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性爱反思
3个月前 作者: 周国平
有一回,有人问我:“哪一本书对你影响最大?”我脱口答道:“女人。”这当然是开玩笑,但玩笑中有真实。我坦然承认,我是喜欢女人的。男人喜欢女人,这实在是天地间最正常的一件事,没有什么可羞惭的。我和某些男人的区别也许在于,我喜欢得比较认真,因而我和女人的关系对我的生活发生了很大影响。如果一个男人不动情地玩女人,同时保住一个稳定的家庭,人们不会说他什么。可是,倘若你认真地爱了起来,导致婚姻破裂,舆论就会大哗。因为我的两次婚变,我的人品的确遭到了一些人的攻击。对于这种浅薄的舆论,我当然无须理会。然而,我自己不能不反省一下,为何一个高质量的婚姻终于也解体了,怎样才能避免重蹈覆辙。婚姻必须是高质量的,真正以爱情为基础,这是我的绝对要求,我决不能忍受两人不爱而仍在一起生活。两个人只有爱到了想永不分离的地步,才应该结婚。但是,事实证明,即使怀着这样的心情结了婚,仍不能保证白头偕老。爱情有太多的变数,不完全是人力所能控制,可是,因相爱而结婚的人至少应争取把变数减到最小量。
在两性交往方面,我不是一个特别放得开的人,但是,我能正视自己的欲望和感觉,在理论上对此早已持十分开明的看法。我知道,除了热恋阶段外,一个人完全可能对别的异性产生性吸引意义上的好感。我相信,性本身是一种健康的东西,其惟一的原则是快乐,与道德无关。美国舞蹈家邓肯说过一句最通情达理的话:“如果你有一个身体,它天生要遭受许多痛苦,包括疾病等等,既然如此,只要有机会,为什么就不可以从你这个身体上汲取最大的快乐呢?”单就性本身而言,婚姻肯定不是一个合理的制度,因为性快乐不是纯粹的生理过程,同时也是心理过程,需要新鲜感的刺激,而单一不变的性伴侣关系则可能麻痹性兴趣,减弱当事人享受和提供性快乐的能力。其实,这些道理对于有诚实感官的艺术家来说是不言而喻的。我曾与两位画家讨论这个话题,其中奉行独身的一位说:“我太知道性爱的本质,不可能长久。所以,我不愿意对女孩说爱什么的,即使我很喜欢她。说了以后还要修改,工作量太大。我希望每一次都是新的创造。可是,她的期望落空,心中不快,又使这新的创造不能实现。这是我最大的苦恼。”业已结婚的另一位说:“我的苦恼是必须躲躲闪闪。我看见好的女孩,一个嘴角,一只手,就是激动。恋爱一场又一场,我就是高兴,像过节一样。可是,我必须背着妻子,因为我爱她,不愿让她痛苦。”前一位完全不相信性爱有持久的可能,所以选择不结婚,甚至不说爱这个词,彻底地诚实,姑且不论。后一位提出了一个问题,便是一个感到有结婚需要的人应该如何处置自己的多元性爱冲动。
我相信,人是有对专一的爱的需要的,不管是否接受婚姻的形式。我自己就始终深切地感觉到这种需要。在我的生活中不能没有这样一个伴侣,我和她互相视为命根子,真正感到谁也缺不了谁。我自问是一个很有自我的人,能够欣赏孤独、寂寞、独处的妙趣,但我就是不能没有这样一个伴侣,如果没有,孤独、寂寞、独处就会失去妙趣,我会感到自己孤零零地生活在无边的荒漠中。这样一种需要显然是根源于人的根本性孤独,而在性的生理和心理中并无根据。正因为如此,它就不能够也不应该消除人的多元性爱冲动。我自以为从这里找到了二者并存相容的理由。按照我的设想,理想的婚姻应该是两人在生死与共的意义上只爱对方,同时各人保持与其他异性之间交往的自由,包括性交往的自由。当时西方有一种开放婚姻的理论,便是这样主张的。作为一种修正,我提倡宽松的婚姻,对婚外性自由加以限制,仅限于偶尔出轨。这是对人固有的性嫉妒本能的让步,虽说克服性嫉妒是人生的大超越,但我知道这种本能的强烈,不宜太触犯它。爱情的专一可以有两种含义,一是热恋时的排他性,二是长期共同生活中彼此相爱的主旋律,宽松的婚姻便属于后一种情形。我相信,如果双方的爱情足够牢固,心胸又足够宽广,那么,就有可能把各人的其他感情体验和性体验变为双方的共同财富。我考虑到了在这种自由状态中爱情发生变化的可能性,但我认为,即使防微杜渐是可能的,我们也没有这个权利。如果为了“杜渐”而“防微”,禁绝一切婚外恋情的苗头,那就只好遵循男女授受不亲的古训了。当然,对“微”宽容而不防,就有开“渐”之危险,但这种危险乃是人类情感生活的题中应有之义,试图杜绝这种危险就意味着窒息情感生活。总之,在我看来,不管我们把婚外男女之情可允许的界限划在哪里,那么,在此界限之内的,便是不该管的,超过此界限的,又是想管也管不了的。所以,反正不要去管。
我和雨儿相爱时,正是我热中于提倡宽松理论的时期。事实上,在这一理论影响下,我们都偶有出轨的行为。可是,一旦我觉得她的行为越过了度,对我造成了伤害,我就不能忍受了。其实,所谓度是相对的,视承受力而定。我对自己的承受力估计过高,也对我们的爱情过于自信,结果自己证明了宽松理论的失败。雨儿始终大度地承担了我们婚姻破裂的责任,事实上我的责任更重。她对开放婚姻早有精当的批评,我翻开1987年的日记,上面记录着她的话:“爱有很脆弱的一面,开放的婚姻是胡扯,人性都是趋乐避苦的,人性的弱点利用互相信任寻求快乐,最后就会损害爱。爱是要付出努力的,在这世界上谁也别想占便宜!”真是一针见血,倘若我们都保持这个觉悟,结局很可能完全不同。当然,婚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无人能拿出一种必定成功的理论。宽松也未必错,捆绑肯定比宽松更糟,关键也许在于在宽松的前提下双方都决不滥用自由。说到底,宽松也罢,捆绑也罢,你真想偷情是谁也拦不住的,就看你是否珍惜现有的婚爱了。
在发生婚变后的一年内,我写了好几篇文章,实际上在总结婚变的教训。我在《婚姻反思录》中写道:“我们当然不能也不该对爱情可能发生的变化严加防范,但是也大可不必为它创造条件。红尘中人,诱惑在所难免,而每个当事人对于自己所面临的究竟是不可抵御的更强烈的爱情,还是一般的风流韵事,心里大致是清楚的。我的劝告是,如果是后者,而你又很看重(不看重则另当别论)既有的婚爱,就请你三思而不要行了。这对你也许是一种损失,但你因此避免了更惨重的损失。如果是前者,我就无需说什么了,因为说了也没有用。”“爱情是人生的珍宝,当我们用婚姻这只船运载爱情的珍宝时,我们的使命是尽量绕开暗礁,躲开风浪,安全到达目的地。谁若故意迎着风浪上,固然可以获得冒险的乐趣,但也说明了他(她)对船中的珍宝并不爱惜。好姻缘是要靠珍惜之心来保护的,珍惜便是缘,缘在珍惜中,珍惜之心亡则缘尽。”直到现在为止,我仍是这样看的,也是这样做的。红当时看了这篇文章,笑道:“保守主义业已成熟。”好吧,我乐于承认,在婚爱问题上,我已成为一个开明的保守主义者。经验证明,如同在别的领域一样,这个立场在婚爱中也能够开创出一种富有活力的秩序。