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六

3个月前 作者: 王冰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十六


    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


    三部九候论篇


    黄帝问曰:余闻九针於夫子,众多博大,不可胜数,余愿闻要道,以属子孙,传之後世,着之骨髓,藏之肝肺,敌血而受,不敢妄泄,


    敌血,饮血也。


    令合天道,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令合天地。


    必有终始,上应天光星辰历纪,下副四时五行,贵贱更立,冬阴夏阳,以人应之奈何?愿闻其方。


    天光,谓日月星也。历纪,谓日月行历於天二十八宿三百六十五度之分纪也。言以人形血气荣卫周流,合时侯之迁移,应日月之行道。然斗极旋运,黄赤道差。冬时日依黄道近南,故阴多;夏时月依黄道近北,故阳盛也。夫四时五行之气,以王者为贵,相者为贱也。


    岐伯对曰:妙乎哉问也!.此天地之至数。


    道贯精微,故云妙问。至数,谓至极之数也。


    帝曰:愿闻天地之至数,合於人形血气,通决死生,为之奈何?岐伯曰:天地之至数,始於一,终於九焉。


    九,奇数也。故天地之数,斯为极矣。


    一者天,二者地,三者人,因而三之,三三者九#1以应九野,


    《尔雅》曰:邑外为郊,郊外为甸,甸外为牧,牧外为林,林外为炯,炯外为野。言其远也。○新校正云:详王引《尔雅》为证。与今《尔雅》或不同,已具前《六节藏象论》注中。炯,古萤切。


    故人有三部,部有三候,以央死生,以处百病,以调虚实,而除邪疾。


    所谓三部者,言身之上中下部,非谓寸关尺也。三部之内,经隧由之,故察侯存亡,悉因於是,针之补写,邪疾可除也。


    帝曰:何谓三部?岐伯曰:有下部,有中部,有上部,部各有三候,三候者,有天有地有人也,必指而导之,乃以为真。


    言铃当谘受於师也。《徵四失论》曰:受师不卒,妄作杂#2卫,谬言为道,更名自功,妄用砭石,後遗身咎。此其诫也。《礼》曰:疑事无质。质,成也。


    上部天,两额之动脉;


    在额两傍,动应於手,足少阳脉气所行也。


    上部地,两颊之动脉;


    在鼻孔下两傍,近於巨髅之分,动应於手,足阳明脉气之所行。


    上部人,耳前之动脉。


    在耳前陷者中,动应於手,手少阳脉气之所行也。


    中部天,手太阴也;


    谓肺脉也。在掌後寸p中,是谓经渠,动应於手。


    中部地,手阳明也;


    谓大肠脉也。在手大指次指歧骨问,合谷之分,动应於手也。


    中部人,手少阴也。


    谓心脉也。在掌後锐骨之端,神门之分,动应於手也。《灵枢经持针纵拾论》问曰:少阴无输,心不病乎?对曰:其外经病而藏不病,故独取其经於掌後锐骨之端。正谓此也。


    下部天,足厥阴也;


    谓肝脉也。在毛际外,羊矢下一寸半陷中,五里之分,外而取之,动应於手也。女子取太冲,在足大指本节後二寸陷中是。


    下部地,足少阴也;


    谓肾咏也。在足内踝後跟骨上陷中,大谿之分,动应手。


    下部人,足太阴也。


    谓脾脉也。在鱼腹上趋#3筋问,直五里下,箕门之分,宽巩足单衣,况取乃得之,而动应於手也。候胃气者,当取足附之上,冲阳之分,穴中脉动乃应手也。○新校正云:详自上部天至此一段,旧在当篇之末,文不相接,此正谓三部九侯,宜处於斯,今依皇甫谧.《甲乙经》编次例,自篇末移置此。


    故下部之天以候肝,


    足厥阴脉行其中也。


    地以候肾,


    足少阴脉行其中也。


    人以候脾胃之气。


    足太阴脉行其中也。脾藏与胃,以膜相连,故以候脾兼候胃也。


    帝曰:中部之候奈何?岐伯曰:亦有天,亦有地,亦有人。天以候肺,


    手太阴脉当其处也。


    地以候胸中之气,


    手阳明脉当其处也。经云:肠胃同候。故以侯胸中也。


    人以候心。


    手少阴脉当其处也。


    帝曰:上部以何候之?岐伯曰:亦有天,亦有地,亦有人。天以候头角之气,


    位在头角之分,故以候头角之气也。


    地以候口齿之气,


    位近口齿,故以候之。


    人以候耳目之气。


    以位当耳前,脉抵於目外毗,故以侯之。


    三部者,各有天,各有地,各有人。三而成天,


    新校正云:详三而成天至合为九藏,与《六节藏象论》文重,注义具彼篇。


    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三而三之,合则为九,九分为九野,九野为九藏。


    以是故应天地之至数。


    故神藏五,形藏四,合为九藏。


    所谓神藏者,肝藏魂,心藏神,脾藏意,肺藏魄,肾藏志也。以其皆神气居之,故云神藏五也。所谓形藏者,皆如器外张,虚而不屈,合藏於物,故云形藏也。所谓形藏四者,一头角,二耳目,三口齿,四胸中也。○新校正云:详注说神藏,《宣明五气篇》文,又与《生气通天论》注、《六节藏象论》注重。


    五藏已败,其色必夭,夭必死矣。


    夭,谓死色,异常之候也。色者神之旗,藏者神之舍,故神去则藏败,藏败则色见异常之侯,死也。


    帝曰:以候奈何?岐伯曰: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调其气之虚实,实则写之,虚则补之。


    度,谓量也。实写虚补,此所谓顺天之道也。《老子》曰:天之道,损有余,补不足也。


    必先去其血脉而後调之,无问其病,以平为期。


    血脉满坚,谓邪留止,故先刺去血,而後乃调之。不当询问病者盈虚,要以脉气平调为之期准尔。


    帝曰:央死生奈何?


    度形肥瘦,调气盈虚,不问病人,以平为准,死生之证以央之也。


    岐伯曰:形盛脉细,少气不足以息者危。


    形气相反,故生气至危。《玉机真藏论》曰:形气相得,谓之可治。今脉气不足,形盛有余,证不相扶,故当危也。危者,言其近死,犹#5有生者也。《刺志论》曰:气实形实,气虚形虚,此其常也,反此者病。今脉细少气,是为气弱,体壮盛是为形盛,形盛气弱,故生气倾危。○新校正:按全元起注及《甲乙经》、《脉经》危并作死字。


    形瘦脉大,胸中多气者死。


    是则形气不足,脉气有余,故死。形瘦脉大,胸中气多,形藏已伤,故云死也。几如是类,皆形气不相得也。


    形气相得者生。参伍不调者病。


    参谓参校,伍谓类伍,参校类伍,而有不调,谓不率其常则病也。


    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


    失,谓气候不相类也。相失之候,诊几有七,七诊之状,如下文云。


    上下左右之脉相应如参舂者病甚。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数者死。


    三部九候,上下左右,凡十八诊也。如参春者,谓大数而鼓,如参春杵之上下也。《脉要精微论》曰:大则病进。故病甚也。不可数者,谓一息十至已上也。《脉法》曰:人一呼脉再至,一吸脉亦再至,日平。三至日离经,四至日脱精,五至日死,六至日命尽。今相失而不可数者,是过十至之外也。至五尚死,况至十者乎!


    中部之候虽独调,与众藏相失者死。中部之候相喊者死。


    中部左右,凡六诊也。上部下部已不相应,中部独调,固非其久喊於上下,是亦气衰,故皆死也。喊,谓偏少也。○新校正云:详旧无#6中部之候相喊者死八字,按全元起注本及《甲乙经》添之,且注有解喊#7之说,而经阙其文,此脱在王注之後也。


    目内陷者死。


    言太阳也。太阳之脉,起於目内毗。目内陷者,太阳绝也,故死。所以言太阳者,太阳主诸阳之气,故独言之。


    帝曰:何以知病之所在夕.岐伯曰:察九候独小者病,独大者病,独疾者病,独迟者病,独热者病,独寒者病,独陷下者病。


    相失之候,诊凡有七者,此之谓也。然脉见七诊,谓参伍不调,随其独异,以言其病尔。


    以左手足上,上去踝五寸按之,庶右手足当踝而弹之,


    手足皆取之,然手踝之上,手太阴脉。足踝之上,足太阴脉。足太阴脉主肉,应於下部。手太阴脉主气,应於中部。是以下文云脱肉身不去者死:中部乍疏乍数者死。○新校正按:《甲乙经》及全元起注本并云:以左手足当去#8踝五寸而按之,右手当踝而弹之。全元起注云:内踝之上,阴交之#9出,通於膀胱,系於肾,肾为命门,是以取之,以明吉凶。今文少一之字,而多一庶字及足字。王注以手足皆取为解,殊为穿凿,当从全元起注旧本及《甲乙经》为正。


    其应过五寸以上,蠕蠕然者不病;


    气和故也。


    其应疾,中手浑浑然者病;中手徐徐然者病;


    浑浑,乱也。徐徐,缓也。


    其应上不能至五寸,弹之不应者死。


    气绝,故不应也。


    是以脱肉身不去者死。


    谷气外衰,则肉如脱尽。天真内竭,故身不能行,o真谷并衰,故死之至矣。去,犹行去也。


    中部乍疏乍数者死。


    乍疏乍数,气之丧乱也,故死。


    其脉代而钩者,病在络脉。


    钧谓夏脉,又夏气在络,故病在络脉也。络脉受邪,则经脉滞吝,故代止也。


    九候之相应也,上下若一,不得相失。


    上下若一,言迟速小大等也。


    一候後则病,二候後则病甚,三候後则病危。所谓後者,应不俱也。


    俱,犹同也,一也。


    察其府藏,以知死生之期,


    夫病入府则愈,入藏则死,故死生期准,察以知之。


    必先知经脉,然後知病脉。


    经脉,四时五藏之脉。


    真藏脉见者胜死。


    所谓真藏脉者,真肝脉至,中外急如循刀刃,责责然如按琴瑟弦。真心脉至,坚而搏,如循苍苗子累累然。真脾脉至,弱而乍数乍疏。真肺脉至,大而虚,如毛羽中人肤。真肾脉至,搏而绝,如指弹石辟辟然。几此五者,皆谓得真藏脉而无胃气也。《平人气象论》曰:胃者平人之常气也,人无胃气日逆,逆者死。此之谓也。胜死者,谓胜克於己之时则死也。《平人气象论》曰:肝见庚辛死,心见壬癸死,脾见甲乙死,肺见丙丁死,肾见戊己死。是谓胜死也。


    足太阳气绝者,其足不可屈伸,死必戴眼。


    足太阳脉,起於目内毗,上额交巅上,从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循肩膊内,侠脊抵腰中;其支者,复从肩膊别下贯臀,过脾枢,下合胭中,贯端循踵#10至足外侧。太阳气绝,死如是矣。○新校正云:按《诊要经终论》载三阳三阴脉终之证?此独犯足太阳气绝一证#11余应阙文也。又注贯臀,《甲乙经》作贯绅。王氏注《厥论》、《刺疟论》各作贡肿。又注《刺腰论》作贯臀。详《甲乙经#12》注臀当作肿。


    帝曰:冬阴夏阳奈何?


    言死时也。


    岐伯曰:九候之脉,皆沉细悬绝者为阴,主冬,故以夜半死。盛躁喘数者为阳,主夏,故以日中死。


    位无常居,物极则反也。乾坤之爻#13阴极则龙战於野,阳极则亢龙有悔,是以阴阳极脉,死於夜半日中也。


    是故寒热病者,以平旦死。


    亦#14物极则变也。平晓木王,木气为风,故木王之时,寒热病死。《生气通天论》曰:因於露风,乃生寒热。由此则寒热之病,风薄所为也。


    热中及热病者,以日中死。


    阳之极也。


    病风者,以日夕死。


    卯酉冲也。


    病水者,以夜半死。


    水王故也。


    其脉乍疏乍数乍迟乍疾者,日乘四季死。


    辰戌丑未,土寄王之,脾气内绝、故日乘四季而死也。


    形肉已脱,九候虽调,犹死。


    亦谓形气不相得也。证#15前脱肉身不去者,九候虽平调,亦死也。


    七诊虽见,九候皆从者不死。


    但九候顺四时之令,虽七诊互见亦生矣。从,谓顺从也。


    所言不死者,风气之病及经月之病,似七诊之病而非也,故言不死。


    风病之脉,诊大而数。月经之病,脉小以微。虽候与七诊之状略同,而死生之证#16乃异,故不死也。


    若有七诊之病,其脉候亦败者死矣,


    言虽七诊见九侯从者不死,若病同七诊之状而脉应败乱,纵九候皆顺犹不得生也。


    必发喊噫。


    胃精内竭,神不守心,故死之时,发斯喊噫。《宣明五气篇》曰:心为噫,胃为喊也。


    必审问其所始病,与今之所方病,


    方,正也。言叉当原其始而要终也。


    而後各切循其脉,视其经络浮沉,以上下逆从循之,其脉疾者不病,


    气强盛故。


    其脉迟者病,


    气不足故。


    脉不往来者死,


    精神去也。


    皮肤着者死。


    骨乾枯也。


    帝曰:其可治者奈何?岐伯曰:经病者治其经,


    求有过者。


    孙络病者治其孙络血,


    有血留止,刺而去之。○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络病者治其络血。无二孙字。


    血病身有痛者治其经络。


    《灵枢经》曰:经脉为裹,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络。由是孙络,则经之别支而横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无血病二字。


    其病者在奇邪,奇邪之脉则缪刺之。


    奇,谓奇缪不偶之气,而与经脉缪处也,由是故缪刺之。缪刺者,刺络脉左取右右取左也。


    留瘦不移,节而刺之。


    病气淹留,形容喊瘦,证#17不移易,则消息节级,养而刺之。此又重明前经无问其病以平为期者也。


    上实下虚,切而从之,索其结络脉,刺出其血,以见通之。


    结,谓血结於络中也。血去则经遂通矣。前经云:先去血脉,而後调复。明其结络乃先去也。○新校正云:详经文以见通之,《甲乙经》作以通其气。


    瞳子高者太阳不足,戴眼者太阳已绝#18,此央死生之要,不可不察也。


    此复明前太阳气欲绝及已绝之候也。


    手指及手外踝上五指留针。


    错简文也。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十六竟


    #1九:原作『一』,据顾本改。


    #2杂:原作『离』,据顾本改。


    #3趋:原作『越』,据顾本改。


    #4谧:原作『论』,据颇本改。


    #5犹:原作『由』,据顾本改。


    #6无:原作『云』,据顾本改。


    #7减:原作『人』,据顾本改。


    #8去:原作『云』,据顾本改。


    #9之:原作『二』,据顾本改。


    #10踵:原作『肿』,据颇本改。


    #11证:原作『订』,据顾本改。


    #12经:原作『流』,据顾本改。


    #13爻:顾本作『义』。


    #14亦:原作『变』,据顾本改。


    #15证:原作『订』,据颇本改。


    #16证:原作『订』,据顾本改。


    #17证:原作『订』,据顾本改。


    #18绝:原作『经』,据颇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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