”


    雷雷点头,说:“要。”


    父亲俨然是暖房的主人,对这里的一切都已谙熟,他拉开鸽笼门板的机关,设在暖房外墙的笼门刹时打开,百余只鸽子一齐振翅飞出,鸽笼顷刻空寂下来。雷雷透过暖房的玻璃,兴奋地望着自由远翔的鸽群,不禁主动开口询问:


    “它们飞到哪里去了,它们还会飞回来吗?”


    “当然会飞回来的。”父亲和雷雷一样,极目远望,他大声说道:“鸽子是最认家的一种鸟类,不管人把它们带到多远,也不论他们遇到多大困难,它们一定会飞回来的。它们飞得再远,也知道自己的老窝在什么地方。”


    保良听着祖孙二人的对话,心里无比欣慰。他甚至想到,雷雷一定会得到父亲的喜爱,喜欢孩子是老年人特有的天性,何况雷雷是父亲血脉相通的外孙。说不定雷雷还会成为保良和父亲之间的情感桥梁,说不定父亲会因为雷雷而进一步密切与保良的关系,甚至愿意离开这座与世隔绝的大山,和他们一起回到城里,一起建立一个三世同堂的幸福家庭,那是保良一直梦寐以求的生活理想。


    借着这份迟来的兴奋,保良站在父亲身后高兴地开口:“雷雷,你知道谁是你的外公吗,你知道什么是外公吗?”


    雷雷忽然面色僵硬,也许外公这个字眼,于他太过陌生。他仰头望着面前高大的老人,整个身体紧张起来,一动不动。


    父亲面色温和,在保良看来,这种温和已然久违,这种温和于父亲来说,几乎等于爱与慈祥。


    父亲蹲了下来,和雷雷目光平视,他问:“你知道什么叫外公吗?”


    雷雷的身体依旧僵硬,目光依然惊恐。但出乎保良的意料,雷雷鼓鼓的嘴唇,居然吐出两个清晰的字来:“知道。”


    保良也好奇地蹲了下来,笑着问道:“雷雷,你知道外公?是你妈妈跟你说过外公吗,你妈妈都说什么?”


    雷雷的目光移向保良,他呆板的回答,也是冲着保良:“妈妈说,外公不好。外公害了我们,害了爷爷,外公是个大坏蛋!”


    保良的笑僵在脸上,他几乎不敢侧目去看父亲的反应,只能从父亲的声音中判断,父亲的心尖在抖,父亲声调中的严肃,几乎不像是在与一个孩子对话:


    “除了你妈,你爸爸……是怎么说的?”


    “爸爸让我长大变成一颗大地雷,让我藏到外公身边,让外公一碰上我,我就会爆炸!”


    童言无忌!


    雷雷的声音稚嫩,听来却惊心动魄!保良的神经几乎错乱,他本来应该说几句什么,纠正雷雷或者向父亲解释。哪怕是用一种调笑的口吻,也该缓解此刻的窘迫。但保良自己乱了,他心里乱到了失语的状态。


    父亲似乎没有乱,他把扶在孩子肩上的那只大手缓缓收回,颤巍巍地站了起来。保良看见那双穿着布鞋的大脚,从雷雷身边慢慢移开,向暖房的深处一瘸一拐地走回去了,他这才想起自己应当追上父亲,替雷雷圆场。但他不知道什么样的语言才能让父亲息怒,才能让父亲严峻的面容,重新慈祥起来。


    父亲脸上,其实没有任何表情,他从地上捡起喷壶,继续给那些美丽的花朵浇水。保良站在他的身后,口齿不清地说道:“爸,雷雷还太小,什么都不懂呢,您没真生气吧?您没……”


    父亲收住了手里的水雾,慢慢转过身来,他面无表情地看着保良,他的声音也没有任何怨怒,反而呈现着从未有过的镇定和从容:“保良,我现在老了,只想平静地生活,你如果还是我的儿子,就去把他还给他的父母。你告诉他,等他长大的时候,我早就死了!他如果还想藏在我的身边,那绝不是在这里,而是要去另一个世界!他们谁想找我战斗,都不在这里,而在另一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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